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县级发改委职能职责【十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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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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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市xx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本市区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意见》(x委〔2014〕811号)规定,设立xx市xx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为区政府工作部门。

挂xx市xx区物价局牌子。

一、增加的职责研究拟订人口发展战略、人口发展中长期规划草案等职责。

二、主要职责(一)研制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提出相应的政策措施;研究提出本区经济、社会和区域发展战略,组织编制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研究提出结构调整、发展速度和总量平衡的预期目标及调控政策;衔接、平衡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各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

(二)研究提出本区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组织编制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强国民经济运行的预测、预警和监控,针对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出调控政策建议。

(三)统筹协调本区总体改革,研究提出框架和思路;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推进市场化改革以及所有制结构调整的政策;研究提出推动非公经济发展和促进多种所有制经济公平竞争、共同发展的政策;会同区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公共部门和社会组织改革的总体思路、方案和相关政策;参与研究、协调推进经济体制专项改革和试点工作;指导推进市场中介机构的改革和发展。

(四)负责提出本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投资结构,编制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组织规划重大项目;负责审批、核准、备案需要综合平衡和享受政策的重大投资项目;负责审核并上报由国家、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核准、备案的投资项目;安排政府财力建设项目,指导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

依法开展对政府性资金投资项目的稽查工作。

组织编制本区区域基础设施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协调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的前期工作。

研究提出本区综合交通发展战略、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

参与研究和协调推进本区房地产发展和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政策建议。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能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能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能(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编号:FS-QG-84072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能Main functions of the Municipal Development and Reform Commission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能(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点专项规划、年度发展计划;组织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负责全市宏观经济运行预测、预警,研究经济运行中带有全局性的重大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汇总和分析财政、金融以及其他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情况,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三)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分析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协调和组织拟订综合性及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提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对策建议。

深化改革开放,推进国内国际区域合作。

(四)提出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负责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研究投资体制改革重大问题。

统筹安排市本级预算内政府性建设基金、资金;落实、衔接中央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计划;汇总编制全市固定资产投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分析全社会资金平衡,提出融资的发展战略和对策建议。

落实、衔接公路、民航、水运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编制高技术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以工代赈及异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投资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落实、衔接国家指令性工业产品生产年度计划和重要工业产品的国家订货计划;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使用;提出投融资政策措施,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提出引导民间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重点和措施;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综合协调全市招投标工作,对重大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工程招投标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和协调政府非经营性投资项目代建;指导全市工程咨询业发展。

区发改局职能

区发改局职能

部门职能来源: 发布时间:2010-12-10 【浏览205次】(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发展和改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宏观经济形势,提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经济结构优化、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和政策建议;衔接、平衡各主要行业的行业规划,加强实施过程中的宏观调控;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

(二)负责监测全区国民经济形势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工作,研究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等重要问题。

(三)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区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参与研究和衔接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指导、协调推进全区综合配套改革和各类综合配套改革试点。

(四)负责全区固定资产投资管理。

研究提出全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和资金来源及有关重大投资政策,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全区生产力和重大项目布局;安排财政性基本建设资金,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资金的使用方向;申报限额以上和审批权限以内的基本建设项目;组织发布全区固定资产投资信息,引导民间资金投资方向,参与监督管理全区固定资产市场。

(五)负责全区重点项目的管理。

研究提出全区重点项目名单及其年度投资计划,负责重点项目全过程协调管理和监督考核,负责建立全区重大项目储备库,研究提出加强重点项目管理服务的政策措施。

(六)研究提出全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目标和政策措施;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指导和协调国外贷款项目实施。

(七)拟定并贯彻落实重大项目稽查的政策措施,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稽查和监督工作。

(八)统筹规划和综合协调产业发展,推进全区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监督检查政策执行情况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负责全区经济动员工作。

县级发改部门地位与作用(大全五篇)

县级发改部门地位与作用(大全五篇)

县级发改部门地位与作用(大全五篇)第一篇:县级发改部门地位与作用提高县级发改委地位和作用的几点思考随着发改委职能的转变,发改委宏观经济调控能力进一步增强,调控方式和手段更为科学合理,县级发改委在促进县域经济发展中仍将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

