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验收须要准备的资料

消防验收须要准备的资料
消防验收须要准备的资料

各单位需提供消防验收资料

一、建设单位

1.营业执照

2.法人身份证

3.委托人身份证及工作证明

4.用地规划证明文件

5.建设工程规划证明文件

6.供电协议

7.提供自动报警设备、消防水泵消防产品的供货证明、出厂检验报告、合格证、3C认证。

8.消防设施检测报告。

二、设计单位

1.营业执照

2.法人身份证

3.设计资质

4.蓝图上签名的所有设计人员证件(注册建筑师证、工程师证)及身份证复印件

5.设计文件专篇(A4白纸1份、A4蓝图2份加盖公章及设计章)

三、监理单位

1.营业执照

2.法人身份证

3.单位资质

4.监理人员证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监理工程师证)及身份证复印件

四、施工单位

1.营业执照

2.法人身份证

3.施工资质

4.安全生产许可证

5.竣工图章上签名人员证件(注册建造师证、工程师证)及身份证等各种资料

6.各施工单位提供与现场一致竣工蓝图2套及CAD电子版图纸。

7.消防产品的供货证明、出厂检验报告、合格证、3C认证。(应急灯、疏散灯、灭火器、防毒面具、自动报警、喷淋头、水流指示器、消火栓箱、消火栓头、水带、卷盘、消防水泵、消防风机、防火阀、防火门、防火卷帘等)

总说明:

1.以上要提供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必须清晰,身份证、职称及执业证件必须本人在本页签名,加盖本单位公章、建设单位公章,并盖上“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仅用于工程”。

2.职称证、执业证及监理员等证件必须为人事部门或者建委部门颁发的证件,其他协会的证件公安消防行政部门一概不认。

3.各专业竣工蓝图必须每一张图纸盖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公章。其中设计单位加盖设计章、设计注册建筑师章,施工单位加盖竣工章。

4.施工单位盖的竣工图章上的人员签名必须最少有一个人员为建造师,其他俩个可为工程师(不可与底图的签名工程师重复),监理位置签一个注册监理工程师名字、一个监理员名字。

5.以上资料必须在2016年10月31日前提供。

目录

验收须要准备的资料及光盘刻录(一个PDF文件不能大过4M)

1、消防验收申请结果

2、申请验收报告

3、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4、建设单位营业执照

5、授权委托书

6、法人身份证、

7、受委托工作证明

8、本次消防审核意见书

9、本次工程的用地、建设工程规划证明文件

10、供电协议证明文件

11、设计单位资质及资格人员证件

12、施工单位资质及资格人员证件

13、监理单位资质资格人员证件

14、设计文件专篇

15、消防调试报告

16、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17、消防产品的供货证明、出厂检验报告、三C认证。(应急灯、疏散灯、灭火器、防毒面具、自动报警、喷淋头、水流指示器、消火栓箱、消火栓头、水带、卷盘、消防水泵、消防风机、防火阀、防火门、防火卷帘等)

18、消防设施检测报告

19、图纸(CAD电子版)

20、单位、建筑信息记录表

21、消防设施竣工自测报告

22、验收记录表

23、照片

建筑装饰工程消防验收资料(1)

建筑装修消防验收资料 1、《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2、《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审核意见书》及相关批复文件、申请验收报告、竣工图纸、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设计要求、设计变更通知单、施工单位的资质证明等; 3、内部装修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表A);进场验收记录(表B),包括所用装修材料的清单、数量、合格证及防火性能型式检验报告;装修施工过程的施工记录(表C);隐蔽工程施工防火验收记录(表D)和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报告等; 4、《建筑内部装修材料见证取样登记表》、《检验委托单》、装修施工过程中所用防火装修材料、阻燃剂及防火涂料的见证取样检验

报告、抽样检验报告,包括隐蔽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及完工后的抽样检验报告、装修施工过程中现场进行涂刷、喷涂等阻燃处理装修材料的抽样检验报告。工程如有建筑消防设施则应同时提供《申报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告知单》中应提供的资料。 建筑内部装修工程消防竣工验收 申报材料 申报表格资料 1、装修工程施工图的建筑工程消防审核设计意见书和所在主体建筑消防验收合格的意见书(复印件,各2份) 2、建筑工程消防安全质量验收报告表(原件1份,含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出具的承诺书,无监理单位则不需出监理单位的承诺书) 3、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原件) 4、消防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应加盖公章并注明此件与原件核对无误)

