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WGQ/C6.3-11

版本:A/0

受控状态:

发放代码: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2014.05.06发布2014.05.10实施

1、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交通机动车辆、厂内机动车辆和机动车辆驾驶员的安全管理,预防车辆伤害和交通事故。

2、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交通车辆、厂内机动车辆和机动车辆驾驶员。(我公司现指冲压车间机动叉车和驾驶员)3、管理职能

3.1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是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对公司各部门的车辆通行安全进行监督管理。

3.2安委会办公室负责公司机动车驾驶人员、机动车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3.3营销公司商务支持部门负责营销公司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和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工作。

3.4设备保障部门负责厂内机动车辆驾驶员和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

4、内容和要求

4.1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4.1.1 机动车辆驾驶员至少应有3年专职驾驶经验,且3年内无交通责任事故记录,经人力资源部考核录用后,报安委会办公室备案,严禁部门私自聘用专职驾驶员行为。

4.1.2驾驶员在驾车时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服从公安交警、运管部门的管理。

4.1.3驾驶员必须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驾驶作风,遵章守纪,文明行车,按时参加安全学习。

4.1.4驾驶员在出车前应保持充足睡眠,严禁疲劳驾驶。

4.1.5任何人不得强迫驾驶员违法、违章驾车;严禁酒后驾车、疲劳驾驶或将车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严禁交通肇事后逃逸。

4.1.6驾驶员在出车前应对车辆水箱、润滑系统、制动系统以及轮胎等进行例行安全检查,在出车途中,应确保与有关人员保持通讯联系,及时反馈行车安全情况,遇到突发事件及时报告。

4.1.7机动车辆使用前,必须向公安交警部门申请登记,领取号牌、行驶证并按规定办齐随车必备的证件。

4.1.8车辆状况、各项安全技术性能必须保持完好。并按规定进行年检,合格后使用,不得开“病车”上路。

4.1.9车辆装载的货物必须绑扎牢固,。严禁人、货混装。

4.1.10运输“超长、超高、超宽”的大件或易燃、易爆的危险化学品时,必须办理准运证,采取安全措施,悬挂明显标记,必要时应配有指挥车。

4.1.11车辆在工地和厂区内部行驶,应按限速标志要求行驶。

4.1.12车辆应停放在指定的停车地点、场所停放,严禁随意停放。

4.1.13车辆修复后需试车时,应由持有驾驶证的车辆检验员或指定的正式驾驶员在规定路段试车。

4.1.14车辆管理部门应每周组织机动车辆驾驶员进行一次安全学习,并定期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

4.1.15车辆管理部门应加强对车辆出勤的审批管理,作好出车登记,严禁公车私用。派车时要科学调度车辆,

合理安排工作量,严格控制恶劣天气条件下的车辆出行安排。

4.2厂内交通安全管理

4.2.1厂内机动车辆操作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培训且考核、考试合格,领取厂内机动车驾驶证或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准驾驶或操作。

4.2.2厂内机动车驾驶、操作人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作业时应携带特种作业资格证,必须戴好安全帽,不准驾驶或操作与证件不相符的设备。

驾驶室内不得超额载人,叉车作业不得载人。

严禁酒后操作。不得在驾驶或操作时吸烟、嚼槟榔、攀谈或进行其它有碍安全的活动。

身体疲劳或患病等有碍安全操作时,不得驾驶或操作。

厂内机动车驾驶、操作人员离开本职工作时间超过6个月,但未满1年的,需继续担任驾驶工作时,应按规定重新复试。如超过1年的,应重新参加考核。

4.2.3厂内机动车应按特种设备有关规定进行申报、挂牌和定期检验。

4.2.4厂内机动车在工、库房内行驶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在厂区内行驶时不得超过8公里/小时。

4.2.5特种设备管理部门应建立厂内机动车安全技术管理档案,包括车辆维修使用及事故记录;定期开展厂内机动车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

4.3交通事故管理

4.3.1厂内机动车辆发生安全事故后应按规定立即报告本部门领导和安委会办公室,保护好现场,积极抢救伤员,严禁违规、私自处理。

4.3.2厂内机动车辆发生安全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的,由安委会办公室按未遂事故进行调查处理;涉及人员伤亡时,按工伤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4.3.3发生交通事故,不论事故大小,都应及时向当地公安交警部门和所在部门领导报告,并及时报告安委会办公室。

4.3.4一般道路交通事故的善后处理由事故单位负责处理,以当地公安交警部门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为依据进行调解,无法调解时,由事故单位提出申请,将相关资料移交法务部进入司法处理程序。事故结案后,事故单位应及时向安委会办公室上报《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事故损失调解书》以及保险理赔等资料。

4.3.4重大交通事故的善后处理由公司安委会组织安委会办公室、法务部、人力资源部等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4.3.5发生机动车辆事故后,必须按“四不放过”原则,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4.4安全奖励

4.4.1专职驾驶员工作表现突出,年度内未发生大小事故,且无严重违章行为记录的,则按以下标准进行奖励:

安全行车达到10万公里以上(含10万公里),给予2000元的奖励;

安全行车达到5万公里以上(含5万公里),不足10万公里的,给予1000元的奖励;

安全行车2万公里以上,不足5万公里的,给予专职驾驶员500元的奖励;

4.4.2交通车辆安全管理工作突出,在年度交通安全总结评比中被评为交通安全先进单位的三级机构,给予2000元的奖励。

4.5违章处罚

4.5.1 驾驶员在驾车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被公安交警扣分或罚款的,每扣1分,罚款100元。

4.5.2未按规定或限速标志要求行驶,超速行车,每次罚款200元。

4.5.3超载行车或厂内机动车辆违章载人,每人次罚款200元。

4.5.4车辆未按规定停放在指定的停车地点或停车场所,每次罚款200元。

4.5.5部门负责人明知司机开车前有饮酒行为,仍安排其开车或驾驶员在工作时间饮酒,部门负责人或用车人未及时制止的,每次对部门负责人或用车人罚款200元。

4.5.6驾驶员酒后驾车或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一经核实后,罚款500元,并解除劳动合同,同时对部门负责人处以罚款200元。

4.5.7车辆管理部门(三级机构)未按规定每周组织机动车辆驾驶员进行安全学习的,每少一次罚款100元。

4.6交通责任事故处理

4.6.1驾驶员负全部责任的,当事驾驶员承担保险公司赔付外经济损失的20%,并罚款500元。

4.6.2 驾驶员负主要责任的,当事驾驶员承担保险公司赔付外经济损失的15%,并罚款400元。

4.6.3 驾驶员负同等责任的,当事驾驶员承担保险公司赔付外经济损失的10%,并罚款300元。

4.6.4 驾驶员负次要责任的,当事驾驶员承担保险公司赔付外经济损失的5%,并罚款200元。

4.6.5交通事故处罚最多不超过3000元。当负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损失赔偿超过3000元时,对直接责任人处以3000元罚款,并解除劳动合同。

4.6.6对一年内发生两次以上交通责任事故,造成累计保险公司理赔之外经济损失达1 万元以上的专职驾驶员, 取消驾驶资格和解除劳动合同。

企业内机动车辆的安全驾驶要求

企业内机动车辆在行驶过程中,驾驶员通过观察车内外情况来调整车辆的行驶状态,以实现由完成安全运输的人和驾驶装置组成的人——机控制系统的调节作用,这个作用主要依靠人的感知、思维和反应机能来实现。车辆事故主要是在人——机系统出现不协调或不平衡时发生,在这当中人的因素变化大而可靠性差,因此驾驶员在由交通环境中获得信息、做出反应后,如何正确驾驶,这对确保行车安全是十分重要的。

一、车辆驾驶操纵系统的使用

1.方向盘方向盘的正确握法是:两手分别握稳方向盘边缘左、右两侧,按钟表的刻度,则以左手在9~10时之间,右手在3~4时之间为宜。

在平直路线上行驶时,两手动作应平衡,相互配合,避免不必要的往复晃动。

转动方向盘时,应根据转动方向,以一手为主,一手为辅,适当地拉动或推送。

急转弯时,拉动或推送方向盘应两手交叉轮流动作,以加速转弯动作。

转动方向盘时要求动作持续协调,稳准连续,不应断续推送及双手同时用力或脱离方向盘。

车辆在凹凸不平的道路上行驶时,应握紧方向盘,以免方向盘受车辆颠动的作用力而回转。

2.油门踏板操纵油门踏板时,应将右脚跟靠在驾驶室底板上作为支点,脚掌轻踩在油门踏板上,用脚关节的屈伸动作踩下或放松。踩、放油闩踏板时,用力要柔和,不宜过猛,要做到“轻踩、缓抬”,不可无故忽踏、忽放或连续动作。

