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浙江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文书(试行)》15页11个附件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文书和许可证样式及说明的通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文书和许可证样式及说明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13.04.28•【文号】安监总厅管三[2013]53号•【施行日期】2013.04.2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正文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文书和许可证样式及说明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2013〕5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7号)的有关规定,我局编制了《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申请书》、《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审查书》、《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延期申请书》、《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变更申请书》、《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申请受理通知书》、《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现场核查通知书》、《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不予颁发通知书》等9种文书和《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样式及说明》(上述文书及样式电子文本请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下载)。
现印发给你们,请督促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发证机关自行印制使用。
附件:1.《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申请书》2.《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审查书》3.《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延期申请书》4.《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变更申请书》5.《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6.《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申请受理通知书》7.《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现场核查通知书》8.《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9.《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不予颁发通知书》10.《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正、副本)式样及说明》(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2013年4月28日附件1申请编号:受理编号:申请日期:受理日期: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申请书申请单位经办人联系电话填写日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制样填写说明一、本申请书封面“申请编号”、“申请日期”、“受理编号”、“受理日期”由发证机关经办人填写,本申请书的其他内容由申请安全使用许可证的单位填写。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资料清单

(一)危化品建设项目设立、初设审查需提供的资料清单1、由建设项目所在单位自写的设立、初设审查申请书(需有县(市)区安监部门意见);2、《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申请书》{(安监总危化[2007]44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建项目安全许可文书(试行)的通知}(一式3份);3、城市(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4、投资项目备案证;5、消防设计审查意见;6、环境影响行政许可文件;7、建设项目安全条件论证报告;8、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安全预评价报告);9、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10、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需附有:设计单位的设计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11、化学品(产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预评价报告》中有也可);12、包装、储存、运输等技术要求(《安全预评价报告》中有也可);(二)危化品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需提供的资料清单1、由建设项目所在单位自写的试生产申请书(需有县(市)区安监部门意见);2、(建设项目名称)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申报表(一式3份);3、(建设项目名称)试生产(使用)方案认可表(一式3份);4、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审查意见书(复印件);5、建设单位委托的施工和监理单位的资质证书(复印件);6、建设项目质量监督手续(复印件);7、试生产方案。
试生产方案包括以下内容:(1)建设项目施工完成情况;(2)生产、储存的危险化学品品种和设计能力;(3)试生产(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及对策;(4)采取的安全措施;(5)事故应急救援预案;(6)试生产(使用)起止日期。
(三)危化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需提供的资料清单1、由建设项目所在单位自写的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申请书(需有县(市)区安监部门意见);2、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审查意见书(复印件);3、《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申请书》{(安监总危化[2007]44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建项目安全许可文书(试行)的通知}(一式4份);4、施工单位的施工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5、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情况报告;6、由施工监理单位提供的施工监理情况报告;7、安全生产投入资金情况报告;8、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安全评价报告;9、按AQ/T 9002—2006《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编制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试行)

附件1: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试行)为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管,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和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工作的意见》(安监总危化[2007]121号),根据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建设性质、规模、危险程度和事故状态下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程度,按照下列规定对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许可实行分类管理:一、新建项目规模较大或危险程度较高或事故状态下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大的,应当分别取得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审查和竣工验收三个阶段的安全许可。
1、石油加工、氯碱、氮肥和煤化工等重点行业的生产装置和设施;2、含有硝化、氯化、氟化、加氢、制氢、裂解、重氮化等高危险工艺的生产装置和设施;3、剧毒化学品生产装置和设施;4、石油库(总容量10000m3及以上)、液体化工罐区(总容量5000m3及以上)、气体储存设施(总容量10000m3及以上,压缩、液化的总容量500m3及以上)、大型仓库(总面积9000m2及以上);5、与人口密集区域、水源保护区以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其他场所、区域的距离虽然符合要求,但事故状态下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大的建设项目;6、总投资3000万元及以上(单台套设备除外)的建设项目;7、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建设项目。