5、消防产品选用清单及检验报告、产品合格证明(合格证明应用A4纸粘贴,均应加盖建设单位或销售单位印章) 6、隐蔽工程施工记录和水、电等系统相关调试报告(均应加盖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鲜章); 7、相关装修材料的见证取样检测报告或抽样检测报告 注:简易程序只需提供1、2、4项。 图纸资料 1、平面功能布置图 2、天棚、墙、地面及隔断的平、立、剖面图 3、电系系统图、平面图 4、消火栓及喷淋系统图 5、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图、平面图 6、建筑防排烟系统图、平面图 7、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系统图、平面图 8、其它自动消防系统图、平面图 备注: 1.以上图纸根据工程实际提供,如工程不涉及则不提供。 2.装饰工程应提供经消防部门审核通过的施工图(且均应加盖竣工章)。 3.建设单位宜提供图纸的电子版本(光盘等)。 4.简易程序指装修面积不超过100㎡的装修工程,办理时限为三个工作日,设计图纸可为白图,不需加盖图纸专用章等,但需盖建设单位或物管单位公章(无物管单位的由装修场所产权方盖章或签字并捺指印)。对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及防排烟系统的的工程,不需单独绘制消防设施平面图,但应将火灾探测器、喷头及防排烟口布置在装修平面图中。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资料清单

克拉玛依建设工程消防验收20130419 办理消防验收时,应当要求建设单位提供下列材料: 1、《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要求:由设计部门填写,正反页打印内容(由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等4家盖章);封面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要求:由设计部门填写,正反页打印(由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建设单位等5家联合验收盖章,电子扫描件也可);封面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3、《自动消防设施调试报告》 要求:(第三方提供,喷淋、烟感系统的检测) 4、工程竣工图纸 要求:由施工方提供消防设施的工程竣工图纸,(竣工图纸要加盖竣工图章和消防自审专用章,竣工图章内容要签字) 5、供货证明 要求:由施工方提供(上网打印,必须带有二维条码的。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cf18283544.html,) 6、见证取样检验报告 要求:1、提供送新疆自治区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消防产品见证取样报告 2、提供检测原件,报告内容要全部合格,封面加盖检测单位章) 3、注意:钢结构防火涂料要有两个见证取样报告(涂料、测厚) 7、出厂合格证 要求:(贴在A4纸上,复印) 8、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材料、装修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 要求:供货商提供随产品附带的检测报告(《国家消防方面质检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需要有供货商的公章) 9、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要求:第三方非消防部门提供,盖章 10、施工、监理、检测、建设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要求:(将证明复印件粘贴或扫描图片到一张A4纸上,并签字盖章,后有样表);

11、施工、监理单位承诺书; 要求:(内容手写,盖章); 12、档案盒 要求:(克拉玛依市档案局,黑线五公分盒子) 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资料自检表

竣工验收所需资料清单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资料 1、《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或《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申报表》(若非法人代表办理,应出具建设单位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或《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凭证》 3、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制式表格),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文本; 4、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包括消防产品使用情况登记表(加盖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公章)、消防产品的检验报告(加盖厂家公章)、相关证书、B签等; 5、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主要指钢结构构件、防火材料和内部装修材料); 6、可燃装修材料见证取样检验报告; 7、施工单位(所涉及项目)、工程监理单位、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单位资质、组织机构代码和负责人员资质复印件加盖各单位公章,提供材料需在有效期内); 8、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合法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红章)。 9、建筑工程竣工图纸并加盖竣工章(总平面图、楼层平面图、水电平面图、防排烟平面图); 10、新建工程需提供该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盖建设单位公章)。 11、建设工程消防质量终身负责制登记表。 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建筑工程还应提供以下资料: 12、消防设施检测报告原件。 13、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的调试报告、《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表B)、《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施工过程质量检查记录》(表C.0.1)、《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试压记录》(表C.0.2)、《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管网冲洗记录》(表C.0.3)、《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连锁试验记录》(表C.0.4)、《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检查记录》(表 D)、《消防给水系统及消火栓系统工程验收记录》(表E)。 14、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隐蔽工程施工、验收记录; 15、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系统调试报告、隐蔽工程验收、竣工表); 16、气体灭火系统(灭火剂容器检查记录、各配件试验、灭火剂输送管网试验、隐蔽工程验收、系统调试等相关资料) 注:1、上述资料齐全后装在文件盒内;2、所有复印件加盖相应单位公章。3、第12条中所涉及表格为《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中附表;4.申报表、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报告(表)、委托书、消防产品登记表等相关资料的电子档在我大队的QQ共享里,可下载或参阅,大队QQ群号:140120906大队咨询电话:5997716

