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2017年电子政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南京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2017年全市农业工作要点》的通知

南京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2017年全市农业工作要点》的通知【法规类别】农业管理【发文字号】宁农办[2017]1号【发布部门】南京市农业委员会【发布日期】2017.02.22【实施日期】2017.02.22【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南京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2017年全市农业工作要点》的通知(宁农办〔2017〕1号)各区农业(林业)局、农工委,建邺区发改局,委机关各处室(局)、事业单位:为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和农民增收,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根据市委市政府总体工作部署,市农委研究制订了《2017年全市农业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取得扎实成效。
南京市农业委员会2017年2月22日2017年全市农业工作要点一、总体要求2017年是全面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
全市农业工作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践行新的发展理念,以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优化供给、提质增效、农民增收为目标,以绿色发展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结构调整为重点,着力培育新动能、打造新业态、扶持新主体、拓宽新渠道,加快推进农业转型升级,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大力发展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功能多元的都市现代农业,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贡献。
二、主要目标1、预期性目标。
巩固南京农业基本现代化在全省的首位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高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
2、任务性目标。
建设高标准农田8万亩,新增设施农业2.5万亩,农业机械化水平达86%;办好第十三届中国?南京农业嘉年华,建设农家乐专业村16个,休闲农业综合收入达60亿元;全市农业电子商务网店数量达3500家,农业电子商务交易额达70亿元;完成新型职业农民培训1.2万人;农户参加农民专业合作社比重达78%,家庭农场经营比重达43%,农产品加工产值与农业总产值之比达到3.2:1以上;“三品”产量占食用农产品的总量比达42%,确保地产农产品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全市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2%,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2%,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达93%。
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江南京段水上过驳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江南京段水上过驳专项整治工
作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宁政办发[2017]121号
【发布部门】南京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7.06.29
【实施日期】2017.06.2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江南京段水上过驳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宁政办发〔2017〕121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长江南京段水上过驳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6月29日
长江南京段水上过驳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江江苏段水上过驳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7〕76号)要求,进一步加强长江南京段生态环境保护,切实保障长江饮用水和水上交通运输安全,坚决维护沿江港口经营秩序,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长江南京段水上过驳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如下:
一、整治对象
长江南京段水上过驳设施及作业行为。
二、整治目标
为加强水上安全和环境保护工作,全面禁止长江南京段新增水上过驳作业,现合法经营的两家水上过驳作业企业在《港口经营许可证》到期后不再。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建设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的实施意见-宁政办发〔2017〕199号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建设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的实施意见正文:----------------------------------------------------------------------------------------------------------------------------------------------------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建设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的实施意见宁政办发〔2017〕199号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设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6〕35号)、《关于建设第二批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7〕54号)精神,全面加快推进我市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建设,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以示范基地建设为着力点和突破口,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两落地、一融合”战略部署,搭建人才、高校、企业、园区便捷、高效的“双创”通道,探索和积累可在全市复制、推广的“双创”模式和典型经验,力争3—5年内在科研成果转化、科技人才创业、大学生创业实践、载体建设运营体制机制等方面取得突破,带动和引领全市“双创”工作向纵深推进,建成全国一流“双创”示范基地。
努力创建国家产业创新中心。
二、建设目标充分发挥各示范基地在科研成果转化、人才资源汇聚、“双创”体制创新、产业链条培育等方面优势,探索创业创新的新机制、新业态、新模式,集聚各方资源,形成多元化、特色化、专业化的创业创新体系和良好生态环境,不断放大区域示范效应。
南京大学示范基地——打造全国高校创业创新综合示范区。
重点建设南大科学园双创枢纽区、南京大学产业技术研究院、南大固体微结构国家实验室、麒麟国际创新园、南京科技人员创业培训基地等创新载体。
