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AS-CL09-2019 科研实验室认可准则.pdf
CNAS-CL01-G001:2018《CNAS-CL0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应用要求》20180301

CNAS-CL01-G001CNAS-CL0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应用要求Application of CNAS-CL01《Accreditation Criteria for the Competency of Testing and CalibrationLaboratories》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前言本文件旨在明确CNAS-CL0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相关条款的具体实施要求。
当本文件中对特定条款的要求与专业领域的应用说明不一致时,以专业领域应用说明的要求为准。
本文件作为实验室认可的强制性要求文件,与CNAS-CL01同步应用。
本文件中的条款号与CNAS-CL01相对应,因此并不连续。
本文件代替CNAS-CL52:2014《CNAS-CL0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应用要求》。
本次修订主要根据CNAS-CL01: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对章节号重新进行了编排,对记录保存期和人员要求做了修订,并按照CNAS 的统一要求调整文件编号。
CNAS-CL0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应用要求5 结构要求5.1 实验室或其母体机构应是法定机构登记注册的法人机构,一般为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或社会团体法人。
a) 实验室为独立注册法人机构时,认可的实验室名称应为其法人注册证明文件上所载明的名称;实验室为注册法人机构的一部分时,其认可的实验室名称中应包含注册的法人机构名称。
政府或其他部门授予实验室的名称如果不是法人注册名称,不能作为认可的实验室名称。
b)实验室为独立法人机构时,检测或校准业务应为其主要业务,检测或校准活动应在法人注册核准的经营范围内开展。
c)实验室是某个组织的一部分时,申请的检测或校准能力应与法人机构核准注册的业务范围密切相关。
5.2实验室应明确对实验室活动全面负责的人员,可以是一个人,也可以是由负责不同技术领域的多名技术人员组成的团队,其技术能力应覆盖实验室所从事的检测或校准活动的全部技术领域。
《CNAS实验室认可相关规范文件清单》

16.
CNAS-CL18:2013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纺织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2015年06月01日第一次修订)
2013-12-25/
2015-06—01
CNAS-CL18:2006《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纺织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
2014—07-01
17.
CNAS—CL19:2010
2014-09—01/
2015—06-01
19.
CNAS—CL21:2006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卫生检疫领域的应用说明》(2015年06月01日第二次修订)
2007-04-16/
2015-06-01
CNAS-CL21:2006《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卫生检疫领域的应用说明》
2007—04—30
8.
CNAS-CL10:2012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化学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2015年06月01日第一次修订)
2012—06-11/
2015—06—01
CNAS-CL10:2006《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化学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2007年第一次修订)
2014-06-10
9.
CNAS-CL11:2006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电声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2015年06月01日第一次修订)
2006—06-01/
2015-06-01
14.
