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上施工作业安全管理办法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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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上施工作业保障和防范措施

水上施工作业保障和防范措施

水上施工作业保障和防范措施水上施工是指在水上进行的各种建造、修建、维护、清理等工作,如桥梁、码头、水电站、涵洞等建筑物的建造和维护,河道、湖泊、海洋等水域的疏浚、清淤、修复等工作等。

水上施工作业环境复杂,作业风险高,安全管理必须得到高度重视。

下面从保障和防范两方面进行探讨,提出水上施工作业的保障和防范措施。

一、保障措施(一)切实筹措施工经费要施工安全,保障设备可靠,必须切实筹措施工经费,从而达到保障安全、优化设备的目的。

(二)安排专门领导负责安全管理采用分区分级的方针,设立安全工作组,每个水上施工队伍都必须有一名专门的安全负责人,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三)科学稳妥地选择施工方案和方法施工前应根据实际情况,采用适应工程性质的施工方案和方法,明确施工标准,设计合理的措施图、施工图及施工工艺流程,编制完善的安全操作规程,明确施工中可能出现的危险因素与措施,为施工链的整合、协调、监督提供依据。

(四)元器件选用要合适选择的元器件必须满足施工要求,能够稳定、安全地进行作业,具有可靠的延保功能,可以防止施工过程中因元器件质量问题,出现意外伤害或设备报废的情况。

(五)考虑完善安防措施针对水上施工环境的复杂性,采取适当的安全防范措施,如设立安全监数字河注基站、安全人员巡逻制度、安全标识标牌,设备设置保护机能,综合落实安防管理,以确保施工安全顺利。

二、防范措施(一)认真做好施工安全计划施工始必须做好每一过程的安全计划,为施工过程措施安排预防措施,对施工中可能出现的危险事项要提前预判并加以纠正。

(二)讲究操作细则和安全意识操作细则是指在施工操作过程中所遵循的操作规程,它是保证施工够规范的关键。

安全意识是指工作人员必须具有谨慎、自觉、负责的工作态度,不能有侥幸心理,每个人必须落实好施工安全保障任务。

(三)保养设施和机械设备水上施工机械设备必须定期进行养护、维修,保养设备,提高设备的可靠性与稳定性。

(四)设备间距要合理在进行水上施工机械作业的计划中,应考虑到机械设备相互之间的间距,尽量避免机械设备可能发生的碰撞和意外事件。

水上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水上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水上安全生产工作,保障水上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预防水上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港口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水上作业活动,包括船舶运输、港口作业、水上施工、水上娱乐等。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水上安全生产领导小组(1)负责制定水上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组织、协调、监督水上安全生产工作。

(2)定期召开水上安全生产会议,研究解决水上安全生产问题。

(3)对水上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考核和奖惩。

2. 水上安全生产管理部门(1)负责水上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工作。

(2)组织实施水上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排查、整改落实等工作。

(3)负责水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考核等工作。

3. 水上作业部门(1)严格执行水上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水上作业安全。

(2)负责水上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及时发现和报告安全隐患。

(3)对水上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 船舶安全管理(1)船舶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标准,取得合法的船舶证书。

(2)船舶必须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设备,确保船舶在航行、停泊、作业过程中的安全。

(3)船舶驾驶员、轮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资格证书,熟练掌握船舶安全技术。

2. 人员安全管理(1)水上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培训,取得相应的操作资格证书。

(2)水上作业人员必须遵守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3)水上作业人员必须穿戴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品。

3. 安全生产检查(1)定期开展水上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2)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3)对重大安全隐患,要立即报告上级领导,采取措施予以排除。

4. 隐患排查治理(1)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定期开展隐患排查。

(2)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

(3)对整改不到位的隐患,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水上施工作业安全“十条”

水上施工作业安全“十条”

