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农村信用社重要空白凭证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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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信用社银行工作人员违反规章制度行为经济处罚办法

【银行】信用社银行工作人员违反规章制度行为经济处罚办法

【关键字】银行信用社(银行)工作人员违反规章制度行为经济处罚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农村信用社内部管理,保证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企业职工奖惩条例》、《xx市农村信用社工作人员违反规章制度行为经济处罚办法》以及《农村信用社综合业务系统管理办法》、《xx信用联社会计规范工作考核细则》、《xx市信用联社信贷规范管理操作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规章制度是指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委员会以及信用联社内部制定的保证金融工作正常进行的各项规定、制度、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xx农村信用联社系统的工作人员。

第四条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工作人员要坚持实事求是和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视性质、情节、影响程度给予适当经济处罚。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经济处罚是指对农村信用社工作人员违反规章制度行为给予的一次性罚款。

在给予罚款的同时,还可依据事实情节,给予责任人扣发奖金、通报批评、收缴非法所得、赔偿经济损失等处理。

第六条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工作人员在给予经济处罚的同时,应责令其限期纠正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情节严重的,要给予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章违反规章制度行为的处罚第一节各级经营机构负责人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及处罚第七条本办法所指各级经营机构负责人是指农村信用联社(含其职能部门)及其下属机构负责人。

第八条经营机构负责人授意、指使违反现金管理规定办理现金支付的,违反存款、存款、结算、资金拆借、费用管理、中间业务等规定办理业务的,或明知违规,但不予制止的,对机构负责人处以500—1000元经济处罚。

第九条各级负责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300—1000元经济处罚:(一)隐瞒已发现的违反规章制度问题的;(二)在发现或者知悉违规隐患、线索情况后,不及时采取防范措施,致使信用社遭受损害或损害加重的;(三)不按规定报告已发生重大违规情况的;(四)有意包庇违反规章制度行为人的;(五)默许、暗示、指使或逼迫工作人员进行违反规章制度活动的;(六)由于管理不善造成内部工作人员违规行为发生的。

农村信用社综合业务柜员制管理办法

农村信用社综合业务柜员制管理办法

农村信用社综合业务柜员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全市农村信用社综合业务操作,根据《农村信用社会计出纳基本制度》《农村信社内部控制实务》等有关制度、法规,结合我市农村信用社的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实施柜员制的基本条件(一)有完善的、先进的电子化监控设施。

营业厅内外配备完善的电视监控录像设备,每天营业开始处于监控状态,直至营业结束账务轧平,保证做到业务操作过程全部在监控之下。

(二)有较好的内部管理基础,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各项核算控制制约环节健全。

(三)设有专职的事后监督,能够实行全面的事后监督。

(四)每个柜员配备一台计算机终端、密码键盘、防伪点钞机、密码箱等必要设备,各专柜具有独立的操作空间,原则上柜员之间均用玻璃栏板隔开。

(五)综合业务柜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忠于职守,爱岗敬业,认真执行各项金融法规,熟悉各项业务操作程序,能够准确、迅速、高效的处理每笔业务。

第三条、实行综合业务系统柜员制的信用社及所属机构,在各项经济业务活动中,办理会计出纳事务,必须遵守本制度,其会计核算、账务处理方法必须按照现行的管理办法。

第四条、实行综合系统的信用社所办业务必须进行事后监督。

事后监督与营业人员,实行人员与时间的分隔,对会计业务实行全过程跟踪监督,凡经事后监督审查的凭证、账表等均由事后监督员签章。

联社事后监督中心负责传票的装订,按月返还各信用社入档保管。

第五条、各联社可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业务量考核制度并与绩效工资挂钩考核。

第二章岗位设置及人员配备第六条、岗位设置(一)联社营业部、信用社:设主管柜员岗、综合柜员岗、营业柜员岗。

(二)信用社、储蓄所:设主管柜员岗、综合柜员岗。

第七条、人员配备柜员的配备应根据业务量的大小、本着精干、高效的原则合理确定。

联社、信用社营业室一般设置2_4名营业柜员,1_2名综合柜员,1名主管柜员,根据存款总量、日均现金收付量、会计业务及所辖营业网点多少,合理确定柜员人数,具体标准如下:(一)存款5000万元以下,日均业务量300笔以下,至少配备2名营业柜员。

农村信用社员工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试卷(答案)

农村信用社员工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试卷(答案)

