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庭审提纲
两个被告人的审判程序提纲模板

两个被告人的审判程序提纲模板时间:2019年6月20日 09:00地点:xxx区人民法院刑一庭审判人员:XXX、XXX、XXX书记员:XXX公诉人:XX、 XX辩护人:XX 、XX被告人:张三证人:XX法警:XX旁听人员:27人第一阶段:法庭准备阶段书记员:请肃静。
现在宣读法庭纪律:全体人员在庭审活动中应当服从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的指挥,尊重司法礼仪,遵守法庭纪律,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一)鼓掌、喧哗;(二)吸烟、进食;(三)拨打或接听电话;(四)对庭审活动进行录音、录像、拍照或使用移动通信工具等传播庭审活动;(五)其他危害法庭安全或妨害法庭秩序的行为。
旁听人员不得进入审判活动区,不得随意站立、走动,不得发言和提问。
庭审现场一切事项服从审判长指挥。
书记员:法庭纪律宣读完毕,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
报告审判长,开庭前准备工作已就绪,请主持开庭。
审判长:请坐下。
桐池市高河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审理王翠芬涉嫌故意伤害一案,本法庭宣布现在开庭。
请法警带被告人到庭。
审判长:被告人,你叫什么名字?你的身份证号是多少?。
被告人:我叫王翠芬,我的身份证号是XXXXXXXXXXXXX审判长:辩护人请介绍自己的基本情况辩护人:辩护人XX,XX律师事务所律师。
辩护人颜洋,XX律师事务所律师。
审判长:被告人,检察机关的起诉书副本是否收到?你知道公诉人起诉你的罪名是什么吗?被告人:收到了。
故意伤害罪。
审判长:桐池市高河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于2019年6月10日受理了桐池市高河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王翠芬故意伤害罪一案。
本院在法定期限内向被告人送达了起诉书,并同时告知其享有的诉讼权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50条,第152条之规定,今天依法在此开庭审理。
下面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名单。
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
本庭由审判员钟思羽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袁添玟、贾立栋组成合议庭,书记员王愉鑫记录。
刑事诉讼法授课提纲(刑事诉讼法100表)

刑事诉讼法授课提纲(刑事诉讼法100表)绪论一、命题的重点第一章刑事诉讼法概述主要内容:刑事诉讼法与刑法的关系;刑事诉讼的基本理念;刑事诉讼的基本范畴核心考点:刑事诉讼的基本理念;刑事诉讼的基本范畴★一、刑事诉讼法与刑法的关系(表-1)★★二、刑事诉讼的基本理念(表-2)★三、刑事诉讼的基本范畴(一)刑事诉讼职能(表-3)审判控诉(二)刑事诉讼主体(表-4)辩护第二章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核心考点:严格遵守法律程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二、严格遵守法律程序(刑诉法第3条第2款)(表-6)★★三、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刑诉法第5条)(表-7)★★四、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刑诉法第8条)(表-8)★五、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刑诉法第12条)(表-9)★★★六、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违法但不追究责任(刑诉法第15条)第三章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主要内容:专门机关;诉讼参与人;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核心考点: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一、诉讼参与人(专门机关以外的人)(表-12)(刑诉法第82条)书记员人民陪审员勘验员保证人见证人都不是诉讼参与人;第四章管辖主要内容:立案管辖;级别管辖;地域管辖;专门管辖核心考点: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范围;交叉管辖;中级法院管辖的案件范围;特殊地域管辖;军事法院的管辖范围一、立案管辖(一)各级法院管辖的案件范围(表-19)(刑诉法第19-22条)★★(一)一般地域管辖(表-21)(刑诉法第24-25条)(《高法解释》第2条)★★★(三)特殊地域管辖(表-23)(《高法解释》第7-14条)★★军事法院管辖的刑事案件(表-24)(《高法解释》第20、21 