水上施工作业安全“十条”
1.水上施工作业必须在经海事管理机构许可批准的安全作业区
内进行,严禁超范围施工;临近航道位置应按要求配备警戒船。

2.施工船舶必须按要求办理准入手续,经海事管理机构核准后规范使用;船舶必须按规定配备船员,船员人数不得低于核定的最低安全配员。

3.所有从业人员必须按要求穿戴救生衣,作业人员必须穿戴浮力材料填充式救生衣,严禁使用充气式救生衣。

4.水上高空作业必须设置安全操作平台,严禁使用吊笼吊人作业,作业人员安全带系挂位置必须牢固可靠。

5.水上设施(栈桥、平台等)四周必须设置警示灯、雾灯、警示标志等安全警示设施,临近航道位置应设置防撞警示标识和必要的防撞设施。

6.水上围堰内必须设置不少于2处逃生通道,通道要保证安全、稳固。

7.交通船必须按规定的乘客定额载客,严禁超载,上下交通船必
须严格落实实名登记制度;交通船必须严格遵守水上交通规则,严格按规定航道行驶,不得违章使用。

8.必须配备水上救生船,由专人负责,停放位置要确保能够第一时间启动救援。

临水区域必须配备足够的救生圈、救生绳等水上救生设施,在高风险工点可同时配备水面救援机器人。

9.施工作业区域的气象信息必须有专人负责收集传达;现场必须按预警要求落实防范措施,不得冒险抢工;台风、暴雨后应对海上临时结构设施逐一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复后方可施工作业。

10.充分利用安全信息化管理手段,通过设置水上警戒系统、水文气象监测系统、防碰撞监测系统等实现安全管理实时监控和及时预警。

水上作业及船舶HSE管理规定(3篇)

水上作业及船舶HSE管理规定(3篇)

水上作业及船舶HSE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水上作业及船舶的安全生产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从事水上作业及船舶运营的单位和个人,包括船舶设计、制造、修理、经营管理、船员培训等相关行业。

第三条水上作业及船舶安全生产管理原则是责任明确、措施有效、预防为主、综合管理。

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规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安全。

第二章水上作业HSE管理第四条水上作业涉及的岸上设施、浮动设施和水上设施应当具备安全生产的基本条件。

对水上作业场所,应进行勘测,并编制安全生产规定和应急预案。

第五条水上作业单位应当组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生产管理的职责和权限。

机构的领导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技能。

第六条水上作业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岗位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

岗位负责人应当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第七条水上作业单位应当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各个工作环节的安全措施和操作流程。

制度和规程应当定期进行评估和修改,及时补充和改进。

第八条水上作业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培训内容包括安全规定、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

第九条水上作业单位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确保身体健康,适合从事相应的水上作业。

对于岸上设施和浮动设施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相关岗位培训及合格考核。

第十条水上作业单位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装备,包括救生设备、消防设备、通信设备等。

设备设施应当经过定期检查和维修,保证其可靠性和使用性。

第十一条水上作业单位应当定期组织演练,检查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和操作流程提供有关的修改建议。

第十二条水上作业单位应当建立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定期检查和评估作业场所的安全状况。

对存在的隐患,应当立即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排除。

第十三条水上作业单位应当建立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明确事故上报和处理流程。

水上作业工程管理制度

水上作业工程管理制度

水上作业工程管理制度一、水上作业的特点和风险水上作业具有以下特点和风险:1.环境复杂:水上作业受水流、波浪、潮汛等自然环境因素影响较大,施工条件较差。

2.作业困难:水上施工在材料、设备、人员等方面受限制,工艺复杂。

3.安全风险较大:水上作业涉及深水、深海、深潜等,施工风险较高,容易发生事故。

4.环境保护:水上作业直接影响水体环境,对水质、水生态等构成威胁。

5.社会公众关注:水上工程涉及水资源利用、环境保护等问题,引起社会公众关注。

二、现有水上作业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在实际水上作业工程中,存在一些管理制度方面的问题:1.制度不完善:现有水上作业管理制度缺乏针对性和操作性,无法有效指导和监督施工。

2.监管不到位:部门之间协调不畅,监管措施不够有效,容易出现监管漏洞。

3.安全隐患:水上作业存在一些安全隐患,缺乏有效的预防和处理机制。

4.环保问题:水上施工对水体环境影响较大,环境保护措施不够完善。

5.人员素质不高:水上作业工程人员培训不足,素质较低,缺乏专业技能。

三、水上作业工程管理制度建设的原则为解决水上作业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需要按照以下原则建设管理制度:1.以安全为中心:安全第一是水上作业的首要原则,管理制度应以保障施工人员安全为核心。