1 《农村信用社员工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 《农村信用社案件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知识考试卷 一、填空题(共计30题,每题1分) 1、《农村信用社员工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所称违规行为是指农村信用社员工违反 国家法律、法规、金融规章,以及农村信用社各项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等行为。

3、《农村信用社员工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中对同一员工犯有两种(含)以上违规行为应受到纪律处分的,应合并处理,并按其违规行为应给予的最高处分,加重一档处分;如果其中一种违规行为应当受到开除处分的,给予 开除处分。

7、两人以上共同故意违规的,对起主要作用的人员从重处理;对其他人员,根据其在共同故意违规行为中所起的作用和应负的责任处理。

8、管理人员拒不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定,造成损失或恶劣影响的或工作不负责任,玩忽9、在贷款调查过程中,未按规定对信贷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和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等情况进行调查或调查失实的,给予警告至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职)至开除处分。

11、在不良贷款清收、处置过程中,因失职造成本单位债权不能落实或导致贷款损失的,2除给予经济处罚外,还应给予有关责任人员警告至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用察看至开除处分。

12、在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过程中,受理、申报、审批、签发没有真实商品交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业务,造成资金损失或款项垫付的,除承担赔偿或追回资金损失责任外,还应给予有关责任人员警告至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职)至开除处分。

13、违规出借员工个人结算账户,将员工个人结算账户用于代办存款、代客还贷、代办结算、调剂现金等。

给予有关责任人员经济处罚或警告至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职)至留用察看处分。

14、超越授权权限签署法律性文件的,或者违反法律性文件审查制度的有关规定,未经法律审查程序而签署法律性文件的,给予有关责任人员警告至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记大过至开除处分。

农村信用社(银行)信用代办站管理实施细则11页

农村信用社(银行)信用代办站管理实施细则11页

农村信用社(银行)信用代办站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农村信用社代办站业务管理,防范农村信用社的金融风险,维护农村金融秩序的稳定,保证农村合作金融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国人民银行(##)335号《关于加强和规范农村信用社代办业务管理的意见》及人行×××市中心支行(##)247号《×××市农村信用社代办机构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农村信用社代办机构是指由符合规定条件,经一定程序审查批准,受农村信用社委托,按照委托双方签订的委托代理业务合同(或协议书、下同)从事的代办农村信用社业务的机构,不属于农村信用社的分支机构。

第三条从事农村信用社代办业务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遵循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

第四条在农村信用社授权范围内从事代办业务的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农村信用社承担。

第五条农村信用社代办业务由管辖的农村信用社负责日常管理、指导和检查。

第六条×××信用联社依据有关规定制定辖内的农村信用社代办业务管理制度、办法并负责对农村信用社代办业务的指导、检查和协调。

第二章代办网点管理第七条信用社应根据“方便农民、合理布局、严格管理、确保安全”的原则,设立农村信用社业务代办网点。

农村信用社业务代办网点的名称必须以所在地的地名命名,并统一定为“×××XX农村信用社XX信用代办站”(以下简称“代办站”)。

第八条设立代办站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符合农村信用社业务发展,有一定的业务量,有利于促进当地农村经济的发展;2、持有农村信用社代办站《资格证书》的从业人员;3、农村信用社与代办员双方必须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委托代理业务合同;4、有符合要求的安全防范措施和设施的场所,第九条代办站按村和经济发展区域设立。

第十条代办站业务量达到一定规模的,经批准可办成储蓄所或信用分社。

第三编第五章 农村信用社的财会及安全工作

第三编第五章 农村信用社的财会及安全工作

第三编第五章农村信用社的财会及安全工作字体:大中小打印全部打印客观题打印主观题本试卷在答题过程中可能要用到“公式编辑器”,请点击此处安装插件!一、单项选择题1.人民币业务的会计核算以()为记账单位。

A.分B.角C.元D.厘【本题1分,建议1.0分钟内完成本题】【加入打印收藏夹】【加入我的收藏夹】【隐藏答案】【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人民币业务的会计核算以“元”为记账单位,元以下计至分,分以下四舍五入,元以上计数逗点采用三分位制。

2.工作人员在办理业务时如发现假票、假证或其他诈骗犯罪活动线索及可疑情况要及时报告()。

A.纪检部门B.公安部门C.稽核部门D.主管领导和保卫部门【本题1分,建议1.0分钟内完成本题】【加入打印收藏夹】【加入我的收藏夹】【隐藏答案】【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农村信用社工作人员在办理业务时如发现假票、假证或其他诈骗犯罪活动线索及可疑情况要及时报告给主管领导和保卫部门。

