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一、依法执教。认真学习和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树立新的课程观,实施素质教育;自觉参加政治学习活动;积极参与民主管理学校;遵纪守法,为人师表。

二、爱岗敬业。全身心投入教育事业,自觉维护学校利益,尽职尽责、教书育人,注意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工作时间里不干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事,不迟到早退;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不敷衍塞责,注意减轻学生过重负担。

三、热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格要求,耐心教导,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健康发展。

四、严谨治学。树立“终身”学习的思想,坚持在职进修,树立优良学风,该苦钻研业务,不断学习新知识,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和科研水平;坚持因才施教,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在知识传授的同时注意培养学生的能力。

五、团结协作。弘扬关心他人、团结协作的良好风气,同事之间相互尊重、相互学习、相互帮助;维护教师在学生中的威信,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关心集体,维护学校荣誉,共创文明校风。

六、尊重家长。主动与学生家长联系,经常与家长沟通,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取得支持与配合,形成家校教育的合力;树立为学生、家长服务的思想,积极宣传科学的教育思想和方法,讲究沟通艺术,不训斥、指责学生家长。

七、为人师表。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严于律己;作风正派,不搞不正之风,不搞小团伙、小集团;以身作则,注重身教,成为学生的表率,自觉维护自身的良好形象。

八、廉洁从教。坚守高尚情操,发扬奉献精神,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影响;不利用职责之便谋取私利。

九、积极参加学校开展的各项活动,乐于承担学校分配的各项工作,并认真完成。

十、积极参加有益扩大学校影响,有利学校声誉与形象的社会活动。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解读

一、爱国守法“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一)教师要做爱国的模范,要坚定不移地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1、要对国家有一种发自内心的感恩意识。国家是我们生存的条件,是我们生活的依托,是我们成长的舞台。诗人林子说:“当我呱呱坠地的时候,呼吸的第一口空气就是您的;当我睁开惊奇的眼睛,看到的第一片蓝天就是您的;当我迈开幼小的双脚,当我学会说话,第一声呼喊就是属于您啊—我的中国!亲爱的母亲!”2、要对党和国家的前途充满信心。(1)学会用辩证和发展的眼光看国家发展中的问题和曲折;(2)坚信我们的党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正确性;(3)相信我们的国家和民族有战胜困难险阻自强不息的能力。3、要有自觉为国家做奉献的意识和历史的责任担当。(1)国家兴亡,匹夫有责。国运兴衰,系于教育。教师是为国家培养和造就未来。(2)“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宋·张载)(二)教师要做自觉的守法者,并努力培养守法的新一代公民。1、为什么需要守法?荀子曰:“人无礼则不生,事无礼则不成,国家无礼则不宁。”2、教师模范遵守社会公共法规,是为人师表的

重要体现。3、教师要自觉遵守教育法规,依法规范教育教学行为,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4、为国家培养守法的新一代,推动真正意义上的依法治国。二、爱岗敬业“爱岗敬业。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得敷衍塞责。”

(一)教师岗位为什么值得爱和敬?1、一项太阳底下最光辉的事业—创造人类社会的未来。2、一项能够给人尊严的职业。马克思说:“能给人以尊严的只有这样的职业—在从事这些职业时,我们不是作为奴隶般的工具,而是在自己的领域内进行独立的创造。”3、一片养育心灵的净土。魏书生说:“潜心育人,校校可成净土;忘我教学,时时能在天堂。”4、一个成就人生价值的舞台。美好的教育行为让学生念念不忘,垂名青史;出色的育人成果让社会世代受益,功昭日月。

(二)教师岗位值得怎样去爱和敬?1、志存高远,有远大的社会奉献情怀。2、勤恳扎实,有无比忠诚的师者态度。魏书生说:“你爱事业,是为了向她奉献出自己的一切,这才称得上是真爱,而只有爱到自我牺牲的程序,才能够在事业上做出成就。”3、珍爱讲台,上好生命中的每一课。窦桂梅说:“课堂上的每一秒钟都是我珍视的生命时间,每一秒钟都要体现我对教育的激情和真诚,都要体现我生命的光华。”

三、关爱学生“关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一)为什么要关爱全体学生?1、多元智能理论提醒我们人人可爱。霍华德.加德纳的“多元智能理论”指出:没有差生,不同的智能组合是人与人之间存在差异的主要根源,每个人都有长项,每个人都是可以成就辉煌的天才。俗话讲:“坚车能载重,渡河不如舟;良马行千里,耕地不如牛。”2、万世师表孔子提出“有教无类,同归于善”的思想。3、教师要有保护和扶助弱者的意识。北京师大教授劳凯声指出:教师职业区别于其他所有社会职业的地方就在于,他所面对的教育对象不是物,而是活生生的人类个体。这些个体各不相同,但都具有独特的价值;这些个体起先都是柔弱的,但只要有阳光雨露,就会长成参天大树。(二)怎样做到关心爱护学生?1、从生命平等的意义上尊重每一个学生的人格。

2、给学生创设民主和谐的学习生活空间。(1)教学相长,把学生当作助手和朋友。(2)建立和谐的教学关系。(3)正确处理“严”与“慈”的关系,坚决防止体罚行为。

3、保护学生的安全,关心学生健康。

四、教书育人“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一)正确理解素质教育。1、什么是素质教育?就是尊重学生个性,挖掘学生潜能,适合每个学生发展的教育;就是以人为本,面向人人,促进人人全面发展的教育;就是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促进学生良好品行和创新能力共同发展的教育。从总的方面讲,就是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以提高国民素质和民族创新能力为宗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教育。2、我们的学生将来应拥有哪些素质?(1)爱国主义的情怀;(2)对社会的责任意识;(3)团体合作的观念;(4)良好的心理和身体素质;(5)终身学习的习惯;(6)科学创新能力。

(二)探索和掌握教书育人的方法和艺术。1、孔子的教学方法—循循善诱,因材施教。(1)启发式教学法;(2)举一反三教学法;(3)自悟自醒法;(4)比喻法;(5)对比理解法;(6)座谈发言法;(7)严辞告诫法;(8)表扬激励法;(9)因材施教法;(10)以身示范法。2、魏书生的教育艺术。(1)新式惩罚教育法;(2)心理激动法;(3)自我管理

