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党支部重大事项议事制度

医院党支部重大事项议事制度
医院党支部重大事项议事制度

医院党支部重大事项议事制度第一条

为认真落实卫生厅、地区卫生局党组关于“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的制度(以下简称“三重一大”制度),及《自治区卫生厅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办法》、《和田地区卫生局党组重大事项议事制度》,充分发挥集体领导的核心作用,保证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根据县委、县政府及上级卫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医院领导班子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支部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以任何其它形式替代。

第三条

凡涉及卫生改革、发展和稳定,关系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均属重大事项决策的范围,主要内容包括:(一)党和国家的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县委、政府及上级卫生部门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

(二)有关卫生系统党的组织和思想作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大决策。

(三)年度计划、改革举措。

(四)卫生队伍建设,包括领导班子建设,部门设置及人员的奖惩,人才引进等。

(五)上报县委、政府和上级卫生部门的重要请示、报告。

(六)内部规章制度的建立、修订和废除。

(七)涉及职工住房、晋升等切身利益的事项。

(八)重大人身伤亡以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九)党支部认为应当由集体研究决定的其它重大事项。

第四条

重要干部任免是指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的推荐、调整和任免,主要内容包括:

(一)科室领导干部的任用。

(二)后备干部的推荐选拔。

(三)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及中青年专家的推荐。

(四)职工的年终考核。

(五)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代会代表候选人的推荐。

第五条

重要项目安排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未列入预算的大宗物资、设备采购等。

(二)未列入预算的办公场所和家属区的装修、改造、维修等修缮工程项目。

(三)党支部认为应当由集体研究决定的其他重要项目安排。

第六条

预算外资金单项支出及对外捐款、赞助等大额资金的使用,经总支委集体讨论决定。

第七条

凡“三重一大”事项上会议题由支部委员提出,书记与副书记协商确定。办公室负责收集议题,并提前通知参加会议人员。党政主要领导事先交换意见,统一思想。重要干部任免决策之前,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相关规定中确定的程序执行。

第八条

党支部会议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参加、研究干部任免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参加,方可召开会议。根据工作需要,相关业务人员可列席会议。

第九条

会议在讨论议题时,首先由主要领导报告情况。会议主持人充分发挥民主,认真听取每位委员的意见,对少数人的意见,也认真予以考虑。决定事项可采取口头、举手的方式进行表决。研究推荐、提名和决定干部任免、奖惩事项时,应当逐个表决。会议要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表决事项以赞成票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为通过。对意见分歧较大、

带有实质性的有争议事项,如时间允许,应暂缓做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再召开会议决议。

第十条

会议要严格按照预定议题进行,不能临时动议会议议题或表决事项,特别是不能临时动议重大议题或重要人事任免事项。

第十一条

凡前次党支部会议做好的决策,如需再次上会复议,必须有支部委员1人动议,会前须经书记和副书记协商同意,否则不得复议。

第十二条

党支部会议集中研究讨论“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情况,包括决策参与人、决策事项、决策过程、决策结论等,由专人做好记录,详细记录表决的结果。讨论干部任免事项,应如实记录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和决定情况。对所决策事项形成会议纪要、决定等,经党支部会议主持人审阅签发后,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第十三条

党支部会议讨论与委员本人及亲属有关的议题时,有关委员应主动回避;对尚未正式公布的会议决策和需保密的会议内容,与会人员不得外泄;需要上级审批或备案的事项,要按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四条

党支部会议对“三重一大”事项做出决议后,按照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要求,分管委员要及时安排相关科室负责人进行决策的实施并督促检查,及时将落实情况向党政主要领导汇报,确保决策的落实。

第十五条

党支部会议集体形成的决议,任何个人无权改变,个人和少数人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但在集体没有重新改变决策前,必须无条件服从。如在执行过程中情况发生变化,需要改变原来的集体决定,必须经领导班子集体复议,做出新的决定,并按新的决定执行。

第十六条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造成严重政治影响和重大经济损失的责任人,要根据事实、性质、情节承担责任,依法依纪进行追究。

(-)不执行或不正确执行本办法,应当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未经集体讨论,而由个人或少数人决定,或由于紧急情况,未经集体讨论决定,事后不及时通报的。

(二)虽经集体研究,但其决策有悖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条规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的。