条)第五章回避主要内容:回避的适用对象和理由;回避的种类与程序核心考点:回避的程序★★一、回避的适用对象和理由(表-25)(刑诉法第28、29、31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若干规定》第1、3条)第六章辩护与代理主要内容:辩护人的诉讼地位;辩护人的范围和人数;辩护人的诉讼权利;辩护的种类;拒绝辩护;刑事诉讼代理核心考点:辩护人的诉讼地位;辩护人的范围;辩护人的诉讼权利;指定辩护;拒绝辩护注意:辩护律师与非律师辩护人诉讼权利的区别:(1)会见权(2)阅卷权(3)无调查取证权★★★(二)辩护权与侦查阶段法律帮助权的区别(刑诉法第96条)(表-30)★★五、诉讼代理人与辩护人的区别(表-32)第七章刑事证据主要内容:证据的基本特征;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证据的法定种类;证据的理论分类;证明对象;证明责任;证明要求;死刑案件证据和事实的认定核心考点: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证据的法定种类;证据的理论分类;证明对象;证明责任;死刑案件证据和事实的认定★★★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一)非法证据排除的范围和阶段(表-34)(《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二)法院排除非法供述的程序(表-35)(《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三)死刑案件中的非法证据排除(表-36)(《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 13第八章强制措施主要内容:拘传;传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强制措施的变更和解除核心考点:取保候审;逮捕扭送:普通老百姓实施的:现行犯和在逃的人—正在实施犯罪并被发觉,通缉在案,越狱在逃的;正在被追捕的;非强制措施★一、拘传与传唤(表-43)(刑诉法第92、151条)二、★★★取保候审与监视居住(一)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和保证方式(表-44)★四、强制措施的变更和解除(《高法解释》第80、81条)(表-47)第九章附带民事诉讼主要内容:附带民事诉讼成立的条件;附带民事诉讼程序核心考点: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附带民事诉讼审理程序★★★一、附带民事诉讼成立的条件(表-48)第十章期间、送达主要内容:期间;送达核心考点:期间的特殊计算(期间的重新计算和不计入);期间的补救第十一章立案主要内容:立案材料的来源;立案的条件;立案的程序核心考点:立案的条件;对不立案的监督★★一、立案材料的来源(注意:报案、举报和控告的区别)(表-51)(刑诉法第83、84条) 20★★★二、立案的条件(表-52)三、立案的程序(表-53)第十二章侦查主要内容: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被害人;勘验、检查;搜查;扣押物证、书证;鉴定;辨认;通缉;侦查终结:侦查羁押期限核心考点: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检查;搜查;鉴定;侦查羁押期限★★★一、讯问犯罪嫌疑人与询问证人(被害人)(刑诉法第91-100条)(表-54)二、勘验、★★检查(表-55)(刑诉法第106-108条)★★★三、搜查与扣押物证、书证(表-56)(刑诉法第109-116条)见证人:勘验检查搜查扣押留臵送达辨认在必要时第十三章起诉主要内容:刑事起诉制度;审查起诉的方式;审查起诉的结果;检察院撤回、追加、变更起诉;不起诉;补充侦查核心考点:不起诉;补充侦查三、审查起诉的结果(表-64)(刑诉法第141-142条)★★★四、不起诉(表-65)(刑诉法第142-146条)五、检察院撤回、追加、变更起诉★★(表-66)(《高检规则》第351条)★★★六、补充侦查(表-67)(刑诉法第140条、《六机关规定》第27条、《高法解释》第157、159条、《高检规则》第348-350条)审查批捕中没有补充侦查第十四章刑事审判概述主要内容:审判原则;审级制度;审判组织核心考点:公开审判原则;审判组织★★三、审判组织(表-70)(刑诉法第147-149条、《高法解释》第111-115条)、《关于完善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第1-9、14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合议庭职责的若干规定》第2、4、5-8、10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5、8、9条)第十五章第一审程序主要内容:公诉案件庭前审查;开庭审判前的准备;法庭审判;审理程序的中断;对违反法庭秩序的处理;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简易程序;自诉案件审理程序;单位犯罪案件的诉讼程序;判决、裁定和决定核心考点:公诉案件庭前审查;法庭审判;审理程序的中断;简易程序;自诉案件审理程序一、公诉案件庭前审查★★★(一)庭前审查的内容及其处理(表-71)(刑诉法第150条、《高法解释》第117、179条、《六机关规定》第37、38条)(表-74)开庭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审判席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四、审理程序的中断(延期审理能预见恢复庭审;中止审理、不能预见恢复庭审;终止审理)(表(表-76)(《高法解释》第184条)对不立案申请复议,原决定主体复议;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被决定回避人员不服回避决定,原决定机关;★★★六、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与简易程序(表-77)(《