片区项目部管理处罚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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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处罚规定

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处罚规定

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处罚规定第一条为了规范项目部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保障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文明,保护参与施工的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维护社会秩序,根据《建筑法》、《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项目部应制定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章制度,每年向主管部门备案,并告知相关施工人员。

不得擅自更改规章制度内容,否则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三条项目部应配备专职安全员,负责项目部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安全员应取得相关资格证书,并按要求参加各类培训考试,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第四条项目部应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层级的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各职责并规范管理流程。

第五条项目部应组织安全培训和教育,加强安全意识的提高,确保施工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并定期进行安全知识考试。

第六条项目部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岗前培训,确保施工人员了解本项目的特殊施工要求和安全措施,掌握必要的操作技能和防护措施。

第七条项目部应配备必要的施工设备和防护用具,保证施工作业的安全进行。

禁止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设备和工具,必须配备完整的安全防护装备。

第八条项目部应建立健全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记录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

第九条对于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项目部应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具体处罚措施如下:1. 发现施工人员违规操作,危害安全的,项目部应先口头警告,并进行记录。

若同一施工人员再次违规,项目部应视情况给予暂停工作或停职处理,直到重新接受培训和考试合格方可恢复工作。

2. 发现施工人员未配备或未使用必要的安全防护装备,项目部应要求其立即配备并使用,并先口头警告,并进行记录。

若同一施工人员再次未配备或未使用必要的安全防护装备,项目部应视情况给予暂停工作或停职处理,直到重新接受培训和考试合格方可恢复工作。

3. 发现施工现场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项目部应立即停工整改,并按照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报告相关主管部门,接受相应的处罚。

项目部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管理处罚办法

项目部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管理处罚办法

项目部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管理处罚办法一、总则为了加强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管理工作,防范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特制定本处罚办法。

二、处罚依据1.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劳动法》、《安全生产法》等;2. 相关行业标准和规范:《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3. 项目部内部规章制度。

三、处罚范围本处罚办法适用于项目部内所有负责人、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

四、处罚档次1. 轻微违规:指违反项目部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的一般性违规行为。

处罚措施:口头警告,并进行相关教育培训。

2. 一般违规:指违反项目部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的违规行为,但未造成事故或现场其他重大事故隐患。

处罚措施:书面警告,并进行相关检查和整改。

3. 严重违规:指违反项目部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管理规定,造成一定后果的违规行为。

处罚措施:罚款,并进行整改。

4. 极其严重违规:指违反项目部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管理规定,造成重大事故或现场其他重大事故隐患。

处罚措施:罚款、责令停工整改,并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五、处罚程序1. 案件调查:项目部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管理部门作为监督执行单位,发现违规行为后,负责展开调查。

2. 处罚决定:根据调查结果,项目部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处罚决定,并明确处罚档次和措施。

3. 处罚告知:项目部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管理部门将处罚决定书面告知相关责任人,并要求其在指定期限内进行整改。

4. 整改验收:项目部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管理部门对处罚事项进行整改验收,并根据验收结果决定是否解除处罚。

六、处罚资源1. 罚款:处罚款项将纳入项目部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管理专项资金,用于改善项目部安全生产条件和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2. 教育培训:项目部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管理部门将根据违规行为的性质和严重程度,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七、附则1. 本处罚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适用于项目部内的所有违规行为;2. 项目部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管理部门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处罚办法进行解释和调整。

项目部施工班组管理办法及处罚条例(合集5篇)

项目部施工班组管理办法及处罚条例(合集5篇)

项目部施工班组管理办法及处罚条例(合集5篇)第一篇:项目部施工班组管理办法及处罚条例项目部施工班组管理办法及处罚条例第一部分、安全文明管理工程主体施工期间,在加强安全管理的同时,各施工班组必须服从项目部安全管理办法,并在施工中加强自身安全防护意识,涉及安全隐患的事项必须坚持自己的安全原则,对不安全因素有权利、有义务上报项目部专职安全员。

杜绝一切不安全因素的发生,从而控制整个工程的安全管理。

各施工班组必须注意施工人员文明施工行为;争做文明人,为工程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对于违反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班组及个人,我项目部将通过项目既定的处罚条例进行处罚,具体处罚措施条款如下:1、施工现场不佩戴安全帽罚款50元/人,不系帽带罚款20元/人。