(三)对于重大事项未做调查研究,盲目决策导致决策失误的。

(四)未向领导及时提供真实情况而造成错误决定的。

(五)不遵守、不执行集体决定,或未能按照集体决定和分工履行自己的职责,或擅自改变集体决定,给工作造成损失的。

(六)执行决策后发现可能造成损失,不及时报告和采取措施纠正的。

(七)其他因违反“三重一大”制度而造成失误的。

第十七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党支部议事规则

党支部议事规则 为了加强党支部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 特制定党支部议事规则。 (一)党支部委员会议事范围 根据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结合本支部的实际情况,支 部委员会的议事范围主要是:思想政治工作,贯彻执行上级党组 织的批示决定,保证完成行政工作,发展党员工作,党员管理教 育工作等。 (二)党支部委员会的召开 党支部委员会按月召开,如遇特殊情况可以随时召开或延期 召开。支委会由支部书记召集和主持。书记不在时,书记可 委托副书记或其他委员主持会议。会议召开的时间和议题由支 部书记根据情况确定,在会前要通知各委员,会议须有三分之二 以上成员参加方可召开。如会议议题涉及委员或其亲属,应该 回避,根据议题需要支部书记有权确定列席人员。 (三)党支部委员会议事决策方法 支委会讨论问题时应当充分发扬民主,对需要讨论的议题事 先应充分酝酿,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在讨论时,各委员要畅所欲言,勇于发表不同意见。在民主讨论的基 础上,书记要根据讨论的情况进行必要的集中,形成支部决议。如会议议题需要进行表决时,必须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实 行一人一票表决制度,表决方式由支部书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可以采取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或无记名投票表决等形式。决 议、决定以获得应到委员过半数赞成票才能通过。如果个人 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但必须服从和执行集体通过的决定和决 议。 (四)党支部委员会决策的实施 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支部决议通过后,必须各负其责,落到实处,支部委员要结合工作实际,根据 集体的决定,积极主动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职权范围内 带头贯彻执行,并在决策实施过程中虚心听取和及时反映党员和 群众的意见与要求,要紧密依靠群众,及时总结经验。如发现 原决策不当或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及时提请支部委员会复议,在 未改变原决议时,仍按原决议执行。支部书记对决议的执行情况,要及时催办或定期检查,保证贯彻落实。支部委员要坚持 党性原则,树立全局观念,主动接受支部书记的领导。支部书 记要充分发挥委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委员之间要互相学习、互相支持、互相谅解、齐心协力抓好支部决议的贯彻落实。支部决议在未公开时,各委员应保守秘密,不得跑风漏气,送情 买好。

中小学学校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制度

xx中学重大事项决策程序 一、提出:主管或分管领导依据主管或分管工作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所需商讨重大事项 二、商讨:校长组织校务领导委员会形成初步决策议案。 三、评议:通过教代会,党员大会或意见箱,收集师生反馈的意见。 四、整改:校长组织校委会成员在教代会评议的基础上,形成新的议案。 五、审核:校务公开监督小组对整改后议案进行审核。 六、公开:通过教代会、公开栏、家长会等多种形式向师生公开或公示。 七、确定:经公开或公示,确定无异议后,由校务委员会形成最后决议。 八、实施:经一至七项程序后,交办主管部门实施。 重大事项议事规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对重大事项的研究,提高管理效益,保证领导班子议事和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逐步形成科学合理的议事决策机制,参照校务会议议事规则有关议事规则,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议事规则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和完善学校领导负责制、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和教代会民主管理相结合的领导体制,正确处理好学校党组织、行政和教职工的关系,维护领导班子的团结统一,促进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第三条: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对于学校中的重大事项,必须坚持由党政领导集体讨论决定,以保证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 第四条:重大事项的主要内容是指:有关办学目标、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重大规章制度、重要改革措施、干部聘任、内部机构增设撤并、招生及收费工作、教职员工奖惩、职称评聘、奖金福利分配方案、重大经费开支、年度经费、预(决)算、高价值的教学设备设施的采购、重大基建项目、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等。 第五条:对上述重大事项的决策,必须经学校行政会议集体讨论做出决策。 第六条:学校行政会议,一般由学校领导召集主持,也可委托校务会召集主持。根据议事内容的需要,可以指定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第七条:决定重大事项的行政会议至少要有3/4以上成员参加才能召开。非特殊情况一般不得在学校缺员的情况下对重大问题做出决策。 第八条:召开行政会议之前,应将重大事项的议题或有关文字材料提前1-2天送至参加会议的成员,以便做好议事准备。 第九条:对重大事项在开会决策之前,要坚持走群众路线,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对涉及的议题通过召开教职工代表座谈会、中层干部讨论会等形式,进行多方面论证,反复征求意见,为决策奠定群众基础。 第十条:对涉及学校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措施、教职工队

团支部管理制度

团支部管理制度 为有效实现我班团支部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努力提高团支部工作效率和水平,依据《团章》和上级团组织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团支部主要任务 大学班级团支部,是共青团在大学中的基层组织。其主要任务是:在学校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的领导下,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武装团员、青年学生,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培养“四有”人才为目标开展团支部的各项活动。积极引导团员青年在各种活动中努力使自己在德、智、体、美、劳诸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二条团支部建设要求 团支部必须大力加强团的建设,不断提高团组织的战斗力。在团的建设中,要贯彻以下基本要求: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团支部要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基本路线统一思想和行动。 2、坚持党建带团建。把党的要求贯彻落实到团的建设之中,使团的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体规划。 3、坚持先进性与群众性的统一。教育、引导青年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发挥团员的模范作用;广泛团结青年,与青年保持密切的联系。 4、坚持把竭诚服务青年作为团支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更好地吸引和凝聚青年。

5、坚持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是共青团根本的组织原则。团支部要充分发扬民主,切实保障团员的民主权利。要实行正确的集中,加强组织性和纪律性,保证团的决议得到有效的贯彻执行。 第三条团支部的经常性工作 1、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团员和青年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坚持开展正常的团日活动,使团员青年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具有良好的政治自觉性,引导团员青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 2、建立健全正常的工作制度。如:团支部工作计划、总结及信息反馈制度;组织生活制度;三会一课(团员大会、团支委会、团小组会、团课)制度;三簿一册(团的组织生活记录簿、学理论活动记录簿、团内奖惩记录簿、团员名册)制度;逐级请示汇报、定期思想动态分析、团员汇报制度等。 3、认真完成党和上级团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帮助班委会抓好班级的各项工作。根据不同时期团员、青年的思想特点,有针对性开展思想教育工作,注重做好后进青年的转化工作。 4、定期做好班子的换届改选工作,建立完善团的工作秩序,做好团员的奖惩、新团员的发展、推荐优秀团员入党、团费的收缴和团内的各种报表工作。教育团员、青年学生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5、教育帮助团员、青年学生树立良好的学习风气,明确学习目的,热爱所学专业,刻苦学习、立志成才。 6、组织团员、青年学生大力开展青年志愿者活动,在这些活动中不断注意发挥团员的模范作用和典型示范作用。并且经常组织开展适合青年特点的文化、娱乐活动(如读书、演讲、歌咏、舞蹈、跑步、打球、联欢晚会、音乐欣赏、电影、电视、

