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矿井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矿井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1、工程质量验收包括采、掘工作面开工、复工、竣工、停工四项验收。

2、采掘工作面的验收由矿质量标准化办公室组织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执行开(复)、停(竣)工。

3、验收由业务科室参加。包括生产科、机电科、安监处、调度室、电力科、运输科、通风科、自动化。

4、验收实行一票否决制,即参加单位有一项验收不合格,不予通过验收。

5、参加验收人员必须严格对照开(复)、停(竣)工验收标准逐项进行检查验收,对能够现场进行整改的问题必须立即进行整改,对无法现场整改的问题填写验收报告,并不予通过验收,复验收推迟进行。

6、开(复)、停(竣)工验收前,施工队必须组织施工人员认真学习相关规程、措施。要求有记录、有签名,并提前送交生产科。

附:

一、工程开(复)工验收标准

生产部分:

1、开工范围内支护情况完好,支架构件齐全,无失修、失效棚。

2、开工所用的支护材料必须到位,工具齐全,材料堆放整齐,标志

3、图牌板必须悬挂整齐,内容齐全。

4、开工范围无浮煤、杂物及巷道内无积水。

5、安全设施齐全。跨越皮带必须安设过人桥。

6、开工前必须对巷道内的皮带、电缆、管线增设保护设施。

机电部分:

1、设备清洁卫生(包括设备周围5m以内)。

2、各种设备保证完好,综合完好率达90%以上

3、无失爆。

4、各种电气设备必须加放防潮剂,设备中原有的防潮剂必须升坑干燥后加放。

5、各种保护必须齐全,并保证灵敏可靠。

6、排水设施必须保证完好,涌水量大的地方(30m3/h)要有备用水泵。

7、复产前要对所有电气设备(包括电缆)进行绝缘摇测,合格后方可送电试机。

8、复产前包机人员对每台设备的检查要有详细的检查记录。

电力部分:

1、电气开关整定合格。

2、电气开关有完善的保护装置,且灵敏可靠。

3、电气设备有合格的接地装置。

4、皮带机有完善的综合保护及其装置。

5、上、下运料的皮带机,按规定安装沿线急停装置,50m一组。

6、电力设备必须放平衡。

7、电缆必须按要求悬挂,且高压连接器有合格的接地装置。

运输部分:

1、各生产单位必须保证绞车完好及绞车的固定符合《矿井运输安全技术管理规程》的有关标准。.

2、各生产单位必须保证阻车器、挡车器、分绳轮、拨绳轮、封闭栅栏、地滚等安全设施齐全有效,灵敏可靠。

3、各生产单位必须保证钢丝绳、绳皮、绳卡符合《矿井运输安全技术管理规程》的有关规

定。

4、各生产单位必须保证各类信号齐全,完好,灵敏可靠。

5、开工后,列车下方的将军柱可以拆除,但必须保证列车轨道上设置不少于2组的卡轨式阻车器,并且在阻车器前放十字道木(其中必须有一组阻车器设在电气列车的尾端)。

6、其余按《矿井运输安全技术管理规程》的有关标准执行,并及时处理存在的问题及隐患,最后由运输科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常使用。

通风部分:

1、局扇的安设局扇设备要齐全,吸风口有风罩和整流器,高压部位(包括电缆接线盒)有衬垫(不漏风),局扇离地高度大于,以上的局扇要装有消音器。局扇不准出现循环风,要实行挂牌管理。风筒未端到工作面的距离和出风口的风量符合规程要求,掘进工作面必须实现“三专两闭锁”。

2、风筒接口严密(于距接头处感到不漏风),无破口(未端20m除外)。无反接头,接头要反压边。风筒吊挂平直,逢环必挂。风筒拐弯处要设弯头或缓慢拐弯,不准拐死弯,异径风筒接头要用过渡节,先大后小,不准花接。

3、净压水管安设平直,距巷底以上,每隔50m一个水门,水门手轮齐全,不拐死弯,无漏水。同一用水区间管理不得异径连接,管路外涂防锈漆,水管未端安设过滤装置。

4、隔爆水袋吊挂整齐,水量充足,无脱钩、死钩,破损现象。总水量大于200l/m2,布设长度大于20m,排间距,首排距工作面60—200m。水棚距离顶梁、两帮的间长度的巷道保持一20m,距巷道轨面不小于,棚区巷道断面和形状与其前后100m隙不小于

致,水棚设在巷道的直线段内,水棚与巷道的交岔点转弯处,门变坡度处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0m。

5、净化水幕喷雾封闭全断面,喷头无堵塞,雾化好,无短缺,水门操作方便,距工作面距离小于50m。

6、转载点喷雾(采煤溜、转载溜、转载皮带机头)喷头喷雾能覆盖整个落(过)煤处,雾化效果好。

7、放炮喷雾能封闭全断面,喷头无堵塞,雾化好,无短缺,距工作面距离小于20m,灵敏可靠。

8、掘进机喷雾齐全完好,喷头无堵塞,雾化好。

9、除尘风机完好,风筒吸风口在司机位之前。

10、个体防护,掘进机司机佩戴防尘口罩。

11、监测监控在距工作面小于5m处安设瓦斯探头t1,距回风10—15m安设瓦斯探头t2。瓦斯报警点:t1、t2分别为1%、%,瓦斯断电点:t1、t2分别为 %、1%,复电点t1、t2都小于1%。断电范围:t1、t2掘进工作面巷道中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

监测监控部分:

1、各使用监测监控设施的单位,开工前必须按规定提出安装申请,报通风科、调度室审批。

2、使用单位,在现场必须按“三专”要求给监测监控设备提供电源

3、严格按《规程》要求,安设监测监控设施,并保证运行正常,实现瓦斯电闭锁,使用单位必须按要求提供断电条件。

、监测监控设备使用过程中,使用单位负责管理及标准化工作。4

5、使用单位在使用完毕后,必须按规定回收设备及线路,需拆除者,须请示通风科、调度室批准。

二、停(竣)工验收标准

生产部分

1、掘进工作面工程质量达标,质量标准严格执行。掘进工作面质量标准化标准规定。

2、巷道支架构件齐全,锚杆支护巷道无失修、失效锚杆。如出现锚杆失效、必须重新打设。

3、窝头最后一架棚距煤墙间距不大于200mm。

4、巷道内无宽帮、高顶现象。

5、巷道内无浮煤、杂物。巷道净高必须达到设计标准。

6、工作面剩余材料、设备必须堆放整齐,挂设标牌。

机电部分:

1、设备清洁卫生(包括设备周围5m以内)。

2、各种设备保证完好,综合完好率达90%以上。

3、无失爆。

4、各种电气设备必须加放防潮剂,设备中原有的防潮剂必须升坑干燥后再下井加放。

5、各种保护必须齐全,并保证灵敏可靠。

)要有备用水泵。30m3/h、排水设施必须保证完好,涌水量大的地方(6 电力部分

1、电气开关整定合格。

2、电气开关有完善的保护装置,且灵敏可靠。

3、电气设备有合格的接地装置。

4、皮带机有完善的综合保护及其装置。

5、上、下运料的皮带机,按规定安装沿线急停装置,50 m一组。

6、电力设备必须放平衡。

7、电缆必须按要求悬挂,且高压连接器有合格的接地装置。

运输部分:

1、各类绞车必须完好,安装牢固,停产期间必须闭锁开关。

2、阻车器、挡车栏、封闭栅栏、分绳轮、拔绳轮、地滚等安全设备齐全有效,并且阻车器、挡车栏、封闭栅栏停产期间全部关闭。

3、钢丝绳、绳皮、绳卡符合规定。jd—绞车及jh—14回柱车的钢丝绳必须全部收回,且在滚筒上缠绕整齐,不得有爬绳、咬绳现象。

4、各类信号必须齐全,完好、畅通、停产期间闭锁开关。

5、运巷轨道的车盘必须停在阻车器上方,并且在阻车器前放十字道木,停产期间在列车下方打将军柱以防跑车。

6、停产时,井下所有闲置矿车必须全部升坑。

7、停产期间,如需运输设备运转,必须按单项工程进行控制,并制定专项技术措施,经调度、安监处、运输科批准后方可使用。.

通风部分:

1、风筒开口距窝头不超过10m,风筒吊挂平直,接头严密,不漏风。

2、防尘水管齐全,三用阀门齐全。

3、隔爆设施齐全完好。

监测监控部分:

1、各使用监测监控设施的单位,开工前必须按规定提出安装申请,报通风科、调度室审批。

2、使用单位,在现场必须按“三专”要求给监测监控设备提供电源。

3、严格按《规程》要求,安设监测监控设施,并保证运行正常,实现瓦斯电闭锁,使用单位必须按要求提供断电条件。

4、监测监控设备使用过程中,使用单位负责管理及标准化工作。

5、使用单位在使用完毕后,必须按规定回收设备及线路,需拆除者,须请示通风科、调度室批准。.

工程(项目)验收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验收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我公司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订本管理制度。 工程符合下列条件要求方可进行竣工验收: 一、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工程竣工报告应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三、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了质量评价,具有完整的监督资料,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价报告。工程质量评价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四、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确认。 五、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六、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合格证及必要的进场试验报告。 七、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工程竣工验收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甲方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实行监理的工程,工程竣工报告必须经总监工程师签署意见。

二、甲方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 三、甲方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通知到位。 四、甲方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1、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2、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提供的工程档案资料; 3、查验工程实体质量; 4、对工程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总体评价,形成工程竣工验收意见,验收人员签字。 五、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基建组应及时编写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一式四份。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 1、工程概况; 2、甲方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 3、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评价; 4、工程竣工验收时间、程序、内容和组织形式; 5、工程竣工验收意见等内容。 6、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还应附有下列文件:

煤矿工程验收管理办法

一、工程质量的日常监督、检查、验收规定 1、井巷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验收由生产技术科、安监科、调度室、总工办、企划科共同负责,每周进行不定期现场检查。 2、检查人员要对检查结果负责,每次检查必须填写巷道检查位置范围并由参与人员签名,以备核查。 二、工程质量的验收流程 1、井下工程质量验收由生产技术科牵头组织,安监科、调度室、总工办、企划科及施工单位参加,采用联合验收方式。 2、每月25日前,施工单位对掘进巷道或其它单位工程先进行自检,合格后根据当月计划和计划变更向技术科提交书面验收申请,技术科根据验收项目清单在联合验收方式的基础上,技术科主管验收人员组织相关单位参加,根据验收项目清单内容和验收标准进行验收。 3、验收项目确定后由技术科提前一天下午通知施工单位和参加验收单位参加,按照通知时间、地点集合,不得无故不参加。 4、矿组织验收时,要根据对口专业对验收项目分工负责,生产技术科主要负责巷道工程质量,调度室主要负责文明生产、遗留工程的平衡处理,安监科负责安全设施、安全隐患的检查,总工办测量组负责工程量验收。