车辆运行时,右脚除必须使用制动踏板之外,其他时间都要轻放在油门踏板上。即使是完全放松踏板滑行时,也应保持这种姿势。

3,离合器踏板使用离合器时,两手应握稳方向盘,将左脚掌踏在离合器踏板上,以膝和脚关节的屈伸动作踩下或放松。

踏下离合器踏板时,应迅速并一次踩到底,使离合器分离。

车辆起步放松踏板接合离合器时,在离合器尚未接合时的行程可稍快,离合器开始接合而进入“半联动”状态时应缓慢,已完全接合后应迅速将脚从踏板上移开,放在踏板的左下方。

车辆起步逐级换档时,使用离合器的动作可快些,但不应猛放。

平时无故不得将脚放在离合器踏板上。

4.变速杆挂档或换档时,应一手握稳方向盘,放松油门踏板,踩下离合器踏板;另一手的掌心微贴变速杆球头的顶端,手指轻握杆球,以手腕用适当的力量,准确地推入或拉入选定的档位,同时两眼应注视前方,不得分散观察的注意力。

每次变换档位时,都必须经过空档位置。变换档位通常应逐级进行,不应越级换档。挂入倒档必

须在车辆完全停止后进行,以免损坏变速器齿轮。

换档时,不得强推硬拉而使变速器齿轮发生撞击响声。如起步挂不进档,可放松一下离合器踏板,然后踩下,再进行挂档,或将变速杆先拉入其它档位,随即摘下,再挂入选定的档位。

5.制动踏板使用制动踏板时,应两手握稳方向盘,先放松油门踏板,然后用右脚掌踩在制动踏板上,以膝和脚关节的屈伸动作踩下或放松。

踩下制动踏板的行程和速度,应根据不同的制动装置以及要求的制动效果,分别采用完全踩下、先轻踩下再逐渐重压或随踩随放等方式,以达到减速或停车的目的。

除有紧急情况需进行紧急制动外,一般的制动必须缓慢轻踩。放松制动踏板时应迅速敏捷。

二、车辆的安全起步汽车从静止状态经动力传递到汽车行驶的过程称为起步。车辆起步应做到安全、平稳、敏捷,其操作方法及注意事项如下:

上车前,先检查车前车后车下是否有人和障碍物,货物是否装好。在此基础上,起动发动机,听察发动机运转情况。检查各仪表的指示状况。发动机运转正常,水温达到313K(40℃)以上,气制动、气压达到起步气压标准,车旁车下无人及障碍物,货物装好,乘人坐好,车门关好,方可起步。

起步时应先挂档,后松手制动器,并通过后视镜察看后方有无来车等情况,再缓松离合器,适当加油,徐徐起步;夜间、浓雾天气及视线不清时,须打开近光灯,示宽灯和尾灯。

空车在平坦坚实的道路上起步,可用二档,重车应用一档,拖带挂车应用一档或加力档起步。

起步时,松离合器与踏加速踏板的动作要配合适当,以避免有冲撞、跳动、熄火以及车轮滑转等情况发生。

车辆在上坡路上起步,驾驶员应一手握紧手制动,一手握稳方向盘,一脚适当加油,一脚缓松离合器踏板,待离合器已大部分结合,即完全放松离合器踏板,同时松开手制动,使车辆徐徐起步。不允许不用手制动器,而用右脚兼踏加速踏板和制动器踏板的方法在坡上起步。

汽车在下坡路上起步,应慢松离合器,少量加油,同时注意放松手制动。在冰雪泥泞道路上起步,如驱动轮打滑空转,应采取铺撒砂土,或清除轮下的冰雪、泥浆,再铺垫麻袋等方法。

车辆由路边起步时,要打开向左行驶的信号,以引起后方来车的注意。同时,从后视镜注意后方来车动态,车辆驶入正式车道后,车辆调直即关闭左转向灯。

三、车辆的停放

1,停车应在道路右侧或指定的地方。停车前应减速或利用脱档滑行,并以方向标灯或手势,示意后方来车及附近的人员注意,缓慢地向道路右侧或停车地点停靠,轻踏制动踏板,使车辆停止。

2,机动车停放时,应关闭电门切断电源,拉紧手制动,锁好车门。

3.在有规定不准停车的;地点,严禁停车。在车辆流量大、人员密集、道路狭窄、视距不良、坡度大等不安全路段,应避免停车。

4,在机动车道上停车时,要靠右侧停正,车轮距人行道边缘不得超过30cm,顺序停车距离应保持2m以上,不能并排停放。

5.车辆停稳前,不准开门和上下人。开门时不准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6,在停车场内停放时,要停放整齐,保持车辆有能够驶出的间隔和距离。7.夜间在道路旁停车,要打开示宽灯和尾灯,防止碰撞。

8,必须在坡道上停车时,要选择安全位置,停好后要在拉紧手制动器的同时挂上一档或倒档,并用三角垫木或石块塞住车轮,防止滑溜。

四、倒车由驾驶员操作,车辆从静止状态,经动力传递到车辆向后行驶的过程称倒车。倒车时原后轮改为先导,前轮变为后跟,控制转向的位置起了变化,所以倒车时转向操作,视线受到限制,感觉能力削弱,车辆与倒行方向及位置较难掌握,加之转向的特殊性,没有前进时方便、灵活、准确。

1.倒车的驾驶姿势根据车辆的轮廓和装载高度、宽度及周围环境,在倒车时观察车下、车后情况,采取下列两种方法:

(1)注视后窗倒车方向盘在左侧的,左手握方向盘上端,上身向右斜扭,右臂依托压靠背上端,头向后,两眼注意后方目标。

(2)注视侧方倒车方向盘在左侧的,右手扶握方向盘上端,左手扶在半打开的车门框上,上身斜伸出驾驶室并向后扭,头向后,两眼注视后方目标。

2.倒车操作法倒车时,应先看清周围道路环境情况,选定进退目标,必要时下车察看,并注意前后有无来车及行人。倒车时要发出倒车信号,使其他行人或车辆有所注意,然后在停稳的车位将变速杆挂入倒档,按照起步同样的操作方法向后倒。倒车时车速应平稳。

(1)直线倒车应使前轮保持正直方向倒退,方向盘的运用与前进时一样,如车向左(向右)偏斜,应将方向盘向右(或左)稍稍回转,待车尾摆直后将方向盘回正。

(2)转向倒车改变汽车方向的倒车,应掌握“慢行车、快转向”的操作方法。随时注意车前车后情况,转弯时前外侧车轮轮迹弯曲度大于后轮,此时车速不得超过5km/h。

倒车时,因地形限制或方向盘转向角的限制,需反复前进、后倒时,应在每次后倒或前进接近停车前瞬间,迅速地朝着应定的方向回转方向盘,为下一次前进或后倒做好充分准备。切忌车停后强力回转方向盘,以免转向机构受损。按有关规定,铁路道口、交叉路口、单行路、弯路、窄路、桥梁、陡坡和繁华地段等不准倒车。必要时应有人指挥。

五、调头车辆行驶方向作180°改变,称为车辆调头。

1.调头地点的选择

汽车调头时,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在指定地点或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选择宜于调头的地点,铁

路道口、人行横道、弯路、窄路、桥梁、陡坡或容易发生危险的地段不准调头。

2.调头时的操作(顺车与倒车相结合调头) 驶入预定调头地点时,应降低车速,挂低档位,将车驶近右侧路边,迅速将方向盘向左转足,使车缓缓地驶向道路的左边,待前轮将要接近左侧路边时,踏下离合器踏板,并轻踏制动踏板。乘车辆尚未停止之际,利用余速迅速将方向盘向右转足,使前轮转移到后退所需的方向,及时将车制停。

后退时,应先观察清楚车后情况,然后起步慢行。待车倒退至后轮将要接近右侧路边时,踏下离合器踏板,并轻踏制动踏板,乘尚未停车之际,迅速将方向盘向左回转,使前轮转移到前进所需的方向。

如遇特殊情况,必须在倾斜路段或狭窄地带进行调头,则必须在前进或后倒停车时,除使用脚制动外,还应拉紧手制动杆,等车停稳后,再挂档前进或倒退。

六、转弯车辆在弯道上行驶,由于弯道视线不良必须减速,保持车辆稳定,防止转弯时离心力过大而使车辆失稳、失控,发生侧滑。要鸣喇叭、靠右行,提前告诉弯道对方的车辆和行人,引起注意及时避让,以免交会时发生碰撞。在视线良好,前方又无来车和其他情况的平路上左转弯时,可适当偏左侧行驶。利用拱形路面的内侧,起到增大超高而降低离心力的作用。