党支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

党支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制度) 一、议事决策范围 1、讨论制定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各项方针、政策的意见和措施;完成上级党组织下达的工作任务的措施;贯彻落实有关领导重要讲话和批示的措施。 2、讨论制定工作规划、年度计划。 3、研究确定党支部成员工作分工、调整等。 4、研究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点及安排意见。 5、研究有关全单位利益和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等重大问题。 6、研究决定党组向上级报告的重要事项。 7、其它需要党支部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 二、议事决策的程序 - 1、党支部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议题由党支部书记、成员提出。无议题不开,紧急情况随时召开。 2、会议议题由党支部书记审定后提前两天通知成员,围绕研究的事项做必要准备。会议的有关材料应同时送出席会议人员。特殊原因或不宜提前送达的,可在会场分发。 3、党支部书记根据议题适时主持召开党支部会议,非紧急情况不搞临时会议。党支部书记较长时间离开机关,党支部会议

由受委托的成员主持,会后向党支部书记汇报,重大问题要及时汇报。 4、会议议题按急缓和重要程度排列,研究的问题需要有关人员参加时,有关人员届时列席会议。 5、党组会讨论重大问题,事先要充分酝酿。讨论决定干部问题,会前书记要与所涉及干部的主管党支部成员沟通。 6、党支部会议应有超过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参加方能举行,讨论干部问题时必须全部党支部成员到会。党支部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要提前向党支部书记请假,并可用书面形式表达意见。 7、党支部会议研究决定事项时,赞成者超过应到会成员的半数为通过。 8、党支部会议讨论多个事项,应逐项进行;推荐、提名干部和决定干部任免、奖惩事项,应逐个进行。 9、对应由党支部会议决定的事项,因情况紧急来不及召开党支部会时,党支部书记可与有关成员临时处置,事后应及时向党支部会报告。 10、提交党支部会议研究的议题,有关科室会前要做好准备,并经主管党支部成员审核把关后方可提交,为党支部决策提供真实可靠依据。

机关党支部民主议事决策制度

机关党支部民主议事决策制度 一、机关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必要时也可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会议由书记召集主持,书记不参加会议时,可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 二、会议的议题由书记确定,或由书记委托副书记确定,会议召开的时间、议题,一般应在会议召开两天前通知到各委员,会议有关材料一般应同时送达,凡未列入会议议题的不研究讨论,不搞临时性动议。 三、议事范围: ①贯彻执行中央和上级党委的决议,解决实施中的重大问题,保证上级党委指示的贯彻实施。 ②对机关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廉政建设等方面的重要问题作出决策。 ③研究分析机关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建设情况和机关党的 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状况,指导群团组织工作。 ④讨论决定干部奖惩。 ⑤需要会议决定的其它事宜。 四、支部委员会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讨论干部问题时,应在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委员因故

不能参加会议,应在会前请假,其意见可用书面形式表达,列席人员由会议主持人根据议题内容指定。 五、会议进行表决时,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委员人数的半数为通过,未到会委员的书面意见不能计入票数。会议决定每个事项的,应逐项表决,推荐升干部和决定干部的奖惩事项,应逐个表决,表决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分别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方式。 六、会议应有专人记录,并将记录存档作为依据。经会议讨论通过的,以党支部名义上报或者下发的文件,由书记或书记委托副书记签发。 七、支部委员会对重大问题的决策必须实行民主、科学的决策。一是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方案,有的问题应提出两个以上可供比较的方案。二是方案提出后应广泛征求意见。三是召开支部委员会要充分讨论,进行表决。

学生党支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学生党支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学生党支部是党联系青年学生的桥梁和纽带,是对学生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的基本单位,是促进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引导青年学生健康成长的战斗堡垒。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结合我院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生党支部的设置 1.正式党员满3人可以成立学生党支部,学生党支部原则上建在各二级学院,在二级学院党总支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党支部应从有利于党员开展活动的实际出发,合理设置党小组。各二级学院党总支应在每年九月份完成各学生党支部调整工作并报组织人事处批准,同时报学生工作处备案。 2.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不足7人的,只设支部书记、副书记。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一年,可以连任,原则上连任不超过两届。支部委员包括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等,均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并报二级学院党总支批准。 3.学生党支部书记、支部委员应由正式党员担任。学生党支部书记应由党性强、作风正、威信高、政治和业务素质过硬、有一定党务工作经验、具有开拓进取和奉献精神的党员学生或教师担任。支部委员要严格要求自己,在各方面做出表率。支委会要分工明确,各负其责,使之成为积极进取、团结协作的班子。 二、学生党支部的主要职责 1.组织支部党员学习、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 2.健全党内组织生活制度,采取学生党支部自查和二级学院党总支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保证组织生活会、组织活动的开展落到实处。 3.教育和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做好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工作。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考核、评优等工作。 4.关心和支持团支部、班委会、学生会和学生社团等组织开展的各种健康有益活动,搞好班风建设、学风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思想引领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党支部议事规则事业单位