5、检查组成员共同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进行检查验收,所有参加人员对验收项目形成一致意见后签字通过,该工程验收结束验收项目清单作为验收基础资料保存。 6、工程质量验收坚持日常验收和月末集中验收相结合的方式。分部、分项工程或单项工程施工完成后由施工单位以项目验收清单方式通知技术科,通知有关单位参加进行验收。对于单一或分部、分项工程或隐蔽工程可由技术科、企划科和施工单位及时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 7、合格工程量以验收项目清单为依据,由主管验收的人员制作,作为内部考核的依据,验收报表由总工办完成,作为结算的依据。 三、工程质量检查验收考核办法 1、未经测量放线,擅自开口,或测量已放线,施工单位不按中心、腰线施工,偏离设计较大,造成被迫修改设计或报废的工程,工程不予结算,并罚项目部1000元。 2、掘进单位工程出现不合格品时,施工队必须按规定进行返工处理,达到合格要求,返工所发生的材料、工资等费用均由施工单位承担。 3、施工单位第一次没有通过验收移交,要及时按检查要求进行处理,并罚款500~1000元,第二次问题整改落实不力,

工程项目质量检查和验收制度(新版)

工程项目质量检查和验收制度 (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250

工程项目质量检查和验收制度(新版) 1编制依据 1、上级颁发的规程、规范、标准以及经过批准的本单位制定的实施细则。 2、有效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文件。 3、制造厂家提供的设备图纸、技术说明中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4、经上级批准的施工技术措施、合理化建议、先进经验及技术革新成果中有关修改验收标准的规定。 5、与有关单位议定的补充质量标准;上级或本单位召开的有关会议正式作出的技术决定。 2工程质量三级检查验收: 1、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分队(班)自检、项目经理部复检和工程

管理部专检三级进行。 (1)队(班)自检:施工人员应对施工质量负责,施工后立即自行检查,发现问题即行处理,不合格不交工;并同时做好自检记录,在完工时交项目经理部复检。 (2)项目经理部复检:项目经理部对队(班)提交的自检技术纪录进行复检(全检),工程管理部应组织足够的人员深入现场,及时掌握施工情况,在组织复检的同时,帮助施工班组解决施工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问题。 (3)工程管理部专检:在项目部复检完成后,填写完成复检记录,向工程管理部提交质量检查申请。 2、三级检查验收项目的划分由管理科制定。 3、多工种接续施工的工程应进行工序交接检查,上道工序不合格,下道工序施工人员有权拒绝继续施工。 3质量等级的评定: 质量等级的评定按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三阶段进行。质量评定分为合格、优良两级。分项或分部工程评级作为分部或单位工程

煤矿班组检查验收制度

编号:SY-AQ-08312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煤矿班组检查验收制度 Coal mine team inspection and acceptance system

煤矿班组检查验收制度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 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 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一、岗位责任制: 1、班组长是现场安全管理的责任者,全面负责本班的工程质量、安全、进尺任务、职工文明行为、巷道文明施工、材料管理使用,及职工出勤、思想等工作,协助跟班队长完成本班交办的各项任务。 2、当班安检员负责协助班长抓好本班的安全、质量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制止各种违章行为。 二、质量检查及验收制度: 1、实行班质量验收。有专职质量验收员按质量标准进行,当班班长配合,验收员要严格按三大规程相关知识、质量标准及措施要求进行验收。 2、班组开工前验收员要配合班长对施工现场的安全和质量细致检查,发现安全和质量不合格安排处理后方可开工。 3、班质量验收结果与班工资挂钩、实行优质优价、劣质扣资,

并由验收员提出整改意见报区队值班领导落实整改负责人。 4、质量验收员及时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杜绝“三违”。对班组的原始记录进行监督,发现有虚假现象及时汇报。质量验收员若弄虚作假发现一次罚款50元。 5、矿月质量验收结果与质量验收员工资挂钩。 三、文明生产制度: 为了使井下施工现场达到精细化管理标准,为生产现场创造良好环境实行文明生产制度: 1、责任范围内巷道整洁、无积尘、无积水、无杂物、无喷浆离层或悬石。 2、工作场所物料码放要分类、整齐、挂牌管理。 3、闲置物料要及时转走,保证料场清洁,不得影响正常行人、通风。 4、风、水管路干净整洁,各种电缆吊挂整齐。 5、设备整洁卫生,设施灵敏可靠、安设适当,挂牌管理,各类记录齐全。

