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长春市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备考: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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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时效规定

民事诉讼时效规定

民事诉讼时效规定民事诉讼时效是指从权利发生、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时起计算,到诉讼请求权利发生时效以后的一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期限。

在中国,民事诉讼时效主要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进行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十一条规定,一般的时效期限为三年。

也就是说,从权利发生、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时起计算,到三年以后,相关的诉讼请求权利就失去了追求的权利。

但是,也有一些特殊情况下的诉讼时效规定,比如:1.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时效期限为二年。

当权利人受到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失时,向侵权人主张损害赔偿请求的诉讼时效为二年。

这主要适用于一些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产品质量等原因导致的损害赔偿。

但是,如果有特殊的法律规定或者约定,可以延长时效期限。

2.建筑工程或者其他设施修建、改建、重建合同纠纷中,诉讼时效为五年。

因为建筑工程或者其他设施的修建、改建、重建涉及较大的金额和时间周期,因此一般的三年时效不适用。

3.公共利益诉讼的诉讼时效没有规定。

对于涉及公共利益的案件,因为诉讼请求权为公益性质,所以没有时效限制。

但是,如果涉及损害赔偿请求权,则适用其他规定的时效期限。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诉讼请求权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不能行使,一般情况下,时效期限可以中止、中断或者延长。

例如,法律规定的继承人、损害赔偿权利的诉讼时效可以中止;如果权利人或者义务人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受限制,或者其他正当理由不能行使诉讼请求权的,诉讼时效可以中断或者延长。

总之,民事诉讼时效的规定是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范诉讼活动的进行,加强司法效率,确保诉讼活动及时进行。

当权利人不履行自己的诉讼请求权利时效期限,将会失去机会维护自己的权益。

所以,当事人应该了解自己的权利,及时行使诉讼请求权,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民事诉讼中的诉讼时效计算规定解读

民事诉讼中的诉讼时效计算规定解读

民事诉讼中的诉讼时效计算规定解读诉讼时效是指在特定的法定期限内,诉讼主体行使权益的时限。

在民事诉讼中,诉讼时效的计算具有一定的规定,本文将对民事诉讼中的诉讼时效计算规定进行解读。

一、诉讼时效的基本概念和作用诉讼时效,是指一定时间内在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如果超过规定的时间未诉讼,该权利将会失效。

诉讼时效的规定是为了保证司法活动的正常进行,避免过长时间的争议,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诉讼时效的计算规定紧密关联着诉讼活动的效率和公正。

二、诉讼时效计算的基本原则在民事诉讼中,诉讼时效的计算原则如下:1.起算日的规定诉讼时效的起算日通常是指当事人获知或者应当获知侵权行为、合同违约等侵害自己权益的时间。

这一原则保证了当事人的知情权和发起诉讼的合理时间。

2.诉讼时效期限的规定根据不同的案件类型,诉讼时效的期限会有所不同。

例如,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期限为两年,侵权行为的诉讼时效期限为三年。

不同的期限旨在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当事人足够时间来寻求司法救济。

3.中断和终止时效的规定在一些特殊情况下,诉讼时效可以中断或者终止。

中断时效指的是诉讼时效在一定条件下暂时停止计算,如当事人提起诉讼、当事人死亡等。

终止时效指的是诉讼时效在一定条件下永久终止,如当事人放弃诉讼权利、被告人判决无罪等。

三、诉讼时效计算的具体规定1.起算日的确定诉讼时效的起算日一般是指当事人明知或者应当明知其权益被侵害的时间。

对于能够查清起算日的情况,诉讼时效从起算日的次日开始计算。

2.诉讼时效期限的确定根据《民法典》规定,诉讼时效期限可以根据不同的案件进行具体的划分。

比如在合同纠纷中,诉讼时效期限为两年。

具体的诉讼时效期限,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查询。

3.诉讼时效的中断和终止诉讼时效在特定情况下可以中断或终止。

例如,当事人提起诉讼,诉讼时效将暂时中断。

当中断的情况解除后,诉讼时效将从中断前的状态重新开始计算。

终止时效则意味着诉讼时效不再继续计算,但是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才能实现。

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事业单位考试法律常识之诉讼时效

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事业单位考试法律常识之诉讼时效

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事业单位考试法律常识之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是指权利受到侵害的人不在法定期间内行使权利即丧失依法请求法院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

也就是说权利人如果在法定期间(诉讼时效期间)内向义务人主张权利,法院可以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但是如果法定期间经过,义务人主张不履行义务的,法院不得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