三年内培训“双创”人才20000人次,孵化培育创业项目超过400个,带动全市新增投入超过40亿元,带动就业创业20000人次;用技术成果转化、创新人才与科技服务孵化培育创新型企业超过500家,新增产值超过100亿元;在科研人员创业、成果转化机制等方面形成可在全市推广、复制的“双创”经验。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进行配套激励的通知-宁政办发〔2017〕150号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进行配套激励的通知正文:----------------------------------------------------------------------------------------------------------------------------------------------------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进行配套激励的通知宁政办发〔2017〕150号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加大激励支持力度的通知》(国办发〔2016〕82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进行配套激励的通知》(苏政办发〔2017〕61号)及《市政府关于完善市政府重点工作督查奖惩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宁政发〔2016〕152号)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我市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进行配套激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推动行政审批制度和商事制度等改革措施及时落实到位的区,积极向国家和省争取优先纳入相对集中许可权改革、企业登记注册便利化改革、风险分类监管、大数据监管等改革试点。
(责任单位:市编办、市工商局)二、对落实全市区域功能定位和产业布局要求,按《新增制造业产业禁止和限制目录》控制产能过剩和低端产能行业,全年无新增禁限产业,且对照《关于优化全市区域功能定位和产业布局的意见》中区域功能导向、空间定位、产业集中度、发展效率等具体目标,综合考核评定排名前列的区(开发区),分别给予一定专项奖补。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统计局)三、对实际使用外资规模占用全市比重在15%以上的区(开发区),在下一年度引进符合产业布局导向的先进制造业外资项目,按照投资强度标准视同市重点产业项目,优先保障供地。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四、对营造诚实守信金融生态环境、维护良好金融秩序的区,支持金融机构开展投贷联动试点;支持辖区企业发行企业债券等债务融资工具。
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综合运输服务示范城市建设2017年

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综合运输服务示范城市建设2017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法规类别】城市规划与开发建设【发文字号】宁政办发[2017]76号【发布部门】南京市政府【发布日期】2017.03.31【实施日期】2017.03.3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综合运输服务示范城市建设2017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宁政办发〔2017〕76号)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南京市综合运输服务示范城市建设2017年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3月31日南京市综合运输服务示范城市建设2017年行动计划一、总体要求抢抓交通运输发展“黄金时期”机遇,紧扣“一个高水平建成、六个显著”奋斗目标,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推进交通运输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按照国家综合运输服务示范城市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将综合交通、智慧交通、绿色交通、平安交通、民生交通、法制交通深度融合于综合运输服务全领域、全过程,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可靠、便捷高效的综合运输服务。
二、工作目标综合运输服务示范城市建设各项工作全面推进,加快实现客运换乘便捷、货运集散高效、服务信息共享,促进各种运输方式协调发展,为全国综合运输服务示范城市建设先行探索。
力争2017年底前主要公交线路高峰时间平均旅行速度达到16公里/小时,城市交通绿色出行分担率达到86%,旅客出行服务满意度达85%,清洁能源及新能源公交车占比达66%(具体指标详见附件)。
三、主要任务围绕创建综合运输服务示范城市目标,积极推进综合客运枢纽、城市货运集疏运中心、运输服务信息共享、综合运输组织模式、综合运输服务工作机制、综合运输服务标准等六项重点任务,打造一批重点项目。
(一)综合客运枢纽示范充分发挥各种运输方式的比较优势,着力优结构、促衔接,以区域共享、内外通达、城乡一体、服务高效为目标,加强不同层级的客运枢纽建设。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宁镇扬同城化发展规划的通知-宁政办发〔2017〕149号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宁镇扬同城化发展规划的通知正文:----------------------------------------------------------------------------------------------------------------------------------------------------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宁镇扬同城化发展规划的通知宁政办发〔2017〕149号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发展规划》《宁镇扬同城化发展规划》的战略部署,加快推进宁镇扬一体化进程,进一步提升我市区域中心城市功能,打造扬子江龙头城市,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我市实施方案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一)总体定位围绕特大城市、东部地区重要中心城市和现代化国际性人文绿都城市定位,充分发挥省会城市以及宁镇扬区域核心城市优势,增强辐射带动能力,完善城市服务功能,提升城市发展能级,加快建设“一带一路”节点城市、长江经济带门户城市,发挥长三角辐射带动中西部地区发展的重要门户城市作用,引领宁镇扬一体化进程,打造扬子江城市群龙头城市。
(二)发展目标到2020年,宁镇扬一体化格局基本形成,初步建成具有较强活力和竞争力的国际性大都市区,南京作为宁镇扬区域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能力明显增强。
基本实现与镇江、扬州基础设施同城通达,主枢纽站间半小时通达、主城区间一小时通达,产业体系互补共荣,生态环境共保共治,民生服务同城共享,区域协同创新体系更加完善,科技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建成和谐、幸福、宜居的优质生活环境和生态文明区域。
二、重点任务(一)推动产业体系分工协作1.加快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
加快实施《中国制造2025南京市实施方案》,大力培育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电网、节能环保、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医药和医疗器械、新能源汽车等七大类14个重点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鼓励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实施智能制造装备升级计划和智能工厂示范建设,推动企业装备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着力推动产业向中高端迈进。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公交都市创建工作计划的通知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公交都市创建工作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02.03•【字号】宁政办发〔2017〕29号•【施行日期】2017.02.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公交都市创建工作计划的通知宁政办发〔2017〕29号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7年公交都市创建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2月3日2017年公交都市创建工作计划为贯彻落实国家公交优先发展战略,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根据国家“公交都市”示范城市创建要求和考核标准,确保2017年我市建成高品质的“公交都市”示范城市,全面提升全市公共交通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特制订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力争在2017年底前,建成“国内一流、国际水准、人民满意”的公交都市,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达到63%;公共交通站点500米覆盖率达到100%;公共汽电车进场率达到85%;公交专用道设置比率达到15%;绿色公共交通车辆比率达到80%;公共交通乘客满意度达到85%以上。