2.科学规划:建设水上作业管理制度应充分考虑水上环境特点和风险,科学制定管理政策和规范。

3.分工协作:各部门应加强衔接与合作,形成有效的监管机制,实现信息共享和资源协同。

4.强化监控:加强现场监管和追踪,实施定期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5.保障环保:加强环境监测和保护,严格控制施工过程中的环境污染。

6.提升人员素质:加强水上作业人员的培训和技能提升,提高工作能力和专业素养。

四、水上作业工程管理制度内容基于以上原则,建议建设水上作业工程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内容:1.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水上作业安全操作规范、应急预案等,强化安全意识和防范措施。

2.质量管理制度:规范水上施工工艺和质量标准,确保施工质量。

水上作业施工安全专项方案

水上作业施工安全专项方案

水上作业施工安全专项方案一、工程概述本次水上作业施工项目为具体项目名称,位于具体地理位置。

施工内容主要包括详细列举主要施工内容。

该工程对于阐述工程的重要性和意义具有重要意义。

二、编制依据1、相关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交通安全法》等。

2、行业标准和规范,如具体标准和规范名称。

3、工程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文件。

三、施工环境分析1、水文条件详细介绍施工区域的水流速度、水位变化、波浪情况等,分析其对施工的影响。

2、气象条件包括风况、气温、降水等气象因素,评估恶劣天气可能带来的安全风险。

3、航道交通说明施工区域附近的航道情况,如船舶流量、通航规则等,以及对施工的干扰和潜在碰撞危险。

四、安全管理目标1、杜绝重大伤亡事故,确保人员生命安全。

2、减少一般事故发生频率,将事故损失控制在最低限度。

3、确保施工过程中不发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保障航道畅通。

五、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1、成立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明确组长、副组长及各成员的姓名和职责。

2、各成员职责(1)组长:全面负责水上作业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安全管理方针和目标,协调解决重大安全问题。

(2)副组长:协助组长开展工作,负责现场安全管理的组织、指挥和监督。

(3)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教育培训等工作。

(4)技术人员:负责制定施工技术方案,确保施工过程符合安全要求。

(5)作业人员: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六、施工前准备1、技术准备(1)组织技术人员对施工图纸进行会审,编制详细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2)对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使其熟悉施工工艺和安全要求。

2、人员准备(1)所有参与水上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2)对施工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确保其身体状况符合水上作业要求。

3、设备准备(1)对施工所需的船舶、机械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性能良好、安全可靠。

水上水下作业安全施工专项方案

水上水下作业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一、水上作业1齐沙大桥太平水道水上作业时应符合现行的《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开工前应报告东莞海事局。

2施工所使用的船只应经船检部门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3交通船应按规定的载人数量渡运,严禁超员强渡。

船上应配有救生设备。

船行中途遇有阵风、雨时,乘船人员不得走动或站立。

4及时了解当地的气象和水文情况,遇有大风天气应检查和加固船只的锚缆等设施。

遇有雨、雾天,视线不清时,船只应显示规定的信号,必要时应停止航行或作业。

二潜水作业1潜水作业前施工负责人应将下潜任务、下潜环境、工作部位、水深、流速、流向等,向潜水员做明确交待,下潜深度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产业潜水最大安全深度》(GB12552-90)的规定。

2在作业条件比较困难的情况下,应在搭设的平台上另备一套潜水装具,并指派一名预备潜水员,以便在必要时下水协助和救援。

3夜间潜水作业,除平台上的照明外,还应另装照明度较大的灯具,照在潜水点的水面上。

4在寒冷环境作业时,应遵守下列规定:(1)潜水员应穿保温内衣,双手应擦防冻油、带手套;(2)潜水前,供气软管应用压缩空气吹通几分钟,接头部位应用棉垫包裹严密;出水时要用热水管加温排气阀,以防排气阀冻结;(3)在冰层上入水要凿开能确保潜水员安全上下的洞口;水面有浮冰时,供气软管、信号绳与冰块摩擦接触处,应有防割断措施;(4)潜水员行走的冰面和潜水用梯均应有防滑措施。

