堤防工程管理设计规范
堤防工程设计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98条文说明目次1总则2堤防工程的级别及设计标准2.1堤防工程的防洪标准及级别2.2安全加高值及稳定安全系数3基本资料3.1气象与水文3.2社会经济3.3工程地形3.4工程地质4堤线布置及堤型选择4.1堤线布置4.2河堤堤距的确定4.3堤型选择5堤基处理5.1一般规定5.2软弱堤基处理5.3透水堤基处理5.4多层堤基处理5.5岩石堤基的防渗处理6堤身设计6.1一般规定6.2筑堤材料与土堤填筑标准6.3堤顶高程6.4土堤堤顶结构6.5堤坡与戗台6.6护坡与坡面排水6.7防渗与排水设施6.8防洪墙7堤岸防护7.1一般规定7.2坡式护岸7.3坝式护岸7.4墙式护岸7.5其他防护型式8堤防稳定计算8.1渗流及渗透稳定计算8.2抗滑稳定计算8.3沉降计算9堤防与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的交叉、连接9.1一般规定9.2穿堤建筑物、构筑物9.3跨堤建筑物、构筑物10堤防工程的加固、改建与扩建10.1加固10.2改建10.3扩建11堤防工程管理设计11.1一般规定11.2观测设施11.3交通与通信设施11.4防汛抢险设施11.5生产管理与生产设施附录A堤基处理计算附录B设计潮位计算附录C波浪计算附录D堤岸防护计算附录E渗流计算附录F抗滑稳定计算21总则1.0.1我国洪、潮灾害十分严重,堤防是抵御洪、潮水危害的重要工程措施。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进行大规模的堤防建设,全国已建堤防总长20余万公里,在历次抗洪、潮灾害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新建、加固、扩建及改建堤防工程的任务将日益繁重,而堤防工程设计几十年来无标准可循,与大量的堤防建设需要极不适应。
由于缺乏反映堤防自身特点和要求的标准,堤防工程设计难以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等要求。
因此,制定堤防工程设计的标准,是适应国家堤防建设的需要,也是使堤防工程建设走向科学化、规范化的轨道,不断提高堤防工程设计水平的必然要求。
堤防工程设计规范(修订)

堤防工程设计规范
(!" #$%&’—(&)
)总则
!"#"! 为了适应堤防工程建设的需要,统一堤防工程设计标准和技术要求,做到 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使堤防工程有效地防御洪、潮水危害,制定本规范。
!"#"$ 本规范适用于各类新建、加固、扩建、改建堤防工程的设计。 !"#"% 堤防工程的设计,应以所在河流、湖泊、海岸带的综合规划或防洪、防潮 专业规划为依据。城市堤防工程的设计,还应以城市总体规划为依据。 !"#"& 堤防工程的设计,应具备可靠的气象水文、地形地貌、水系水域、地质及社 会经济等基本资料。堤防加固、扩建设计,还应具备堤防工程现状及运用情况等资料。 !"#"’ 堤防工程设计应满足稳定、渗流、变形等方面要求。 !"#"( 堤防工程设计,应贯彻因地制宜、就地取材的原则,积极慎重地采用新技 术、新工艺、新材料。 !"#") 位于地震烈度 ) 度及其以上地区的 ! 级堤防工程,经主管部门批准,应进 行抗震设计。 !"#"* 堤防工程设计除符合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 堤防工程设计应充分利用已有的堤防工程及堤线上修建工程的地质勘测资 料。并应收集险工地段的历史和现状险情资料,查清历史溃口堤段的范围、地层和堵 口材料等情况。
* 堤线布置及堤型选择
*)! 堤线布置
$"%"% 堤线布置应根据防洪规划,地形、地质条件,河流或海岸线变迁,结合现
有及拟建建筑物的位置、施工条件、已有工程状况以及征地拆迁、文物保护、行政区
堤防工程设计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98条文说明目次1总则2堤防工程的级别及设计标准2.1堤防工程的防洪标准及级别2.2安全加高值及稳定安全系数3基本资料3.1气象与水文3.2社会经济3.3工程地形3.4工程地质4堤线布置及堤型选择4.1堤线布置4.2河堤堤距的确定4.3堤型选择5堤基处理5.1一般规定5.2软弱堤基处理5.3透水堤基处理5.4多层堤基处理5.5岩石堤基的防渗处理6堤身设计6.1一般规定6.2筑堤材料与土堤填筑标准6.3堤顶高程6.4土堤堤顶结构6.5堤坡与戗台6.6护坡与坡面排水6.7防渗与排水设施6.8防洪墙7堤岸防护7.1一般规定7.2坡式护岸7.3坝式护岸7.4墙式护岸7.5其他防护型式8堤防稳定计算8.1渗流及渗透稳定计算8.2抗滑稳定计算8.3沉降计算9堤防与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的交叉、连接9.1一般规定9.2穿堤建筑物、构筑物9.3跨堤建筑物、构筑物10堤防工程的加固、改建与扩建10.1加固10.2改建10.3扩建11堤防工程管理设计11.1一般规定11.2观测设施11.3交通与通信设施11.4防汛抢险设施11.5生产管理与生产设施附录A堤基处理计算附录B设计潮位计算附录C波浪计算附录D堤岸防护计算附录E渗流计算附录F抗滑稳定计算21总则1.0.1我国洪、潮灾害十分严重,堤防是抵御洪、潮水危害的重要工程措施。