堤防工程管理设计规范
堤防工程管理制度

堤防工程管理制度堤防工程管理制度是指为了保障堤防工程质量和安全,保护河流、湖泊和海岸线等水域边界,而建立的一套管理制度和规范。
堤防工程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设计管理:堤防工程的设计是保证工程质量的关键环节。
管理制度要求设计人员按照相关规范和标准进行设计,并进行必要的勘测和测量工作,确保设计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2. 施工管理:堤防工程的施工是关乎工程安全和质量的重要环节。
管理制度要求施工单位按照规范和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并安排专业人员进行监督和检验,确保施工的可靠性和合格性。
3. 质量管理:堤防工程的质量是保证工程寿命和安全性的关键。
管理制度要求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质量控制、监测和检验等措施,确保工程的质量符合标准和要求。
4. 监测管理:堤防工程的监测是及时了解工程状况、发现问题和采取措施的重要手段。
管理制度要求建立监测网络,对堤防进行定期、现场监测,并及时报告和处理监测数据,以保证工程的安全和稳定。
5. 维护管理:堤防工程的维护是延长工程寿命和保障工程安全的重要措施。
管理制度要求建立维护计划和维护管理机构,定期进行巡视和维修工作,及时处理工程的病害和返修问题,确保工程的正常运行。
6. 突发事件管理:堤防工程可能面临自然灾害和其他突发事件的挑战,管理制度要求建立应急预案和管理机制,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和应对措施,保护工程的安全和稳定。
通过以上的堤防工程管理制度,可以提高堤防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性,保护水域的边界,减少洪水灾害和水患的发生,维护社会的安全和稳定。
同时,管理制度还可以提高工程的综合效益,如节约资金和土地资源,提高水域利用率等。
需要指出的是,实际的堤防工程管理制度会根据不同的地区和具体情况有所差异,因此在具体实施和执行过程中,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堤防工程设计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98条文说明目次1总则2堤防工程的级别及设计标准2.1堤防工程的防洪标准及级别2.2安全加高值及稳定安全系数3基本资料3.1气象与水文3.2社会经济3.3工程地形3.4工程地质4堤线布置及堤型选择4.1堤线布置4.2河堤堤距的确定4.3堤型选择5堤基处理5.1一般规定5.2软弱堤基处理5.3透水堤基处理5.4多层堤基处理5.5岩石堤基的防渗处理6堤身设计6.1一般规定6.2筑堤材料与土堤填筑标准6.3堤顶高程6.4土堤堤顶结构6.5堤坡与戗台6.6护坡与坡面排水6.7防渗与排水设施6.8防洪墙7堤岸防护7.1一般规定7.2坡式护岸7.3坝式护岸7.4墙式护岸7.5其他防护型式8堤防稳定计算8.1渗流及渗透稳定计算8.2抗滑稳定计算8.3沉降计算9堤防与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的交叉、连接9.1一般规定9.2穿堤建筑物、构筑物9.3跨堤建筑物、构筑物10堤防工程的加固、改建与扩建10.1加固10.2改建10.3扩建11堤防工程管理设计11.1一般规定11.2观测设施11.3交通与通信设施11.4防汛抢险设施11.5生产管理与生产设施附录A堤基处理计算附录B设计潮位计算附录C波浪计算附录D堤岸防护计算附录E渗流计算附录F抗滑稳定计算21总则1.0.1我国洪、潮灾害十分严重,堤防是抵御洪、潮水危害的重要工程措施。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进行大规模的堤防建设,全国已建堤防总长20余万公里,在历次抗洪、潮灾害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新建、加固、扩建及改建堤防工程的任务将日益繁重,而堤防工程设计几十年来无标准可循,与大量的堤防建设需要极不适应。
由于缺乏反映堤防自身特点和要求的标准,堤防工程设计难以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等要求。
因此,制定堤防工程设计的标准,是适应国家堤防建设的需要,也是使堤防工程建设走向科学化、规范化的轨道,不断提高堤防工程设计水平的必然要求。
堤防工程设计规范(修订)

堤防工程设计规范
(!" #$%&’—(&)
)总则
!"#"! 为了适应堤防工程建设的需要,统一堤防工程设计标准和技术要求,做到 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使堤防工程有效地防御洪、潮水危害,制定本规范。
!"#"$ 本规范适用于各类新建、加固、扩建、改建堤防工程的设计。 !"#"% 堤防工程的设计,应以所在河流、湖泊、海岸带的综合规划或防洪、防潮 专业规划为依据。城市堤防工程的设计,还应以城市总体规划为依据。 !"#"& 堤防工程的设计,应具备可靠的气象水文、地形地貌、水系水域、地质及社 会经济等基本资料。堤防加固、扩建设计,还应具备堤防工程现状及运用情况等资料。 !"#"’ 堤防工程设计应满足稳定、渗流、变形等方面要求。 !"#"( 堤防工程设计,应贯彻因地制宜、就地取材的原则,积极慎重地采用新技 术、新工艺、新材料。 !"#") 位于地震烈度 ) 度及其以上地区的 ! 级堤防工程,经主管部门批准,应进 行抗震设计。 !"#"* 堤防工程设计除符合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 堤防工程设计应充分利用已有的堤防工程及堤线上修建工程的地质勘测资 料。并应收集险工地段的历史和现状险情资料,查清历史溃口堤段的范围、地层和堵 口材料等情况。
