泡沫灭火系统的特点(通用版)

泡沫灭火系统的特点(通用版)
泡沫灭火系统的特点(通用版)

( 安全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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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沫灭火系统的特点(通用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泡沫灭火系统的特点(通用版)

泡沫灭火系统是由水源、水泵、泡沫供应源、空气泡沫比例混合器、管路和泡沫产生器组成的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的种类很多:按安装使用方式可分为固定式、半固定式和移动式三种;按泡沫喷射方式可分为液上喷射、液下喷射和泡沫喷淋三种;按泡沫发泡倍数又可分为低倍、中倍和高倍三种。

一般企业扑救可燃液体火灾宜采用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所谓低倍数泡沫,是指泡沫发泡倍数小于20倍的空气泡沫。

概述

系统的特点

1.优点

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有如下优点:

(1)系统泡沫发泡倍数小,泡沫密度大,因此,泡沫基本上不随燃烧产生的热气流上升,适用于扑救可燃液体火灾;

(2)泡沫喷射远,喷射的有效高度也大,适用于移动式泡沫灭火系统。

2.限制性

低倍数泡沫系统不适用于下列场合:

(1)通常不宜用来扑救流动着的可燃液体火灾;

(2)不宜用来扑救气体火灾,沸点低于0℃的液化气火灾和低温液体火灾;

(3)不能扑救带电设备火灾;

(4)不宜与水枪和水喷雾系统同时使用灭火。

云博创意设计

MzYunBo Creative Design Co., Ltd.

泡沫灭火系统组件及设置要求

泡沫灭火系统一般由泡沫液、泡沫消防水泵、泡沫混合液泵、泡沫液泵、泡沫比例混合器装置、压力容器、泡沫产生装置、火灾探测与启动控制装置、控制阀门及管道及其它附件组成。系统组件必须经国家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并且必须符合设计用途。 一、泡沫消防泵 (一)泡沫消防水泵、泡沫混合液泵的选择与设置要求 泡沫消防水泵、泡沫混合液泵应选择特性曲线平缓的离心泵,且其工作压力和流量应满足系统设计要求;当采用水力驱动平衡式比例混合装置时,应将其消耗的水流量计入泡沫消防水泵的额定流量内;当采用环泵式比例混合器时,泡沫混合液泵的额定流量应为系统设计流量的倍;泵进口管道上,应设置真空压力表或真空表;泵出口管道上,应设置压力表、单向阀和带控制阀的回流管。 (二)泡沫液泵的选择与设置要求泡沫液泵的工作压力和流量应满足系统最大设计要求,并应与所选比例混合装置的工作压力范围和流量范围相匹配,同时应保证在设计流量下泡沫液供给压力大于最大水压力;泡沫液泵的结构形式、密封或填充类型应适宜输送所选的泡沫液,其材料应耐泡沫液腐蚀且不影响泡沫液的性能;除水力驱动型泵外,泡沫液泵应按《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51-2010)对泡沫消防泵的相关规定设置动力源和备用泵,备用泵的规格型号应与工作泵相同,工作泵故障时应能自动与手动切换到备用泵;泡沫液泵应耐受时长不低于10min 的空载运行。 二、泡沫比例混合器 泡沫比例混合器是一种使水与泡沫原液按规定比例混合成的混合液,以供泡沫产生设备发泡的装置。我国目前生产的泡沫比例混合器有环泵式泡沫比例混合器、压力式泡沫比例混合器、平衡压力泡沫比例混合器、管线式泡沫比例混合器。 (一)环泵式泡沫比例混合器环泵式泡沫比例混合器固定安装在泡沫消防泵的旁路上,其混合流程如图3-7-7 所示。环泵式泡沫比例混合器的限制条件较多,设计难度较大,达到混合比时间较长。但其结构简单、工程造价低且配套的泡沫液储罐为常压储罐,便于操作、维护、 检修、试验。 1 .适用范围 环泵式泡沫比例混合器适用于建有独立泡沫消防泵站的场所,尤其适用于储罐规格较单一的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 2 .设置要求 采用环泵式泡沫比例混合器时,其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水池相对水位不宜过高,以保证泡沫比例混合器出口压力(背压)为零或负压。但

泡沫灭火系统检查要点

泡沫灭火系统检查要点 1 范围 本要点规定了中国石油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泡沫灭火系统的现场检查相关事宜。 本要点适用于各级管理人员对泡沫灭火系统的现场消防安全检查,不适用于泡沫灭火系统设计、安全评价、检测及岗位人员的巡检和日常防火巡查。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下列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要点的条款。本要点所依据的规范性引用文件更新时,应按更新后的规范性文件相关条款要求进行检查;当相关地方标准和本企业标准严于本要点时,按相关地方标准和本企业标准相关条款要求进行检查。 《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51-2010 《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81-2006 《泡沫灭火系统及部件通用技术条件》GB 20031-2005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GA503-2004 3 内容 3.1 泡沫储罐 3.1.1泡沫液储罐宜采用耐腐蚀材料制作;且与泡沫液直接接触的内壁或衬里不应对泡沫液的性能产生不利影响(《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151-2010第 3.5.1条)。 3.1.2常压泡沫液储罐应符合下列规定(《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151-2010第 3.5.2): a) 储罐内应留有泡沫液热膨胀空间和泡沫液沉降损失部分所占空间; b) 储罐出液口的设置应保障泡沫液泵进口为正压,且应设置在沉降层之上; c) 储罐上应设置出液口、液位计、进料孔、排渣孔、人孔、取样口、呼吸阀或通气管。 3.1.3 泡沫液储罐罐体或铭牌、标志牌上应清晰标明泡沫液的种类、型号、出厂与灌装日期、配比浓度、有效日期及储量(《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151-2010第3.5.3条;《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GA503-2004第 4.7.2.1条)。 3.1.4泡沫液储罐的配件齐全完好,液位计、呼吸阀、安全阀及压力表状态应正常,并经标定检测合格(《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GA503-2004第 4.7.2.2条)。 3.1.5 泡沫液应在有效期范围内;当采用非吸气型喷射装置时,应选用水成膜或成膜氟蛋白泡沫液;水溶性甲、乙、丙类液体和其他对普通泡沫有破坏作用的甲、乙、丙类液体,以及用一套系统同时保护水溶性和非水溶性甲、乙、丙类液体的必须选用抗溶泡沫液;当采用海水作为系统水源时,必须选择适用于海水的泡沫液;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

