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腰线管理规定
关于下发地测工作各种规章制度的通知(质量标准化验收地测各制度,全)

盘县永响煤矿文件矿发[2012]20号关于下发《永响煤矿地测工作各项规章制度》的通知为加强我矿的地测管理工作,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遏制地测事故,提高地测工作人员的工作责任心,实现安全生产。
经矿委会研究决定,特编制《永响煤矿地测工作各项规章制度》,现下发给你部门,望遵照执行:附:永响煤矿地测工作各项规章制度、1、地测机构职责。
2、岗位责任制。
3、地测技术审批制度。
4、地测工作联系制度。
5、地测工作质量、事故分析及奖罚制度。
6、地测资料收集、整理、分析、保管、提供制度。
7、设备、仪器、工具使用、保管、校检、发放及报废制度。
盘县永响煤矿二零一一年七月二十六日主题词:下发地测规章制度通知抄送:矿领导及各部门盘县永响煤矿 2011年7月26日(共印8份)地测机构职责1.在总工程师的直接领导下,负责矿井的地质测量技术管理工作。
2.进行矿井地质工作,查明矿井地质构造,煤层赋存条件及影响生产建设的其它地质因素,提供矿井水平、采区工作面和掘进巷道地质资料。
3.进行水文地质工作,查明影响矿井生产的各种充水因素,分析研究并掌握地下水的规律,负责或协助有关部门编制防治水工程设计。
4.调查研究矿山地压、地温和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等现象与地质条件之间的关系,并提供有关资料。
5.进行井上下各种控制测量工作,测量井上下各项工程及设施之间的几何关系并绘制各种矿图。
6.负责井巷施工给向和大型固定设备安装的定位工作,参与采掘工程进度验收工作。
7.开展地表和岩层移动的观测工作,提供地表及岩层移动的各种参数,参与保护建筑物与留设煤柱设计,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三下"采煤工作。
8.按照矿产资源法和煤炭工业技术政策有关规定,进行煤炭资源的储量管理工作,负责测算、统计,上报矿井的储量、开采损失量、损失率等,掌握矿井各类储量动态及其变化情况,负责储量报损、办理储量注销、地质及水文地质损失等储量的报审和审批工作。
9.负责矿井"三个煤量"的测算和上报。
激光指向仪管理规定

激光指向仪管理规定
1、施工队必须向测量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到测量部门领取或调
换激光。
一经领取后,施工队要妥善保管,激光在井下使用时,必须保证其完好,确保安全使用,如人为损坏,按原价赔偿。
2、设置激光指向仪,测量人员应事先送好中、腰线,施工单位根据中、腰线装好激光指向仪,接电后由测量人员负责调试激光,并下发激光施工通知书。
安装激光指向仪距迎头距离要求为:岩巷大于70米,炮掘煤巷大于50米,综掘煤巷大于30米。
3、开拓巷道或需要激光指示坡度的巷道,施工队在激光安设后,必须以书面形式下发联系单通知总工办和地测科,激光光束距导线点的距离及激光光束距迎头顶板的距离,经测量和地测科检核后方可按照激光指示的中、腰线施工。
4、激光的设置必须安全可靠,在使用过程中要加强管理,生产单位使用激光时,每班技术人员应检查激光是否通过中、腰线,如激光震动,施工队技术员就立即调节激光对准中腰线,如发现中、腰线发现位移,及时通知测量部门进行校对,否则出现差错由施工队技术员负责。
2024年煤矿防治水管理办法(3篇)

2024年煤矿防治水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矿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煤矿企业的防治水管理工作。
第三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防治水管理制度, 保障矿区的地下水和地表水的安全、稳定和可持续利用。
第四条煤矿企业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水资源规划, 合理布局, 合理利用水资源, 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第五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地下水和地表水的监测网络, 定期对水质和水量进行监测和评估。
第六条煤矿企业应当加强技术研发和创新, 提高防治水设施的技术水平和水平节水设备的使用。
第七条煤矿企业应当加强对员工的防治水知识和技能培训, 提高员工的防治水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八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应急预案, 提前制定应对突发水灾事件的应急措施和应急处置方案。
第二章防治水的管理要求第九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地下水和地表水的防治水管理制度, 明确各级管理责任和协调机制。
第十条煤矿企业应当加强地表水和地下水的管控, 防止污水和有害物质对水质的影响。
第十一条煤矿企业应当加强对水源地的保护, 严禁对水源地进行破坏性开采和污染。
第十二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地下水和地表水的监测系统, 及时掌握水质和水量的变化情况。
第十三条煤矿企业应当采取措施, 避免地下水位下降过快, 保护地下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第十四条煤矿企业应当加强对矿区降雨水的管控, 以减少洪水灾害和水土流失。
第十五条煤矿企业应当加强对煤矿采空区的防治水工作, 防止采空区水突等事故的发生。
第十六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防治水信息公开制度, 向社会公众及时公布煤矿防治水相关信息。
第三章监督管理第十七条煤矿防治水工作由地方煤矿安全监管机构和水资源管理机构共同负责。
第十八条煤矿企业应当按照相关要求, 定期向煤矿安全监管机构和水资源管理机构报告防治水工作情况。
第十九条煤矿安全监管机构和水资源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煤矿防治水工作的监督检查, 确保煤矿企业的防治水工作能够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进行。
掘进工作管理制度(精选7篇)

掘进工作管理制度(精选7篇)掘进工作管理制度篇11、掘进作业规程中要有局部通风设计,并由通风部门审核,报矿技术负责人批准。
2、局部通风设计应包括:掘进巷道总长度,所需风量,局部通风机型号,风筒直径,局部通风机及电气设备安装位置,风筒末端到工作面的距离,防治瓦斯、粉尘措施,并要符合局部通风质量标准。
施工单位按照设计内容及审批意见安设局部通风机并进行管理。
3、局部通风机装卸必须轻装轻放,严禁损坏。
4、局部通风机实行挂牌管理,牌板上应填明地点、局部通风机型号、功率、风筒长度、直径、管理人员等。
局部通风机必须保证正常运转,严禁随意停电停风。
停工供风地点兼职司机由瓦检员担任,每班填写牌板,不得随意停开。
凡因无故停电停风,不论是否造成瓦斯积聚,安监科都要作为未遂事故组织追查分析,严肃处理。
5、局部通风机的设备要齐全,吸风口有风罩和整流器,高压部位(包括电缆接线盒)有衬垫,不漏风,高压部位不准用其它材料堵塞。
局部通风机安装必须吊挂或垫起,吸风口离地面高度大于0.3m,并安装在顶板完好,无淋水的地点。
6、局部通风机和启动装置,必须安装在进风巷中,距回风口不少于10m,不得发生不合理的串联通风和局部通风机循环风。
局部通风机和启动设备及时维修、注油、油漆,严禁锈蚀及带病运行。
7、局部通风机和掘进工作面中的电气设备必须装有风电闭锁装置,当局部通风机停风后,能够切断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电源,并保证在恢复通风后只能人工复电。
使用单位必须在每个掘进工作面设一台总开关,以便安设闭锁使用,并将总开关设置在局部通风机开关附近。
严禁随意甩掉闭锁。