消防验收需准备的资料

8月30日消防验收需配合事宜 水系统: 1、消防水泵房天、地、墙、基础需4月15日达到移交条件; 2、生活水泵房天、地、墙、基础需5月10日达到移交条件; 3、消防水箱基础需4月30日达到移交条件; 4、预留洞校正需配合新天泽施工进度; 电系统: 1、配电房天、地、墙、基础需4月15日达到移交条件; 2、消防控制室天、地、墙需5月20日达到移交条件; 3、配电箱、桥架施工完成6月30日; 4、公共通道腻子完成(烟感、手报安装)7月10日前完成; 5、厨房、卫生间吊顶7月10日前完成; 6、疏散指示7月10日前安装完成; 7、7月20日公、专配通电;柴发调试完成; 暖通: 1、风机基础4月10日前达到移交条件; 2、风口收口4月30日前达到移交条件; 3、卷帘门6月20日前安装完成; 建筑: 1、防火门及收口6月20日前完成; 2、入户门安装、户内防火门安装7月20日完成; 3、公区吊顶7月10日前完成; 4、园区消防车道、环道、扑救面7月30日完成; 5、车库顶板、滨江路填土4月30日前完成; 三方检测: 7月20日-8月1日; 消防申报:8月1日预计验收8月10日; 预计复验:8月20日;8月30日拿证。 资料收集: 6月30日前完成; 1、检测委托书委托单位处盖委托单位鲜章(后期完善) 2、消防设计备案凭证或审核意见书,装修设计审核意见书—已具备需收集 3、建设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已具备目前未收集 4、施工许可证、规划许可证-已具备目前未收集 5、消防施工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设计资质--已具备 6、消防竣工蓝图及总平面图—后期完善 7、消防设备编码表—后期完善 8、防排烟竣工图、应急照明竣工图—后期完善 9、消防设计备案凭证或审核意见书,装修设计审核意见书—已具备需收集 10、建设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已具备需收集

消防验收清单表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资料清单(一)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三)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四)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 厂合格证; (五)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六)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七)加盖竣工图章的工程竣工图和施工单位竣工说明; (八)包含涉及消防内容的监理评估报告; (九)消防产品登记表; (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十一)其他依法需要提供的材料。 重新申请消防验收除提供以上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对原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的书面反馈意见; (二)所有原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复印件; (三)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指南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同消防设计审核范围。 依法应当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出具消防设计审核意见的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等消防法规;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标准。 (一)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三)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四)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 厂合格证;

(五)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六)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七)加盖竣工图章的工程竣工图和施工单位竣工说明; (八)包含涉及消防内容的监理评估报告; (九)消防产品登记表; (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十一)其他依法需要提供的材料。 重新申请消防验收除提供以上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对原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的书面反馈意见; (二)所有原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复印件; (三)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受理→组织验收(图纸资料审查、现场检查测试、综合评定)→拟定验收意见→技术复核→审批→送达 自受理消防验收申请之日起20日内应当组织消防验收,并出具消防验收意见。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指南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 网上备案 除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外,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表》。 被抽查到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收到备案凭证之日起5个工作日日内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供下列材料: (一)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二)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三)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四)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五)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六)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七)加盖竣工图章的工程竣工图和施工单位竣工说明; (八)包含涉及消防内容的监理评估报告;

消防验收流程及资料准备(正式版)

文件编号:TP-AR-L3012 In Terms Of Organization Management, It Is Necessary To Form A Certain Guiding And Planning Executable Plan, So As To Help Decision-Makers To Carry Out Better Production And Management From Multiple Perspectives. (示范文本) 编订: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消防验收流程及资料准 备(正式版)

消防验收流程及资料准备(正式版) 使用注意:该安全管理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具有指导性,规划性的可执行计划,从而实现多角度地帮助决策人员进行更好的生产与管理。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设计审核,并在建设工程竣工后向出具消防设计审核意见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 1、建筑总面积大于二万平方米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 2、建筑总面积大于一万五千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 3、建筑总面积大于一万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 4、建筑总面积大于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影剧院,

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 5、建筑总面积大于一千平方米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 6、建筑总面积大于五百平方米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 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设计审核,并在建

市政道路竣工验收施工单位需提交的资料清单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需要哪些资料?施工单位资料员要准备哪些工作? 1.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程序 一、工程竣工验收(一)、工程竣工验收准备工作1、工程竣工预验收(由监理公司组织,建设单位、承包商参加):工程竣工后,监理工程师按照承包商自检验收合格后提交的《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申请表》,审查资料并进行现场检查;项目监理部就存在的问题提出书面意见,并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书》(注:需要时填写),要求承包商限期整改;承包商整改完毕后,按有关文件要求,编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交监理工程师检查,由项目总监签署意见后,提交建设单位。2、工程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参加):(1)、承包商:a、承包商编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监理公司建设单位。b、工程技术资料(验收前20个工作日); 监理公司(5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2)、监理公司:编制《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建设单位。(3)、勘察单位:编制质量检查报告建设单位。(4)、设计单位:编制质量检查报告建设单位。(5)、建设单位:a、取得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燃气工程等专项验收合格文件。b、监督站出具的电梯验收准用证。C、提前15日把《工程技术资料》和《工程竣工质量安全管理资料送审单》交监督站(监督站在5日内返回《工程竣工质量安全管理资料退回单》给建设单位)。d、工程竣工验收前7天把验收时间、地点、验收组名单以书面通知监督站。(二)、工程竣工验收必备条件: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2、《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3、《工程质量评估报告》。4、勘察单