在新机构新职能、新形势新任务的条件下,既要抓好当前,谋划长远,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又要进行宏观调控,微观管理,做好经济综合管理工作,形成工作上有地位,发展中有作为的良好局面。

1、抓好当前,谋划长远,充分发挥参谋作用。

发改委作为经济综合管理、政府参谋部门,出战略、出思路是其职责所在,也是发挥经济综合管理作用的重要渠道。

县级发改委参谋作用发挥得如何,直接关系到县委、县政府重大经济决策的水平和经济运行状况的好坏,也关系到发改委在县域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和地位。

要善于“抓大事、议大事、谋大事”,成为县委、县政府政策智囊。

当前,县域经济发展中存在许多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县级发改委要发挥政府智囊作用。

一是要把握全县宏观经济运行动态,做好监测工作,及时对经济运行进行调控。

二是要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敏锐抓住县域经济发展中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企业、乡村调研,掌握第一手资料,认真分析,寻找规律,及时拿出有价值、有份量、能解决实际问题的对策措施和建议。

2、创新方式,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协调作用。

发展改革部门是推进经济体制改革,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部门,具有协调各部门之间关系的职责,尤其是在目前部门职责分工、任务分解、各项工作分别推进的条件下,发改委做好各部门间综合协调工作更是责无旁贷。

县级发改委要适应职能转变的要求,创新协调方式,积极探索并建立统筹协调的工作机制,重视发改委协调作用的发挥。

县级发改委应在全县宏观经济运行和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难点问题的协调工作中,不断总结,不断创新,探索行之有效的协调方式,并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以及相关部门的支持,将发改委协调职责和协调范围以政府文件的形式明确下来,形成制度,建立长效协调机制。

发改委履职工作要点

发改委履职工作要点

发改委履职工作要点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的发展取得了极为显著的成就。

而这一切的背后,有一种重要的力量在推动着中国的发展进程,那就是国家的宏观调控。

由此而生的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发改委)就成为了中国最为重要的宏观管理机构之一。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中央政府的一个重要部门,是负责国民经济发展、改革和调整的行政主管机关,属于国务院宏观管理的机构。

发改委的主要职责是制定国家的发展战略、宏观调控措施及政策,为国家的发展进程提供保障。

同时,该机构的职责也包括促成全国各级政府、企业以及社会团体之间的沟通协调。

所以,为了确保发改委的履职工作能够有效地推进,以下列出了几个要点。

1. 发展规划的制定。

发展规划是发改委的核心工作之一,必须制定出符合国情和国家发展需要的发展规划方案。

这包括制定相关的行动计划,明确工作计划和时间表,制定合理的整体预算,以及明确各方面的职责和责任。

2. 宏观经济监测和评估。

为了了解国民经济的情况,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必须熟悉各种复杂的宏观经济数据。

这些数据主要包括国内生产总值、工业生产统计、物价指数等等。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必须及时分析和评估这些数据,确定各种经济预测和预测指标。

3. 发展调研与管理。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必须发挥调研和监督的作用,针对某个问题,对国内外的相关实施进行研究,为相关部门制定发展政策提供依据。

在调研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要充分发挥其专业技能和信息资源,提出高质量的专业意见和建议。

4. 政策协调与制定。

为了更好地帮助各地方、企业、机构实现持续发展,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需要协调和制定有关的经济、发展政策。

政策的协调和制定,必须达到内部统一、外部统一的目的,使政策具有可预期性和稳定性,为实现国民经济健康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5. 政策解读和服务。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需要积极解读和宣传中央的发展政策,向各地方、企业、机构传达中央的工作思路、方向和意图;并为相关部门提供良好的服务,解答各种疑问,以提高政策的实施效果和统一度。

县级发改局职能边缘化倾向应引起重视

县级发改局职能边缘化倾向应引起重视

县级发改局职能边缘化倾向应引起重视县级发改局不但是本行政区域统筹经济社会发展与改革的职能部门,而且是我国发改系统的最基层组织。

承担着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五个统筹”要求,不断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之职。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县级发改局的职能却不能得到有效发挥,并不断被弱化,甚至成为一个无所作为的赋闲部门。

