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精神病学总论(一)
精神病学总论及症状学 答案

精神病学总论及症状学
1、法国医生()解放了对精神病人关押式的管理,认为精神疾病是一种疾病而不是罪犯
A、比奈尔
B、弗洛伊德
C、巴甫洛夫
D、道尔顿
2、只要一听见一种真实存在的声音,眼前马上就可以看到某种东西,是()的表现
C、内感性不适
D、视物变形症
3、现代认为健康有三大标准,其中不包括()
A、躯体健康
B、人际关系良好
C、心理健康
D、社会适应良好
4、以下哪种是心理因素导致躯体疾病的表现形式()
A、容易紧张、特别胆小的人,有时容易诱发哮喘、高血压
B、脑外伤后出现的幻觉
C、对癌症的恐惧和绝望感导致抑郁、焦虑、失眠
D、精神分裂症患者出现幻听
5、以下哪项不是精神症状的共同特点()
C、大多数人为此感到痛苦
3、患者体验到不适的感觉,但不能确认这种不适的性质以及部位,属于()
A、思维鸣响
B、功能性幻觉
C、内感性不适
D、视物变形症
4、条件反馈学说由()提出
A、比奈尔
B、弗洛伊德
C、巴甫洛夫
D、道尔顿。
司法精神病学--绪论 ppt课件

尊重个人自主性,知情同意
医学资料
27
临床服务与司法鉴定的区别
临床精神医学 司法精神医学
专家角色 忠实对象
治病 患者
证人 法律
得益方
专业判断依据 收费的意义 选择自由 回避要求
患者
医学标准 服务患者 首诊负责 相对较低
公众(司法部门)
医学+法学标准 服务国家(维护正义) 可以拒绝受理 较高
医患关系
医学资料 31
司法精神病学鉴定相关问题(2)
司法精神病学鉴定所评定的法律
能力有哪些?
医学资料
32
司法精神医学鉴定
诉讼、服刑与作证能力 刑事责任能力 民事行为能力 性自我防卫能力
精神医学鉴定与法律咨询
劳动争议仲裁与劳动能力 法律关系/精神损伤评定 精神残疾评定
夏威夷宣言 (WPA, 1977)
精 神 发 育 迟 滞 者 权 利 宣 言 (UNGA resolution
2856, 1971)
医学资料 25
国际性精神病人权益保护文件
残疾人权利宣言 (UNGA resolution 3447, 1975) 加拉加斯宣言(PAHO/WHO,1990) 保护精神疾病患者与促进精神卫生保健的原则
司法精神科医生在法律诉讼过程中有
多大作用?
医学资料
19
医学资料
20
医学资料
21
司法精神科医生必
须遵守什么样的职
业道德?
医学资料
22
医学伦理基本原则
尊重个人
对患者有益
对患者无害 公平 诚实
医学资料
23
可能导致伦理困境的问题
司法精神病学讲稿

关系妄想(delusion of reference):
关系妄想(delusion of reference):病人坚信周 围无关紧要的事物都与自己有着密切的利 害关系,认为别人的一举一动都是跟自己 过不去。因此,对周围人怀有敌对情绪, 但不轻易表露出来。该妄想常与被害妄想 合并存在。
嫉妒妄想
• 病人无端地或者荒唐地认为自己的配偶或者恋爱对象另有 新欢,配偶或者恋爱对象与其他异性的正常交往在病人看 来都是不正常的。过去因嫉妒妄想行凶作案的多于现在, 这与社会对离婚的价值观变化有关系。其所伤害的对象以 配偶或者恋爱对象首当其冲,其次是“情敌”,再次是子 女,最后是其他与前述人有关系的人。也有相当一部分人 采取的是自杀而非杀人,杀人的精神病人中有数量不低的 人在作案之前曾经想过自杀。
司法精神病学 何恬 副教授
hetian@
西南政法大学刑侦学院
司法精神病学 何恬 副教授
hetian@
西南政法大学刑侦学院
概述
• 一、疾病分类 • 精神疾病与精神病 • 精神病、神经症、精神发育迟滞、人格障碍 其 他(精神活性物质、应激障碍) • 功能性精神障碍与器质性精神障碍 • 精神病性精神障碍与非精神病性精神障碍 • 法律精神病与医学精神病
医学要件:精神病(广义)
• 麦克· 纳顿条例,内容如下:“应该 假设每个被告人是心神正常的,并具 有足够的理由认定他应对其犯罪负有 责任,除非证明了是相反的情况。如 果被告以精神错乱为理由进行辩护时, 那么必须能清楚地证明他在进行危害 行为的当时,由于精神疾病而处于精 神错乱状态,例如他不了解自己行为 的性质,或者他虽然了解但不知道自
常见的精神病理现象
(三)、智能障碍 1、真性痴呆 2、假性痴呆 (四)意识障碍
《司法精神病学》课件

评估精神状态
对于涉及精神疾病的民事纠纷,司 法精神病学可以用于评估当事人的 精神状态,判断其是否患有精神疾 病以及病情的严重程度。