私改接线、甩掉闭锁不用、破坏局部通风及闭锁设备的,安监科、机电科都要按事故组织人员分析,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严重处罚。
8、各使用单位维修工负责局部通风机的日常检查,要每天对局部通风设备进行一次巡检和维护,保证通风机运转灵敏可靠,并有记录可查。
兼职司机必须每班对风电闭锁试验一次。
隐患排查治理与处罚管理规定

隐患排查治理与处罚管理规定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根据《河南地方煤炭集团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及责任追究规定》《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河南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化管理体系建设通则(试用)》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规章、规范、标准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隐患排查治理管理规定1.矿长每月组织分管负责人及相关科室、基层队对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管控效果及覆盖各生产系统、各岗位的事故隐患开展1次排查。
排查隐患由安检部门负责登记并建立台账。
2.矿井分管负责人每半月组织相关人员对分管范围的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管控效果和事故隐患开展1次排查。
排查隐患由各系统科室负责登记并建立台账。
3.生产期间,各专业科室每天安排管理、技术和安检人员进行巡查,对作业区域开展事故隐患排查。
排查隐患由各系统科室负责登记并建立台账。
4.事故隐患责任追究实行分级管理。
坚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和“谁查出、谁负责,谁组织、谁追究”的原则。
5.负有煤矿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和矿山安全监察机构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由安检部门负责建立台账,完成治理后,要书面报告检查部门或其委托部门。
6.各科室按照要求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预警、公告、督办、验收等全过程信息及时进行填报、登记和信息上传,建立隐患排查清单和隐患台账,并对治理过程进行跟踪管理和统计分析。
7.在排查过程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时,要立即停止受威胁区域内所有作业活动、撤出作业人员。
并逐级报告到公司及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内容包括:隐患的基本情况和其产生原因,隐患危害程度、波及范围和治理难易程度,需要停产治理的区域,发现隐患后采取的安全措施。
安检部门负责建立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帐。
8.按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危害程度、性质、整改难易程度等,将事故隐患划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6s管理考评处罚办法(精选18篇)

6s管理考评处罚办法(精选18篇)6s管理考评处罚办法篇1由于绩效考核办法运行一段时间及中心三基座谈会提出得问题,需对中心绩效考核办法及实施细则补充以下规定,具体如下:1、为方便员工安排自己的休假,由员工决定可折假或不折假,须在休假前在中心备案,如折假按中心制度执行,如不折假由各站统一安排上班,常规轮休不在此列。
2、对非壬辰产假类,上班超过半年后,才能休全年的超时假,否则只能请一半的超时假;休小产假须在返岗时向统计复核除证明外的医院就诊手续或复印件,统计员复核签字后,办理销假,否则按事假核算。
3、班组需制定班组内部考核制度。
4、高级技师或技师在聘期内享受其相关待遇。
5、中心劳动纪律检查。
所有违反劳动纪律有关的内容均执行与公司统一标准的处罚,处罚考核由中心(各站总奖金中直接扣除)考核到个人及相关责任人。
中心领导、值班干部负责劳动纪律自查、抽查。
发现各站、专业组当月职工违纪的情况,与站长、当天值班干部及班长月度奖金挂钩。
管理技术层,当月违纪超过2人次(公司检查和中心检查合计),按当月违纪人次合计扣减额的20%分别扣减中心党政主要领导奖金;环境站、计量站当月违纪超过2人次(公司检查和中心检查合计),按当月违纪人次合计扣减额的20%、30%分别扣减站长、班长奖金;油品站当月违纪合计超过3人次,按当月违纪人次合计扣减额的20%、30%分别扣减站长、班长月度奖金;6、油品站、环境监测站制定站内LIMS考核制度。
7、环境监测站系数调整。
因环监站班组建制改变,总定员人数暂无变化,依据人力资源处岗位等级、以及中心岗位难度等级确定总系数。
系数核定岗位:班长4名,倒班10名,轮值白班4名。
8、因宣传工作推动难度较大,对原新闻宣传稿奖惩力度调整。
对个人和集体的奖罚均在原基础上增加一倍。
质量计量检验中心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五日6s管理考评处罚办法篇2为进一步夯实我矿质量标准化基础工作,实施精品矿井建设战略,以“塑造精品人,打造精品队伍,建设精品工程”为工作目标,为潞安创新管理的开局之年做好辅垫,提升创新力,加大执行力,全面提高矿井质量标准化管理水平,充分借鉴6S管理在我矿取得的成果,将二者有机结合,创新性开展工作,更好地将质量标准化工作落实到每位员工的头上,使全体员工牢固树立“质量就是生命,质量就是效益”的意识,变“少数人管质量标准化的被动局面”向“人人都按标准化作业的主动管理方面”迈进。
技术体系各项管理规定
一防治水及技术部管理制度各项管理制度生产安全联席制度1、地质测量与设计、施工、回采、通风等部门或人员相互协作,相会配合,相会监督.有关业务联系必须通过委托书,通知单,会议等进行.2、设计人员需地测组提供资料时,必须事先联系,提交委托书,并由公司总工程师签字,具体规定如下:掘进各类巷道所需的地质测量资料,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地测组,地质测量资料在设计前十五天交付.回采工作面所需的地质测量资料,应在采面掘出来后五天内提交.零星小型设计所需的地质测量资料事先联系,商定提交期限.重要井巷贯通工程,设计人员应提前12天向地测组提供设计图,并在公司总工程师主持下通过业务会议共同确定贯通允许偏差,保证地测人员有足够的制图、测算时间.凡口头联系,地测人员有权拒绝.3、与施工的业务联系:1地测组需向施工区队提供掘进地质说明书,作为编写作业规程和施工的地质依据.2各类巷道开口,生产人员需提前三天填写委托书,通知地测组准备资料,以便按要求防线,停头或复工也应提前通知地测组.3各施工区队应建立班组长延线制.各类巷道的中腰线标志,施工单位必须妥善管理和正常交接,遇有损坏整形或怀疑时,应及时通知地测组.4施工单位在测量给线、地质调查和超前钻应密切配合,提供方便.地测组应将随时获得的情况通知施工区队.专业隐患排查制度1、地测防治水部门隐患排查由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每周进行一次,参加人员为主管领导和各专业负责人.2、隐患级别确定遵照矿内规定分A、B、C或一、二、三三级.3、对查出的隐患问题,根据级别确定责任人,提出整改意见.4、C级隐患由地测防治水部门指定责任人,制定整改,并负责实施.5、A、B级隐患上报有关领导和部门,由矿内指定责任人,负责组织整改.6、做好安全隐患排查记录,在下次隐患排查时,由地测防治水部门负责人检查整改落实情况.