登高作业人员须正确佩戴安全带,违反规定的处以50元/人罚款。

2、工地严禁生火、烤火,随地大、小便,违者罚款50-2000元。

3、工地严禁穿拖鞋、高跟鞋、穿短裤,违者罚款50元。

4、严禁私自接电、动电和机械设备,违者罚款200元。

5、爱护公司设备、设施,违者罚款50-500元。

6、塔吊指挥人员必须在吊物现场指挥,对不符合起吊要求的,坚决不予吊运,对不服从管理或违反规定的处于100元/次罚款。

7、对于施工时野蛮施工,乱抛乱撒的,将处以100元/次罚款,情节严重的,可根据情况处以最低500元/次的罚款。

8、不服从项目部管理人员正确的指挥及管理,并谩骂或殴打管理人员的,项目部将视情节处以最低500元/次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项目部有权上报公安机关予以处理。

9、违反施工机械操作规程的,发现后予以口头警告,若无视管理人员警告,将处以100元/次罚款。

10、攀爬塔吊、翻越安全护栏等安全机械及防护措施的将处以最低100元/次罚款。

11、有意破坏安全防护措施的处以200元及以上罚款。

12、施工现场不得出现打架斗殴现场,违者处罚200元及以上罚款。

13、施工现场必须保证工完场清,不能达到要求处以100元/次罚款。

项目部进度管理考核奖罚制度

项目部进度管理考核奖罚制度

项目部进度管理考核奖罚制度1. 背景和目的该考核制度的制定是为了有效管理项目部的进度工作,提高项目部成员的工作效率和责任感。

通过对进度管理的全面考核,旨在激励优秀人员,同时对于工作不达标的人员进行相应惩罚,以确保项目进度的顺利推进。

2. 考核标准考核标准根据项目部的运行情况和工作要求制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2.1 任务完成情况根据项目任务书和工作安排,对项目部成员的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估。

重点考核任务的及时完成情况、任务完成质量和达成目标情况。

2.2 进度报告准确性要求项目部成员按时提交进度报告,并对报告内容的准确性进行评估。

准确的进度报告能够帮助项目部更好地把握项目进展情况,及时进行调整和决策。

2.3 协作和沟通能力考核项目部成员在团队协作和沟通方面的能力。

包括与其他部门的协调沟通、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团队合作的表现。

2.4 自律和执行能力考核项目部成员的自律和执行能力,包括按时完成任务、遵守规章制度、工作积极主动等方面的表现。

3. 奖罚制度根据考核结果,对项目部成员进行奖励和惩罚,以激励和约束个人。

具体奖罚措施如下:3.1 奖励对于在考核中表现优秀的项目部成员,可以给予以下奖励:- 称赞和鼓励- 奖金或绩效奖励- 荣誉证书或奖状3.2 惩罚对于在考核中表现不佳的项目部成员,可以给予以下惩罚:- 警告或口头批评- 启动个人绩效改进计划- 调整岗位或降职- 工资扣减或奖金减少4. 实施方式该考核制度的实施方式如下:- 每季度对项目部成员进行一次全面考核- 考核结果由考核委员会进行评定和决策- 奖罚措施由项目部经理负责执行和监督5. 评估和调整为了保证该考核制度的有效性,将定期对其进行评估和调整。

通过定期收集项目部成员的反馈意见和改进建议,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和完善。

---以上为项目部进度管理考核奖罚制度的文档,供参考。

如有任何问题或建议,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谢谢!。

项目部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管理处罚办法

项目部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管理处罚办法

项目部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管理处罚办法一、总则为规范项目部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维护施工现场秩序,确保工程质量和工人的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处罚办法。

二、处罚范围1. 违反国家、地方相关安全生产法规及本项目规定的行为;2. 违反施工现场秩序和文明施工管理的行为。

三、违规处罚措施根据违规情节的严重程度,违规行为人将被采取以下处罚措施:1. 警告:对于违规行为情节较轻的,可以给予警告处罚,并作出书面记录。

2. 罚款:对于违规行为情节较重的,可以给予罚款处罚。

罚款金额根据具体违规行为的性质和情节而定,最高不超过10万元。

3. 暂停工程:对于严重违规行为,危及工人生命安全的,可以暂停工程,整改至合格标准后才允许继续施工。

4. 拆除违建:对于擅自建造、违章搭建等违规行为,可以责令违法建设物拆除,并承担拆除费用。

5. 吊销执照:对于多次违规行为,或者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吊销执照,并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再参与相关工程建设。