提供专家证言
在涉及精神疾病的民事案件中,司 法精神病学专家可以提供专家证言 ,为法院提供专业意见和依据。
司法精神病学在行政案件中的应用
评估行政相对人的精神状态
在行政案件中,司法精神病学可以用于评估行政相对人的精神状 态,判断其是否具有承担行政责任的能力。
涉及精神疾病患者在民事纠纷中的司法鉴 定,探讨其民事行为能力和权益保护。
权益保护建议
提出针对此类患者的权益保护建议,包括 赔偿和康复措施。
介绍案例背景
某精神疾病患者因民事纠纷涉及赔偿问题 。
民事行为能力评估
分析在司法鉴定过程中如何评估该患者的 民事行为能力。
涉及的精神疾病诊断
探讨该患者所患精神疾病的类型和程度。
预防策略
通过提高公众对精神疾病的认知,减 少歧视和偏见,促进早期发现和治疗 。
治疗方法
包括药物治疗、心理治疗和康复治疗 等多种方法,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选 择合适的治疗方案。
03 司法精神病学在实践中的 应用
司法精神病学在刑事案件中的应用
鉴定被告人的责任能力
制定治疗方案
在刑事案件中,司法精神病学可以用 于鉴定被告人的责任能力,判断其是 否具有刑事责任能力,是否能够理解 自己行为的性质和后果。
法律责任判定
分析在司法鉴定过程中如何确 定该患者的刑事责任能力。
总结词
涉及精神疾病患者犯罪的司法 鉴定,探讨其的类 型和程度。
司法处理建议
提出针对此类患者的司法处理 建议,包括刑罚和康复措施。
案例二:精神疾病患者民事纠纷的司法鉴定
精神病学——总论

精神病学——总论精神病学是心理学的一个重要分支,研究和诊断各种精神障碍。
它关注人类心理健康和精神疾病的起因、发展和治疗。
通过研究精神疾病的症状、原因和治疗方法,精神病学为人们提供了预防和治疗心理健康问题的专业指导。
精神病学的发展可以追溯到古希腊时期,而当时的观念和实践与现代精神病学有着极大的不同。
古希腊医生将精神病视为来自于超自然力量的惩罚,大量的治疗方法也取决于祈祷和神圣的仪式。
直到18世纪末,西方的精神病学开始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之上,Psyche的研究不仅把神秘的元素逐渐纳入科学范畴,还发展出了一系列临床和实验研究的方法。
在现代精神病学中,我们可以了解到不同类型的精神障碍,包括情绪障碍、焦虑障碍、精神分裂症、人格障碍等等。
这些疾病的症状和临床表现各不相同,但都会对患者的心理和社交功能造成明显的影响。
当我们谈论精神病学时,我们必须去了解疾病的根本原因。
精神疾病通常是由多种因素共同作用引起的,包括遗传因素、环境因素、生物因素等等。
遗传因素在某些精神障碍中起着重要作用,例如精神分裂症和双相情感障碍。
环境因素也是精神疾病的重要因素之一,这包括早期的创伤经历、家庭环境、社会支持等等。
生物因素涉及神经递质的功能异常和脑结构的改变,这些都对心理健康产生重大影响。
精神病学的诊断和治疗方法也在不断发展。
通过病史采集、面谈和观察,医生可以对患者进行综合评估,以确定疾病的类型和严重程度。
在确定诊断后,医生可以为患者制定个性化的治疗方案,这可能包括药物治疗、心理治疗、社交支持等等。
药物治疗通常用于控制精神疾病的症状,而心理治疗旨在帮助患者了解和应对自己的心理问题,提高生活质量。
然而,精神病学并不是一个完美的科学,仍然面临许多挑战和争议。
首先,对于许多精神障碍,目前还没有明确的生物学标记物来进行诊断和治疗。
其次,在世界各地,对精神疾病的认知和对待方式存在差异。
许多社会中对精神病人存在歧视和偏见,而很多国家对心理健康的资源投入不足。
司法精神病学教案

司法精神病学教案一、教学目标1. 让学生了解司法精神病学的定义、作用和研究对象。
2. 使学生掌握司法精神病学的基本理论和方法。
3. 培养学生运用司法精神病学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4. 提高学生对精神病患者的法律权益保护意识。
二、教学内容1. 司法精神病学的定义和研究对象2. 司法精神病学的基本理论3. 司法精神病学的方法与应用4. 精神病患者的法律权益保护5. 我国司法精神病学的发展现状和趋势三、教学重点与难点1. 教学重点:司法精神病学的定义、作用、研究对象、基本理论和方法。
2. 教学难点:精神病患者的法律权益保护及我国司法精神病学的发展现状和趋势。
