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预算法修订学习
202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学习心得

202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学习心得通过本次培训学习,本人切实的感觉到了自身的提高,在此感激上级安排的此次学习活动,感激授课教师精彩的授课。
此次的培训学习,使自我的预算方面理论基础,业务修养等方面有了比较明显的提高,进一步增强了学习理论的自觉性与坚定性,增强了做好新形势下本职工作的潜力和信心。
参加本期培训本人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体会和收获: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公布,自今年10月1日起施行。
《条例》修订的主要原则,一是体现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成果,将预算法实施后出台的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等有关规定法治化;二是细化明确预算法有关规定,对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事项作出具体规定;三是满足预算管理实际需要,根据近年来的实践对预算收支范围、转移支付、地方政府债务等事项作出相应规定。
《条例》把预算法的理念和制度细化、实化,使之更有可操作性,并在法律授权空间内作出一系列规定,有利于更好贯彻落实预算法,进一步推动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强化预算约束,规范政府收支行为。
《条例》为进一步落实预算法、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提供了实际操作的‘路线图’。
全口径预算管理、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管理、预算信息公开、预算绩效管理等有了更加细致的操作指南,从而促进财税体制改革,推动现代财政制度完善。
信息公开力度加大此次修订《条例》,在进一步明确政府预算收支范围和编制内容、规范部门预算管理等诸多方面,均对预算法有关规定进行了细化,作出重要规定。
《条例》对预算编制作了细化规定。
比如,明确财政部于每年6月15日前部署编制下一年度预算草案的具体事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财政部门于每年6月30日前部署本行政区域编制下一年度预算草案的具体事项。
司法部、财政部负责人表示,这些规定有利于更好地规范预算编制,确保预算编制工作顺利进行。
实行部门预算管理,是上世纪90年代末以来我国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推出的一项重大改革。
新预算法 学习 方案

新预算法学习方案1. 引言在财务管理中,预算是一项重要的工具,它帮助企业规划和控制资金的使用。
随着技术的发展和商业环境的变化,传统的预算方法已经无法满足企业的需求。
新预算法的出现为企业带来了更加灵活和实用的预算方案。
本文将介绍一种新的预算学习方案,帮助企业有效应对挑战并提升预算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
2. 背景传统的预算法通常采用静态的方法,在一年开始时制定预算,然后按照预算执行一整年。
然而,这种方法在面对动态的商业环境时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市场条件可能会发生变化,原先的预算可能不再适用。
其次,预算的制定需要一定的时间和资源,导致预算难以及时更新和调整。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新预算法应运而生。
新预算法强调动态的预算管理,以更加灵活和实用的方式规划和控制企业的资金使用。
3. 新预算法学习方案3.1 学习新预算法的必要性学习新预算法对企业来说是必要的,因为新预算法相比传统预算法具有以下优势:•灵活性:新预算法允许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预算调整和更新,确保预算的准确性和适应性,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实时性:新预算法利用实时数据进行预算管理,及时反映企业的经营状况,有助于减少错误和误差。
•可视化:新预算法采用可视化的工具和报告,帮助管理者更好地理解和分析预算数据,支持决策制定和执行。
3.2 学习新预算法的步骤为了学习新预算法,企业可以采取以下步骤:3.2.1 研究和了解新预算法的理论基础首先,企业需要深入研究和了解新预算法的理论基础。
可以通过阅读相关的学术论文、书籍和研究报告来获得必要的知识。
同时,也可以参考其他企业的成功案例,了解他们如何应用新预算法并取得良好的业绩。
3.2.2 制定学习计划和目标学习新预算法需要有一个清晰的计划和目标。
企业应该明确学习的内容、时间和资源的安排,以及所期望达到的学习效果。
可以制定一个详细的学习计划,并将其纳入到企业的战略规划中。
3.2.3 培训和培养员工的技能新预算法的学习需要企业拥有一支具备相关技能的团队。
新预算法理论学习