四、违规行为及处罚标准1. 违反安全生产法规及项目部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1) 未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规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的,给予警告处罚;(2) 未制定和组织实施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给予警告处罚,并责令整改;(3) 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或责任制度不完善的,给予罚款处罚,并责令整改;(4) 未按照规定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防护措施的,给予罚款处罚,并责令整改;(5) 发生安全事故致人伤亡的,给予暂停工程和罚款处罚,并责令整改;(6) 严重违反建筑施工安全规程,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给予暂停工程和罚款处罚,并责令整改;(7) 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规及项目部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依情节轻重给予相应警告、罚款、暂停工程等处罚。

2. 违反施工现场秩序和文明施工管理的行为:(1) 未按照规定组织施工,影响邻近居民或其他项目施工的,给予警告处罚,并责令整改;(2) 未按照规定进行施工噪音、粉尘等污染的治理的,给予罚款处罚,并责令整改;(3) 未按照规定进行施工垃圾清理,导致施工现场脏乱的,给予罚款处罚,并责令整改;(4) 未按照规定设置施工警示标识和安全警示牌的,给予罚款处罚,并责令整改;(5) 未按照规定进行危险物品储存和使用的,给予罚款处罚,并责令整改;(6) 超限超载运输、擅自占用道路和违法停放等行为,给予罚款处罚,并责令整改;(7) 其他违反施工现场秩序和文明施工管理的行为,依情节轻重给予相应警告、罚款、暂停工程等处罚。

项目部罚款管理规章制度

项目部罚款管理规章制度

项目部罚款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项目部内部管理,加强对员工行为的管理,提高项目部工作效率,特制订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项目部全体员工,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项目部罚款管理是指项目部对员工违反规章制度、公司规定或者违反工作纪律等行为进行相应处罚的管理制度。

第四条项目部罚款管理的原则是依法依规、公平公正、激励约束。

第五条项目部罚款管理应当建立规范、透明的处理流程,确保处罚决定的及时性和公正性。

第六条项目部各部门和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行使罚款权力,不得滥用罚款权力。

第七条项目部领导干部应当模范遵守规章制度,自觉接受罚款管理,不得为个人利益谋取特殊待遇。

第八条项目部应当建立健全罚款管理档案,对罚款决定和执行情况进行备案存档,并接受监督。

第二章罚款的种类和适用情形第九条项目部对员工的违反规章制度、公司规定或者违反工作纪律等行为,可依据具体情况予以罚款处理。

第十条罚款的种类包括警告、罚款、记过、记大过等。

具体罚款金额和处理方式应当根据违规行为的轻重和情节决定。

第十一条项目部对员工的违规行为应当依据事实,以公正合理的态度决定罚款金额和方式。

第十二条项目部对员工的违规行为应当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情况下进行处罚,不得凭空捏造罪名对员工进行罚款处理。

第十三条项目部对员工的违规行为应当在员工作出违规行为后进行及时处理,不得滞后或拖延处理。

第十四条项目部对员工的违规行为应当经过严格核实,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杜绝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第三章罚款的程序和决定第十五条项目部领导干部应当依法依规行使罚款权力,确保罚款程序的合法合规。

第十六条项目部对员工的违规行为应当由直接负责的主管部门或者人员提起罚款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据和情况说明。

第十七条项目部应当在收到罚款申请后,组织相关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核,确保罚款决定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第十八条项目部应当在审核完毕后,根据罚款申请和审核意见,由主管部门或者主管领导作出罚款决定,并书面通知相关员工。

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处罚规定

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处罚规定为进一步加强项目部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范工程建设行为,保障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项目部对施工过程中违反《安全生产法》、《建筑法》、《消防法》、《环保法》及相关规范要求等行为实施的管理处罚。

第二条处罚依据本项目的管理处罚应以国家相关法令法规和行业标准为依据,特别是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规定。

其中,涉及到责任追究和惩戒等方面的事项,应以合同、规章、制度等法律文件为依据。

第三条处罚程序1.项目部发现违规行为,应当及时进行现场调查和取证;2.确认违规行为后,项目部应当依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罚,并告知相应违规人员;3.对于较为严重的违法行为,项目部应当向监管部门报告,以便有关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第四条处罚措施按照失信程度和对项目质量、施工安全和环保的影响程度,施工单位将被要求承担相应的罚款、停工整顿、增加监理人员等处罚措施。