教育法;(4)名人榜样激励法;(5)自学竞赛法;(6)去“三闲”提高效益法;(7)“互助组”促进法;(8)计划目标法;(9)身体锻炼调整法。(三)高尚的人格是最高的学位。把培养合格的人做为教育第一位的工作。

五、为人师表“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一)正人先正己—教师要有高尚情操。1、见贤思齐,见不贤而自省。2、视富贵如浮云。孔子曰:“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饭疏食,饮水,曲肱而枕之,乐在其中矣;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3、登上人生修养的山顶。修养如同登山,修养越高所见景致越美。哲学大师冯友兰认为,人生境界从低到高可以分为四层:一本天然的自然境界,讲求实际利害的功利境界,正其义、不谋其利的道德境界,超越世俗自同于大全的天地境界。老子在《道德经》里说:“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

(二)塑造儒雅大气的君子风度。1、衣着得体—宽窄适度,色彩适中,式样适合。2、语言规范—语态和蔼,语意真诚,语音清晰。3、举止文明—注重礼节,庄重大方,敬重他人。

(三)懂得团结协作的重要1、正确认识个人与集体的关系—一滴水与大海的关系。2、自私自利是地狱,合作共赢是天堂。3、尊重他人才能赢得他人。(四)做教师也要讲“廉洁奉公”。1、教师也时时面对各种不良诱惑,应有自警自律意识;2、“公生明,廉生威”,只有廉洁公正的教师才能赢得学生的真诚尊重。3、教师应坚守“精神帝王”和“精神富翁”的荣誉地位。

六、终身学习“终身学习。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一)学习应成为教师终身的习惯。1、终身学习让“一桶水”常满常新,源源不断。2、终身学习让人登高望远,开阔胸怀和眼界。3、终身学习让教师实现专业发展,成就事业。4、终身学习让教师人生充实、平静、智慧、悠长。终身学习是教师工作的需要,修身的需要,成才的需要,也是提高生命质量的需要。(二)教师为什么要多读书?苏霍姆林斯基指出;“只有当教师的知识视野比学校教学大纲宽广得不可比拟的时候,教师才能成为教育过程的能手、艺术家和诗人。”朱永新教授认为:“一个不读书的教师,究其终生,也只能是一个教书匠。”画家张大千说:“作画如欲脱俗气、洗浮气、除匠气,第一是读书,第二是读书,第三是有系统有选择地读书。”教育局长郭三省说:“坚持读书的人,精神是站立的,灵魂是飞扬的,品行是高尚的,心中永远充满着真、善、美的希望和力量。”(三)教师该读些什么书?1、读学科专业书,增强实力;读教育艺术书,增添魅力;读历史文化书,增补潜力;读人生励志书,增加动力。2、教师应有

自己的偌大的书房,教师之家应是书香门第。

(四)教师要有成名成家的追求。1、教育家的特点:(1)有扎实勤恳的长期的富有激情的第一线的教育实践;(2)有百科全书式的渊博深厚的学识素养;(3)有超越世俗的高远的思想境界与生活追求;(4)有源于自我思考的富有创见的教育思想与理念。2、成就教育家并不难:(1)从一定意义上说,一个喜欢读书,擅长思考,专心工作,富有爱心,诲人不倦的教师成为教育大师的可能性比较大。(2)朱永新指出:“教育家并不遥远,他们的日常工作也很平凡,他们只不过是比我们多用了一些心而已,只不过比我们多用点儿时间记录他们的教育生涯而已,只不过比我们多思考了一下自己的教育行为而已。”

结束语年轻的朋友们,祝贺你们经过不懈努力获得了神圣的教师岗位,由此,你们踏上了一条虽艰辛却崇高、虽漫长却充实的教育人生的道路。伟大的国家和人民期待着你们,你们一定会成为爱国守法的先行者和为人师表的楷模。神圣的教育事业和三尺讲台瞩望着你们,你们一定会志存高远,爱岗敬业。可爱的孩子们爱戴和信任你们,你们一定会关爱每一个学生,成为他们的良师益友和人生的导航者。时代赋予你们实施素质教育的责任,相信你们一定会循循善诱,因材施教,促进每一个学生全面发展和成长。教师生活需要一生充电,一生放光,因而你们一定会养成终身学习的良好习惯,建设好自己受益无穷的精神书房,在终身学习中享受智慧的生活,在终身学习中获取教师人生的成功和幸福的体验。

附:作业题一、全文抄写背诵《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二、着重思考下列几个问题:1、教师岗位为什么值得我们去爱?2、为什么要关心爱护全体学生?3、为什么不能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4、教师为什么要坚持终身学习?5、如何在社会上做到“为人师表”?6、怎样才能成为一个优秀的人民教师?三、撰写短文《学习师德规范后的感想》。殷朝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提高全民族素质,根据宪法和教育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

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

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

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

第三条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使适龄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础。

第四条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各项职责,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依法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社会组织和个人应当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创造良好的环境。

第六条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善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农村地区、民族地区实施义务教育,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的和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国家组织和鼓励经济发达地区支援经济欠发达地区实施义务教育。

第七条义务教育实行国务院领导,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实施,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义务教育实施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义务教育实施工作。

第八条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对义务教育工作执行法律法规情况、教育教学质量以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等进行督导,督导报告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任何社会组织或者个人有权对违反本法的行为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检举或者控告。

发生违反本法的重大事件,妨碍义务教育实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负有领导责任的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

第十条对在义务教育实施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社会组织和个人,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学生

第十一条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第十二条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予以保障。

第十三条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帮助解决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困难,采取措施防止适龄儿童、少年辍学。

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协助政府做好工作,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第十四条禁止用人单位招用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批准招收适龄儿童、少年进行文艺、体育等专业训练的社会组织,应当保证所招收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自行实施义务教育的,应当经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第三章学校

第十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的数量和分布状况等因素,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调整学校设置规划。新建居民区需要设置学校的,应当与居民区的建设同步进行。

第十六条学校建设,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办学标准,适应教育教学需要;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选址要求和建设标准,确保学生和教职工安全。

第十七条县级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置寄宿制学校,保障居住分散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第十八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在经济发达地区设置接收少数民族适龄儿童、少年的学校(班)。

第十九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置相应的实施特殊教育的学校(班),对视力残疾、听力语言残疾和智力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特殊教育学校(班)应当具备适应残疾儿童、少年学习、康复、生活特点的