* 堤线布置及堤型选择
*)! 堤线布置
$"%"% 堤线布置应根据防洪规划,地形、地质条件,河流或海岸线变迁,结合现
有及拟建建筑物的位置、施工条件、已有工程状况以及征地拆迁、文物保护、行政区
堤防工程施工规范2024年

堤防工程施工规范(2024年)一、总则1.1 为了加强堤防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与进度控制,规范施工行为,确保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1.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各类堤防工程(包括海堤、江堤、湖堤等)的施工及管理。
1.3 堤防工程施工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科学管理、严谨施工、确保质量、提高效益的原则。
二、施工准备2.1 施工前应进行详细的现场调查,了解工程所在地的地理、地质、水文、气象等情况,为施工提供基础资料。
2.2 施工组织设计应根据工程特点、施工条件和技术要求编制,明确施工顺序、方法、质量标准、安全措施等内容。
2.3 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环保等管理制度,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和熟练工人。
2.4 施工所需的材料、设备应经过检验合格,满足工程质量要求。
三、施工技术3.1 堤防工程的施工应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规范进行,确保工程结构安全和功能完善。
3.2 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控制工程轴线、高程、断面等关键参数,确保工程精度。
3.3 土方施工应合理进行土质分类,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土方边坡稳定,防止坍塌。
3.4 砌体、混凝土等结构物施工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和施工技术规范进行,确保结构物的安全和耐久性。
3.5 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应遵循“过程控制、动态管理、及时纠正”的原则,对施工过程中的问题及时发现、及时处理。
四、施工安全4.1 施工单位应制定详细的安全施工方案,明确安全措施、责任人和应急处理措施。
4.2 施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佩戴个人防护用品,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4.3 施工现场应做好临时设施的设置,包括施工道路、临时排水、临时供电等,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4.4 施工单位应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生产检查,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
五、施工环境保护5.1 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环保法规,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生态环境,防止污染。
堤防设计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98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1998年10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堤防工程设计规范》的通知建标[1998]185号根据国家计委“一九九二年工程建设标准制订修订计划”(计综合[1992]490号文附件二)的要求,由水利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订的《堤防工程设计规范》,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强制性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286-98,自1998年10月15日起施行。
本规范由水利部负责管理,由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负责具体解释工作,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一九九八年十月八日前言国家标准《堤防工程设计规范》是根据国家计委于1992年以计综合〔92〕490号《一九九二年工程建设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要求,由水利部负责主编,具体由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会同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广西自治区水利厅等十二个单位共同编制而成。