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进行大规模的堤防建设,全国已建堤防总长20余万公里,在历次抗洪、潮灾害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新建、加固、扩建及改建堤防工程的任务将日益繁重,而堤防工程设计几十年来无标准可循,与大量的堤防建设需要极不适应。
由于缺乏反映堤防自身特点和要求的标准,堤防工程设计难以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等要求。
因此,制定堤防工程设计的标准,是适应国家堤防建设的需要,也是使堤防工程建设走向科学化、规范化的轨道,不断提高堤防工程设计水平的必然要求。
黄河堤防工程管理设计规定

黄河堤防工程管理设计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水利工程管理现代化发展需要,规范黄河堤防工程管理设计,保证工程设计为工程运行及管理创造条件,根据水利部《堤防工程管理设计规范》及《水闸工程管理设计规范》等技术标准,结合黄河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黄河下游(含沁河下游、大清河下游)、黄河小北干流、三门峡库区及蓄滞洪区等堤防、水闸、河道整治工程的新建、改建、加固、续建设计。
第三条堤防工程管理设施不完善的,在工程改建、加固、续建设计时,应予以补充完善。
第四条堤防工程建设占用管理用地或损坏管理设施,在工程设计中应予以补偿或恢复。
第二章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第五条为保证堤防工程的安全运行,工程设计时应划定工程的管理范围和安全保护范围。
第六条工程管理范围应包括以下工程及设施的占压土地与管护土地范围:1、工程主体建筑物:堤身、堤内外戗台、淤区、险工、控导(护滩)、高岸防护等工程建筑物。
2、穿、跨堤交叉建筑物:各类穿堤水闸和管线的覆盖范围及保护用地等,其中水闸工程应包括上游引水渠、闸室、下游消能防冲工程和两岸联接建筑物等。
3、附属工程设施:包括观测、交通、通信设施、标志标牌、排水沟及其它维修管理设施。
4、管理单位生产、生活区建筑或设施:包括动力配电房、机修车间、设备材料仓库、办公室、宿舍、食堂及文化娱乐设施等。
5、工程管护范围:包括堤防工程护堤地、河道整治工程护坝地及水闸工程的保护用地等,应按照有关法规、规范依法划定,在工程新建、续建、加固时征购。
第七条工程安全保护范围:与工程管护范围相连的地域,应依据有关法规划定一定的区域,作为工程安全保护范围,在工程新建、续建、加固等设计时,应在设计时依法划定。
第三章堤防工程第八条堤顶和堤防临、背坡采用集中排水和分散排水两种方案,主要要求如下:1、设置横向排水沟的堤防可在堤肩两侧设置挡水小埝或其它排水设施集中排泄堤顶雨水,小埝顶宽0.2m、高0.15m,内边坡为1:1,外边坡为1:3。
堤防工程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堤防工程管理规章制度范本《堤防工程管理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堤防工程管理,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堤防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管、运行和维护等各个阶段。
第三条:堤防工程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质量第一、科学合理、节约资源”的原则。
第四条: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行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管理规定进行处罚与处理。
第二章设计阶段管理规定第五条:堤防工程设计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工程安全可靠、经济合理。
第六条:设计单位应对堤防工程的地质条件、水文条件、土力条件进行全面调查研究,提供真实、可靠的初步设计资料。
第七条:设计单位应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设计评审,对设计方案进行科学论证和合理修改。
