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档案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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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 X X X 档案管理办法
XXXX档案室编
目录
文件材料归档管理暂行办法--------------------------------- 2 《归档文件整理规则》实施办法----------------------------- 4 档案工作内容和考核指标----------------------------------- 9 档案管理工作流程图-------------------------------------- 10 公司档案利用借阅管理办法-------------------------------- 11 全宗卷管理办法------------------------------------------ 12 附注------------------------------------------------- 14
文件材料归档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XXXX文件材料归档工作,确保归档文件材料的齐全,充分发挥档案信息资源的作用,更好地为企业各项工作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归档文件材料,是指XXXX及所属单位在经营、管理等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实物等不同形式的文件材料。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XXXX及所属单位文件材料的归档管理工作。
第四条各单位应制定文件材料归档控制措施,保证归档文件材料齐全、准确、系统。
第二章归档范围
第五条企业在筹备成立、建设发展、经营管理、产权变动及其职能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件材料,均属归档范围。
第六条归档文件材料的主要来源:
1.上级单位或其他部门制发的需要本企业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
2.本企业内部形成的文件材料;
3.本企业所属单位按规定报送的文件材料;
4.本企业参与的合作(或项目)按需要应提交的文件材料;
5.对本企业有保存价值的其他文件材料;
6.归档文件材料载体形式包括:纸质文件、电子文件、录音、录像、照片、实物等。
第三章归档时限
第七条所有资料更新在发生之时起48小时内更新电子扫描件至档案室,并即时将原件寄至档案室负责人,并确认收到。暂时不能提供原件的,提供原件扫描件的同时,附上档案借用单。
第九条农业项目等在其项目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按项目完成全套文件的归档工作(周期长的项目可按单项工程分阶段归档);农业项目配套设备器材采购文件,应与农业项目全套文件一并归档;农业项目以外的设备器材采购文件,待设备器材采购完成(指货到、验货合格)并安装调试、验收后归档。
第十条会计档案在年度终了后,直接移交档案室归档。
第十一条企业负责人和员工外出考察、参加会议等公务活动形成的文件材料,应在公务活动结束后及时移交档案室归档。
第十二条光盘、实物等形式的文件材料,应在工作结束后及时归档。
第十三条录音、录像、数码拍摄应设专人负责。
第十四条下列文件材料应随时归档:
1.注册、变更、修改、补充的文件;
2.项目、设备仪器的维修文件材料;
3.企业机构变动或员工调动、离职、离岗等情况发生时,保存在部门或员工个人手中的文件材料;
4.企业产权变动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5.其它临时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第四章归档要求
第十五条归档的文件材料应完整、准确、系统。整理要符合文件材料形成规律,保持其有机联系,并符合国家和集团的有关档案管理标准、规范要求。
第十六条归档文件材料的载体和字迹应符合耐久性要求。
第十七条归档的文件材料应是原件或正本,并具有查考凭证价值。
第十八条非纸质文件材料应与其文字说明一并归档;外文材料应与译文一并归档;无译文的文件要译出标题后归档。
第十九条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合作完成的项目,由主办单位保存一套完整的正本文件材料,协办单位保存一套与承担任务相关的正本,有合同、协议规定的,按其要求执行。
第二十条归档的文件材料应符合保管要求,不符合档案保管要求的,应经修复或做其他技术处理后归档。
第二十一条归档文件材料的保管期限划分为永久、定期两种,定期一般为30年、10年。
1.反映企业主要职能活动和重要经营管理活动,具有长远利用价值的档案定为永久保存;
2.反映企业一般经营活动,具有较长时间利用价值的档案定为30年保存;
3.对企业在一定时间内有参考利用价值的档案,定为10年保存。
第二十二条档案整理人在移交档案时应编制移交清册,随同归档文件材料移交档案部门,重要项目的文件材料归档时应编写归档说明。档案接收时应认真检查归档文件材料,是否符合归档质量要求。交接双方应严格办理交接手续,认真核对移交清册,双方责任人在移交清册上签字,双方各留一份备查。
第五章处罚条例
第二十三条公司各部门无故延期或不交应归档的文件材料的,一经发现,限期上交,经催交仍拖延不交的,责令其文件负责人和单位领导写书面检讨。
第二十四条公司员工,泄露秘密或涂改、拆散或未经有关领导批准转借、复印或携带档案外出的,责令其写书面检讨并予以通报批评。
第二十五条公司员工不按借阅期限归还的,限期归还并责令当事人写出书面检讨。
第二十六条公司员工遗失档案的,应立即报告。因遗失档案,泄露秘密的,按保密协议规定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由XXXX高新投资控股档案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归档文件整理规则》实施办法
为实现档案的标准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管理,根据国家档案局《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22-2000),结合公司档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XXXX所属各单位。
二、归档文件整理
立档单位在其职能活动中形成并办理完毕,应作为文书档案保存的各种纸质文件材料,以件为单位,进行装订、分类、排列、编号、编目、装盒,使之有序化。
三、归档文件整理原则
遵循文件的形成规律,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分不同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简便、高效、科学地开展归档工作,推进归档文件整理工作制度化、标准化、现代化。
四、归档文件整理要求
归档文件应齐全完整,保管期限划分准确。对已损的文件应予修整,字迹模糊或易褪色的文件应予复制或进行字迹加固处理。文件的修整、复制要在保持原貌的前提下进行。归档文件所使用的书写材料、纸张、装订材料等应符合档案保护的要求。
五、归档文件整理方法
(一)件的确定
本办法以件为归档文件的整理单位。一般以每份文件为一件。文件正本与定稿为一件;正文与附件为一件;原件与复制件为一件;转发文与被转发文为一件;会议记录、介绍信存根等一本为一件;成套的会议材料各为一件;重要文件的正文与历次修改稿可各为一件;正文与发文稿纸为一件;正文与文件处理单为一件;来文与复文(指请示与批复、报告与批示、函与复函)可为一件;经过若干环节、层次办理的来文、复文,超过两件的,则将所有的来文、复文分别作为一件;报表、名册、图册等按其原来的装订方式,一册(本)为一件。
(二)装订
归档文件应按件装订。装订时,正本在前,定稿在后;正文在前,附件在后;原件在前,复制件在后;转发文在前,被转发文在后;复文与来文为一件时,复文在前,来文在后;有文件处理单的,文件处理单在前,正文在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