5潜水作业范围的水面上,严禁其他作业。

6潜水员在进行冲泥和吸沙作业时,要在头盔的排气阀上包裹纱布,防止沙粒、污泥等进入排气阀内。

7潜水员在水下行进时,要尽量避免在倒塌的物体或杂乱的索具空档内穿越。

8在检查船舶推进器或解除推进器的缠绕物时,严禁开动推进器,并派专人监护。

9信绳员和掌握供气软管人员,应负责做好潜水员下潜和上升的安全工作。

10在沉井、钻孔桩内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1)作业时,沉井内的水位应不低于沉井外的水位;(2)沉井内壁不得有钢筋头、扒钉头、铁线、铁钉等外露,潜水员不得进入刃脚下工作;(3)潜水员在沉井内吸泥时,不得用手脚触动正在工作的吸泥管头部,吸泥机的开闭由地面电话员提前通知潜水员;(4)在钻孔桩内作业,桩内泥浆面必须高于护筒外的水位;潜水员在护筒底线以下部位作业时,必须有安全防护措施。

水上施工安全注意事项范本

水上施工安全注意事项范本水上施工是指在水体中进行建设、维修和改造等工程的施工活动。

由于水上施工涉及到水流、浪涌、潮汐等特殊环境因素,工作环境复杂,工作风险较大。

为了确保水上施工的安全顺利进行,以下是一份水上施工安全注意事项范本,供参考。

一、施工前的准备工作1. 编制详细的施工方案和安全管理方案,明确施工流程、作业内容、安全及应急措施等。

2. 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确保施工材料、设备、机械等均符合安全标准。

3. 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确保施工人员具备相关技能和安全意识。

4. 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并进行适配,确保每位施工人员佩戴。

5. 落实施工现场管理制度,设置合适的警示标识,保障施工现场安全秩序。

二、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1. 搭建安全防护设施,如安全网、护栏等,确保施工现场的封闭性和安全性。

2. 确保施工区域内无明火及其他易燃物品,保持施工现场的通风良好。

3. 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巡视,及时发现并排除安全隐患,保障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4. 对施工设备和机械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可靠。

5. 严格管理施工用电,确保电气设备的安全使用,避免发生触电事故。

三、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1. 严禁酒后施工和在施工现场吸烟,确保施工人员的工作状态良好。

2. 坚决执行施工指挥部的管理,确保施工人员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3. 提供必要的防护装备和工具,确保施工人员在作业过程中的人身安全。

4. 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教育和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5. 设立医疗急救点,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和药品,提供紧急救治服务。

四、应急预案和突发事件处理1. 制定完善的施工安全应急预案,明确各种突发事件的处理流程和责任人。

2. 组织应急演练,提高施工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和逃生自救能力。

3. 配备必备的安全设备和器材,如防护罩、救生衣、救生圈等,用于紧急情况下的救援和保护。

4. 建立健全的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及时向相关部门和单位报告,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

2024年水上施工安全注意事项(三篇)

2024年水上施工安全注意事项为确保荆州市盐卡二期综合码头工程勘察水上钻探施工安全顺利实施。

防止水上交通事故和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保障施工人员生命安全及公众人身、财产安全。

特制定如下安全措施:一、安全管理机构项目部成立安全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安全员、机长组成,项目经理任组长,安全领导小组对整个项目安全生产运行实施全方位、全过程的管理监督,安全管理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并对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到人。

二、安全管理目标1、无死亡、重伤事故;2、无水上交通事故,不危及周边居民及公众的人身、财产安全。

三、安全技术措施㈠水上钻探船及钻探设备安全1、水上钻探船及钻探设备要始终处于完好安全状态下才能开工,在施工中发现故障及安全隐患及时排除整改;2、工作平台设置防护栏杆和安全网,足板塔设牢固,并订防滑条防滑;3、平台夜间施工必须配足灯光照明,开工前按规定设置和显示信号,确保水上交通安全;4、钻探工作现场明显处放置公用救生设备,夜间配备应急照明设备;5、钻探器材、岩芯摆放整齐,保证钻探船船体平稳。

㈡交通船必须由取得驾驶资格的驾驶员驾驶,并严格按有关规定不得超载一人,乘船人员须听从指挥,不得争先恐后,嬉戏打闹。

㈢施工人员除必须遵守钻探安全技术规程以外,还必须遵守以下规定:1、所有施工人员,必须穿工作服,戴安全帽、穿救生衣。

严禁赤背、赤脚或穿拖鞋作业,高空作业系好安全带;2、严禁酒后作业;3、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做到安全文明生产;4、各岗位加强巡回检查,专职安全员加强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排除,纠正违章行为,经常保持各种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完好有效,通信工具昼夜畅通;5、严禁用千斤顶起拔套管;6、定时测量水位,以便增减套管;7、遇大风浪高大雨天气,停止钻探作业,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钻探船发生位移;8、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㈣施工中事故应急救援措施为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项目部成立应急救援小组,小组由4名具备水上救援业知识、技能、水性好的人员组成,备足救生器材,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