党支部议事规则事业单位 为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保证党支部会议质量,不断提高党支部议事的民主化、规范化程度,特制定如下议事规则: 一、会议时间与参会人员 1、党支部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2、讨论决定建党对象、发展党员、推荐代表、表彰和处分党员等重要问题时,除特殊情况外,所有成员必须按时参加会议,不得缺席。确实不能参加的,须在会前向党支部书记请假。 3、党支部会议可根据议事内容的需要,由党支部书记确定该次会议召开的形式,确定出席会议的人员。 二、会议的主要形式 1、传达、学习上级党组织召开的会议精神、文件,讨论、研究贯彻意见和落实措施。 2、讨论、研究党建工作,分析、总结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问题。 三、会议议题的确定 1、党支部会议讨论的议题,根据上级党委要求、支部工作和中心任务而定。 2、为了提高会议效率,保证会议质量,议题由党支部书记或支部委员在会前做好充分准备。 四、会议要求 1、党支部会议由书记主持,书记因特殊情况缺席时,由指定的支部委员主持。主持人提出本次会议的议题,逐题进行讨论、研究。 2、党支部会议讨论、研究问题,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参会人员要积极发表意见,观点鲜明,意见集中。

3、党支部会议决定事项,由会议主持人集中多数成员的意见作出决定。如对重要问题有不同意见,一般暂缓作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提交下一次党支部会议。讨论新党员吸收,党员的奖惩等事项,必须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不得临时决议或仓促决定。 4、党支部会议决定的事项,任何个人不得随意改变;确需改变的,应经党支部会议研究决定。 五、会务工作及相关要求 1、要有专人做好会议记录,特别是会议决定的事项要详细记录清楚。 2、会议决定的事项,需要行文的,由办公室三天内办毕,不得贻误。 3、参会人员要注意保密,对不需公开的会议内容一律不得向外泄露。 4、开会时应自始至终集中精力,非特殊情况,不得迟到早退,也不得在开会期间临时外出处理与会议无关的事。

村民主议事制度

村民主议事制度 为进一步促进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努力提高有章理事水平,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特制订民主议事制度。 一、议事原则 村重大问题和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民主决策。 二、议事程序 第一步,由村党支部在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提出议事内容; 第二步,召开村“两委”班子和协会负责人办公会议讨论; 第三步,召开党员会议,广泛听取党员意见; 第四步,根据议事内容和职责权限,分别提交村民和协会会员代表会议作出决定或决议。 三、党员议事范围 党员议事活动是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在村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是保证党的各项工作贯彻落实的有效途径,议事内容为以下几项: 1、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制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下达的各项任务指标的具体措施; 2、制订村经济发展的远景规划和党支部的任期目标;

3、村后备干部的推荐和选拔; 4、入党积极分子的确立和培养; 5、村重大项目选定,重大财务支出; 6、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的制定; 7、一些涉及群众利益的大事,如村庄规划,道路硬化,房屋拆迁,土地征用等; 8、村“两委”和协会班子成员勤政廉洁、秉公办事的情况; 9、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其他需要党员议事的情况。 四、村级民主议事范围 下列事项必须经村“两委”和协会班子会议、党员大会审议并提交村民和协会代表会议审议或讨论决定: (1)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村庄建设规划;(2)村集体经济大额资金的使用和招商引资方案; (3)村集体土地、房屋等集体资产的租赁、承包、等处置方案;(4)土地征用方案和征用、征收土地各项补偿费的分配和使用方案; (5)宅基地的安排、使用方案; (6)村民政救济、最低生活保障、土地征用人员的养老保险和合作医疗等福利事业方案; (7)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财务管理制度等规章的制订、修改; (8)村民代表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代表会议审议或讨论决定的

学校民主议事制度

学校民主议事制度 【学校民主议事制度范本一】 为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健全民主决策机制,提高学校管理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的水平,保证学校教学质量和效益的提高,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1、学校重大事项的范围: 1)学校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令法规,以及上级党委和行政部门的决议、指示的意见、措施和办法。 2)学校的办学思想、办学原则和教育教学中的重大问题。 3)学校的发展规划、学年和学期工作计划。 4)学校综合改革方案、素质教育重大事项以及教研科研重大事项。 民主评议充分肯定了我校党员群体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和“争当优秀共产党员”及本校开展的创优争先活动中作出的奉献,对陶宜寿校长为人师表的师德风范和课程开发管理中的教育创造、马青书记民主团结的工作作风,卢光明、赵贵帮两位老师高质高效的数学教学,祁燕老师教书育人、踏实工作的敬业态度给以高度评价,同时全体党员也衷恳地接受广大群众提出的希望,进一步关心群众,关注民生,为教职员工排忧解难,如对一部分教师上、下班路途遥远的问题、进行针对性的改革,对多年来立足学校教育教学岗位上作出一定贡献的教师给予一定奖励等。民意投票测评和党员互评投票测评结果8位党员均获优秀。 5)学校机构设置,调整。 6)学校重大人事问题的决定。含中层领导干部的推荐和聘用,学校教职工的调配。 7)学校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 8)学校年度财务预、决算。含重大财务收支项目及重大经济活动。 9)学校重大基建、维修工程项目的确定和预算、工程验收,重要设备、器材的购置和变动。 10)教职工的奖惩。含各种奖励方案的制定以及各种先进的选举。 11)师资队伍建设实施方案。 12)其他应由领导集体议事决定的事项。

学生党支部管理规章制度

学生党支部管理规章制度 党支部大会制度 1、坚持每月召开一次党员大会,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决定。 2、会前有准备,会议有主题,确保会议高效、务实。 3、会议讨论、审议的事项,首先应会前召集有关人员认真讨论和广泛 征求意见。 4、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进行讨论,对支部的重大事项及决 议,坚持少数服从多数,实行一人一票表决制。 5、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也可以委托组织委员或者宣传委员主持。 讨论决定的事项必须由应到会人员半数以上通过为有效。 民主生活会制度 1、党支部民主生活会每三个月召开一次。根据实际需要,也可随时召 开,一般不得延期召开。 2、民主生活会的内容: (1)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情况。