四、教学方法1. 讲授法:讲解司法精神病学的定义、作用、研究对象、基本理论和方法。
2. 案例分析法:分析典型案件,让学生了解司法精神病学在实际案件中的应用。
3. 讨论法:组织学生就精神病患者的法律权益保护问题进行讨论。
4. 考察法:让学生了解我国司法精神病学的发展现状和趋势。
五、教学安排1. 第一课时:介绍司法精神病学的定义、作用和研究对象。
2. 第二课时:讲解司法精神病学的基本理论。
3. 第三课时:讲解司法精神病学的方法与应用。
4. 第四课时:分析典型案例,了解司法精神病学在实际案件中的应用。
5. 第五课时:讨论精神病患者的法律权益保护问题。
6. 第六课时:介绍我国司法精神病学的发展现状和趋势。
六、教学内容1. 精神病鉴定的程序和原则2. 司法精神病鉴定的具体操作流程3. 精神病鉴定材料的收集与分析5. 精神病鉴定结论的质证与采信七、教学重点与难点1. 教学重点:精神病鉴定的程序、原则和具体操作流程。
八、教学方法1. 讲授法:讲解精神病鉴定的程序、原则和具体操作流程。
2. 模拟操作法:组织学生进行精神病鉴定的模拟操作。
3. 案例分析法:分析典型案例,让学生了解精神病鉴定在实际案件中的应用。
九、教学安排1. 第六课时:讲解精神病鉴定的程序和原则。
司法精神病学研究内容

司法精神病学研究内容
司法精神病学是通过对被告人精神状况的评估和诊断,为司法机关提供专业建议的一门交叉学科。
其研究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精神疾病与犯罪的关系:探讨精神疾病和犯罪之间的关系,
分析精神疾病对犯罪行为的影响和作用,为司法机关提供科学依据和指导。
2. 精神疾病的评估和诊断:通过对被告人的精神状态、人格特征、心理问题等方面的评估和诊断,为司法机关提供相关的专业建议和意见。
3. 精神病治疗:探讨精神病治疗的方法和效果,为被告人的康
复和社会适应提供支持和帮助。
4. 法律制度与精神疾病:研究法律制度对精神疾病患者的保护
和治疗,探讨相关法律和政策的完善和改进。
5. 司法精神病学专业发展:研究司法精神病学的专业发展,包
括学科发展、专业人才培养等方面的问题,为该领域的发展提供支持和指导。
- 1 -。
司法精神病学

04
司法精神病学的挑战与未 来发展
精神疾病的识别与诊断的挑战
精神疾病的复杂性
精神疾病是一种复杂的疾 病,其症状和表现多种多 样,给诊断带来了一定的 难度。
诊断标准的统一性
目前,精神疾病的诊断标 准尚未统一,不同医生可 能对同一患者做出不同的 诊断。
司法精神病学的重要性
法律责任判定
司法精神病学在法律责任判定中 起到关键作用,通过对涉案人员 的精神状态进行评估,为法官提 供依据,判断其是否具备完全刑事责任能力。Fra bibliotek人权保障
通过评估精神障碍者的状况,司 法精神病学有助于保护人权,防 止因精神障碍而被歧视或受到不
公正待遇。
刑事司法公正
确保精神障碍者在法律程序中的 公正待遇,防止因精神状况而被
感谢您的观看
THANKS
早期识别困难
精神疾病的早期症状往往 不明显,容易错过最佳治 疗时机。
精神疾病患者的权益保护的挑战
社会偏见与歧视
社会上对精神疾病患者存在一定的偏见和歧视, 导致他们在就业、教育等方面受到不公平待遇。
强制治疗与康复
在某些情况下,患者可能被强制接受治疗,这可 能侵犯其人权。
康复服务不足
精神疾病患者康复服务资源有限,不能满足患者 的需求。
精神疾病治疗方法的创新与发展
药物治疗
随着药物研发的进展,新型抗 精神病药物和治疗抑郁症的药
物不断涌现。
社区康复
社区康复为精神疾病患者提供 了更为人性化的康复环境,有 助于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
心理治疗
心理治疗在精神疾病治疗中占 据重要地位,如认知行为疗法 和心理动力学疗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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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法律的效力和制裁
对时的效力 对地的效力 对人的效力
法律制裁
刑事制裁 :名誉刑、财产刑 、自由 刑 和生命刑 ; 民事制裁 :损害赔偿,权利回复, 退还财物,排除侵害,支付违约金, 强制收购,收归国库; 行政制裁 :分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