第八条:设计文件应明确工程质量要求、材料要求、施工技术要求等内容,确保施工单位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第三章施工阶段管理规定第九条: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设计文件的要求进行施工,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原材料和设备。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加强现场施工管理,保障施工工艺和质量。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施工方案和工艺进行严格把关,制定施工方案管理规定。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标准进行安全施工,加强现场安全管理。
第四章监督阶段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监督单位应对堤防工程施工进行全程监管,确保施工单位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施工。
第十四条:监督单位应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第十五条:监督单位应加强对施工单位的质量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第五章运行和维护阶段管理规定第十六条:堤防工程运行后,管理单位应制定运行维护计划,加强对堤防工程的运行和日常维护。
第十七条:管理单位应对堤防工程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发现问题要及时修缮和整改。
第六章处罚规定第十八条: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行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管理规定进行处罚和处理。
堤防工程管理设计规范

堤防工程管理设计规范堤防工程管理设计规范是指在堤防工程建设和管理过程中应遵守的一系列规范和标准,以确保堤防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下面是关于堤防工程管理设计规范的一些要点:一、堤防工程的类型和设计要求1. 堤防工程可分为防洪堤、河道堤、港口堤、海堤等多种类型,每种类型的堤防都有其特定的设计要求和标准。
2. 在设计堤防工程时,需要考虑到水文地质条件、河道水流情况、洪水水位、洪峰流量等因素,进行充分的工程地质勘探和水文观测,确保设计的堤防能够经受住各种可能的水文地质灾害。
3. 堤防工程的设计要求还包括抗洪设防标准、堤坡防护、堤防段落划分、溢流堤、泄洪堤、分洪建筑物等方面的要求。
二、设计和施工管理1. 堤防工程设计应由具有相应资质和经验的设计机构进行,并严格按照国家规范和标准进行设计。
2. 堤防工程的施工管理应由专业的施工管理机构进行,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3. 在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对土石方的控制和监测,及时处理土石方施工中的变形和沉降等问题。
4. 施工过程中应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合理排水,并保证工地排水体系的正常运行。
三、堤防维护和巡查1. 堤防工程建成后,应建立健全的维护管理机制,定期对堤防进行巡查和维护,及时处置各类堤防病害。
2. 巡查内容包括堤防的完整性、坡度稳定性、渗流情况、裂缝变形等,及时发现和处理堤防的问题。
3. 维护工作包括堤防草皮的定期修剪、坡面防护层和护坡的养护等,以保持堤防的稳定和完好。
四、堤防灾害预警和紧急应对1. 针对堤防可能发生的灾害,建立科学的灾害预警机制,并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2. 当灾害发生时,要及时启动紧急应急预案,组织人员进行堤防的抢险和修复工作,确保人员的安全和堤防的完整性。
总之,堤防工程管理设计规范是为了确保堤防的安全可靠性,在堤防工程建设和管理过程中遵守相关的规范和标准。
通过科学的设计、严格的施工管理、定期的维护和巡查以及预警和应急响应,可以有效地提高堤防的抗灾能力和服务水平。
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98]条文说明
![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98]条文说明](https://img.taocdn.com/s3/m/384769ad0c22590102029db3.png)