位和设计单位质量检查报告。5、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6、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7、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8、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9、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10、有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验收合格证。 11、有公安消防出具的消防验收意见书。12、有环保部门出具的环保验收合格证。13、有监督站出具的电梯验收准用证。14、燃气工程验收证明。15、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监督站等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16、已按政府有关规定缴交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费。17、单位工程施工安全评价 书。(三)、工程竣工验收程序验收会议上,工程施工、监理、设计、勘察察等各方的工程档案资料摆好备查,并设置验收人员登记表,做好登记手续。1、由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并主持验收会议(建设单位应做会前简短发言、工程竣工验收程序介绍及会议结束总结发言)。2、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3、验收组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4、验收组和专业组(由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监督站和其他有关专家组成)人员实地查验工程质量。5、专业组、验收组发表意见,分别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验收组形成工程竣工验收意见,填写《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并签名(盖公章)。(注: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的各方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应当协商提出解决的方法,待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工程竣工验收。)二、工程竣工验收监督(由监督站操作)1、监督站在审查工程技术资料后,对该工程进行评价,并出具《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建设单位提前15日把《工程技术

消防验收具备条件

建筑工程消防验收需具备有基本条件: 1、土建部分: ①土建部分按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同意的设计施工完毕; ②防火墙、走道、房间分隔墙以及楼梯间、前室、消防中心、消防泵房、电气室等重要或危险性较大的房间墙已砌筑至结构楼板; ③电缆、管道井每层或每隔2-3层在穿越楼板处用相当于楼板耐火极限的非燃材料严密封堵;电缆、管道穿越墙、板处形成的孔隙已严密封堵; ④防火门的闭门器已安装调试完毕;周围消防通道已畅通。 2、室外消防给水 ①建筑的消防给水系统与市政给水管网已按设计接通; ②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已安装完毕,并已开通。不同功能的接合器设置明显的标志。 3、灭火系统: ①固定系统已按设计安装、调试完毕;调试报告已制作完毕; ②消防栓箱内水带、水枪、水喉已配全,其放置和水带接口的扎接能满足使用要求; ③消防泵的电源、主备泵的自切已到位; ④系统的色标已落实; ⑤自动灭水系统经专业机构检测,各项技术指标符合规范要求; ⑥按规范要求已配置灭火器。 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①系统已按设计安装、调试完毕;调试报告已制作完毕; ②消防中心具有直接强制启闭消防泵、防排烟风机的功能; ③系统的报警、联动控制、应急广播、消防通讯等功能经专业机构检测,均符合规范要求。 5、消防供电: ①重要设备的消防电源已按设计接通,并在消防泵、防排烟风机、消防电梯、事故照明等消防用电设备末端控制箱二路电源能自动切换。应急发电机已调试,并投入运行; ②安全出口、走道均按规定装有安全出口及疏散指示标志灯,并已接通电源,投入正常使用。 6、防排烟系统: ①系统已按设计安装、调试完毕; ②风速、风压及排烟量经专业检测机构检测均达到设计指标。 7、安全管理: ①消防安全组织和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已落实,并经培训合格持证; 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应急方案已制定。