电力工程建设验收管理办法

电力工程建设验收管理办法 1、总则 1、1为了做好电力建设工程(指新建、改建、扩建及大修电力工程项目建设,下同)的验收管理工作,确保工程的安全优质投产,特制定本办法。 1、2为了提高工程验收质量,调动参加验收人员的工作责任心与积极主动性,本办法贯彻责任终身追究与闭环式管理的指导思想,即每一项工作都有人负责、有人落实、有人检查;每一项验收工作都要履行签字手续,验收人员对验收质量负责。 1、3工程项目的验收工作包括阶段性验收与竣工验收两部分。 1、3、1阶段性验收就是指工程竣工前为了控制工程质量而对各个关键性工艺环节进行的验收。包括产品在制造过程中的监造;出厂试验的监督;各项隐蔽工程掩盖前的验收;继电保护及自动化装置安装过程中的跟踪验收;部分设备安装前的解体检查;分步带电设备验收;以及其她需要验收的工艺环节。 1、3、2竣工验收就是指所有工程项目安装调试完毕后进行的验收。 1、4为保证工程验收的有效性,尽量减少人员差异对验收效果产生的影响,参加验收的各有关单位应依照事先批准的验收细则开展各阶段验收工作。验收细则由各单位起草,经公司技术主管部门(生技科或调度所)批准后执行。各验收责任单位应及时补充、修改、完善该细则,以逐步推进工程验收工作的标准化与规范化。 1、5现已批准执行的设备验收细则见附件2。 2、基建工程验收 基建工程就是指由基建科进行工程管理的新建、改建与扩建的输变电工程。 2、1阶段性验收 2、1、1监造 设备订货后,生技科应根据所订设备的重要程度、工艺的复杂程度通知基建科该设备就是否需要监造。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变压器必须到生产厂家进行出厂试验的监督与最后组装前的吊罩检查,监造技术人员由生技科、修试工区、施工单位的专业人员组成。其它设备也要逐步加强质量监督,加大到厂监造力度。监造人员应提前根据设备订货技术协议整理好监造大纲,监造过程中要详细记录,对发现的任何影响产品质量的问题都要指出,并要求制造厂家改正。监造结束后,参加监造技术人员要写出监造报告,签字后作为验收报告的一部分暂交生技科保存,工程总体验收投运后交办公室存档。 2、1、2隐蔽工程验收 隐蔽工程就是指工程竣工后不易或无法检查的各类施工项目。变电工程的隐蔽工程主要有变电站接地网的敷设等。输电工程的隐蔽工程主要包括重要杆塔的基础制作、接地装置的安装等。基建科应根据工程进度在隐蔽工程掩埋之前通知生技科,生技科组织修试工区或输电工区人员进行验收。验收人员验收后应写出验收报告,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应逐条列出,并规定好整改期限。基建科应组织施工单位进行消缺,并在消缺完毕后通知生产技术人员再次验收,不允许有缺陷遗留。复验合格后,验收人员要写出隐蔽工程验收报告,签字后作为验收报告的一部分暂交生技科保存,待工程总体验收投运后交档案室存档。 2、1、3跟踪验收 对于继电保护及自动化装置的安装调试、输电工程的基础掩埋夯实等输变电工程,由于验收过程复杂或需要监督部分工序,要进行跟踪验收。基建科应将有关施工图纸提前交给跟踪验收人员,以便在跟踪中使用。生技科组织修试工区、运行工区、输电工区等有关单位派遣有关技术人员到安装现场,对各个关键环节进行跟踪验收。验收工作应按照验收细则开展,验收中发现的任何问题,施工单位均应积极解决,验收合格后各单位验收人员应编写跟踪验收

(完整版)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1 验收程序 1.完成一个分项工程的所有检验批质量验收后,由项目部收齐质量验收记录,填写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并报请咨询监理单位对检验批、分项工程质量验收。 2.完成一个分部工程所含的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后,由项目部收齐质量控制资料,在咨询监理单位组织下指挥部有关人员参加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3.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工作由指挥部及时与桂林指挥部联系确定,桂林指挥部代表建设单位组织施工、设计、咨询监理单位对管段内的单位工程进行验收。公司酌情参加单位工程验收,或对单位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情况进行抽查。参加施工的相关项目部准备好相关资料。 2 检验批的验收规定 检验批的合格规定:主控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要特别注意的是主控项目中有允许偏差的抽检点,其实测值必须在允许偏差范围内,不允许超差;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当采用计数检验时,除有专门要求外,对于一般项目中有允许偏差的抽检点,合格点率应达到80%及以上,且其中不合格点的最大偏差不得大于规定允许偏差的1.5倍。 对检验批的质量验收内容分为实物检查和资料检查两个方面。 实物检查: 1.对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等的进场验收,是把好施工质量的第一关,参照验标不同专业明确的检验项目和抽样方案; 2.对施工过程中较为重要的如混凝土强度等的检验,应按现行国家和行业标准及各专业验标规定的方案进行检查; 3.对工程实体中以计数检验的项目是按各专业验收标准规定的

方案进行检查,并按抽查总点数的合格率进行判定。 资料检查:检查内容既包括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合格证和其他质量证明文件,又包括施工过程中的自检、交接检验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以及各种检验、检测报告。 主控项目所规定的质量要求必须全部达到合格,主要包括以下三项: 主要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材质、规格、数量等,如钢筋、水泥、电缆的质量,路基填料的质量,检查出厂合格证及有关质量证明文件,并对重要的性能指标进行检验或试验,安装数量要符合设计要求。 结构的强度、刚度、耐久性、稳定性及系统的工作性能等,如混凝土的强度、路基压实质量等。 工程实体的关键几何尺寸,如涉及限界的结构外形、设备安装位置,以及有允许偏差但必须控制在允许偏差限值之内而不能超差的项目。 一般项目要求全部达到合格标准。但对于有允许偏差的一般项目,当采用计数检验时,除有专门要求外,合格点率应达到80%及以上,且不合格点的最大偏差不得超过规定允许偏差的1.5倍。 3 分项工程的验收规定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的规定: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是对其所含检验批质量的统计汇总,检查核对检验批是否覆盖了分项工程范围、检验批验收记录的内容及签字是否齐全正确。 4 分部工程的验收规定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的规定: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有关结构安全及使用功能的检验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正式版