CNAS-CL16:2006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电磁兼容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2015年06月01日第二次修订)
2007—04-16/
2015-06-01
2010—12—30/
实验室CNAS认证(详细要求)-精选.pdf

实验室CNAS认证(详细要求)-精选.pdf实验室CNAS认证(详细要求)-喜格一、前期策划需完成以下6个方面1、成立项目组明确分工和职责,配备相关的资源。
2、项目调研首先,对组织能力和管理模式的现状进行摸底。
其次,进行可行性论证和效益分析。
需要考虑市场需求、行业分布、人员能力、资金需求和政策门坎等因素。
此外,还要摸清同行检测机构(潜在竞争者)的实力。
项目组需进行资料收集、市场调研等工作,收集客户需求和行业最新动态,做到知己知彼,切忌闭门造车。
3、项目审批项目组将调研结果形成“项目可行性报告”报管理层审批。
报告中应详细描述项目前景和效益分析,硬件需求(包括资金、场地、设备、新建或改扩建设施环境需求),软件需求(包括资质和政策准入门坎、人员需求、涵盖的标准和领域、认可程序要求),特别是项目建设周期,及项目所需的资金预算,存在的困难等。
管理层召集相关人员进行讨论分析后,最终作出开展与否的决策。
管理层的决心和承诺十分重要。
之后,在适当时机召集各部门进行新项目评审,确保在开展新检测项目之前,实验室的硬件设施和软件得到满足,具备检测能力。
4、制定项目总体工作计划和体系分计划项目组应制订项目总体工作计划,充分考虑拟认可项目和领域的复杂程度、场地设施、人员配置等,估算工作量、明确工作步骤、时间节点和任务分工。
质量负责人进一步拟订管理体系工作计划,成立体系文件编写小组,明确职责分工。
对项目完成的进度,要定期进行跟踪检查。
5、明确实验室的法律地位要求实验室或其所在组织是能够承担法律责任的实体。
如果实验室是独立法人单位,应具备相应的法律文件,证明其有合法的服务范围和独立机构编制;如果实验室隶属于某一法人单位,应有独立建制,其机构组成应有主管部门(独立法人单位)的批准文件(如授权书),实验室负责人应有主管部门的正式书面任命,并授权实验室独立进行规定范围的检测工作。
6、明确实验室组织架构和职责权限书面任命关键岗位人员,如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授权签字人、设备管理员、给出意见和解释人员、监督员等,规定其职责权限。
CNAS-CL09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

CNAS—CL09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微生物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一引言微生物检测是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英文缩写:CNAS)对实验室的认可领域之一,该领域涉及医药、卫生、动物植物检疫和环境科学等学科。
本文件是CNAS根据微生物检测的特性而对CNAS—CL01:2006《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所作的进一步说明,并不增加或减少该准则的要求。
因此,本文件采用针对CNAS—CL01:2006《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的具体条款提出应用说明的编排方式,故章节号是不连续的。
本文件应与CNAS—CL01:2006《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同时使用。
适用时,还应符合CNAS—RL05:2006《实验室生物安全认可规则》、CNAS—CL05:2006《实验室生物安全认可准则》以及国家法规的要求。
二应用说明1、管理要求在本实验室固定设施以外场所,如在其它地点实验室、流动实验室、抽样现场或野外现场进行检测和抽取样品,都必须在适当的技术控制和有效监督下进行。
需要时则应在各站点设授权签字人,且应保留其所有相应活动的记录。
2、技术要求2.1人员实验室使用人员时,应考虑以下条件:a) 有颜色视觉障碍的人员不能执行某些涉及到辨色的试验。
b) 实验室人员应熟悉生物检测安全操作知识和消毒知识。
2.2设施和环境条件对实验室设施的要求以能获得可靠的生物检测结果为重要依据。
实验室总体布局和局部安排应最大限度地减少潜在的对样本的污染和对人员的危害。
对需要在无菌条件下工作的区域,应予以明确标识,并能有效地控制、监测和记录。
实验室应有妥善处理废弃样品和有害废物的设施和制度。
2.3设备实验室对需要使用的无菌工器具和器皿应能正确实施灭菌措施,无菌工器具和器皿应有明显标识以与非无菌工器具和器皿加以区别。
2.4测量溯源性实验室必须保存有满足试验需要的标准菌种或参照标本。
并且:1)标准菌种或标本必须从认可的菌种或标本收集途径获得。
【精品】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认证认可准则对照表(4个对照)