预报、跟踪管理、检查等技术管理制度1、每年年初矿成立防治水领导小组,矿长任组长、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机电负责人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科科长及各队队长担任,下设防治水领导办公室,安全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2、每年需编制年度防治水计划,对中长期防治水计划进行修改补充并由矿总工程师签字下发.3、在总工的领导下,不断的更新和淘汰本矿在防治水方面的设备、设施,提高矿井的防灾、抗灾能力.4、每年汛期前由技术部门编制汛期防汛预案,成立防汛队伍,由防治水办公室负责准备必要的防汛工具,如:锨、镐、雨衣、沙袋等,组织相关人员对地面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防地面洪水透入井下.5、矿井的排水能力和水仓容积,应严格按照汛期防汛预案的要求,定期检修排水设备和清挖水仓,并在雨季前进行一次联合排水实验.6、矿井必须配备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本矿实际需要的探放水工具,成立探放水队伍,配备足够的探放水人员,探放水人员经过培训合格做到持证上岗.7、采掘工作,必须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8、防治水办公室组织人员,定期对井田范围内井下、下水文地质展开调查,准备掌握地表河流,井、泉水变化及井下各涌水点水量变化,并建立台账,记录建档.9、必须定期把水文地质情况标注到相关图纸上.10、积极与邻近煤矿协商,了解掌握其井下采空区的位置,在送巷时应注意留设各种防水煤柱,严禁挖采防水煤柱.11、每月应定期对井下各出水点的水量、水温、水质进行测量分析,建立台账,绘制水量变化曲线图,为水害防治提供科学依据.12、水情、水害预报应做到年有年报,月有月报,必要时做到临时预报,并装订成册.13、预报人员必须认真收集现场一手资料,根据资料认真分析,对其所造成的影响加以说明,所报资料必须提前经技术负责人审查,否则严禁对外预报.14、预报后必须掌握一手资料,一旦发现与预报情况不符,或有其它情况发生时,必须及时汇报领导进行补充修正.15、为保证水害防治工作有序不间断的开展,矿成立防治工作领导督查组和经过培训的探放水队伍根据作业规程和图纸上圈定的积水和探水警戒线位置,严格做好探放水工作.16、防治水机构负责人全面负责防治水工作的具体实施与落实,明确责任人,若因失职造成水害事故,要按照职责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预测预报制度1、水害预报的年度、季度、月度预报,由地测防治水科编制,地质副科长审核后报地测副总、总工程师审定.水害预测预报必须既有文字、又有图纸的正规水文地质预报.预报内容应包括预报的地点、范围、水害类型、对生产的影响及应采取的防治措施等.2、预报结果应保证矿井安全生产,无因误报、错报造成水害事故.必要时,应做出临时预报,并有文字和图纸.月度水害预测预报于当月生产计划下达后5天内编制完成,经矿总工程师审定后,再上报、下发,各接收单位负责人签收.3、重大水患的预报,由矿总工程师审定后,上报集团公司分管领导,并签收. 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4、地测防治水科每年年初,根据当年的采掘接续计划,结合矿井水文地质资料,全面分析水害隐患,提出水害分析预测表及水害预测图上报公司并组织实施.5、地测防治水科在每月月度采掘计划下达后5天内,召开矿井水情水害隐患排查专题会议,编制月度水情水害排查表,逐一对各采掘工作进行水害排查,定防范及整改措施,定责任人,排查结果报送安监科、调度室等相关职能部门和矿领导.在采掘过程中,对预测图、表逐月进行检查,不断修正和补充.发现水患险情,及时发出水害通知单,并报告矿调度室,通知可能受水害威胁的人员撤到安全地点.6、地测防治水科负责及时将水害防范及整改措施下发到采掘等相关施工单位,安监科加强对各施工单位防治水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7、地测防治水科、安监科负责及时监督水害隐患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采取措施处理.矿井地测防治水资料、技术报告等审批制度1、矿井生产地质报告、“三下”采煤技术措施由煤业公司审查,报山西省煤炭管理部门审核.2、矿井技术改造、扩建、水平延伸等设计,所需的地质测量资料由公司总工程师审核、煤业公司审批、报山西煤管局备案.3、采区地质说明书,报煤业公司审批.4、工作面掘进地质说明书,报公司总工程师或分管副总批准.5、薄煤层回采工作面地质说明书,报公司总工程师或分管副总批准;综放回采工作面地质说明书,报公司总工程师或分管副总批准,并报煤业公司审批.6、地质、水文地质补充勘探及启封孔和长观孔计划,报公司总工程师或分管副总批准.7、一般探放水措施,报公司总工程师或分管副总批准.特殊情况报煤业公司审批.8、矿井年度、月度地质“三量”、年度储量报表报公司总工程师或分管副总批准.9、测量贯通通知单由测量组按规定提出,经部长审核,报矿安监处、技术部觉进组、调度室、通防工区、掘进工区等会签后,由公司分管经理和分管掘进的副总批准,分发有关单位.10、测量贯通设计,地表岩移观测设计、“三下”采煤方案、地面控制网测量方案必须经部长审核,报公司总工程师或分管副总批准后,报煤业公司审核.工作质量事故分析及考核制度矿井地质测量工作是煤炭生产建设一项重要技术基础工作,在煤矿生产建设中地质测量工作质量直接关系到工程质量和煤矿安全生产的双重任务.为此在地测工作上必须严格地执行地测工作和质量和事故分析制度,才能使地测工作在煤矿生产建设中起到参谋、保证、监督作用,更能促进地测工作质量不断的提高,来更好地为煤矿安全生产服务.1、地测工作必须树立面向基层为生产一线服务的思想,做到急为生产所急,想为生产所想,解决生产中出现的地测问题,如因地测人员没有及时为生产创造条件而影响生产或给生产造成返工浪费要追查责任者的责任.2、地测工作必须经常深入实际亲临现场调查搜集生产中介揭露出来的地质构造及各种地质水文地质现象,并及时分析研究系统整理,如发生资料搜集不全丢失后而影响生产要进行分析追查岗位者的责任.3、地测工作依据设计,施工部门的委托书,按规定要求内容,按时保质保量给预挂延线标定及各类地测资料的提供工作,否则影响施工、设计、措施的编制要追查分析有关地测人员责任.4、水文地质防探水工作经常调查搜集水文地质资料充水因素及其变化,掌握水情水害情况,严格执行防探水规程,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杜绝事故的发生,如因工作失职不坚持原则而发生透水窝水事故要分析追查防探水工程技术员的责任.5、矿山测量工作,罗盘导线,经纬仪导线,严格按规程要求的精度和允许误差,贯通测量必须编制设计,导线敷设图,提出误差预计,限差要求及允许偏差值,保证准确贯通,不达到要求进行分析,找出原因及责任者.6、经纬仪各级导线测量按规程执行进行复测复算,精度符合要求,误差不能超过规定,否则必须检查测量方法仪器精度上是否有问题后在进行复测.7、地测各种原始记录严格按格式内容填记,不许乱写乱划及涂改,保存完整齐全,按顺序装订成完备的原始资料,如发现不按格式填记,保存不全,追查本人责任.8、地测各种设计说明资料总结台账卡片登记表等文字材料均应达到标准系统化和规范化,并有索引目录,做到查找方便,统一保管,达不到标准的追究其责任.9、地测各种原因,局部图做到图种齐全,资料完整,线条均匀,注记清晰,图裂比例尺均符合标准要求,图清洁美观等,否则进行分析,追究描制人员的经济责任.10、地测工作中所有各种仪器设备计算工具等,做到账务卡三对口,设计人及使用者分头保管的责任制,发现丢失损坏,进行分析并按规定进行处理.各项技术规程的实施细则和技术补充规定测量部分1、中腰线标定及时、准确、无责任工程事故.1巷道开工通知单要提前 3 天发送地测部门. 2重要巷道的开门应有标定工作设计图. 3巷道开门时须对作为起算数据的上一级导线点进行检测.2、3000 米以上贯通测量应有设计、审批、总结,贯通测量精度符合规程规定或工程要求.3、坚持巷道开门、贯通、停头、复工、停采及工程进度等通知单制度 .4、贯通通知单应提前岩巷 20-30 米,煤巷 30-40 米发送施工单位、矿分管领导及技术、安全、通风等单位.5、煤矿必备的图纸 1井田区域地形图1:2000 或 1:5000 2工业广场平面图1:500 或 1:1000 3采掘工程平面图1:1000 或 1:2000 4井上下对照图1:2000 或 1:5000 5主要保安煤柱图1:1000 或 1:2000 6井筒断面图1:200 或 1:500 7井底车场平面图1:200 或 1:500 8矿井水文地质图1:2000 9矿井综合柱状图1:20006、矿图内容、精度符合要求,图上符号、线条符合煤矿地质测量图例要求,并且 3-6 个月填绘一次.7、各种防水、建筑物保护煤柱设计合理,并有设计,有批文,如有水害威胁而不需留设煤柱的,应标有探水警戒线.