场所和设施。

普通学校应当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并为其学习、康复提供帮助。

第二十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为具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的严重不良行为的适龄少年设置专门的学校实施义务教育。

第二十一条对未完成义务教育的未成年犯和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未成年人应当进行义务教育,所需经费由人民政府予以保障。

第二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促进学校均衡发展,缩小学校之间办学条件的差距,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公办学校的性质。

第二十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法维护学校周边秩序,保护学生、教师、学校的合法权益,为学校提供安全保障。

第二十四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和应急机制,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加强管理,及时消除隐患,预防发生事故。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定期对学校校舍安全进行检查;对需要维修、改造的,及时予以维修、改造。

学校不得聘用曾经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其他不适合从事义务教育工作的人担任工作人员。

第二十五条学校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不得以向学生推销或者变相推销商品、服务等方式谋取利益。

第二十六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任职条件。校长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聘任。

第二十七条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应当予以批评教育,不得开除。

第四章教师

第二十八条教师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应当为人师表,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全社会应当尊重教师。

第二十九条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

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第三十条教师应当取得国家规定的教师资格。

国家建立统一的义务教育教师职务制度。教师职务分为初级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

第三十一条各级人民政府保障教师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改善教师工作和生活条件;完善农村教师工资经费保障机制。

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

特殊教育教师享有特殊岗位补助津贴。在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工作的教师享有艰苦贫困地区补助津贴。

第三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教师培养工作,采取措施发展教师教育。

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均衡配置本行政区域内学校师资力量,组织校长、教师的培训和流动,加强对薄弱学校的建设。

第三十三条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鼓励和支持城市学校教师和高等学校毕业生到农村地区、民族地区从事义务教育工作。

国家鼓励高等学校毕业生以志愿者的方式到农村地区、民族地区缺乏教师的学校任教。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认定其教师资格,其任教时间计入工龄。

第五章教育教学

第三十四条教育教学工作应当符合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面向全体学生,教书育人,将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有机统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注重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三十五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根据适龄儿童、少年身心发展的状况和实际情况,确定教学制度、教育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改革考试制度,并改进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办法,推进实施素质教育。

学校和教师按照确定的教育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保证达到国家规定的基本质量要求。

国家鼓励学校和教师采用启发式教育等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三十六条学校应当把德育放在首位,寓德育于教育教学之中,开展与学生年龄相适应的社会实践活动,形成学校、家庭、社会相互配合的思想道德教育体系,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第三十七条学校应当保证学生的课外活动时间,组织开展文化娱乐等课外活动。社会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应当为学校开展课外活动提供便利。

第三十八条教科书根据国家教育方针和课程标准编写,内容力求精简,精选必备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经济实用,保证质量。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教科书审查人员,不得参与或者变相参与教科书的编写工作。

第三十九条国家实行教科书审定制度。教科书的审定办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未经审定的教科书,不得出版、选用。

第四十条教科书由国务院价格行政部门会同出版行政部门按照微利原则确定基准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行政部门会同出版行政部门按照基准价确定零售价。

第四十一条国家鼓励教科书循环使用。

第六章经费保障

第四十二条国家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义务教育经费由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法规定予以保障。

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将义务教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按照教职工编制标准、工资标准和学校建设标准、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等,及时足额拨付义务教育经费,确保学校的正常运转和校舍安全,确保教职工工资按照规定发放。

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用于实施义务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比例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比例,保证按照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义务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职工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

第四十三条学校的学生人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并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适时调整。制定、调整学生人均公

用经费基本标准,应当满足教育教学基本需要。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制定不低于国家标准的学校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

特殊教育学校(班)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应当高于普通学校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

第四十四条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实行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职责共同负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统筹落实的体制。农村义务教育所需经费,由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的规定分项目、按比例分担。

各级人民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的适龄儿童、少年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

义务教育经费保障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四十五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财政预算中将义务教育经费单列。

县级人民政府编制预算,除向农村地区学校和薄弱学校倾斜外,应当均衡安排义务教育经费。

第四十六条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规范义务教育专项转移支付,支持和引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增加对义务教育的投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确保将上级人民政府的义务教育转移支付资金按照规定用于义务教育。

第四十七条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实际需要,设立专项资金,扶持农村地区、民族地区实施义务教育。

第四十八条国家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向义务教育捐赠,鼓励按照国家有关基金会管理的规定设立义务教育基金。

第四十九条义务教育经费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用于义务教育;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义务教育经费,不得向学校非法收取或者摊派费用。

第五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义务教育经费的审计监督和统计公告制度。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五十一条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违反本法第六章的规定,未履行对义务教育经费保障职责的,由国务院或者上级地方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五十二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调整学校的设置规划的;

(二)学校建设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办学标准、选址要求和建设标准的;

(三)未定期对学校校舍安全进行检查,并及时维修、改造的;

(四)未依照本法规定均衡安排义务教育经费的。

第五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教育行政部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人民政府或者其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的;

(二)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公办学校性质的。

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未采取措施组织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或者防止辍学的,依照前款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财政部门、价格行政部门和审计机关根据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侵占、挪用义务教育经费的;

(二)向学校非法收取或者摊派费用的。

第五十五条学校或者教师在义务教育工作中违反教育法、教师法规定的,依照教育法、教师法的有关规定处罚。

第五十六条学校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退还所收费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学校以向学生推销或者变相推销商品、服务等方式谋取利益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通报批评;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教科书审查人员参与或者变相参与教科书编写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教育行政部门根据职责权限责令限期改正,依法给予行政

处分;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第五十七条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的;

(二)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的;

(三)违反本法规定开除学生的;

(四)选用未经审定的教科书的。

第五十八条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依照本法规定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

第五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一)胁迫或者诱骗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失学、辍学的;

(二)非法招用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的;

(三)出版未经依法审定的教科书的。

第六十条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六十一条对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不收杂费的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