(三)刑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
刑法是国家的基本法律,是掌握 政权的统治阶段,为了维持本阶 段政治上的统治和经济上的利益, 根据自己的意志,规定哪些行为 是犯罪,并给犯罪人以何种刑罚 处罚的法律。
四、司法精神病学与其他学科 的关系
与临床精神病学 与犯罪心理学的关系 与法庭科学的关系
(一)与临床精神病学
任务和工作性质不同 认识和思考问题的方法不一样 在作决策时对两者的要求不一样 法律程序 合作性
(二)与犯罪心理学的关系
司法精神病学是研究病态犯罪心理,而 犯罪心理学是研究正常犯罪心理
(三)与法庭科学的关系
犯罪客观方面
就是指犯罪活动的客观外在表现。 说明犯罪客观方面的事实特征有危 害行为,危害结果,以及犯罪的时 间、地点、方法等。
犯罪主体
是指实施犯罪行为、依法对自己的 罪行应负刑事责任的人。
刑事责任年龄
小于14岁,完全不负刑事责任; 大于14岁,小于16岁,只对杀人、抢劫、 放火等严重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能力; 大于16岁,对一切犯罪负刑事责任,大 于14岁,不满18岁的人,可从轻或减轻 处罚; 大于18岁,对一切犯罪负全部刑事责任。
犯罪的基本特征
犯罪是危害社会行为 犯罪是触犯刑法的行为 犯罪是应当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犯罪是危害社会行为
犯罪是行为,而不是单纯的思想 活动 ; 犯罪行为必须具有社会危害性, 是犯罪最本质的属性。所谓社会 危害性,就是对国家和人民造成 或可能造成一定的危害;
如何认定行为有无社会危害性
看事物的本质,如杀人有故意、过 失、正当防卫; 要有全面的观点 ; 要从发展看问题 。
英美学派
法学基础是案例法,而非成文法, 如麦克.纳顿条例,即根据某地具体 案例的审理结果制定一相应的法律 条例,作为类似案例的处理依据。 更强调被告人作案当时的心理状态, 即辨认力与控制力。而医学诊断放 在次要的地位。
美国法律研究所(ALI)条例
如果一个人发生犯罪行为,在当时这种行为是 由于他的精神疾患或精神缺陷所造成的结果, 且疾病使他不能正确认识其行为的错误或违法 性,或者不能使其行为符合法律要求,那么他 就不能对其危害行为负刑事责任。 本条例所用的精神疾患或精神缺陷,并不包括 那些屡次犯罪或其他反社会行为的异常表现。
犯罪客体
是指我国刑法所保护而为犯罪行为 所侵犯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
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区别
犯罪客体决定犯罪的性质,犯罪对象则不一定 决定犯罪的性质。 犯罪客体是任何犯罪构成的必要性,犯罪对象 则不一定,像偷越国境罪,就很难说有什么犯 罪对象了。 任何犯罪都会使犯罪客体受到侵犯,而犯罪对 象则不一定受到损害。如电视机被盗,主人的 所有权关系受到侵害,电视机本身则未必受到 损害。 犯罪对象是犯罪行为直接作用的物或具体人, 可以通过感官加以认定,而犯罪客体必须通过 理性认识和分析才能把握。 犯罪客体是犯罪分类的基础,犯罪对象则不是。
广义:研究的内容涉及与法律相关的精 神障碍和各种精神卫生问题等更广泛的 领域。也就是说不限于精神状态的法医 学鉴定和医学处理,泛称精神病学与法 律(Psychiatry and law)。
二、司法精神病学的主要内容 和分类
民事司法精神病学 刑事司法精神病学 精神病学的法律规定 司法精神病学中的特殊问题 监狱精神病学 法律的根本性问题 典型案例
司法精神病学
Forensic Psychiatry
总
论
一、司法精神病学的概念
是研究与法律相关的精神障碍和精神卫 生问题的医学科学,是精神病学的一个 分支。 狭义:是研究诉讼当事人或诉论参与者 精神状态和法定能力的评定,为司法部 门提供医学证据和处理意见,并研究和 参与有违法犯罪行为的精神障碍患者的 治疗和处理。
犯罪的主观方面
是指犯罪主体对他所实施的危害 社会的行为及其危害结果所抱的 心理态度,包括:罪过(即故意 或过失)和犯罪目的、犯罪动机。