地质部分1、矿井必须具备精查或最终地质勘探报告、补充勘探报告、储量复核地质报告,并且经过验收,结论明确,能够指导生产.2、地测部门必须按规定时间提供掘进地质说明书.3、必须有由设计部门提供的经总工程师批准的“委托书“.4、“三书”必须做到文字、原始资料、图纸数字相符,内容达到要求.5、地质预报做到月有月报,年有年报.必要时有临时预报.6、预报内容准确无误,预报结果应保证煤矿安全生产.7、水情水害预报应包括周分析、月预报、季预报、年预报.8、预报内容齐全,描述准确、措施有针对性,签字齐全.9、预报结果应保证煤矿安全生产,不出现误报、漏报现象.10、建立水文观测系统,并按规定时间定期观测.11、防治水工程有方案设计并按规定程序审批.12、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对不清楚地段要进行探放水,并有设计和措施.13、每月进行一次防治水隐患排查,并有书面分析记录.14、矿井范围内钻孔经过注浆封堵处理,达到防治水要求,对封闭不良钻孔要建立台帐,揭露时要制定专门探放水措施.15、对井田范围内小窑进行调查、分析、记录在案.并和相邻矿井建立资料交换制度.16、水文地质原始资料建立台帐保管安全可靠,有目录、有索引.17、坚持防治水安全检查,汛期实行 24 小时值班制度.技术补充规定随着矿井开拓水平的延伸,地质情况逐渐复杂,地质测量、防治水工作任务日益艰巨.为切实加强地测防治水技术管理,明确责任,严格落实有关地测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防止重大水灾及贯通事故的发生,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现将我矿在地测防治水方面的管理规定要求如下,望各单位严格遵守:1、掘进技术员每月要对地测科提交工作小结,内容包括:本月施工范围内防治水工作开展情况,排水设备选用情况及排水设备的安置位置,头面出水情况,区域内揭露构造断层情况,煤岩层产状及相对位置、巷道中腰线及激光导向仪使用情况等,每月月底前交到地测科,并会同地测科技术人员,共同分析总结本月施工区域水文地质概况及次月地测防治水方面工作重点.2、各类巷道开工前,队技术人员要提前一个月向地测科申请编写各类地质说明书.3、由于矿井地质及水文地质条件复杂,需掘进技术员协助地质人员搞好重点岩巷、煤巷的地质调查工作,掘进技术员应了解岩层变化、地质构造、煤层等情况;当岩巷掘进时,必须配合地质人员对巷道进行编录,杜绝漏编构造、标志层、煤线等情况,当煤巷与预想误差较大时,必须重点关注煤层产状变化,及时反馈信息.4、掘进技术员要参照地质及水文地质预报,了解本队施工巷道水文地质情况.巷道施工中遇见出水现象或有出水预兆,要及时通知调度室和地测科,出现突水现象,技术人员未进行及时汇报造成突水事故的,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矿有关规定执行.5、掘进队技术员要掌握所施工的巷道和工作面具备的排水能力,对施工巷道前方的水文地质和对本队的排水现状要清楚,所在巷道按照要求配备排水设备,备用水泵按照要求处于备用状态,水沟必须按照要求及时施工,出现问题及时整改,不整改或情节严重的下发通报处理.6、掘进队要积极配合地测科进行超前探工作,短探工作定期探煤厚每 ,30 米探一次与地测科结合,提前做好人员安排、扒渣机移动位置等工作,对超前探工作不予配合,造成超前探工作无法进行或物探效果失真的,按矿有关规定执行.7、掘进队有探放水任务,掘进跟班技术员要对本队所管理的探放水牌板进行监督,对超前探要掌握和控制,除超前距 30m 外,施工巷道应提前至少40m 通知地测科,以便地测科及时安排超前钻探或物探.8、掘进队所在巷道施,需要有明确的计划,并有生产科或地测科下发的书面通知,严禁未经允许私自施工.施工时要严格按照地测科和生产科设计要求.9、施工时掘进技术员必须在现场做好巷道开口准备工作,提前一天通知地测科准备情况,并积极配合测量人员进行现场开口中腰线标定等工作,测量部门接业务联系通知单后给线,掘进队在现场应积极配合测量工作,确保施工工作面达到放线条件,即工作面有人员配合及进行打眼和梯子等标定中、腰线用的附属设备.掘进队应派专门技术人员协助测量人员顺利完成工作,对所给中腰点现场确认,如有问题,应现场提出.10、严格执行巷道中腰线日常技术员检查制度,巷道开口位置及中、腰线标定后,地测科以书面形式向施工单位下发,施工队严格按照通知单有关数据进行施工,不得随意更改,所有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测量业务通知单数据执行.11、技术人员要随时对中、腰线进行检查,成型巷道中、腰线要及时标记.每班工作前,跟班队长或班长、验收员都要对施工中、腰线进行校核并延至迎头,对上一班中、腰线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本班中、腰线进行标定.对每班不检校中、腰线及不按线施工的,按矿有关规定处理.12、每掘进 30—40 米激光指向仪控制的中心线和腰线除外巷道的中、腰线,由掘进队技术人员负责对巷道中心线和腰线进行往前延设,记下延线记录并向地测科汇报.13、使用激光指向仪区队应每班对激光光斑进行检查,无误后方可使用,相关参考数据必须严格按照地测提供施工联系通知单的有关数据执行.14、技术员积极主动向地测科汇报进尺以方便及时给线,掘进队应认真对照设计图,技术员积极主动上报进尺情况,在巷道需要拐弯及给线时,至少提前三天通知地测科,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区队负全部责任.15、技术员对巷道贯通距离要实时掌握,技术员每天汇报一次贯通剩余距离,并按照贯通措施的要求探透,并向地测科汇报.16、地测科下发的施工联系通知单是各科室施工的重要依据,各科室要妥善保管、存档.17、掘进技术员严格执行联系单数据,保证工程质量、进度.地测安全办公会制度1、每月有副总以上领导主持召开一次防治水安全办公会,参加人员由机关安全生产、机关科室负责人、生产单位副科级以上领导,时间为每月5日下午4:00,地点在项目部四楼会议室,如遇特殊情况另行通知.2、参加安全办公会议成员不得无故缺席.3、安全办公会内容:1传达矿安全办公会议精神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要求.2汇报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指令的执行情况,研究存在的问题,制定具体落实的和整改,责任到人.3检查上月安全办公会议确定事项的落实、防治水工程进展情况,并根据生产情况安排下月防治水工作.4本部门安全生产情况,、讨论、查找存在的安全隐患,研究制定防范,确定安全工作重点,防止同类重复发生.5会议内容记入安全办公会议记录本,并按规定整理归档,实行参加人员签到.资料定期分析、保管、提供制度地测工作是煤矿建设中技术工作的基础.由于构造复杂,情况不断变化,对地测资料要进行定期分析,经常研究和准确的推断,综合性的整理保管,才能为生产建设提供比较准确可靠地地测资料,促进生产的发展.1、地测人员经常深入现场调查研究,收集资料,对地质现象及构造进行详细素描,通过分析研究对照整理成完整的系统资料,去指导生产,解决生产中的问题,并妥善保管.2、矿井地质报告按规定每8-10年修编一次,地质人员在生产过程中认真收集资料,每年末进行一次全面分析,研究整理逐渐完善系统,为修改报告提供可靠资料数据报告书经上级业务部门批准后方可为生产正式使用,并存入资料一份,进行保管.3、水平延深,盘区地质说明书咋原掌握和揭露出来构造资料经综合分析和研究的基础上进行系统的编制.4、采区地质说明书在盘区地质资料核实掘出巷道资料的基础上编制地质说明书,在掘进巷道中收集到的各种构造及各种要素,经分析整理和上下顺槽对照衙编制准确可靠地回采地质说明书,分别在设计前15天和回采前5天提出资料,由地质组保管,以便生产中加以完善和系统,在回采后经综合整理系统,在教资料室,入档入柜,妥善保管.5、受水威胁地区防探水设计在已掌握地质资料基础上应认真对地区水害行至危险程度,防探治方法措施给予及效果等诸条件下进行设计,该工程结束后提出总结报告交资料室入卷入柜保管.6、矿井地质,矿井水文地质,防探水技术人员根据矿年季月生产地区安排计划进行全面系统地分析研究及预测工作,提供出这些地区内构造变化,断层、顶板情况,水文条件,水害性质,威胁条件及建议,防范措施等年季月地质预报,该资料由地质组装订成册妥善保管.7、煤矿必备各种