建筑正确的消防验收需要怎么做

消防验收部分 由背景资料透露,显然该房地产公司没有通过正规程序的消防验收,通过假证作假的方式通过备案,这在法律上是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严重违反了我国的消防法律法规。很明显本事件严重背离了消防法律法规的原则,并没有严格把消防安全作为建筑工程的重大责任之一,工程上存在严重的消防隐患。该房地产公司在市消防支队验收完成之前取得消防验收备案,足以说明在备案完成时建筑的消防工程完全没有通过验收程序。私制假证严重扰乱了正规消防验收,可能造成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根据消防法应该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建筑工程在工程结束验收时是需要通过严格的程序考核的,在建筑消防验收方面也必须经过一系列严格的检查,方可获取《公安消防验收意见书》。而案例中建筑并没有经由正规法律程序通过消防验收,而是直接伪造了地方性的《公安消防验收意见书》。 按照建筑工程正规验收程序来说,公安消防机构受理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时,首先应查验下列资料:1、《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2、建筑消防设施技术测试合格的报告;3、《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及相关批复文件; 4、竣工图; 5、消防工程施工安装单位资格证书及施工安装、调试记录,消防产品相关证书、出厂合格证,隐蔽工程记录,设计、施工变更内容记录等资料; 6、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防火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以及消防系统操作管理人员名单。 公安消防机构受理验收申报后,应在10日内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后7日内签发《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另外,实际验收过程中,工程验收的人员不应少于2人。重点工程和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工程验收,应成立有验收、建审、监督、战训等人员参加的验收组织,并制定验收工作方案。审核期间,参加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的选址、方案可行性论证或初步设计审查会的人员应将所提意见填入《建筑工程前期审查意见记录表》。审核人员完成审核后应及时提出审核意见,并由专人进行技术总复核。 公安消防机构对送审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审核。从收到全套设计图纸资料之日起,一般工程应在10日内、重点工程和设有自动消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资料清单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须知 建设单位(必需由建设方(甲方)申报消防验收手续及领取意见书)申请消防验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包括土建、设计、施工等情况的综合性文字报告(非表格型式),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方盖章】; 3、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消防产品和(或)装修材料送检(装修工程必须送检顶棚、隔断、地面三个部位的装修材料),除防火门(某一种防火门若超过198樘或建审意见书里明确提出使用防火门的,写申请报告到窗口,申请技术科安排现场抽检)外,其它检测样品在窗口登记领封条】; 4、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特别是建筑外墙节能保温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型式认可证书不可以过期,以受理时间为准。若过期,需提供厂家的情况说明,国家强制性检验报告上必须盖销售方章) 5、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文件;(室内装修工程提供主体建筑的最近期的消防设施检测报告、物业开据的“未改变固定消防设施”的证明及本工程的电气防火检测报告)[自2009年5月1日新《消防法》实施以来,以上两项检测为强制要求][检测报告内必须附上检测当天联动测试的打印凭条、自动消防系统的组件照片、风机房、泵房照片;电气检测必须附照片] 6、施工(土建、消防或者装修)、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工商执照)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红章有效) 7、其他依法需要提供的材料: ①申请报告 (甲方),写清楚报验范围;甲方介绍信(附法人、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申请人签字或盖章)②建审意见书原件(查看),复印件装档案(除总平面以外的所有建审意见书,包括同意和不同意的)、对所有建审意见书的逐条回复(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方盖章)③建筑外墙节能保温材料包括:武汉市建筑节能办备案表、保温材料的购销合同、设计院设计说明(盖设计院章)、保温产品的国家的检测报告、外墙保温施工合同④所有施工合同(土建、消防、装修、检测)、所有消防产品(建筑节能保温材料、水枪水带、应急灯、疏散标志、风机、感烟感温探头、防火门防火卷帘、防火涂料、灭火器、气体灭火等)或者装修材料购销合同、供水、供电合同(土建工程提供,非工程施工合同);⑤隐蔽工程检查记录表、消防设施维修管理制度、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值班人员值班记录⑤建施竣工图纸以及所有图纸的光盘(图纸盖竣工章及设计院章,施工、购销合同盖甲乙双方红章以及骑缝章、制度盖建设单位章,所有图纸刻光盘(dwf格式),光盘装信封盖甲方红章,光盘里的做图签,标注竣工图) 【备注】: 1、属于高校的新建、改建工程,必须提供由高校分管消防的部门出具的证明; 2、所有资料一式两份(交一份,自备一份),若工程第一次验收不合格,前期资料将不退回、不外借; 3、①属于备案抽查范围的工程(如纯住宅、丙类厂房等),无论是否是五一前办理过建审手续的,一律填写备案表,加盖建设方公章。②属于装修工程的必须提供主体建筑的验收合格意见。

消防验收需提交资料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告知单 欢迎您来消防窗口办理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手续,根据《消防法》及公安部令第119号《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的规定,请按下列要求办理,谢谢您的配合。 一、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的范围: (一)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工程竣工后向出具消防设计审核意见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 1、建筑总面积大于二万平方米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 2、建筑总面积大于一万五千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 3、建筑总面积大于一万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 4、建筑总面积大于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 5、建筑总面积大于一千平方米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 6、建筑总面积大于五百平方米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

(二)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工程竣工后向出具消防设计审核意见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 1、设有本规定1至6项所列的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 2、国家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 3、以上规定以外的单体建筑面积大于四万平方米或者建筑高度超过五十米的其他公共建筑; 4、国家标准规定的一类高层住宅建筑(十九层及十九层以上住宅); 5、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发电、变配电工程; 6、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 二:建设单位申请消防验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填写好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表格可在下载一式两份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报告包括单位名称、工程名称、工程地址、建筑物高度、层数、面积等内容;注明施工质量是否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满足消防设计文件要求,竣工验收是否合格等情况(加盖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包括土建,消防,内装修)、监理单位公章并签署意见); 3、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提供产品出厂合格证及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4、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粉刷式、喷涂式防火涂料的钢结构等)、