这对于权利人而言是不利的。

那么,对于诉讼时效的我们应该知道那些内容呢?一、诉讼时效期间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例1:下列关于诉讼时效的表述正确的是()A.因身体受到伤害请求赔偿的诉讼时效为2年B.寄存的物品丢失或毁损的诉讼时效为1年C.普通诉讼时效为2年D.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正确答案】 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诉讼时效的期限《民法通则》规定普通诉讼时效为2年,因身体受到伤害、出售质量不合格商品未申明、拒付延付租金、寄存的物品丢失或毁损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因环境污染受到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

2017年10月1号生效的民法总则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就不再有普通和特殊诉讼时效的区分。

所以D选项正确。

二、诉讼时效的起算点1、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2、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

4、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

例2:甲向乙借款20万,约定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分五期还款,最后一笔在2013年12月31日前还清。

民事法律规定诉讼时效(3篇)

民事法律规定诉讼时效(3篇)

第1篇一、引言诉讼时效,是法律规定的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的制度。

诉讼时效制度是法律对权利人行使权利的一种限制,其目的是为了促使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维护法律关系的稳定性,防止权利长期悬而未决,保障社会经济的正常运行。

本文将详细阐述我国民事法律规定诉讼时效的相关内容。

二、诉讼时效的概念和特征1. 概念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

在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权利人丧失了胜诉权,但并不丧失实体权利。

2. 特征(1)强制性:诉讼时效是法律规定的,权利人不得自行约定或变更。

(2)法定性:诉讼时效期间由法律明确规定,权利人不得自行设定。

(3)地域性:诉讼时效期间适用于我国境内发生的民事法律关系。

(4)时限性: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权利人丧失胜诉权。

三、诉讼时效的种类1. 一般诉讼时效一般诉讼时效是指适用于一般民事法律关系的诉讼时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一般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2. 特殊诉讼时效特殊诉讼时效是指适用于特定民事法律关系的诉讼时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九条的规定,特殊诉讼时效期间分为以下几种:(1)短期诉讼时效:适用于因侵权行为、不当得利、无因管理等法律关系产生的诉讼时效,期间为六个月。

(2)长期诉讼时效:适用于因合同纠纷、不当得利、无因管理等法律关系产生的诉讼时效,期间为四年。

(3)最长诉讼时效:适用于因继承、知识产权、婚姻家庭等法律关系产生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十年。

四、诉讼时效的起算1. 一般诉讼时效的起算一般诉讼时效的起算,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

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2. 特殊诉讼时效的起算特殊诉讼时效的起算,按照以下规定执行:(1)短期诉讼时效: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

民法诉讼时效规定

民法诉讼时效规定

民法诉讼时效规定民法诉讼时效是指在特定的时间期限内,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规定。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条的规定,民法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

下面将从适用范围、计算起止时间和中断暂停的情形三个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民法诉讼时效适用范围。

按照《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四条的规定,民法诉讼时效适用于民事权利和义务关系存续期间的民事纠纷案件,包括合同纠纷、侵权纠纷等。

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权益情况,按照法律规定的时效期限来决定是否提起诉讼。

其次,民法诉讼时效的计算起止时间。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一条的规定,民事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从权利人或者义务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或者重大纠纷发生之日起计算。

也就是说,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益受到侵害或者发生重大纠纷之日起,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期间。

如果在诉讼时效期间内没有提起诉讼,权利人将失去向法院主张自己权益的权利。

最后,民法诉讼时效的中断暂停情形。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二条的规定,民事诉讼时效可中断或者暂停。

中断时效的行为包括向有关机关提起诉讼请求、与当事人庭外对赌、财产扣押、判决或者裁定、仲裁裁决等。

中断后,诉讼时效重新开始计算。

而诉讼时效暂停的情况包括系统终止、起诉得到来信或者通知的时效。

总之,民法诉讼时效对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意义。

当事人在权益受到侵害或者发生重大纠纷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期间,如果在时效期限内没有提起诉讼,将失去主张权益的权利。

然而,中断和暂停制度为当事人提供了一定的保护机制,使得当事人不会因为特殊情况而失去维权的机会。

因此,当事人在诉讼中,应及时了解和掌握自己的权益情况,合理利用好时效期限,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的保护。

民事案件时效的法律规定(3篇)

民事案件时效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民事案件时效是指民事法律关系主体行使权利、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合法权益的期限。

在我国,民事案件时效的法律规定主要体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

本文将从民事案件时效的概念、种类、起算、中断、中止和延长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二、民事案件时效的概念民事案件时效是指民事法律关系主体行使权利、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合法权益的期限。

它是对民事权利行使的一种限制,旨在维护民事法律关系的稳定性,督促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

三、民事案件时效的种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民事案件时效分为以下几种:1. 一般诉讼时效:适用于一般民事案件,期限为三年。