该规范经有关部门会审,建设部以建标(1998)185号文批准,并会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发布。
该规范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地调查研究,认真总结我国堤防工程建设的实践经验,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和专家的意见,同时检索、参考了国外主要国家的有关设计指标和先进标准。
本规范由水利部负责管理,具体解释工作由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负责。
在使用过程中,各单位应积极总结经验,并将意见寄往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国家标准《堤防工程设计规范》管理组(地址:北京市安德路六铺炕,邮编:100011),以供修订时参考。
国家标准《堤防工程设计规范》的主编单位: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
参编单位: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广西自治区水利厅、黑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河南黄河河务局、山东黄河勘测设计院、江苏省水利勘测设计院、湖北省水利勘测设计院、湖南省水利勘测设计院、广东省水利勘测设计院、河海大学、水利部信息研究所等。
堤防工程管理设计规范SL17196

堤防工程管理设计规范SL17196篇一:水利行业常用规范1、农田排水工程技术规范(SL/T4-1999)2、小水电建设项目经济评价规程(SL16-95)3、水利基础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规程(SL19-2008)4、农村水电供电区电力发展规划导则(SL22-92)5、渠系工程抗冻胀设计规范(SL23-2006)6、水闸施工规范(SL27-91)7、水利水电工程启闭机设计规范(SL41-93) 8、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洪水计算规范(SL44-2006) 9、混凝土面板石坝施工规范(SL49-94) 10、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SL52-93) 11、水工碾压混凝土施工规范(SL53-94)12、农村水电电力系统调度自动化规范(SL/T53-93) 13、中小型水利水电工程地址勘察规范(SL55-2005) 14、地表水资源质量标准(SL63-94)15、水利建设项目经济评价规范(SL72-94)16、水利水电工程制图标准基础制图(SL73.1-95) 17、水利水电工程制图标准水工建筑图(SL73.2-95) 18、水利水电工程制图标准勘测图(SL73.3-95) 19、水利水电工程制图标准水力机械图(SL73.4-2) 20、水利水电工程制图标准电气图(SL73.5-95)21、水利水电工程制图标准水土保持图(SL73.6-2001) 22、防汛抗旱用图图式(SL73.7(来自: 小龙文档网:堤防工程管理设计规范(sl171-96))-2003)23、水利水电工程钢闸门设计规范(SL74-95) 24、水闸技术管理规程(SL75-94) 25、小水电水能设计规程(SL76-94)26、小型水利发电站水文计算规范(SL77-94)27、水工钢闸门和启闭机安全检测技术规程(SL101-94)28、水利工程水利计算规范(SL104-95) 29、水工金属结构防腐蚀规范(SL105-2007) 30、水库工程管理设计规范(SL106-96)31、小水电供电区农村电气化规划编制规程(SL145-95)32、水库渔业资源调查规范(SL167-96) 33、水闸工程管理设计规范(SL170-96) 34、堤防工程管理设计规范(SL171-96) 35、小型水电站施工技术规范(SL172-96) 36、小水电网电能损耗计算导则(173-96)37、水利水电工程混凝土防渗墙施工技术规范(SL174-96)38、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39、小型水电站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SL/T179-96) 40、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SL190-2007) 41、水工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SL191-2008) 42、小型水电站技术改造规程(SL193-97) 43、水利水电工程测量规范(规划设计阶段)(SL197-97) 44、水工建筑物抗震设计规范(SL203-97)45、水电站饮水渠道及前池设计规范(SL/T205-97)46、已成防洪工程经济效益分析计算及评价规范(SL209-98)47、水工建筑物抗冰冻设计规范(SL211-2006) 48、水工预应力锚固设计规范(SL212-98) 49、水闸安全鉴定规定(SL214-98) 50、水环境检测规范(SL219-98)51、中小河流水能开发利用规划导则(SL221-98)52、农村水电供电区电力系统设计导则(SL222-1999) 