第六十二条社会组织或者个人依法举办的民办学校实施义务教育的,依照民办教育促进法有关规定执行;民办教育促进法未作规定的,适用本法。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解读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解读 新《规范》共六条,体现了教师职业特点对师德的本质要求和时代特征,“爱”与“责任”是贯穿其中的核心和灵魂。 [原文]:一、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解读]:●“爱国守法”——教师职业的基本要求。 热爱祖国是每个公民,也是每个教师的神圣职责和义务。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要实现这一目标,需要每个社会成员知法守法,用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不做法律禁止的事情。 1.学法守法。认真学习、自觉遵守《教育法》、《教师法》等国家各项法律法规。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不得有影响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安定的言行。坚决抵制法轮功等邪教组织。 2.学习宣传。积极参加政治学习活动,认真学习和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 3.保持一致。在教育教学中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保持一致。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积极推行素质教育。 [原文]:二、爱岗敬业。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得敷衍塞责。 [解读]:●“爱岗敬业”——教师职业的本质要求。 没有责任就办不好教育,没有感情就做不好教育工作。教师应始终牢记自己的神圣职责,志存高远,把个人的成长进步、把本职工作同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同祖国的繁荣富强紧密联系在一起,并在深刻的社会变革和丰富的教育实践中履行自己的光荣职责。

2020年《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pdf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一、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爱岗敬业。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得敷衍塞责。 三、关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四、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五、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六、终身学习。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附件:【以身立教】

(一)师德是高于一般社会公众道德水准的职业道德 在意识水准上,师德较之其他职业道德有着更高的要求,这是由教师职业的特殊性决定的。从根本上说,教师作为一个职业,与其他的职业有相似之处,都是一个工作岗位、一个饭碗。但是教师职业与其他工作又不一样,他的服务对象是人,他们的劳动在于培养、塑造一代新人,其一切行为都对学生产生强烈的影响。教师的地位、作用和职业特点,决定了教师必须具备较高的素质。所以,社会对教师的职业要求比一般的职业更特殊一些。纵观人类道德史,师德总是处在当时社会道德的最高水准上。孔子曾用“有教无类”、“学而不厌,诲人不倦”来描述他理想中教师应该具备的职业道德,并以身作则,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了教师的道德含义,被后世奉为“万世师表”,他所开创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也为历代不断继承和丰富。叶圣陶先生说过:“教师的全部工作就是为人师表。”胡锦涛总书记2007年8月在全国优秀教师代表座谈会上发表的讲话中更进一步指出:“高尚的师德,是对学生最生动、最具体、最深远的教育。”这些论述充分揭示了教师职业道德“以身立教”的共同特点。当前,教师在传播人类文明、启迪人类智慧、塑造人类灵魂、开发人力资源、弘扬民族精神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是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培育者,是青少年成长的引路人。他们不但要用丰富学识教人,更要用高尚品格育人;不但要通过语言传授知识,更要用自己的高尚品格去提升学生的品格,影响学生的心灵,使之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知识、守秩序的一代新人。正是基于这一特点,社会对教师的职业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八条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八条 1、要拥护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有违背四项基本原则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言行。 2、要宣传普及科学知识;不宣扬封建迷信和歪理邪说,不参与邪教活动。 3、要热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不讽刺、挖苦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4、要为人师表,廉洁从教;不强制学生购买教学辅助材料,不向学生推销商品,不向学生和家长索要财物,不利用职务谋取私利。 5、要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语言规范健康,行为举止文明礼貌;不赌博,不酗酒,言行不违反社会公德。 6、要努力实施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正确评价学生;不公开排列学生的考试名次,不单纯以学习成绩评价学生。 7、要密切与学生家长的联系,坚持进行家访;不指责、训斥学生家长。 8、要关心集体,尊重同事;不做有损集体荣誉和不利于同志团结的事。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十要¨规定 一、要热爱教育,热爱学校; 二、要依法执教,遵纪守法; 三、要廉洁自律,为人师表; 四、要爱岗敬业,恪守职责; 五、要关爱学生,面向全体; 六、要严谨治学,认真施教; 七、要谦虚谨慎,团结协作; 八、要衣着整洁,举止端庄; 九、要语言文明,礼貌待人; 十、要遵守公德,作风正派。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十禁”规定 一、禁止讽刺、歧视、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二、禁止以学生考试成绩排列名次、安排座次: 三、禁止影响学生身心健康的不良言行; 四、禁止向学生乱收费、乱发资料和乱推销商品; 五、禁止随意停课、无教学计划和无教案上课; 六、禁止校内有偿补课、有偿辅导和校外有偿家教; 七、禁止利用职务之便为个人谋取私利; 八、禁止上课接传呼、打手机和接待来客; 九、禁止赌博、酗酒、言语行为失礼失态; 十、禁止衣着不整、留怪异发型和浓妆艳抹。

2020年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师德30条.pdf

时间:2018.9.1 地点:办公室 领学人:孙嘉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一、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 二、爱岗敬业。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 三、关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四、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五、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六、终身学习。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师德投诉必查内容30条 潍坊市教育局《关于建立中小学师德零投诉前置制度的通知》精神,现将潍坊市教育局规定并在社会公布的“师德投诉必查内容30条”予以印发,望全体教师认真学习、准确领会、抓好落实,自觉杜绝以下行为: 1.语言不文明,讽刺、挖苦、辱骂学生,侮辱学生人格,造成学生身心伤害的; 2.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指使或教唆学生体罚学生的; 3.违背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用错误言行区分学生,严重挫伤学生自尊心的; 4.育人导师制中,由于方法不当导致所负责学生发生自杀、自残、违法犯罪等恶性事件的; 5.对学生实施有偿补课、有偿家教,私自办班或在社会培训机构兼职的; 6.向学生推荐培训机构,与培训机构合伙谋取私利,或为培训组织者招生提供便利的; 7.无教学方案上课,或备课不认真、不完成教学任务的; 8.无故不上课,或对学生作业有布置而无批改,严重不负责任耽

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基本内容

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基本内容一、热爱党,热爱幼儿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建成保教并重,严格履行岗位职责。 二、热爱幼儿、尊重了解幼儿面向全体幼儿,支持正面教育,严禁体罚、变相体罚,对幼儿一视同仁。 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以规程纲要为指南,全心全意为幼儿服务,使幼儿得到全面发展 四、严于律己、尊重家长,及时向家长汇报幼儿身心状况。 五、在幼儿面前行为规范,语不俗,话不高,有正确坐立行姿态,处处为幼儿做表率。 六、仪表端庄,着装整齐,梳妆打扮符合职业要求,谈吐文雅,举止文明,热情和蔼,为人师表 七、严格遵守园内各种规章制度,遵守社会公德,家庭和谐,关心集体,维护团结,尊老爱幼,不损害集体利益。 八、廉洁奉公,不吃喝、不收礼,不将公物归为己有,不私占有他人财物,不求家长为个人办事。 九、刻苦专研业务,积极参加教学,改革工作、勇于创新,勤于总结,努力探索工作规律,为发展幼儿教育作出贡献。 我认为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特征应该包括先进性、示范性、继承性、奉献性。教师的工作是教书育人,它功在千秋,却难以取得立竿见影的效果。要求教师必须具有“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的高尚品