(2)贯彻执行校党委所作出的决议、决定情况。 (3)调查研究、联系同学、艰苦奋斗、改革领导作风、防止和克服 官僚主情况。 (4)党支部成员廉洁自律情况。 (5)上级规定的民主生活会内容。 3、会议要求: (1)民主生活会由党支部主要领导人召集并主持。 (2)参加民主生活会的对象:全体党员(积极分子、重点发展 对象、预备党员、正式党员)参加。 (3)民主生活会期间一般不能请假,因故不能到会的,要写出书面材料请假,并委托有关同志代读,有紧急、特殊情况的可 以电话联系说明情况。 (4)参加生活会的成员,要从“沟通思想,相互谅解,共同发 展”的愿望出发,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5)民主生活会结束后,要按规定和要求将召开民主生活会的会议内容、主要收获、存在问题、会后措施以及生活会原始记

录上报物理系党总支备录。 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1、认真学习党中央、省、市有关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提高反腐倡廉 自觉性,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2、对因工作失职,给支部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发生重大事故或徇私 舞弊等现象,实行党员责任追究制度。 3、深入贯彻廉政准则,制止奢侈浪费等行为,把党员、干部廉洁自律 工作同“讲政治”结合起来,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党员联系户制度 1、全体党员要发扬密切联系同学的优良传统,深入班级,扎扎实实帮 助同学解决实际问题,树立学生干部的良好形象。 2、党支部要指导团总支学生会多开展为同学谋利益的工作,把同学学 习、生活和提高政治思想觉悟放在第一位。 3、党支部成员每周都要深入班级和宿舍,倾听民意,继续开展党员联 系宿舍活动。 4、对同学反映的问题,能解决的要立即解决,如有困难,需及时向党 总支反映。

党支部议事规则

加强党的领导,提高执政能力,认真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党支部核心领导作用。本站为大家带来的党支部议事规则,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党支部议事规则 **学区党支部议事规则为进一步贯彻和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健全党支部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制度,充分发挥好党总支的核心领导作用,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实现党总支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学校党支部议事规则。 一、会议时间与参会人员 1、党支部会议原则上一个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党总支部组织生活会一年召开一次。 2、党支部会议由党总支部书记主持。其中讨论决定发展党员,推荐代表表彰和处分党员等重要问题时,除特殊情况外,党总支部委员和党总支部书记必须按时参加会议,不得缺席。 3、党支部会议可根据议事内容的需要,由党支部书记确定该次会议召开的

形式,确定出席会议的人员。 二、会议的主要内容 1、传达、学习上级党组织召开的会议精神、文件等。讨论、研究贯彻意见和落实措施。 2、讨论、研究党建工作,分析、总结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问题。 三、会议议题的确定1、党支部会讨论的议题,根据中心任务和工作而定。 2、党支部实行民主集中制和集体领导下的个人分工负责制,凡党支部日常事务,在分工职权范围内能独立解决的事,由党支部书记或委员承办处理。 四、会议议题要求 1、党支部会议讨论、决定问题,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实事求是原则、党务公开原则,为了提高会议效率,提高会议质量,议题在会前做好充分准备,在会上提主导性意见,供党支部委员讨论决定,在会议中要积极发表意见,观点鲜明,意见集中。

中小学学校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制度

x x中学重大事项决策程序一、提出:主管或分管领导依据主管或分管工作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所需商讨重大事项 二、商讨:校长组织校务领导委员会形成初步决策议案。 三、评议:通过教代会,党员大会或意见箱,收集师生反馈的意见。 四、整改:校长组织校委会成员在教代会评议的基础上,形成新的议案。 五、审核:校务公开监督小组对整改后议案进行审核。 六、公开:通过教代会、公开栏、家长会等多种形式向师生公开或公示。 七、确定:经公开或公示,确定无异议后,由校务委员会形成最后决议。 八、实施:经一至七项程序后,交办主管部门实施。 重大事项议事规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对重大事项的研究,提高管理效益,保证领导班子议事和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逐步形成科学合理的议事决策机制,参照校务会议议事规则有关议事规则,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议事规则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和完善学校领导负责制、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和教代会民主管理相结合的领导体制,正确处理好学校党组织、行政和教职工的关系,维护领导班子的团结统一,促进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第三条: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对于学校中的重大事

项,必须坚持由党政领导集体讨论决定,以保证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 第四条:重大事项的主要内容是指:有关办学目标、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重大规章制度、重要改革措施、干部聘任、内部机构增设撤并、招生及收费工作、教职员工奖惩、职称评聘、奖金福利分配方案、重大经费开支、年度经费、预(决)算、高价值的教学设备设施的采购、重大基建项目、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等。 第五条:对上述重大事项的决策,必须经学校行政会议集体讨论做出决策。 第六条:学校行政会议,一般由学校领导召集主持,也可委托校务会召集主持。根据议事内容的需要,可以指定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第七条:决定重大事项的行政会议至少要有3/4以上成员参加才能召开。非特殊情况一般不得在学校缺员的情况下对重大问题做出决策。 第八条:召开行政会议之前,应将重大事项的议题或有关文字材料提前1-2天送至参加会议的成员,以便做好议事准备。 第九条:对重大事项在开会决策之前,要坚持走群众路线,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对涉及的议题通过召开教职工代表座谈会、中层干部讨论会等形式,进行多方面论证,反复征求意见,为决策奠定群众基础。 第十条:对涉及学校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措施、教职工队伍建设、校内人事分配制度改革以及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等