水上作业安全专项方案

一、前言为确保水上作业过程中的安全,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水上作业安全专项方案。

二、指导思想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水上作业安全管理,提高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确保水上作业安全、有序、高效进行。

三、适用范围本方案适用于我单位所有水上作业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航道疏浚、桥梁施工、船舶运输、港口作业等。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水上作业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水上作业安全工作的全面领导和管理。

2. 设立安全监管部门,负责水上作业安全监督、检查和考核。

3. 各作业部门成立安全管理小组,负责本部门水上作业安全工作的组织实施。

五、安全管理制度1. 严格执行水上作业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作业人员掌握安全操作技能。

2. 作业前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 作业过程中,严格执行“三同时”原则,即安全、生产、进度同时进行。

4. 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5. 建立健全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制度。

六、安全措施1. 作业船舶及设备应具备合法证照,定期进行检验、维修,确保安全可靠。

2. 作业水域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明确警示范围,防止船舶误入危险区域。

3. 作业过程中,严格执行船舶交通管制规定,确保航道畅通。

4. 作业船舶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如救生衣、救生圈、救生绳等。

5. 作业人员必须穿戴救生衣,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设施。

6. 作业现场设置安全警戒线,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7. 作业过程中,加强通讯联系,确保信息畅通。

8. 遇到恶劣天气、洪水等自然灾害,立即停止作业,确保人员安全。

七、应急处理1. 建立水上作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事故报告、救援、处理程序。

2. 作业现场配备应急物资,如救生设备、医疗药品等。

3. 作业人员掌握应急处理技能,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4. 发生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组织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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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公司工程船舶海上调遣 港内拖带 水上施工作业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办法规定了公司及公司所属各单位工程船舶海上调遣、港内拖带及水上施工作业安全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三条 制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1984) (二)《海上拖航指南》(中国船级社2011) (三)《海上拖航法定检验技术规则》(中国船舶检验局1999) (四)《船舶与海上设施法定检验规则》(海法规(2003)489号及2006、2008修改通报) (五)《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及修正案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值班规则》(2012) (七)《中国船舶报告系统管理规定》(2001) (八)《中国交建工程船舶调遣拖航安全管理规定》(中交股安监字﹝2012﹞665号) 第四条 工程船舶水上调遣拖航是水上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落实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船检局(或船级社)、中国交建和本办法中关于工程船舶安全调遣拖航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认真落实本单位船舶安全调遣拖航实施细则和有关船舶安全操作规程。