3.农村信用社安全保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是()。

A.县联社B.主管安全保卫工作的农村信用社副主任C.农村信用社主任D.农村信用社保安人员【本题1分,建议1.0分钟内完成本题】【加入打印收藏夹】【加入我的收藏夹】【隐藏答案】【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农村信用社的主任是本单位安全保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单位及辖内营业网点的管理,实行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状,把安全保卫工作落实到单位、部门和个人,做到安全保卫工作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计划、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

4.信用社会计工作实行的工作原则是()。

A.谁管理,谁负责B.统一制度,分级管理C.统一制度,统一管理D.及时性与权责发生制原则【本题1分,建议1.0分钟内完成本题】【加入打印收藏夹】【加入我的收藏夹】【隐藏答案】【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信用社会计工作实行“统一制度,分级管理”的原则,应在信用社主任领导下,由会计主管统一负责。

5.农村信用社会计人员的任用应坚持回避制度,下列不属于回避对象的是()。

关于开展重要空白凭证自查的报告

关于开展重要空白凭证自查的报告

关于开展重要空白凭证自查的报告XXX农村信用联社关于开展重要空白凭证的自查报告XXX:根据XXX下发的《关于开展重要空白凭证自查的紧急通知》,为了加强全县农村信用社重要空白凭证管理,准确掌握重要空白凭证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切实防范操作风险,联社及时组织人员开展了专项检查工作。

一、组织领导为了按时完成自查工作,XXX信用联社成立了以联社主任XXX为组长,计划财务部经理XXX、审计稽核部经理XXX为成员的重要空白凭证专项检查领导小组,抽调相关部门X名工作人员组成X个检查小组,对全县XXX个信用社(部)、XX个信用分社,共计XXX个营业网点现用和己停用的存单、存折、飞天卡、股金证、现金支票、转账支票、贷款收回凭证、大、小额支付凭证等重要空白凭证进行了全部核对,检查面达100%。

二、检查时间:2011年X月XX日至2011年X月X日。

三、检查的方法及内容:1、检查重要空白凭证销号使用是否合规,是否纳入综合业务网络系统管理;2、重要空白凭证是否账表、账账、账簿、账实相符;3、重要空白凭证领用是否做到双人领取、交接是否规范;4、重要空白凭证是否专人管理,上级部门是否按规定对重要空白凭证进行定期检查,是否登记;5、是否建立《重要空白凭证保管登记簿》和《重要空白凭证领用登记薄》,并详细记载领入、发出日期、种类、数量、起止号码和结存等情况;6、重要空白凭证是否预先违规加盖预留印签。

四、检查情况:通过检查,各社均建立了《重要空白凭证保管登记簿》和《重要空白凭证领用登记薄》,并详细记载领入、发出日期、种类、数量、起止号码和结存等情况;上级部门按规定对重要空白凭证进行了定期检查,且有登记;未发现重要空白凭证预先加盖预留印签现象;重要空白凭证专人管理。

存在以下问题:1、XXXX社账面余额XXXX元,库存金额XXXX元,相差2025元,其因是账务处理不合规,基层信用社没有做出库账务处理,联社未做入库账务处理。

具体情况是:2、XXX信用社大小额支付凭证串用,造成账实不符。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和规范农村信用社代办业务管理的意见》的通知-银发[1999]335号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和规范农村信用社代办业务管理的意见》的通知正文:----------------------------------------------------------------------------------------------------------------------------------------------------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和规范农村信用社代办业务管理的意见》的通知(1999年10月8日银发[1999]335号)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省府)城市中心支行:为进一步加强对农村信用社代办业务管理,现将《关一呼规范农村信用社代办业务管理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总行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对农村信用社代办业务进行检查和规范。

附:关于加强和规范农村信用社代办业务管理的意见长期以来,农村信用社聘用的业务代办员(农村信用代办站、农村信用服务站)在筹集支农资金、改善支农服务、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是,由于对农村信用社业务代办员管理比较薄弱,一些地区农村信用社聘用代办员把关不严,聘用人员数量超过实际需要,且分布不合理,违规经营和管理混乱的问题比较严重,经济案件时有发生。