质。特别是在当今时代,我国正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各种利益调整、碰撞的改革形势之下,教师则更需要有以无私奉献精神为基础的职业道德情操。 首先,是要认真学习政治理论,提高理论修养,提高自身觉悟水准,加强自我思想、品德、素质的磨练。 其次,是要自觉地、严格地贯彻执行《教师法》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两份法律、法规文件。每一位教师都要懂得自己必须依法履行自己的教师职责和义务,这是增强师德建设中的刚性因素,这部分内容从某种意义上来讲是属于强制性的。 第三,既然我们选择了教师作为自己的职业,就要时时刻刻以教师的师德为准绳,检查、督促自己,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学校一级行政主管,要进一步强化师德监督机制,其中应包括:法律监督、行政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象我们学校成立了家长学校委员会,各年级相应成立了家长委员会,这就是很好的社会监督方式,是全方位加强师德建设的行之有效的措施之一。 师德修养还重在教育、教学活动的实践中修炼。理论转化为实际的过程,是教师在职业活动中不断提高自己的职业道德水平的实践过程。实践的过程就是精神升华的过程,是人格魅力的光辉闪现的过程。我们每一位教师都要在自己的职业道德方面追求卓越,追求高标准,这是构建我们未来整个民族道德素质的基础。 在我市开展的“师德师风建设”活动中,我们一定要认真、深入地领会、贯彻市教育局对我们每一位教师的各项要求。我们既然选择了教师这

外国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一览

外国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一览 来源:中国教师报 美国全国教育协会教育职业道德规范 导言 教育工作者坚信并维护每一个人的价值与尊严,认同追求真理、力争卓越、培养学生民主精神的极端重要性。要达到这些目标,根本在于保护学习与教学的自由,确保所有人的平等受教育机会。教育工作者承担着遵守最高道德准则的责任。 教育工作者认识到内在于教学过程中的责任之重大。渴望获得同事、学生、家长以及社会成员的尊重与信任,是教育工作者保持最高水准的道德行为的内在动力。《教育职业道德规范》既是所有教育工作者的理想,也为其行为提供了评判的标准。 原则一 对学生的责任 教育工作者努力帮助每一个学生实现其潜能,使之成为一名有价值、有能力的社会成员。因此,教育工作者致力于激发学生的探究精神、求知与理解欲望,以及成熟的价值目标的形成。 为了履行对学生的职责,教育工作者: ·在学生的求学过程中不应无理限制学生的独立行动。 ·不应该无理阻止学生接触各种不同的观点。 ·不应故意隐瞒或歪曲有关学生进步的主题内容。 ·当学生的学习、健康及安全受到危害时,应为保护学生做出恰当努力。 ·不应故意使学生处于尴尬或受贬低的处境中。 ·不应基于种族、肤色、宗派、性别、原国籍、婚姻状况、政治或宗教信仰、家庭状况、社会或文化背景、性倾向不公正地—— a.不让学生参加某活动 b.剥夺学生获得某项好处 c.让学生获得优待 ·不应利用与学生的职业关系谋取私人利益。 ·不应透露在职业服务过程中获得的有关学生的信息,除非完全用于职业目的,或法律要求。 原则二 对本职业的责任 公众赋予教育职业以信任与责任,对其职业服务提出了至高要求。 教育职业服务的质量对国家及其公民有着直接的影响,在此信念下,教育工作者应该不遗余力地提高职业水准,努力营造一个鼓励运用专业判断能力的氛围,创造条件吸引值得信赖的人从教,帮助避免不合格人员从事教育。 ·为了履行对职业的职责,教育工作者—— ·不应在求职的申请资料中故意作出错误陈述,或未能透露有关其能力与资格的事实材料。 ·不应瞒报或歪曲自己的职业资格。

新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新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一、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 二、爱岗敬业。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 三、关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四、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五、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六、终身学习。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赤金中学教师行为规范 忠于学校成绩显著 , 招生有方吃苦耐劳 创新求实爱岗敬业 守时守纪热情接待 诚实可靠宽容仁爱 教师行为规范-上班“十要” 按时签到来去告知 热情接待多用敬语 井然有序主动问好 打扫卫生仪表整洁