堤防工程是防洪 防潮工程的重要设施 在河流 湖泊的综合规划或防洪专业规划中 为实 现防洪总体目标 作为防洪体系中的水库 堤防 滞洪区 分洪道等工程措施承担不同的任务 堤防 工程设计须按照规划确定的任务和要求进行 城市堤防是城市的基础设施 是城市总体规划的组成 部分 须按总体规划确定的任务和要求进行设计 同时 城市防洪工程又是河流 湖泊 海岸带综合 规划或防洪专业规划的组成部分 且是规划防洪的重点 因此 城市防洪工程应以上述两类规划作 为依据
堤防工程涉及国民经济多个部门和专业 主要涉及水利水电 城建 交通 铁道 地质等部门
堤防工程设计规范 条文说明
和有关专业 因此 本条作了除满足本规范规定外 还要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堤防工程的级别及设计标准
堤防工程的防洪标准及级别
堤防工程是为了保护防护对象的防洪安全而修建的 其自身并无特殊的防洪要求 因此 堤防工程的防洪标准主要由防护对象的防洪要求而定 现行国家标准 防洪标准 中 防护对象的 防洪标准见表 如果一个防护区范围较大 当各类防护对象可以分别防护时 按各防护对象的重 要程度 由防护对象的防洪标准分别确定堤防工程的防洪标准 如果不能分别防护时 为了保证主 要防护对象的防洪安全 应按本规范规定选取各防护对象中标准较高的防洪标准 确定堤防工程的 防洪标准 堤防工程的级别根据堤防工程的防洪标准确定
运 输 设
江河港口
重要性 防洪标准 重现期 年
施
堤防工程管理设计规范

堤防工程管理设计规范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堤防工程管理设计规范SL 171-96主编单位:水利部水利管理司湖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目次1 总则1.0.1堤防工程管理设计,应为堤防工程正常运用、工程安全和充分发挥工程效益创造条件,促进堤防工程管理正规化、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现代化管理水平。
1.0.2本规范适用于l、2、3级新建、改扩建和堤防加固工程的管理设计。
4、5级堤防工程管理设计,可参照执行。
1.0.3堤防工程管理设计,应与堤防主体工程设计同步进行。
工程管理的基本建设费用,纳入工程总概算。
1.0.4堤防工程管理设计,应正确处理重点堤段与一般堤段、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近期目标与长远目标的关系。
1.0.5堤防工程管理设计,按照程工等级标准、运行管理需要进行,应包括以下设计内容:(1)管理体制、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2)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3)工程观测;(4)交通设施;〔5)通信设施;(6) 生物工程和其他维护管理设施;(7)管理单位生产、生活区建设;(8)工程年运行管理费测算。
1.0.6改建、扩建堤防工程的管理设计,应根据本规范的规定和要求,在原有基础上补充、完善。
1.0.7 堤防工程管理设计,应符合安全可靠、经济合理、技术先进、管理方便的原则。
并在管理实践和试验研究的基础上,积极采用新理论、新技术。
1.0.8 本规范应与国家颁布的有关技术标准配套使用,凡本规范未作规定的,仍须参照国家颁布的有关技术标准执行。
2 管理体制、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2.0.1堤防工程应实行按水系统一管理和行政区划分级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2.0.2堤防工程管理设计,应按照有关规定确定管理机构和人员编制。
一般应确定以下内容:(1)按照工程隶属关系,确定工作任务和管理职能。
(2)确定管理机构建制和级别。
(3)确定各级管理单位的职能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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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技术标准
《堤防工程管理设计规范》
(征求意见稿)
编制说明
主编单位:河南黄河勘测设计研究院(签章)
2017年10月20日
第一部分:仅限内部使用(征求意见发文时不发放)
二、技术要素及其协调性
1、技术要素及其来源依据和主要变化情况,填写ZY-19-2013
注:1、技术要素按第一次出现的条款号或附录号排列;其类型包括:指标、参数、术语、符号代号、公式、图、表、方法。
2、来源依据按类型排序,其类型包括:法律、法规、规范性行政文件、规划、领导讲话、相关标准、招标文件、著作、论文等;其中相关标准按水利部主管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其他部委主管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协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国际标准、区域标准、其他国家的标准、事实标准、联盟标准的类别顺序排列;同一类相关标准按标准编号排列;同一标准按条款号或附录号排列。