消防验收提供材料清单

建设单位申请消防验收提供材料清单 (抽查、必验项目资料分开准备资料) (一)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严格按照说明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 另:申报表上施工单位盖章一栏指土建、装饰、消防施工单位同时盖公章。 备注:备案项目填写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申报表 (二)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见模板一), 建设单位委托书; (三)本次工程报验收所有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出厂报告都要提供齐全。 (四)(内装修工程须要提供)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其中“证明文件”、“许可文件”、“合格文件”均为复印件,经申请人签名确认并注明日期,并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受理人员现场核对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 (五)(技术检测报告)消防设施技术检测合格证明文件,技术检测单位的资质,技术检测报告上传到安徽消防网; (六)施工、监理、土建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七)各施工单位所承担的有关消防工程文字汇总材料及建设单位对工程建设情况、消防工程情况的文字汇总材料; (八)消防设计审核的意见书; (九)隐蔽工程施工资料; (十)内装饰材料见证取样报告。 (十一)施工合同(消防、土建);消防产品、装修材料采购合同。开、竣工报告; (十二)含有自动消防设施按照验收规范的要求提供相关表格及材料。

(十三)竣工图纸刻成光盘。 补充提供的材料(安徽省公安厅2013年5月15日文件)2014年实施: 1.施工、监理、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相关执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的执业证明文件。 以上资料内容是复印件的,应当由原单位或相关人员盖章或签字确认。 2.关于建设工程消防质量终身负责制登记表(要求:施工、监理、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分别填写完整盖章。

物业接管验收资料明细范文

物业接管验收资料明细 (附-1) 1. 竣工工程项目一览表,包括竣工工程名称、位置、结构、层楼、面积、开竣工日期等; 2. 设备清单,包括设备名称、规格、数量、产地、主要性能、随机工具、备品备件等; 3. 工程项目竣工图; 4. 各种设备的出厂合格证、说明书和验收记录; 5. 隐蔽工作验收记录; 6. 土建施工记录,包括地基处理记录、结构安装较正记录、预应力构件施工记录等; 7. 设备安装调试记录,如管道系统的试压、试漏检查记录,暖气、卫生、通风、供水、消 防灭火、防暴报警、电视监控、应急广播等工程的检查和试验记录; 8. 建筑物的沉降、变形、防震、防爆、绝缘、隔音、隔热等指标的测试记录,重要钢骨结 构焊缝探伤检查记录; 9. 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和处理记录。 10. 图纸会审记录,设施变更通知和技术核定单; 11. 关于建筑物、构筑物的使用注意事项说明; 12. 有关该工程项目的其它重要技术决定和文件; 13. 所有工程项目通过国家部门验收或技术鉴定的证明或证书,如水、电、电话、空调、电 梯、高低压配电房等。 以上资料将作为物业公司接管移交并管理物业之基本资料,并需永久保存,以保障设施设备能得到切实之维护及保养。 物业管理公司将参考这些技术资料对物业的设施进行验收管理、运行、维护和保养,一般需要递交以下技术资料,但不限于此列: 一、土建、装修需要的资料 1.建筑、装修和绿花等设计说明; 2.总平面图、建筑和结构图; 3.装修图(包括所有天花、地面、墙面、门窗及幕墙等材料表); 4.质监站、规划局、消防局、环卫局及园林管理所等政府职能部门的验收报告; 5.土建、装修、建材和五金等供应商及厂商资料; 6.房屋面积测量报告; 7.物业沉降测试报告;

消防验收需要提供的资料

消防工程验收程序 1、建设单位委托技术服务机构对消防工程的分部分项工 程进行检测检查,并出具相应证明文件。 2、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消防技术服务机构 等单位组成自验小组,可聘请有关技术专家参加,进行自验,出具自验意见书。 3、自验合格后,向住建局安监站提出消防验收申请。 消防验收申请需要提供的资料 1、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一式两份)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A4纸需要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四方签字盖公章) 3、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原件) 4、有防火性能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装饰材料所作的见证取样检验报告一份(原件) 5、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6、施工、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文件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消防公司、消防设备厂家、甲方、消电检公司、装修公司、设计公司、电源线厂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红章,甲方、设计不需要出示原件) 7、建审意见书、施工现场意见书(复印件一份)

