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价中标法在我国应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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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价中标法的利弊分析与建议

最低价中标法的利弊分析与建议

建设项 E招标投标常用 的评标办法之一 。招标主体通过对投标 t 各方报价 的比较 , 选择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中标 的评标方法 , 它作 为一种国际通用的评标模式 ,在发达国家 已有近百年的发展历
史 , 国 际工 程招 标投 标 中得 到 了广 泛 运用 , 在 已经 成 为一 种 国际 惯例。
市场秩序。
4 举 措 管 见 .
争引起 的降价 ,另一原 因来 自政府工程定额标准 与市场价格 、
企业 内部成本严重背离 ; 二是操作简便 , 商务标书 中谁报价低 谁 中标 , 简便 的招标过程 节约 了各环节发生 的成本 ; 三是促进 了施工企业的管理水平 ,企业要生存 和发 展只能依靠加强管 理、 降低成本 、 提高工程质量和提高企业信誉等措施 ; 四是具有
2 优 点 概 述 .
工程项 目的风险转移体系不完善 , 国工程担保和工程保险制 我
度虽然 部分 已经推行 , 与快速发展的招标投标市场来说已相对 滞后 ,还未能发挥其 应有 的作用 ;) 4 我国施工企业管理水平参 差不齐 , 与发达 国家相 比存在很大差距 , 施工 队伍供大于求 , 僧 多粥少 , 市场 供求严重失衡 , 工企业多而不精 , 施 大而不强 , 面 对市场 的激烈竞争 ,有些企业为了生存而片面追求 中标率 , 导
现合 同工期 , 导致工程搁置的现象时有发生。而这些 弊端在政
负责制定法规政策 、 宏观调控 , 同时培育 和完善市场机制 , 引导
府投 资的工 程中尤为突 出, 而且 愈演愈烈 , 对社 会造成 了严重
的不 良影 响 。
企业按 照市场规律参与工程项 目 招标投标活动 。 对政府投资的 项 目, 推行项 目代建制 , 培育 和发展招标代理机构 , 到“ 做 投资 、

简述低价中标存在的问题

简述低价中标存在的问题

简述低价中标存在的问题低价中标法的好处在于能够最大限度地节约建设资金,使招标人达到最佳的投资效益。

但是使用这种评标方法也存在一定的缺点,下面本文将具体介绍低价中标存在的问题,一起来看看吧!一、出现“烂尾”工程在合理低价中标法实施过程中,部分投标人以不正当的手段来应对“低价中标法”,他们的做法是,先拉开投标的档次,共同低价串通投标。

在低价得标后,再以种种理由,依次放弃最低价中标、次低价中标,直至接近投标人自己所期望的中标价为止。

有的建设单位明知市场上是高价,却还要以低价选材,最终合同难以真正全面履行,以致造成“烂尾工程”。

二、低标价高结算工程中标价仅是一个预期的建设产品价格的一部分,在大多项目上中标价不等于工程结算价。

一些投标人抱着先中标拿到工程再说的心理,不计成本、恶性竞争,中标后签订合同时,想方设法利用合同中某些不明确的条款为其中标的工程项目额外谋取利益。

就总价合同而言,总价合同大多是总价加变更合同,就是说在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发生时,变化的项目一般是可调整的,即使是总价包干合同,也难免会发生工程索赔。

目前国有或国有投资占主体的建设项目中,要求的是工程量清单招标下的单价合同,众多项目是按工程量可调考虑的,显然中标价并不等于工程结算价。

投标人在客观上有确定投标报价或对投标投价认识程度优先而产生错误的可能,在主观上有首先进行低价中标,然后再进行价款调整的心里。

三、恶意转包、拖欠分包工程款部分投标人针对招标文件对分包工程的约束缺项,低价取得工程后,恶意转包,不履行总包管理职能,恶意拖欠分包工程款,转嫁工程风险。

四、扰乱招投标市场超低报价扭曲了工程项目的市场价格,导致资源配置不合理,并诱导同行恶性竞争,不利于投资活动的管理,—旦出现问题承包商就千方百计向外界推卸责任,导致纠纷和摩擦,增加了管理的制度成本,给投资活动的管理带来了困难。

最低价中标在物资采购应用中的解析与建议

最低价中标在物资采购应用中的解析与建议

最低价中标在物资采购应用中的解析与建议摘要:最低价中标法作为国际上通行的一种评标方式,是一种最能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原则的评标方法,在我国建筑行业物资采购被广泛采用。

但在我国目前的市场背景下及最低价中标法的实施情况中,此方法遇到了系列问题。

本文针对最低价中标法在我国建筑行业物资采购领域运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要,并提出建议。