气体灭火系统档案验收自评报告

南昌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气体灭火系统集成采购及安装项目 档案验收自评报告 项目经理: 杭州新纪元消防科技有限公司 南昌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气体灭火系统集成采购及安装项目 项目经理部 2015年12月20日

目录 一、工程概况 (1) 二、验收范围说明 (2) 三、自评依据 (2) 四、项目档案基础管理工作 (3) 五、项目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情况 (4) 六、项目档案的安全 (5) 七、预验收问题整改情况.................................................. 错误!未定义书签。 八、自评结论 (5)

一、工程概况 1、工程概况 南昌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起点为双港大道站,终点为奥体中心站。1号线一期工程线路长约28.843km,均为地下线,共设地下车站24座,平均站间距1239m。全线共设1个定修段和1座停车场、两个主变及1 个控制中心。在未来的二期工程中,线路北端规划延伸4个车站(其中包括1个地下站,3个高架站),线路东端还将延伸1个地下站。 南昌地铁1号线一期工程24座车站、1座中间风井、1座控制中心设有气体全自动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主要用于扑救忌水场所和重要电器设备的火灾,灭火介质采用惰性气体IG-541。 各工点的气体灭火系统是相对独立的,其报警控制部分自成系统,并与各自工点的消防报警控制系统(FAS)相接,由消防报警控制系统(FAS)实施。 全线共有管网子系统76套,其中单元独立式子系统4套,组合分配式72套,实行全淹没灭火方式。本项目采用的灭火剂储存钢瓶数量共计1331个,保护的独立防护区共有346个。 气体灭火系统项目安装工程(监理一标)双港站、蛟桥站、长江路站(含中间风井)、珠江路站共安装IG541混合气体灭系统15套,保护区57个,共安装IG541混合气体气瓶219只。系统控制主机5台,现场控制盘57台,烟感124只,温感269只,启停按钮83只,警铃57只,声光报警器163只,放气指示灯88只。 气体灭火系统项目安装工程(监理二标)八一桥西站、会展路站、绿茵路站、地铁大厦、秋水广场站、中山西路站和控制中心共安装IG541混合气体灭系统19套,保护区94个,共安装IG541混合气体气瓶395只。系统控制主机7台,现场控制盘94台,烟感271只,温感543只,启停按钮147只,警铃94只,声光报警器312只,放气指示灯158只。 气体灭火系统项目安装工程(监理三标)子固路站、八一馆站、八一广场站、丁公路北站、师大南站、彭家桥站共安装IG541混合气体灭系统19套,保护区84个,共安装IG541混合气体气瓶321只。系统控制主机6台,现场控制

泡沫灭火系统

泡沫灭火系统 (一)系统的分类及使用范围 泡沫灭火系统有多种类型。 1按泡沫发泡倍数可分为: 火灾、如石油、油脂物火灾,也可用于扑救木材等一般可燃固体的火灾。 氟蛋白泡沫液中含有一定量的氟碳表面活性剂,因此其灭火效率较蛋白泡沫液高,它的应用范围与蛋白泡沫液相同,显著特点是可以用液下喷射方式扑救大型储油罐等场所的火灾。 水成膜泡沫灭火剂是由氟碳表面活性剂、碳氢表面活性剂和添加剂及水组

成。灭火时,泡沫和水膜有双重灭火作用,因此优于普遍蛋白泡沫和氟蛋白泡沫液,能迅速地控制火灾的蔓延。 由于水溶性可燃液体如乙醇、甲醇、丙酮、醋酸乙脂等的分子极性较强,对一般灭火泡沫有破坏作用,一般泡沫灭火剂无法对其起作用,应采用抗溶性泡沫灭火剂。抗溶性泡沫灭火剂对水溶性可燃、易燃液体有较好的稳定性,可以抵抗水 用量和水的用量仅为低倍数泡沫灭火用量的1/20,水渍损失小,灭火效率高,灭火后泡沫易于清除。 高倍泡沫灭火系统一般可设置在固体物资仓库、易燃液体仓库、有贵重仪器设备和物品的建筑、地下建筑工程、有火灾危险的工业厂房等。但不能用于扑救立式油罐内的火灾、未封闭的带电设备及在无空气的环境中仍能迅速氧化的强氧化

剂和化学物质的火灾(如硝化纤维、炸药等)。 2按设备安装使用方式可分为: (1)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 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由固定的泡沫液消防泵、泡沫液贮罐、比例混合器、泡沫混合液的输送管道及泡沫产生装置等组成,并与给水系统连成一体。当发生火 火系统不适用于水溶性甲、乙、丙液体固定顶储罐的灭火。 (2)半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 该系统有一部分设备为固定式,可及时启动,另一部分是不固定的,发生火灾时,进入现场与固定设备组成灭火系统灭火。根据固定安装的设备不同,有两种形式:一种为设有固定的泡沫产生装置,泡沫混合液管道、阀门、固定泵站。当

泡沫灭火系统检查要点(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泡沫灭火系统检查要点 (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6847-97 泡沫灭火系统检查要点(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 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泡沫灭火系统检查要点 1 范围 本要点规定了泡沫灭火系统的现场检查相关事宜。 本要点适用于各级管理人员对泡沫灭火系统的现场消防安全检查,不适用于泡沫灭火系统设计、安全评价、检测及岗位人员的巡检和日常防火巡查。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下列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要点的条款。本要点所依据的规范性引用文件更新时,应按更新后的规范性文件相关条款要求进行检查;当相关地方标准和本企业标准严于本要点时,按相关地方标准和本企业标准相关条款要求进行检查。 《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51-2010 《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81-2006