地质测量基本原图,每月初由分管地质测量科长组织技术人员描图员各自负责的图纸进行一次全面校对和分析,严格按要求达到图纸标准化,新图必须经各级领导鉴定后方可提供资料为生产使用,原图由分管描图员保管.8、地质测量工作人员对外业调查收集来的资料及记录本当日进行分析整理,弄出正规的资料填图入卡由自己保管,为以后提供资料做好准备及依据.9、矿井储量集散量管理工作要在生产过程中定期进行储量分析工作,通过分析找出储量变动和各项损失的原因,以便为生产提供储量数据和减少不合理损失,提高煤炭回收率,并将测量变动范围及数量及时填绘到各种储量图中,做到妥善保管有据可查.10、所有地质、测量资料必须每季进行一次全面分析、修改并填图.11、随着采掘生产,根据新揭露的地测资料,及时对原有资料进行修改、补充.12、资料的定期分析由分管部长或技术主管牵头组织,各专业组长负责实施.13、地测图纸由绘图员负责保管,各专业组长负责管理本专业组的技术资料.14图纸资料保管不善,出现责任事故者,要根据具体情况对责任人进行处罚.15、为满足矿井设计、生产需要,各专业组应及时提供矿井生产所需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准确可靠.16未经审校的资料,不能提供生产使用.17如果因为地测资料提供不及时或不准确,而影响矿井或造成损失,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设备和工具的使用、保管、发放制度1、钻探设备、测量仪器仪表属专用设备,未经矿领导比准,科主管科长同意任何人无权私自外借,如领导批注,必须办理借用手续,留下借条待查.2、钻探设备工具、测水仪表由专业人负责保管,并进行登记物账卡对口,借用进行登记,办理借用手续.3、各级经纬仪、水准仪、全站仪等经常用的仪器有测量组保管,并设专人专柜,专人负责擦洗维修保养,保存完好.4、测量精密仪器由科办事员保管,保存完好.5、其他各项小型工具材料有办事员统一保管,领料开票入库登记.6、办公室内公用设施有办公室自己保管,如发生丢失,无故损坏,有本室人员共同负责赔偿.7、小型仪表工具达到报废期限,由办事员进行登记,交旧领新.8、各级经纬仪、水准仪、全站仪等测量仪器到达报废期限,精度达不到要求,难以维修,经单位出具证明,报矿申请报废.。
采掘专业红线清单及处罚办法
采掘专业“红线”清单及处罚办法一、采煤专业1、工作面安装、初次放顶、强制放顶、收尾、回撤、过地质构造带、过煤柱、过冒顶区、过钻孔、过陷落柱等无安全技术措施,未组织贯彻学习;(根据煤矿安全规程101条和105条规定处罚200元)2、放顶煤开采工作面设计未制定安全防瓦斯、防灭火、防水等灾害治理安全技术措施,未按规定审批和验收;放顶煤工作面初采期间未根据需要采取强制放顶措施,未使顶煤和直接顶充分垮落。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115条规定处罚500元)3、采煤工作面液压支架初撑力低于额定值的80%,连续出现三架不合格的;(根据《液压支架设计规范》MT/T556-1996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处罚200元)4、综采(放)工作面安全出口不畅通,人行道宽度小于0.8m,综采(放)工作面安全出口高度低于1.8m的;工作面两端第一组支架与巷道支护间距大于0.5米。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97条和101条规定处罚1000元)5、工作面进回风巷超前支护距离小于20m,支柱柱距、排距大于100mm,支护形式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的。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97条规定处罚500元)6、进回风巷工作面端头处未及时退锚;顶板不垮落、悬顶面积超过作业规程规定的。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105条规定处罚500元)7、采煤工作面任意留顶煤和底煤开采。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98条规定处罚500元)8、采煤工作上下隅角切顶柱在生产过程中未按作业规程要求进行提前进行回柱、回撤,在控顶区域内提前摘柱。
(根据作业规程和煤矿安全规程规定101条处罚500元)9、采煤工作上下巷道超前支护、端头支护、切顶支护液压单体支柱初撑力低于作业规程规定的,抽检出现三根不合格的。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101条规定处罚200元)10、采煤工作面采用密集支柱切顶时,两段密集支柱之间未留有0.5m以上的出口,出口间的距离和新密集支柱超前的距离未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的。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106条规定处罚100元)11、采煤工作面单体液压支柱入井前未逐根进行压力试验;对金属顶梁和单体液压支柱,在采煤工作面回采结束后或者使用时间超过8个月后,未进行检修,检修好的支柱未进行压力试验,不合格就入井打设;采煤工作面使用木支柱和金属摩擦支柱支护。
地质测量科管理规定
一、地质测量科管理制度1、服从领导指挥,按时完成上级领导交给布置的各项任务,遵纪守法,遵守矿各项规章制度.2、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测量规程、煤矿地质规程,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干好本职工作,不准拖延推诿,否则进行严肃处理.3、坚守岗位,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迟到、早退罚款10元.4、休班、有事要请假,不请假者按旷工处理,另罚款50元,连续旷工三天者按矿规定上报矿劳动科.5、没有对算的资料或数据不准提供给其它部室上级领导,违犯此条罚款20元.6、做好图纸资料归档管理,不经矿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准向外人及外单位提供成果图纸或其它资料,否则对当事人处以1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开除矿籍.7、爱护测量仪器及器材,对光学仪器要正确操作,不经领导同意,不准私自将仪器借给他人使用,违犯此条罚款50元.8、不准向生产连队吃、喝、拿、卡、要,发现一次,严肃处理.9、强化业务技术学习和安全知识培训,互相学习、互相帮助,不断提高个人技术素质和业务能力,与时俱进,服务好矿井安全生产.二、地质测量科职责范围1、负责矿井地质工作.查明地质构造,煤层赋存条件以及影响安全生产的其它地质因素.提供矿井水平、采区、工作面和掘进巷道的地质资料,做好地质情况预报.2、负责矿井水文地质工作.查明影响安全生产的各种充水因素,分析研究和掌握地下水的运动规律,为矿井建设、采掘提供必要的水文地质资料.做好水情、水害的预测、预报工作.3、负责井上下各种控制测量工作.测量井上下各项工程和设施之间的几何关系,并负责绘制各种矿图.4、定期收集、调查和核对相邻煤矿和废弃的老窑情况,并在井上、下工程对照图、采掘工程平面图、相关水文地质图上标出其井田位置、开采范围、开采年限、积水情况.5、开展地表和岩层移动的观测工作,提供地表和岩层移动的各种参数,搞好地表建筑物的保护及煤柱的设计工作,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三下”采煤工作.6、负责煤炭资源的储量管理工作,负责“三个煤量”的估算和上报.7、认真抓好“矿井地质测量工作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8、参与矿井工程设计工作.9、搞好地测系统信息化管理工作.10、地测科对下列事项负责.(1)本专业各项技术工作和工程完成情况.(2)业务范围内地质测量资料提供及时、可靠.(3)从地质测量技术方面,指导采掘工程的正确性.(4)向上级机关呈报的报表,报告等准确、及时.