精神饱满认真负责 : 赤金中学教师形象标准 一、依法执教,明德笃志; 二、爱岗敬业,乐群敦行; 三、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四、关爱学生,呵护心灵; 五、修炼身心,完善自我; 六、终身学习,求真至善。 赤金中学教师行为规范-上班“十不准” 不准接打电话; 不准打牌下棋; ' 不准私自外出; 不准闲聊神侃; 不准冷淡来宾;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四个文本的比较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四个文本的比较 1984年,教育部、全国教育工会颁发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要求(试行草案)》(以下简称“1984文本”),共6条“要求”。1991年,国家教育委员会和全国教育总工会对《要求》进行了修订,颁发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下简称“1991文本”),在数量上保持了6条“规范”。1997年,国家教委和全国教育工会对《规范》再次修订,正式颁布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下简称“1997文本”),此前的6条规范扩展为8条。2008年,教育部、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全国委员会再次修订并颁布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下简称2008文本)。从数量上看,“规范”再次恢复为6条。 四个文本对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描述保持了一致的思路,但是,四个阶段所制定的文本又隐含了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微妙的变化和差别。 1984文本的三个维度 1984文本共六条251个字(含标点符号),完整内容为:[1] 一、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人民教育事业。 这一条的关键词是“热爱祖国”(一连串有四个“热爱”),对教师提出有关“国家感情”、“政治正确”的要求。但“热爱”太多,也容易引起争议和误解:(1)“热爱中国共产党”的表述比较模糊,它是否意味着每一个教师都必宣誓、加入“中国共产党”?如果某个教师不怎么“热爱”中国共产党但他坚决“拥护”共产党的领导,他是否算是有职业道德规范的教师?(2)“热爱社会主义”的表述也比较模糊。如果某个教师不怎么“热爱”社会主义但他坚决“拥护”社会主义,这样的教师是否算是有“职业道德”? 二、执行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面向全体学生,教书育人,培养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 这一条的关键词是“遵循教育规律”,对教师提出有关“专业责任”的总体要求。提出“总”的要求之后,接下来的第三条、第四条和第五条是对这个“总”的要求的“分”述。这一条的表述容易引起争议的问题是:为什么把“执行教育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学习笔记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学习笔记 第一部分: 一、道德建设的重要性 1.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是发展先进文化的重要内容。 2.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与体现时代要求的新的道德观念相融合,成为我国公民道德建设发展的主流。但是,我国公民道德建设方面仍然存在着不少问题。 3.加强公民道德建设是一项长期而紧迫的任务。 二、道德建设的指导思想和方针原则 4.我国公民道德建设的指导思想。 5.坚持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 6.坚持继承优良传统与弘扬时代精神相结合。 7.坚持尊重个人合法权益与承担社会责任相统一。 8.坚持注重效率与维护社会公平相协调。 9.坚持把先进性要求与广泛性要求结合起来。 10.坚持道德教育与社会管理相配合。 三、公道德建设的主要内容 11.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为基本要求,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为着力点。 12.为人民服务作为公民道德建设的核心。 13.集体主义作为公民道德建设的原则,是社会主义经济、政治和文化建设的必然要求。 14.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作为公民道德建设的基本要求,是每个公民都应当承担的法律义务和道德责任。

15.社会公德是全体公民在社会交往和公共生活中应该遵循的行为准则. 16.职业道德是所有从业人员在职业活动中应该遵循的行为准则. 17.家庭美德是每个公民在家庭生活中应该遵循的行为准则,涵盖了夫妻、长幼、邻里之间的关系。 四、大力加强基层道德教育 18.提高公民道德素质,教育是基础。 19.家庭是人们接受道德教育最早的地方。 20.学校是进行系统道德教育的重要阵地。 21.机关、企事业单位是对公民进行道德教育的重要场所。 22.社会是进行公民道德教育的大课堂。 23.家庭、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在公民道德教育方面各有侧重、各有特点,是相互衔接、密不可分的统一整体。 五、深入开展群众性的公民道德实践活动 24.公民道德建设的过程,是教育和实践相结合的过程。 25.要在各项创建活动中充分体现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内容,明确具体标准,制定落实措施,力求取得实效。 26.从先进典型的感人事迹和优秀品质中受到鼓舞、汲取力量,使先进典型的高尚情操成为社会的共同财富。 27.各种重要节日、纪念日,蕴藏着宝贵的道德教育资源。 28.开展必要的礼仪、礼节、礼貌活动,对规范人们的言行举止,有着重要的作用 29.各种道德实践活动源于基层、扎根群众,反映了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有着强大的生命力。 六、积极营造有利于道德建设的社会氛围

新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新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全文 教师[2008]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教科文卫体(教育)工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教育工会,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8.31”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的师德素质和专业水平,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1997年国家教委和全国教育工会联合印发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并就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充分认识新时期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重要意义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是青少年学生成长的引路人。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直接关系到中小学德育工作状况和亿万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国家的前途命运和民族的未来。加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提高教师的师德素养,对于确保党的事业后继有人和社会主义事业兴旺发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长期以来,广大教师教书育人,敬业奉献,赢得了全社会的尊重,教师队伍中不断涌现出一批又一批可歌可泣的模范人物。在今年发生的四川汶川大地震中,震区广大教师奋不顾身地保护学生,表现了崇高的师德精神。在新形势下修订并重新印发《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对于激励和引导广大教师向全国教育系统的模范教师,特别是抗震救灾英模教师学习,树立崇高的职业理想,自觉规范思想行为和职业行为,

做让人民满意的教师,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全面准确地理解《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的基本内容 《规范》的基本内容继承了我国的优秀师德传统,并充分反映了新形势下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对中小学教师应有的道德品质和职业行为的基本要求。《规范》对教师的职业道德起指导作用,是调节教师与学生、教师与学校、教师与国家、教师与社会相互关系的基本行为准则。《规范》不是对教师的全部道德行为和教育教学工作的要求,不能取代学校的其他各项规章制度。《规范》的许多内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相关条文的具体化,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在学习贯彻时应注意和教育法规的学习结合进行。 三、认真做好《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 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系统工会和中小学校要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好《规范》的学习宣传。要通过开展主题学习、研讨会、座谈会等形式多样和扎实有效的教育活动,组织广大教师深入学习和贯彻《规范》,帮助广大教师全面了解新时期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统一思想认识,规范职业行为,全面提高师德素养,营造良好的教书育人环境。学校领导要言传身教,率先垂范。 2.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系统工会和学校要把贯彻实施《规范》列入师德建设的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制订具体的实施办法和工作计划。要将学习《规范》的内容和要求列入教师的继续教育计划,把教师贯彻落实《规范》的情况列为教师岗位责任制的要求,定期考核检查。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60条

2008一、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爱岗敬业。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得敷衍塞责。 三、关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四、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五、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六、终身学习。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 一、依法执教(不违线不违法不违纪不违规) 1、学习和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2、拥护和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3、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 4、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5、不向学生和社会散布违背四项基本原则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言论 6、按《教育法》、《教师法》的要求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7、自觉遵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和学校制定的政策、纪律和各项规章

新时期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新时期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一、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爱岗敬业。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得敷衍塞责。 三、关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四、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五、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六、终身学习。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附件:【以身立教】 (一)师德是高于一般社会公众道德水准的职业道德 在意识水准上,师德较之其他职业道德有着更高的要求,这是由教师职业的特殊性决定的。从根本上说,教师作为一个职业,与其他的职业有相似之处,都是一个工作岗位、一个饭碗。但是教师职业与其他工作又不一样,他的服务对象是人,他们的劳动在于培养、塑造