具体如下:1.处罚令;2.罚款;3.停工整顿,罚款并进行日常监管指导;4.停工整顿,罚款,并要求施工方重新审核和修正设计。

为遏制风险,当施工员大量违规操作时,项目部有权责令施工方停工整顿;5.罚款、停工整顿,并增加监理人员,承担监办费用。

第五条处罚标准1.安全文明施工工作不认真部署不到位将会罚款5000-10000元。

2.对于项目质量分数低于86分者,将会罚款3000-5000元。

3.对于巡视检查或是修复漏洞等环保行为,若存在问题,则会罚款5000-10000元。

4.施工现场出现不安全现象,须进行整顿,并罚款2000-5000元不等。

5.对员工劳动拒绝参加教育、安全考试等安全文明行为,将会罚款500-1000元,同时要求进行安全教育和考核。

第六条附则1.项目部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及规章制度,通过公告、培训等方式推行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2.项目部应当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对违规行为进行惩戒和监管;3.追究责任的要求,不同责任单位所对应的罚款不同。

工程项目部管理处罚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工程项目部的管理,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维护工程项目部的正常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处罚制度。

二、处罚原则1. 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2. 严肃、慎重、及时的原则;3. 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三、处罚范围1.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2. 违反工程项目部各项管理制度的行为;3. 损害工程项目部利益的行为;4. 影响工程项目部形象的行为。

四、处罚种类1. 警告;2. 记过;3. 记大过;4. 留用察看;5. 解除劳动合同。

五、处罚程序1. 事实调查:工程项目部相关部门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调查,收集证据,形成调查报告;2. 审议决定:工程项目部领导对调查报告进行审议,提出处罚意见;3. 通知执行:工程项目部将处罚决定通知被处罚人,并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执行;4. 复议申请:被处罚人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处罚决定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工程项目部提出复议申请。

六、处罚实施1. 警告:对轻微违规行为,给予警告,并要求其改正;2. 记过:对情节较重的违规行为,给予记过,并要求其在一定期限内改正;3. 记大过:对情节严重的违规行为,给予记大过,并要求其在一定期限内改正;4. 留用察看:对情节特别严重,影响恶劣的违规行为,给予留用察看,并要求其在一定期限内改正;5. 解除劳动合同:对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违规行为,给予解除劳动合同。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工程项目部负责解释;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八、其他1.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执行;2. 项目部各部门应认真执行本制度,确保工程项目部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工程项目部处罚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部处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项目部内部管理,维护工程项目部的正常秩序,保障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职工处罚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处罚管理制度。

第二条工程项目部的处罚管理原则:公平、公正、及时、严格。

第三条工程项目部处罚管理范围:所有在工程项目部工作的员工均适用该管理制度。

第四条工程项目部的上级部门有权对工程项目部的处罚管理制度进行审查,并有权要求工程项目部进行修订。

第五条工程项目部对于员工的处罚应当与员工违规行为相匹配,严格执行,确保处罚的合理性和公平性。

第六条工程项目部所有员工有权查询和了解本处罚管理制度内容,并主动遵守相关规定。

第七条工程项目部应当建立健全员工奖惩记录,对员工的表现进行记录,并作为处罚决定的依据。

第八条工程项目部应当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得对员工进行任何形式的歧视或不公正对待。

第二章处罚对象和种类第九条工程项目部的处罚对象:违反工程项目部规章制度的员工。

第十条工程项目部的处罚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停职检查、降职处理、解聘等。

第十一条工程项目部对于不同违规行为应当采取不同的处罚措施,以保证处罚的合理性。

第三章处罚程序第十二条对于员工的处罚,工程项目部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收集证据:在对员工进行处罚之前,应当充分收集证据,确保处罚的事实清楚、依据充分。

(二)听取申辩:员工有权对所被指控的违规行为进行申辩,工程项目部应当认真听取员工的申辩意见。

(三)决定处罚:工程项目部应当根据事实和证据作出处罚决定,并告知员工。

(四)履行处罚:工程项目部应当按照处罚决定执行处罚,确保处罚的有效性。

第十三条上级主管部门应当对工程项目部的处罚决定进行审查,确保处罚合理。

第十四条对于辞退员工的处罚决定,应当报经工程项目部的领导小组审批。

第四章处罚执行第十五条工程项目部应当建立健全处罚执行机制,保证处罚的执行力度。

项目部现场管理人员奖罚制度

******项目部管理人员制度为加强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确保工程按期、保质顺利的完成,特制定如下施工管理制度:(一)管理方面:项目部各级管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相应岗位管理制度,认真负责,必须严格服从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的管理和安排。

施工过程中,建设、监理单位提出的整改要求必须立即执行,否则每拖延一天罚款200—500元。

需甲方、监理协调解决事宜。

凡是甲方项目部、监理召开的会议,要求参会人员必须按时参加,严禁代替、缺席、迟到,出现如上情况者,罚款100元。

凡违反甲方和监理现场管理规定者,应视其对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影响程度,对管理人员处以100—1000元/次的罚款。