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八、单位犯罪案件的诉讼程序(表-79)(《高法解释》第6、207-216条)★九、判决、裁定和决定(表-80)第十六章第二审程序主要内容:上诉和抗诉;全面审查原则;上诉不加刑;二审的审理程序;附带民事诉讼的二审;二审的审理结果;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核准程序;对查封、扣押、冻结在案财物的处理核心考点:上诉和抗诉;上诉不加刑;二审的审理方式;二审的审理结果★★★一、上诉和抗诉(表-81)二、全面审查原则(注意三大诉讼法的区别)民诉刑诉审查请求事项;(表-82)(刑诉法第186条)★★★三、上诉不加刑原则(表-83)(刑诉法第190条、《高法解释》第257条)★★★四、二审的审理程序(表-84)★★五、附带民事诉讼的二审(两个诉讼、全面审查;处理刑事不以民事为基础;但处理民事必须以刑(刑诉法第198条、《六机关规定》第48条、《高法解释》第288-295条)第十七章死刑复核程序★★(表-89)(注意:《高法解释》第274条、276条、277条、279条、285条废止)主要内容:死刑立即执行案件的复核;死缓案件的复核核心考点:死刑立即执行案件的复核第十八章审判监督程序主要内容:申诉与申诉的审查处理;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及权限;再审的审理程序及审理后的处理核心考点: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一、申诉与申诉的审查处理(表-90)申请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诉讼代理人: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自诉人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原被告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范围:超期羁押:都有取保候审:辩护人中的律师;应当指定辩护人:盲聋哑,限制,未满18判死刑;拘传: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传唤:当事人;取保候审:先行拘留:附带民事诉讼请求权人:上诉抗诉申诉刑事拘留时间:审查批捕期限:★★★二、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及权限(表-91)(刑诉法第205条)市检察院县法院县检察院县法院县检察院二审抗诉书(生效裁判)(未生效裁判)基层检察院没有再审抗诉权—有二审抗诉权,只有最高院没有二审抗诉权;第十九章执行主要内容:执行机关;死刑立即执行判决的执行;财产刑的执行;其他刑罚的执行;监外执行;减刑、假释核心考点:执行机关;停止执行死刑程序;财产刑的执行;监外执行(刑诉法210-212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停止执行死刑程序有关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财产刑执行问题的若干规定》、刑法第53条、(表-99)(表-100) 40。
模拟法庭庭审资料提纲

模拟法庭庭审资料提纲一、案例简介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日上午,张老太在本市芙蓉公交车站乘52路车。
大约九点半左右,两辆52路公交车进站,张老太准备乘坐后到的52路公交车,在行至前一辆公交车后门时,被从车内冲下的李二毛撞倒,导致张老太左股骨颈骨折,住院手术治疗,经鉴定张老太为8级伤残。
不想李二毛和张老太的亲属共同送张老太去了医院后,李二毛在医院拒不承认撞上张老太的事实,双方发生纠纷。
纠纷发生后,张老太、李二毛双方到本市公安局芙蓉派出所报案,派出所接受了报案并制作了询问笔录,但双方纠纷一直没有解决。
因此,张老太向法院提起诉讼。
综上,张老太方认为张老太是由于与李二毛相撞而受伤,李二毛对张老太的生命健康权造成了侵害,给张老太不论是在身体、经济,还是在精神上都造成了巨大的损害,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之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因此,李二毛应当承担对张老太的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为维护张老太的合法权益,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予依法判决。
1、判令李二毛赔偿经济损失121073.3元:包括(1)医疗费40460.7元;(2)护理费4497元,其中住院期间护理费897元,出院后护理费3600元;(3)营养费3000元;(4)伙食费346元;(5)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630元;(6)残疾赔偿金71985.6元;(7)精神损害抚慰金15000元;(8)鉴定费500元。
2、本案诉讼费用由李二毛承担。
二、庭审过程书记员:传双方当事人到庭书记员:请双方当事人入坐书记员:请旁听人员保持肃静。
下面宣布法庭纪律:1、未经法庭允许不准录音、录像、摄影;2、除本院因工作需要进入审判区的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审判区;3、不准鼓掌、喧哗、吵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4、未经审判长许可,不准发言,提问;5、请关闭一切通讯工具;6、对于违反法庭纪律规则的人,审判人员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予以罚款、拘留;7、对哄闹、冲击法庭、妨碍审判人员审判等行为,严重扰乱法庭纪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