《泡沫灭火系统及部件通用技术条件》GB 20031-2005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GA503-2004 3 内容 3.1 泡沫储罐 3.1.1 泡沫液储罐宜采用耐腐蚀材料制作;且与泡沫液直接接触的内壁或衬里不应对泡沫液的性能产生不利影响(《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151-2010第 3.5.1条)。 3.1.2 常压泡沫液储罐应符合下列规定(《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151-2010第 3.5.2): a) 储罐内应留有泡沫液热膨胀空间和泡沫液沉降损失部分所占空间; b) 储罐出液口的设置应保障泡沫液泵进口为正压,且应设置在沉降层之上; c) 储罐上应设置出液口、液位计、进料孔、排渣孔、人孔、取样口、呼吸阀或通气管。 3.1.3 泡沫液储罐罐体或铭牌、标志牌上应清晰

一级消防工程师案例分析教材知识点泡沫灭火系统

一级消防工程师案例分析教材知识点: 泡沫灭火系统 XX:__________ 指导: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一.泡沫灭火系统: 水溶性物质发生火灾时需用抗溶性泡沫液灭火。考虑到目前我国泡沫消防车内装备的泡沫液大多为普通泡沫液,不适合扑救水溶性物质发生的火灾。因此,储罐区灭火使用抗溶性泡沫 液,采用固定的液上喷射泡沫灭火系统。其灭火用水量应按罐区内最大罐泡沫灭火系统、泡沫炮和泡沫管枪灭火所需的灭火用水量之和确定。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X》(GB50151—2010)、《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设计规X》(GB50338—2003)的相关规定计算。泡沫混合液供给强度不应小于12L./rain·m2。泡沫灭火系统由泡沫产生器、泡沫比例混合器、泡沫液储罐和泡沫泵及供水设施组成。储存水溶性可燃液体储罐不能应用液下喷射泡沫灭火系统灭火。一个储罐组(区)内有水溶性和非水溶性可燃液体的储罐,其泡沫灭火系统的泡沫 二.泡沫灭系统检测与验收: 1.原油属于非水溶性甲、乙、丙类液体,当采用液上喷射时可选用水成膜泡沫液,但抗烧水平不应低于C级 2.泡沫液的进场检验要根据系统用量做不同的处理,一般情况下需要封样留存,当用量超过一定数值时,就需要送样检测。规X要求对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泡沫液,应由监理工程师组织现场取样,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其结果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1)6%型低倍数泡沫液设计用量大于或等于7t (2)3%型低倍数泡沫液设计用量大于或等于3.50t (3)6%蛋白型中倍数泡沫液最小储备量大于或等于2.50t (4)6%合成型中倍数泡沫液最小储备量大于或等于2t

《泡沫灭火系统施工与验收规范》_GB_50281—98

前言 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二○○二~二○○三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3」102 号文)的要求,本规由公安部负责主编,具体由公安部消防研究所会同捷星工程实业、新纪元消防科技、平安消防设备、核设备卫士消防设备分公司、胜捷消防企业集团等单位共同修订而成。 在修订过程中,编制组遵照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的方针、政策,以及“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对我国泡沫灭火系统施工、验收和维护管理的现状进行了调查研究,在总结多年来我国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参考了美国、英国等发达国家和国相关标准、规,对《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GB 50281—98 进行了全面修订,同时广泛征求了有关科研、设计、施工、院校、制造、消防监督、应用等单位的意见,最后经专家审查,由有关部门定稿。 本规共分8 章和4 个附录,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进场检验、系统施工、系统调试、系统验收、维护管理及附录等。 本规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强制性条文的解释,公安部负责日常管理,公安部消防研究所负责具体技术容的解释。请各单位在执行本规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及时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规管理组(公安部消防研究所,地址:市南开区卫津南路110 号,邮编300381 ) ,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主编单位:公安部消防研究所 参编单位:捷星工程实业 新纪元消防科技 平安消防设备 核设备卫士消防设备分公司 胜捷消防企业集团 主要起草人:靖飞石守文纹宋旭东国祝 深梁松杜增虎伍津 许丙杰 1 总则 1.0.1为保障泡沫灭火系统(或简称系统)的施工质量,规验收和维护管理,制定本规。 1.0.2本规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工程中设置的低倍数、中倍数和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的施工及验收、维护管理。 1.0.3泡沫灭火系统施工中采用的工程技术文件、承包合同文件对施工及验收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的规定。 1.0.4泡沫灭火系统的施工及验收、维护管理,除执行本规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气体灭火系统检验规程

辽宁省地方标准 DB 21/T1207-2000 气体灭火系统检验规程 1 总则 1.1 为了保证建筑工程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安装质量,规范建筑工程气体灭火系统质量检验评定行为,消防监督机构实施验收和监督管理提供技术依据,参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制定本规程。 1.2 本规程规定了建筑工程气体灭火系统检验的一般规定、检验项目及分类、技术要求、检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1.3 本规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中设置的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卤代烷1211灭火系统和卤代烷1301灭火系统的质量检验评定。 其他气体灭火系统的检验可参照本规程或厂家提供的企业标准执行。 本规程不适用于生产和贮存火药、炸药、火工品等有爆炸危险场所的气体灭火系统的检验评定。 1.4 本规程检验项目的分类是根据被检项目在整个气体灭火系统中,对系统运行的起作用的重要程度确定的。 A类项(关键项):系指直接关系到气体灭火系统运行功能和可能对人身安全造成危害的项目。 B类项(主要项):系指对气体灭火系统工程质量有重要影响,可能间接影响气体灭火系统功能的项目。 C类项(一般项):系指对气体灭火系统工程质量有轻微影响,消防规范、标准中规定需要检验的项目。 1.5 本规程规定的“应符合设计要求”中的“设计要求”,系指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或规范无明确规定但经消防监督机构审核批准的设计要求。 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2000-12-25批准 2001-03-01实