右转弯时,待驶入弯道后,再将车完全驶向右边,不宜过早靠右,否则会使后轮偏出路外或导致车辆被迫驶向路面中央,而影响会车。

转弯时,要根据路面的宽窄、弯度的大小等交通情况确定合适的转向时机及转弯的车速。运用方向盘要与车速配合,如车速快,转动方向盘也要快,否则易由于车速快、转向慢而发生事故。应尽量避免在转弯过程中急剧制动和变速换档。

转弯减速时,在道路及弯道情况允许的条件下,可先脱档滑行减速,待开始转弯时,再挂档继续前进。

七、安全会车和让车在同一道路内,上下行的两车相对而行,至车头交会时,两车车身、车尾相错的行驶过程称为会车。

会车时,在与来车交会前,应看清来车装载情况,有无拖带挂车,前方道路及周围环境,适当降低车速,选择较宽阔、坚实的路段,靠路右侧缓行交会通过。

会车时要注意保持足够的安全横向间距,做到“礼让三先”,即先让、先慢、先停,并注意非机动车和来往行人。要尽量避免在急弯、狭窄地段等处交会车辆,即使在较宽的路面,也应慢车交会。在视线不良的情况下会车,要降低车速、鸣喇叭,并加大两车间的横向间距,必要时应停车避让。在狭窄的坡路,下坡车让上坡车先行;下坡车已行至中途而上坡车尚未上坡时,上坡车应让下坡车先行。当对面来车而自已前方右侧有障碍物时,需根据各车离障碍物的距离及道路情况,决定是加速越过障碍物还是减速等待,以错开越过障碍物的时间,尽量避免在障碍物处会车。在较窄的路面或路两边均

有障碍时,应提前选择会车路段或停车路段,单车通过。夜间在没有照明的路面上会车,需距对方来车150m处互闭远光灯,改用近光灯。车辆应采用防眩目灯,并要注意观察右前方情况,降低车速。灯光眩目时,要停车交会。

让超车时应做到以下几点:

1.在让超车过程中,若遇有障碍物,应减速直到停车,不可突然向左行驶,防止与超越车辆相撞。

2.在行驶中,应注意有无车辆尾随,发现有车超越时,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必须靠右让路,并开右转向灯。不准故意不让,不得加速行驶。在对面来车,无弯道、视线良好时,用左手示意来车超车。

3,让超车后,确认无其他车辆连续超车时,再驶入正常行驶赂线。

4.在让超车过程中,不要给非机动车造成行驶的困难,要注意照顾非机动车的行驶安全。

八、超车在同一车道内,后车从同方向行驶的前车左侧打方向盘借道后,加速至超过前车车尾、车身、车头的过程称为超车。

超车时应选择道路宽直、视线良好、左右两侧均无障碍物、前方150m以内没有来车的路段进行;超车时,须开左转向灯,向前车左侧靠近,并鸣喇叭(夜间须用变换远近光灯示意)通知前车,确认前车让超后,与被超车保持一定的横向间距,从左边超越。在同被超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后,开右转向灯,驶回原车道。在超车过程中,如发现道路左侧有障碍物或横向间距过小而有挤擦可能时,要慎用紧急制动,以防发生侧滑和碰撞,不要左右转动方向盘,应在最短的时间内,适当拉开距离,然后再伺机超越。.在超越停止的车辆时,应减速鸣喇叭,注意观察,留有较大的横向间距,随时做好紧急制动的准备,以防止该车突然开启车门或有人从车上跳下,从车下钻出;防止该车突然起步驶入车道而发生碰撞。

在下列地点或情况下不准超车:被超车左转弯、调头时;在超车过程中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时;不准超正在超车的车辆;行经交叉路口、人行横道、库房内、铁路道口、急弯路、窄路’、调头、转弯、下陡坡;遇风、雨雪、雾天能见度在30m以内时;在冰雪、泥泞的道路上行驶时,喇叭、刮水器发生故障时;牵引发生故障的机动车;进出厂区、库房和非机动车道时。

九、通过铁路道口的安全行驶

通过铁路道口时,应提前减速,时速不得超过15km/h,并应服从铁路道口管理人员的指挥。

通过有人看守道口时,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遇道口栏杆放下或发出停车信号时,须靠道路右侧依次停在停车线以外,无停车线的,应停在距外股铁轨5m以外,严禁抢道通过。

通过无人看守道口时,如驾驶员在道口15m处能看到两侧各200m以外的火车,应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如达不到此要求,必须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不得贸然通过,更不准与火车抢行。

机车、车辆占用一部分无人看守道口时,机动车不得通过。

通勤的客车与载人的货车应按指定的路线行驶,不得任意改线,并尽量避免通过无人看守道口。如必须通过,在通行前应派人做好监护。

机动车发生故障被迫停在无人看守道口时,乘车人员应立即下车到安全地点。驾驶员应采取紧急措施设置防护信号,并使车辆尽快让开道口。

在一定时间内,机动车频繁通过无人看守道口时,应由用车单位派人看守。机动车不得在平行铁路装卸线钢轨外侧2m以内行驶。

十、企业内机动车辆行驶速度“十次事故九次快”,这是用鲜血换来的教训。因此,自觉遵守操作规程,遵守国家法令和企业的规章制度,坚持中速行车,是企业内机动车驾驶员必须遵守的。行车速度愈高,愈容易破坏车辆的操纵性和稳定性。车辆转弯时会产生离心力,车速愈快离心力愈大,一般离心力按车速平方关系成正比例增加。同时,车辆在转弯时常出现横向力,在一定的条件下横向力使车辆发生侧滑,可能造成翻车事故。

车辆在高速行驶的条件下使制动距离延长,扩大了制动非安全区。据测定,驾驶员的反应时间和制动器起作用时间的车速成正比。

车速过快对人、车辆都带来了不利影响。为了开好安全车,除了要熟练地掌握驾驶技术、熟悉车辆性能和掌握行车规律外,一定要严格遵守车辆在厂区内的限速规定。

十一、交叉路口和盲区的安全行驶平交路口既是“意志决定点”,也是可能发生冲突的冲突点。车辆运行至平交路口有可能与同一交通流、横断交通和对向交通流中的车辆以及在人行横道上的行人发生冲突。一般来说,平交路口的基本冲突可分为交叉、合流与分流三种形式。

在平交路口,交通流的交叉点、合流点和分流点的数目随着交叉路口的支数增加而急剧增多。

在线盲区是指驾驶员行驶中视线受到影响,观察不到的视线死角区域。在厂区行驶时,交叉路口很多,为防止视距不良发生事故,行至交叉路口时,必须注意观察,并把车速降到视距三角形(即横向和纵向行驶的车辆相互看见时,两车的位置与两车相交的位置所构成的三角形)的安全速度以下。通常应提前50~100m将车速降至10km/h以下,在路面窄的交叉路口行驶,由于视线盲区较大,视距短,车速还应降低。

在道路两侧有厂房、货垛、树木或其他设施等物体,影响甚至挡住驾驶员横向视距,行车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在不影响来车行驶的情况下,车辆应尽量在道路中间位置行驶,以便处理情况。

2.鸣喇叭时间可长一些,以提醒横向来的车辆或行人引起注意。

3.降低车速,使车速保持在一旦发现情况就能安全停车的范围内。

4.对经常行驶的路线,驾驶员要注意观察并熟记沿线的路口、叉道和行人经常出入的地点,做到胸中有数,预先做好准备。

十二、冰雪路面的安全行驶冰雪地段对行车安全的影响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制动距离及制动特性,二是驾驶员的视线,三是路面上其它交通参与者的行为。

当车辆在冰冻积雪道路上行驶时,其主要特点是制动距离加长。根据汽车工程学理论;在一定车速情况下,车辆的制动距离和轮胎与路面的附着系数成反比。在冰雪路面上,轮胎与路面的附着系数十分小,比如对于冰路只有0.1,对于雪路只有0.2。因此,在这种路面上车辆的制动距离要比非冰冻积雪路面上的制动距离大得多。例如,车辆以40km/h速度行驶时,在干沥青路面上的制动距离为10.5m,在干水泥路面上制动距离是9.Om,而在冰路上制动距离是62.98m,在雪路上制动距离为31.49m。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在带雨水的积雪或冰冻路面上行车是最危险的,这种路面附着系数更小,翻动距离更大。

在积雪或冰冻路面上行车最大危险是滑溜,滑溜有以下四种:

1.后轮滑溜:这时后轮被刹住,车辆发生滑动,这种滑溜最为常见。

2.前轮滑溜:这时前轮被刹住,由于车辆失去方向控制而发生滑溜。

3.动力滑溜:由于加速过猛所引起,在冰冻或泥泞路面上驾驶员加大油门快速行驶时常发生这类溜滑。

4.横向滑溜:在转弯时如车速过快,最容易引起车辆横滑,甩尾甚至导致倾翻。

防止上述滑溜的办法是:

1. 降低车速,特别是进入弯道或下坡前一定要降低车速,但在降低车速时不要制动过急。

2.在下坡时,最好用传动轴减速即采用手制动。因为这时牵阻力(制动力)对两驱动轮是相等的,不易产生侧滑。

3.起步时加速要适度,由于冰冻积雪路面的附着力很低,起步时,驱动轮容易打滑空转。为此,在起步时加油要适量,使发动机在不致熄火的条件下输出较小的动力,以减低驱动轮的扭力适应较小的附着力,实现正常起步。

4.保持均匀的行车速度,在冰冻积雪的路面上,一般应保持均匀的行车速度。即使在需要提高车速时也要慢慢地踏下油门,不要加速过猛,以防两驱动轮因突然增加转速而打滑。

5.车辆在行驶中要尽量保持平衡。

6.在冰冻积雪道路上行驶时,要尽量避免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传动比突然变化,否则容易引起滑溜。

7.如有条件轮胎应加装防滑装置。

除此之外,在冰雪路面上行驶时还要注意其他车辆和行人,尽量与其他车辆和行人保持适当的安全距离。

十三、企业内机动车安全行驶的一般规定

1.机动车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在无限速标志的企业内主干道行驶时,不得超过30km/h,其他道路不得20km/h,如需超过规定速度,须经企业主管部门批准。

2.恶劣天气能见度在5m以内,或道路最大纵坡在6%以上、能见度在10m以内时,应停止行驶。

3.执行任务的消防车、工程抢险车、救护车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不受车速的限制。

4.机动车行驶铁路平交道口时的规定详见本节第九“通过铁路道口的安全行驶。”

5.同向行驶的机动车,前、后车之间应根据车辆行驶速度、路面和气候情况,保持随时可以制动的停车距离。

6.停车应停在指定地点或道路有效路面以外不妨碍交通的地点,不得逆向停车。驾驶员离车时,应拉紧手制动,切断电源,锁好车门。

7,下列地点不得停放车辆:

(1)距通勤车站、加油站、消防车库门口和消防栓20m以内的地段。

(2)距交叉路口、平交道口、转弯处、隧道、桥梁、危险地段、地中衡和厂房、仓库、职工医院大门口15m以内的地段。

(3)纵坡大于5%的路段。

(4)道路一侧有障碍物时,对面一侧与障碍物长度相等的地段两端各20m以内。

8.机动车倒车时,驾驶员须先查明周围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准倒车。在货场、厂房、仓库、窄路等处倒车时,应有人站在车后驾驶员驾驶的一侧指挥。9.机动车在乎交道口、桥梁、隧道和危险地段不准倒车或调头。

10.机动车在冰雪、泥泞道路上行驶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在冰雪路上行驶时,轮胎上应装有防滑链。

(2)缓慢行驶,避免紧急制动。

(3)同向行驶车辆,两车之间的距离应保持在50m以上。

场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强化车辆监管责任,落实主体责任,确保车辆在生产作业中的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驾驶员入厂规定 1、人事部负责机动车驾驶员入厂的手续审查工作。机动车驾驶员入厂时,应查验驾驶证等相关证件,并将检查的相关记录进行存档。对未取得相关证件的驾驶人员,一律不允许办理入职手续。每月底,人事部应将当月机动车驾驶员的入厂登记情况送报一份至安全部。 2、对于已入厂但未有驾驶证的机动车驾驶员,公司宽限半年时间进行考证,在半年期限到达后,仍然未取得驾驶证的人员将停止机动车驾驶资格。 二、运输安全管理规定 1、严格按照国家道路交通安全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厂内机动车辆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要求进行运输作业。 2、严禁酒后驾车、疲劳驾车、违规驾车。 3、严禁车辆“带病”作业。发现车辆存在问题要及时进行检查、维修,保证车辆车况安全良好。 4、所有井下车辆都必须安装尾气净化装置,减少尾气对井下空气的污染。(安装普通“水箱型”净化装置) 5、运输矿碴时,不准超出马槽高度的20厘米,严禁超载运输。 6、除驾驶室按规定乘座人员外,车辆的其它部位一律不准乘坐人员。 7、井下车辆行驶速度最高不得超过20公里每小时,在通过交叉路口、拐弯、路况较差、照明较暗等地段时应鸣号减速慢行。 8、井下行驶中遇见行人时,应在相距10米处停车避让,必须坚持“先过人,后行车”的原则。

9、下坡时要缓慢行驶,严禁空档滑行;在上、下坡时,要根据车载情况和坡度大小,选择合适的档位,严禁车辆在陡坡行驶中换档。 10、在车辆行驶中,两车之间应保持5米的间距,以防发生碰撞。 11、在料场、溜井口、镑房等车辆密集场所,应按秩序行驶,以防车辆拥挤发生事故。 12、车辆驾驶员要每班对车辆进行定期检查、维修、保养,保证车况良好。 13、所有车辆必须配备相应的灭火器。 14、所有停放的车辆必须采取防溜车的防护措施。 15、所有车辆在维护检修时,必须设置防护设施。 三、车辆检查 1、检查内容:方向、刹车、转向、传动、灯光、轮胎、发动机、仪表等其它部件和持证情况。 2、检查规定: ⑴驾驶员在上班开车前对车辆进行检查,并填写《车辆安全检查表》,对存在的问题必须整改到位。班中、班后应随时对车辆要进行巡回检查,保证车辆状况良好。 ⑵分公司车间主管车辆的主任,对本车间的所有车辆每旬应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⑶分公司安全科、设备管理负责人每月应对本单位的车辆组织一次安全检查。 ⑷当班安全员要对本班车辆驾驶员持证情况、精神状态和尾气净化装置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⑸公司安全部、资产部在日常安全检查中要对分公司的机动车辆进行抽查检查。 ⑹对检查出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应及时进行处理和整改,并做好记录存档。若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要责令停止运输作业。对违反运输规定和存在隐患问题不进行整改的,要按有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

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

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管 理 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在工业生产过程中,大量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工具、备件等需要在厂区内频繁往返地运输。厂内广泛采用的无轨车辆运输,如汽车、叉车、铲车、电瓶车、手推车等,该方式具有投资少、灵活性大、对地形要求不高、使用方便等优点。 厂内运输在提高生产经营单位生产效率、减轻作业人员体力劳动强度的同时,也带来了许多厂内机动车辆运输伤害事故。与上述加工机械不同,加工机械主要是部件运转,其危区范围小,而厂内运输车辆是设备整体运行,其运行所到之处都可构成危区,危区范围广。因此,对厂内运输车辆的伤害的预防,应从车、厂区运输路线、驾驶人员等方面采取综合措施。可采取以下预防措施: 1.确保运输设备(车辆)的安全运行 厂内运输车辆应符合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的安全技术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应对厂内机动车辆进行年、季、月度及日常检查,及时排除威胁行车安全的隐患。生产经营单位自制、改装、修复或新购的运输设备,应有符合有关设计规范的技术文件和使用说明书,并制定有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在投入使用前,必须经过全面检查,证明确实达到安全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 2.车辆运货时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不能超载,货物堆放均匀、牢固,装货后的高度离地面不得超过4米,高出车身的货物应加以固定,车上货物伸出车箱前后的总长不能超过2米。装载易燃易爆、剧毒危险货物时,应报生产经营单位管理部门和保卫部门批准,并指派熟悉所载危险品性质和有安全防护知识的人担任押运员,车上必须备有消防器材和相应的安全措施,排气管应安装在车前,尾部应安装接地链。进入易燃易爆场所作业的车辆必须具有防爆措施,排气应安装火星熄灭器。 3.厂内道路应符合工业生产经营单位厂内运输安全规程的要求 应根据厂区的条件和工艺过程的性质,设置显易见的交通信号标志,并装有足够的照明。对于运输设备来往频繁要地,为了确保安全,可采取防护隔离措施。车辆进出车间时,应有声、光报警。道路转弯半径应便于车辆通行,主、次干道的最大纵坡度一般不应大于8%。经常运输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专用道路的最大纵坡度不应大于6%。在弯道、交叉路口外,在视野范围内,不得有妨碍驾驶员视线的障碍物。 厂内汽车行驶速度不得超过15km/h,在通过道口、弯道、行人稠密地区以及载运危险物品不应超过10km/h,在出入大门或倒车时不得超过3km /h。叉车在厂区行驶速度不得超过5km/h,出入大门或在车间内部不得超过3km/h。电瓶车或其他机动小车在厂内行驶速度不得超过10km/