二、新建项目规模较小且危险程度较低且事故状态下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的,改、扩建项目规模较大或危险程度较高或事故状态下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大的,应当分别取得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二个阶段的安全许可。
1、上述一款范围之外的新建项目;2、上述一款范围之内的改、扩建项目;3、易地建设的上述一款范围之外的改、扩建项目。
三、改、扩建项目规模较小且危险程度较低且事故状态下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的,应当取得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这一阶段的安全许可。
1、不需易地建设的上述一款范围之外的改、扩建项目;2、其他危险性较小的建设项目。
浙江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书

(盖章)
年 月 日
县级安监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市级安监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编制单位
项目设计管理组织情况简介(设计合同委托、多家设计单位的设计分工、设计方案沟通及方式、设计方案内部审பைடு நூலகம்等,需要HAZOP分析的项目的分析过程及审核结果等情况):
二、设计单位及项目设计情况
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资质等级
资质证书编号
法定代表人
项目负责人
承担本项目的设计范围
安全设计情况(是否执行标准AQ/T 3033,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工艺的设计过程中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实施情况等):
仪表自动控制、紧急停车、首次采用的新工艺论证情况、公用工程等系统的安全设计情况:
涉及危险化学品品名及数量
品名(别名)
危规号
年活动量
现场最大活动数量
危险化学品包装及储运技术情况
三、企业主管部门和安监部门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意见
附件2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
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书
项目名称
申请单位
经办人
联系电话
填写日期
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制
一、建设项目申请单位基本情况
申请单位
申请单位办公地址
邮编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项目地址
占地面积
亩
经济类型
项目总投资
万元
安全投资
万元
负责人
电话
手机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传真
电子邮箱
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文号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目录(试行)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目录(试行)》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安监总危化〔2007〕22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为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以及《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号)等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范和指导全国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安全设施设计和安全许可以及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工作,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编制了《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目录(试行)》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可在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下载),自2007年11月30日起试行,试行期1年,试行期满前将修订公布正式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2007年12月1日前,已经编制但尚未作为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申请材料提交给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部门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请按照本通知要求修改和完善。
二、请将本通知转发给辖区内(或者所属)有关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企业,从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以及有关安全评价机构。
在试行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函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危化司,并提出修改意见及其理由。
附件:1、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目录(试行)2、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试行)二○○七年十一月十日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目录(试行)说明一、安全设施的含义指企业(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将危险因素、有害因素控制在安全范围内以及预防、减少、消除危害所配备的装置(设备)和采取的措施。
二、安全设施的分类安全设施分为预防事故设施、控制事故设施、减少与消除事故影响设施3类。
三、适用范围本目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和设施,以及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置和设施的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及竣工验收。
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企业)设立审批管理规定》的通知

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企业)设立审批管理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07.06.25•【字号】•【施行日期】2007.06.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枪支弹药、危险物品管理正文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企业)设立审批管理规定》的通知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企业)设立安全管理,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企业)设立审批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安全许可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本省实际,现制定并印发《浙江省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企业)设立审批管理规定》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七年六月二十五日浙江省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企业)设立审批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全省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管理,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企业)设立审批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号)、《浙江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184号)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企业)的设立或变更,适用本规定。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应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严格控制。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企业)必须取得《浙江省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批准证书》(以下简称《批准证书》),方可进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的设计和建设。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申请书(试行)
申请日期:申请编号:危险化学品建设工程平安许可申请书〔试行〕工程名称申请事项申请单位经办人联系填写日期国家平安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编制填写说明一、本申请书封面中的“申请日期〞、“申请编号〞,由负责实施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工程(以下简称建设工程)平安许可的平安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实施部门〕受理人填写;本申请书的其他内容,由申请单位的人员填写。