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认证认可准则对照表(4个对照)实验室与检查机构认证认可准则对照关系表资料内容仅供您学习参考,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或者删除2资料内容仅供您学习参考,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或者删除3资料内容仅供您学习参考,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或者删除4从上面的对照表而已看出:1 《检查机构能力认可准则》目前未区分管理要求和技术要求,看起来较混乱,不如其他几个准则脉络清晰。
再考虑到ISO17020现在还是98版本的,换版在近期是可以预期的,未来的编写模式预计将参照ISO17025:2005的脉络,将现有条款进行整合,区分出管理要求和技术要求。
2 《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试行)》是在《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基础上编写的,其条款基本能够对应(除少数特殊条款外,这些条款是针对司法鉴定领域的特定法律法规要求,特别是《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和《司法鉴定文书规范》等)。
资料内容仅供您学习参考,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或者删除53 《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试行)》在4.4、4.6和5.8等几个条款上分别大量引用了《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和《司法鉴定文书规范》的内容,另外在表述上,考虑到了司法鉴定行业的特殊性,较多使用本行业语言。
另外,针对司法鉴定领域的投诉(4.7),应参照司法部《司法鉴定执业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4 《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试行)》作为一个新标准,目前其适宜性还存在较多问题,对于一些条款的适用范围定位不清,一些条款的描述较模糊,不好操作。
虽然准则中明确了司法鉴定机构的实验室和司法鉴定机构的检查机构,但考虑到司法鉴定的领域较多,还是有必要明确一些条款的适用范围。
如外部信息很明显只能针对司法鉴定检查机构(特别是法医类检查机构),但标准中并未这样明确说明,那么对于司法鉴定实验室该怎么适用?还有5.2.3和5.2.4两个条款分别规定了2个程序(参照《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要求),但对于一些司法鉴定领域根本不存在安全作业和环境保护(如法医精神病、司法会计等)的问题,所以也存在一些争议。
认可规范文件(CNAS-R012018与CNAS-R012019)

3
5.2.4
宣称获得CNAS认可的非管理体系认证机构,应在CNAS认可范围内所颁发的认证证书上使用CNAS认可标识和(或)声明认可状态。
5.2.4
宣称获得CNAS认可的其他基本认可制度的认证机构,应在CNAS认可范围内所颁发的认证证书上使用CNAS认可标识和(或)声明认可状态。
内容变更
4
5.2.5
5.2.5
如果管理体系和/或产品认证机构获得包括CNAS等多个认可机构认可,在同一认可范围内,认证机构决定颁发带有其中一个或多个认可标识和(或)认可状态声明的管理体系和/或产品认证证书。认证机构应识别出认证标准的差异性,对于有差异性的认证标准,认证机构不应将CNAS认可标识和(或)认可状态声明与其他认可机构的认可标识和(或)认可状态声明使用在同一张管理体系和/或产品认证证书上。
认可规范文件(CNAS-R01:2018与CNAS-R01:2019)Fra bibliotek修订内容差异对照表
序号
CNAS-R01-2018(修订前)
CNASR01-2019(修订后)
备注
条款号
内容
条款号
内容
1
5.2.2
获得CNAS认可的管理体系认证机构,应在CNAS认可范围内所颁发的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上使用CNAS认可标识和(或)声明认可状态。
内容变更
5
5.3.21
5.3.21科研实验室CNAS认可标识或认可状态声明只能用于科研实验室出具的研究报告、技术报告等文件或宣传的媒介上,如网页、简介。
新增
6
附录2
1.10
科研实验室认可标识式样:
其中,“RL”代表科研实验室(RESEARCH LABORATORY)认可,“XXXX”为认可流水号。
CNAS-CL01: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