关键词:最低价中标法采购应用利弊分析原因建议一、最低价中标在物资采购方面普遍应用的原因1.虽然我国在最低价中标法方面的体系不够完善,但是还是有相关法律来保障“最低价中标法”。

比如2000年1月1日《招标投标法》正式颁布并且开始运行以及2012年2月1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都可以反映出来,在评标的过程中,所关注的重点不只价钱一个,还有质量和服务方面。

但是在真正的评标过程中,通常都会把价格作为唯一一个标准。

往往这样会忽略其他一些更为重要的方面。

2.虽然在最低价中标存在问题很多,但是招标人在多数情况下愿意选用“最低价中标法”。

主要是因为在最低价中标中可以避开“履职风险”的问题,一级市场管理不到位、不严谨而造成的招标方过于注重价格而忽略品质和质量的问题。

但招标人把成本作为核心地位,过度注重低价,所以产生了不好的影响,给了某些投标人可乘之机,所以作为投标人要关注好各个方面。

二、最低价中标法的利弊分析最低价中标法作为作为一种国际通行的评标办法被普通运用,其优点在于:一是能够最大限度的降低成本,确保招标人经济效益不受损;二是体现了良好的市场法则。

能够起到预防腐败的作用;三是简便易行,可操作性强,节约成本,尤其对于物资采购,能及时满足采购人的需要。

最低价中标法的这些优势使得其具有广阔的应用市场,但我国相关配套政策及信用体系的不健全也阻碍了其进一步的发展步伐,使得其暴露出很多问题:一是供应商为了谋取项目中标,只能将投标价格压倒最低,因为中标价格太低,利润微薄,有的甚至低于成本价,供应商要么在质量和服务商打主意,要么采取调价的方式,尤其的混凝土材料,如果重新招标更换厂家重新试拌配合比,时间周期长,影响工期;如果不换厂家,又不得不被迫接受供应商调价的要求,陷入两难的局面。

合理低价中标法的应用及对策 论文

合理低价中标法的应用及对策 论文

目录摘要....................... 前言 (1)摘要合理低价中标是指:在招投标过程中,中标价是能够保证工程顺利实施的具有科学的、合理施工技术措施的最低报价。

合理低价,从投资角度来说,是以最少的投入,获得相同价值的工程;从施工角度来说,是施工企业以最少的消耗获得相同价值的工程。

低价中标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其内容包括可研、技术设计、招投标、实施一直到竣工交付使用,其价格变量是多元的,可以互补。

而这里提到的低价中标只是招投标阶段,其价格变量是单元的,很难互补。

我国的低价中标要符合招标投标法的规定:“经评审的合理低价中标”。

但目前由于我国建筑市场还不规范,也不完善,所以经评审的合理低价中标离真正落实还有一定距离,现行的常用的经济标的评审办法是基准价法,虽不完全符合市场规律,但笔者认为,在不违背招投标法的原则办法的前提下,可依据工程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评审细则。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工程招标投标阶段,合理低价是真正适应健康规范的招投标市场的要求的,合理低价应科学、合理、可行,且不应低于投标人的个别成本。

关键词:合理低价中标投标市场经济清单计价前言1.1合理低价中标法研究的意义目前我国建筑市场供求关系严重失衡,招标人希望以最低的价格择优选择优秀企业和创建优质工程,而施工企业由于僧多粥少,施工任务严重不足,在竞争过程中只考虑当前企业的困境价格严重背离市场规律,无节制地压价、降价,造成企业效率低下、甚至亏损,使施工企业利益和工程质量得不到保证。

这必然导致不少企业不顾企业扩大生产而先低价中标以解决当前的生计问题,从而导致施工企业因利益驱动而放弃工程质量和安全,给工程项目埋下隐患。

其次,市场主体不具备相应的主客观条件和能力,未建立完善、严厉的市场监督机制,一旦投标人由于报价失误而造成亏本时,不能做到像国外那样迫使投标人从主观意愿上不敢牺牲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即使亏本也要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因此我国目前如何应好最低价中标法是个非常重要课题11.2现阶段实施合理低价中标的可行性和必然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实施,是实现合理低价中标的前提条件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已于2003年7月1日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实施,这是我国建设工程系统的一次深刻的行业变革,是我国的工程造价管理体系从传统的“量价合一”的定额计价模式向“量价分离”的市场化模式转变。