管理制度编号:LX-FS-A50152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正式 版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正式 版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煤矿的质量管理是煤矿的生存之道,抓好质量管理对安全效率有所保障,质量管理是每个员工应尽的职责和义务,特制定本制度。 1、在矿井施工工程中,施工人员必须按作业规程进行技术规范的操作。 2、在作业时的技术标准和安全措施要求认真按安全规程规定的实施行为为准则进行作业。 3、在巷道工程、支护工程、开采工程,严格质量规范,认真履行技术行业质量标准。 4、在掘进时的煤严禁煤矸混装,保持优质、优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一、竣工验收的主体和法定条件 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主体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2.竣工验收应当具备的法定条件 《建筑法》规定,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进一步规定,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4)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二、施工单位应提交的档案资料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及时收集、整理建设项目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并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归档要求制定统一目录,有专业分包工程的,分包单位要按照总承包单位的总体安排做好各项资料整理工作,最后再由总承包单位进行审核、汇总。施工单位一般应当提交的档案资料是:(1)工程技术档案资料;(2)工程质量保证资料;(3)工程检验评定资料;(4)竣工图等。 三、规划、消防、节能、环保等验收的规定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1.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 《城乡规划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对建设工程是否符合规划条件予以核实。未经核实或者经核实不符合规划条件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建设单位应当在竣工验收后6个月内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验收资料。《城乡规划法》还规定,建设单位未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6个月内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验收资料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补报;逾期不补报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2.建设工程竣工消防验收 《消防法》规定,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

煤矿采掘工程质量验收管理办法

工程质量验收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工程质量管理,明确和规范质量检查验收责任,提高采掘工程质量,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挂档升级,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工程质量的日常监督、检查、验收规定 1、采掘工程质量的日常监督检查由区队班组长、验收员、技术员、区队长等管理人员共同负责,通过班自检、班评估、日常检查验收,待验收结束后可向矿申请工程验收,由矿调度室组织劳资科、企展科、技术科、机电科、标准化办公室及相关科室参加验收。 2、验收人员要对验收结果负责,每次验收必须填写工程验收表并签名,以备核查。 3、为了便于检查,各区队要作好检查准备工作: (1)巷道每30米有一组准确的中腰线(锚喷巷道要有检验孔),区队延线标注要与技术科测量组所放中、腰线有明显区别。 (2)准备好检查工具:线绳、尺子、扭矩扳手、压力表等; (3)有专人陪检; 二、工程的竣工验收规定 1、掘进巷道或其它单位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要先进行自检,认为符合竣工移交条件后,向调度室提出书面竣工验收申请,详见《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申请单》,由调度室平衡时间,组织劳资科、企展科、技术科、机电科、标准化办公室等相关单位共同验收; 2、矿组织竣工验收时,要根据对口专业对验收项目分工负责:技术科负责对工程相关技术参数要求进行把关及工程量的验收;机电科负责对机电设备布置、安装、维修时对工程的要求、及电缆和基础设施进行把关;运输队负责对轨道、运输设备、安全防护设施以及运输设备布置要求参数进行把关;调度室主要负责工程内问题协调处理及遗留问题的平衡分配;人力资源部结合企展科、调度室确定每项工程用工计划;标准化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各单位验收结果并根据验收结果出据验收工程评价报告; 3、检查组成员共同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及*****经过领导审批指导本次施工的措施进行检查验收,现场提出存在问题及处理意见,检查人员、被检查单位共同签字,符合竣工条件,再签字验收。如不符合竣工条件,根据验收结果,对施工单位处以1000元的罚款处理,并对单位负责人处200元罚款;经过再次验收依然不能通过验收的,要对施工单位加倍处罚。 4、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但是工程质量低劣的,根据工程低劣程度

工程质量检查与验收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检查与验收管理制度 1. 范围 1.1 本管理为进一步落实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适应NOSA五星管理体系的要求,控制工程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规定了某电厂一期超低排放改造工程所有标段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内容和方法。 1.3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以及NOSA E星管理体系运行中一期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建设。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2.1 《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制度》 2.2 《火电工程重点项目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2.3 《火电施工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2.4 《电力建设消除施工质量通病守则》 2.5 《火电工程重点项目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2.6 《火电工程质检站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2.7 《火电机组移交生产达标考核评定办法》 2.8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 2.9 《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规程》 2.10 《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3.1 隐蔽工程:是指那些在施工过程中上一道工序的工作结束,将被下一道工序所掩盖,正常情况无法进行复查的工程分项。 3.2 中间交接与验收:是指土建工程完工后交付安装前的交接验收工作。如设备基础、建筑物等交付安装前的验收。

3.3 施工质量事故:凡在施工过程中,由于现场储存、装卸运输、施工操作、完工保管等原因造成施工质量与设计规定不符或其偏差超出标准允许范围,需要返工且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者;或造成永久性缺陷者;或在调整试运过程中,由于施工原因造成设备、原材料损坏,且损失达到规定条件者,均属施工质量事故。 3.4 一般质量事故:未达到重大事故条件,其一次返工直接经济损失在1-10 万元者(含10 万元)。 3.5 记录质量事故:未达到一般质量事故条件的质量事故。 4. 职责 4.1 建设单位工程部职责 4.1.1 建设单位工程部为某电厂一期超低排放改造工程质量管理的职能部门,设有专职的质量监督工程师和每专业至少一名兼职的质量技术工程师,严格按照国家和部颁的技术规程、规范、标准、设计单位与制造厂提供的图纸、技术说明书和标准、合同和经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双方确认的质量要求开展质量监督、检查、验评工作。4.1.2 建设单位工程部应组织建立由项目监理部、施工单位、质监站、设计单位等共同参与的工程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质量管理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以正式的文件进行确认。其职责包括:确认验收标准并监督检查设备制造是否符合有关标准以及在加工过程中的实施情况,监督检查施工质量,监督检查工程重点项目的质量,工程质量问题的分析及处理,监督检查机组达标投产工作等。 4.1.3 某电厂一期超低排放改造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验评的范围,涵盖本工程设备监造及工程建设的各个方面。 4.1.4 建设单位工程部组织编制单位工程的编号,其中分部、分项、单位工程的名称和编号按验标的要求划定,并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增减。 4.1.5 建设单位工程部参加分项工程和分部工程的检查、验收。配合广西电力建设质量监督中心站进行单位工程的检查、验收、评定及相关组织协调工作。有权对各种违反规程、规范、质量标准、设计文件等的工程项目行使否决权,有权签发停工通知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守则