《新预算法》解读一、《预算法》修改的背景2014年8月3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并重新颁布修订后的预算法,《决定》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原预算法自1995年施行以来,对于规范预算管理,推进依法理财,加强国家宏观调控,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公共财政体制的逐步建立,原预算法已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发展的要求,主要是对预算内容的完整性、预算编制的科学性、预算执行的规范性、预算监督的严肃性和预算活动的公开性等重大问题缺乏明确而严格的规定。
此外,近年来在推进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收支两条线、政府收支分类和预算公开等改革方面积累了一些成功经验,也需要用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立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目标,强调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提出要完善立法、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预算是财政的核心,现代预算制度是现代财政制度的基础,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内容。
因此,修改预算法,是规范预算行为,推进预算管理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的迫切需要,是深化预算制度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必然要求,是依法治国、提高国家治理能力的重要保障。
二、新预算法的重大突破(一)增强预算的完整性政府的全部收入都应当纳入预算,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保持完整、独立。
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与一般公共预算相衔接。
(第五条)一般公共预算是对、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第六条)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预算法修订学习》课件

02
预算法修订内容
BIG DATA EMPOWERS TO CREATE A NEW
ERA
预算法修订的原则
法制化原则
确保预算的制定、执行和 监督都遵循法律法规,增 强预算的权威性和约束力 。
科学性原则
优化预算编制方法,提高 预算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确保预算能够真实反映经 济社会发展需求。
管理。
通过加强预算的监管,可以确保 政府财政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和规
范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预算监管的加强将有助于预防和 纠正预算执行中的违规行为,保
障预算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促进财政的可持续发展
预算法的修订将注重财政的可 持续发展,确保政府财政的长 期稳定和健康。
通过加强预算管理,优化财政 收支结构,可以提高财政的可 持续性,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 稳定的基础。
透明度原则
增强预算的公开性和透明 度,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和 监督权,提高预算的公信 力。
预算法修订的重点
完善预算体系
明确各级政府和部门的预算责任,建 立完整的预算体系,确保预算的全面 覆盖。
加强预算监督
强化人大对预算的审查和监督职能, 完善预算执行的监控机制,确保预算 的合规性和严肃性。
推进预算公开
预算法修订的必要性
加强预算管理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
修订预算法有助于加强预算管理,规 范预算行为,提高预算的透明度和执 行效率。
修订预算法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 化的重要举措,有助于提高国家治理 能力和水平。
促进经济发展
修订预算法有助于优化财政支出结构 ,加大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 力度,促进经济发展。
监督阶段
建立健全预算法修订实施的监督机制 ,对实施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和监督检 查。
《预算法修订学习》课件

规范预算的调整和变更
完善预算的绩效管理和问责机 制
平衡各方利益:需要平衡政府、企业和个人等各方利益 确保预算的科学性和合理性:需要确保预算的科学性和合理性,避免浪费和滥用 提高预算透明度:需要提高预算透明度,让公众了解政府的预算情况 加强预算执行和监督:需要加强预算执行和监督,确保预算的执行和监督效果
201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进 行了第二次修订
202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进 行了第五次修订
提高预算透明度,加强公众监督 规范政府行为,防止财政风险 促进财政支出结构优化,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推动财政体制改革,加强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协调
Part Three