人民法院庭审提纲

人民法院庭审提纲(敲法槌)?:XX市XX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的规定,现依法公开审理原告XXX与被告XXX,XXXXXX纠纷一案,现在开庭。
首先核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委托代理人的出庭身份和代理权限。
原告XXX,讲一下你的基本情况。
原:我叫XXX,……(讲自己姓名、出生年月、民族、职业、现住址等。
如是单位则讲单位名称、单位住址,法定代表人等)?:原告代理人,讲一下你的基本情况、出庭身份及代理权限。
原代:我叫XXX,XX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为一般代理(如果是特别代理,要讲明具体授权内容)。
?:被告XXX,讲一下你的基本情况。
被:我叫XXX,……(讲自己姓名、出生年月、民族、职业、现住址等。
如是单位则讲单位名称、单位住址,法定代表人等)?:被告代理人,讲一下你的基本情况、出庭身份及代理权限。
被代:我叫XXX,XX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为一般代理(如果是特别代理,要讲明具体授权内容)。
?:经核对,原、被告双方的出庭身份均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加本案诉讼。
★★★★★★★★★★★★★★★★★★★?:本案由本院审判员XXX、XXX、XXX依法组成合议庭,由XXX担任审判长,书记员XXX担任本庭记录(如是独任审判则改为:本案由审判员XXX独任审判,书记员XXX担任本庭记录)。
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1、是本案当事人或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3、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
对合议庭组成人员(独任审理为:对法庭组成人员)及回避制度,原告方听清了吗?原:听清了(或询问不清楚的地方)?:是否申请回避。
原:不申请(或提出申请)?:被告方听清了吗?被:听清了(或询问不清楚的地方)?:是否申请回避;被:不申请(或提出申请)?:双方当事人在法庭上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在本庭给你们双方送达的受理案件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背面均已印制,庭前已告知,现不再重复。
庭审刑事案件法律文书(3篇)

第1篇(XX省XX市XX区人民法院)刑事公诉案件公诉机关:XX省XX市XX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姓名:XXX性别:男/女出生年月日:XXXX年XX月XX日民族:XX族出生地:XX省XX市XX区文化程度:XXXX职业:XXXX住址:XX省XX市XX区XX路XX号联系电话:XXXX-XXXXXXX案由:故意伤害罪案号:(XX)刑诉字第XXXX号一、案件来源本案由XX省XX市XX区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XXX涉嫌故意伤害罪,于XXXX 年XX月XX日向本院提起公诉。
二、起诉书认定的事实(一)被告人XXX与被害人XX因XX纠纷,于XXXX年XX月XX日发生争执。
(二)在争执过程中,被告人XXX持XX器械对被害人XX进行打击,致被害人XX 受伤。
(三)经法医鉴定,被害人XX的伤情为XX。
(四)案发后,被告人XXX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三、起诉书认为应当适用的法律被告人XXX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四、证据目录1. 被告人XXX的供述和辩解;2. 被害人XX的陈述;3. 证人XX、XX的证言;4. 有关现场勘验、检查笔录;5. 有关鉴定意见;6. 有关视听资料;7. 其他证据。
五、辩护人意见(如被告人有辩护人,此处应写明辩护人的姓名、执业证号、所在律师事务所名称及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
)六、附注1. 本案是否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2. 本案是否属于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3. 本案是否属于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4.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七、审判员(此处应填写审判员的姓名、职务)八、审判委员会(此处应填写审判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名单)九、起诉日期XXXX年XX月XX日附件:1. 证据材料;2. 法律依据;3. 其他相关材料。
刑事诉讼质证提纲制作

刑事诉讼质证提纲制作摘要:一、引言二、质证的概念与意义三、质证的制作方法四、质证的内容五、质证的作用六、结语正文:一、引言在刑事诉讼中,质证是整个诉讼过程中至关重要的一个环节。