精心整理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 为完善工程建设程序,从严把关工程建设质量和档案资料,使项目在确保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合法地交付使用,特制定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第一篇竣工验收的法律法规要求 (1) (3)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检查(评估)报告或竣工验收报告;(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二、施工单位应提交的档案资料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及时收集、整理建设项目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并在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当地政府职能部门竣工档案归档要求制定统一目录,有专业分包工程的,分包单位要按照总承包单位的总体安排做好各项资料整理工作,最后再由总承包单位进行审核、汇总。施工单位一般应当提交的档案资料是:(1)工程技 起 2、建设工程竣工消防验收 《消防法》规定,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竣工,依照下列规定进行消防验收、备案:(1)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2)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验收后应当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公安机关消防机

构应当进行抽查。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其他建设工程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使用。 公安部《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进一步规定,建设单位申请消防验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 日内, 1)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进行质量验收的条件 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应在检验批、分项工程全部合格的基础上,进行建筑围护结构的外墙节能构造实体检验,严寒、寒冷和夏热冬冷地区的外窗气密性现场检测,以及系统节能性能检测和系统联合试运转与调试,确认建筑节能工程质量达到验收的条件后方可进行。

井巷工程验收管理制度

井巷工程验收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人员、机构职责 (1) 第三章设计及相关标准要求 (3) 第四章支护材料管理 (6) 第五章施工单位工程质量管理 (6) 第六章井巷工程质量管理 (7) 第七章井巷工程验收 (11) 第八章顶板管理 (13) 第九章罚则 (13) 第十章其他 (17) 第一章总则 为进一步加强煤矿井巷工程管理,规范设计、施工、质量监督检查、验收、结算工作,使井巷工程管理规范化、制度化,达到确保工程质量、促进安全生产的目的,根据《煤矿安全规程》、《井巷工程管理规定汇编》、《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试行)、公司相关规定及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斗沟煤矿井巷工程验收管理制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人员、机构职责 1、验收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矿长 副组长:副矿长 成员:各职能部门及各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 职责: 1)贯彻、落实和执行国家、公司相关井巷工程质量验收的规定和标准,负责审核和监督落实我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定。 2)对本制度以外相关井巷工程验收重大问题的决策。 2、验收管理办公室设在生产指挥中心 生产指挥中心主任: 成员:安全科、通风科、生产技术科、机电科、生产调度指挥中心及各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 1)验收管理办公室职责 ⑴、贯彻、落实和执行国家、公司相关井巷工程质量验收的规定和标准,负责制订和修订我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⑵、掌握我矿井巷工程质量动态情况,对矿井巷工程质量全面负责监督检查,每月组织工程质量验收工作。 ⑶、负责井巷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及制定相应的措施并实施。 ⑷、负责井巷工程质量验收的业务培训工作。 ⑸、现场施工条件变化时,必须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调整设计并将变更通知下发施工单位。 ⑹、工程安全、质量、进度情况进行检查。 ⑺、区队班组验收记录,自检质量验收记录及施工资料进行检查。 2)供应科职责 ⑴、所供应的井巷支护材料、设备,必须有煤安标志、合格证等。 ⑵、对井巷支护的各种材料进行质量检测,及时提供矿方所需的各种尺寸的支护材料。 ⑶、协助矿方抓好支护材料管理工作。 3)地测科职责 ⑴、加强掘进工作面的地质工作,掌握地质构造情况,及时做好地质及水文地质预报工作,提供资料。 ⑵、严格按设计做好现场测量放线工作,并对所放线负责。 ⑶、协助并监督矿方验收掘进工程量。 4)安全科负责对新入矿外围施工队人员进行入井前的安全知识培训,人员档案进行管理;对各掘进工作面的质量标准化管理及现场施工进行安全监督。 5)生产指挥中心负责协调生产运输环节车辆,负责各掘进工作面通讯及监控系统的布设及日常维护工作。 6)机电科负责协调各掘进工作面所需机电设备,并负责对新机电设备技术知识的培训,对机电设备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机电设备上存在的技术难题进行指导服务。 7)通风队负责指导和监督各掘进工作面通风、压风、防尘系统的布设,并监督各施工单位使用,同时负责井下救护相关知识的培训。 8)机运队负责入井、升井人员的检查,负责向各掘进工作面配备运输车辆,同时对机电设备上存在的技术难题进行服务指导。 9)由综合办负责组织安全科、生产指挥中心、机电科、通风部参加对新入矿外委施工队人员进行入井前的72小时安全培训。 10)施工单位职责 ⑴、施工单位为工程质量管理的主体,施工单位现场主要负责人必须亲自抓工程质量,

xxx煤矿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xx煤业巷道工程质量 验收制度 为了全面落实和执行国家煤炭行业巷道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的有关规定,使我矿井在巷道施工过程中有一个切实可行的验收标准,使我们人人心中有标准,干标准活,干放心活。切实提高我公司的巷道工程质量,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公司的巷道工程质量验收工作具体由安全生产室负责,每月考核一次。并根据考核情况评定各队巷道工程质量等级。质量等级应符合以下标准: 1.合格: 所含分项工程全部合格。 2.优良: 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全部合格,其中包括指定的分项工程(井巷工程分项)的50%及其以上达到优良。 二、每月考核结果与当月进尺结算挂钩,凡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水平的,按合格率折算:即合格多少,结算多少;凡合格率达不到70 %的,公司一律不予结算进尺,并通报全公司。由安全生产部将考核结果绘制成表,报由经营管理部进行考核。 三、各队的工程质量验收工作由各队队长和现场专业工程师具体负责。 四、各队验收员验收进尺时应严格执行公司巷道质量验收标准,并根据标准给予验收。严禁在验收工作中弄虚做假,讲面子,拉关系。如有以上情况,给予该队验收员100~5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勒令调离该岗位。 五、各队队长和验收员与本队的工程质量严格挂钩,凡是各队与工程质量有关的罚款,队长和现场专业工程师应承担罚款的20%。