2 一般规定 2.1 在施工单位对气体灭火系统调试检验合格后,建设单位方可提出竣工验收检验申请。 2.2 检验前,申请检验单位必须提供下列文件资料: a)检验申请; b)设计图样、设计变更单及竣工图; c)建筑工程设计消防监督审核意见书; d)地下及隐蔽工程记录; e)系统调试报告; f)系统主要设备、材料的检验报告及有关资料。 2.3 检验过程中,若发现下列情况之一,检验单位有权中止检验。 a)系统功能不全,不能联动。 b)系统主要设备、零部件损坏,建设(施工)单位不能及时提供合格设备、零 部件。 3 检验项目及分类 建筑工程气体灭火系统的检验项目及分类见表1。 表 1

泡沫灭火系统维护管理措施范本

整体解决方案系列 泡沫灭火系统维护管理措 施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63711泡沫灭火系统维护管理措施Maintenance management measures of foam fire extinguishing system 说明:为明确各负责人职责,充分调用工作积极性,使人员队伍与目标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特此制定 泡沫灭火系统在火灾时能否按设计要求投入使用,要由平时的定期检查、试验和检修来保证。整个系统需要确保在任何时间内都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一、系统巡查 泡沫灭火系统的使用或管理单位要由经过专门培训的人员负责系统的管理操作和维护,维护管理人员需要熟悉泡沫灭火系统的原理、性能和操作维护规程。维护管理人员需要每天对系统进行外观检查,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系统巡查包括以下内容: 1.查看消防泵及控制柜的工作状态,稳压泵、增压泵、气压水罐工作状态,泵房工作环境;查看消防水池水位及消防用水不被他用的设施;查看补水设施;查看防冻设施。 2.查看泡沫喷头外观、泡沫消火栓外观、泡沫炮外观、

泡沫产生器外观、泡沫液贮罐间环境、泡沫液贮罐外观、比例混合器外观、泡沫泵工作状态。 3.查看水泵控制柜仪表、指示灯、控制按钮和标识;模拟主泵故障,查看自动切换启动备用泵情况,同时查看仪表及指示灯显示。 4.查看泡沫液贮罐罐体、铭牌及配件。 5.查看相关阀门启闭性能,压力表状态。 6.查看泡沫产生器吸气孔、发泡网及暴露的泡沫喷射口是否有堵塞。 二、系统检查与维护 泡沫灭火系统检查是指建筑使用、管理单位按照国家工程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对已经投入使用的系统的组件、零部件等按照规定检查周期进行的检查、测试。 (一)消防泵和备用动力启动试验 每周需要对消防泵和备用动力以手动或自动控制的方式进行一次启动试验,看其是否运转正常,试验时泵可以打回流,也可空转,但空转时运转时间不大于5s,试验后必须将泵和备用动力及有关设备恢复原状。

泡沫灭火系统施工方案模板

泡沫灭火系统施工 方案

泡沫灭火系统施工方案 1、施工准备 A、一般要求 ( 1) 、泡沫灭火系统的施工人员经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 且经单位审核批准。 ( 2) 、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前应具备下列技术资料: 1>设计施工图、设计说明书, 设备的安祖昂使用说明书以及其它必要的技术文件; 2>泡沫发生装置、泡沫比例混合器、固定式消防泵组、消火栓等主要设备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和产品出厂合格证; 阀门、压力表、管道过滤器、金属软管、管子及管件等出厂检验报告或合格证。 ( 3) 、泡沫灭火系统的施工应具备下列条件: 1>设计单位向施工单位已进行了技术交底, 并有记录; 2>设备、管子及管件的规格型号符合设计要求; 3>与施工有关的基础、预埋管件和预留孔, 经检查符合设计要求; 4>场地、道路、水、电等临时设施应满足施工要求。 B、主要设备和材料的外观检查 ( 1) 、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前应对泡沫发生装置、泡沫比例混合器、泡沫液储罐、消防泵或固定式消防泵组、消火栓、阀门、压力表、管道过滤器、金属软管等设备及零配件进行外观检查,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无变形及其它机械性损伤; 2>外露非机械加工表面保护涂层完好; 3>无保护涂层的机械加工面无锈蚀: 4>所有外露借口无损伤, 堵、盖等保护物包封良好; 5>铭牌清晰、牢固; 6>消防泵或固定式消防泵组盘车应灵活, 无阻滞, 无异常声音; 高倍数泡沫发生器用手转动叶轮应灵活; 固定式泡沫炮的手动机构应无卡阻现象。 ( 2) 、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前应对管子及管件进行外观检查,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表面无裂纹、缩孔、夹渣、折叠、重皮和不超过壁厚负偏差的锈蚀或凹陷等缺陷; 2>螺纹表面完整无损伤, 法兰密封面平整光洁无毛刺及径向沟槽; 3>垫片无老化变质或分层现象, 表面无折皱等缺陷。 C、泡沫液储罐、阀门的强度和严密性检验 ( 1) 、泡沫液储罐的强度和严密性检验应符合些列规定: 1>每个泡沫泵站应抽查1个, 若不合格, 应逐个实验; 2>强度和严密性实验应采用清水进行, 环境温度宜大于5℃; 3>压力储罐的强度实验压力应为设计压力的1.25倍; 严密性实验压力应为设计压力。带胶囊的压力储罐可只作严密性实验; 4>常压储罐的严密性实验压力应为储罐装满水后的静压力; 5>强度实验的时间应大于5min; 严密性实验的时间不应小于