解析招标投标中最低价中标的运用及对策

解析招标投标中最低价中标的运用及对策

解析招标投标中最低价中标的运用及对策摘要:本文对合理低价中标的法律规定,意义及对策和建议进行了分析和阐述。

关键词:招标;投标;最低价中标;意义;对策1.合理低价中标是法律规定的,是业主应享受的权利当前建筑工程造价的确定,带有明显的计划经济色彩,工程项目的造价根据工程量清单、费用定额、材料预算价格等编制存在一定的问题。

费用定额对于同一类工程的费用标准(即费率)是一定的,对于不同的企业,因其管理水平、科技水平等各方面实力不同,其实际费用也不同,有的高,有的低,用同一个标准限定就体现不出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杠杆的作用;材料预算价格也适应不了建材市场日新月异的价格变化;至于人工费标准和机械台班费,也是几年不变。

这些作为预算的编制依据,就等于用一个不变框框限死了招投标工程的中标价,就象一个300万元的工程,在能够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的条件下建成,却规定投资人可选用报价280万元的施工企业承建,但必须多支付20万元,以300万元的造价签订合同,这是违反市场经济原则的,是一种不合理的强制行为,是对市场主体之一的业主利益的损害。

应该承认业主选择合理低价中标是其合法权利,也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

2.合理低价中标在实际工作中的意义在成熟的市场经济体制下,最低价中标作为一种国际通告的评标方式,无论在国外的政府采购,还是工程建设招标中均得到广泛的运用,成为一种国际惯例。

在我国,《招标投标法》颁布实施以来,通过多项招标的尝试,并与现行的多种招标方法相比较,有以下主要的优点:2.1节省投资效果十分显著。

部分原因来自激烈的市场竞争,引起的降价;另一原因来自政府工程定额标准与现实市场价格和企业内部定额的价值有所脱节;2.2防腐倡廉效果好,没有暗箱操作,是一种真正符合公平、公开和公正原则的招标方法;2.3操作简便,商务标书中谁报价低谁中标,简便的操作过程节约了招标过程中各环节发生的交易成本;2.4加大对施工企业的促进作用,企业要生存和发展只能依靠加强管理,降低成本,提高工程质量和提高企业信誉。

浅析最低价中标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析最低价中标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析最低价中标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摘要】当前我国也先后建立了很多有形的建筑市场,集中统一管理政府主导投资的工程投标活动,并且统一相关投标的一些程序和必要手续,也同样对投标的一些方式和评定方法进行了明确。

一般的投标报价都会受到国家定额标准的影响和限制,在此基础上进行综合评定再确定中标者。

最低价中标法我国的投标活动中却只是尝试阶段,没有得到全面推广,也因此导致了在很多招标投标中,存在一些问题。

【关键词】最低价中标问题对策【abstract 】the current our country also has established a many tangible construction market, centralized and unified management of government leading investment project bidding activities, and unity of the tender process and some related necessary formalities, also some of the way of the bidding and evaluation method for the clear. The general bid price quotations from national norm standards will be the influence and restraint, and based on comprehensive evaluation to determine ZhongBiaoZhe. The lowest bid method of our country in the bidding activities but just trying to stage, didn’t get the comprehensive promotion, and thus lead to the tender and bid in many, there are some problems.【key words 】the lowest bid problem countermeasures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工程建设投资已变得越来越多元化,而目前我国的工程造价管理依然存在着与市场脱节,没有跟上快速发展的市场变化,更是落后于很多发达国家。

浅谈我国最低价中标法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浅谈我国最低价中标法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各级政府加强市场监督管 理, 并且加强 执法力度 , 对违法 违
的, 很有可能产生“ 豆腐渣工程 。 浅谈我国最低价申标法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 议
工 隐患, 欺骗 业主, 高价索赔 , 以弥补低价 中标之 缺 口, 若投
资方 不同意, 就势必引起 合 同纠纷 或经济纠纷 , 至施工企 甚 业为 了达到 目的, 采取请客送礼 、 行贿等不法手段 , 导致建设 领域里的腐败现象频频发生 。
最低价 中标 法是指对 招标文件 作出实质性响应, 技术 在
中标价略提高一些就 可赚 回来 。还有一些工程招标, 投标 的
和商务标都能满足招标文件的前提下, 投标报价最低者 中标
的方法 。最低价 中标法是 国际招标 中最常用的方法, 要优 主
企业 互相形成联盟, 联手提高投标价 。 最后 由中标企 业给参 加投标的企业适当的利益, 称之为串标 。 由此可见, 围标和串 标是一种违法的暗箱操作 。 显然, 围标、 串标等不法行为导致 的 中标价是不可能形成真正意义上的最低价 。 14低价中标法易导致中标后管理流于形式 . 工程低价中标后, 经标后管理能够避免工程质量 、 期、 工
法。本文在分析 当前最低价 中标法存在 的主要 问题 的基础上 , 出了完善最低价 中标法 的相关建议 。 提
关键词: 最低价中 标法: 主要问题: 建议
中图分类号 :4 79 F 0 . 文献标识码 : A 文章编号 : 6 1 4 9- 2 1 )- 1 7 0 1 7 - 72 (0 04 0 5 - 2
( 江西众诚 投资 咨询有 限公司 ,江西 南 昌 300) 30 1
(i n x h n c e g I v sm n n o s la i n C .L D i nx a c a g3 0 0 ) J a g iZ og h n n e t e ta d C n u t t o o ,T .J a g i Nn h n 3 0 1 摘 要: 最低 中标法是指招标 文件作 出实质性响应, 在技术 和商务标 都能满足 招标 文件 的前提下。 报价最低 中标 的方 投标