二、本申请书可以用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要清晰、工整;也可以用打印机打印四号字文本,但“负责人签字〞必须由本人用钢笔、签字笔签署姓名。
三、本申请书“申请单位〞是指?危险化学品建设工程平安许可实施方法?〔平安监管总局令第8号〕规定的建设单位,“建设工程所在单位〞是指“申请单位〞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
四、本申请书封面中,“工程名称〞栏,填写需要政府或者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或者核准、备案的建设工程名称;“申请事项〞栏,分别填写申请建设工程设立和平安设施设计、投入生产〔使用〕等3个阶段的平安许可事项,即分别填写设立审查和平安设施设计审查、竣工验收;“申请单位〞栏,填写申请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营业执照〞、“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上的企业名称。
五、本申请书“申请单位〞和“建设工程所在单位〞栏目中的“名称〞和“地址〞,分别填写申请单位和建设工程所在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营业执照〞、“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上的企业名称和企业住所。
未设立分支机构的申请单位,仅填写“申请单位〞栏的内容。
六、本申请书“申请单位〞和“建设工程所在单位〞栏中的“经济类型〞,按照国家统计局和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国统字〔1998〕200号〕,填写企业登记注册类型。
七、本申请书“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单位〞栏,仅在申请建设工程设立审查时填写。
其中,“单位名称〞和“通讯地址〞栏,分别填写承当该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的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的企业名称和住所;“经济类型〞栏,填写内容同“六〞。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文书(目录)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文书(下载方法:下载附件中对应序号文件即可,下同。
)1.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书;2.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申请书;3.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请书;4.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书;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相关文书5.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书;6.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申请书;7.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书;8.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通知、报告;9.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申请表;10.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简化程序申请表;11.安全条件审查备案申报表;12.安全设施设计备案申报表;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相关文书13.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14.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书;15.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标准化信息采集表;16.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标准化网上管理系统使用方法;17.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申请书;18.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诊断报告;19.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报告;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有关许可申报材料清单20.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首次申请、延期换证申请、变更申请资料;21.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资料;22.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申报资料;23.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三同时”申报资料;24.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三同时”简化程序实施申报资料;25.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标准化承诺;26.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申请资料;27.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备案申报资料;28.汽车加油(气)站应用阻隔防爆技术改造验收备案资料;29.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自评申报材料清单;30.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单位跨省开展设计工作报告表;31.安全合格证申报表;32.非药品类易制毒生产、经营备案申请书。
关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和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工作的意见(试行)
关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安全许可和试⽣产(使⽤)⽅案备案⼯作的意见(试⾏)关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安全许可和试⽣产(使⽤)⽅案备案⼯作的意见(试⾏)皖安监化〔2010〕78号各市安全监管局,各有关单位:为进⼀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安全监督管理,依法规范危险化学品建设项⽬安全许可⾏为,根据《危险化学品建设项⽬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号,以下简称《办法》)和《国家安全⽣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安全许可和试⽣产(使⽤)⽅案备案⼯作的意见》(安监总危化…2007?121号,以下简称《意见》),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危险化学品建设项⽬安全许可和试⽣产(使⽤)⽅案备案⼯作提出如下试⾏意见:⼀、建设项⽬安全许可范围(⼀)本省⾏政区域内从事⽣产经营活动单位的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产、储存装置和设施,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的化学品⽣产装置和设施的建设项⽬(以下简称建设项⽬)。
(⼆)下列建设项⽬不纳⼊危险化学品建设项⽬安全许可范畴:1. 危险化学品的勘探、开采及其辅助的储存;2. ⽯油、天然⽓长输管道及其辅助的储存;3. 城镇燃⽓配套的储存;4. 医院、学校、科研院所等⾮⽣产经营单位以⾃⽤或教学、科研为⽬的⽣产危险化学品,且不对外销售的;5. 法律、法规和国家及省规定的其他建设项⽬。
⼆、建设项⽬安全许可分级省安全监管局负责指导、监督全省⾏政区域内建设项⽬的安全许可⼯作,负责实施《办法》规定应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负责实施以外的下列建设项⽬的安全许可:(⼀)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不含中央企业投资的;(⼆)省⼈民政府及其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三)⽣产、储存剧毒化学品的;(四)跨市(设区的市)的;(五)从事第⼀类⾮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产的;(六)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委托的;(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建设项⽬。
市安全监管局指导、监督本辖区建设项⽬安全许可实施⼯作,并负责除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省安全监管局安全许可以外的建设项⽬的安全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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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工作委托书 ------------------------------------------ 浙安监危化项目立委字[年份] 号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我局已于XXXX年XX月XX日受理(建设单位名称)提出的(建设项目名称)项目设立申请。经研究,根据《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号)有关规定,现委托你局组织对(建设单位名称)(建设项目名称)项目设立审查,并转去(建设项目名称)项目设立安全许可申请文件、资料和受理通知书。请你局于XXXX年XX月XX日前完成审查工作,并将填写审查内容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书》和转去的该项目相关申请文件、资料一并送交省局危化处。