(二)组织方面:项目部每天下午6点召开工地例会,项目部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等必须参加。

通知召开的各种会议和例会,管理人员均应按时参加,会议指定人或管理人员不到会或不按时到会,罚款100元/次·人。

现场各类会议和监理例会商讨的决定或形成的纪要,各方都必须严格执行。

如未执行或未能很好完成的,应写出书面情况报告,供下次会议重新研审。

如无故不执行或拖延不办,每项罚款50—100元/次·项。

如果由此造成工程质量问题或影响工程正常进行,则加罚100—500元/次·项。

(三)进度方面:根据甲方要求工期,管理人员必须制定详细的各楼栋总进度计划、月度计划、周计划。

按照计划合理组织相应人员、材料、机具及设备等。

编制的各项施工计划,经甲方及监理工程师审定后,必须严格组织实施,保证按计划完成。

如实施中途遇特殊情况,必须写出书面报告,经各方认可后,方可调整计划。

否则,计划中有一项未按计划完成,罚款100—500元。

(四)质量控制方面:1、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报验制度:各种材料进场、各工序施工必须提前8小时上报甲方、监理;坚决执行程序验收制度:每一检验批完成后,在自检合格后上报监理、甲方验收,验收通过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严禁私自隐蔽,违反本规定罚款500—1000元/次·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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片区项目部管理处罚条例
项目指挥部
2014年11月20日
编制说明:
本条例是依据“ 管理制度”进行完善的一项管理办
法,旨在加强指挥部的统筹管理工作。同时更进一步完成指挥部
与各片区之间的沟通与协调工作。
本条例自2014年11月20日起执行,直至本工程竣工为止。
各片区负责人需认真阅读条例中所涉及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按质
按量完成。如有异议可在三日内提出,指挥部做相应参照和修改,
如无异议则认真执行此条例。
1.片区项目部首先执行“
管理制度”所涉及的各项规

章制度,不得违背此制度的宗旨。
2.
片区项目部的技术负责人和资料员作为文件管理的主要责

任人,需随时保持信息畅通,保证片区项目部与指挥部的信息传
递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3.QQ
群作为指挥部与片区项目部的主要沟通方式,各片区项

目部负责人必须及时加入QQ群,随时注意指挥部传达的各项技
术文件和通知,并随时做出回应和确认。(QQ群号: )
4.对于指挥部所传达正式信息以后采用文件形式在QQ
群上

进行上传,各片区项目部需自行下载。
5.
针对片区监理负责人和片区建设部门负责人对各片区的整

改通知或其他罚款通知单,由各片区项目部进行回复并承担相应
的罚款,若片区项目部不对此进行处理,转移至指挥部时则按照
双倍进行处罚。
6.针对周报,各片区项目部必须在每周星期二14
时之前以文

件形式发给指挥部技术负责人,未按时发送或者不按指定格式进
行编制,每次处以片区项目部500元罚款。罚款由每次监理例会
时交与指挥部资料员,若不按时交付,则在工程款里双倍扣除。
7.针对月报,各片区项目部在每月23日14
时之前以文件形

式发给指挥部技术负责人,未按时发送或不按指定格式进行编
制,每次处理片区项目部1000元罚款。罚款于最近次监理例会
时交与指挥部资料员处,若不按时交付,则在工程款里双倍扣除。
8.
针对进度计划,各片区项目部必须按照指挥部技术负责人

所要求时间内编制完毕,并以文件形式发送至指挥部技术负责人
处,若不按规定进行编制,或逾期不发送,每次处以片区项目部
1500
元。并于最近一次监理例会交与指挥部资料员处,若逾期

不交,则从工程款中双倍扣除。
9.
指挥部不定期对片区项目部进行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等

各项进行检查,检查中若出现违背公司各项规定,则按照公司规
章制度进行处罚。
10.
针对预算部门需要的预算产值、形象进度等文件,各片区

项目部必须在规定时间之内把文件发送至预算负责人处,逾期或
不按格式发送的,每次处以1000元。并于最近一次交与指挥部
资料员处,若不按时交付,则在工程款里双倍扣除。
11.
针对各项文件技术指标,必须按照指挥部规定或相关技术

文件进行编制和按时发送,若逾期或不按照指标操作,每次处以
片区项目部1000元,并于最近一次监理例会交予指挥部资料员
处。

工程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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