重大事项议事规则和议事程序

重大事项议事规则和议事程序 为了提高党支部领导班子议事和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逐步建立和完善科学合理的议事决策机制,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事务公开的要求,制定本支部重大事项议事规则及程序。 1、 议事原则 1、 民主集中制原则。所重大事项的决策,必须由领导班子成员和职代 会成员参加的集体讨论决定,存在不同意见时按民主集中制原则决定。 2、 国家利益、集体利益、群众利益为重原则。某一事项决策时如出现 单位利益与国家利益相冲突时,应以国家利益为重;当出现职工利益与单位利益冲突时以财政所利益为重;当个人利益与大多数群众利益相冲突时,以大多数群众利益为重。 3、 调查研究原则。重大事项决策前,有关责任部门要经过调研,搜集 相关资料,在议事办公会议上详细陈述。 4、 密切联系群众原则。事关所发展的重大规划、关乎职工切身利益的 规定等事项在提交职代会之前,先将方位意见稿发给相关科室,广泛征求意见,在取得大多数职工认可后再行职代会表决。 5、 个人服从组织原则。对已通过议事办公会议审议的决策,如个人有 不同意见的可作保留,也可通过正当渠道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但不得有行动上或言论上的过激行为。应当服从集体决定,协调有关部门完成决策规定的任务。 6、 事务公开原则。重大决策在执行前通过所事务公开渠道向全体职工 及社会公开,决策的执行结果也要公开。 2、 议事程序 1、 会前确定议题,做好会务准备。

2、 议事办公会的参加人员包括所领导班子成员、年老同志、职代会成 员等。 3、 会上由负责人通报议题内容,然后对议题进行充分讨论。与会人员 都要发表意见,表明态度,列席人员也可以发表意见;因故未到会的成员的意见,可通过书面或其他形式表达。 4、 会议由主持人视讨论情况决定可否进入表决程序。意见比较一致 时,可进行表决;意见分歧较大时,应暂缓表决,待进一步调查研究、充分协商后讨论决定。表决一般可采取口头、举手、记名投票和不记名投票方式。 5、 议事办公会议可根据所讨论的事项的性质、涉及范围、必要性等因 素考虑是否将表决结果提交职代会审议。如果是一般事项可在支部会上通报后直接进入决策公示环节。 6、 做好会议记录。详细记录会议内容,明确落实相关责任及实施办 法。 7、 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做好向上级领导的汇报工作,并适时向职工 通报。 8、 建立详尽的文档,一事一档。文件草拟、资料收集、过程记载、结 果记录等文档管理工作主要由所办公室负责。

议事决策制度28589

议事决策制度 1、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议题由党组织书记、成员提出。无议题不开,紧急情况随时召开。 2、会议议题由党组织书记审定后提前两天通知党组织成员,围绕研究的事项做必要准备。会议的有关材料应同时送出席会议人员。特殊原因或不宜提前送达的,可在会场分发。 3、党组织书记根据议题适时主持召开会议,非紧急情况不搞临时会议。党组织书记较长时间离开机关,会议由受委托的党组织成员主持,会后向书记汇报,重大问题要及时汇报。 4、会议议题按急缓和重要程度排列,研究的问题需要有关科室参加时,该科室负责人届时列席会议。 5、党组织班子讨论重大问题,事先要充分酝酿。讨论决定干部问题,会前书记要与所涉及干部的主管党组织成员沟通。 6、党组织班子会议应有超过三分之二以上的班子成员参加方能举行,讨论干部问题时必须全体班子成员到会。班子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要提前向党组织书记请假,并可用书面形式表达意见。 7、党组织班子会议研究决定事项时,赞成者超过应到会成员的半数为通过。 8、党组织班子会议讨论多个事项,应逐项进行。 9、对应由党组织班子会议决定的事项,因情况紧急来

不及召开党组织班子成员会议时,书记可与有关党组织成员临时处置,事后应及时向党组织班子全体成员报告。 10、提交党组织班子会议研究的议题,有关科室会前要做好准备,并经主要领导审核把关后方可提交,为领导决策提供真实可靠依据。 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 为提高全区重大事项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㈠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以人为本”的思想路线,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针对全区中心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坚持走群众路线,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听取各方面意见,广泛集中集体智慧,实现重大事项决策向科学民主转变,把群众意见、专家咨询、领导决策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提高决策的可行性和实效性。 ㈡决策原则 实行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是实事求是原则。坚持一切从工作的实际出发,在推进改革和发展实践中不断学习、积极探索,形成科学决策新机制。求真务实,把实践作为检验决策是否正确的唯一标准。

(学校重大事项决策制度)

学校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决策制度 为了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 别酝酿、会议决定”要求,规范学校重大事项决策行为,充分体现 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根据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重大事项的范围 (一)重大决策 1、上级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及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 要事项; 2、学校章程、学校发展规划、年度与学期工作计划; 3、重大改 革措施及规章制度;4、师资队伍的培训、进修方案或制度;5、教职工福利费的使用方案和使用情况;6、教职工年度考核情 况;7、教职工职称评定;8、评优、评先工作;9、分配方案 的制定或调整;10、教师工作安排;11、年度经费预算、决策 报告; (二)重要干部任免 教研组长、年级组长和班主任的选拔与任免; (三)重大事项安排 1、年度基建、维修项目的立项申报、 2、年度设施设备的采购和 更新; (四)大额度资金使用 1、500元以上单件物品的采购; 2、1000元以上基建和维修项目; 二、重大事项的决策形式 (一)学校重大事项的决策形式为校务会议,实行校长负责制,坚 持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的决策,采用集体议事,并以会议决定形式 体现集体意志,不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集体议 事和会议决定。 (二)决定学校重大事项的校务会议,须有法定参会人员的半数以 上到会方可举行。