为加强和规范对农村信用社代办业务管理,防范农村信用社的金融风险,维护农村金融秩序的稳定,现提出以下意见:一、严格信用代办站设立条件。

农村信用代办站作为农村信用社机构网点支农服务范围的延伸和补充,在方便农民、为农服务、筹集农村信用社支农资金和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十分重要、不可替代的作用。

实践证明,农村信用代办站适应我国农村地域辽阔、交通不便和农民居住分散的实际情况,是边远偏僻地区农村信用社加强支农服务的有效形式。

从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现状和改善农村金融服务的要求考虑,农村信用代办站这一支农服务形式不仅现在需要,而且今后将会长期存在。

农信社操作风险控制与管理问题分析

农信社操作风险控制与管理问题分析风险贯穿于农村信用社经营的全过程,及时发现风险隐患并消除风险是信用社管理中的重中之重。

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着很多风险,如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等还需要进一步研究,找出科学的管理防范方法。

从风险管理的趋势看,操作风险导致的损失已经明显大于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控制已成为信用社关注的重点之一,有效防范信用社操作风险自然成为经营管理中的重要课题。

一、操作风险成为信用社主要风险纵观信用社系统内发生的各类经济案件,有其偶然的一面,但更多的是操作风险所导致的必然性,内控管理松懈,制度观念淡薄,工作随意性大。

据了解,信用社80%以上案件都是由于操作风险引发的。

通过对信用社不良资产累计过程分析可以发现:大量信贷损失不单是由信用风险造成的,而是由于信贷流程关键环节人员不尽职、欺诈、人情贷款、违规操作、内部控制制度不严密等造成的。

据统计,操作风险事件50%左右发生在信贷岗位,操作风险很大程度上引发和放大了信用风险,大量操作风险直接导致信用社不良贷款居高不下。

相对于其他商业银行来说,农村信用社面临着更加复杂的经营环境,产权结构不明晰,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尚未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起诉难、判决难、执行难、抵押品处置难,再加上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等,极易引发操作风险。

二、对操作风险的三个认识误区(一)是将操作风险等同于操作性风险。

信用社绝大部分职工,甚至部分高管人员对操作风险的认识,都认为操作风险就是由于操作性失误带来的风险。

实际上,属于操作风险的仅包括两方面:一方面是人员因素引起的操作风险中的操作失误、违法行为、越权行为;二是流程因素引起的操作风险中的流程执行不严格。

但是操作风险并不等同于操作风险,其可能是由于人员因素、流程因素、系统因素、外部事件等方面引起。

(二)是缺乏事前防范和事中控制措施。

信用社对风险管理大多是以事后补救为主的方式,缺乏有效的事前防范和事中控制,对易发生操作风险的环节岗位缺乏有效的防范措施。

农村信用社网上银行业务管理办法

##农村信用社网上银行业务管理办法##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农村信用合作社网上银行业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农村信用合作社(以下简称信用社)网上银行业务的管理,规范网上银行业务操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及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和《##农村信用合作社网上银行业务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辖内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县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统称县市联社)及营业网点。

第三条信用社网上银行业务是指通过因特网向社会提供的自助式银行服务,具有账户查询、转账汇款、资金管理等功能。

网上银行业务的账务处理、资金清算,按结算账户的业务归属分别纳入核心业务系统进行。

第四条县市联社营业网点为注册客户开通网上银行服务,开通前必须确认注册客户已知悉网上银行各项服务,并与客户签订相应的服务协议。

凡办理网上银行业务的县市联社均须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基本规定第六条开办网上银行业务应遵循统一管理、分级经营、确保安全、讲求效益的原则。

第七条网上银行业务实行##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以下简称区联社)、县市联社、营业网点三级管理。

县市联社营业网点负责办理网上银行客户的注册。

第八条开办网上银行业务实行逐级审批制。

县市联社开办网上银行业务须向区联社提出业务开办申请,经区联社批准申请后,须持相关材料向当地银行业监管部门报备,并符合当地银行业监管部门的监管要求。

第九条营业网点对网上银行的业务需求(包括特色业务需求),须由县市联社以书面形式提交区联社,由区联社统一研究和组织开发。

第十条区联社负责制定统一的客户服务协议、业务操作规程、客户指导手册及各种凭证和表格,县市联社按相关规定进行落实。

第十一条网上银行客户是指访问信用社网上银行网站,进行信息查询或办理转账结算等业务的个人、企业和事业单位。

网上银行客户按客户身份性质不同,分为企业客户、个人客户;按享有网上银行服务功能不同个人客户又可分为动态口令版客户和专业版客户(证书客户);企业客户只有专业版客户(证书客户)。