2. 短期诉讼时效:适用于特定民事案件,期限为一年。

3. 长期诉讼时效:适用于特定民事案件,期限为二十年。

四、民事案件时效的起算民事案件时效的起算,应当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

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 一般诉讼时效: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

2. 短期诉讼时效: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

3. 长期诉讼时效: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

五、民事案件时效的中断民事案件时效的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因法定事由的出现,导致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以下情况可以导致民事案件时效的中断:1. 权利人提起诉讼。

2. 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3. 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4. 其他可以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

六、民事案件时效的中止民事案件时效的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因法定事由的出现,导致诉讼时效期间暂时停止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以下情况可以导致民事案件时效的中止:1. 当事人不可抗力。

2. 当事人患有精神疾病。

3. 当事人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4. 其他可以导致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

七、民事案件时效的延长民事案件时效的延长,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因特殊原因,导致诉讼时效期限延长。

诉讼时效相关规定

诉讼时效相关规定一.什么是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

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

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

值得注意的是,诉讼时效届满后,义务人虽可拒绝履行其义务,权利人请求权的行使仅发生障碍,权利本身及请求权并不消灭。

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后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受理后,如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且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如果另一方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则视为其自动放弃该权利,法院不得依照职权主动适用诉讼时效,应当受理支持其诉讼请求。

二.诉讼时效相关规定《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的:“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限为2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这表明,我国民事诉讼的一般诉讼时效为2年。

(现《民法通则》有关诉讼时效的内容已失效,已经开始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有关诉讼时效的规定)]2017年3月1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该法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该法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这表明,我国民事诉讼的一般诉讼时效从2017年10月1日起为3年。

抵押权的诉讼时效是多久担保物权的诉讼时效在【最高院关于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里有规定:第十二条当事人约定的或者登记部门要求登记的担保期间,对担保物权的存续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担保物权所担保的债权的诉讼时效结束后,担保权人在诉讼时效结束后的二年内行使担保物权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第三十二条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民法诉讼时效期间的一般规定与特别规定

民法诉讼时效期间的一般规定与特别规定民法诉讼时效期间的一般规定与特别规定原创雲進金陵守望者 2018-07-19一、诉讼时效期间的一般规定(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以下称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下称民法通则)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2018年7月23日起施行)的核心内容即在于解决是否适用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二年诉讼时效或者第一百三十六条一年诉讼时效规定的问题。

《解释》施行后,各级法院将统一司法裁判标准,适用民法总则三年诉讼时效的规定。

但民法通则中“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的诉讼时效期间,是否全部适用民法总则与《解释》中三年诉讼时效期间的一般规定?产品质量法作为特别法,规定了二年诉讼时效期间。

司法实践中估计一定会产生分歧,到时仍需最高答复二年还是三年。

笔者认为“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可以适用民法总则的一般规定。

第一,特别法优先适用原则,有其历史背景。

民法通则规定了一年短期诉讼时效,但随着社会经济发展,产品质量问题成为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核心问题,根据保护权利人和人民群众利益的立法旨意,晚于民法通则制定的产品质量法规定二年诉讼时效,特别法优先适用,符合人民的利益。

第二,新法优于旧法。

民法总则是新法,随着《解释》的颁布施行,到底适用三年诉讼时效还是二年的期间,需以立法目的来解释;民法总则的三年诉讼时效期间更有利于保护权利人的利益,符合保护人民群众权益的根本要求;而“法不保护沉睡的权利”的法理,在日益复杂的社会经济环境中,需要限制使用。

民事诉讼时效

民事诉讼时效民事诉讼时效是指在一定的时间期限内,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它是为了保护诉讼主体的法定权益,防止过长时间的延迟和滥诉现象的发生。

本文将详细介绍民事诉讼时效的含义、适用范围和相关规定。

一、民事诉讼时效的含义民事诉讼时效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在特定的时间期限内才能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超过该期限将被法院驳回。

其目的是确保诉讼双方在一定时间内解决争议,维护司法公正和诉讼效率。

二、适用范围民事诉讼时效适用于各类民事案件,包括但不限于债权纠纷、合同争议、侵权赔偿等。

时效起算的原则主要根据不同法律关系的性质以及审查原则等进行判断。

1. 债权纠纷债权纠纷是民事诉讼中最常见的案件类型之一。

在借贷、租赁、担保等各种债权关系中,一方向另一方履行债务的权利被诉讼时效所约束。

通常,申请人应当在债权发生后一定的时间内提起诉讼,否则将无法获得法院的支持。

2. 合同争议合同是民事关系中的一种重要法律行为,但是合同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常常会存在争议。

对于合同争议,相关法律规定了一定的诉讼时效,即当事人必须在发生争议后的一定时间内提起诉讼,以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3. 侵权赔偿在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中,受害人可以要求侵权方承担民事责任。