著作主要指行业内认可度高、影响力大、政府认可的工作指南、操作手册、教科书、百科全书、产品说明书,以及工程建设、生产实践、科研项目等。
论文包括杂志或会议论文。
3、页面不敷,可另加页。
2、技术要素在本标准内部协调性的变化及理由,填写ZY-20-2013
注:1、按技术要素类型排序。
类型包括:指标、参数、术语、符号代号、公式、图、表、方法等。
同一类型按条款号及附录号排列。
2、页面不敷,可另加页。
3、与相关标准协调性的变化及理由,填写ZY-21-2013
一、主要内容
注:按水利部主管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其他部委主管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协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国际标准、区域标准、其他国家的标准、事实标准、联盟标准的类别顺序排列;同一类相关标准按标准编号排列。
注:1、按本标准的条款号及附录号排列;技术要素类型包括:指标、参数、术语、符号代号、公式、图、表、方法等。
2、相关标准按水利部主管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其他部委主管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协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国际标准、区域标准、其他国家的标准、事实标准、联盟标准的类别顺序排列;同一类相关标准按标准编号排列;同一标准按条款号或附录号排列。
3、页面不敷,可另加页。
第二部分:供外部使用(连同征求意见文件一同发放)
一、标准编制的依据和原则
(一)编制依据
根据《水利技术标准编写规定》(SL1-2014)、《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主席令第7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堤防工程管理设计规范》进行修订。
(二)编制原则
1、认真总结堤防工程管理设计的实践经验,广泛吸取和借鉴近些年来堤防管理的新理念、新措施、新技术。
2、修定工作应坚持科学性、先进性、前瞻性、安全性和实用性原则,在《规范》修订工作中,既要有原则规定,又要体现一定的灵活性;既要反映我国近些年来成熟的研究成果和经验,又要借鉴吸取国外的先进经验和新技术;既要适合堤防工程管理设计的实际需要,又要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同时也要体现当前的管理经验和技术水平。
3、保证堤防工程运行管理的基本条件,各种管理设施配置水平按中档水平控制。
4、明确与国家有关标准和本行业同级相关标准的关系。
5、修定后的《规范》由前言、正文、条文说明三部分组成,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将遵守《水利技术标准编写规定》(SL1-2014)。
二、技术要素及其协调性
(一)技术要素及其来源依据,详见ZY-19-2013(其中E、K、L列不发)
注:1、技术要素按第一次出现的条款号或附录号排列;其类型包括:指标、参数、术语、符号代号、公式、图、表、方法。
2、来源依据按类型排序,其类型包括:法律、法规、规范性行政文件、规划、领导讲话、相关标准、招标文件、著作、论文等;其中相关标准按水利部主管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其他部委主管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协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国际标准、区域标准、其他国家的标准、事实标准、联盟标准的类别顺序排列;同一类相关标准按标准编号排列;同一标准按条款号或附录号排列。
著作主要指行业内认可度高、影响力大、政府认可的工作指南、操作手册、教科书、百科全书、产品说明书,以及工程建设、生产实践、科研项目等。
论文包括杂志或会议论文。
3、页面不敷,可另加页。
(二)技术要素在本标准内部的协调性,详见ZY-20-2013(其中H、I列不发)
注:1、按技术要素类型排序。
类型包括:指标、参数、术语、符号代号、公式、图、表、方法等。
同一类型按条款号及附录号排列。
2、页面不敷,可另加页。
三、重大争议及其处理情况
填写ZY-22-2013
注:1、按争议的要点排列,针对同一争议的不同意见应分别列出。
2、若本标准涉及行政管理的相关内容,需重点说明。
3、页面不敷,可另加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