明确预算法的基本原则和适用 范围
提高预算透明度,增加公众参与度 加强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推动政府职能优化 加强预算监督,提高政府预算执行效果
Part Six
加强预算管理, 提高预算透明度
完善预算制度, 提高预算执行效 率
加强预算监督, 提高预算执行效 果
加强预算绩效管 理,提高预算管 理水平
完善预算监督机制,提高预 算透明度
预算透明度是政府财政管理的重要 指标
提高预算透明度有助于加强政府财 政的监督和制约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提高预算透明度有助于增强公众对 政府财政的信任
提高预算透明度有助于促进政府财 政的科学管理和合理使用
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规范政府收支行为 保障公民权益 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Part Five
加强预算管理,提高预算执 行效率
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 政资金使用效益
推进预算信息化建设,提高 预算管理水平
2024年学习新预算法心得体会(2篇)

2024年学习新预算法心得体会(一)《预算法》作为安排国家财政收支的基本制度。
它一方面以法律形式明确了预算管理职责权限的划分,另一方面又以法律形式严肃了预算的立法程序,是把权责与程序紧密结合的一部财政预算的根本大法。
《预算法》的公布实施,标志着我国的财政预算管理进一步走上了法制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的轨道,对于我们从事预算管理工作的同志,是一个巨大的鼓舞和鞭策,深感任重而道远。
下面谈谈自己的几点学习体会。
一建立全口径预算体系。
预算的完整性,就是要把所有的政府收支统一纳入预算管理,这是政府预算管理一项基础性要求。
为此,新预算法删除了预算外资金的,代之以全口径预算,明确要求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的支出必须以经批准的预算为依据,未列入预算的不得支出,从而在法律层面上确立了全口径预算体系建立全口径预算体系。
预算的完整性,就是要把所有的政府收支统一纳入预算管理,这是政府预算管理一项基础性要求。
为此,新预算法删除了预算外资金的,代之以全口径预算,明确要求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的支出必须以经批准的预算为依据,未列入预算的不得支出,从而在法律层面上确立了全口径预算体系。
二、硬化预算约束,严格预算调整程序对此,新《预算法》强调三点:一是要求编实编细年初支出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功能分类要编列到项,按经济性质分类要编列到款。
二是强化年初预算约束力。
所有支出必须以经过批准的预算为依据,未列入预算的不得支出。
三是严格限定预算调整。
在预算执行中,各级政府一般不得出台新的增支、减收政策。
必须作出的,要在向人大报送的预算调整方案中作出安排,并说明预算调整的理由、项目和数额。
对此,新《预算法》强调三点:一是要求编实编细年初支出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功能分类要编列到项,按经济性质分类要编列到款。
二是强化年初预算约束力。
所有支出必须以经过批准的预算为依据,未列入预算的不得支出。
学预算法实施条例心得体会

学预算法实施条例心得体会预算法实施条例是我国财政领域的一项重要法规,近日我国新修订的《预算法实施条例》正式施行。
经过阅读和学习,我对这个法规有了一些新的认识和体会。
以下是我对《预算法实施条例》的心得体会。
首先,预算法实施条例的修订对加强财政预算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修订后的条例在原有法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各级财政预算的编制、执行和监督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增强了预算编制和执行的规范性和科学性。
例如,在修订后的条例中明确了政府部门预算编报要遵循“入口统一、固定预算表格式、明晰明细、事前审批、动态调整”的原则,有利于规范和提高财政预算的编制质量。
其次,预算法实施条例的修订强化了预算执行的监督和责任追究。
新修订的条例明确了各级预算执行过程中的监督要求,将预算执行过程纳入审计范围,加强了对预算执行情况的监控和评估。
同时,修订后的条例还进一步明确了失职渎职责任追究的标准和程序,对于那些违规违法行为将严格追究责任,有助于提高财政预算执行的效能和效益。
再次,预算法实施条例的修订突出了预算信息公开和公民参与的重要性。
修订后的条例在预算编制和执行过程中明确了信息公开的要求,要求各级政府在预算制定、决策和执行环节公开相关信息,增强了财政预算的透明度。
同时,新修订的条例还要求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财政预算有参与、监督和评价的权利,增强了公众对财政预算管理的参与度,有利于发挥民众的监督作用,推动财政预算管理向更加民主、规范和透明的方向发展。
最后,预算法实施条例的修订为我国财政体制改革提供了重要支持。
修订后的条例强调了预算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求各级政府按照改革的要求和目标进行财政预算管理,推动财政管理从“权力管理”向“绩效管理”转变。
这对于改进我国财政管理的方式和方法,提高财政资源配置的效率和效益具有重要意义,有助于推动财政部门向现代化的财政管理转型。
