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理工大学2016年录取硕士生选定导师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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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法硕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2016年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法硕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2016年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法硕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根据“南京师范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要求按照教育部公布的《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学校的复试办法确定分数要求。

法硕(非法学)01法硕,计划招生78人,复试人数97人,分数线332分。

02(法硕)警务,计划招生10人,复试人数12人,分数线327分。

法硕(法学)计划招生24人,复试人数18人,复试分数线316分,接受校内调剂。

二、调剂原则和程序1.根据研究生院之前公布的“双985”调剂政策,我院将在递交调剂材料的同学中择优遴选参加复试的考生。

2.法律史专业接收院内学术型考生调剂,详情见法学院网站通知。

3.法硕(法学):按总分从高到低接收院内学术型考生调剂(本科须为法学类专业)。

三、复试安排1.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工作由校研究生院统一组织进行。

时间:3月25日9:00-16:30,地点:仙林校区体育中心。

所有进入复试的考生均需进行资格审核。

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支付复试费,否则无法参加现场资格审核。

审核材料: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

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2.复试体检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体检时间:3月24-25日,9:00-16:30(中午均不休息);地点:仙林校区校医院。

3.复试报到、笔试及面试的具体安排复试校区时间具体地点报到仙林3月24-25日行敏楼410笔试仙林3月26日上午报到时见法学院通知面试仙林3月26日下午报到时见法学院通知四、综合成绩计算。

参照研究生院公布的计算方法。

五、录取规则学院将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的综合成绩提出各专业拟录取名单。

六、信息公开复试及录取过程中,为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规范透明,我院将及时公布复试名单、复试成绩、综合成绩、拟录取名单等信息。

南京理工大学导师

南京理工大学导师
080203★机械设计及理论
博导:廖振强,钱林方,沈惠平*,徐诚,张相炎,
硕导:狄长安,丁武学,杜忠华,樊黎霞,范元勋,顾克秋,管红根,何永,侯保林,黄玲,季春明,梁医,邱亚峰,宋梅利,谈乐斌,王华坤,王涛,王永娟,徐建成,杨国来,袁人枢,张龙,张庆,郑建国,周建平01,祖莉,
080204★车辆工程
080202★机械电子工程
博导:常思勤,陈荷娟,李东波,李小宁,李迎,刘荣忠,马大为,苏岩,孙宇,王炅,王晓锋,张合,周长省,周克栋,
硕导:曹兵,陈机林,程翔,仇国富,戴劲松,丁立波,杜忠华,范元勋,冯虎田,高强,何勇01,赫雷,侯远龙,黄学功,黄正祥,江剑,江小华,孔德仁,乐贵高,李春梅,李豪杰,李军01,李向东,李志刚,陆宝春,陆静,马少杰,聂伟荣,牛国柱,裘安萍,石晓晶,陶卫军,童仲志,汪惠芬,王华坤,王茂森,王益祥,王雨时,王政时,王志明,闻泉,吴志林,席占稳,夏静,邢宗义,徐骏善,徐万和,杨军荣,殷爱华,于存贵,袁红兵,张登峰,张庆,张祥金,张越,周严,
博导:常思勤,苏哲子#,袁军堂,
硕导:李守成,时岩,王良模,王显会,张铁山,
0804☆仪器科学与技术
080401★精密仪器及机械
博导:侯丽雅,李永新,裘安萍,苏岩,
硕导:冯虎田,韩军,施芹,殷爱华,周君,
080402★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
博导:卜雄洙,樊春海*,李永新,王昌明,
硕导:包建东,仇国富,狄长安,何云峰,江剑,孔德仁,牛国柱,石晓晶,徐强,周建勋,周严,朱欣华,朱蕴璞,
0801☆力学
080104★工程力学
博导:王晓鸣,
硕导:沈培辉,杨冬梅,
0802☆机械工程
080201★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
博导:侯丽雅,李东波,李小宁,李迎,孙宇,袁军堂,