泡沫灭火系统的组成和分类

泡沫灭火系统的组成和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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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泡沫灭火系统的组成和分类泡沫灭火系统由于其保护对象(储存或生产使用的甲、乙、丙类液体)的特性或储罐形式的特殊要求,其分类有多种形式,但其系统组成大致是相同的。??一、系统的组成 泡沫灭火系统一般由泡沫液储罐、泡沫消防泵、泡沫比例混合器(装置)、泡沫产生装置、火灾探测与启动控制装置、控制阀门及管道等系统组件组成。??二、系统的分类? (一)按喷射方式分为液上喷射、液下喷射、半液下喷射 1.液上喷射系统 液上喷射系统是指泡沫从液面上喷入被保护储罐内的灭火系统(图3-7-2、图3-7-3)。与液下喷射灭火系统相比较,这种系统泡沫不易受油的污染、可以使用廉价的普通蛋白泡沫等优点。它有固定式、半固定式、移动式三种应用形式。

2.液下喷射系统 液下喷射系统是指泡沫从液面下喷入被保护储罐内的灭火系统。泡沫在注入液体燃烧层下部之后,上升至液体表面并扩散开,形成一个泡沫层的灭火系统,如图3-7-4、图3-7-5所示。该系统通常设计为固定式和半固定式。

3.半液下喷射系统?半液下喷射系统是指泡沫从储罐底部注入,并通过软管浮升到液体燃料表面进行灭火的泡沫灭火系统,如图3-7-6所示。 ? (二)按系统结构分为固定式、半固定式和移动式? 1.固定式系统 固定式系统是指由固定的泡沫消防水泵或泡沫混合液泵、泡沫比例混合器(装置)、泡沫产生器(或喷头)和管道等组成的灭火系统。

2.半固定式系统 半固定式系统是指由固定的泡沫产生器与部分连接管道,泡沫消防车或机动泵,用水带连接组成的灭火系统。 3.移动式系统 移动式系统是指由消防车、机动消防泵或有水压源、泡沫比例混合器、泡沫枪、或移动式泡沫产生器,用水带等连接组成的灭火系统。 (三)按发泡倍数分为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1.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是指发泡倍数小于20的泡沫灭火系统。该系统是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及石油化工装置区等场所的首选灭火系统。? 2.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是指发泡倍数为20~200的泡沫灭火系统。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在实际工程中应用较少,且多用作辅助灭火设施。 3.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是指发泡倍数为大于200的泡沫灭火系统。?(四)按系统形式分为全淹没系统、局部应用系统、移动系统、泡沫-水喷淋系统和泡沫喷雾系统 1.全淹没系统 由固定式泡沫产生器将泡沫喷放到封闭或被围挡的保护区内,并在规定时间内达到一定泡沫淹没深度的灭火系统。?2.局部应用系统 由固定式泡沫产生器直接或通过导泡筒将泡沫喷放到火灾部位的灭火系统。? 3.移动系统?移动系统是指车载式或便携式系统,移动式高倍数灭火系统可作为固定系统的辅助设施,也可作为独立系统用于某些场所。移动式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适用于发生火灾部位难以接近的较小火灾场所、流淌面积不超过100㎡的液体流淌火灾场所。 4.泡沫-水喷淋系统?由喷头、报警阀组、水流报警装置(水流指示器或压力

泡沫灭火系统施工组织方案

泡沫灭火系统施工方案 施工准备 A、一般要求 (1)、泡沫灭火系统的施工人员经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且经单位审核批准。 (2)、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前应具备下列技术资料: 1>设计施工图、设计说明书,设备的安祖昂使用说明书以及其他必要的技术文件; 2>泡沫发生装置、泡沫比例混合器、固定式消防泵组、消火栓等主要设备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和产品出厂合格证;阀门、压力表、管道过滤器、金属软管、管子及管件等出厂检验报告或合格证。 (3)、泡沫灭火系统的施工应具备下列条件: 1>设计单位向施工单位已进行了技术交底,并有记录; 2>设备、管子及管件的规格型号符合设计要求; 3>与施工有关的基础、预埋管件和预留孔,经检查符合设计要求; 4>场地、道路、水、电等临时设施应满足施工要求。 B、主要设备和材料的外观检查主要设备和材料的外观检查主要设备和材料的外观检查主要设备和材料的外观检查

(1)、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前应对泡沫发生装置、泡沫比例混合器、泡沫液储罐、消防泵或固定式消防泵组、消火栓、阀门、压力表、管道过滤器、金属软管等设备及零配件进行外观检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无变形及其他机械性损伤; 2>外露非机械加工表面保护涂层完好; 3>无保护涂层的机械加工面无锈蚀: 4>所有外露借口无损伤,堵、盖等保护物包封良好; 5>铭牌清晰、牢固; 6>消防泵或固定式消防泵组盘车应灵活,无阻滞,无异常声音;高倍数泡沫发生器用手转动叶轮应灵活;固定式泡沫炮的手动机构应无卡阻现象。 (2)、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前应对管子及管件进行外观检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表面无裂纹、缩孔、夹渣、折叠、重皮和不超过壁厚负偏差的锈蚀或凹陷等缺陷; 2>螺纹表面完整无损伤,法兰密封面平整光洁无毛刺及径向沟槽; 3>垫片无老化变质或分层现象,表面无折皱等缺陷。 C、泡沫液储罐、阀门的强度和严密性检验 (1)、泡沫液储罐的强度和严密性检验应符合些列规定: 1>每个泡沫泵站应抽查1个,若不合格,应逐个实验; 2>强度和严密性实验应采用清水进行,环境温度宜大于5℃;