三、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 (一)事先个别酝酿 (1)、学校重大问题的决策必须在学校领导成员之间先进行个别酝酿,充分交换意见,提出学校重大问题的初步意见。 (2)、领导成员分别进一步听取党外群众的意见,加强调查研究, 为充分讨论做准备。 (二)会前调查研究 重大问题决策在听取意见时实行先党内后党外,先行政后群众的原则,做到: (1)、组织党员在支部会议上讨论充分发表意见。 (2)、在行政会议上进行讨论充分听取中层行政班子成员的意 见。(3)、在充分讨论的民主基础上学校领导进行研究,统一思想,形成主导性意见,提交校务会议。 (三)在会上充分讨论 在会上听取了意见并形成主导性意见之后,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做到: (1)、召开校务会议讨论,经集体讨论后,校长负责,最终做出决策。 (2)、对涉及学校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问题召开教代会。 (3)、对每一项重大问题在做出决策的同时要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 和操作程序。 (4)、如果校务会议认识不能统一,意见有分歧,可暂缓决策,留 待会后进一步沟通,并再次召开校务会讨论作出决策。 (5)、凡涉及“三重一大”的行政会议,必须有详实的会议记录, 会议记录要存档备查 (四)会后各司其职 决策形成之后做到: (1)、对学校决定的重大事项,除涉密事项外,及时将决策的内容 和实施方案向党内外群众通报反馈或公示。

党支部议事规则

党支部议事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规范和监督领导集体的决策行为,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实现集体领导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部门的政策措施在公司的贯彻落实,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集团公司和五矿、石港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党支部必须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原则,通过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实行集体决策。 第二章议事内容 第三条、必须经党支部讨论和决定的事项 1、学习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集团公司、五矿党委和石港公司党总支的重要决定和指示。 2、研究部署支部自身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包括党小组的设置取消、按有关规定发展和处理党员、制定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党员干部的廉政情况等。 3、研究本单位安全生产及管理工作中重要工作安排及工作计划,研究确定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措施。

4、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推荐本单位各队组队长、副队长,审定本单位所属队组班组长的任用,并加强使用管理,对他们的现实表现进行评定考核。 5、审定关系职工切身利益的工资奖金分配办法、福利待遇等方面的制度、办法。 6、其它需要由支委会讨论决定的问题。 第三章议事程序和要求 第四条、会议议题或提交支委会讨论决定的事项,经支部书记确定。除临时紧急的情况外,一般不得临时动议。会议议题要提前通知与会人员,使其在会前围绕议题作好充分的准备。各支部可以根据会议议题内容需要,召开支委扩大会议,扩大范围为部长助理以上领导和主要管理人员。 第五条、应出席支委会人员,不得无故缺席,因故确定不能出席时,应向会议主持人请假,但必须事先向会议主持人说明自己对会议待讨论决定问题的意见和看法,供会议参考。到会人数不得少于应到人数的三分之二。 第六条、支委会讨论或决定问题时,每个支部委员都要表明自己的意见,决定重要问题要坚持口头或举手表决通过。对表决事项同意的委员人数超过应到会委员半数时,决议、决定有效。

支部班子议事规则

党支部领导班子议事规则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加强党内监督,实行决策民主化、科学化,规范中心党支部的议事行为,结合中心党支部特点,制定本议事规则: 一、议事范围 (一)、传达学习党中央、国务院(部门)、自治区和地委、行署的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和领导讲话、重要指示,结合中心工作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二)、党支部以及中心总体发展规划、年度(季度、阶段)、专项工作计划和安排。 (三)、党支部和中心重要工作请示、综合性汇报、报告和重要信息发布,党员发展相关事项。 (四)、拟报地区管委会决策的住房公积金重大政策调整、业务工作报告,以及公积金业务操作流程、细则等内部控制度制定。 (五)、中心各科(室)、管理部工作职责、各类人员岗位职责等内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落实。

(六)、中心人员调动和职务、岗位调整、薪金待遇确定、学习培训、奖惩事项。 (七)、中心重要接待事项、大项经费预算和开支,设施建设、大宗设备购置和处置。 (八)、党建工作责任制、党员经常性教育、流动党员管理、党员联系服务群众的办法、措施和落实。 (九)、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及相关事宜。 (十)、中心扶贫帮困、社区共建以及领导干部“一点五户”帮扶重要事项。 (十一)、领导班子认为需要讨论的其他事项。 二、议事原则 (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贯彻执行《党章》,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用正确科学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去分析、研究和解决问题。 (二)、坚持搞好会前酝酿,搞好会议准备,不搞临时会议。 (三)、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讨论决定问题,充分发扬民主,在目前情况下,采取吸收相关人员,参加班子会议,