犯罪的故意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 结果,并且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 生的确良种心理态度。
犯罪过失
是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 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 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 免以致这种结果发生的一种心理态 度。
三、司法精神病学的历史和发 展概况
公元前十八世纪 ,《汉穆拉比法典》 公元前十一世纪,古代中国法典文 献《周礼秋官》 法国著名的精神病学家Esquirol 麦克纳顿(McNaughton)条例
麦克纳顿(McNaughton)条例
应假定每个人的精神是正常的,并具有 足够的理由对其犯罪行为负责任,除非 相反的情况得到证明。 如被告以精神错乱为理由进行辩护时, 那么必须能清楚地证明他在进行危害行 为的当时,由于患精神疾病而处于精神 错乱状态,如:不知道自己行为的性质, 或虽然知道但不知道自己行为的错误性 或违法性。
刑法的基本原则
罪刑法定原则 罪刑相适应原则 罪责自负,反对株连的原则 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四)犯罪的概念和基本特征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和领土完全整, 危害无产阶段专政制度,破坏社会 主义革命和建设,破坏社会秩序, 侵犯所有制财产和公民的财产,侵 害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 他危害社会行为,依靠法律应当受 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情节显 著轻微危害的,不认为是犯罪。
物证技术学; 法医学; 司法精神病学。
五、司法精神病学的法律科学 基础
法的起源、特征 法律的效力和制裁 刑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 犯罪的概念和基本特征 犯罪构成
(一)法的起源、特征
法律是统治阶整体意志和根本利益 的集中表现; 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 范; 法律是通过国家的强制力来保证其 实施的。
犯罪目的
是犯罪人希望通过实施犯罪行为达 某种危害结果的心理态度。
犯罪动机
是刺激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达到 犯罪目的的内心冲动或起因。
刑事责任能力
犯罪主体的又一必要条件。所谓责 任能力,是指一个人辨认和控制自 己行为的能力,亦即一个人辨认自 己行为的性质、意义和后果并自觉 地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
无刑事责任能力
认定行为人不具刑事责任能力,依 据两项标准 医学标准:行为人在实施危害性社 会行为时,处于精神病状态; 心理学标准:行为人因精神疾病致 使其不能辨认和控制自己的行为。
衡量社会危害性大小的标准
危害行为所侵犯的客体,如危害国 家安全罪,侵害了政权和社会制度, 危害性最大 ; 行为的手段、方法和实施行为的时 间、地点及所产生的后果 ; 行为人的某些主观因素。
(五)犯罪构成 The elements of a crime
犯罪客体 Object of a crime 犯罪客观方面 犯罪主体 Subject of a crime 犯罪主观方面
麦克纳顿(McNaughton)条例
当被告的犯罪行为是由于其妄想所 致时,其责任能力决定于妄想是否 真正存在,妄想内容是否与犯罪行 为一致。如:被告相信某人企图杀 害他,而将对方杀死,可免于惩罚。 如果仅仅是相信某人损害他的名誉 或财富,而致对方于死地,应不能 免于惩罚。
欧洲大陆学派
法学基础是成文法,即根据法律上 某项固定明文规定,不以案例为转 移; 十分重视临床医学诊断,并作为判 断被告刑事责任能力的第一的或主 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