第二章 船舶调遣安全管理主要职责 第五条 公司所属各单位应成立船舶调遣安全检查小组。组长由主管船机副总经理担任,组员包括船机副总工、海务监督员,船机、工程、安全、技术质量等部门有关人员,船舶管理单位有关人员。 第六条 船机管理部门是船舶调遣的主管部门。 第七条 船舶调遣安全检查小组主要管理职责: (一)主管船机副总经理负全面的领导责任,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做好船舶海上调遣各项安全检查工作和海上安全航行监督指导工作。 (二)船机副总工负责全面的技术检验工作。 (三)海务监督员主要职责 1.负责调遣船舶适航性和拖航技术要求的检查。特别要重点检查航海图书资料配备、拖曳设备、封舱加固、物件系固、应急设备及应急措施。 2.组织召开船舶调遣备航会议。 3.负责拖航动态和航次统计上报工作。 (四)船机、工程、安全、技术质量等部门主要职责 负责对调遣船舶的技术状态、封仓加固、航行计划、海上应急措施、拖曳设备、导航仪器、通信设备、防漏器材、灯光信号、消防及救生设备、船员食品、药品储备等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满足船舶海上调遣安全航行的要求。 (五)船舶管理单位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本单位有关人员对调遣船舶进行全面备航和检查,确保符合船舶调遣要求。 2.根据拖航检验的相关文件规定,申请拖航检验,并取得适拖证书;根据海事局的相关规定办理船舶出港、进港签证及其他有关手续。 3.应保证指派到船上的每一位船员均能熟悉船上的有关设备、船舶特性以及本人职责,并能在紧急情况下有效地执行安全和防污染预案工作。 (六)总船长主要职责 1.应对指派到船上任职的每一个值班船员的技术素质、适任状况作出评估,以确保航次安全乃至应急预案的有力执行。 2.负责审核拖航计划、拖曳阻力计算书、应急预案等;负责拖船及被拖船的稳性核准;负责评估气象报告及沿途海域资料等。 3.针对拖航任务的难易程度,必要时随船指导工作。 (七)总轮机长主要职责 负责检查全船机械、电气及专用设备等状况是否完好,必要时随船指导工作。 (八)拖船船长主要职责 1.船长应在开航前依据航次任务和充分考虑航次中的各种因素,结合本船性能、设备技术状态、人员技术水平和经验,本着安全、经济、周密、高效原则编制航行计划、航线设计和应急预案,以便为值班船员和全体船员提供必要的航行信息和应急预防措施。 2.掌握船舶的适航状况和航线的通航保障情况,以及有关航区气象、海况等必要的信息。 3.全面检查船舶备航工作是否符合调遣要求及缺陷整改的落实。 4.负责拖带船组的安全。 (九)被拖船船长主要职责 1.做好被拖船的封舱加固工作;同时对被拖船所装机械设备或其他装载物的加固应满足本办法第九条所列要求。出海稳性要符合船检局《海船稳性规范》要求。 2.全面检查船舶备航工作是否符合调遣要求及缺陷整改的落实。 3.航行期间检查航行值班,船舶、设备物件加固,防风等应急情况的处置,保持与拖轮船长协调一致。 (十)船舶管理单位调度主要职责 1.应将船舶航行动态及相关海事的处理及时向总船长报告,重大事项应向本单位船机部门报告。 2.要在船舶调遣前向当地气象台或国家海洋气象预报中心取得至少三天气象预报,掌握卫星气象云图,特别要注意灾害性天气的预报,并认真做好记录。始发港气象预报有6级以上大风或有影响安全的能见度不良天气不准开航。 (十一)船长、轮机长应把各种检查的原始记录交给总船长或海务监督员,经审核后,由船舶分公司负责保管存档。