(盖章) 年 月 日
抄送:县(市、区)安监局,(申请单位) 2
附件2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工作委托书 ------------------------------------------ 浙安监危化项目设委字[年份] 号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我局已于XXXX年XX月XX日受理(建设单位名称)提出的(建设项目名称)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经研究,根据《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号)有关规定,现委托你局组织对(建设单位名称)(建设项目名称)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并转去(建设项目名称)安全设施设计安全许可申请文件、资料和受理通知书。请你局于XXXX年XX月XX日前完成审查工作,并将填写审查内容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书》和转去的该项目相关申请文件、资料一并送交省局危化处。
(盖章) 年 月 日
抄送:县(市、区)安监局,(申请单位) 3
附件3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工作委托书 ------------------------------------------ 浙安监危化项目验委字[年份] 号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我局已于XXXX年XX月XX日受理(建设单位名称)提出的(建设项目名称)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申请。经研究,根据《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号)有关规定,现委托你局组织对(建设单位名称)(建设项目名称)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并转去(建设项目名称)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许可申请文件、资料和受理通知书。请你局于XXXX年XX月XX日前完成验收工作,并将填写验收内容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书》和转去的该项目相关申请文件、资料一并送交省局危化处。
(盖章) 年 月 日
抄送:县(市、区)安监局,(申请单位) 4
附件4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许可意见书
浙安监危化项目立批字[年份] 号
(申请单位名称): 根据《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号)的规定,经对你单位申请(建设项目名称)提交的申请文件、资料内容(或现场)审查,同意你单位在(建设地址)建设(建设项目名称)。请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规定,委托有相应资质设计单位作项目设计,设计中认真研究并采纳《安全预评价报告》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和建议。 请及时申请《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批准证书》。
(盖章) 年 月 日
抄送:市安监局,县(市、区)安监局。 5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许可意见书 浙安监危化项目立批字[年份] 号
(申请单位名称): 经对你单位申请(建设项目名称)提交的申请文件、资料内容(和现场)审查,认为下列安全相关问题未予明确或解决:
根据《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号)的规定,不同意你单位设立(建设项目名称)建设项目。请解决上述问题并修改申请文件、资料后,重新提出申请。
(盖章) 年 月 日
抄送:市安监局,县(市、区)安监局。 6
附件5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安全许可意见书
浙安监危化项目设批字[年份] 号
(申请单位名称): 根据《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号)的规定,经对你单位申请(建设项目名称)提交的申请文件、资料内容审查(以及组织专家技术论证),同意你单位(建设项目名称)安全设施设计。请严格按照经许可的安全设施设计方案,委托有相应资质施工单位组织实施。
(盖章) 年 月 日
抄送:市安监局,县(市、区)安监局。 7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安全许可意见书 浙安监危化项目立设批字[年份] 号
(申请单位名称): 经对你单位申请(建设项目名称)提交的安全设施设计申请文件、资料内容审查(以及组织专家技术论证),认为下列安全相关问题未予解决:
根据《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号)的规定,不同意你单位(建设项目名称)安全设施设计方案。请解决上述安全问题并修改设计申请文件、资料后,重新提出申请。
(盖章) 年 月 日
抄送:市安监局,县(市、区)安监局。 8
附件6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意见书 浙安监危化项目验批字[年份] 号
(申请单位名称): 根据《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号)的规定,经对你单位申请(建设项目名称)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文件、资料内容审查(以及组织专家组现场审查验收),同意你单位(建设项目名称)通过安全设施专项验
收。请按验收意见提出的要求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工程项目的安全运行,(并及时申领安全生产许可证。)
(盖章) 年 月 日
抄送:市安监局,县(市、区)安监局。 9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意见书 浙安监危化项目验批字[年份] 号
(申请单位名称): 经对你单位申请(建设项目名称)提交的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申请文件、资料内容审查(以及组织专家组现场审查验收),认为你单位(建设项目名称)存在下列安全问题:
根据《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号)的规定,不予通过你单位(建设项目名称)安全设施专项验收。请解决上述安全问题,重新提出(建设项目名称)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申请。
(盖章) 年 月 日
抄送:市安监局,县(市、区)安监局。 10
附件7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告知书
浙安监危化项目备字[年份] 号
(申请单位名称): 你单位XXXX年XX月XX日提交的《(建设项目名称)试生产(使用)方案》收悉。经审查,《(建设项目名称)试生产(使用)方案》符合《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号)规定和要求,现予以备案。 请严格按照《(建设项目名称)试生产(使用)方案》组织(建设项目名称)的试生产(使用)。若在试生产(使用)过程中,发现所采取的安全生产措施存在着难以保证安全生产的缺陷和问题时,请立即停止试生产(使用),及时修改和完善安全试生产(使用)方案,并按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将修改后的安全试生产(使用)方案分别向县(市、区)、市和我局备案。请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建设项目名称)竣工验收申请。
年 月 日 抄送:市、县(市、区)安监局 11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告知书 浙安监危化项目备字[年份] 号
(申请单位名称): 你单位XXXX年XX月XX日提交的《(建设项目名称)试生产(使用)方案》收悉。经审查,《(建设项目名称)试生产(使用)方案》存在以下问题:
请按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号)规定和要求,认真研究解决上述问题,并按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将修改后的《(建设项目名称)试生产(使用)方案》分别向县(市、区)、市和我局备案。在《(建设项目名称)试生产(使用)方案》未予以备案前,不得组织试生产(使用)活动。
年 月 日 抄送:市、县(市、区)安监局 12
附件8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申请受理通知书
浙安监危化项目立受字〔年份〕 号 (建设单位名称): 你单位XXXX年XX月XX日提交的(建设项目名称)项目设立安全审查申请文件、资料收悉。经审核,申请文件、资料符合《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号)和《浙江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细则》(浙安监管危化〔2007〕41号)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第三十二条规定,兹受理你单位提出的(建设项目名称)项目设立安全审查申请,受理编号为07000X。 特此通知。 受理人: 联系电话: 87056935
(承办机构盖章) 年 月 日 申请的企业经办人:
承办处室接收人: (一式三份 第三份 承办机构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