CNAS-CL0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ISO/IEC 17025:2017)Accreditation criteria for the competence of testing and calibration laboratories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目录前言...................................................................... 3 1范围 (4)2规范性引用文件 (4)3术语和定义 (4)4通用要求 (6)4.1公正性 (6)4.2保密性 (7)5结构要求................................................................... 7 6 资源要求. (8)6.1总则 (8)6.2人员 (8)6.3设施和环境条件 (9)6.4设备 (9)6.5计量溯源性 (11)6.6外部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11)7过程要求 (12)7.1要求、标书和合同评审 (12)7.2方法的选择、验证和确认 (13)7.3抽样 (15)7.4检测或校准物品的处置 (16)7.5技术记录 (16)7.6测量不确定度的评定 (16)7.7确保结果有效性 (17)7.8报告结果 (18)7.9投诉 (21)7.10不符合工作 (22)7.11数据控制和信息管理 (22)8管理体系要求 (23)8.1方式 (23)8.2管理体系文件(方式A) (24)8.3管理体系文件的控制(方式A) (24)8.4记录控制(方式A) (25)8.5应对风险和机遇的措施(方式A) (25)8.6改进(方式A) (25)8.7纠正措施(方式A) (26)8.8内部审核 (方式 A) (26)8.9管理评审(方式 A) ................................................... 27 附录A(资料性附录)计量溯源性 . (29)A.1总则 (29)A.2建立计量溯源性 (29)A.3证明计量溯源性 ....................................................... 29 附录B(资料性附录)管理体系方式 .. (31)参考文献 (33)前言本准则等同采用ISO/IEC 17025:2017《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
CNAS实验室认可规则及要求
1、申请认可的境内实验室,须提交完整的中文申请材料,必要时可提供中、外文对照材料,否则不予受理。
解读:这一要求主要是针对外资性实验室,明确规定要按我们中国的规则行事。
2、实验室申请的检测/校准能力应为经常开展且成熟的项目。
对于不申请实验室的主要业务范围,只申请次要工作领域的,原则上不予受理。
对于虽然申请了主要业务范围,但不申请其中的主要项目,只申请认可次要项目的,原则上不予受理。
对所申请认可的能力,实验室应有足够的、持续不断的检测经历予以支持。
如近两年没有检测/校准经历,该能力不予受理。
实验室不经常进行的检测或校准活动,如每个月低于1次,应在认可申请时提交近期方法验证和相关质控记录。
如实验室无法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结果的准确性,该能力不予受理。
对特定检测或校准项目,实验室由于接收的委托样品太少,无法建立质量监控措施的,原则上该能力不予受理,除非实验室能够提供其他有效的质量控制措施记录。
解读:CNAS现已对申请实验室所申请的检测/校准项目提出了明确要求:必须是经常开展且成熟的项目。
什么是经常开展的项目?a.必须是实验室的主要检测/校准项目;b.每个月至少有一次检测/校准经历活动。
什么是成熟的项目?a. 要求实验室人员比较娴熟,仪器设备性能稳定:实验室的检测/校准业务量应该比较多、并且是持续的,不能上半年忙的要死要活,下半年可以关门回家睡大觉的那种具有强季节性的业务活动,比如说粽子、月饼的检测就属于此类型;b.近两年没有开展或再开展的检测/校准活动,不能算具备成熟的检测/校准项目,即使两年前经常做、非常成熟也不行,正所谓:手不磨容易生茧,刀常不用就容易生锈,过期无效作废。
c.检测/校准经历每月少于一次的,要实施严格的内部质量控制活动,以避免检测/校准能力的退化;3、实验室无论何种原因未保存原始记录或原始记录与出具的检测报告或校准证书中的结果不一致,将导致不予认可或撤销认可资格。
在认可评审过程中,无论何种原因,实验室不能提供检测或校准原始记录,无论是检测报告或校准证书中的全部项目或部分项目,将导致不予认可或撤销认可资格。
CNAS-CL19试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金属材料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
CNAS-CL19试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金属材料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前言CNAS-CL19试验室能力认可准则是指针对各类检验和校准实验室的能力评估指南,可以对实验室的能力和信誉进行认证。
这个准则在各个领域都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尤其是在金属材料检测领域。
在金属材料检测领域,由于材料的特性以及采用的检测方法的不同,往往需要实验室具备比较专业的检测设备和技术,CNAS-CL19准则则可以在这方面提供很好的支持和实用性。
CNAS-CL19试验室能力认可准则CNAS-CL19试验室能力认可准则是由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制定的,是用于检验和校准实验室的能力评估指南,其内容涵盖了实验室的人员、设备、技术、管理等多方面的要求。