然而,侵权索赔也受到一定的时效约束,受害人必须在侵权行为发生后的规定期限内提起诉讼,以保护自身的权益。

三、相关规定1. 诉讼时效的起算诉讼时效的起算主要根据具体案情进行判断。

一般来说,起算日可能是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侵权行为实施之日或者发现侵权行为之日等。

2. 诉讼时效的中断和延长为了限制诉讼滥用和配合法院的审理工作,法律规定了诉讼时效的中断和延长情况。

当事人提起诉讼、申请仲裁、申请调解或者采取其他法律手段进行维权,都可以中断诉讼时效。

此外,如果涉及法定期间的诉讼时效,法律另有规定的,按照法律规定执行。

3. 诉讼时效的效力和确定诉讼时效是法律上的一种制度,法院在接到案件后,会对诉讼时效进行审查。

民事案件诉讼时效规定

民事案件诉讼时效规定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难免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民事纠纷,当我们决定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时,了解民事案件的诉讼时效规定就显得至关重要。

所谓诉讼时效,简单来说,就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就丧失了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律制度。

诉讼时效的设立有着多方面的意义。

首先,它有助于促使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避免因为时间的拖延导致证据的灭失和事实的模糊,从而提高司法效率,保证法律关系的稳定。

其次,它也能合理配置司法资源,让有限的司法资源能够用于处理那些真正需要及时解决的纠纷。

一般来说,我国民事案件的诉讼时效期间通常为三年。

这三年的起算时间,一般是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但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比如说,如果是因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则为一年。

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诉讼时效的起算点会有所不同。

例如,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而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

值得注意的是,诉讼时效期间是可以中断的。

当出现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时,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另外,诉讼时效还存在中止的情况。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等情形,诉讼时效中止。

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也是有一定限制的。

以下这些请求权是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的: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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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长春市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备考: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2017年10月1日《民法总则》生效了,里面有很多的新规定。

其中诉讼时效的规定也发生了变化,这就导致在做题中到底是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去选择诉讼时效还是按照《民法总则》的诉讼时效去选择产生了疑问。

本文就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简要解读,希望对大家明确此问题有借鉴意义。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8年7月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44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7月23日起施行。

为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关于诉讼时效制度的规定,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第一条民法总则施行后诉讼时效期间开始计算的,应当适用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关于三年诉讼时效期间的规定。

当事人主张适用民法通则关于二年或者一年诉讼时效期间规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条民法总则施行之日,诉讼时效期间尚未满民法通则规定的二年或者一年,当事人主张适用民法总则关于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条民法总则施行前,民法通则规定的二年或者一年诉讼时效期间已经届满,当事人主张适用民法总则关于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规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四条民法总则施行之日,中止时效的原因尚未消除的,应当适用民法总则关于诉讼时效中止的规定。

第五条本解释自2018年7月23日起施行。

本解释施行后,案件尚在一审或者二审阶段的,适用本解释;本解释施行前已经终审,当事人申请再审或者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不适用本解释。

二、简要解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公布为我们解决民事案件诉讼时效的适用问题提供了理论依据,依照该解释的规定,解读如下:
第一条,就是说2017年10月1日之后计算诉讼时效的,一律按照3年的诉讼时效来认定,不再适用《民法通则》中一年或者二年诉讼时效的规定。

根据《民法通则》规定,第一百三十五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六条: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第二条,就是说2017年10月1日以前计算的诉讼时效,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还没有到期,比如2年的诉讼时效现在只经过了1年6个月,但是此时《民法总则已经生效了》。

那么当事人可否主张新的3年诉讼时效的规定呢?法院是支持的。

第三条,就是说2017年10月1日以前计算的诉讼时效,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已经到期,比如2年的诉讼时效已经经过2年,但是此时《民法总则已经生效了》。

那么当事人可否主张新的3年诉讼时效的规定呢?法院是不支持的。

第四条,就是说2017年10月1日,诉讼时效中止的原因还没有消除,比如意外事件,当事人被车撞了现在还在医院处于昏迷状态。

那么当他醒来之后就要适用《民法总则》关于诉讼时效中止的规定了,就不再适用《民法通则》关于中止的规定了。

第五条,本解释自2018年7月23日起施行。

三、老题新做
例:张三于2017年10月2日与李四因食堂吃饭排队问题发生口角,进而二人发生冲突,张三把李四打成轻微伤,李四看病花去医药费1000元。

那么李四向张三主张医药费的诉讼是()?
A一年B两年C三年D四年
【答案】C。

解析:由于诉讼时效的计算是在《民法总则》生效之后,所以应当适用《民法总则》3年诉讼时效的规定,当事人主张《民法通则》1年诉讼时效的规定,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故本题正确答案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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