8、建设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建设单位申报申请(委托书要标明被委托人职务、权限、联系方式、授权时间)加盖公章。 9、竣工蓝图(盖竣工章)工程技术保证资料文件 1、消防监督部门的建审意见书; 2、图纸会审记录; 3、设计变更; 4、竣工图纸; 5、系统竣工表; 6、主要消防设备的型式检验报告; 主要消防设备的型式检验报告: ①或者自动报警设备(包括:探测器控制器等); ②室内消火栓; ③各种喷头、报警阀、水流指示器等; ④气压稳压设备; ⑤消防水泵; ⑥防火门、防火卷帘门; ⑦防火阀; ⑧水泵结合器; ⑨疏散指示灯; ⑩其他灭火设备(如气体灭火设备等)。 7、主要设备及材料的合格证;

消防验收需要提交的资料

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材料 一、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总包单位、消防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检测单位应提供的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及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注: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等相关证件必须有年检,且在有效期内;项目负责人的职业资格证书应在有效期内。所有资料必须加盖相关单位公章。) 二、建设单位消防验收申请表。(注:有各家单位有资格证书的相关项目负责人的签字,且所有表格中的项目负责人签字必须与第一条中提供的项目负责人一致) 三、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包括工程简介、各层使用情况、验收情况、建设方组织的有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参加的验收,并有各家单位有资格证书的相关项目负责人的签字及加盖相关单位的公章,且所有表格中的项目负责人签字必须与第一条中提供的项目负责人一致) 四、水、电、建、暖竣工图刻光盘一张。 五、提交经过消防部门审核的施工总平图复印件,和消防施工图审核合格的意见书复印件各一份。(注:前期设计审核时存在变更的需提供设计院根据消防审核意见做出的答复及变更图纸) 六、提供消防检测合格证明文件一份,提供水、电、建、暖工程资料包括检测报告、合格证、3C认证或型式认可证书。(注:所有检测报告封皮必须加盖生产商的公章)

七、防火门需提供检验报告、合格证、3C认证或型式认可证书,根据不同型号提供灰标。(注:一个型号规格提供两个,检测报告封皮必须加盖生产商公章) 八、提交需要验收的楼栋情况表。(注: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九、提供供电合同及柴油发电机购买合同和复印件,同时附柴油发电机全景图和工作状态下的照片。(注:一路供电提供一份合同,如两路供电提供两份合同,提交资料时需带合同原件进行核对,复印件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提交大厅) 十、提供配电室全景图及变压器供电状态照片。 十一、所提供的隐蔽工程资料需加盖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的公章。 十二、法人授权委托书。(注:有专用格式,并加盖建设单位法人章及公章) 备注:第二、三条中,涉及验收申请表第3页,竣工报告第6页和第7页各单位法人、项目负责人的,应和第一条提供的有相关资质人员签字填写一致。

消防备案材料清单新

备案材料清单 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表;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消防设施的工程竣工图纸(解释说明:应提供竣工图纸原件,除结构图纸外其余图纸全部提供,建筑总平面和给排水总图单独提供。所有图纸应由设计单位加盖设计出图章、图审中心加盖图审章、施工单位加盖竣工图章,并注明施工单位、竣工日期,制图人、审核人签字); 3.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解释说明:应提供《消防产品清单》和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复印件,并加盖申报单位的公章。其中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包括:室内(外)消火栓系统、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灯、安全出口指示标志、建筑灭火器、防火门、防火卷帘、防火涂料、防火玻璃等各类耐火材料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机械防排烟等各类消防产品的型式认可证书、强制认证证书、检验报告及产品身份证复印件); 4.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含建筑保温材料)、装修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复印件(解释说明:应提供隐蔽工程验收记录,防火涂料喷涂施工记录;纺织材料、木质材料、高分合成子材料和复合材料等阻燃材料除应提供国家级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建设单位的法人章外,还应提供施工记录原件和国家法定机构出具的见证取样检测报告原件;外墙保温材料应提供国家级的检验报告(报告中需注明材料等级)、合格证); 5.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6.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复印件;(解释说明:合法身份证明包括单位相关执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的执业证明文件)7.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解释说明:依据《消防法》第13条应提供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申报建筑内部装修工程的,还须提供建筑土建审核、验收意见书复印件各一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印发公安消防执法档案管理规定的通知》(公安部公消〔2012〕336号)第6条应提供《建设工程消防备案申请报告暨委托书》及《消防设计专篇》复印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设计院出具的设计变更通知书原件、建筑消防设施施工单位出具的建筑消防设施施工记录、系统调试记录、系统联动记录、调试合格报告等原件。

消防验收全套资料

目录 第一部分:网上备案凭证 第二部分: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第三部分: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自检报告汇总表 第四部分:工程开工报告 第五部分:建筑防火审核意见书 第六部分:有关消防产品、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报验 第七部分:工程竣工移交说明(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工程情况介绍)第八部分:工程竣工报告 第九部分: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合同 第十部分:安全防火管理制度、措施文件 第十一部分:防火疏散预案 第十二部分: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资质证等证明文件 第十三部分:消防施工竣工图 第十四部分:消防设施工程施工验证清单 第十五部分:消防工程安全检查评估报告