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1本规范适用范围(1)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工程中设置的气体灭火系统工程施工及验收,维护管理 2泡沫液和系统组件设计要求泡沫液,泡沫消防泵,泡沫比例混合器(装置),压力容器泡沫产生装置火灾探测与启动装置,控制阀门及管道等,必须采用给国家产品质量监管检验机场检验合格的产品且必须符合系统设计要求系统主要组件宜按下列规定涂色,(1)泡沫混合液泵,泡沫液泵,泡沫液储罐,泡沫产生器泡沫也管道,管道过滤器宜涂绿色,(2)泡沫消防水泵给水管道宜涂红色(3)当管道较多,泡沫系统管道和工艺管道,涂色有矛盾时,可涂相应的色带或色环(4)隐蔽工程管道不可涂色。 3低倍泡沫灭火系统的设计规定 4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的设计规定 5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的设计规定 6泡沫—水喷淋系统与泡沫喷雾系统的设计规定泡沫-水喷淋系统可用于下列场所:(1)具有非水溶性液体泄漏火灾危险的室内场所(2)存放量不超过25L/㎡或超过2525L/㎡但有缓冲物的水溶性液体室内场所。(3)泡沫喷雾系统可用于保护独立变电站的油浸电力变压器,面积不大于200㎡的非水溶性液体内场所。泡沫-水喷淋系统泡沫混合与水的连续供给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1)泡沫混合液连续供给时间不应小于10min;泡沫混合液与水的连续供给时间之和不应大于60min。 7泡沫泵站及供水的设计要求泡沫消防泵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泡沫消防泵站可与消防水泵房合建,并应符合国家现有管标准对消防水泵房或消防泵房的规定;(2)消泡沫消防泵站与被保护的甲乙丙类液体储罐或装置的距离不宜小于30米,(3)当泡沫消防泵站与保护甲乙丙类液体储罐或装置的距离为30到50米时,泡沫消防泵站的门,窗不宜朝向保护对象。(4)泡沫消防水泵,泡沫混合液泵应采用自灌引水启动其宜组泵的吸水管不应少于两条,当其中一条损怀时,其余的吸水管应能通过全部用水量。(5)系统应设置备用泡沫消防水泵或泡沫混合液泵,其工作能力不应低于最大一台泵的能力。泡沫消防泵站内应设置水池(灌)水位指示装置。泡沫消防泵站应设置与本单位消防站或消防保卫部门直接联络的通讯设备。当泡沫比例混合装置设置在泡沫消防泵站内无法满足时应设置泡沫站。

泡沫灭火系统产品使用说明书

泡沫灭火系统使用说明书 泡沫灭火系统产品 使 用 说 明 书 陕西中泽消防科技有限公司

泡沫灭火系统产品使用说明书 目录 压力式泡沫比例混合装置 (1) 平衡式泡沫比例混合装置 (11) 移动式泡沫灭火装置 (22) 空气泡沫产生器 (24) 泡沫消火栓箱 (32) 闭式泡沫—水喷淋系统 (34) 泡沫消火栓 (39) 空气泡沫枪 (41) 泡沫灭火剂 (44) 泡沫液的选择、储存和配制 (46)

压力式泡沫比例混合装置 压力式泡沫比例混合装置由泡沫液压力储罐和泡沫比例混合器两部分组成,是贮存泡沫液并将泡沫液和水按一定比例混合的设备。 一、特点 1.系统不需要单独配置泡沫液泵,可直接借用消防压力水驱动泡沫液,节约了设备成本。 2.混合比准确、稳定,能确保泡沫灭火最佳的混合比例,使灭火迅速可靠。 3.压力损失小,能确保系统末端泡沫产生设备所需压力。 4.泡沫液与水通过胶囊隔离,泡沫液不会因为一次使用而失效。便于使用、调试和日常试验。 5.操作维护方便,占地面积小,可用于自动控制。 6.有多种容量泡沫液储罐和不同流量比例混合器配用,可满足多种泡沫产生设备需求。 7.可广泛用于低、中、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 二、技术参数 1.产品型号 P H Y M / 主参数:分母表示储罐立方容积的10倍值 分子表示泡沫混合液流量L/s 特征: L表示立式泡沫罐 无字母表示卧式泡沫罐 特征:隔膜式 特征:压力式 组别:混合器 类别:泡沫设备

2.性能参数 表1.1 PHYM系列(卧式) 工作压力范围0.6~1.2MPa 额定工作压力 1.0MPa 试验压力强度试验 1.5MPa 密封试验 1.32MPa 储罐容积0.5~13m3 配用比例混合器PHY4~PHY200 比例混合器混合比3%或6% 进出口压力降≤0.15MPa 表1.2 PHYML系列(立式) 工作压力范围0.6~1.2MPa 额定工作压力 1.0MPa 试验压力强度试验 1.5MPa 密封试验 1.32MPa 储罐容积0.5~3m3 配用比例混合器PHY4~PHY32 比例混合器混合比3%或6% 进出口压力降≤0.15MPa 三、工作原理 当消防压力水流经该设备时,比例混合器将其按比例分流,其中一小部分水进入带胶囊的泡沫液储罐夹层,挤压胶囊,置换出等体积的泡沫液与其余主管道的消防水混合为一定比例的泡沫混合液,并输送给泡沫产生设备。 四、产品选型 ●根据相关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确定所需的泡沫产生及喷射设备的数量,混合液流量及泡沫喷射时间等参数; ●根据混合液流量选择比例混合器型号; ●根据泡沫液喷射时间及混合比计算储液罐容积。 ●PHYML系列压力式泡沫比例混合装置与PHYM系列压力式泡沫比例混合装置的区别主要在于采用了立式泡沫液储罐。对于相同泡沫液储量的泡沫比例混合装置,PHYML系列节省地面空间,以方便用户选用。

2021新版泡沫灭火系统组件及设置要求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2021新版泡沫灭火系统组件及 设置要求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2021新版泡沫灭火系统组件及设置要求 泡沫灭火系统的组件由水源、泡沫消防泵(泡沫消防水泵、泡沫混合液泵、泡沫液泵)、泡沫液储罐、泡沫比例混合装置、泡沫产生装置、阀门、管道及其它附件组成。系统组件必须采用经国家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并且必须符合设计用途。 一、泡沫消防泵 泡沫消防泵即能把水或泡沫液以一定的压力输出的消防泵,泡沫消防泵宜选用特性曲线平缓的离心泵,以保证流量的可变性和扬程的不变性。泡沫消防泵宜为自灌式引水。但采用自灌式引水时,蓄水池的水面不得高于水泵轴线5m,否则环泵式负压比例混合器不能正常工作。 (一)泡沫消防水泵、泡沫混合液泵的选择与设置要求 泡沫消防水泵、泡沫混合液泵应选择特性曲线平缓的离心泵,且其工作压力和流量应满足系统设计要求;当采用水力驱动式平衡