三、地质测量科科长及副总岗位责任制1、在主管矿长及总工程师领导下,负责本部门的全面工作,对地质、测量、水文地质的技术工作负全面责任.2、认真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矿井地质规程、矿井水文地质规程、煤矿测量规程和煤矿防治水工作条例等以及上级和集团公司下发的有关规定,搞好地测业务保安,抓好地测质量标准化工作.3、负责本部门的思想政治工作,组织科室人员的政治学习.4、根据集团公司、矿生产计划安排,负责组织各专业组制定本部室及各专业组的年、季、月工作计划,并经常深入生产一线监督检查各专业组的工作完成情况.5、负责对本科室编制的各种文字、技术资料图表进行审查.6、负责本科室人员的业务学习,技术培训工作,组织科室人员开展科研攻关、学习先进经验、推广地测先进技术等活动.7、负责本科室工作计划的编制工作,做到年初有计划,年底有总结.四、地质测量科副科长岗位责任制1、负责并组织全组人员进行政治,业务学习.2、认真贯彻和执行党和国家的技术法规和集团公司、矿的有关规定和决定.3、负责审查本组提供的文字和图件,做到在技术上对部长负责,严格把关.4、协助科长并负责本组的行政管理,完成上级领导交给本组的各项任务.5、及时向科长反映本组工作中遇到的各项问题,汇报生产中的各种情况.6、配合科长主管本科的地质、水文地质工作.领导本组人员搞好地质、水文、“三量”及储量管理工作,及时解决和预报生产中遇到的各种地质、水文地质问题.7、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研究矿区(矿井)煤系底层、地质构造、水文地质条件、煤层和煤质的变化规律,查明影响矿井生产建设的各种地质因素.8、组织人员进行矿井地质、矿井水文地质勘探,地质观测及编录和综合分析,提供矿井生产建设各个阶段所需的地质、水文地质资料,解决采掘工作中遇到的地质、水文地质问题.9、组织技术人员计算和核实矿井储量,掌握储量动态,提高储量级别,设法扩大矿井储量,及时提出合理开采和利用煤炭资源的意见.10、组织人员调查、研究煤系地层中伴生矿产的赋存情况和利用价值.五、地质技术主管岗位责任制1、负责矿井地质工作,经常深入井下收集各种地质资料,进行地质观测、地质编录;召集技术人员共同研究,综合分析;对提供的所有地质资料和图件进行系统审查和把关,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2、带领工程技术人员,共同研究矿区(矿井)煤系地层,地质构造,煤层和煤质的变化规律,查明影响矿井生产的各种地质因素.3、参与矿井储量管理工作,掌握储量动态,及时提出合理开采和利用煤炭资源的意见,同时加强伴生矿产的调查研究工作.4、带领工程技术人员,认真做好“三书”的编制工作,认真向有关部门提供各种地质资料,及时填绘和修改地质图纸.5、参与编制矿井远景规划和与地质有关的各种生产作业计划,协助科长做好本科室工作计划并协助实施.6、及时指导和督促地质技术员的各项工作,带领并帮助他们学习业务,不断接受和掌握新的专业知识,提高技术水平.7、积极学习和推广矿井地质方面的新技术、新手段,努力掌握新仪器、设备的使用方法.六、地质技术员岗位责任制1、按照矿井地质规程的规定,协助地质技术主管做好矿井地质工作.2、经常深入生产一线,随着采掘工程的进展,及时进行地质观测和编录工作.3、矿井地质记录簿描述的地质观测资料,必须于升井当天内整理完毕,编绘出正式的井巷素描图.对采掘工程的布置和调整有影响的地质资料要及时填绘在有关的生产用图上.遇到解决不了的技术问题,要随时向有关领导反映.4、负责地质说明书的编制工作.5、了解矿井生产作业计划,并根据矿井季、月生产作业计划向有关生产部门,生产区队提供地质预报,以指导安全生产.6、做好采掘工作面煤层厚度及地质构造的探测工作,提高矿井回采率.7、经常开展政治、业务学习.学习和推广先进科学技术,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七、水文地质技术主管岗位责任制1、负责矿井水文地质工作.通过调查和研究,查明影响矿井的各种充水因素,分析研究并掌握地下水的赋存和运动规律,编制防治水工程设计并监督执行.2、参加矿井采掘技术和年度、季度、月生产计划以及矿井远景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3、严格落实水害评价制度,在采掘过程中进行水害的预测和预报,防止恶性突水及淹井事故发生.4、编制水文地质补勘设计.5、负责审查各种水文地质上报材料,水文地质说明书和各种水文地质总结材料,建立各种水文地质台帐和编制各种水文地质图纸.6、加强矿井水文地质的科学研究,不断总结经验,推广国内、外先进技术,并不断加以发展,创新.八、水文地质技术员岗位责任制1、协助水文地质技术主管搞好矿井水文地质工作,经常深入井下,收集水文地质资料,并及时整理.2、及时做好矿井涌水量和地表水文孔观测,按规定及时上报.3、参与各种水文地质说明书的编写工作.4、参与探放水设计、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及具体实施工作.5、对于井下突水点,认真观测并详细记录,建立台帐.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九、测量主管岗位责任制1、在科长的领导下,负责组内的全面工作.2、对科长布置的工作,负责保质、保量、保安全地按时完成.3、负责全组人员的政治学习,提高思想水平,带头遵纪守法和执行各项规章制度.4、带领全组人员努力学习技术、钻研业务.开展大练基本功活动,提高个人技术素质,熟练掌握测量仪器操作技能.5、负责组织对井上下一般工程的导线测量,巷道中线、腰线标定及延伸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部长汇报,并与有关部门、施工单位取得联系.6、搞好科室与科室,组与组之间的相互团结,相互协作,发扬互帮互学,以老带新,取长补短.十、测量技术员岗位责任制1、在科长和测量技术主管的领导下,负责自己所分管的技术工作.2、协助技术主管制定测量技术工作施工方案,并直接参与方案的实施工作.3、负责现场施测和处理有关测量技术工作.监督施工单位按线施工,有权制止施工单位违规施工,并及时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有关领导、科室进行汇报和通报.4、按规程及设计要求,搞好井上下施工测量.对测量结果应及时整理、计算,并提出准确的数据.5、对施工图纸做到及时准确的填绘.6、负责对测量仪器的保养和检校工作.十一、资料管理员岗位责任制1、负责收集、整理、保管和统计本科的档案资料.搞好质量标准化工作,严格加强档案资料及矿图的管理工作.2、负责提供档案资料,为生产建设、科研攻关等各项工作服务,提供矿井生产建设各个阶段所需的一切资料,解决采掘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问题.3、协助本科专业组做好文件资料档案的形成积累和平时立卷、年终立卷、归档工作.4、严格执行档案管理和各项制度,以保证档案资料完整无损.对于磨损、断裂、字迹线条不清的档案资料,要及时的补修和完善,确保资料的完整性.5、在编制案卷目录的基础上,编制必要的检查、保管工具和资料.同时努力学习档案管理的有关知识,不断提高资料管理水平,增强业务能力.6、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做好档案室的防火防盗工作.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十二、绘图员岗位责任制1、负责按时完成各种地质、水文地质、测量图纸的描绘.工作做到认真、细心、一丝不苟.2、严格按照煤矿地质测量图例及有关图例规定,根据对图纸描绘的要求进行作业.描绘过程中发现成果有误或原图不清有疑问时,应及时查询,保证所描绘的图纸精度准确、内容齐全、符号正确、清晰美观、无错、漏现象.3、经常了解井下采掘工程进展情况,虚心听取现场地测人员的意见,及时填绘各种矿图,做到所描绘的各种采掘工程关系正确,数字精度可靠.4、努力学习绘制矿图的基本知识,学习和应用先进的绘图经验和技术,不断提高绘图技能,提高描绘图纸质量.5、按时、准确填报“采掘工程交换图”和其它上报的图纸.在实际工作中遇到问题及时向组长、科长反映,以便及时解决,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临时任务.7、不准私自向外人及外单位提供图纸、资料.