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一、厂内机动车辆使用单位应加强对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保证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运行。 二、厂内机动车辆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认真执行。 三、厂内机动车辆应逐台建立安全技术管理档案,其内容包括: 1、车辆出厂的技术文件和产品合格证; 2、使用、维护、修理和自检记录; 3、安全技术检验报告; 4、车辆事故记录等。 四、自觉接受各级质监部门对本单位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监督检查。 五、在用、新增或改装的厂内机动车辆应及时到所在地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办理登记,建立车辆档案,经检验机构对车辆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核发牌照后方可使用。 六、厂内机动车辆牌照由质检总局统一设计、监制。厂内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属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由设区质监安全监察部门组织考核、发证。 七、厂内机动车辆遇有过户、改装、报废等情况时应及时到所在地质监安全监察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八、每年对在用厂内机动车辆进行安全定期检验。做好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定期自行检查,如有异常,应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使用。

九、厂内机动车辆司机应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 1 、组织贯彻执行上级部门关于厂内机动车辆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 2、全面负责本单位厂内机动车辆使用管理工作。 3、建立本单位厂内机动车辆管理体系,制定规章制度并经常督促检查其执行情况。 4、制定厂内机动车辆定期检验计划和修理改造方案,并督促检查其执行情况。 5、经常深入现场,查看厂内机动车辆使用状况。 6、组织厂内机动车辆事故调查分析,找出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7、组织做好厂内机动车辆使用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厂内机动车辆技术档案。 8、抓好操作人员、检修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提高操作人员、检修人员的技术素质。

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范

我为人人,公益分享!论坛地址:https://www.360docs.net/doc/cb8537695.html, 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 在工业生产过程中,大量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工具、备件等需要在厂区内频繁往返地运输。厂内广泛采用的无轨车辆运输,如汽车、叉车、铲车、电瓶车、手推车等,该方式具有投资少、灵活性大、对地形要求不 高、使用方便等优点。 厂内运输在提高生产经营单位生产效率、减轻作业人员体力劳动强度的同时,也带来了许多厂内机动车辆运输伤害事故。与上述加工机械不同,加工机械主要是部件运转,其危区范围小,而厂内运输车辆是设备整体运行,其运行所到之处都可构成危区,危区范围广。因此,对厂内运输车辆的伤害的预防,应从车、厂区运输路线、驾驶人员等方面采取综合措施。 可采取以下预防措施: 1.确保运输设备(车辆)的安全运行 厂内运输车辆应符合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的安全技术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应对厂内机动车辆进行年、季、月度及日常检查,及时排除威胁行车安全的隐患。生产经营单位自制、改装、修复或新购的运输设备,应有符合有关设计规范的技术文件和使用说明书,并制定有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在投入使用前,必须经过全面检查,证明确实达到安全要求后,方 可投入使用。 2.车辆运货时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不能超载,货物堆放均匀、牢固,装货后的高度离地面不得超过4米,

高出车身的货物应加以固定,车上货物伸出车箱前后的总长不能超过2米。装载易燃易爆、剧毒危险货物时,应报生产经营单位管理部门和保卫部门批准,并指派熟悉所载危险品性质和有安全防护知识的人担任押运员,车上必须备有消防器材和相应的安全措施,排气管应安装在车前,尾部应安装接地链。进入易燃易爆场所作业的车辆必须具有防爆措施,排气应安装 火星熄灭器。 3.厂内道路应符合工业生产经营单位厂内运输安全规程的要求应根据厂区的条件和工艺过程的性质,设置显易见的交通信号标志,并装有足够的照明。对于运输设备来往频繁要地,为了确保安全,可采取防护隔离措施。车辆进出车间时,应有声、光报警。道路转弯半径应便于车辆通行,主、次干道的最大纵坡度一般不应大于8%。经常运输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专用道路的最大纵坡度不应大于6%。在弯道、交叉路口外,在视野范围内,不得有妨碍驾驶员视线的障碍物。 厂内汽车行驶速度不得超过15km/h,在通过道口、弯道、行人稠密地区以及载运危险物品不应超过10km/h,在出入大门或倒车时不得超过 3km/h。叉车在厂区行驶速度不得超过5km/h,出入大门或在车间内部不得超过3km/h。电瓶车或其他机动小车在厂内行驶速度不得超过10km/h,在车间内部行驶速度不得超过3km/h。厂内各种运输车辆在冰雪、泥泞道路行驶时,应装防滑链,并缓慢行驶。 4.驾驶人员必须有证驾驶 厂内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属特种作业人员,由地、市级以上安全行政部门组织考核、发证。驾驶员必须身体健康,并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驾驶。不应将驾驶证转借他人,也不应驾驶与驾驶证规定不符的车辆。必须遵守

厂区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厂区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二七条 为了加强对厂区机动车辆和交通安全的管理,?保证安全生产特制定以下规定。 第二二八条 车辆管理: 1、厂区机动车辆(包括铲车、翻斗车、电瓶车等)在厂区内行驶须经设备处检查完好后,报劳动局检测验收,领取牌照,登记后方可使用。 2、各种机动车辆使用单位每季检查一次,做好记录,安技处每年昆审查一次,?凡年审及平时检查不合格的车辆,由安技处发整改通知书,整改不好的必须停驶。 3、机动车辆安全装置必须齐全完好,各部件灵敏可靠,技术性能良好,严禁带病行驶。 4、厂区交通限速为5公里/小时,行驶时要安全礼让,转角处要慢速、谨慎,驾驶室按规定坐人。 5、车辆停放不影响厂内交通安全,厂内交通标准图放置明显。 第二二九条 驾驶人员: 1、必须年满十八岁以上,身体健康,没有妨碍从事本驾驶工种疾病和生理缺陷。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2、厂内机动车驾驶员,由所在部门向劳资处提出申请,由劳资处会同安技处、?设备处审核同意后,由医务所,进行体格检查,合格后到市劳动局进行安技培训,凭市局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单独驾驶。 3、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必须二年进行复审一次,复审后不合格进行补考仍不合格者,收回操作证。 4、脱离驾驶半年以上的,由安技处审查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驾驶。 5、驾驶人员必须随身携带操作证,严禁将车辆交给无操作证的人员驾驶。 6、遵守交通管理规则,禁止超速行驶及酒后开车乱停乱放。 7、驾驶员要服从安技、保卫处的管理、监督和检查,对做出显着成绩和违章驾驶及造成事故者分别按厂“安全奖惩制度”处理。 8、退休、退职的驾驶员,由所在部门收回特种作业操作证交安技处。

厂内机动车辆安全技术要求

厂内机动车辆安全技术要求 1.车辆应车容整洁、车身周正。车辆的装备、安全防护装置及附件应齐全有效。 2.车辆的整车技术状况,污染物排放、噪声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及规定。 3.全车各部位在发动机运转及停车时应无漏油、漏水、漏电、漏气现象。 4.车辆的液压系统应管路畅通,密封良好;操作杆无变形,无卡阻:分配器元件配合良好,安全阀动作灵敏可靠;工作部件在额定速度范围内不应有爬行、停滞和明显冲动现象。 5.车辆发动机应安装牢固可靠,动力性好,运转平稳,无异响,起动和停机性能良好。 6.发动机起动系、点火系、燃料系、润滑系、冷却系应机件齐全,性能良好,安装牢固,线路、管路不磨碰。 7.车辆方向盘的最大自由转动量从中间位置向左右各不得大于30度。

8.车辆转向应轻便灵活,行驶中不得轻飘、摆振、抖动、阻滞及跑偏现象。在平直的道路上能保持车辆直线行驶,转向后能自动回正。 9.车辆的方向盘转向力及前轮侧滑量应符合的有关标准和规定。 10.前轮定位值应符合设计规定。 11.转向机不得缺油、漏油,固定托架必须牢固。转向垂臂、横直拉杆等转向运动零件不得拼凑焊接,不得有裂纹、变形。球头与球头座、转向节主销与衬套配合松紧适度,润滑良好。 12.车辆及挂车必须设置彼此独立的行车和驻车制动装置,制动装置的各零部件应完好有效。 13.行车制动装置的制动力、储备行程、踏板的自由行程及制动完全释放时间等指标应符合有关标准、规定及该车整车有关技术条件。 14.气压制动系统技术指标应符合有关标准及规定,必须装有放水装置和限压装置。

15.机械式制动器、拉杆拉线等机件应完好无损。 16.在车辆运行过程中,不应有自行制动现象;当挂车与牵引车意外脱钩时,挂车应能自行制动,牵引车的制动仍然有效。 17.车辆的制动距离、跑偏量、驻车制动性能要求等应符合有关标准及规定。 18.车辆照明及指示灯具应安装牢固、齐全有效。灯泡要有保护装置,不得因车辆震动而松脱、损坏、失效或改变光照方向。所有灯光开关应安装牢固,开关自如,不得因车辆振动而自行开关。 19.车辆均应设置喇叭,其性能应可靠,喇叭的音量应符合有关标准的噪声规定。 20.车辆的各种仪表应齐全且灵敏有效。 21.车辆轮胎的充气压力应符合其技术性能要求。轮胎胎面的局部磨损不得暴露出轮胎帘布层。 22.车辆同一轴上的轮胎应为相同的型号和花纹。车辆转向轮不