一代新人,其一切行为都对学生产生强烈的影响。教师的地位、作用和职业特点,决定了教师必须具备较高的素质。所以,社会对教师的职业要求比一般的职业更特殊一些。纵观人类道德史,师德总是处在当时社会道德的最高水准上。孔子曾用“有教无类”、“学而不厌,诲人不倦”来描述他理想中教师应该具备的职业道德,并以身作则,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了教师的道德含义,被后世奉为“万世师表”,他所开创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也为历代不断继承和丰富。叶圣陶先生说过:“教师的全部工作就是为人师表。”胡锦涛总书记2007年8月在全国优秀教师代表座谈会上发表的讲话中更进一步指出:“高尚的师德,是对学生最生动、最具体、最深远的教育。”这些论述充分揭示了教师职业道德“以身立教”的共同特点。当前,教师在传播人类文明、启迪人类智慧、塑造人类灵魂、开发人力资源、弘扬民族精神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是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培育者,是青少年成长的引路人。他们不但要用丰富学识教人,更要用高尚品格育人;不但要通过语言传授知识,更要用自己的高尚品格去提升学生的品格,影响学生的心灵,使之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知识、守秩序的一代新人。正是基于这一特点,社会对教师的职业道德要求要比其他任何行业都高一些,以至于教师的职业道德往往成为社会公德的标杆,成为引领社会文明进步的明灯和风向标。 (二)师德规范是调节教师自身及与外界关系的行为准则 师德规范所表达的是教师所特有的职业义务、职业责任以及职业行为上的道德准则。因此,它与一般职业道德一样,具有以下重要特征:师德是一种职业规范,受到社会的普遍认同;师德又是历史积淀的产物,是长期以来逐渐形成的;师德没有固定的形式,通常体现为教育观念、生活习惯、理想信念等;师德通过内省和信念来强化,并通过教师的自律来实现;师德不具有刚性的约束力,主要通过内心反省和公众舆论加以约束;师德的主要内容是对教师义务的要求;师德标准具有多元化的特点,不同时代、不同社会具有不同的价值观念;师

《新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新《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政策解读 内容: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008年修订) 一、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爱岗敬业。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得敷衍塞责。 三、关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四、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五、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六、终身学习。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日前,教育部和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全国委员会联合颁发了新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当前,我国教育事业已经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此时修订《规范》意义何在?与过去相比有什么特点?如何准确理解和贯彻落实?为此,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作了政策解读。 一、重新修订并颁发《规范》的意义 修订颁发《规范》,是贯彻落实中央8号文件和胡锦涛总书记“8·31”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师德是教师最重要的素质,师德水平也是人民群众对教育工作满意不满意的一个重要标尺,更是教育改革发展的内在需要。当前,全国教育战线正在深入学习抗震救灾英模教师的先进事迹和高尚师德。在这个时候修订颁发《规范》,对于弘扬伟大的抗震救灾精神和人民教师高尚师德,激励和引导广大教师向英模教师学习,以英模教师为榜样,模范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对学生的挚爱、对教育事业的责任,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教育的改革发展,要求我们积极推进观念创新和制度创新,不断探索适应新时期师德建设的新内容、方式、手段等,特别要在增强时代感、加强针对性和实效性上下功夫,使师德建设更加贴近实际、贴近教师,把师德规范的主要内容具体化、规范化,使之成为全体教师普遍认同的行为准则。同时,修订颁发《规范》,也是动员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师德建设的有效措施。 二、《规范》修订遵循的基本原则 此次修订《规范》力图体现以下原则:一是坚持“以人为本”。在新《规范》中充分体现“教育以育人为本,以学生为主体”、“办学以人才为本,以教师为主体”的理念,强调尊重教师,强调教师责任与权利的统一,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全文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一、爱国守法。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爱岗敬业。 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得敷衍塞责. 三、关爱学生。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 变相体罚学生. 四、教书育人。 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

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五、为人师表。 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六、终身学习. 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七、热爱尊重学生.?教师法明确规定:“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教师对学生的热爱尊重,是一种十分重要的教育手段,做为一名教师若想使学生对自己热爱尊重.首先自己要尊重自己的人格,中国有这样的格言:“人必自敬,然后人敬之”。一名合格的老师一定要具有较强的自我管理能力,有强烈的集体主义观念,要时刻把自己的工作与集体的声誉连在一起,一堂课的好坏,—件事的成效,对于一个人来说是无足轻重的,但对学生对社会所产生的影响都是深远的。一件错事不仅影响到个人,还直接影响到学校的声誉与教师的形象,影响到学生心目中老师的地位,甚至给学生带来心灵上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基本内容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基本内容 ?依法执教是教师坚持正确职业行为方向的保证。依法执教的实质,就是要求教师从严格守法的高度,在全部职业行为中始终坚持正确的方向。这是教师职业道德的首要准则。 ?爱岗敬业是教师处理与教育事业之间关系的准则,是全部教师职业道德的基础和前提。 ?热爱学生是教师处理与学生之间关系的准则,是全部教师职业道德的核心精髓。 ?严谨治学是教师在提高业务水平方面应当遵循的准则,是教师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所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团结协作是教师处理与同事之间关系的准则,是优化校内育人环境的关键因素 ?尊重家长是教师处理与学生家长之间关系的准则,是促进教育合力的形成、提高育人效果的重要环节。 ?廉洁从教是教师处理教育教学活动与个人利益之间关系的准则,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教师应当注意保持的品德。 ?为人师表是教师处理职业劳动与自身人格塑造之间关系的准则,是教育事业对教师人格提出的特殊要求。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核心 ?爱岗敬业 ?教书育人 ?为人师表

(P9)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作用 ?调节作用 ?榜样作用 ?促进作用? (P13---16) 教师职业道德中的主要问题 ?现代教育对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的高要求与中小学教师对自身职业低认同之间的冲突。 ?教师树立权威形象与学生渴望“尊重”的需求之间的冲突。?在教育过程中团结协作的道德要求与教育内部分歧之间的矛盾冲突。 ?家长渴望与教师沟通和教师无暇与家长交流之间的冲突。针对教师职业道德问题的对策 ?营造“尊师重教”的大环境 ?规范和完善对教师队伍的管理 ?建立职前、职后互相衔接的师德培养体系 教师应具备的七种职业精神 ?爱国主义精神 ?奉献精神 ?爱岗敬业精神