式比例混合装置时,应将其消耗的水流量计入泡沫消防水泵的额定流量内;当采用环泵式比例混合器时,泡沫混合液泵的额定流量应为系统设计流量的1.1倍;泵进口管道上,应设置真空压力表或真空表;泵出口管道上,应设置压力表、单向阀和带控制阀的回流管。 (二)泡沫液泵的选择与设置要求 泡沫液泵的工作压力和流量应满足系统最大设计要求,并应与所选比例混合装置的工作压力范围和流量范围相匹配,同时应保证在设计流量下泡沫液供给压力大于最大水压力;泡沫液泵的结构形式、密封或填充类型应适宜输送所选的泡沫液,其材料应耐泡沫液腐蚀且不影响泡沫液的性能;除水力驱动型泵外,泡沫液泵应按本规范对泡沫消防泵的相关规定设置动力源和备用泵,备用泵的规格型号应与工作泵相同,工作泵故障时应能自动与手动切换到备用泵;泡沫液泵应耐受时长不低于10min的空载运行;当泡沫液泵平时充泡沫液时,应充满。 二、泡沫比例混合器 泡沫比例混合器是一种使水与泡沫原液按规定比例混合成的混

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工艺

一、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工艺 1、施工依据: (1)、设计施工图纸、技术文件; (2)、《容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3)、《压缩机、风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4)、《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5)、《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6)、《采暖与卫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2、泡沫液储罐的安装 (1)、泡沫液储罐的安装位置和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规定时,泡沫液储罐四周应留有宽度不小于0.7m的通道,泡沫液储罐顶部至楼板或梁底的距离不得小于1.0m。消防泵房主要通道的宽度,应大于泡沫液储罐外形的最小尺寸。 (2)、常压泡沫液储罐的安装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规定时,应根据常压泡沫液储罐的形状按立式或卧式安装在支架或支座上,支架应与基础固定。 (3)、压力泡沫液储罐的支架应与基础固定,安装时不宜拆卸或损坏其储罐上的配管和附件。(4)、压力泡沫液储罐安装在室外时,应根据环境条件设置防晒、防雨、防冻设施。 3、泡沫比例混合器的安装 (1)、泡沫比例混合器安装时,液流方向应与标注的方向一致。 (2)、环泵式泡沫比例混合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A、环泵式泡沫比例混合器的安装坐标及标高的允许偏差为±l0mm; B、环泵式泡沫比例混合器的连接管道及附件的安装必须严密; C、备用的环泵式泡沫比例混合器应并联安装在系统上。 (3)、带压力储罐的压力式泡沫比例混合器应整体安装,并应与基础牢固固定。 (4)、压力式泡沫比例混合器应安装在压力水的水干管道上,泡沫液的进口管道应与压力水的水平管道垂直,其长度不宜小于1.Om;压力表与压力式泡沫比例混合器的进口处的距离

泡沫灭火系统的日常维护与检查

泡沫灭火系统的日常维护与检查 一、对泡沫灭火系统进行日常维护的一般规定 1. 泡沫灭火系统投入运行前,建设单位应经过专门培训、并通过考试合格的人员负责系统的维护、管理和操作; 2. 编制操作堆积并绘制系统流程图; 3. 制定值班人员守则; 4. 建立系统定期检查维修记录表; 5. 建立该系统的技术档案; 二、对泡沫灭火系统的季检内容 1. 对低倍数泡沫产生器, 中、高倍数泡沫发生器、泡沫喷头、阑定式泡沫炮、泡沫比例混合器进行外观检查应完好无损。 2. 对固定式泡沫炮的回转机构、仰俯机构或电动操作机构进行检查;性能应达到标准的要求。 3. 消火栓和阀门的开启与关闭应自如,不应锈蚀; 4. 压力表、管道过滤器、金属软管、管道及附件不应有损伤; 5. 电源及电气设备工作状态应良好; 6. 供水水源及水位指示装置应正常; 三、对泡沫灭火系统的年检内容 1. 年检时,除低、中倍数泡沫混合液立管和液下喷射防火堤内泡沫管道以及高税数泡沫发生器进口端控制阀后的管道外, 其余管道应全部冲洗,清除锈渣。 2. 对低、中倍数泡沫混合液立管,只清除锈渣。

四、对泡沫灭火系统的全面检查内容 运行每隔 2— 3年, 应按下列规定对系统进行彻底的检查和试验。 1. 对于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中的液上及液下喷射、泡沫喷淋、固定式泡沫炮和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进行喷泡沫试验, 并对系统所有的设备、设施、管道及附件进行全面检查。 2. 对于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可在防护区内进行喷泡沫试验,并对系统所有设备、设施、管道及附件进行全面检查。 3. 系统检查和试验完毕,应对消防泵、泡沫液管道、泡沫沫混合液管道、泡沫管道、泡沫比例混合器、管道过滤器等用清水进行彻底冲洗清除锈渣,并立即放空,然后涂漆。