六、公司根据各队工程质量的完成情况,每季汇总一次。凡是工程质量完成情况好的队给予该队队长和验收员100~500元的奖励,完成情况不好的给予相应罚款。 七、公司巷道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如下: 1.巷道断面严格按作业规程执行,宽度不得小于设计的5cm,不得大于10cm;如无地质构造(如断层、褶曲)高度不得小于设计的5cm,不得大于设计的15cm。否则每发现一处给予10~50元罚款。 2.巷道中、腰线验收:各队验收员应根据设计要求每班将中、腰线延至工作面。凡是中线偏离超过±5cm,腰线偏离超过±10cm,给予罚款50~200元。 3.轨道铺设:铺道轨距不得小于设计要求或不得大于3cm,否则每处罚款10元。每1.5m一根道木,缺一根罚10元。道接头必须合严,不得出现高低不平或左右错动现象,否则每出现一处罚10元。接头缺夹板、螺丝、道钉发现一处罚10元。 4.锚杆验收:锚杆必须按作业规程打注。锚杆间排距按标准不得大于10 cm,否则每处罚款10元。托板必须紧贴煤帮或岩面,不得松动,否则发现一处罚10元。锚杆外露不得大于5cm,否则发现一处罚10元。 4.1掘进工作面每周必须做两次锚杆拉拔力试验,并认真填写试验记录,一次不做考核区队200元;区队每周在做锚杆拉拔力试验时要及时通知生产技术室,生产技术室安排人员进行监督,区队不通知部室的每次考核区队50元,部室不安排监督人员的每次考核部室主管100元。 5.棚架验收:棚架不得出现空帮空顶、前倾后仰、迈步、梁口不合、尺寸不符合要求、缺少撑棍或拉杆、柱窝深度不合要求等现象,如发现每处罚款10元。 6.点柱验收:点柱支设必须按作业规程要求,帽子板、楔子齐全、牢固,柱子迎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2017年修订)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2017 年修订)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 (2006 年12 月18 日水利部令第30 号发布2014 年8 月19 日水利部令第 4 6 号第一次修改2016 年8 月1 日水利部令第48 号第二次修改2017 年12 月22 日水利部令第49号第三次修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明确验收责任,规范验收行为,结合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由中央或者地方财政全部投资或者部分投资建设的 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含1、2、3 级堤防工程)的验收活动。 第三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按验收主持单位性质不同分为法人验收和 政府验收两类。 法人验收是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由项目法人组织进行的验收。法人验收是政府验收的基础。 政府验收是指由有关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组织进行 的验收,包括专项验收、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 第四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具备验收条件时,应当及时组织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或者进行后续工程施工。 第五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的依据是: (一)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 (二)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 (三)经批准的工程立项文件、初步设计文件、调整概算文件; (四)经批准的设计文件及相应的工程变更文件; (五)施工图纸及主要设备技术说明书等。 法人验收还应当以施工合同为验收依据。 第六条验收主持单位应当成立验收委员会(验收工作组)进行验收,验收结论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验收委员会(验收工作组)成员同意。

验收委员会(验收工作组)成员应当在验收鉴定书上签字。验收委员会(验 收工作组)成员对验收结论持有异议的,应当将保留意见在验收鉴定书上明确记 载并签字。 第七条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其处理原则由验收委员会(验收工作组)协商确定。主任委员(组长)对争议问题有裁决权。但是,半数以上验收委员会(验 收工作组)成员不同意裁决意见的,法人验收应当报请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决定, 政府验收应当报请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决定。 第八条验收委员会(验收工作组)对工程验收不予通过的,应当明确不予通过的理由并提出整改意见。有关单位应当及时组织处理有关问题,完成整改, 并按照程序重新申请验收。 第九条项目法人以及其他参建单位应当提交真实、完整的验收资料,并对提交的资料负责。 第十条水利部负责全国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的监督管理工作。 水利部所属流域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流域管理机构)按照水利部授权,负责流域内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 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对项目的法人验收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组建项目法人的,该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是本项目的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由地方人民政府组建项目法人的,该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是本项目的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 第二章法人验收 第十二条工程建设完成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单项合同工程,或者中间机组启动前,应当组织法人验收。项目法人可以根据工程建设的需要增设法人验收 的环节。 第十三条项目法人应当自开工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制定法人验收工作计划,报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和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备案。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在完成相应工程后,应当向项目法人提出验收申请。项目法人经检查认为建设项目具备相应的验收条件的,应当及时组织验收。 第十五条法人验收由项目法人主持。验收工作组由项目法人、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代表组成;必要时可以邀请工程运行管理单位等参建单位以外的代 表及专家参加。