在金属材料检测领域,实验室需要具备严格的测试设备和测试技术,与其它行业相比需要更多的严格标准。
CNAS-CL19试验室能力认可准则的应用可以帮助检测实验室做好各项准备,检验实验室所有的设备、技术和人员,这样可以有效保证实验室金属材料检测工作的质量和准确性,对于用户和制造商都具备较高的意义。
CNAS-CL19的应用CNAS-CL19试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应用于金属材料检测领域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 提高实验室测试技术的专业性和可靠性CNAS-CL19试验室能力认可准止可以帮助实验室做好所有的准备工作,如测试设备、技术、环境等,从而保障了实验室测试技术的专业性和可靠性。
实验员在执行检测任务时能做到精细规范,最大程度上避免人为因素对测试的影响。
2. 预防金属材料检测中的误差金属材料在制造以及使用过程中可能会受到一些特定的因素影响, CNAS-CL19试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可以在检测的过程中跟踪和避免这些因素,从而减轻了测试中的错误风险。
实验室的人员与设备管理,在实验环境、操作流程以及数据处理等方面的规范控制,目的在于保障所有测试数据的准确性、可靠性和有效性。
3. 保障数据和结果的可信度金属材料的检测工作需要保证数据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信度,CNAS-CL19试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可以帮助实验室规范各个环节的要求,并且保障检测的结果与数据能够得到更好的共享。
CNAS-CL09-2019 科研实验室认可准则.pdf
CNAS-CL09科研实验室认可准则Accreditation Criteria For Research Laboratory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目录1 范围 (3)2 引用标准 (3)3 术语和定义 (3)4 人员职责 (7)5 研究方案和计划 (8)6 质量保证方案 (9)7 研究设施和环境 (9)8 研究设备、材料和方法 (10)9 研究记录和档案 (11)10 研究报告 (12)前言本文件由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制定,是CNAS根据科研实验室的特性专门制定的科研实验室认可要求。
本准则适用于从事科研活动的实验室,是通用要求。
当实验室从事特定的科研活动时,还应符合其他的相关规定或要求。
CNAS可根据不同领域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应用说明,对本准则的要求进行必要的说明和解释。
科研实验室除应符合本准则的要求外,还应符合国家其他有关规定的要求。
科研实验室认可准则1 范围本准则规定了科研实验室良好规范(Good Research Laboratory Practices,以下简称GRLP),是有关科研实验室运行、运行条件以及研究活动的计划、实施、检查、记录、存档和报告的一套规范体系。
本准则适用于科研实验室。
2 引用标准下列文件对本准则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准则。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准则。
GB/T 19000-2016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GB/T 27025-2008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ISO15189:2012医学实验室—质量和能力的要求ISO/IEC Guide 99:1998国际通用计量学基本术语ISO 5725-3:1994测量方法与结果的准确度(正确度与精密度) 第3部分:标准测量方法精密度的中间度量JJF1001-2011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3 术语和定义3.1科研实验室(研究实验室)research laboratory以科学技术研究活动为目的设立和运行的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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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AS-CL09科研实验室认可准则Accreditation Criteria For Research Laboratory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目录1 范围 (3)2 引用标准 (3)3 术语和定义 (3)4 人员职责 (7)5 研究方案和计划 (8)6 质量保证方案 (9)7 研究设施和环境 (9)8 研究设备、材料和方法 (10)9 研究记录和档案 (11)10 研究报告 (12)前言本文件由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制定,是CNAS根据科研实验室的特性专门制定的科研实验室认可要求。