53、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 54、水库洪水调度考评规定(SL224-98) 55、混凝土面板堆石坝设计规范(SL228-98)56、小型水力发电站自动化设计规定(SL229-2000) 57、泵站施工规范(SL234-1999) 58、水资源评价导则(SL/T238-1999)59、水利水电工程闸门及启闭机、升船机设备管理等级评定标准(SL240-1999)60、水利水电工程地址观测规程(SL245-1999) 61、灌溉与排水工程技术管理规程(SL/T246-1999) 62、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00) 63、泵站技术改造规程(SL254-2000) 64、泵站技术管理规程(SL255-2000) 65、堤防工程施工规范(SL260-98) 66、水闸设计规范(SL265-2001)67、水电站厂房设计规范(SL266-2001)68、雨水集蓄利用工程技术规范(SL267-2001) 69、水利水电工程沉沙池设计规范(SL269-2001) 70、碾压式土石坝设计规程(SL274-2001) 71、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程(SL277-2002) 72、水利水电工程水文计算规程(SL278-2002) 73、水工隧洞设计规范(SL279-2002)74、卷管牵引绞盘式喷灌机使用技术规范(SL280-2003)75、水电站压力钢管设计规范(SL281-2003) 76、混凝土拱坝设计规范(SL282-2003)77、水利水电工程进水口设计规范(SL285-2003) 78、地下水超采区评价规范(SL286-2003)79、水利水电工程项目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03) 80、水土保持治沟骨干工程技术规范(SL289-2003) 81、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设计规范(SL290-2003) 82、农村水电站优化运行导则(SL293-2003) 83、农村水电站开发规划选点导则(SL294-2003)84、水电农村电气化验收规程(SL296-2004) 85、水利水电工程地质测绘规程(SL299-2004) 86、水利风景区评价标准(SL300-2004)87、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SL303-2004) 88、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SL310-2004)89、水利水电工程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SL311-2004)90、水土保持工程运行技术管理规程(SL312-2005) 91、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地质勘查规程(SL313-2004) 92、碾压混凝土坝设计规范(SL314-2004)93、农村水电站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规程(SL315-2005) 94、泵站安全鉴定规程(SL316-2004) 95、泵站安装及验收规范(SL317-2004) 96、混凝土重力坝设计规范(SL319-2005)97、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试行)(SL/Z322-2005)98、水利水电工程设计工程量计算规定(SL328-2005) 99、水利信息系统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定(试行)(SL/Z331-2005)100、水利信息系统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定(试行)(SL/Z332-2005)101、水土保持工程质量评定规范(SL335-2006) 102、水土保持信息管理技术规程(SL341-2006)103、水土保持监测设施通用技术条件(SL342-2006) 104、水利水电工程电缆设计规范(SL344-2006)105、水利信息系统项目建议书编制规定(SL346-2006)106、小型水电站建设项目建议书编制规程(SL356-2006)107、农村水电站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SL357-2006)108、农村水电站施工环境保护导则(SL358-2006)109、水利水电工程环境保护概估算编制规程(SL359-2006)110、城市综合用水量标准(SL367-2006) 111、再生水水质标准(SL368-2006)112、水利水电工程边坡设计规范(SL386-2007) 113、水土保持试验规范(SL419-2007)114、水利旅游项目综合影响评价标准(SL422-2008) 115、旱情等级标准(SL424-2008) 116、凌汛计算标准(SL428-2008)117、水资源供需预测分析技术规范(SL429-2008) 118、调水工程设计导则(SL/Z430-2008) 119、城市水系规划导则(SL431-2008)120、水利工程压力钢管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SL432-2008)121、钢丝网水泥输水管及管件(SL433-2008) 122、海堤工程设计规范(SL435-2008) 123、堤防隐患探测规程(SL436-2008)124、水利水电工程二次接线设计规范(SL438-2008)篇二:堤防工程施工规范 SL260堤防工程施工规范 SL260-985 堤基施工5.1一般规定5.1.1 堤基施工前,应根据勘测设计文件、堤基的实际情况和施工条件制订有关施工技术措施与细则。