十三、地质工岗位责任制1、在地质主管和助理工程师的领导下,努力学习政治、矿井地质规程、煤矿地测图例、矿产资源法和煤矿安全规程,做到按规程、图例进行岗位工作,上标准岗,干标准活,完成岗位任务.2、在地质主管和助理工程师的指导下,深入采掘工程现场调查搜集编录地质资料,及时编制石门和主要井巷的剖面,遇有断层时,及时测定断层位置和要素.3、配合助理工程师(技术员)按时提出采掘地质说明书,供编制采掘作业规程应用.4、在助理工程师指导帮助下,编制配合生产地质图纸,及时填绘配合生产的各项地质图纸.5、定期对工作面的煤层结构、构造、底板产状进行调查填图,为采探对比积累资料.6、在技术人员指导下,及时深入井下钻场搜集钻探资料,进行岩性鉴定描述,以获得地质资料,配合助理工程师分析地质情况.7、及时完成组长临时交办的各项任务.8、每月作一次分工内的业务技术工作完成情况小结,向组长、助理工程师汇报.十四、测量工岗位责任制1、认真做好矿井测量工作,保证生产正常进行.2、做好测量数据记录,保存资料,建好档案.3、对于井上下各永久测点要埋设座标进行保护,并详细记载各点的座标值.4、每次实地测量时,选点要正确,使用测量方法正确操作无错误.5、每次测量后要对所测数据现场核对,测量程序,内业计算要准确,数据符合要求,防出现错误而造成生产失误.6、爱护仪器、器械、熟练掌握矿内所有测量仪器、器械的使用方法和工作原理.7、与相关科室搞好团结,及时通报工作中的技术数据.8、不断学习专业知识,提高业务水平.十五、生产安全联席制度(一)地质测量科与调度室、机电运输科、通风科、防突科、生产技术科、安全检查科等科室、各区队应互相协作,互相配合,互相监督.有关业务联系必须通过书面形式(委托书)和会议制度进行.通过会议的业务联系,应有详实的会议纪要.(二)其它单位需要地质测量科提供资料时,必须事先联系,提交委托书,并由总工程师签字.地质测量科应按以下规定时间提交:1、矿井技术改造、扩建、水平延深等设计所需的地质测量资料,应在设计前三到五年通知地质测量科.地质测量资料应在设计前半年交付;2、采区设计所需的地质测量资料至少应在设计前二年通知地测科,地质测量资料在正式设计前三个月交付;3、回采工作面所需的地质测量资料,应在工作面贯通后五天内提交;4、掘进各类巷道所需的地质测量资料,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地测科.地质测量资料在设计前十五天交付;5、零星小型设计所需的地质测量资料须事先联系,商定提交期限;6、重要井巷贯通工程,有关单位和地测科应在总工程师主持下,通过业务会议共同确定贯通允许偏差,保证地测科有足够的测算时间.(三)地质测量科与施工单位的业务联系:1、地质测量科必须向相关业务单位提供掘进地质说明书,作为编写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的地质依据.2、各类巷道开口,需提前三天填写委托书,通知地质测量科准备资料,以便按要求放线.停头或复工应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地质测量科.地质测量科应及时准确测定停头位置,并填绘在图纸上.3、施工单位必须妥善管理和正常交接各类巷道的中、腰线标志,遇有损坏或怀疑时,应及时通知地测科进行检校.4、在测量给线、地质调查和超前钻探时,施工单位应密切配合,提供方便.地质测量科应随时把获得的情况通知施工单位和有关科室.5、当掘进巷道将要透巷或进入危险区前,地测科必须按规定的安全距离,用通知单形式事先通知施工单位和有关部门.安全距离规定如下:(1)贯通工程两工作面间的距离剩余不少于20米(综掘巷道剩余不少于50米).(2)距积水实际边界30米,必须超前探放水.(3)石门掘进距煤层垂距10米.(四)地质测量科与回采单位的业务联系:1、地质测量科必须向生产技术科提供回采地质说明书,作为编制作业规程的依据.2、地质测量科地测科应与调度室、生产技术科共同确定回采工作面的停采线位置及回采工作面进度.3、实际采高、浮煤,煤柱尺寸应以地测数字为准,不符合设计规定时,应及时通知回采单位并向总工程师汇报.(五)地质测量科必须切实做好采掘工作面的地质和水害的预测、预报及探放水工作1、根据接替计划,结合地质及水文地质资料,全面分析地质及水害因素,提出地质及水害分析预报和预测图.做到年、季、月都有预报,要逐月进行检查并及时验证其预报的准确性.2、分析、研究顶板、导水裂隙带范围内含水层;底板以下赋存高压岩溶或裂隙含水层以及断层带的富(导)水性等特征,预测有突水可能的危险区,及时提出建议和预防措施.3、查明积水老硐、老塘和井巷,并在采掘工程图上标明积水老空区的警戒线.当采掘工作面进入警戒线时,必须向有关业务单位发送通知单超前探放水.在确认积水已放净后,才允许继续采掘.4、查明开采水平以上受采动影响范围内的冲积层的层次、层厚、含水层和隔水层的岩性特征、水位、水量、水质等情况,在冲积层底部有富含水层时,必须按水体下采煤有关要求解决.5、查明采掘范围内所有穿越煤层顶、底板富含水层的钻孔,核查其封孔报告书或封孔资料,并建立台帐.在采掘工作面与钻孔相遇前,(距离不小于30米)应向有关业务单位发送通知单,提请落实好防突水措施.6、做好雨季三防工作,在雨季到来前应对地表季节性河床、山沟及河谷区、露头小井、地面观测孔、注浆孔、电缆孔、排水孔等进行全面检查,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地表水灌入.(六)地质测量科应做好业务保安工作,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矿井地质规程、矿井水文地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煤矿测量规程等关于地质测量方面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十六、地测防治水隐患排查制度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明确职责,落实到人,搞好矿井地测防治水专业安全隐患和排查整治工作,确保矿井生产.2、矿每月组织一次排查地测防治水安全隐患,对查出的隐患,制订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落实责任人和资金,定期进行整改,经矿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3、地质测量科负责每周组织一次地测防治水方面隐患排查,并协调有关业务单位,限期整改合格.4、地质测量科安排好地测防治水隐患排查和整改记录,检查督导落实隐患整改,限期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生产安全.5、隐患排除不彻底或不及时,要追究地质测量科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造成事故的,根据事故性质和危害程度追究相关人员经济和法律责任.十七、预报、跟踪管理、检查等技术管理制度1、每年年初矿成立防治水领导小组,矿长任组长、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机电负责人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科科长及各队队长担任,下设防治水领导办公室,安全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2、每年必须编制年度防治水计划,对中长期防治水计划进行修改补充并由矿总工程师签字下发.3、在总工的领导下,不断的更新和淘汰本矿在防治水方面的设备、设施,提高矿井的防灾、抗灾能力.4、每年汛期前由调度室编制汛期防汛预案,成立防汛队伍,由防治水办公室负责准备必要的防汛工具,如:锨、镐、雨衣、沙袋等,组织相关人员对地面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防地面洪水进入井下.5、矿井的排水能力和水仓容积,应严格按照汛期防汛预案的要求,定期检修排水设备和清挖水仓,并在雨季前进行一次联合排水试验.6、矿井必须配备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本矿实际需要的探放水工具,成立探放水队伍,配备足够的探放水人员,探放水人员经过培训合格做到持证上岗.7、采掘工作,必须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物探先行、钻探验证、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探放水原则.8、防治水办公室组织人员,定期对井田范围内井上、下水文地质展开调查,准确掌握地表河流,井、泉水变化及井下各涌水点水量变化,并建立台帐,记录建档.9、必须定期把水文地