泡沫灭火系统组件及设置要求

第一章泡沫灭火系统组件及设置要求 ? ? ? ? 泡沫灭火系统一般由泡沫液、泡沫消防水泵、泡沫混合液泵、泡沫液泵、泡沫比例混合器装置、压力容器、泡沫产生装置、火灾探测与启动控制装置、控制阀门及管道及其它附件组成。系统组件必须经国家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并且必须符合设计用途。 ? ? ? ??一、泡沫消防泵 ? ? ? ??(一)泡沫消防水泵、泡沫混合液泵的选择与设置要求 ? ? ? ? 泡沫消防水泵、泡沫混合液泵应选择特性曲线平缓的离心泵,且其工作压力和流量应满足系统设计要求;当采用水力驱动平衡式比例混合装置时,应将其消耗的水流量计入泡沫消防水泵的额定流量内;当采用环泵式比例混合器时,泡沫混合液泵的额定流量应为系统设计流量的1.1倍;泵进口管道上,应设置真空压力表或真空表;泵出口管道上,应设置压力表、单向阀和带控制阀的回流管。 ? ? ? ? (二)泡沫液泵的选择与设置要求 ? ? ? ? 泡沫液泵的工作压力和流量应满足系统最大设计要求,并应与所选比例混合装置的工作压力范围和流量范围相匹配,同时应保证在设计流量下泡沫液供给压力大于最大水压力;泡沫液泵的结构形式、密封或填充类型应适宜输送所选的泡沫液,其材料应耐泡沫液腐蚀且不影响泡沫液的性能;除水力驱动型泵外,泡沫液泵应按《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51-2010)对泡沫消防泵的相关规定设置动力源和备用泵,备用泵的规格型号应与工作泵相同,工作泵故障时应能自动与手动切换到备用泵;泡沫液泵应耐受时长不低于10min的空载运行。 ? ? ? ?二、泡沫比例混合器

? ? ? ? 泡沫比例混合器是一种使水与泡沫原液按规定比例混合成的混合液,以供泡沫产生设备发泡的装置。我国目前生产的泡沫比例混合器有环泵式泡沫比例混合器、压力式泡沫比例混合器、平衡压力泡沫比例混合器、管线式泡沫比例混合器。 ? ? ? ? (一)环泵式泡沫比例混合器 ? ? ? ? 环泵式泡沫比例混合器固定安装在泡沫消防泵的旁路上,其混合流程如图3-7-7所示。环泵式泡沫比例混合器的限制条件较多,设计难度较大,达到混合比时间较长。但其结构简单、工程造价低且配套的泡沫液储罐为常压储罐,便于操作、维护、检修、试验。 ? ? ? ? 1.适用范围 ? ? ? ? 环泵式泡沫比例混合器适用于建有独立泡沫消防泵站的场所,尤其适用于储罐规格较单一的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 ? ? ? ? 2.设置要求 ? ? ? ? 采用环泵式泡沫比例混合器时,其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 ? ? ? 1)水池相对水位不宜过高,以保证泡沫比例混合器出口压力(背压)为零或负压。但当其进口(即泡沫消防泵出口)压力为0.7MPa~0.9MPa时,出口压力可为0.02MPa~0.03MPa。否则,会影响泡沫混合比的精度; ? ? ? ? 2)泡沫比例混合器泡沫液入口不应高于泡沫液储罐最低液面1m,否则,对吸入的泡沫液量有影响,进而影响到泡沫混合比的精度; ? ? ? ? 3)比例混合器的出口压力大于零时,其吸液管上应设有防止水倒流入泡沫液储罐的措施。采用该泡沫比例混合器的系统,如果误开泡沫液储罐与水池相通的阀门,当泡沫液液面高于水液面时,泡沫液会流到水池中;当水液面高于泡沫液液面时,水会流到泡沫液储罐中,为此应采取必要的措施加以预防; ? ? ? ? 4)为防止泡沫比例混合器被异物堵塞或其他故障对系统安全性造成影响,要求并联安装一个备

泡沫灭火系统施工方案

泡沫灭火系统施工方案 1、施工准备 A、一般要求 (1)、泡沫灭火系统的施工人员经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且经单位审核批准。 (2)、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前应具备下列技术资料: 1>设计施工图、设计说明书,设备的安祖昂使用说明书以及其他必要的技术文件; 2>泡沫发生装置、泡沫比例混合器、固定式消防泵组、消火栓等主要设备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和产品出厂合格证;阀门、压力表、管道过滤器、金属软管、管子及管件等出厂检验报告或合格证。 (3)、泡沫灭火系统的施工应具备下列条件: 1>设计单位向施工单位已进行了技术交底,并有记录; 2>设备、管子及管件的规格型号符合设计要求; 3>与施工有关的基础、预埋管件和预留孔,经检查符合设计要求; 4>场地、道路、水、电等临时设施应满足施工要求。 B、主要设备和材料的外观检查 (1)、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前应对泡沫发生装置、泡沫比例混合器、泡沫液储罐、消防泵或固定式消防泵组、消火栓、阀门、压力表、管道过滤器、金属软管等设备及零配件进行外观检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无变形及其他机械性损伤; 2>外露非机械加工表面保护涂层完好; 3>无保护涂层的机械加工面无锈蚀: 4>所有外露借口无损伤,堵、盖等保护物包封良好; 5>铭牌清晰、牢固; 6>消防泵或固定式消防泵组盘车应灵活,无阻滞,无异常声音;高倍数泡沫发生器用手转动叶轮应灵活;固定式泡沫炮的手动机构应无卡阻现象。 (2)、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前应对管子及管件进行外观检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表面无裂纹、缩孔、夹渣、折叠、重皮和不超过壁厚负偏差的锈蚀或凹陷等缺陷; 2>螺纹表面完整无损伤,法兰密封面平整光洁无毛刺及径向沟槽; 3>垫片无老化变质或分层现象,表面无折皱等缺陷。 C、泡沫液储罐、阀门的强度和严密性检验 (1)、泡沫液储罐的强度和严密性检验应符合些列规定: 1>每个泡沫泵站应抽查1个,若不合格,应逐个实验; 2>强度和严密性实验应采用清水进行,环境温度宜大于5℃; 3>压力储罐的强度实验压力应为设计压力的1.25倍;严密性实验压力应为设计压力。带胶囊的压力储罐可只作严密性实验; 4>常压储罐的严密性实验压力应为储罐装满水后的静压力; 5>强度实验的时间应大于5min;严密性实验的时间不应小于30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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