厂内机动车运输安全管理制度(最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厂内机动车运输安全管理制度 (最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厂内机动车运输安全管理制度(最新版) 一、场内运输定义:工厂里,把材料、成品、零件、部件、产品按生产路线、工艺流程进行库房与车间、车间与车间、车间内部各工序之间的运输都称为厂内运输。 二、目的:为了防止各类厂内运输车辆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分类: 1.把原材料运到工厂。 2.把原材料搬运入库或运到堆放场地。 3.将材料由仓库或堆放场地运到车间或者生产作业班组。 4.零、部件、原料在车间内部班组、工序间的转运。 5.零、部件、原料在车间与车间之间的转运。 6.将产品由车间运送到库房。 7.将产品由库房发运出厂。 四、厂内运输易发生的事故种类:厂内运输易发生的事故有撞

车、翻车、轧辗以及在搬运、装卸、堆垛中物体的打击等。 五、安全操作规程: 1.厂内车辆驾驶员经过体检合格后,由正式驾驶员带领辅导实习一个月,经过考试合格后,由主管部门发给合格证,即可独立驾驶。非司机和无证者一律不准驾驶。 2.出车前必须详细检查刹车、方向盘、喇叭、轮胎等部件是否良好。 3.驾驶员严禁酒后开车,行车时严禁吸烟,思想要集中,不准与他人谈笑打闹。 4.驾驶室内只许坐一人(随车实习时除外),车厢内及拖挂车上禁止乘人。 5.车辆只准在厂区及规定区域内行驶,凡需驶出规定区域时,必须经公安部门同意。 6.厂区行驶速度最高不得超过15km/h。在转弯、狭窄路、交叉口、出入车间的大门、行人拥挤等地方行驶速度最高不超过5km/h。 7.装载物件时,宽度方向不得超过车底盘两侧各0.2m,长度方

厂内机动车安全操作规程(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厂内机动车安全操作规程 (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7301-87 厂内机动车安全操作规程(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 叉车 1)叉车要由取得驾驶叉车许可证的人员驾驶,作业时要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要遵守交通规则。 2)开车前,检查叉车的制动系统、液压系统、装卸系统、前后大灯、方向指示器、警报装置、车轮等有无异常。出现异常,必须排除后方可作业; 3)进行检查维修时,在司机座上挂标志牌; 4)禁止非司机搭乘,禁止有人进入叉车载运货物的下方; 5)作业时,在货物前停车,确认货物及货盘位置,装货后,将货叉升至距地面5cm~10cm的高度,确认装载的货物无异常。 6)松散的货物事先用带子等固定好,当货物松散、不正或不稳,需要调整时,必须停车调整。

7)对超过允许载重、货物不稳和偏心载荷等问题的纠正,要将货物降至地面后进行; 8)堆货太高影响视线时,应倒行。 9)遵守厂内的限速规定,倒车时要降速,转弯时注意外侧方向。 10)卸货时,边确认卸货位置,边缓慢卸货,直到货叉安全地从货盘上抽出。 11)司机确认在驾驶台能看到指挥人员,司机要按指挥人员的信号操作;因检修而需货叉下降时,为防止货叉突然落下,应使用安全支柱。 12)不用时,车应停在安全平地,货叉落地,立柱前倾,关发动机、刹车等。 2 电动叉车 1)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2)电动叉车和机动叉车司机均属特殊工种。必须经过专门训练,经主管部门考试合格并取得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才允许驾驶,严禁无证开车; 3)出车前检查各部机件是否正常,特别是操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题

厂车安全管理理论题、判断题 1、叉车的稳定性是指叉车在进行装卸和在各种道路上行走是抵抗倾覆的能力,纵向稳定性和横向稳定性。 正确答案:正确 2、叉车货叉左右两货叉尖的高度差不得超过货叉水平段长度的 正确答案:错误 3、蓄电池车的蓄电池金属盖板与蓄电池带电部分之间没有绝缘层时必须有上的空间。(正确15mm) 正确答案:错误 4、由于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人员管理不善,造成事故的,安全管理人员亦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正确答案:正确 5、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急转弯时,应提前减低车速,尽量缩小转弯半径,已克服离心力的影响。 正确答案:错误 6、《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动车辆安全管理的作业项目代号是 正确答案:错误 7、《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正确答案:正确 &《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特种设备发生事故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当按照应急预案采取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总局令第140号)规定,场(

厂)内专用机A5。(正确A8)10mm以5%。(正确3%)分为14、额定载荷下,将叉车门架起升到一定高度后发动机熄火,于10mm。(正确20mm) 正确答案:错误10min门架自沉量不大15、叉车门架不得有变形和焊接脱焊现象,内外门架的滚动间隙应调整合理,于1.5mm,滚轮滚动应灵敏,滚轮及轴应无裂纹、缺陷。轮槽磨损量不得大于原尺寸的正确答案:正确 二、单项选择题 1、侧滑量是对( )的要求。 A、制动系 B、传动系 C、转向系 D、行驶系正确答案:C 2、最小离地间隙是指车辆(),车辆除轮胎以外的最低点与地面之间的距离。 A、行驶时 B、作业时 C、空载时 D、满载时正确答案:D 3、电阻式调速蓄电池车是靠改变供给电动机的 A、电压 B、电流 C、电感 D、电容4、驻车制动必须通过机械装置锁住,并且施加于操纵杆上的力应不大于 A、300 B、400 C、500 D、700正确答案:C 5、叉车的倾斜油缸多采用( )式油缸。不得大 10%。 ( )大小在调速的。 (

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范本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 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 定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45736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Regulations on Safety Management of Motor Vehicles in Plants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内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厂区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机动车辆,是指限于公司范围内行驶及作业的所有机动车辆。 第三条行驶及作业车辆的安全防护装置及附件应齐全有效,确保行车安全。 第四条各种车辆均应设置喇叭,其性能应可靠。 第五条车辆照明及指示灯具应安装牢固、齐全有效。 第六条厂区内行车速度不超过15km/h,天气恶劣时不超过10km/h,倒车及出入厂区、厂房时不超过5km/h。 第七条装载货物时,不得超载,而且货物的高度、宽度和长度应符合相关规定。 第八条所有车辆必须遵守公司道路限速、指示等标志的

内容,听从保卫人员和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不得超速、高速行驶,不得随意转弯、停留。行车中应注意观察掌握行人、车辆动态及道路、地形、气候、风向等情况,在情况不明,视线不良以及通过交叉路口、急弯、铁路道口时,应减速慢行或停车查明情况后再通行。会车时应预先选择宽阔路面,减速靠右交会,做到安全礼让行车。超车前方必须是宽阔无来车、人的路段,提前开启左转弯灯并鸣号示意,待前车开启右转弯灯并靠右让车后方可超车。 第九条倒车时,驾驶员应先查明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可倒车,必要时应有人在车后进行指挥。 第十条严禁将车辆交给无驾照人员驾驶;禁止车辆驾驶人员酒后、带病或疲劳驾车。 第十一条随车人员应坐在安全可靠的指定部位,严禁坐在车厢侧板上或驾驶室顶上,也不得站在踏板上,手脚不得伸出车厢外,严禁爬车和跳车。 第十二条所有车辆不得长时间占用厂区道路,原料卸车等待结算运费必须将车辆开出东门外;装好的钢坯车等待办理出门证必须将车辆停放到生铁库停车场内。

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及操作规程 一、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人员是厂内机动车辆安全使用具体工作的负责人,对本单位厂内机动车辆安全使用履行下列职责: 、建立并管理起重机械技术档案,认真填写相关记录; 、做好厂内机动车辆使用登记或者变更、注销手续,将牌照悬挂于车辆上; 、编制并实施厂内机动车辆定期检验计划,及时更换“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监督、确认厂内机动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工作; 、对厂内机动车辆使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纠正和阻止厂内机动车辆使用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厂内机动车辆使用,并及时向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 、组织实施厂内机动车辆应急救援预案的演习。 二、厂内机动车辆作业人员职责 司机是厂内机动车辆安全操作和使用的直接实施者,应履行下列职责: 、负责厂内机动车辆的日常操作,严格执行厂内机动车辆的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章制度; 、做好厂内机动车辆的日常检查工作,认真填写相关记录;