小学党支部议事决策工作制度

小学党支部议事决策工作制度 小学党支部议事决策制度 一、议事决策范围: l.传达贯彻局党委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研究制定落实方案; 2.研究制定学校党建工作计划、请示报告、总结、实施方案; 3.研究党员发展对象的培养、考察和党员发展工作计划; 4.研究街道办事处对其考核、学校代表民主评议工作方案; 5.研究决定学校党员表彰工作和对违纪党员的处理意见; 6.研究制定学校大型活动计划; 7.研究学校年度收、支情况; 8.研究决定学校建设中重大问题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 二、议事决策原则: 1.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即决策重大问题要严格遵守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进行表决,不允许以个人或少数人的意志代替集体决策。会议一经决议,全体成员必须无条件贯彻执行;如在执行中发现新问题,可提请支部会议再议; 2.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即要在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进行决策,保证决策确实可行; 3.坚持保密原则。对学校居委会组织决议的问题未经公布或不宜扩散的事项,不得向外泄露。如有违背追究其责任。 三、议事决策程序: 1.召开支部会前,由书记征集议题并告知其他成员做好相关材料的准备; 2.会议必须有成员半数以上到会方能召开,讨论干部问题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方能召开; 3.会议要有记录,会后要整理存档备查; 4.对会议决定的问题,成员必须各负其责,积极组织落实,并做到相互支持密切配合。

民主、科学的决策的过程,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过程,是贯彻民主集中制的过程。为确保在民主的基础上,充分反映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意愿,作出科学正确的决策,特制定以下制度。 第一条征求意见的内容。包括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定的事项,事关本单位全局性、政策性的问题,应该由集体讨论的校内部门干部任免、调整和处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等事项。 第二条征求意见的程序。在方法步骤上,实行预告制和决策内容通报制,把需要征求意见的决策进行预告,把需要决策的内容根据征求意见的范围提前周知给征求意见对象,给征求意见和参与决策的党员群众充分的时间。 第三条征求意见的对象。要扩大征求意见的范围,解决征求意见面偏窄、人数偏少的问题,开拓新的渠道,面向更多的党内外人士、教职工、以及相关部门征求意见。 第四条征求意见的形式。 (一)召开党支部会议或专门会议进行讨论,征求意见。 (二)坚持并加强党支部委员与专家学者的联系,充分发挥研究、咨询机构和有关专家的咨询、论证作用。 (三)加强党内重大决策前的调查研究,组织力量就重大决策事项的现状、实施重大决策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及其保证措施等,深入基层,深入实际,认真听取基层干部和教职工的呼声和意见。 第五条实行公示制度。对和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要实行公示制度,更加广泛地征求和倾听群众意见,使群众更好地了解和参与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的决策,并使之规范化、程序化。 z镇小学党支部 感谢您的阅读!

学校议事制度

学校议事制度 一、为了促进学校整体工作持续、稳步、和谐发展,集思广益,科学决策,深化创新思路,进一步发挥校长负责制下党支部的政治核心作用、保证监督作用,提高学校管理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的水平,保证学校教学质量和效益的提高,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学校重大事项的范围: 1、学校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令法规,以及上级党委和行政部门的决议、指示的意见、措施和办法。 2、学校的办学思想、办学原则和教育教学中的重大问题。 3、学校的发展规划、学年和学期工作计划。 4、学校综合改革方案、素质教育重大事项以及教研科研重大事项。 5、学校机构设置,调整。 6、学校重大人事问题的决定。含中层领导干部的推荐和聘用,学校教职工的调配。 7、学校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 8、学校年度财务预、决算。含重大财务收支项目以及重大经济活动。 9、学校重大基建、维修工程项目的确定和预算、工程验收,重要设备、器材的购置和变动。 10、教职工的奖惩。含各种奖励方案的制定以及各种先进的选举。 11、师资队伍建设实施方案。 12、其他应由领导集体议事决定的事项。 三、学校重大议事应遵循的原则: 1、会议议题应在会前送达有关领导,不搞临时动议。 2、会议议题所涉及的有关事实应在会前调查清楚。避免在会上调查,推测,不搞盲目决策。 3、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会上充分发扬民主,决定事项,少数服从多数。个别人意见被否定可保留意见,可向上级报告,但不得拒绝执行。

4、坚持个人服从组织的原则。 5、坚持集体领导的原则。任何个人,特别是党政一把手,不得个人决定重大事项。在处理紧急问题时,至少应有三分之二的领导共同决定。 6、坚持为教育教学服务和为师生服务的思想,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稳定。 7、坚持联系和依靠群众原则。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工作标准。 四、重大事项决议方式: 校务会议是学校重大问题决策的主要形式。重大问题经集体讨论,校长负责决策。 学校重大问题决策的主要程序:党政酝酿,统一思想,提出初步设想→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校务会讨论通过(如校务会认识不能统一,意见严重分歧,待进一步沟通、磋商)→校长决策,向全体教工公布。 (一)、学校重大事宜需提交支委会讨论。 (二)、每周一召开工作例会,汇报、分析、总结上周情况,研究 决定有关事项,布置下周工作。 (三)、学校党支部会议原则上本支部委员参加。行政会议及工作例会一般由校级领导、中层干部以及工会干部、少先队总辅导员参加。 (四)、与学校党支部配合,做好校务公开工作,充分利用公示栏、校园网等开展工作。 (五)、重大事宜提交教代会讨论。为了更好地贯彻《中小学校长负责制》,进一步发挥校长负责制下党支部的政治核心作用、保证监督作用,学校重大问题的决策应遵循如下议事规则。 1、学校党支部会议应议决的重大事项: (1)、研究决定学校的办学思想,发展规划,综合改革方案,机构设置。重要规章制度。重大人事变动。年度财务预、决算。教职工奖惩方案及其他重大问题。 (2)、按照党管干部的原则,研究决定学校中层领导的选拔、培养、管理、考核、聘任的事项以及后备干部的推荐、培养。 (3)、研究决定政治思想宣传教育、师德教育及德育工作的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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