本准则适用于从事科研活动的实验室,是通用要求。
当实验室从事特定的科研活动时,还应符合其他的相关规定或要求。
CNAS可根据不同领域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应用说明,对本准则的要求进行必要的说明和解释。
科研实验室除应符合本准则的要求外,还应符合国家其他有关规定的要求。
科研实验室认可准则1 范围本准则规定了科研实验室良好规范(Good Research Laboratory Practices,以下简称GRLP),是有关科研实验室运行、运行条件以及研究活动的计划、实施、检查、记录、存档和报告的一套规范体系。
本准则适用于科研实验室。
2 引用标准下列文件对本准则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准则。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准则。
GB/T 19000-2016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GB/T 27025-2008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ISO15189:2012医学实验室—质量和能力的要求ISO/IEC Guide 99:1998国际通用计量学基本术语ISO 5725-3:1994测量方法与结果的准确度(正确度与精密度) 第3部分:标准测量方法精密度的中间度量JJF1001-2011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3 术语和定义3.1科研实验室(研究实验室)research laboratory以科学技术研究活动为目的设立和运行的实验室。
注1:在本文件中,“实验室”即指科研实验室。
3.2研究场所study site(s)研究中一个或多个阶段的执行场所。
注:场所可以是屏障设备内、室内场所、露天场所等。
3.3实验室管理者laboratory management对实验室的组织和运行具有管理权并正式负责的人员。
3.4研究负责人principal investigator(简称PI)研究项目的负责人。
注1:本文件中以下用简称PI。
实验室管理者、PI的职责可以由同一人承担。
注2:PI可以有不同的称谓,研究项目也可能是一个项目的子项目,也可能包括多个子项目。
3.5质量保证方案quality assurance scheme(简称QAS)以保证研究活动、记录、报告客观真实的方案。
注:本文件中以下用简称QAS。
3.6标准操作程序standard operating procedure(简称SOP)描述如何执行在研究计划或试验指南中没有详细说明的试验或活动的文件化的程序。
注:本文件中以下用简称SOP。
3.7研究方案study protocol详细说明研究目标及研究设计、技术路线、材料、方法、程序、团队、计划等的文件,并包括对这些内容的任何修改。
3.8修改amendment有意的更改。
3.9偏离deviation对操作程序、研究方案、计划等的偏离。
3.10试验系统test system一项研究中使用的任何生物、化学、物理性系统或其组合。
3.11原始数据raw data研究或实验室活动中观察、记录到的原始信息。
注:观察或记录者也可以是机器,信息包括各种性质和来源的信息。
原始数据的载体可以是任何介质,原始数据应可以在介质中安全保存一段时期并可以复现。
3.12研究团队research team由PI负责并组成的团队,以实施PI负责的研究,不限于实验室内部人员。
3.13试验样品test specimen采自试验系统的用于检查、分析或留存的材料。
3.14研究对象study item研究的对象。
3.15研究样本study sample研究对象的部分或全部,用于研究的样本。
注1:研究样本可以利用试验系统研究,如实验动物或细胞可作为研究药物的试验系统,动物的组织或细胞的部分可作为试验样品。
注2: 研究样本也可以直接用于研究而不需借助试验系统,如通过观察、探测、分析研究样本等而进行研究。
3.16参照物(对照物)reference item (control item)提供与试验样品对比依据的物质。
3.17参考物质(标准物质) reference material(简称RM)具有足够均匀和稳定的特定特性的物质,其特性被证实适用于测量中或标称特性检查中的预期用途。
注1:标称特性的检查提供一个标称特性值及其不确定度,该不确定度不是测量不确定度;赋值或未赋值的标准物质都可用于测量精密度控制,只有赋值的标准物质才可用于校准或测量正确度控制。
“标准物质”既包括具有量的物质,也包括具有标称特性的物质。
注2:有证标准物质(certified reference material,CRM)[JJF 1001-2011 8.15]是指附有由权威机构发布的文件,提供使用有效程序获得的具有不确定度和溯源性的一个或多个特性量值的标准物质。
[JJF 1001-2011 8.14]3.18测量系统measuring system一套组装的并适用于特定量在规定区间内给出测得值信息的一台或多台测量仪器,通常还包括其他装置,诸如试剂和电源。
注:一个测量系统可以仅包括一台测量仪器。