质情况标注到相关图纸上.10、积极与邻近煤矿协商,了解掌握其井下采空区的位置,在送巷时应注意留设各种防水煤柱,严禁挖采防水煤柱.11、每月应定期对井下各出水点的水量、水温、水质进行测量分析,建立台帐,绘制水量变化曲线图,为水害防治提供科学依据.12、水情、水害预报应做到年有年报,月有月报,必要时做到临时预报,并装订成册.13、预报人员必须认真收集现场一手资料,根据资料认真分析,对其所造成的影响加以说明,所报资料必须提前经技术负责人审查,否则严禁对外预报.14、预报后必须掌握一手资料,一旦发现与预报情况不符,或有其它情况发生时,必须及时汇报领导进行补充修正.15、为保证水害防治工作有序不间断的开展,矿成立防治工作领导督察组和经过培训的探放水队伍,根据作业规程和图纸上圈定的积水线和探水警戒线位置,严格做好探放水工作.16、防治水机构负责人全面负责防治水工作的具体实施与落实,明确责任人,若因失职造成水害事故,要按职责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十八、预测预报制度一、水害预测预报制度认真执行煤矿防治水规定和煤矿安全规程第255条规定,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在下列情况下必须超前探水:1、每年年初根据矿年度采掘接替计划,结合已掌握的矿井水文地质资料,编制年度水害预报.预测可能发生水害的地点及水害类型,纳入矿井灾害预防计划,每季度根据变化情况及时修编预防计划.2、应根据月度采掘工程计划编制预测月报,经总工程师审查后,送交生产技术科、安全检查科等科室.水害月预报内容应包括:预报地点、施工单位、水害类型、水文地质情况简述、预防和处理意见,并附平面图和剖面图.3、遇有险情应及时预报,根据采掘工程进度,地测科要随时调查分析采面或掘进头前方的水文地质情况,发现问题及险情及时发出水害预报.。
煤矿掘进质量标准化实施细则(5篇)
煤矿掘进质量标准化实施细则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为把界沟矿建成“安全高效型,本质安全型”矿井,特制定本实施细则,望掘进各单位认真执行。
一、基本要求(一)、一巷,即从该巷道的开口拔门地点和矿规定的环境卫生责任区范围内。
要求:整洁美观,干净卫生,无巷道失修1、巷道无淤泥,无积水,无杂物及浮煤矸(粒度≯P50mm)2、架棚巷道:腰邦、背顶材料满足支护条件,符合质量要求,横平、竖直、严密,腰帮过顶的背板一侧外露的长度必须一致;无空帮、空顶、空肩窝现象;无淋肩、吊斜、喝风、亮牙现象。
U棚搭接符合质量要求。
3、煤锚巷道:墙直、底平、护帮严密,连网搭茬符合规定,初锚力,锚固力符合设计要求。
槽钢梁、钢带或梯子梁,横平竖直。
4、锚喷巷道:墙直、拱园、底平、喷层厚度、基础深度符合设计要求,初锚力,锚固力符合设计要求。
5、现场必须有锚杆(索)质量检测牌板。
6、实行工程质量终身制,施工巷道编号管理、存档备查,锚索、锚杆安装挂牌留名。
(二)、两全:安全设施齐全,图牌板齐全1、安全设施:所有安全设施都必须有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并挂牌留名(牌板上应注明安全设施管理负责人,安全设施安装、维修人等)。
(1)前探梁:统一规范,等距离布置。
跨度≤3.4m时采用两根,跨度>3.4m时,采用三根。
前探梁采用18kg道轨,并配齐护头板。
(2)点柱:每头不少于6根,直径180mm,长2m-2.4m的圆木,并配齐护头板。
(3)棚撑或拉杆:U棚支护工作面每棚不少于三道拉条,并紧跟迎头,拉条布置必须成线,紧固有力。
(4)采区内部斜巷运输:声光信号,防跑车装置和跑车防护装置齐全、可靠;行车安全间距、起坡点打点硐车及斜巷躲避硐室(高2.4m,宽2.4m,深2.0m)等设置符合作业规程规定;警示标志齐全醒目;各类挡车装置必须按照有关运输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铺设,并时刻处于常闭状态,放车时方准打开。
(5)通防设施:通防设施必须完好,使用正常;瓦斯监测探头和便携仪悬挂位置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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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腰线管理规定
一、井下高等级测量控制点一般采用测桩埋设,测点周围用红色油漆涂
成圆圈或三角“△二附近标有测点的编号,损毁井下高等级测量控制点对
责任人罚款500元/点。
二、井下低等级测量控制点或中线点一般采用小型三角测钉埋设,测点
周围用红色油漆涂成单圆圈或半圆圈,附近标有测点的编号;损毁井下低等
级测量控制点及中腰线线点,对责任人罚款200元/点。
三、各类中线点用红色油漆通过测钉画一短线
“I
四、井下水准控制点一般采用测桩埋设于稳定巷道帮,附近用红色油漆
涂成并标有测点编号。
五、凡是按照中、腰线施工的巷道测量部门必须按照《测量操作规程》
按期施放中、腰线,未按期施放中腰线给予相关责任人罚款200元,中腰线
未按照设计施放导致中腰线施放错误给予相关责任人罚款1000元。
六、施工队技术员为井下现场中腰线管理第一责任人,技术员根据测量
部门联系单,制订现场施工标准,要求现场小班跟班队长必须熟知标准,如
现场跟班队长不了解现场施工的实际中腰线数据,给予技术员每次罚款
200
元。
七、中腰线必须用白石灰、涂料等白色的材质进行勾画,中腰线勾画宽
度为30Innb允许偏差为±10mπι,5m范围内中腰线允许偏差为÷5mm
o
八、岩巷临时中、腰线及煤巷中、腰线必须紧跟迎头,岩巷永久中腰线
紧跟耙肝机后(耙肝机挪后一个圆班内必须将永久腰线及中线画齐),如检
查发现巷道无中腰线或永久、临时中腰线未按要求画齐,一次性给予技术员
罚款200元。
九、综掘机掘进具备条件必须按激光控制中线指向,炮掘巷道激光安装
必须滞后迎头50米使用,控制中腰线,并在现场图牌板中显示激光的位置
及数据,如现场不具备安装激光条件时,则必须在迎头20米范围内设临时
腰线,随迎头施工向前移。综掘煤巷激光前不少于4根校准线。
十、施工队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地测提供的控制点已经移动,则必须及时
联系测量进行重新放线,如因不及时联系而导致施工中中腰线偏差,对技术
员罚款200元,测量部门未及时校正给予相关责任人罚款200兀
Q
十一、施工中巷道不得出现两条中腰线,如确认因巷道压力而导致中腰
线需重新更改的情况,需提前通知测量部门校核后方可更改。否则给予施工
单位罚款IOOO元,技术员罚款200元。
十二、测量井下控制点及帮部腰线标示严禁私自更改,如出现人为破坏
情况或逃避工程验收蒙混过关等情况,分别给予单位负责人及责任人
2000
元罚款。
十三、新开巷道、弯道、竖曲线、交岔点等特殊工程,根据测量联系单
控制数据进行拔门,不按测量数据施工或擅自拔门造成巷道施工错误的,给
予相关责任人罚款500元;掘至5米后,单位技术员及时以业务联系单形式
联系测量进行施放中、腰线,现场标明注清中腰线,施工队按此中腰线进行
施工。不及时联系测量放线,造成巷道偏线的,每次罚技术员200元,如联
系后测量不及时放线,造成巷道偏线的,给予测量部门相关责任人每次罚款
200
元。
十四、由测量部门对施工队中腰线进行校核,如发现与设计中线误差达
到IOOnmb腰线误差达到50mm,则对技术员进行全矿通报批评,并给予罚款
200元;巷道未按中腰线施工,偏线30On1n)
以内的,每次给予单位负责人
及技术员罚款500元,偏线30Omm及以上的,进行事故追查,每次给予责
任人罚款IOOo元。
十五、在主要大巷,测量部门在延测控制点时,对成巷部分巷道按每
30In
施放一个腰线点,腰线用醒目的红“▽”标示,未按要求设置的对测量
部门相关责任人罚款200元/次;施工队严禁用红漆标示中腰线,发现给予
技术员罚款200元/次。
十六、相关部门发现中腰线出现错误时,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擅自进行
调整,必须经技术部门召集相关部门进行会审,拿出确实可行的整改方案,
对违反本规定的责任人罚款1000元。
十七、井下各类测量点严禁栓挂风筒、瓦斯监测仪、通信、监控及动力
电缆、风水管路等一切物品,一经发现对栓挂物品的单位处以IOOO元的罚
款,对单位主要负责人罚款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