只有通过有效的质证,才能确保案件事实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因此,如何制作一份高质量的质证提纲,对于诉讼代理人、辩护律师等法律工作者来说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质证的概念与意义质证,是指在庭审中,当事人、代理人、辩护人等诉讼参与人对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进行质疑、询问和辩论的过程。
质证的目的是为了揭示案件事实,确保司法公正。
质证的过程既是对证据的审查过程,也是对诉讼参与人诉讼能力和诉讼技巧的考验。
三、质证提纲的制作方法制作质证提纲应当遵循以下方法:1.熟悉案件材料:制作质证提纲的首要前提是熟悉案件材料,包括证据材料、案卷材料等。
只有充分了解案件情况,才能有针对性地进行质证。
2.提纲内容分类:质证提纲应将证据分为有利于己方和有利于对方两类,对每一类证据进行细分,明确需要质证的关键点。
3.制定质证策略:针对每一份证据,制定具体的质证策略,包括质疑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等方面。
4.组织质证语言:将质证策略转化为具体的语言表达,注意语言的逻辑性、条理性和说服力。
四、质证提纲的内容质证提纲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证据分类:将证据分为有利于己方和有利于对方两类,明确每一类证据的具体名称和内容。
2.质证关键点:针对每一份证据,列出需要质证的关键点,如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等。
3.质证策略:针对每一份证据,制定具体的质证策略,包括质疑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等方面。
4.质证语言:将质证策略转化为具体的语言表达,注意语言的逻辑性、条理性和说服力。
五、质证提纲的作用质证提纲在刑事诉讼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包括:1.有助于诉讼代理人、辩护律师等法律工作者进行有效的质证,提高诉讼能力和诉讼技巧。
2.有助于揭示案件事实,确保司法公正。
刑事案件排查提纲模板
刑事案件排查提纲模板
一、案件概述
1.案件名称、类型及发生时间地点。
2.案件涉及的犯罪嫌疑人和受害人的基本情况。
3.案件初步调查结果。
二、证据搜集
1.收集证据的方式和方法。
2.证据的种类和数量。
3.证据的真实性和可信度。
三、嫌疑人调查
1.对嫌疑人的背景信息进行了解。
2.对嫌疑人进行讯问,了解其作案动机和手段。
3.对嫌疑人进行侦查,确定其涉案程度。
四、受害人调查
1.对受害人进行询问,了解其遭遇经过和身体伤情。
2.对受害人进行心理疏导,保护其合法权益。
五、相关证人调查
1.对目击者进行询问,获取作案现场情况等信息。
2.对其他相关证人进行询问,补充案件线索。
六、技术侦查
1.通过技术手段获取相关信息,如电话记录、视频监控等。
2.分析技术侦查结果,确定案件事实和罪责。
七、综合分析
1.将各方面调查结果汇总并分析,确定案件事实和罪责。
2.制定进一步工作方案。
八、案件侦破
1.对嫌疑人采取逮捕、羁押等措施。
2.起诉嫌疑人,将其送上法庭。
九、结案总结
1.对案件侦破过程进行评估和总结。
2.发现不足和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以上是刑事案件排查的提纲模板。
刑事案件法律文书提纲(3篇)
第1篇刑事法律文书是司法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
它是刑事案件办理的重要依据,对于保障诉讼的顺利进行、维护司法公正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围绕刑事案件法律文书提纲展开,从各类法律文书的性质、内容、格式和写作要求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二、提纲内容(一)起诉书1. 案件基本情况- 犯罪嫌疑人基本信息- 犯罪时间、地点、手段- 犯罪情节、后果2. 犯罪事实及证据- 犯罪嫌疑人供述与辩解- 证人证言- 物证、书证- 鉴定意见- 视听资料、电子数据3. 诉讼请求- 刑事责任- 民事赔偿- 其他诉讼请求4. 证据目录(二)判决书1. 案件基本情况- 犯罪嫌疑人基本信息 - 犯罪时间、地点、手段 - 犯罪情节、后果2. 犯罪事实及证据- 法院审理过程- 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 - 物证、书证- 鉴定意见- 视听资料、电子数据3. 判决依据- 法律条文- 司法解释- 相关案例4. 判决结果- 刑事责任- 民事赔偿- 其他判决事项5. 执行事项(三)裁定书1. 案件基本情况- 当事人基本信息- 诉讼请求2. 裁定理由- 法理依据- 相关规定3. 裁定结果- 同意或驳回诉讼请求- 其他裁定事项(四)判决书、裁定书写作要求1. 格式规范- 使用规范字体、字号- 页面布局合理- 标题、正文、落款等要素齐全2. 内容完整- 全面反映案件事实- 准确引用法律条文- 逻辑清晰,论证充分3. 语言规范- 使用准确、简洁、明了的语言 - 避免使用口语、方言、俗语 - 避免使用模糊、歧义的表达4. 证据充分- 证据来源合法、真实- 证据与案件事实相符合- 证据之间相互印证(五)起诉状1. 案件基本情况- 犯罪嫌疑人基本信息 - 犯罪时间、地点、手段 - 犯罪情节、后果2. 诉讼请求- 刑事责任- 民事赔偿- 其他诉讼请求3. 证据目录(六)上诉状1. 案件基本情况- 上诉人基本信息- 被上诉人基本信息- 诉讼请求2. 上诉理由- 法理依据- 相关规定- 事实证据3. 证据目录(七)辩护词1. 案件基本情况- 犯罪嫌疑人基本信息 - 犯罪时间、地点、手段- 犯罪情节、后果2. 辩护意见- 刑事责任- 民事赔偿- 其他辩护事项3. 证据目录三、结语刑事法律文书是司法实践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写作质量直接关系到案件审理的公正性和效率。