水库、堤防、水闸工程管理设计规范
⽔库、堤防、⽔闸⼯程管理设计规范【题名】:⽔库⼯程管理设计规范【副题名】:Design criterion of reservoir management【起草单位】:⽔利部⽔利管理司主编【标准号】:SL 106-96【代替标准】:【颁布部门】:中华⼈民共和国⽔利部批准【发布⽇期】:1996-08-26【实施⽇期】:1996-12-01【批准⽂号】:⽔科技[1996]386号【批准⽂件】:中华⼈民共和国⽔利部关于批准发布《⽔库⼯程管理设计规范》SL 106—96的通知⽔科技[1996]386号根据1991年⽔利⽔电技术标准制定、修订计划,以部⽔利管理司为主编单位制订的《⽔库⼯程管理设计规范》,经审查批准为⽔利⾏业标准,并予以发布。
标准的名称和编号为:《⽔库⼯程管理设计规范》SL 106—本标准⾃1996年12⽉1⽇起实施。
在实施过程中各单位应注意总结经验,如有问题请函告⽔利管理司,并由其负责解释。
标准⽂本由中国⽔利⽔电出版社出版、发⾏。
1996年8⽉26⽇【全⽂】:⽔库⼯程管理设计规范1总则1.0.1为加强⽔库管理,保证⽔库⼯程正常运⾏,充分发挥⽔库综合效益,按照基本建设必须为⼯程管理创造条件的原则,要求设计中应具有为⽔库⽣产、经营管理以及职⼯⽣活所必备的管理条件和设施,特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于编制⼤、中型⽔库⼯程管理设计。
1.0.3加固、改建、扩建、续建的⼤、中型⽔库⼯程,应在充分利⽤原有管理设施的基础上,按照本规范的规定,增建完善管理设施。
1.0.4本规范规定的⽔库⼯程管理设计内容所需要的投资,纳⼊⽔库⼯程设计总概算,并与⼯程同时完成。
1.0.5本规范应与已颁发的有关国家标准和⾏业规范配套使⽤,凡本规范未做规定的,仍按有关规范执⾏。
2管理机构2.0.1按照⽔库管理等级规定(表2.0.1),确定⽔库主管部门的级别。
据此,确定与主管部门级别相适应的⽔管理单位的机构规格。
表2.0.1⽔库管理等级规定┌────┬──────────────────────────┬───┐││⽔库分等指标│││├───┬──┬───────┬───┬───┬───┤│││││防洪││供城镇│⽔电站│⽔库主││⼯程规格│⽔库│⽔库├───┬───┤灌溉│及⼯矿│装机容│管部门│││总库容|坝⾼|保护城|保护农| ⾯积|企业⽤| 量| 级别|││(亿)│(m)│镇及⼯│⽥⾯积│(万亩)│⽔│(万kw)││││││矿区│(万亩)│││││├────┼───┼──┼───┼───┼───┼───┼───┼───┤│⼤(I)│>10││特别│>500 │>150 │特别│>120│省级││型│││重要│││重要│││├────┼───┼──┼───┼───┼───┼───┼───┼───┤│⼤(Ⅱ)│10~1 │80及| 重要|500|150~50|重要|120~30|县级|│型││以下││~100││││以上│├────┼───┼──┼───┼───┼───┼───┼───┼───┤│中型│1~0.1│60及| 中等|100~30| 50~5 |中等| 30~5 |县级|│││以下││││││以上│└────┴───┴──┴───┴───┴───┴───┴───┴───┘注按上表划分⽔库管理等级时,如有的⽔库库容属⼀个等级,⽽防洪保护城镇及⼯矿区、保护农⽥⾯积等其中⼀项属上⼀个等级或坝⾼超规模,则可认为是本档次的重要⽔库,其主管部门等级可按提⾼⼀级确定。
堤防工程运行管理方案
堤防工程运行管理方案1. 前言堤防工程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基础设施工程,它对于防止河流、湖泊、海洋等水体的洪涝灾害和海洋侵蚀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在堤防工程建设完成后,如何保障其正常运行和管理,是我们需要考虑的重要问题。
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制定了一套科学合理的堤防工程运行管理方案,旨在保障堤防工程的安全运行和维护。
2. 堤防工程运行管理方案内容2.1 堤防安全评估堤防作为一项防洪工程,在使用一段时间后需要进行一次安全评估。
安全评估主要是评估堤防的稳定性和耐久性,发现问题及时修复和改进。
对于堤防较为严重的安全问题,要立即停止使用并进行维修。
2.2 堤防巡查堤防巡查旨在及时发现堤防的运行问题,如漏水、滑坡等。
巡查主要包含两个方面,一个是定期巡查,另一个是特殊时期的巡查。
不同情况下巡查频率不同。
2.3 堤防维修堤防维修是实现堤防持久稳定运行的重要保障。
其主要包括对堤防结构的维护和修缮工作,比如修补裂缝、重铺护面、加固坝体等。
维修工作需要严格按照规范和标准安排,确保维修质量和进行时间。
特别是在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条件下,加强维修工作,确保堤防的安全性。
2.4 应急预案在堤防运行过程中,发生可能危及安全的紧急情况为患,针对这种情况,应急预案是必须制定的。
应急预案主要包含三个方面,一个是预案的内容和步骤,二是应急装备和物资的储备,三是应急预案的年度演练和修改。
2.5 水文监测水文监测是对堤防运行情况的实时监控。
通过安装水文监测站、水文测量设备等,实现水位、流量、压力等数据的采集,以便发现异常情况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2.6 信息化管理信息化管理是对堤防运行实时管理和数据信息化的保障。
