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专项检查实施方案

职业卫生专项检查

实施方案

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专项检查的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长治市煤炭工业局关于开展全市煤矿职业健康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长煤局经发【】189号)的文件精神,规范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切实保护从业人员身心健康及合法权益,特制订方案如下:

一、成立专项检查领导组

组长:矿长

副组长:安全副矿长

防治水助理

成员:调度室、技术科、安全科、通风科、机电科、用工科、供应科、职业卫生科等科室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职业安全科,主任由安全科科长担任。

1、组长职责:

组长:负责本次专项活动的全面工作。

副组长:指挥各相关科室及其专项活动中对应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的相关事项,并做好汇总工作,同时在本次检查中确保不走过场,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2、成员职责:

(1)、认真学习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专项检查的实施方案。(2)、积极配合领导组完成本次专项检查,确保专项活动的圆

满完成。

(3)、认真细致进行检查,积极提供各种专项检查资料并上报组长。

二、检查内容

1、煤矿企业是否落实企业职业危害防治的主体责任,成立职业危害防治领导组和管理机构,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2、煤矿企业是否建立职业卫生责任制、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职业卫生档案。

3、煤矿企业是否定期向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申报职业危害因素和落实职业健康工作情况统计报表制度情况。

4、煤矿工作场所是否设置符合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在职业病危害严重岗位设置职业病危害警示标示

5、煤矿企业是否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定期检测和各类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治理情况。

6、煤矿企业是否为劳动者提供合格个体防护用品,并监督劳动者正确佩戴和使用。

7、煤矿企业是否按规定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8、煤矿企业是否委托具备煤矿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的机构开展煤矿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

9、煤矿企业是否安排未经煤矿安全知识培训合格的人员入井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采样、检测工作、评价及结果报告和公布情况。

10、煤机企业是否使用或允许为其服务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使用没有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MA)的仪器设备进入井下采样、检测。

11、煤矿企业是否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试行)(安监总煤调【】121 号)及《煤矿职业安全卫生个体防护用品配备标准》(AQ1501- )规定开展职业卫生及劳动保护等相关工作。

12、职业病危害防治培训,设置公告栏和警示标识、中文警示说明情况。

13、提供劳动者健康损害与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关系等资料的情况。

14、职业病防护设施的配备、维护、保养和运行情况。

三、检查时间、范围和方式

(一)检查时间:由 5月1日至10月底结束。

(二)检查范围:井上下所有职业危害因素场所。

(三)检查方式:组长牵头,组织本矿相关科室人员进行检查。

四、检查措施

本煤矿企业存在下述情况之一的,应及时整改。

1、擅自拆除、停止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的;

2、使用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或材料的;

3、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强度或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

4、未提供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或者提供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

5、未按照规定进行职业危害因素进行检测、评价的;

6、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经治理仍达不到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时,未停止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

7、隐瞒本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真实情况的;

8、对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未按照规定进行维护、检修、检测或者不能保持正常运行、使用状态的。

五、检查要求

此次检查采取煤矿全方位自查,公司全面检查和同步督查的方式。确保无重大隐患,迎接县、市煤炭局和省厅的督查。

六、实施步骤

第一步:自查自纠阶段

自5月1日起,领导组组织相关科室人员每月对我矿所有涉及职业危害因素的场所进行自查,对查出的问题进行汇总并分解到各科室责令限期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延期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期限,切实消除职业危害隐患。

第二步:省、市、县属相关职能部门专项检查阶段

积极配合县公司领导对我矿职业卫生的专项检查,并认真记录检查出现问题,并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期限,切实消除职业危害隐

第三步:总结阶段

各科室对本次专项活动做书面材料总结,由职卫科对本次专项检查开展情况进行汇总,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并制定整改措施,建立作业场所职业健康隐患排查治理台账。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职业危害防治事关从业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各相关科室要充分认识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严峻性和重要性,加强领导,健全制度,明确职责。要根据治理内容,细化治理方案,认真组织开展职业危害治理,依法履行职业危害治理主体责任。

(二)广泛宣传,强化监督。各相关科室要广泛开展职业健康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树立职业健康安全意识。

(三)严格执法,确保实效。加强职业健康工作监管力度,加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力求经过专项活动,进一步优化我矿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环境,确保从业人员生命安全和健康。

安全科

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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