、根据安全管理人员的安排,配合做好厂内机动车辆的检验、维保工作; 、认真学习相关的安全技术知识,积极参加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 、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安全管理人员或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严禁设备带故障运行。 三、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管理 应加强对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保证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运行。 应建立健全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厂内机动车辆建立安全技术管理档案,其内容包括如下: ( )车辆出厂的技术文件和产品合格证。 ( )使用、维护、修理和自检记录。 ( )安全技术检验报告。 ( )车辆事故记录。 厂内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属特种作业人员,经当地劳动部门考核 合格后,并操作证上岗。 劳动行政部门在企业自检的基础上对厂内机动车辆进行年度检验。 厂内机动车辆修复、改装后必须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检验、合格后才能使用。

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1.厂内运输机动车辆安全要求 1.1限于厂内运输的机动车辆,必须由政府主管部门核发号牌和行使证,并随车携带,牌证不得挪用、涂改、伪造。 1.2厂内车辆必须定期进行年检,逾期未经检验的车辆,不得行使使用。 1.3机动车制动器、转向器、喇叭、灯光、雨刷和后视镜必须齐全有效,行使途中上述部件发生故障,应停车修复后,方准继续行使。 1.4经常用于载人的货车,必须装有扶梯、拉手、拉杆等。车厢栏板高度不得低于1m,车厢两侧栏板间有保险锁链。如安装车篷,大型车车篷不得高于1.75m,小型车车篷不得高于1.65m。 1.5外来车辆进入生产区必须有阻火器。 2.厂内机动车辆安全操作规程 2.1驾驶人员必须经过专业训练,并经有关部门考核批准,发给合格证件,方准单独操作,严禁无证驾驶。实习司机除持有实习证外,必须有正式司机随车带教。 2.2严禁酒后驾驶,行驶中不准吸烟、饮食和闲谈。 2.3车辆发动前,应检查刹车、方向灯、喇叭、照明、液压系统等装置是否灵敏可靠,严禁带病出车 2.4起步时要查看周围有无人员和障碍物,然后鸣号起步。行驶中如遇不良条件,应减速慢行。在厂区内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0公里;出入厂门、车间,库房门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车间、库房内时速不得超过3公里 2.5车辆不准超载使用。铲工件时,铲件升起高度不得超过全车高度的2/3。运行时铲件离地高度不得大于0.5米 2.6车辆在运行中和尚未停妥时,严禁任何人上下车和扒车、跳车。除司机室和拖车,车辆的其它部位严禁乘人。 2.7推土机在有坡的地面行驶时,上坡坡度不应大于25°,下坡坡度不应大于35°,并禁止在超过10°的坡度上横向行驶。

场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

场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 管理 集团文件发布号:(9816-UATWW-MWUB-WUNN-INNUL-DQQTY-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 一、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定义 2009年1月24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公布了《关于修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决定》。《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根据该决定作相应的修订,重新公布。新修改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将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安全监察明确纳入调整范围。 《条例》第九十九条规定: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是指除道路交通、农用车辆以外仅在工厂厂区、旅游景区、游乐场所等特定区域使用的专用机动车辆。 二、厂(场)内车辆的安全技术规章制度 (一)厂(场)内车辆的安全规章制度 1、岗位责任制。明确使用单位负责人、专职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维修工的各自职责。 2、出车工作制度。明确出车工作时间,出车工作内容,出车工作人员。 3、定期检查、检修制度。 4、安全操作规程。 5、维护保养制度。 6、制定厂(场)内车辆事故应急预案。并能有效运转。 7、事故报告制度。 8、厂(场)内车辆安全工作记录。每个工作日结束由专职管理人员检查后签字。 9、检查记录。保证记录完善。包括:定期检验、定期自行检验、日常使用状况、日常维护保养、运行故障和事故等记录。

(二)厂(场)内车辆的使用与管理 1、厂(场)内车辆使用单位的技术员必须对厂(场)内车辆的安全技术管理负责。应指定具有厂(场)内车辆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负责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2、厂(场)内车辆安全技术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①贯彻执行厂(场)内车辆安全使用技术规程。 ②编制厂(场)内车辆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③参加厂(场)内车辆的交车验收。 ④检查厂(场)内车辆的使用、维修和安全附件校验情况。 ⑤厂(场)内车辆的检验、维修、改造和报废等技术审查。 ⑥编制厂(场)内车辆年度定期检验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⑦向主管部门报送当年厂(场)内车辆变动情况的统计报表、厂(场)内车辆定期检验实施情况,存在问题。 ⑧厂(场)内车辆事故的调查分析和报告。 ⑨厂(场)内车辆的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管理。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⑩厂(场)内车辆使用登记及技术资料的管理。 (三)厂(场)内车辆的技术档案。 ①厂(场)内车辆使用登记证。 ②厂(场)内车辆检验合格报告。 ③厂(场)内车辆设计技术文件、产品出厂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文件、备品配件和专用工具清单、使用操作说明。 ④厂(场)内车辆制造、使用技术文件及有关资料。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审批文件。

厂内机动车交通安全管理规定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183 厂内机动车交通安全管理规定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厂内机动车交通安全管理规定通用 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机动车辆管理,维护厂内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厂内交通事故和企业财产遭受损失,确保行车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各有车单位必须遵照执行。 第三条本规定由公司车管部、安全监察部负责贯彻、实施及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二章驾驶员安全管理 第四条驾驶车辆时,必须持有并随身携带《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发的机动车驾驶证》,(所驾车型必须与驾驶证相符),行驶证及相关部门核发的厂内操作证,未经年度审验或检验不合格的驾驶人,一律不准驾驶车辆。 第五条驾驶道路营运客货车、面包车、通勤车的驾驶员,须持有国家颁发的相应的道路运输客、货运上岗证。 第六条驾驶危险品运输车辆的驾驶人,须同时具备国

机动车辆安全管理细则示范文本

机动车辆安全管理细则示 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机动车辆安全管理细则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 目的 为加强沧州南大港管理区中科索能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40MW生态农业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交 通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保障 员工身体健康和安全,避免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结合 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相关单位(含监理公司、各施工 承包方,包括各直接或间接分包单位、合作单位等)车辆 和租用车辆以及车辆运行中人员的安全管理。 3. 职责分工 3.1 运营管理部(安全质量部)负责对公司及所属单位

机动车辆的安全使用进行监督监控。 3.2 综合管理部 3.2.1 负责建立并完善公司机动车辆的管理制度。 3.2.2 负责对公司内部机动车辆的使用进行日常管理。 3.3 相关方 各相关单位负责建立并完善本单位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对本单位陆上交通安全承担管理责任。 4. 管理要求 4.1 车辆基本要求 公司机关及相关方机动车辆必须符合如下要求方可上路行驶: a) 车辆必须经过地方主管部门检验合格,并领取牌照、行驶证后方可行驶。 b) 车辆落户后,相关单位应建立车辆档案。 c) 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制动器、转向器、喇

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管理 1 应加强对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保证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运行。 2 应建立健全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3 厂内机动车辆建立安全技术管理档案,其内容包括如下: (1)车辆出厂的技术文件和产品合格证。 (2)使用、维护、修理和自检记录。 (3)安全技术检验报告。 (4)车辆事故记录。 4 厂内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属特种作业人员,经当地劳动部门考核合格后,并操作证上岗。 5 劳动行政部门在企业自检的基础上对厂内机动车辆进行年度检验。 6 厂内机动车辆修复、改装后必须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检验、合格后才能使用。 7 在用新增及改装的厂内机动车辆由用本单位到所在地区劳动行政部门办理登记,建立车辆档案,有劳动行政部门对车辆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核发牌照后方可使用。 二、安全技术要求 1 车辆应车容整洁、车身周正。车辆的装备、安全防护装置及附件应齐全有效。

2 车辆的整车技术状况,污染物排放、噪声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及规定。 3 全车各部门位在发动机运转及停车时应无漏油、漏水、漏电、漏气现象。 4 车辆的液压系统应管路畅通,密封良好;操作杆无变形,无卡阻;分配器元件配合良好,安全可靠;工作部件在额定速度范围内不应有爬行、停滞和明显冲动现象。 5 车辆发动机应安装牢固可靠,动力性好,运转平稳,无异响,起动和停机性能良好。 6 发动机起动系、点火系、燃料系、润滑系、冷却系应机件齐全,性能良好,安装牢固,线路、管 7 车辆方向盘的最大自由转动量从中间位置向左右各不得大于30度。 8 车辆转向应轻便灵活,行驶中不得轻飘、摆振、抖动、阻滞及跑偏现象。在平直的道路上能保持驶,转向能自动回正。 9 车辆的方向盘转向力及前轮侧滑量应符合的有关标准的规定。 10 行车制动装置的制动力、储备行程、踏板的自由行程及制动完全释放时间等指标应符合有关标整车有关技术条件。 11 气压制动系统技术指标应符合有关标准及规定,必须装有放水装置和限压装置。 12 机械式制动器、拉杆拉线等机件应完好无损。 13 在车辆运行过程中,不应有自行制动现象;当挂车与牵引车