主要利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实现对水文监测、现场巡查、维护和管理信息的实时收集,分析和处理。
并构建一套完整的数据信息化系统,方便管理人员进行数据分析、巡查安排、现场指挥等。
3. 结论堤防工程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设施工程,既需要精心建设,也需要科学合理的运营管理。
堤防设计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98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1998年10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堤防工程设计规范》的通知建标[1998]185号根据国家计委“一九九二年工程建设标准制订修订计划”(计综合[1992]490号文附件二)的要求,由水利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订的《堤防工程设计规范》,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强制性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286-98,自1998年10月15日起施行。
本规范由水利部负责管理,由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负责具体解释工作,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一九九八年十月八日前言国家标准《堤防工程设计规范》是根据国家计委于1992年以计综合〔92〕490号《一九九二年工程建设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要求,由水利部负责主编,具体由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会同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广西自治区水利厅等十二个单位共同编制而成。
该规范经有关部门会审,建设部以建标(1998)185号文批准,并会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发布。
该规范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地调查研究,认真总结我国堤防工程建设的实践经验,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和专家的意见,同时检索、参考了国外主要国家的有关设计指标和先进标准。
本规范由水利部负责管理,具体解释工作由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负责。
在使用过程中,各单位应积极总结经验,并将意见寄往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国家标准《堤防工程设计规范》管理组(地址:北京市安德路六铺炕,邮编:100011),以供修订时参考。
国家标准《堤防工程设计规范》的主编单位: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
参编单位: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广西自治区水利厅、黑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河南黄河河务局、山东黄河勘测设计院、江苏省水利勘测设计院、湖北省水利勘测设计院、湖南省水利勘测设计院、广东省水利勘测设计院、河海大学、水利部信息研究所等。
堤防工程设计规范
堤防工程设计规范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98条文说明目次1总则2堤防工程的级别及设计标准堤防工程的防洪标准及级别安全加高值及稳定安全系数3基本资料气象与水文社会经济工程地形工程地质4堤线布置及堤型选择堤线布置河堤堤距的确定堤型选择5堤基处理一般规定软弱堤基处理透水堤基处理多层堤基处理岩石堤基的防渗处理6堤身设计一般规定筑堤材料与土堤填筑标准堤顶高程土堤堤顶结构堤坡与戗台护坡与坡面排水防渗与排水设施防洪墙7堤岸防护一般规定坡式护岸坝式护岸墙式护岸其他防护型式8堤防稳定计算渗流及渗透稳定计算抗滑稳定计算沉降计算9堤防与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的交叉、连接一般规定穿堤建筑物、构筑物跨堤建筑物、构筑物10堤防工程的加固、改建与扩建加固改建扩建11堤防工程管理设计一般规定观测设施交通与通信设施防汛抢险设施生产管理与生产设施附录A堤基处理计算附录B设计潮位计算附录C波浪计算附录D堤岸防护计算附录E渗流计算附录F抗滑稳定计算21总则本条规定的适用范围是充分考虑我国堤防工程的不同类别及新、老堤建设的具体情况,使本规范有较好的通用性和可操作性。
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应在总结经验和分析研究的基础上积极慎重地采用,必要时应进行科学试验。