庭审演练大纲
?一、开庭准备?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员组成(其中设一名首席仲裁员),另设一名书记员。
?(一)查明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是否到庭,并向首席仲裁员或独任仲裁员报告到庭情况。
??(二)宣布开庭纪律。
——书记员为了维护仲裁庭的庭审秩序,保障庭审程序的顺利进行,参加仲裁庭庭审的人员应当遵守如下纪律:?1、遵守仲裁庭秩序,保持庭内安静、庄严。
不许喧哗、吵闹,不准吸烟。
未经仲裁庭许可,不准录音、录像、摄影和进行其他妨碍庭审的活动。
?2、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在陈述事实、辩论问题时,必须在首席仲裁员或独任仲裁员的主持下,围绕争议的焦点进行。
未经首席仲裁员或独任仲裁员允许不得发言。
发言应实事求是,文明礼貌,不得进行人身攻击。
?3、当事人在仲裁庭开庭后,未经仲裁庭许可,不得中途退庭。
擅自退庭的,申请人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被申请人按缺席仲裁处理。
4、旁听人员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理区,不准发言和提问。
?5、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旁听人员将携带的手机等通讯工具关闭或置于振动状态,在庭审期间不得随意接听手机。
?6、如有违反仲裁庭纪律的,仲裁员及工作人员有权劝告或制止;情节严重的,可责令退出仲裁庭。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报请公安机关处理;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报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核对当事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询问代理人的代理权限是否明确;询问双方当事人对参加庭审的对方当事人及代理人的身份是否有异议。
?(当事人身份包括:姓名、出生年月、民族、工作单位、职业、家庭住址。
委托代理人身份包括:姓名、工作单位、职业。
)?询问当事人是否有证人到庭(如有证人到庭,请证人在庭外等候)。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经济示范法》的规定,询问当事人是否协议不公开开庭。
?——首席仲裁员或独任仲裁员二、开庭审理?(一)宣布仲裁庭公开开庭,并宣布案由。
——首席仲裁员或独任仲裁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经济示范法》第一条的规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在公开开庭。
法律_民事案件庭审提纲(3篇)
第1篇一、案件基本信息1. 案件名称:[具体案件名称]2. 案件编号:[具体案件编号]3. 原告:[原告姓名](身份证号:[身份证号码])4. 被告:[被告姓名](身份证号:[身份证号码])5. 代理人:[代理人姓名](律师执业证号:[律师执业证号])6. 法庭审理地点:[法院名称]审判庭7. 法庭审理时间:[具体日期] [具体时间]二、庭审程序1. 开庭陈述- 法官:宣布开庭,介绍法庭组成人员,告知诉讼权利和义务。
- 原告、被告及其代理人:分别陈述案件事实和诉讼请求。
2. 证据交换- 原告、被告及其代理人:分别出示证据,并进行质证。
- 法官:对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进行审查。
3. 当事人陈述- 原告、被告及其代理人:针对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陈述和辩论。
4. 法官询问- 法官:对当事人、证人进行询问,了解案件具体情况。
5. 休庭评议- 法官:根据庭审情况,宣布休庭,进行评议。
6. 开庭审理- 法官:根据评议结果,宣布判决或裁定。
三、庭审提纲内容1. 原告陈述- 原告的基本情况- 诉讼请求的具体内容- 事实与理由2. 被告答辩- 被告的基本情况- 对原告诉讼请求的答辩意见- 事实与理由3. 证据交换- 原告提供的证据:a. 证据一:[具体证据名称],证明[事实]。
b. 证据二:[具体证据名称],证明[事实]。
...- 被告提供的证据:a. 证据一:[具体证据名称],证明[事实]。
b. 证据二:[具体证据名称],证明[事实]。
...4. 当事人陈述- 原告陈述:a. 事实陈述:[具体事实]。
b. 理由陈述:[具体理由]。
- 被告陈述:a. 事实陈述:[具体事实]。
b. 理由陈述:[具体理由]。
5. 法官询问- 对原告的询问:a. 关于[具体问题]的询问。
b. 关于[具体问题]的询问。
...- 对被告的询问:a. 关于[具体问题]的询问。
b. 关于[具体问题]的询问。