总之,预算法实施条例的修订对于加强财政预算管理、推动财政体制改革、提高财政预算的透明度和规范性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2023年新预算法学习心得体会

2023年新预算法学习心得体会我是一名法学专业的学生,在2023年,我有幸学习了新预算法。
通过学习,我深深地认识到新预算法对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治理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对我的专业知识和职业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以下是我的学习心得和体会。
首先,新预算法为我国经济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预算是国家经济管理的重要手段,通过制定和执行预算,国家可以统筹资源配置,推动经济发展。
新预算法明确了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等方面的法律原则和规定,强化了预算制度的透明度和公开性,有效地防止了财政资源的滥用和浪费。
我深刻认识到,预算法的健全与完善对于国家经济建设和治理能力的提升至关重要。
其次,新预算法对于社会公平和社会治理的构建具有积极影响。
预算编制和执行的公平性是衡量一个国家治理能力的重要标志之一,而新预算法为实现公平预算提供了有力支持。
通过新预算法,国家对预算的编制和执行进行了全面规范,通过公开透明的程序和参与机制,加强了对中央和地方财政的监督监察,使社会各方能够更好地监督和参与预算决策与使用。
这不仅有助于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而且也为社会公平的实现提供了坚实保障。
第三,新预算法加强了财政责任和风险防控。
财政责任是财政改革和发展的基础,也是财政预算制度有效运行的前提。
新预算法明确了各级政府的责任和义务,在强化财政管理的同时,也加大了对财政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
此外,新预算法还规定了预算风险管理的原则和措施,为财政预算的稳定运行提供了法律依据。
这对于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维护财政稳定具有重要意义,也为国家治理提供了有力支持。
第四,新预算法促进了法治思维和法治素养的培养。
我们处于一个法治社会中,学习和运用法律知识已成为每个法学专业学生的基本素养。
通过学习新预算法,我不仅对国家财政预算制度和法规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也掌握了法律运行和实践的核心思想和方法。
同时,新预算法还涉及到法律解释、法律逻辑和法律文书等方面的知识,培养了我的法治思维和法律素养,提高了我的法律专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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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法》修订学习
“人类千万年的历史,最为珍贵的不是令人炫目的科技,不是浩 瀚的大师们的经典著作,不是政客们天花乱坠的演讲,而是实现 了对统治者的驯服,实现了把他们关在笼子里的梦想。因为只有 驯服了他们,把他们关起来,才不会害人。我现在就是站在笼子 里向你们讲话。”
─美国前总统小布什
预算法新增条款限制预算调整行为
调整程序:第六十九条规定在预算执行中,各级政府对于 必须进行的预算调整,应当编制预算调整方案。预算调整 方案应当说明预算调整的理由、项目和数额。 设区的市、自治州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在本级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会议审查和批准预算调整方案的三十 日前,将预算调整初步方案送交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 门委员会进行初步审查,或送交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有关工作机构征求意见。 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政府财政部门应当 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会议审查和批准预算 调整方案的三十日前,将预算调整初步方案送交本级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关工作机构征求意见。 第七十条则明确规定,除第六十九条规定的程序, “各级政府不得作出预算调整的决定。”
亮点二:全口径预算
修改后的预算法明确规定,政府的全部收入和 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修改后的预算法还明确 了全口径预算的国家账本,规定预算包括一般 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 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四项内容,并对这四本 预算的编制原则作了规定,要求“四本预算”之 间既要保持完整、独立,又要做好相互衔接。
大幅限制了财政专户的设立和
资金的使用。
建立现代政府预算管理制度的必要前提条件之 一,是实行国库单一账户制度,将政府全部收 入和支出纳入这个唯一的存款账户,全部政府 收入由纳税人的账户直接进入国库单一账户; 全部政府支出则由国库单一账户直接支付到商 品和劳务供应商账户.