最低价中标法应用的问题与对策分析——以西安地铁电缆事件和合肥公交站台倒塌事故为例

最低价中标法应用的问题与对策分析——以西安地铁电缆事件和合肥公交站台倒塌事故为例

最低价中标法应用的问题与对策分析———以西安地铁电缆事件和合肥公交站台倒塌事故为例昆明理工大学建筑工程学院 李 铁 李国良 郑 爽摘 要:针对最低价中标法在我国应用逐渐演变为“唯价格论”的现象,本文采用案例研究的方法,通过对西安地铁电缆事件和合肥公交站台倒塌事故的总结分析,重点从市场、制度、技术措施三个视角探索了最低价中标法在我国应用中出现的问题。

研究结果表明,恶意低价竞标所产生的劣质工程实际上是由于市场竞争激烈,一些投标人诚信缺失,相应的法律法规、工程监督管理在招标投标、工程实施阶段的监管不到位造成的。

本文从市场、制度、技术措施三个维度为最低价中标法的应用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招标投标 最低价中标法 案例研究 问题与对策中图分类号:TU723 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151(2020)23-0119-10一、引言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17年修正)、《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中都规定: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价格最低的投标,应当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虽然《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规定: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时,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能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

这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不合理低价中标,但仍然无法从根源上解决问题。

在实践过程中,由于对“成本”的界定不清楚,可操作性不高,“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这一规定被忽略,“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逐渐被错用、滥用,逐渐演变为“唯价格论”。

由于中标企业的施工质量无法被业主完全观察到,那么以过低价格中标的施工企业在利润驱动下,必然产生施工质量低劣的道德风险问题,以及在整个建筑市场产生逆向选择现象(王维国和刘德海,2008)。

“劣币驱逐良币”已经成为工程建设领域集中诟病的问题。

2019年12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及其起草说明,将低质低价中标问题作为重点整治对象,最低价中标法应用的问题越来越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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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 分 类 号 :U 2 . T 732 文献标识码 : A
随着加 入 WT 我国建筑业 生产要 素市场及其运作规范都将 价 中标后 , O, 设计变更 、 现场签证 、 巧立名 目、 报假报施 工 隐患 , 虚 欺 日益与国际市场 接轨 , 建筑业市场 的竞争将 在公平和规 范的基础 骗业主 , 高价索赔 , 以弥补低 价 中标 之缺 口, 投 资方不 同 意 , 若 就 甚至 施工 企业 为 了达 到 目的, 采取 请 上更加 激烈 。建筑业 市场 体制 的 内在 要求与建 筑业 市场运 行现 引起合同纠纷或经济 纠纷 , 状的矛盾 , 呼唤最低价 中标法这一新模 式的产生 。但 由于建筑市 客送礼 、 行贿等不法手段 , 导致建设领域里的腐 败现象频 频发 生。 场机制的不健全 , 产生 了许多负面效应 , 如工程不 能如期 完工 、 项 2 3 低价 中标 法 易诱发 围标 、 . 串标 等不 良行 为
于加强企业竞争力 。施 工企业 要生 存就必 须在 经营 中寻求成 本
量投资 。建设工程招标 目的就在于节约 投资 , 证质量 。低 价 中 也应加强 资格 预审的监督 , 保 出台资 格预 审的地 方规章 , 立资格 建 标法是现行招投标办法中最能体现这一点 的。4 从长远来说 , ) 有 预审的备 案制度 , 凡未经资格预审者一 律不得开 标。为 了资格 预 利于 中国建筑业市场与国际市场接轨 , 使建筑企业 能尽快适 应和 审不走过场 , 笔者认 为各省 市要建立 所属 施工 企业诚 信体 系 , 把 参与 国际竞争 , 促进我 国建筑业 的生存与发展 。 每个施工企业 的业绩 、 技术 力量 、 管理 水平 、 内部制度 、 已完成 工
第3 6卷 第 3 3期