厂内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申报定期检验制度 一、目的和范围 目的。为使厂内机动车辆保证正常的、安全的工作状态,防止由厂内机动车辆而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和重大设备事故的发生。 .范围。适合于按国家规定的要求向国家法定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厂内机动车辆定期检验。也适合于按单位内部设备管理制度的规定要求进行的定期检查的报检工作。 二、职责 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厂内机动车辆定期检验工作。 三、定期报检制度 、新增以及经大修或者改造的厂内机动车辆,投入使用前,应当进行验收检验。。 、在用厂内机动车辆每年进行一次定期检验; 、遇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超群自然灾害或者发生设备事故后的厂内机动车辆,以及停止使用一年以上再次使用的厂内机动车辆,进行大修后,应当进行验收检验。 、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人员在厂内机动车辆定期检验(合格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定期检验。 、申请压力管道定期检验应以书面的形式,一份报送执行检验的部门,另一份由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保管,作为压力管道管理档案保存。 使用登记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厂(场)内机动车是指在企业厂(场)区内行驶的车辆。如:叉车、升降车、装载机、载货车以及汽车吊、轮胎吊行走机构等。 二、新增厂内机动车辆,在投入使用前可投入使用后 日内,持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验收检验报告和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到所在地区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注册登记。申请注册登记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⑴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每台 份); ⑵验收检验报告和《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⑶操作人员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⑷与维保单位签订的维保合同,或者是制造企业对新增特种设备提供免费维修保养的证明,或者与本单位维保人员签订维保责任书;

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

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 一、总则 1、为了加强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预防厂内机动车辆伤害事故,根据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厂实际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指厂内机动车辆是指行驶在厂区内的各类机动车辆和专用机动行驶机械。 3、本规定依据劳动部《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工厂企业厂内运输安全规程》和《机动工业车辆安全规范》编制。 二、职责 1、厂综合办公室为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监察归口管理部门,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监督职能。 2、厂综合办公室负责联系培训部门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负责驾驶员的取证、复审等工作。 3、调度室为厂内机动车辆使用、维护、管理部门,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厂内机动车辆驾驶、车况、技术、安全等管理职能。 4、机电科负责建立机动车辆的档案和台帐;负责机动车辆的使用、检查、保养和管理。 三、车辆驾驶安全规定 1、驾驶员安全规定 (1)、厂内机动车辆驾驶员必须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持厂内机动车辆驾驶证上岗,严禁无证驾驶或转让驾驶证。 (2)、严禁酒后和精神恍惚时驾驶厂内机动车辆,严禁驾驶与准驾车类不符的车辆。 (3)、严禁超速行驶、违章超车、超限装载、人货混载和驾驶室超额坐人。 (4)、严禁公车私用。

(5)、严禁将车辆停放在阻碍交通或影响安全的地方。如交叉路口、转弯处等。 (6)、行车时,不得有吸烟、攀谈或做其他妨碍行车安全的行为、活动。 (7)、行车前、收车后必须检查方向、刹车、轮胎、喇叭、前后(包括转向)灯、指示灯、电表等机械电气设备及安全装置完好有效,燃料、润滑油应充足,并配有合格灭火器材。 (8)、驾驶员发现机件失灵、损坏,应立即修理,严禁带病行驶。(9)、厂内机动车辆要严格按限制速度标志行驶(厂区内行驶限速为15km/h),交叉道口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10)、遇有能见度极低或气象条件极其危险时,禁止厂内机动车辆作业。 (11)、驾驶员必须随身携带驾驶证,必须严格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安全驾驶的其他规定。 2、车辆安全管理规定 (1)、车辆的装备、安全保护装置及附件应齐全有效、车容整洁。(2)、车辆的整体技术状况、污染物排放、噪声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3)、办公室每月进行一次厂内机动车辆的检查、维护和保养,且有相关记录。 (4)、车辆工作时和停运后,应无漏油、漏水、漏电、漏气现象。(5)、车辆载重不准超过限制重量,货物要捆扎牢固,严禁超长、超宽、超高运载货物。 (6)、装运危险物品时,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装运规则,严禁性质相抵触的危险物品混装,货物要放稳固。 (7)、厂内机动车辆必须靠车道右侧行驶。 (8)、车辆在维修、作业等停止行驶的情况下,必须对车辆实施可靠

厂内机动车辆安全操作规程

、驾驶员必须经专门培训,取得质监部门颁发的上岗证后上岗,严禁无证驾驶。 、穿戴好必备的工作服和劳保用品,如:工作服,劳保鞋,劳保手套,口罩,防护眼镜。 、应遵守厂内机动车安全规则。 、开车前不喝酒,在行驶中左右兼顾,思想不开小差。 、开车速度不能超过15公里/小时。 、在叉物品时,注意其摆放的高度。在运行转弯时,务必减速行驶,以防由于惯性所叉的物品甩出。造成人员或物品损伤。 、在叉物品时严禁超载,以防叉车受损,及叉车后部翘起造成不安全因素。 、监督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叉车区域。如养护区域。 、在摆放瓦架时应完全放平稳后,方可退出。严禁在未放稳时倒架退出,造成倒架事故。 、停车后应拉紧手刹,放下叉脚,关掉电源,取出钥匙。 、定期保养车辆,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状态(刹车,倒后镜等)。 、车辆运货时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厂内运输的主要工具是汽车类的运输机械,与叉车相比,汽车(货车)具有速度快、运输量大的特点,但也正是由于其速度快,加之厂区内大都弯道多(不易及时发现来往的车辆)、声音嘈杂(汽车鸣笛声被淹没),易发生交通安全事故。所以驾驶人员在工作时一定要谨慎、小心,严格遵守厂区内的安全要求,以防发生意外。 进行厂内的汽车及火车运输作业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① 严禁无证驾驶机动车。实习人员驾驶机动车,操作信号或重要机械、设备以及办理行车作业,必须在正式值乘、值班人员在场监护下进行。 ② 严禁建筑物、设备及花木侵人铁路线的道路的安全界限,并不得妨碍视线。 ③ 横穿铁路(或道路)及在其附近进行施工(或检修) 应事先通知运输部门,并做好防护设施,所用的器具和材料,不得妨碍行车安全。 ④ 铁路的尽头线末端应设置车挡和车挡表示器。露天设土堆车挡,车间内设金属车挡,车挡后的安全距离,露天不小于 ,车间内不小于 。 ⑤ 道路与铁路交叉处,应尽量正交,必须斜交时,其交叉角宜大于 度。道口应有警告标志。 ⑥ 站场、道岔区、料场、装卸线以及建筑物的进出口,均应有良好的照明设施。 ⑦ 禁止搭乘矿车。 ⑧ 不准在铁路上行走、逗留、抢道、钻车和在车辆下休息。

厂内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厂内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为了加强厂内交通管理、防止交通运输事故发生 2、范围:机动车和叉车驾驶员 3、程序: 3.1机动车辆驾驶员和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国家交通法。 3.2各级领导和厂内员工,本厂或外单位入厂车辆都必须认真贯彻执行、自觉遵守厂内交通安全规定。 3.3驾驶员应精力集中,严禁违章作业,行车进入禁火区内严禁吸烟。 3.4无阻火器车辆不准驶入禁火区。 3.5厂内行车速度不大于10公里/小时,危险场所不大于5公里/小时。车辆应在中心道上行驶,严禁与生产系统设备管道接触。 3.6严禁在道口、车间、交叉路口上停留车辆。 3.7车辆通过道口、拐弯,应显示信号,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减速,注意观察。 3.8行人靠道路右侧行走,严禁与汽车及其它车辆抢道。 3.9自行车、摩托车不得进入厂区,一切进出车辆应接受门卫检查。 3.10道路上不准放物件,随时保持畅通。 3.11厂区的一切交通标志和安全设施,任何人不得损坏或搬动。 3.12车辆装载运输: 3.12.1汽车不得超载、超高、超长、超宽,若特殊情况,必须事先与主管部门联系,采取安全措施,方可行驶。 3.12.2厂内推车行走时应注意前方行人,防止伤亡事故发生。 3.13机动车辆的七大禁令:

3.13.1 .严禁无证开车和无令开车(调度令)。 3.13.2.严禁酒后开车。 3.13.3 .严禁超速开车。 3.13.4 .严禁空挡溜车。 3.13.5 .严禁设备带病运行。 3.13.6 .严禁人货混载行车。 3.13.7 .严禁超标(超高、超长、超重)装载行车。 3.14凡发生交通事故应保留现场,对负伤人员及时抢救,并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前往调查处理。 3.15厂内交通安全,由生产部负责全面管理、检查。 3.16对本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必须实施监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