职工集体宿舍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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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集体宿舍管理规定

1、总则

1.1. 为加强对集体宿舍的统一管理,搞好标准化宿舍的环境卫生、财产保护、安

全防范等重要工作,确保为使广大职工提供一个良好的休息环境和治安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1.2. 凡入住本宿舍的人员及宿舍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

1.3. 后勤科对本职工宿舍住宿人员负有检查、抽查、管理教育、按规定进行处罚

的责任,各单位的领导应与宿舍管理负责人经常互通情况,对宿舍职工班次的调整,人员变动及时通报。宿舍管理负责人将住宿人员的有关情况,定期和不定期通报给所在单位,共同协商搞好管理工作。

1.4.开展经常性的检查、抽查活动。后勤科管理考核的内容,实行目标责任与各

单位责任人挂钩。

2、入住手续的办理

2.1. 凡员工入住集体宿舍时,必须持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办公室开具的需住宿证

明(并说明所在班次)到后勤科办理相关入住手续,并交足100元押金,员工凭《住宿申请表》、《押金收据》和《住宿通知单》到宿舍找管理负责人安排入住。

3、入住

3.1. 宿舍管理负责人凭《住宿通知单》为住宿人员安排房间和床位,并提供统一

配备的住宿用具。

3.2. 住宿人员清点住宿用具,并按宿舍管理人员指定的房间和床位对号就寝,未

经宿舍管理人员同意,不得擅自调换房间和床位,更不能将床铺转给他人使用。

3.3.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宿舍内会客(含儿童)和留宿任何人员。

3.4. 住宿职工每人每月收取住宿管理费30元,所在单位承担100元/月;每月由

后勤科与各单位财务协调统一收取。(个人部分从工资中扣提)。

3.5. 各单位、车间对住本宿舍的员工的班次调整安排,或调离单位及时通知(出

具证明)后勤科,由宿舍管理人员根据情况进行调整。

4、住宿的清退

4.1. 住宿人员住宿期满或因离开本公司、结婚等原因不再住宿的,须向宿舍管理

负责人提出申请并交清住宿用具。

4.2. 宿舍管理负责人对住宿用具清点无误后,在《住宿押金收据》上签字,若住

宿用具丢失或损坏,须按原价在《住宿押金收据》上注明赔偿金额。

4.3. 后勤科凭宿舍管理员签字后的《住宿押金收据》,为住宿人员退还押金,若

住宿用具有丢失或损坏,须从押金中扣除赔偿金。

5、环境卫生管理

5.1. 每个房间必须将卫生值日表贴于门后,每天安排卫生值日人员,上班之前认

真打扫卫生,房间垃圾每天清理后倒入楼层洗手间的垃圾桶内,以便宿舍管理人员统一清倒。

5.2. 上班起床后(或离开宿舍),必须对卧具进行整理,褥子和床单保持平整无

皱褶,被子叠成方形放于床头一侧,枕头放在被子上。

5.3. 保持室内整洁,床上除正常卧具以外,不准堆放衣物、书籍等其它东西。床

下只准放拖鞋一双(或皮鞋或其它鞋一双),且摆放整齐。

5.4. 禁止在宿舍内吃饭、喝酒、洗漱和晾晒衣物,脸盆必须放在管理人员指定的

位置。

5.5. 严禁向窗外倒水、吐痰、扔杂物,洗晒衣物应到晾衣场或洗漱间。

5.6. 门窗玻璃、柜子、桌椅时刻保持干净,墙面无污渍、地面无痰迹(各房间负

责)。

5.7 卫生清扫工具到宿舍管理员处申领。对脏、乱、差宿舍,宿舍管理员有提出

整改、处罚直至清退的权利。

6、公共物品管理

6.1. 未经宿舍管理人员许可,不得擅自挪动宿舍内的各种设施,若有丢失损坏,

按价赔偿。消防设施是供灭火之用,严禁动用挪用,违者按消防法规处理。

6.2. 严禁在宿舍内的墙壁、橱柜、桌、床、椅等设施上乱写乱画、乱喷乱涂,张

贴纸张和钉挂物品。

6.3. 使用物品未到更新年限的,而因床上用品破碎或严重脏污无法清洗使用的,

宿舍管理员有权要求其进行更换,费用由使用者承担。

6.4. 节约用水用电,做到人走灯灭,人走水停。

6.5. 不准随意践踏、采摘园区内的花草树木。

7、宿舍安全管理

7.1. 严禁将家禽、宠物等带入宿舍。

7.2. 不准在走廊和宿舍内大声喧哗,追逐打闹,保持安静,更不得在宿舍内聚众

赌博,玩扑克牌,打架斗殴。

7.3. 宿舍内严禁烟火,禁止吸烟,禁止在宿舍内私拉电线和点蜡烛,严禁使用电

炉、电磁炉、电熨斗、电锅、电杯、热水器、电壶等电器。每发现一次,除没收违规电器外并罚款200元通知所在单位。

7.4. 严禁将易燃易爆(鞭炮、雷管、炸药、汽油、油漆等)、有毒有害(农药、

化学毒剂等)、危险物品及管制刀具和器具等以及带恶腥臭异味影响人体健康的物品带入宿舍。

7.5. 宿舍钥匙由住宿人员个人保管使用,严禁私自乱配,丢失及时报告后勤科进

行更换,费用由个人承担,若丢失不报告、不更换后果自负。不准将钥匙随意交给他人使用,以防他人私自配置,否则发生问题,后果自负。

7.6. 宿舍内不准存放贵重物品和大量现金,贵重物品要寄存,大额现金要及时存

入银行。严禁乱窜宿舍、乱抄乱拿他人钱物。男女之间更不得以任何理由互窜。严禁在宿舍内从事违法违纪活动。加强自我防范,有事早报警。

7.7. 个人不常用的物品应打包装好写名,交由后勤科统一保管,领取时带住宿或

身份证领取,防止冒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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