最新农村信用社考试试题及答案

方案财务类〔110题〕1.在湖南省农村信用社财务管理暂行方法中财务管理目标是什么?2.在湖南省农村信用社财务管理暂行方法中财务管理体制要求,全省农村信用社在多级法人根底上,实行什么管理体制?3.在湖南省农村信用社财务管理暂行方法中固定资产管理要求,全省农村信用社固定资产折旧采取什么方法计提?4.在湖南省农村信用社重要空白凭证管理方法中重要空白凭证保管要求,重要空白凭证管理必须贯彻什么原那么?5.在湖南省农村信用社集中采购管理暂行方法中集中采购方式、范围要求,集中采购须采取什么采购方式〔特殊原因除外〕?6.在湖南省农村信用社会计业务操作规程中票据贴现业务操作提到,贴现期限一般在几个月以内?7.现行农村信用社准备金存款缴存比例为每旬末各项存款余额百分之几?8.在农村信用社会计根本制度中规定,会计核算必须坚持十六根本规定是什么?9.在农村信用社会计根本制度中规定,会计核算要到达六相符是什么?10.在农村信用社会计根本制度中规定会计凭证中根本凭证,按其性质分为几种凭证?11.在农村信用社会计根本制度中规定会计核算中账务组织分为明细核算和综合核算。

明细核算由各种分户账、登记簿〔卡〕、余额表组成;综合核算由什么组成?12.在农村信用社会计根本制度中规定会计核算中账务核对在时间上分为每日核对和什么核对?13.在农村信用社会计根本制度中规定印章与密押〔机〕管理中各种会计专用印章保管,采用“专人使用〞等什么方法?14.在农村信用社会计根本制度中规定印章与密押〔机〕管理中业务印章使用人员临时离开岗位时应做到什么?15.在农村信用社会计根本制度中规定会计档案保管期限分为那两种?16.在农村信用社会计根本制度中规定定期保管会计档案分为两种,分别为多少年?17.在农村信用社财务管理实施方法中规定农村信用社收入、本钱、费用确定,应遵循什么原那么?18.现行农村信用社所有者权益类核算会计科目,除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利润分配、本年利润外,新增什么会计科目?一般准备19.在农村信用社财务管理实施方法中规定信用社固定资产净值与在建工程之和占所有者权益〔不含利润分配〕比例最高不得超过多少?20.在农村信用社财务管理实施方法中规定固定资产使用期限应在几年以上?单位价值应在多少元以上?21.在农村信用社财务管理实施方法中规定低值易耗品采用分期摊入本钱,摊销期限不得超过几年?22.在农村信用社财务管理实施方法中规定信用社营业收入是指在业务经营过程中取得营业性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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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农村信用社重要空白凭证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重要空白凭证的管理监督,规范重要空白凭证的使用,维护农村信用社(以下简称信用社)和客户资金安全,防范金融风险,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农村信用社会计基本制度》,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重要凭证是指按管理权限统一印制下发,由信用社或单位填写有关要素,并经签章后具有支取款项或结算效力的凭证,是信用社凭以办理收付款项的重要书面依据。重要凭证在未使用前,称为重要空白凭证。重要空白凭证包括支票、汇票、各类存单、存折、空白银行卡、贷款收回凭证、报单及其他重要空白凭证等。 第三条 重要空白凭证是信用社活动中资金或权利的载体,是重要的会计核算工具,必须严格管理。