...- 对证人的询问:a. 关于[具体问题]的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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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员:(在宣布开庭前,依次做好如下工作) 一、查明公诉人、当事人、证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 二、拟出庭作证的证人、鉴定人应安排在庭外休息,等候传唤。 三、宣读法庭规则。 四、请公诉人、辩护人入庭。 五、全体人员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入庭。 六、(审判人员就座后)宣布全体人员坐下。当庭向审判长报告庭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就绪。 审:××市人民法院对××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被控××(案由)一案,现予公开(或不公开)开庭审理。 由法警提押本案被告人到庭。(被告人到庭后,原则上不使用械具,但为保障安全秩序,确有必要的除外) 查明被告人的下列情况(多个被告人的依次进行) (1)姓名、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住址。 (2)有无受到过法律处分及有关处分的种类、时间。 (3)何时被刑事拘留、逮捕。 (4)收到人民检察院起诉书副本的日期。 被害人到庭的,亦应由审判长先查明其姓名、年龄、职业、住址。 审: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的名字?年龄?住址?工作单位?与被告人关系?(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法定代理人的也应当依次查明身份及与被代理人的关系) 如果有附带民事诉讼,还应查明附带民事诉讼各被告人和原告人的身份及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收到民事诉状的日期。 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52条的规定,本庭依法公开(或不公开,对于不公开的,应说明理由)审判由××市人民检察院向本院提起公诉的(以及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提出民事诉讼的)被告人××(姓名)×××(案由)一案。本庭由×××(职务或职称)×××(姓名)担任审判长,和×××(职称)×××(姓名)、×××(职称)×××(姓名)组成合议庭,书记员×××担任法庭记录。××市人民检察院指派×××(姓名、职务)出庭支持公诉。×××律师事务所×××律师为被告人×××辩护。由×××(单位及职称)×××(姓名)出庭担任翻译,由×××(单位及职称)×××(姓名)出庭为本案技术问题提出鉴定结论意见。 审:告知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及辩护人,在法庭审理过程中依法享有有如下主要诉讼权利: (1)当事人有权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申请回避。 (2)被告人可以自行辩护和依法委托他人辩护。 (3)当事人和辩护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对证人、鉴定人发问。 (4)公诉人和辩护人可以相互辩论。 (5)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提出证明被告人有罪、无罪、罪重、罪轻的证据,可以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 (6)被告人在法庭辩论终结后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审:询问当事人、法定代理人是否申请回避,申请何人回避及理由。(如要申请审判人员、出庭支持公诉的检察人员回避,合议庭认为符合法定情形的,应宣布休庭,依照有关规定处理;认为不符合法定情形的,应当庭驳回,继续法庭审理;如果申请回避人当庭申请复议,合议庭应当宣布休庭,待作出复议决定后,决定是否继续法庭审理。注意,如果,有多名被告人及其他当事人的,应分别询问) 审:告知法庭审理的主要阶段: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评议及宣判。 审:公诉人对法庭准备工作有无意见?(公诉人无意见之后) 审:请鉴定人退庭到休息室听候通知。法庭准备工作结束。现在开始法庭调查。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有附带民事诉讼的,再由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宣读民事诉状)
法庭调查过程中,审判人员应注重如下内容: 一、法庭调查应围绕指控的内容为主线,以审查、核实证据为中心,查明案件的事实,其他诉讼参与人提出或者人民法院发现有相关的新的事实或者新的证据,应当一并查清。指控多项犯罪事实的,应当逐项进行调查。 二、控辩双方必须对自己的主张承担举证责任。需要运用证据证明的案件事实包括: (1)被指控的犯罪行为是否存在; (2)被指控的行为是否为被告人所实施; (3)被告人的身份(特殊情况下可按其自报认定); (4)实施行为的时间、地点、手段、后果以及其他情节; (5)共同被告人的责任分担及与其他同案人的关系; (6)被告人有无罪过,行为的动机、目的; (7)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有无法定或者酌情从重、加重、从轻、减轻处罚以及免除处罚的情节; (8)赃款、赃物的来源、数量及其去向。有附带民事诉讼的,要证明被告人的行为是否已经给被害人造成损害,被害人对造成的损害结果有无过错以及被告人的赔偿能力; (9)其他有关罪与非罪以及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 三、审判人员应询问被告人、被害人对指控犯罪的事实有无异议,公诉人可以就异议部分进行讯问被告人。被告人全部或者部分否认犯有指控的罪行的,应充分听取其否认的根据和理由,但不能轻信,应着重于其他证据的证明。 