第三章 船舶海上调遣 第八条 自航船船长或拖轮船长应将制定的航行计划,报船舶分公司审核后,上报本单位船舶海上调遣安全检查小组及当地主管机关审批。 第九条 拖轮船长与被拖船船长负责做好本船组的出海备航和装载加固工作,保证调遣船舶处于适航状态。 (一)拖轮和被拖船应按照《海上拖航法定检验技术规则》要求制订本船出海封舱加固具体措施并认真执行。 (二)在整个航次中,船长应对船舶、船员及装载物件的安全负责。所有系固工作应与整个航次中可能出现的恶劣天气及海况相适应。系固点或捆索的强度应符合船检机构相关要求。 (四)被拖船装载施工单位的构件如混凝土桩、梁、板、方块、大型施工设备、机具及材料时: 1.由以上物品的所属项目部将清单提供给本单位船机部门或船舶分公司。 2.船机部门或船舶分公司的技术人员提出配载图,并根据主管机关的要求做好稳性计算。 3.随船装载物品的项目部应提出加固方案并负责实施,本单位工程部门负责加固方案审核并监督实施。 第十条 船舶调遣前应进行三级检查,每级检查发现的问题均应及时按要求进行整改,以充分发挥三级检查的作用。 (一)第一级检查 拖带船组应按《中国船级社海上拖航指南》、《中国船舶检验局海上拖航法定检验技术规则》等法规的相关要求和本船实际情况,对备航工作进行自查并消除发现的缺陷,填写拖船出海检查记录。 (二)第二级检查 由船舶(疏浚)分公司负责组织有关人员,按出海要求进行备航的全面检查,合格签认后由船舶(疏浚)分公司报本单位船机部门。 (三)第三级检查 各单位船舶调遣安全检查小组对船舶进行最后检查并填写拖船出海检查记录和被拖船出海检查记录。 第十一条 特别批准 (一)船舶海上长途调遣(超过200海里)应上报公司总部批准,公司船机装备部视情况会同有关部门派员参加各单位调遣检查。 (二)冬季(每年的12月初至次年2月底) 不宜做长距离拖航,如必须调遣,须经公司主管船机副总经理批准。 (三)在公司所属各单位所在港调遣时,调遣船舶的安全检查可由项目部有关人员或拖轮船长向出发港所在地的公司所属单位提出委托。受委托单位则应按要求负责做好有关事宜。必要时该单位也可自行组织调遣检查。 (四)在公司属地外调遣时,应由本单位主管副总经理派员组织调遣检查,必要时主管副总经理亲自组织调遣检查。 第十二条 出海船舶调度令的下达 (一)船舶经过备航和安全检查达到适航要求后,各单位工程部门负责下达船舶调遣“调度令”。 (二)船舶调遣“调度令”由各单位分管船机副总经理签发,或委托总调度长签发;非公司属地之港口,船舶调遣“调度令”也可委托该工程项目经理签发。 第十三条 拖航要求 (一)为保证海上拖航安全,拖船系柱拖力必须满足“海上拖航指南”要求。拖带常规线型的被拖船舶,在静水中的拖航速度应不小于6节。 拖带特殊线型的被拖船舶(如浮船坞、起重船等)其拖航速度应不小于5节(按照船舶拖曳阻力计算选用合适拖轮)。 航行中遇大风浪拖航速度应视海面情况酌减,以减轻被拖船艏与风浪的撞击;或改变航向(之字形航法)减小船舶横摇、防止谐摇。 (二)拖运沉箱时除应执行本办法外,还应执行公司“水运工程沉箱浮运拖带办法”的相关规定。 (三)拖带工程船舶时一般应为一艘,超过时应征得拖轮船长同意,并采取严密的安全措施(包括被拖船上配备随船人员等措施)。 (四)拖曳设备及属具应符合船舶检验机构“海上拖航法定检验技术规则”的要求。 (五)船舶调遣拖带时,被拖船舶是否留有船员随船,视船舶的技术状况和主管机关的要求而定。 1.如需船员随船,应按船检要求配齐必要设备,且应保留原船定员的80%船员。 2.被拖船无留驻船员则必须在该船船首水线以上应涂宽度不小于200mm的白色标志带,配齐带自动开关的灯光信号及舱内进水报警装置,该船主要领导船员应随拖轮一起航行,并协助拖轮监视被拖船舶航行状况。 3.被拖船留驻人员时应安排值班表,明确值班责任,按照航行计划的规定定时检查拖带属具和封舱加固情况,注意加强了望,保持与主拖轮的联系,并将航行值班情况记入日志。 (六)被拖船应根据本航次具体情况在艏或艉留有一支备用锚并进行必要的封固(注意不得妨碍收放龙须缆、锚齿不得入水、防止挂缠渔网具),但应能在应急时不用气割启封便可将锚抛出。 (七)有推进器的被拖船舶在拖航中若不使用推进器时,有离合装置的船舶应将离合器脱开,无离合装置的船舶,应将尾轴锁死。 第十四条 拖轮(包括租用拖轮)起航后,各单位及船舶分公司必须有值班人员掌握船舶航行动态及处理航行中的有关事宜;通知目的港起航和预计到达时间。船舶分公司调度要及时接收海区气象、海浪预报,通报拖轮船长。 第十五条 租用外单位拖轮拖带本单位船舶(包括租用外单位的工程船)应签定拖航合同,明确安全责任,并按照本办法要求对船舶进行三级检查。 第十六条 凡是参加长途拖航的船舶(包括被拖船)均应参加保险,其它船舶拖航是否投保各单位视情况酌定。 第十七条 船舶航行中相关要求 (一)为保障航行安全、保障海上人命与财产安全、保护海洋环境、防止船员疲劳操作,船舶应至少配备符合最低安全配员且职证相符的船员。 (二)船长与船员必须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值班规则》、《海图作业试行规则》,认真执行相关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遵守船舶的管理制度和值班规定,按照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止船舶污染的操作规则操纵、控制和管理船舶,如实填写有关船舶法定文书。有效履行其岗位职责,谨慎操作,确保安全。 (三)拖航中拖轮船长对拖带船组的航行负有指挥责任和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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