第四条 信用社及其所辖营业网点,均应执行本办法。 第二章 基本规定 第五条 重要空白凭证的印制、包装、调运、领拨必须加强管理,明确责任,确保安全,严防散失。重要空白凭证一律加印号码。 第六条 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以下简称省联社)财务会计部负责全省重要空白凭证管理工作,各市县联社会计部门应设专人负责重要空白凭证的管理,信用社营业网点应指定人员专职或兼职负责重要空白凭证的领、发和保管。管理重要空白凭证的人员严格按照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的标准选择配备,并不得兼管压数机、联行密押和各种业务印章。 第七条 重要空白凭证实物应与账、簿记载核对相符。若发现重要空白凭证实物与账簿记载不符,应立即追查原因并逐级上报省联社,情节严重的应报告公安机关。 第八条 严禁将信用社的重要空白凭证移作他用,不得事先在重要空白凭证上加盖业务印章(农村信用代办站除外)、经办人名章或压数。 第三章 管理 第九条 重要空白凭证的印制 (一) 农村信用社重要空白凭证采取“统一印制,分级管理”的办法,由省联社和市级联社统一组织印制,县联社和信用社分级管理、监控。县联社、信用社不得自行印制重要空白凭证。 (二) 重要空白凭证的印制,应当根据计划进行,印制计划由各级会计部门匡算凭证使用量,每半年自下而上报送至省联社(每年4月底之前报送下半年使用量,10月底之前报送次年上半年使用量),由省联社汇总印制数量,通知印刷厂家。各单位既要避免因为重要空白凭证数量不足而影响正常营业,又要避免过量储备。 (三) 由省联社负责组织印制的凭证,各市办事处、市联社不得自行印制。各市办事处、市联社因特殊原因需自行印制应由省联社印制的凭证,必须经省联社批准。 第十条 重要空白凭证的运送 运送重要空白凭证必须由双人运送(不包括司机),非正式职工不得担任此项工作,基层机构由于人员不足,难以双人运送的,由其上级会计部门负责派员运送。运送必须注意安全,严格交接手续。对运送时间、地点和路线,要严守秘密,不得与任何无关人员透露。运送车辆不准搭乘其他无关人员及捎运其他物品,中途不得无故停留或绕道办理其他无关事宜. 第十一条 重要空白凭证的核算 (一) 重要空白凭证一律纳入表外科目核算,采用单式收付记帐法。成本装订的和非成本装订的,均以一元一份的假定价格记帐。 (二) 县级联社设重要空白凭证保管登记簿;信用社营业网点设重要空白凭证保管登记簿和重要空白凭证使用登记簿,对计算机系统能进行控制并能定期输出纸质档案的重要空白凭证可不进行手工登记。 第十二条 重要空白凭证的保管 (一) 县联社按安全保卫的规范要求设重要空白凭证专用库房,信用社(含联社营业部、并表制营业网点)设重要空白凭证专用箱柜,置于现金库房中,由凭证管理员负责管理,严格领用手续,保证不丢不乱。库内建立“重要空白凭证保管登记簿”,详细记载重要空白凭证的种类、数量、起止号码、出入库时间等内容。要坚持及时登记,当日核对,保证帐实相符,即库存与重要空自凭证保管登记簿结存数相符,登记簿上的登记与表外科目分户账相符,分户帐与总帐相符。 (二) 各营业柜组的重要空白凭证,每日非营业时间装箱加锁入库保管,营业时间临时外出要办妥交接。

(三) 库存重要空白凭证按种类分别放置,做到排列整齐,易于清点。

第十三条 重要空白凭证的领取 (一) 各级联社收到印刷厂家提交的“签收单”和重要空白凭证实物后,应对印制的凭证种类、数量清点验收,核对相符(对包装不严密或包装有毁坏及标签不完整的,要及时向厂家提出并予以拒收)后,凭印刷厂家的“签收单”留底联,填制“重要空白凭证领用单”,作重要空白凭证入库处理。市办事处、市联社可不设凭证库,但应设登记簿予以监督。 (二) 市县级联社、信用社发出凭证时,根据“重要空白凭证领用单”,及时记账和登记。

(三) 信用社领取重要空白凭证时,必须双人领取,领用时必须填制“重要空白凭证领用单”,加盖领用部门预留印鉴和领用人签章,县联社核对印鉴相符后办理领取手续,分发重要空白凭证。 (四) 信用社到县联社领取重要空白凭证时,应匡算一个月的需用量;各分社、储蓄所及代办员到信用社领取重要空白凭证时,应匡算5—10日的需用量并且每次每种凭证仅限领取一本。 (五) 信用社凭证管理员到县联社领取重要空白凭证时,无论是否整箱均要逐份清点,凭证号码、份数要核对一致,清点无误后重新加封,双人签字领回。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当场登记差错登记簿,并由交接双方签字负责,同时逐级上报至省联社。 (六) 各分社、储蓄所及代办员到信用社领取重要空白凭证时,必须逐份清点,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当场登记差错登记簿,并由交接双方签字负责,同时逐级上报至省联社。 第十四条 重要空白凭证的使用 (一) 各业务专柜、经办员和信用网点领用重要空白凭证时,填制“重要空白凭证领用单”,建立重要空白凭证使用登记簿,将领入、使用(售出)和库存份数逐项登记,保证库存份数与使用登记簿核对相符。 (二) 外勤人员领用重要空白凭证时,填制“重要空白凭证领用单”,从柜台处领取。柜台应设专人管理外勤人员的重要空白凭证,做到严格管理,专项登记,对每日已使用和未使用的重要空白凭证结存情况认真核对,对已使用的重要凭证作销号处理,将来使用的重要空白凭证核对后退回外勤人员继续使用。 (三) 代办员领用重要空白凭证从事后监督员处领取,要在每个并帐日将结存凭证交事后监督员逐份监督核对。