2堤防工程的级别及设计标准堤防工程的防洪标准及级别表1防护对象的等别和防洪标准“人口密集、乡镇企业较发达或农作物高产的乡村防护区,其防洪标准可适当提高”的规定,参照沿海各省、区、市的现行等级划分标准(见表2),滨海地区堤防工程较一般乡村堤防工程的防洪标准适当提高。
表2我国部分省、区、市海堤采用的潮位、波浪设计标准安全加高值及稳定安全系数在过去十几年,全国各地新建或加固的堤防工程设计中,均参考《碾压式土石坝设计规范》规定的抗滑稳定安全系数。
部分堤防工程设计采用的抗滑稳定安全系数列如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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堤防工程管理设计规范 SL 171-96 主编单位:水利部水利管理司 湖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 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目 次 1 总则 2 管理体制、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 3 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 4 工程观测 5 交通设施 6 通信设施 7 生物工程和其他维护管理设施 8 管理单位生产、生活区建设 9 工程年运行管理费测算 附加说明 条文说明 1 总 则 1.0.1 堤防工程管理设计,应为堤防工程正常运用、工程安全和充分发挥工程效益创造条件,促进堤防工程管理正规化、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现代化管理水平。
1.0.2 本规范适用于l、2、3级新建、改扩建和堤防加固工程的管理设计。4、5级堤防工程管理设计,可参照执行。
1.0.3 堤防工程管理设计,应与堤防主体工程设计同步进行。工程管理的基本建设费用,纳入工程总概算。
1.0.4 堤防工程管理设计,应正确处理重点堤段与一般堤段、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近期目标与长远目标的关系。
1.0.5 堤防工程管理设计,按照程工等级标准、运行管理需要进行,应包括以下设计内容:
(1)管理体制、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 (2)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 (3)工程观测; (4)交通设施; 〔5)通信设施; (6) 生物工程和其他维护管理设施; (7)管理单位生产、生活区建设; (8)工程年运行管理费测算。 1.0.6 改建、扩建堤防工程的管理设计,应根据本规范的规定和要求,在原有基础上补充、完善。
1.0.7 堤防工程管理设计,应符合安全可靠、经济合理、技术先进、管理方便的原则。并在管理实践和试验研究的基础上,积极采用新理论、新技术。
1.0.8 本规范应与国家颁布的有关技术标准配套使用,凡本规范未作规定的,仍须参照国家颁布的有关技术标准执行。
2 管理体制、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 2.0.1 堤防工程应实行按水系统一管理和行政区划分级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2.0.2 堤防工程管理设计,应按照有关规定确定管理机构和人员编制。一般应确定以下内容:
(1)按照工程隶属关系,确定工作任务和管理职能。 (2)确定管理机构建制和级别。 (3)确定各级管理单位的职能机构。 (4)确定管理人员编制人数。 2.0.3 跨县(市)级行政区划管辖的1、2、3级堤防工程,根据工程管理需要,一般可设置地(市)、县、乡三级管理机构,即1级、2级、3级管理机构。
县(市)及以下行政区划管辖的1、2、3级堤防工程,工程规模较小,一般只设两级或一级管理机构。
2.0.4 管理机构应以精简高效为原则,合理设置职能机构或管理岗位,尽量减少机构层次和非生产人员。
2.0.5 堤防工程沿线每500-1000m堤段,应配备一名群众护堤员,担负经常性的维修养护和护堤任务。
3 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 3.0.1 为保证堤防工程安全和正常运行,应根据当地的自然地理条件和土地利用情况,规划确定工程的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作为工程建设和管理运用的依据。
3.1 工程管理范围 3.1.1 堤防工程的管理范围,一般应包括以下工程和设施的建筑场地和管理用地: (1)堤身,堤内外戗堤,防渗导渗工程及堤内、外护堤地。 (2)穿堤、跨堤交叉建筑物:包括各类水闸、船闸、桥涵、泵站、鱼道、伐道、道口、码头等。
(3)附属工程设施:包括观测、交通、通信设施、测量控制标点、护堤哨所、界碑里程碑及其他维护管理设施。
(4)护岸控导工程:包括各类立式和坡式护岸建筑物,如丁坝、顺坝、坝垛、石矾等。 (5)综合开发经营生产基地。 (6)管理单位生产、生活区建筑:包括办公用房屋、设备材料仓库、维修生产车间、砂石料堆场、职工住宅及其他生产生活福利设施。
3.1.2 护堤地范围,应根据工程级别并结合当地的自然条件、历史习惯和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确定:
(1)护堤地的顺堤向布置应与堤防走向一致。 (2)护堤地横向宽度,应从堤防内外坡脚线开始起算。 设有戗堤或防渗压重铺盖的堤段,应从戗堤或防渗压重铺盖坡脚线开始起算。 (3)堤内、外护堤地宽度,可参照表3.1.2规定的数值确定。 表3.1.2护堤地宽胜数值表 工程级别 1 2、3 4、5 护堤地宽度(m) 30~100 20~60 5~30