这种边缘化倾向,使国家宏观调控的战略目标得不到全面落实,使国家发改委布置的工作任务得不到贯彻执行,应该引起国家发改委领导的关注和重视。

一、机构名称由“委”变“局”,职能被削弱国家发改委在《关于进一步加强发展改革部门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中规定:“发展改革部门是政府统筹经济社会发展与改革的职能部门”。

然而,在县级机构改革中,发改部门作为“政府统筹经济社会发展与改革的职能部门”,也由“委”变“局”,使机构名称与部门职能不相匹配,统筹和协调职能不能发挥。

导致基层组织职能弱化,无法按照国家发改委的要求进行工作。

这也是近年来国家发改委布置的宏观调控任务在执行过程中大打折扣的一个原因。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也多次遇到过“你是局,我也是局,你为什么干预我”的尴尬。

从职能上讲,在政府组成部门中,除发改局外,都是工作的一个方面、一个局部,可以称为“局”,如农业局、林业局、教育局等等。

惟独发改局的机构名称极为不妥。

二、人代会上的报告由“听取和审议”改为“审议”,不再“听取”,使县级发改局的地位作用被弱化今年,从全国人代会开始,在各级人代会上,不再听取发展和改革部门受同级政府委托向人大提交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而是改为提交书面报告,使发改局仅有的一点政治优势也消失殆尽。

三、无法可依为了推动工作,国家发改委曾制定了多部关于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的法律法规和部颁条例,但没有一部明确发改部门是执法主体。

以《招投标法》为例。

一方面,要求发改部门指导招投标工作。

另一方面,又规定项目招投标按项目属性,分属各职能部门组织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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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发改委职能职责【十一篇】(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编制金华市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并指导、监督、组织实施。

(二)管理和指导全市公证机构和公证业务活动。

(三)管理和指导全市律师工作和法律顾问工作,综合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

(四)指导全市人民调解委员会、乡镇、街道司法所及法律服务所工作,参与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五)制订全市的法律宣传和普及法律常识教育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指导各县(市、区)、各部门、各行业的依法治理工作,开展执法检查。

组织、指导、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学教育工作。

(六)了解、掌握全市劳改释放、劳教解除回归人员的情况,指导、管理、组织实施再教育工作。

(七)组织实施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协助地方党委管理县(市、区)司法局领导干部。

负责指导全系统精神文明创建和立功创模活动,负责市司法行政机关纪检监察工作。

负责组织开展全市司法行政部门工作人员的专业、业务培训、进修和法律服务机构的年度财务收支内审。

办理全市律师、公证等专业技术职务的考试考核、评审和报批工作。

(八)承办全市司法行政复议。

指导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

(九)指导、管理全市律师协会、公证协会、法学协会等社团组织工作,组织开展法学理论的科学研究工作。

(十)负责和指导全市法律援助和“148”法律服务工作。

(十一)归口管理全市有关司法方面的对外联系、交流和合作。

(一)贯彻执行医疗保障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落实湖南省、益阳市医疗保障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研究拟订桃江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发展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贯彻执行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落实省、市的具体实施办法,建立健全全县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贯彻执行省、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执行省、市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待遇标准。

(四)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实施全县长期护理保障制度改革。

落实离休干部医疗待遇政策。

(五)落实省、市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

(六)贯彻执行国家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落实省、市有关公立医院基本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执行省、市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七)贯彻执行省、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指导和监督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的应用。

(八)贯彻执行省、市有关定点医疗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执行湖南省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九)负责全县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工作和公共服务体系、信息化建设。

落实省、市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

执行省、市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

落实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推进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

执行医疗救助政策、标准,健全覆盖城乡的医疗救助体系并实施。

(十二)与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

县卫生健康局、医保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协同推进全县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根据《中央编办关于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主要职责和内设机构调整等问题的批复》(中央编办复字〔2017〕101号),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主要职责调整为:一、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三农”工作方针政策,指导全国供销合作事业发展。

二、负责研究制定全国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服务全系统改革发展。

三、根据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经营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指导各级供销合作社承担政府委托的公益性服务和其他任务。