新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一、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爱岗敬业。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得敷衍塞责。 三、关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四、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五、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六、终身学习。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附件:【以身立教】 (一)师德是高于一般社会公众道德水准的职业道德 在意识水准上,师德较之其他职业道德有着更高的要求,这是由教师职业的特殊性决定的。从根本上说,教师作为一个职业,与其他的职业有相似之处,都是一个工作岗位、一个饭碗。但是教师职业与其他工作又不一样,他的服务对象是人,他们的劳动在于培养、塑造一代新人,其一切行为都对学生产生强烈的影响。教师的地位、作用和职业特点,决定了教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汇编)

一、教师职业道德的修订 我国于1985、1991、1997年先后三次颁布和修改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对教师职业道德的发展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仍然需要不断完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全文如下: 一、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教师职业的基本要求,对待教育事业道德。 二、爱岗敬业。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得敷衍塞责。——教师职业的本质要求,对待教育事业和对待学生的道德。 三、关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

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师德的灵魂,对 待学生的道德。 四、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 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 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 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教师的天职,对待学生的道德。 五、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 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 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 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 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教师 职业的内在要求,对待家长、同仁以及其他社 会成员的道德。 六、终身学习。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 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 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 和教育教学水平。——教师专业发展不竭的动 力,对待自己和事业的道德。 二、特点: 1、最引人注目的是“保护学生安全”一条。教育的最大目的就是促进生命的成熟、美丽和幸福。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基本内容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基本内容 ?(P9---13) 依法执教是教师坚持正确职业行为方向的保证。依法执教的实质,就是要求教师从严格守法的高度,在全部职业行为中始终坚持正确的方向。这是教师职业道德的首要准则。 ?爱岗敬业是教师处理与教育事业之间关系的准则,是全部教师职业道德的基础和前提。 ?热爱学生是教师处理与学生之间关系的准则,是全部教师职业道德的核心精髓。 ?严谨治学是教师在提高业务水平方面应当遵循的准则,是教师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所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团结协作是教师处理与同事之间关系的准则,是优化校内育人环境的关键因素 ?尊重家长是教师处理与学生家长之间关系的准则,是促进教育合力的形成、提高育人效果的重要环节。 ?廉洁从教是教师处理教育教学活动与个人利益之间关系的准则,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教师应当注意保持的品德。 ?为人师表是教师处理职业劳动与自身人格塑造之间关系的准则,是教育事业对教师人格提出的特殊要求。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核心 ?爱岗敬业 ?教书育人

?为人师表 ?(P9)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作用 ?调节作用 ?榜样作用 ?促进作用 ?(P13---16) 教师职业道德中的主要问题 ?现代教育对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的高要求与中小学教师对自身职业低认同之间的冲突。 ?教师树立权威形象与学生渴望“尊重”的需求之间的冲突。 ?在教育过程中团结协作的道德要求与教育内部分歧之间的矛盾冲突。 ?家长渴望与教师沟通和教师无暇与家长交流之间的冲突。 针对教师职业道德问题的对策 ?营造“尊师重教”的大环境 ?规范和完善对教师队伍的管理 ?建立职前、职后互相衔接的师德培养体系 教师应具备的七种职业精神 ?爱国主义精神 ?奉献精神 ?爱岗敬业精神

2019年《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课件.doc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8.31" 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的师德素质和专业水平,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1997 年国家教委和全国教育工会联合印发的《中小学教师 职业道德规范》进行了修订,于二〇〇八年九月一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颁 布实施。共计六条。新颁布的《规范》基本内容继承了我国的优秀师德传统,并 充分反映了新形势下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对中小学教师应有的道德品质和职业 行为的基本要求。 教育部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全国委员会b5E2RGbCAP 关于重新修订和印发《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通知p1EanqFDPw 教师[2008]2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教科文卫体(教育)工会,新疆生产建设兵 团教育局、教育工会,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DXDiTa9E3d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8.31 ”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的师德素质和专业水平,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1997 年国家教委和全国教育工会联合印发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并就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提出如下要求:RTCrpUDGiT 一、充分认识新时期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重要意义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是青少年学生成长的引路人。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 道德水平直接关系到中小学德育工作状况和亿万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国家的前途命运 和民族的未来。加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提高教师的师德素养,对于确保党的事业后 继有人和社会主义事业兴旺发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5PCzVD7HxA 长期以来,广大教师教书育人,敬业奉献,赢得了全社会的尊重,教师队伍中不断涌 现出一批又一批可歌可泣的模范人物。在今年发生的四川汶川大地震中,震区广大教师奋不顾身地保护学生,表现了崇高的师德精神。在新形势下修订并重新印发《中小学教师职业道 德规范》,对于激励和引导广大教师向全国教育系统的模范教师,特别是抗震救灾英模教师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主要内容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主要内容 一、依法执教。认真学习和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树立新的课程观,实施素质教育;自觉参加政治学习活动;积极参与民主管理学校;遵纪守法,为人师表。 二、爱岗敬业。全身心投入教育事业,自觉维护学校利益,尽职尽责、教书育人,注意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工作时间里不干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事,不迟到早退;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不敷衍塞责,注意减轻学生过重负担。 三、热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格要求,耐心教导,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健康发展。 四、严谨治学。树立“终身”学习的思想,坚持在职进修,树立优良学风,该苦钻研业务,不断学习新知识,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和科研水平;坚持因村施教,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在知识传授的同时注意培养学生的能力。

五、团结协作。弘扬关心他人、团结协作的良好风气,同事之间相互尊重、相互学习、相互帮助;维护教师在学生中的威信,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关心集体,维护学校荣誉,共创文明校风。 六、尊重家长。主动与学生家长联系,经常与家长沟通,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取得支持与配合,形成家校教育的合力;树立为学生、家长服务的思想,积极宣传科学的教育思想和方法,讲究沟通艺术,不训斥、指责学生家长。 七、为人师表。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严于律己;作风正派,不搞不正之风,不搞小团伙、小集团;以身作则,注重身教,成为学生的表率,自觉维护自身的良好形象。 八、廉洁从教。坚守高尚情操,发扬奉献精神,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影响;不利用职责之便谋取私利。 九、积极参加学校开展的各项活动,乐于承担学校分配的各项工作,并认真完成。 十、积极参加有益扩大学校影响,有利学校声誉与形象的社会活动。 教师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不仅要教好书,还要育好人,各个方面都要为人师表。师德不仅是对教师个人行为的规范要求,而且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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