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食品安全电子追溯编码及标识载体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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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2/ T XXXX—XXXX

DB32 ICS 93.020

P22

备案号:

江苏省地方标准

DB 32/T XXXX—XXXX

江苏省食品安全电子追溯

编码及标识载体标准

Jing Su Province Food Safty Trace Standard of

Tracing Code and Identification

(草案)

XXXX-XX-XX发布XXXX-XX-XX实施

目次

前言............................................................................ II 1范围 (3)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

3术语和定义 (3)

3.1 物联网标识 (3)

3.2物品编码 (4)

3.3物联网网址(物联网域名) (4)

3.4物联网资源标识符 (4)

4缩略语 (4)

5追溯编码的构成 (4)

5.1 全球贸易项目代码(GTIN) (5)

5.2 批号(BATCH/LOT) (5)

5.3 系列号(SERIAL) (5)

6追溯编码的标识载体 (6)

6.1 条码表示 (6)

6.2 基于非变码印刷的QR追溯二维码 (6)

6.2 基于变码印刷的QR二维码 (7)

7GS1追溯码的物联网网址表示 (7)

7.1 分段参数模式 (7)

7.2 单一参数模式 (7)

8文字表示 (8)

9物联网资源标识符 (8)

9.1 物联网资源标识符的概念 (8)

9.2 物联网资源标识符的构成 (8)

9.3 追溯码转换到物联网资源标识符 (9)

10追溯编码的应用场景 (9)

10.1 基于商品条码的追溯场景 (9)

10.2 基于非变码印制的QR追溯二维码的追溯场景 (9)

10.3 基于变码印制的QR追溯二维码的追溯场景 (10)

本规程用词说明 (11)

前言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规范江苏省食品安全追溯系统的建设,面向公众提供更加优质的食品安全追溯服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商品条码管理办法》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和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部门规章,编制了该规范。

本标准由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并负责归口。

编制单位:

主要起草人:

江苏省食品安全电子追溯编码及标识载体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江苏省实行食品安全电子追溯的食品企业在食品外包装上印刷或张贴的追溯码应遵守的规范。

本标准适用于经过加工的预包装食品,包括白酒、乳制品、肉制品、食品添加剂、儿童食品等。

本文不适用于生鲜肉菜食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2904 商品条码零售商品编码与条码表示

GB/T 16828 商品条码参与方位置编码与条码表示

GB/T 16830 商品条码储运包装商品编码与条码表示

GB/T 16986 商品条码应用标识符

GB/T 18127 商品条码物流单元编码与条码表示

RFC 3986 Uniform Resource Identifier (URI): Generic Syntax

ISO/IEC 9834-8:2008 Information technology -- Open Systems Interconnection --

Procedures for the operation of OSI Registration Authorities:

Generation and registration of Universally Unique Identifiers

(UUIDs) and their use as ASN.1 Object Identifier components EPC Tag Data Standard, Version 1.9

3 术语和定义

3.1 物联网标识

物联网标识是用于识别不同物联网对象的名称标记,由数字、字母、符号等以一定的规则组成的字符串。

3.2物品编码

按照一定的规范(标识体系),赋予给物品的字符串,如GS1编码、CFST编码。

3.3物联网网址(物联网域名)

物联网网址是HTTP网址形式的特殊物品编码,该网址通常直接指向物品网站。江苏省物联网网址的根域名为。

3.4物联网资源标识符

物联网资源标识符用于CFST体系中进行数据存储、交互时的统一资源命名,使用URN 表示方式。

4 缩略语

5 追溯编码的构成

追溯编码由全球贸易项目代码(Global Trade Item Number,以下均简称为:GTIN)、批号(批次追溯码)、系列号(单品追溯码)三部分构成。

追溯参与企业可自行选择GTIN+批号或GTIN+系列号的编码方案,以实现不同精度的产

品信息追溯。

5.1 全球贸易项目代码(GTIN)

全球贸易项目代码(GTIN)用于在世界范围内对贸易项目进行唯一标识,GTIN有四种不同的代码结构:GTIN-14、GTIN-13、GTIN-12和GTIN-8,本方案以下所指的GTIN均为采用14位数字代码结构的GTIN-14,由包装指示符、厂商识别代码、商品项目代码和校验码四部分组成。

GTIN在GS1系统中的应用标识符(以下均简称为:AI)为“01”,其结构见表1。

表 1

GTIN由商品条码转换生成:商品原有的零售商品条码(如:EAN-13、UPC、EAN-8),码长不足14位的,应在第1位前加“0”补足14位进行转换;商品原有的储运单元商品条码(ITF-14),等同GTIN直接使用。完整的转换方法见表2。

表 2

商品条码的申请、编制与使用请参照GB 12904。

5.2 批号(BATCH/LOT)

批号是与贸易项目相关的数据信息,用于产品追溯,可涉及贸易项目本身或其所包含的项目,如一个产品的组号、班次号、机器号、时间或内部的产品代码等,与GTIN结合对每个批次的该贸易项目进行唯一标识。

批号的AI为“10”,应与GTIN(01)一起使用,其结构见表3。

表 3

批号为字母数字字符,长度可变,最长20位。

批号的编制与使用请参照GB/T 16986。

5.3 系列号(SERIAL)

系列号是分配给一个实体的永久性系列代码,用于产品追溯,与GTIN结合对每个单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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