27 ・ 2
20 10 年 11月
山 西 建 筑
S HANX I ARCH I TECTURE
Vo. 6 No 3 13 . 3 NO 201 V. 0
文 章 编 号 :0 96 2 2 1 )3 07 —2 10 -85(0 0 3 —22 0
目半途 而废 等 , 给施工方和项 目业主利益都 造成 了极 大影 响。
现在某些工程表面上 看有 几十 家甚至 上百 家的施 工企 业投
1 最低 价 中标 法 的 内涵
标, 但实际上就是 1 一 家 2家在操纵 整个投标 过程 , 而且 投标价几
评标专家怎么评定 , 归根结底还是那 l家 一 2家操纵 所谓最低价 中标 法 , 简单地 说就是 在招 投标 时 , 的报 价最 乎相差无 几 , 谁 称之为 围标 。虽然 围标得 花钱 , 只要 中标价 略提 高一 但 低 就 由 谁 中标 的评 标 方 法 。从 理 论 上 看 , 低 价 中 标 法 是 一 个 完 者 中标 , 最 投标 的企 业互 相形成 联盟 , 美 的评标方法 , 它能最 大限度 地 节约建设 资金 , 使招 标人达 到最 些就可赚 回来 。还 有一些 工程 招标 , 联手提 高投 标价 , 后 由 中标 企业 给参 加投 标 的企业适 当的利 最 佳 的投 资效益 。但在 我 国的实践 中 , 由于种 种原 因 , 最低价 中标 法的运用往往走样变形 , 背离初衷。 益, 称之为 串标 。由此可见 , 围标 和串标是 一种 违法 的暗箱操作 。
最 低 价 中标 法 在 我 国应 用 中存 在 的 问题 及 对 策
肖 献 文
摘 要: 针对 最低价 中标法展开 了分析讨论 , 首先详 细地介绍 了最低价 中标 法的特 点, 然后 对其在 我国推广使 用最低 价 中标法存在 的问题进行 了分析并提 出了相应的具体 对策 和建议 , 为推广最低价 中标法 的普及应用具有一定指导意义。 关键 词 : 最低价 中标法 , 招投标 , 对策
1 1 最低价 中标 的特 点 .
“ 最低价中标” 并非 “ 最低 价” 就能导致 中标后 管理 流 于形式 .
工程低价中标 后 , 经标后管理能够 避免工程 质量 、 工期 、 安全
而在 实际 中, 这是不 太可能 的, 人 民共 和国招标投 标法》 所提 出的要求 : ) 1 能够最大 限度地满足 与文明施 工等各方 面出现的问题 , 标后管理不但 难以见成 效 , 而且管理成本高 。 招标文件中规定 的各项 综合评价标 准; ) 2 能够满足招标 文件 的实 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 , 投标价格低于成本 的除外。
3 对策 分析
1 2 最低价 中标评 标 办法 的主要优 势 .
1 该评标办法能在一定限度上防止腐败 和商业贿赂 的发生 , )
3 1 加 强市场监 管 , . 完善 法律 法规体 系的建设
市场经济环境 下 , 格是 由市场竞 争 的方式 决定 的 , 价 工程 造 基本杜绝暗箱操作 。体现这 一优 势的前提 是公 开招标 采用 资格 价也 是如此。为此 , 必须 依靠 完善法 律法 规体 系建设 , 级政府 各 后 审形式 , 人达 到一定 数量 。如果 采用 资格预 审方 式 , 投标 则很 加强市场监督 管理 , 并且加强执法力度 , 对违法 违规者 坚决查处 , 有可能在这个环节上建设单位干预资格 预审文件相关 的条款 , 只 绝不手软 。 留下想要 的投标人或过 分缩小 投标 人范 围。2 该评 标办法 有利 3 2 加 强投 标人 的 资格预 审 , ) . 建立施 工企 业诚信 体 系 加强投标人 的资格预审 , 对投标人 以往 的业绩 、 管理水 平 、 技 合理降低 , 使效 益最大化 的途径 , 会促使 企业 提高管 理水平 和 术力量 、 这 施工设备和社会诚信严格审查 , 是防止 串标 、 围标 的有 效 技术水平 , 降低 个别 成本来适 应优胜 劣汰的竞争法则 。3 节约大 办法 。因此 , ) 招标人应 花大力 气 , 抓好 这一 工作 。政 府主 管部 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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