(四) 单位领购重要空白凭证,应填写“重要空白凭证领用单”,加盖预留印鉴后提交开户信用社,经办人员要认真核对,按规定收取工本费和手续费,发售重要空白凭证,并提请客户在柜面对购买的重要空白凭证按类逐份清点。 (五) 信用社出售重要空白凭证,必须在凭证上加盖开户信用社全称和开户人账号,不得交由开户人自填,并将出售的重要空白凭证号码记入客户账户档案中。 第十五条 重要空白凭证遗失的处理 重要空白凭证在领取、使用过程中,如果出现重要空白凭证遗失,应查明原因,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同时要登报声明作废,必要时到人民法院办理公示催告。 第十六条 重要空白凭证的签发 (一) 经办人员签发重要空白凭证时,必须按凭证号码顺序使用签发,逐份销号,号码必须衔接。每签发一份重要空白凭证,要及时进行销号登记。属于信用社签发的重要空白凭证,严禁由客户签发,并不得预先盖好印章备用(农村信用代办站除外)。 (二) 凡使用计算机打印的重要空白凭证,只能在原有重要空白凭证上填空打印,不得使用计算机制作、打印重要空白凭证格式。 第十七条 重要空白凭证的作废和销毁 (一) 签发重要空白凭证时,如填写错误,应作废重填,作废凭证必须加盖“作废”戳记,并将作废凭证的右上角号码剪下,贴在“重要空自凭证使用登记簿”作废栏内备查,作废凭证附在正确的传票后。 (二) 单位销户时,须将剩余重要空白凭证列清单连同剩余的重要空白凭证一并交回开户信用社,开户信用社经办员根据清单所列凭证的数量、号码与退回的重要空白凭证实物逐一清点,并应在销户单位帐户上领用凭证记录处注明交回空白支票张数和起讫号码备查。对交回的重要空白凭证,应当面剪去右上角作废并加盖“作废"戳记,作该账户销户凭证的附件。 (三) 重要空白凭证因格式更换等原因需销毁时,各信用社要把库存的重要空白凭证及所辖营业网点、柜组的重要空白凭证按照领用、使用登记簿结存的数量与实际库存核对相符,按凭证种类、号码编制清单一式三份,同时在登记簿上注明,统一交由县联社集中销毁。销毁时应由会计部门、稽核部门和保卫部门共同负责,销毁清单报省联社备案。 第十八条 重要空白凭证的交接 重要空白凭证管理人员变动或临时离岗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详细记载交接情况。交接时,凭证管理人员按当日实有库存数详细填列交接登记簿,并与有关账簿核对相符,库存凭证经接管人、鉴交入清点无误后,共同在交接登记簿上签章。重要空白凭证管理人员未办妥交接手续前不得离岗。 第四章 检查监督 第十九条 各级联社要加强对重要空白凭证的监督检查,省、市、县级联社有关主管部门应当每年、每半年、每季分别组织一次重要空白凭证使用管理情况检查,每次检查的抽查面,省联社不少于20%(以各市办事处、市联社为单位),各市办事处、市联社不少于30%(以县级联社为单位),县联社不少于所属营业机构总数的40%。在检查过程中,对发现的问题应视问题的大小及性质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条 信用社主任应每月、内勤主任应每旬对重要空白凭证使用、保管、库存情况进行检查,并要有检查记录备案;各专柜人员每天与凭证管理员核对重要空白凭证的使用结存情况,要有详细记录,以明确责任。信用社主任每季、事后监督员每月要不定期对全部所辖信用站检查一次重要空白凭证的使用、结存情况,并要核对帐实是否相符。 第五章 附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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