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就具体事实、情节向被告人发问或互相发问。被告人、被害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就指控的犯罪事实分别进行陈述。但对控辩双方讯问、发问、陈述的内容与本案无关或讯问发问方式不当的,审判长应当制止。对于控辩双方认为对方讯问、发问内容无关或方式不当而提出异议的,审判长应当判明情况予以支持或者驳回。 审判人员认为有必要时,随时可以向被告人讯问,也可以向公诉人、被害人及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发问。审问共同犯罪案件的被告人应当分别进行,暂不审问的应押离法庭。合议庭认为必要时,可以传唤共同被告人同时到庭对质。 四、对指控的每一项案件事实,经审判长准许,公诉人、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被告人、辩护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可以提请审判长传唤证人、鉴定人和勘验、检查笔录制作人出庭作证,或者出示证据,宣读未出庭的被害人、证人、鉴定人和勘验、检查笔录制作人的书面陈述、证言、鉴定结论及勘验、检查笔录。控辩双方要求证人出庭作证,向法庭出示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等证据,应当向审判长说明拟证明的事实,审判长同意的,即传唤证人或准许出示证据;审判长认为与案件无关或者明显重复、不必要的证据,可不予准许。出示证据应当逐项进行:(1)原则上要一事一证、一证一质;(2)两起以上互不关联、性质不同的犯罪应分别进行举证、质证;(3)两个以上行为连续实施,构成两个以上性质不同犯罪(如抢劫后绑架)的,应同时举证、质证;(4)多起性质相同的犯罪应同时举证、质证;(5)对前一犯罪行为举证、质证完毕后,再
四、对指控的每一项案件事实,经审判长准许,公诉人、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被告人、辩护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可以提请审判长传唤证人、鉴定人和勘验、检查笔录制作人出庭作证,或者出示证据,宣读未出庭的被害人、证人、鉴定人和勘验、检查笔录制作人的书面陈述、证言、鉴定结论及勘验、检查笔录。控辩双方要求证人出庭作证,向法庭出示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等证据,应当向审判长说明拟证明的事实,审判长同意的,即传唤证人或准许出示证据;审判长认为与案件无关或者明显重复、不必要的证据,可不予准许。出示证据应当逐项进行:(1)原则上要一事一证、一证一质;(2)两起以上互不关联、性质不同的犯罪应分别进行举证、质证;(3)两个以上行为连续实施,构成两个以上性质不同犯罪(如抢劫后绑架)的,应同时举证、质证;(4)多起性质相同的犯罪应同时举证、质证;(5)对前一犯罪行为举证、质证完毕后,再按照时间顺序对下一犯罪行为进行举证、质证。 五、证人到庭后,审判人员应当先核实证人的身份、证人与当事人以及本案的关系;告知证人应当如实地提供证言和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要负的法律责任,并指令证人在如实作证的保证书上签名。向证人发问,应先由提请传唤的一方进行,另一方在对方发问完毕后经审判长准许也可以发问。 六、鉴定人到庭后,审判人员应当先核实鉴定人的身份、与本案有无利害关系;告知鉴定人应当如实地提供鉴定意见和有意作虚假鉴定要负的法律责任。 鉴定人宣读鉴定结论后,要求传唤方可以提出发问,另一方经审判长许可也可以发问。 七、审判人员认为有必要时,可以随时询问证人、鉴定人。 对于向证人、鉴定人发问的内容与本案无关或发问方式不当的,审判人员应当制止;对于控辩双方认为对方发问不当而提出异议的,审判人员应当判明情况予以支持或者驳回(可以不说明理由)。 传唤证人和鉴定人出庭作证应分别进行,发问、询问完毕后,审判长应当告其退庭,不得旁听对本案的审理。 八、控辩双方出示、宣读未到庭的证人、鉴定人的证言笔录、鉴定结论时,审判长应告其先说明该证人、鉴定人的身份、取得该笔录的时间、地点、取证人、在场人及鉴定结论的来源。如笔录中有与案件无关的内容时,可只宣读有关部分,但是不得断章取义歪曲原意。宣读后即交付法庭,审判人员应询问另一方对该证据的意见。 九、控辩双方出示其他书证及物证、视听资料时,应当先由出示方就所出示的证据的来源、内容、特征作必要的说明,然后当庭交付法庭。审判人员应当交另一方进行辨认和发表意见。控辩双方可以相互质问、辩论。 合议庭对于当庭出示、质证过的证据,认为可以当庭确认的,应当作出采纳与否的决定;认为不能当庭确认的,可宣布已质证清楚,待后判决。 在庭审过程中,合议庭对于证据有疑问的,可以宣布休庭,对该证据进行调查核实。调查核实证据可以进行勘验、检查、扣押、鉴定和查询、冻结。必要时,可以通知检察人员、辩护人到场。
十、在庭审过程中,当事人和辩护人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检查的,应当提供证人的姓名、通讯地址、证据的存放地点,说明所要证明的案件事实、要求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检查的理由。合议庭根据具体情况,认为可能影响案件事实认定的,应当同意申请,并宣布延期审理;不同意的,应当告知理由并继续开庭。 在庭审过程中,公诉人要求撤回起诉,或认为案件需要补充侦查,申请延期审理的,合议庭应当准许。但建议延期审理的次数不得超过两次。人民检察院在法定补充侦查期限内没有提请恢复法庭审理的,法庭将以撤诉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