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山东省首届职业院校美术与设计专业技能大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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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艺教委〔2012〕4号

关于举办山东省首届职业院校

美术与设计专业技能大赛的通知

各高等职业院校:

为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方针,进一步深化艺术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升人才的专业技能和职业综合素质,加快美术与设计专业人才的培养和选拔,展示职业院校师生积极向上、奋发进取的精神风采和熟练的职业技能,定于2012年6月举办“山东首届职业院校美术与设计专业技能大赛”。

一、指导思想

突出职业教育的特点,以提高职业技能为主线、促进学科建设为导向,强化高职院校师生职业素质和能力,提升职业院校美术与设计专业人才培养水平和市场核心竞争力。以此为平台,促进全省职业院校教育教学交流。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山东省教育厅艺术教育委员会

承办单位:山东省工会管理干部学院文化艺术学院

协办单位:山东教育电视台

大赛组织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任:张海泉山东省教育厅副巡视员、艺术教育委员会

主任

副主任:任兰平山东省教育厅体卫艺处处长、艺术教育委

员会常务副主任

梅亚宁山东省教育厅体卫艺处副处长

戴丕昌山东省工会管理干部学院文化艺术学院院长

王德聚日照职业技术学院艺术学院院长

秘书长:范振坤山东省工会管理干部学院文化艺术学院装

潢教研室主任

委员(排名不分先后):

张鸿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艺术设计学院院长

胡国锋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艺术学院院长

王文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艺术学院院长

任雪玲山东科技职业学院艺术传媒学院院长

李书生济南职业学院文化传播与艺术管理系主任

脱忠伟淄博职业学院艺术设计系主任

王安山东水利职业学院建工系主任

田幼勤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工程与艺术设计系主任李群英山东丝绸纺织职业学院艺术设计系主任

李秀元济宁职业技术学院艺术与设计系主任

陈棣山东文化产业职业学院艺术学院副院长

魏光峰莱芜职业技术学院师范教育与艺术系主任

刘卫国青岛职业技术学院艺术学院副院长

高峰山东现代职业学院经济管理学院院长

侯家华山东服装职业学院服装艺术系主任

陈清山东传媒职业学院新闻传播系主任

张继红德州科技职业学院经管艺术系主任

于宏伟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艺术设计系副主任

张向东东营职业学院建筑与环境工程学院建筑装饰系主任

范海燕山东职业学院建筑装饰教研室主任

徐娜子山东商务职业学院广告设计教研室主任

史新鹏山东省城市服务技术学院艺术设计教研室主任

邓怀东山东城市建设学院城规系美术教研室主任

三、参赛对象:全省高等职业类院校在校师生。

四、比赛时间:2012年6月—8月

五、参赛作品种类

(一)美术类

1、中国画类:人物,山水,花鸟(工笔写意均可),书法、篆刻。

2、油画类:静物,风景,人物。

3、素描类:静物,风景,人物。

4、水彩、水粉、丙烯类:静物,风景,人物。

5、雕塑、陶艺类。

(二)艺术设计类

标志设计、招贴设计、包装设计、书籍设计、VI设计、工业造型设计、服装设计、室内设计、园林景观设计、展示设计、网页设计等。

(三)数字影像类:摄影(独照、组照均可,每组不超过4幅)、DV作品(播放时间不超过12分钟)等。

六、参赛作品要求

(一)参赛作品既要体现教学内容,又要展示艺术技巧、工艺技法,突出现代设计理念,作品的题材、内容健康,种类、风格不限,创作、习作均可。

(二)参赛作品规格:

1、书法、国画类作品不得超过四尺宣纸;水彩画、水粉画、素描类不得超过整张对开;油画类横竖不得超过1.2米。

2、艺术设计类作品均编排为竖式,装裱在KT板上,规格不得超过1.2×0.9米。

3、摄影、动漫、舞台美术、电子视传设计类作品,要报送光盘或录像带。

(三)参赛作品均需附标签一张(附件2),贴在作品背面左上方,注明作品名称、作者姓名、学校,学生作品还要加注年级、指导教师。

七、评审方式、时间及奖项公布

(一)比赛分教师组和学生组,教师、学生分别评奖。

(二)大赛组委会将邀请国内外相关院校与行业著名专家、教授组成评委会,于7月9日-11日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评审采取分组评议、专家打分的方式。评审结果在山东省教育厅网站和山东省工会管理干部学院文化艺术学院网站公示,经省教育厅艺教委批准后予以公布、颁奖。获奖作品将在省图书馆统一展出。

八、奖励项目及等级:

(一)设金、银、铜、优秀奖,授予获奖教师;

(二)设一、二、三等奖、优秀奖,授予获奖学生;

(三)设指导教师奖,授予获一等奖作品的指导教师(每件作品指导教师不得超过2人);

(四)设优秀组织奖,授予在大赛组织工作中表现优异的院校。

九、参赛费用

学生作品每件交纳参赛费30元,系列作品(不超过3幅)50元;教师作品每件交纳参赛费50元,系列作品(不超过3幅)70元;可通过邮局汇款或直接到大赛组委会办公室交纳。

汇款帐号:5064 户名:杜菲菲

十、作品报送相关事宜

(一)作品可独立完成,也可合作完成。2012年6月20日前(以寄出地邮戳为准),以学校为单位组织将参赛作品和参赛作品统计表(附件1)报送大赛组委会办公室(组委会不接受个人函报)。

(二)作品报送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桑园路60号山东省工会管理干部学院文化艺术学院“山东省首届职业院校美术与设计专业技能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教学楼2楼东)。

(三)请各参赛单位务必于2012年8月31日前取回本单位参赛作品,逾期不予保存。

十一、通讯联络

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联系方式:

(一)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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