亮点三:有限开闸地方举债
如何防范地方债务风险
五是控制风险,举借债务应当有偿还计划和稳定的偿还资金来源。
亮点四: 规范预算编制和执行
限制预算调整 细化预算编制 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
预算法新增条款限制预算调整行为
调整的内容:第六十七条限定了执行中允许调整预 算的四种情况:需要增加或减少预算总支出的,需 要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需要调减预算安排的 重点支出数额的,需要增加举借债务数额的 在预算执行中,地方各级政府因上级政府增加 不需要本级政府提供配套资金的专项转移支付而引 起的预算支出变化,不属于预算调整。
细化预算编制
预算法新增条款限制预算调整行为
违反规定的责任。新预算法还对未按规定 编制、调整预算等行为,引入“追究行政责 任”的惩戒规定。第九十二条明确,“违反本 法规定,进行预算调整的”,将对负有直接 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追究 行政责任。 第九十四条则更加严格:违反本法规定 “挪用重点支出资金,或者在预算之外及超 预算标准建设楼堂馆所的,责令改正,对 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员和其他直接责任 人员给予撤职、开除的处分”。
亮点一:由管理法到控权法
亮点一:管理法到控权法
热点:预算公开入法(内容、时间)
新《预算法》新增第十四条还专门对预算公开具体内容做出了详细规 定:“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预算、 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报表,应当在批准后二十日内 由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向社会公开,并对本级政府财政转移支付安排、执 行的情况以及举借债务的情况等重要事项作出说明。”“经本级政府财政部 门批复的部门预算、决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复后二十日内由各部门向社 会公开,并对部门预算、决算中机关运行经费的安排、使用情况等重要 事项作出说明。”“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将政府采购的情况及时 向社会公开。”对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应当向社会公 开。
3 3 新旧预算法的主要差异
一、预算法修改的背景
1994年3月第八届全国人大第2次会议通过 《预算法》,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该法 是我国第一部财政基本法律。
修改 原因
公共财政的实施 经济形势的变化 预算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二、新预算法的几个亮点
新预算法全面贯彻了党的十八 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充分体 现了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财税体 制改革总体要求,以及近年来财政 改革发展的成功经验,同时也为进 一步深化财税改革引领方向,在预 算管理诸多方面取得了重大突破。
行财政管理职能,在银行业金
融机构开设用于管理核算特定 零余额财政专户
资金的银行结算账户。 新预算法在国库管理权方面
保留了央行国库经理制’但仍
预算外资金清理过渡专户 收入过渡专户
允许财政专户存在 。 对可以设立财政专户的资金
预算支出资金过渡性财政专 户
限定为法律有明确规定或者
经国务院批准的特定专用资金,
1
新预算法从五个方面作出限制性规定
一是限制主体,经国务院批准的 省级政府可以举借债务;
二是限制用途,举借债务只能用 于公益性资本支出,不得用于经常性
3 支出; 三是限制规模,举借债务的规模;举借的债务,列入本级预算调整方案,
3 报本级人大常委会批准; 四是限制方式,举借债务只能采取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的方式,不得采 取其他方式筹措,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为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债务以任 何方式提供担保;
《预算法》就是规范财政预算行为的基本法规
2014年8月31日,十二届全国人 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 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 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决定》(以 下简称《决定》),并重新颁布修订 后的预算法,《决定》自2015年1月1 日起施行。
三点内容
1
预算法修改的背景
新预算法的几个亮点
1
公共财政预算
地方政府债务分为一般债务、专项债务两类, 分类纳入2预算管理。国有一资般本债经务营预通算过发行一般 债券融资,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专项债 务预通算过管3 发理行。专项政府债性券基融金资预算,纳入政府性基金
4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热点一:债务预算
热点二:财政专户管理问题
财政专户是指财政部门为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