[JJF 1001-2011 6.2]3.19研究数据的不确定性uncertainty of research data研究获得数据的分散性。
3.20测量不确定度measurement uncertainty不确定度uncertainty根据所用到的信息,表征赋予被测量量值分散性的非负参数。
注1: 测量不确定度一般由若干分量组成,其中一些分量可根据一系列测量值的统计分布,按测量不确定度的 A 类评定进行评定,并可用标准偏差表征;而另一些分量则可根据经验或其他信息所获得的概率密度函数,按测量不确定度的 B 类评定进行评定,也用标准偏差表征。
[JJF 1001- 2011 5.18]3.21结果比对result comparison与另一个结果进行比对。
注:比对的目的通常是证明结果之间的统计学差异。
3.22能力验证proficiency testing利用实验室间比对,按预先建立的规则评价参与者的表现。
3.23计量溯源性metrological traceability通过文件规定的不间断的校准链,测量结果与参照对象联系起来的特性,校准链中的每项校准均会引入测量不确定度。
注: 定义中的“参照对象”可以是实际实现的测量单位的定义,或包括无序量测量单位的测量程序,或测量标准;计量溯源性要求建立校准等级序列;对于在测量模型中具有一个以上输入量的测量,每个输入量本身应该是经过计量溯源的。
[JJF 1001-2011 4.14]3.24测量模型measurement model测量中涉及的所有已知量间的数学关系。
3.25确认validation通过提供客观证据对特定的预期用途或应用要求已得到满足的认定。
[GB/T 19000-2016,3.8.13]3.26验证verification通过提供客观证据对规定要求已得到满足的认定。
[GB/T 19000-2016,3.8.12]3.27测量重复性measurement repeatability重复性(repeatability)在一组重复性测量条件下的测量精密度。
[[JJF 1001-2011,5.13]3.28重复性测量条件repeatability condition of measurement相同测量程序、相同操作者、相同测量系统、相同操作条件和相同地点,并在短时间内对同一或相类似被测对象重复测量的一组测量条件。
注:在化学中,术语“序列内精密度测量条件”有时用于指“重复性测量条件”。
3.29测量复现性measurement reproducibility复现性reproducibility在复现性测量条件下的测量精密度。
[JJF 1001-2011,5.16]3.30复现性测量条件reproducibility condition of measurement复现性条件reproducibility condition不同地点、不同操作者、不同测量系统,对同一或相类似被测对象重复测量的一组测量条件。
注1:不同的测量系统可采用不同的测量程序。
注2:在给出复现性时应说明改变和未变的条件及实际改变到什么程度。
[JJF 1001-2011,5.15]3.31期间测量精密度intermediate measurement precision期间精密度intermediate precision在一组期间精密度测量条件下的测量精密度。
注1:相关的统计学术语见ISO 5725-3:1994。
【VIM 2.23】3.32期间精密度测量条件intermediate precision condition of measurement期间精密度条件intermediate precision condition除了相同测量程序、相同地点、以及在一个较长时间内对同一或相类似被测对象重复测量的一组测量条件外,还可包括涉及改变的其他条件。
注1:改变可包括新的校准、测量标准器、操作者和测量系统。
注2:对条件的说明应包括改变和未变的条件以及实际改变到什么程度。
注3:在化学中,术语“序列间精密度测量条件”有时用于指“期间精密度测量条件”。
3.33室内复现性within-laboratory reproducibility室内复现性条件下,本实验室内的复现性精密度。
注:实验室可能包含多个房间。
3.34室内复现性条件within-laboratory reproducibility condition同一实验室内的不同地点、不同操作者、不同测量系统、不同时间对同一或相类似被测对象重复测量的一组测量条件。
注1:由于不同实验室的差异较大,难定义统一的室内复现性条件,可能导致室内复现性缺乏可比性。
注2:室内复现性条件和期间精密度条件没有严格的定义,对条件的说明应包括改变和未变的条件以及实际改变到什么程度。
4 人员职责4.1 实验室管理者的职责实验室管理者至少应做到:a) 保证实验室的运行和研究活动符合国家相关的法规要求;b) 组织建立科研诚信和科研伦理文化;c) 保证实验室的安全工作条件、警示标示和应急装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和适合于所从事的研究活动;d) 组织建立并维护实验室管理制度,并组织对所有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禁止考核不合格或未经批准的人员进入实验室;e) 制止不符合管理要求、不安全的行为或活动;f) 组织建立并维护应急预案,保证应急器材的性能正常,并定期组织所有相关的人员进行应急演练;g) 保证与实验室人员和其他所有相关人员之间有明确的沟通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