系统验收 1.1、系统的竣工验收 1.1.1、系统的竣工验收,应由甲方主持,公安消防监督机构、质量验收部门、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等参加。 1.1.2、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竣工验收所需资料: 1.1. 2.1、验收申请表、竣工图纸、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审核文件、电检报告、消检报告及落实情况回复; 1.1. 2.2、系统调试记录和调试报告; 1.1. 2.3、系统联合试验记录; 1.1. 2.4、消防设备厂家的资质证书、使用许可证和产品检测报告复印件; 1.1. 2.5、消防设备和材料的合格证及材质检测书。 1.1.3、质量验收部门竣工验收所需资料: 1、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B2-3 2、工程物资进场报验表B2-4 3、分包单位资质报审表B2-6 4、技术交底记录C2-1 5、图纸会审记录C2-2 6、设计变更通知单C2-3 7、工程洽商记录C2-4 8、材料、购配件进场检验记录C4-1 9、设备开箱检验记录C4-3 10、设备及管道附件试验记录C4-4 11、隐蔽工程检查记录C5-1 12、预检记录C5-2 13、施工检查记录C5-3 14、交接检查记录C5-4 15、系统试运转调试记录C6-3 16、强度严密性试验记录C6-19 17、冲洗试验记录C6-21 18、消火栓试射记录C6-24 19、电气绝缘电阻测试记录C6-31 20、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D-1 21、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D-2 22、竣工图

消防验收材料清单表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资料清单 (一)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三)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四)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五)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六)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七)加盖竣工图章的工程竣工图和施工单位竣工说明; (八)包含涉及消防内容的监理评估报告; (九)消防产品登记表; (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十一)其他依法需要提供的材料。 重新申请消防验收除提供以上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对原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的书面反馈意见; (二)所有原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复印件; (三)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指南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办理条件: 同消防设计审核范围。 依法应当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出具消防设计审核意见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 验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等消防法规;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标准。 申报材料: (一)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三)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四)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五)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六)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七)加盖竣工图章的工程竣工图和施工单位竣工说明; (八)包含涉及消防内容的监理评估报告; (九)消防产品登记表; (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十一)其他依法需要提供的材料。 重新申请消防验收除提供以上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对原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的书面反馈意见;

消防验收流程和注意事项

消防验收流程及注意事项 (讨论稿) 中建八局第一建设有限公司安装分公司 二〇一六年六月

目录 一、消防建审的一般程序和基本方法 (1) 二、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程序 (8) 三、消防检测前需完成的工作: (9) 四、消防验收前需准备的工作: (10) 五、申报消防验收应提供下列材料: (10)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流程图 (12) 六、消防验收常见问题汇总 (13) (一)、报审、报验资料问题 (13) (二)、现场验收常见问题 (13)

消防行政许可分为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建审)和建筑工程消防验收以及消防安全检查。消防建审就是对新、改、扩建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进行的一种行政许可程序。消防建审的一般程序是资料受理、图纸审核、意见公告。一般先到当地行政服务中心消防窗口申报审批资料(含审核申报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的身份证明材料、消防设计文件、建筑全套图纸),审核结束后由当地消防部门发放审核意见书。审核结束后按审核意见书及相关图纸进行施工,施工完毕后在投入使用之前申报消防验收(对整个建筑工程土建、消防工程的施工质量进行检验)。 一、消防建审的一般程序和基本方法 办理消防手续第一步是消防建审,而消防建审的一般程序和基本方法是:对建设单位上报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图纸和有关资料进行建筑防火设计审核建审时,一般是本着由总体到局部、由外到内、由建筑到设备的顺序按以下程序和方法进行。 1.认真阅读资料,掌握建筑基本情况 首先要认真阅读《建设工程防火设计审核申报表》、《建筑设计总说明》、《建设防火设计专篇》等有关资料,通过阅读资料,了解建筑物四周的建筑情况;确定建筑物的使用性质和火灾危险性;掌握建设工程的高度、层数、建筑总面积、占地面积等基本情况,明确所适用的消防规范,并结合初步阅读建施图中的平、立、剖面图,建立起建筑的立体印象。 2.审核建筑物的耐火等级 建筑物的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和耐火等级决定了建筑物与周围建筑的防 火间距和建筑物自身所允许的层数、长度和防火分区的面积,是建审的重要内容之一。 3.审核建筑物的总平面布局 审核建筑物的总平面布局主要是审核建筑物与周围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以及消防车道的设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规范中对各类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做出了十分明确而严格的规定,防火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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