煤矿井下密闭管理制度流程

煤矿井下密闭管理制度 编制单位:通安队 编制时间:二〇一七年一月一日 煤矿井下密闭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煤矿井下盲巷和栅栏、密闭管理工作,确保煤矿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煤矿安全规程》、《密闭防灭火管理标准》和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密闭墙构筑标准。 1、矿井所有建造的永久、临时密闭,必须按照建造的质量标准,做到一工程一措施。措施中应明确规定砌筑过程中的顶板管理。密闭墙的施工设计和注意事项,由矿井总工程师审查批准执行。 2、永久密闭使用不燃性材料建筑,严密不漏风(手触无感觉,耳听无声音);永久密闭墙体厚度不得小于0.5m且密闭周边须掏槽四周掏槽深度不少于0.5m并见实底、帮,且与煤岩结实,抹有不少于0.2m的裙边。 4、防火永久密闭墙必须留设观测孔、措施孔和放水孔,三孔位置必须合理,孔径必须符合《密闭防灭火管理标准》相关规定。 5、密闭墙上吊挂密闭说明牌板和检查牌板,说明牌应注明:地点、砌筑日期、材料、砌筑厚度等;检查箱内应有每周检查记录,记录纸上数据应填写齐全,包括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瓦斯、氧气浓度,日期、检查人等。 6、墙体平整(1m内凸、凹不大于10mm);无裂缝、重缝和空缝。 7、密闭距巷道口不得超过5米,密闭位置应选择在顶帮坚硬、未遭破坏的煤岩巷道内,尽量避免设在动压区。

8、密闭墙前的风水管路、电缆等必须拆除或断开,墙前不得有电气设备、不得设临时车场。 二、密闭墙验收制度: 1、密闭墙施工完毕后,通风队早调度会通知,由生产技术部组织相关单位进行验收。 2、为了确保永久密闭的建造质量,施工中,必须坚持三验收(掏槽验收、施工中检查验收、竣工验收)制度。发现不按设计施工,必须及时推倒重建,对弄虚作假责任者,必须严肃追查处理。 3、密闭墙验收合格现场签字确认,不合格的限期整改,复查仍不合格的,需重新构筑,该密闭墙不予验收,并罚责任人。 4、验收合格后,通风队技术员将密闭墙具体位置及时进行填图。 5、密闭墙必须建立台账,详细记录密闭墙具体位置、墙体内预留三孔位置、墙体结构、墙体厚度、充填黄土厚度。 三、永久、临时密闭的日常管理制度: 1、矿井建造的永久、临时密闭前5m内,巷道支护完好,无片帮、冒顶;无杂物、积水、淤泥;无瓦斯积聚。 2、密闭墙内抽放时要严格控制抽放负压,以墙外瓦斯不超限为宜,同时通风队每7天要检测密闭墙内空气成分,密切监控CO等有毒有害气体浓度变化,特殊情况如:雨季汛期要每天检查密闭墙内气体和水位情况。 3、矿井建造的永久、临时密闭必须建立管理台帐,做到一墙一记录一台帐,并绘制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图纸要与现场实际相符。 4、瓦斯检查员每班负责检查1次所在区域的永久、临时密闭;通风队技术员每7天负责检查1次矿井永久、临时密闭,检查内容包括密闭内外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瓦斯、氧气浓度和墙体、围岩情况,检查结果记入密闭检查记录簿。

工程质量检查与验收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检查与验收管理制度 1.范围 1.1本管理为进一步落实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适应NOSA五星管理体系的要求,控制工程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规定了某电厂一期超低排放改造工程所有标段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内容和方法。 1.3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以及NOSA五星管理体系运行中一期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建设。 2.规范性引用文件 2.1《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制度》 2.2《火电工程重点项目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2.3《火电施工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2.4《电力建设消除施工质量通病守则》 2.5《火电工程重点项目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2.6《火电工程质检站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2.7《火电机组移交生产达标考核评定办法》 2.8《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 2.9《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规程》 2.10《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 3.术语和定义 3.1隐蔽工程:是指那些在施工过程中上一道工序的工作结束,将被下一道工序所掩盖,正常情况无法进行复查的工程分项。 3.2中间交接与验收:是指土建工程完工后交付安装前的交接验收工作。如设备基础、建筑物等交付安装前的验收。

3.3施工质量事故:凡在施工过程中,由于现场储存、装卸运输、施工操作、完工保管等原因造成施工质量与设计规定不符或其偏差超出标准允许范围,需要返工且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者;或造成永久性缺陷者;或在调整试运过程中,由于施工原因造成设备、原材料损坏,且损失达到规定条件者,均属施工质量事故。 3.4一般质量事故:未达到重大事故条件,其一次返工直接经济损失在1-10万元者(含10万元)。 3.5记录质量事故:未达到一般质量事故条件的质量事故。 4.职责 4.1建设单位工程部职责 4.1.1建设单位工程部为某电厂一期超低排放改造工程质量管理的职能部门,设有专职的质量监督工程师和每专业至少一名兼职的质量技术工程师,严格按照国家和部颁的技术规程、规范、标准、设计单位与制造厂提供的图纸、技术说明书和标准、合同和经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双方确认的质量要求开展质量监督、检查、验评工作。 4.1.2建设单位工程部应组织建立由项目监理部、施工单位、质监站、设计单位等共同参与的工程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质量管理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以正式的文件进行确认。其职责包括:确认验收标准并监督检查设备制造是否符合有关标准以及在加工过程中的实施情况,监督检查施工质量,监督检查工程重点项目的质量,工程质量问题的分析及处理,监督检查机组达标投产工作等。 4.1.3某电厂一期超低排放改造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验评的范围,涵盖本工程设备监造及工程建设的各个方面。 4.1.4建设单位工程部组织编制单位工程的编号,其中分部、分项、单位工程的名称和编号按验标的要求划定,并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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