顺利通过创建国家“公交都市”示范城市考核评估。
二、工作目标开通运营地铁4号线,新增运营里程33.8公里;建成地铁宁和城际一期工程;建成并试运行麒麟有轨电车1号线;建成15座、改造完成8座公交场站;更新客船2艘(300客位/艘);更新公交车812辆,其中新能源公交车不少于570辆;新建30公里以上公交专用道;新辟和调整30条以上公交线路;新增公共自行车服务网点360个、公共自行车2.5万辆。
三、主要任务(一)完善政策机制,提升公交行业可持续发展水平1.编制公交发展相关导则和规划。
编制《南京市以公共交通为导向的土地利用发展导则》;出台地铁宁和城际一期、宁高城际二期、宁溧城际线集疏运道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及与地面交通一体化换乘设施规划和实施方案,编制地铁1号线北延、5号线、7号线集疏运道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及与地面交通一体化换乘设施规划;编制溧水区、高淳区公交线网规划;制订高淳区公共交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市发改委2017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项目计划的通知-宁政发〔2017〕32号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市发改委2017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项目计
划的通知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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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市发改委2017年
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项目计划的通知
宁政发〔2017〕32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2017年全市计划安排重大项目247个,项目总投资16692.2亿元,当年计划投资2242.2亿元。
其中,在建及新开工项目共计226个,包括城建与基础设施项目35个,公共服务和民生保障项目18个,制造业项目63个,服务业项目96个,特色小镇及现代农业项目14个;前期工作项目共计21个,包括基础设施项目5个,制造业项目9个,服务业项目7个。
为扎实推进2017年全市重大项目建设,市政府同意市发改委拟定的《南京市2017年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项目计划》,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全市要在资金、土地、政策等资源要素配置上,对重大项目实行重点倾斜和有效保障,要继续实施重大项目分工负责、检查督办制度,严格执行节能减排的相关规定,通过各部门、各区(园区、功能板块)的共同努力,以及相关重点企业的奋力拼搏、通力协作,确保全年投资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附件:南京市2017年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项目计划名录
南京市人民政府
2017年2月17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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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2017年电子政务工作要点
的通知
【法规类别】信息公开
【发文字号】宁政办发[2017]35号
【发布部门】南京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7.02.16
【实施日期】2017.02.1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2017年电子政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宁政办发〔2017〕35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南京市2017年电子政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2月16日
南京市2017年电子政务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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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全市电子政务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电子政务协调发
展的指导意见 》(国办发〔2014〕66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电子政务协调发
展的实施意见 》(苏政办发〔2015〕140号)精神,紧紧围绕政府履职需求和服务人民
群众需要,加快电子政务集约化建设步伐,不断拓展电子政务应用的深度和广度,积极
推动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共用和政务数据开放利用,努力提升政府决策科学化、社会治理
精准化、公共服务高效化水平。
一、强化基础支撑和安全保障能力
(一)完善全市电子政务外网网络平台。按照国家和省统一规划和标准规范,进一步
明晰网络边界、优化网络结构、强化网络管理,提高网络业务承载能力,为各类业务应
用、数据传输提供支撑。制定全市电子政务外网建设管理的相关标准和规范。按照省政
府办公厅部署安排,与全省电子政务外网进行对接。(市政府办公厅牵头,市信息中心
负责落实)
(二)推进部门业务专网迁移整合。各部门不再新建业务专网,现有业务专网逐步取
消。抓紧制定业务专网改造和向市电子政务外网迁移实施方案,原电子政务内网非涉密
业务应用同步迁移至市电子政务外网。各区、各部门新建和续建的非涉密电子政务应用
项目,依托市电子政务外网进行部署。(市政府办公厅牵头,市信息中心、各区政府、
市各相关部门负责落实)
(三)提高全市电子政务云承载能力。按照集约高效、共享开放、安全可靠、按需服
务的原则,进一步推进全市电子政务云建设,增强计算存储、身份认证、安全防护等服
务功能,加强对各类云服务提供商的监督管理和技术协调,确保各类电子政务应用稳定
可靠运行。(市发改委牵头,市信息中心负责落实)
(四)升级改造全市电子政务数字认证应用服务平台和电子公章系统。在电子政务网
络中构建统一的信任服务设施,部署身份认证系统、数字签名系统、时间戳系统、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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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系统。升级电子公章系统,实现多网络部署和分级管理,扩展对主流操作系
统、多种版式文件、移动终端的应用支持。(市密码局负责落实)
(五)加强电子政务网络和信息系统安全防护。开展网络安全监测和通报预警,强化
网络安全应急演练,及时处置重大网络安全事故,加强对分级保护、等级保护和密码应
用工作的指导,进一步落实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非涉密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和重要领
域密码应用相关主体责任。(市经信委、公安局、保密局、密码局按照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