四、推进供销合作社法治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和行业发展的政策法规建议,维护各级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

五、协调同有关部门的关系,指导全国供销合作社业务活动,支持供销合作社发展电子商务和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更好履行为农服务职责。

六、指导社有资产运营,确保社有企业为农服务方向,履行社有资产监管职责,落实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和安全责任。

?七、代表中国合作社参与国际合作社联盟以及相关国际组织的事务。

八、承办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中共临沂市委办公室、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郯城县机构改革方案》(办字〔2019〕8号)和《中共郯城县委、郯城县人民政府关于郯城县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郯发〔2019〕3号),制定本规定。

郯城县医疗保障局(以下简称县医保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县医保局贯彻党中央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拟订全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

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

(二)监督管理全县医疗保障基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贯彻执行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

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

健全完善大病保险制度,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

(四)组织实施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落实动态调整机制,组织实施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

(五)贯彻执行国家和省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等政策,提出全县相关政策的建议。

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贯彻执行国家和省药品、大型医疗设备和医用耗材的集中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

(七)制定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组织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全县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组织拟订和完善全县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完善全县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完善医保筹资和报销调整机制,推行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复合型支付方式,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按照职责分工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一)有关职责分工。

县医保局、县卫生健康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一、委员分工主席:刘建华主持工会全面工作,履行主席职责。

女工及财务委员:余慧芬负责做好关心女职工健康,维护女职工权利,女职工心理健康及女职工思想教育和女职工活动的开展。

负责工会财务管理,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做好财务预决算和财务使用报告工作。

组织及调解委员:张辉负责工会组织发展、工会会议记录、工会小组架构及会员划分建议,了解会员思想状况,做好会员思想和建言献策工作。

负责协调职工思想教育,听取工会小组意见,了解重病特困人员信息,调解职工群众纠纷,营造和谐工作环境。

宣传和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罗爱娥负责工会的宣传,以及信息报道和职工心理咨询室等工作。

负责监督单位贯彻执行国家劳动保护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解决劳动安全卫生方面存在的问题。

参加单位劳动安全与职业健康制度等制定和实践,提出意见和建议。

向有关方面反映职工对劳动安全卫生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督导和协助解决存在的问题,改善劳动条件和工作环境。

文体及生活委员:胡华莲负责职工文体活动的开展,指导职工文艺兴趣小组、职工体育兴趣小组开展活动,活跃职工文化生活。

开展各类健康有益的文体比赛活动,着力提高职工的身心健康水平。

协助行政部门改善职工生活条件,不断提高服务质量等有关职工福利工作。

二、工会主席职责1、在本单位党组织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主持本单位工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制定工会工作计划,定期布置、检查、总结工作,并及时向党组织和上级工会汇报工作。

2、对工会的工作全面负责,对工会工作实行宏观管理与具体指导相结合的原则,随时掌握情况,及时予以处理,使其平衡发展。

3、通过各种形式,协调好党、政、工、团关系,推动工会工作开展。

4、负责处理工会的日常工作,理顺各项工作职责,协调各种工作关系,创造一个既规范文明又宽松和谐的工作环境。

5、按照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对工会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日常工作中的重大事情,及时召开委员会民主讨论,共同协商后作出决策。

6、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关心职工群众,坚持依法治会,力争把工会办成真正的职工之家。

1、联系学校青年教职工,经常了解他们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做好思想工作,调动其工作的积极性;及时提交与此相关的合理化建议或情况报告。

2、主动与校团委等其他部门联系,组织青年教师积极开展各种活动。

3、加强对外联络,促进校际交流。

4、完成交办的其它工作。

一、根据工会委员会的工作计划,开展有关的妇女工作;二、负责组织公司开展的妇女卫生健康检查工作,维护女教职工的身体健康与合法权益;三、开展有益于妇女身心健康的文化娱乐活动及有关讲座;四、对孕、产妇及有困难的同志进行送温暖活动;五、做好会员的计划生育宣传和思想教育工作。

一、主要职责(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分析研究经济形势,提出总量平衡、发展速度、结构调整的目标以及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

(二)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经济运行中的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措施建议;组织协调信用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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