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刊、邮件、函电收发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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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管理制度汇编

报刊、邮件、函电收发管理办法

一、公司公私报刊、外来邮件、外发公启、函电由前台接待员负责收发。

二、外发函、电要求

1、各部门因公需外发函、电,经办人员应将函件、电报底稿保存归档,并于接待

处填写挂号、平信、电报外发登记表。

2、前台接待处每日定时将外发函、电清点,寄发。遇特殊情况报部门经理处理。

三、报刊、邮件管理

1、外来邮件由门卫签收登记后,每天定时到前台接待处交接。前台接待员需逐件

核对,严禁未经核对签收门卫处交接的邮件。

2、所有邮件一律由前台接待通知收件人并当面签收。发现差错,应当面向前台接

待员提出增补退换要求,并进行差错登记。当面未提出,则视为分发无差错。

3、前台接待签收送来的报刊后应及时分发,不得耽搁延误。

4、私人不明平信一律放到信架内,由个人自取。

5、不论公私邮件前台接待应随到随清,及时分发,不得丢失损坏,搁置延误,对

国外来函应检封口、邮戳,如发现拆封或邮票被撕应拒绝签收,并向邮局及相关快递公司反映,查明原因。

6、凡挂号信、汇款单、包裹单、货运单等的收件人,在前台接待通知发出后,应

随即到前台接待领取邮单,并及时去邮局取款取件。超期罚款,前台接待概不负责。

四、前台收发处应经常保持整齐清洁。

五、前台收发处应保管好邮件,以防丢失。

六、附则

1、本规定解释权归公司行政中心。

2、本规定经总经理签字生效,自颁布之日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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