(4)堤防工程首尾端护堤地纵向延伸长度,应根据地形特点适当延伸,一般可参照相应护堤地的横向宽度确定。
(5)特别重要的堤防工程或重点险工险段,根据工程安全和管理运用需要,可适当扩大护堤地范围。
(6)海堤工程的护堤地范围,一般临海一侧的护堤地宽度为100~200m;背海一侧的护堤地宽度为20~50m。
背海侧顺堤向挖有海堤河的,护堤地宽度应以海堤河为界。 (7)城市堤防工程的护堤地宽度,在保证工程安全和管理运用方便的前提下,可根据城区土地利用情况,对表3.1.2中规定的数值进行适当调整。
3.1.3 护岸控导工程的管理范围,除工程自身的建筑范围外,可按以下不同情况分别确定:
(1)邻近堤防工程或与堤防工程形成整体的护岸控导工程,其管理范围应从护岸控导工程基脚连线起向外侧延伸30~50m。但延伸后的宽度,不应小于规定的护堤地范围。
(2)与堤防工程分建且超出护堤地范围以外的护岸控导工程,其管理范围:横向宽度应从护岸控导工程的顶缘线和坡脚线起分别向内外侧各延伸30~50m;纵向长度应从工程两端点分别向上下游各延伸30~50m。 (3)在平面布置上不连续,独立建造的坝垛、石矶工程,其管理范围应从工程基脚轮廓线起沿周边向外扩展30~50m。
(4)河势变化较剧烈的河段,根据工程安全需要,其护岸控导工程的管理范围应适当扩大。
3.2工程保护范围 3.2.1 在堤防工程背水侧紧邻护堤地边界线以外,应划定一定的区域,作为工程保护范围。
堤防工程保护范围的横向宽度可参照表3.2.1规定的数值确定。 表3.2.1堤防工程保护范围数值表 工程级别 1 2、3 4、5 保护范围的宽度 (m) 200~300 100~200 50~100
3.2.2 堤防工程临水侧的保护范围,应按照国家颁布的《河道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4 工 程 观 测 4.1 -般规定 4.1.1 堤防工程观测设施设计,应根据工程级别、地形地质、水文气象条件及管理运用要求,确定必需的工程观测项目。要求通过观测手段,达到以下目的:
(l)监测了解堤防工程及附属建筑物的运用和安全状况。 (2)检验工程设计的正确性和合理性。 (3)为堤防工程科学技术开发积累资料。 4.1.2 工程观测设计内容应包括观测项目选定,仪器设备选型,观测设施整体设计与布置,编制设备材料清册和工程概算,提出施工安装与观测操作的技术要求等。
4.1.3 埋设的观测设备,应安全可靠,经久耐用,并能满足以下要求: (l)观测项目的站点布置,应具有良好的控制性和代表性,能反映工程的主要运行工况。
(2)工程观测剖面,应重点布置在工程结构和地形地质环境有显著特征和特殊变化的堤段或建筑物处,尽量做到一种观测设施,兼顾多种用途。 (3)地形地质条件比较复杂的堤段,根据需要,可适当增加观测项目和观测剖面。
(4)设置观测设施的场地,应具有较好的交通、照明、通信等工作条件,保证在恶劣天气条件下能正常进行观测。
4.1.4 堤防工程沿线的观测网点,应建立统一的测量控制系统。 测量控制系统的起测点和工作基点,应布置在堤防背水侧地基较坚实,易于引测的地点。
4.2 工程观测项目 4.2.1 3级以上堤防工程,一般应设置以下基本观测项目: (l)堤身沉降、位移; (2)水位、潮位; (3)堤身浸润线; (4)表面观测(包括堤身堤基范围内的裂缝、洞穴、滑动、隆起及翻沙涌水等渗透变形现象)。
4.2.2 3级以上堤防工程,根据工程安全和管理运行需要,应有选择地设置下列专门观测项目:
(1)近岸河床冲淤变化; (2)水流形态及河势变化; (3)附属建筑物垂直、水平位移; 〔4)渗透压力; (5)减压排渗工程的渗控效果; (6)崩岸险工段士体崩坍情况; 〔7)冰情; (8)波浪。 4.2.3 各专门观测项目,要统一进行规划,突出重点,并作好地质勘探、试验等前期基础工作。 各观测项目的选点布置及布设方式,应进行必要的技术经济论证。 4.3 堤身沉降、位移观测 4.3.1 堤身沉降量观测,可利用沿堤顶埋设的里程碑或专门埋设的固定测量标点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观测。地形地质条件较复杂的堤段,应适当加密测量标点。
4.3.2 堤身位移观测断面,应选在堤基地质条件较复杂,渗流位势变化异常,有潜在滑移危险的堤段。
每一代表性堤段的位移观测断面应不少于3个,每个观测断面的位移观测点不宜少于4个。
4.4 渗流观测 4.4.1 汛期受洪水位浸泡时间较长,可能发生渗透破坏的堤段应选择若干有代表性和控制性的断面进行渗流观测。
4.4.2 堤防工程渗流观测项目主要有堤身浸润线,堤基渗透压力及减压排渗工程的渗控效果等。必要时,还需配合进行渗流量,地下水水质等项目的观测。”
4.4.3 渗流观测项目,一般应统一布置,配合进行观测。必要时,也可选择单一项目进行观测。
4.4.4 渗流观测断面,应布置在有显著地形地质弱点,堤基透水性大、渗径短,对控制渗流变化有代表性的堤段。
4.4.5 每一代表性堤段布置的观测断面应不少于3个。观测断面间距,一般为300~500m。如地形地质条件无异常变化,断面间距可适当扩大。
4.4.6 渗流观测断面上设置的测压管位置、数量、埋深等,应根据场地的水文和工程地质条件,堤身断面结构型式及渗控措施的设计要求等进行综合分析确定。
4.4.7 渗流观测应结合进行现场和试验室的渗流破坏性试验,测定和分析堤基土壤的渗流出逸坡降和允许水力坡降,判别堤基渗流的稳定性。
4.5 水位、潮位观测 4.5.1 堤防工程沿线,应选择适当地点和工程部位进行水位或潮位观测。其观测站或观测剖面,一般应选择在以下地点:
(1)水位或潮位变化较显著的地段。 (2)需要观测水流流态的工程控制剖面。 (3)水闸、泵站等水利工程的进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