浙江理工大学2016年经济管理学院硕士录取实施细则

浙江理工大学2016年经济管理学院硕士录取实施细则

浙江理工大学2016年经济管理学院硕士录取实施细则为进一步规范研究生复试工作,提高复试工作的有效性,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确保研究生招生质量。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文件精神及我校相关招生工作规定,现将我院2016年研究生复试录取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招生复试工作时间1.调剂遴选时间:2016年3月18日开始2.复试考试时间:根据校研究生部要求,在相应时间内组织完成复试。

二、复试组织与管理(一)学院成立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资格审查小组。

(二)学院分专业成立学科(专业)复试工作小组,包括应用经济学、统计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企业管理、MBA(专业学位)和物流工程(专业学位)六个复试工作小组。

同时,成立专门的综合面试小组,包括应用经济学(含统计学)复试小组3组、管理科学与工程复试小组1组、企业管理复试小组2组、物流工程复试小组1组。

以及英语复试小组4组。

三、复试资格条件(一)第一志愿考生考生初试成绩必须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考生第一志愿所报学科门类在A类地区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二)调剂考生1.调剂考生遴选依据(1)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必须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考生第一志愿所报学科门类在A类地区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遵循浙江理工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相关规定。

2.遴选数量按学位点分别进行调剂遴选,原则上比例为1:1.2,最多不超过1:1.4。

3.调剂原则(1)调剂考生调入专业与报考专业原则上应为相同或相近;(2)考生调入专业初试科目设有数学的,考生初试科目中必须有数学。

数学科目难易程度从高到低依次为数一、数二、数三、招生单位自命题数学,调剂时数学难度高的专业可向数学难度低的专业调剂,原则上不可逆向调剂。

(3)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

学生手册(工程硕士)e

学生手册(工程硕士)e

南京理工大学工程硕士生手册(试行)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二〇〇六年三月目录南京理工大学工程硕士培养过程主要阶段工作概览 (1)南京理工大学工程硕士培养方案设置原则 (3)南京理工大学工程硕士领域 (6)南京理工大学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工作规定 (7)南京理工大学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管理工作规定 (10)南京理工大学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13)南京理工大学工程硕士学位论文工作程序 (17)南京理工大学工程硕士学位论文撰写格式 (20)南京理工大学工程硕士培养过程主要阶段工作概览一、入学登记1、新生持我校签发的《入学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按期办理入学手续。

2、新生入学后两周内将填写的《入学登记表》(一式两份)交学院(系)。

二、课程学习(一般为两年)1、工程硕士生入学后一个月内,由学院(系)按照各工程领域的培养方案制定《工程硕士培养计划》(一般按一个班同一个培养计划)。

2、学院(系)在每班开课前,须填写《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开学申报表》和《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任课教师聘任表》报研究生院。

3、学院(系)排定课程,并在开课一个月内将《课程表》报研究生院。

4、课程考试在课程结束后两周内进行,由任课教师填写成绩报告单,连同试卷一起送交学院(系);公共课程考试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

三、学位论文(一般为一至三年)1、学生在全部课程结束前一学期,开始学位论文选题的调研工作。

2、在全部课程结束后,填写《工程硕士学位论文选题申请表》,选题申请经学院(系)评审通过的,可进行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3、在学位论文工作中期,填写《工程硕士学位论文工作中期情况报告表》。

4、在每年的4月和10月,我校接受工程硕士学位申请。

学1生提出学位申请应向学院(系)提交一份《工程硕士学位申请审定表》、三份学位论文以及申请人参加有关学位论文的工程项目立项、鉴定、获奖情况的材料。

5、在学生提交学位申请材料后一个月内,由学院(系)组织完成学位论文评阅,评阅合格者,可进行答辩。

2016年南京工业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报名注意事项及说明

2016年南京工业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报名注意事项及说明

/推荐免试报名系统/tm/推免服务系统说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是全国统一的推免工作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推免生网上报考录取系统。

推免生(含推免硕士生和直博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

所有推免生均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考生于9月28日至10月25日,可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招生单位及专业志愿。

所有推荐高校和招生单位均应按规定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推荐及接收工作。

(一)最终推免生名单、录取名单和推免生学籍注册均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

推荐高校公示推免生名单并向“推免服务系统”备案,招生单位按规定公示录取名单并向“推免服务系统”备案。

(二)9月22日起,推免生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注册并填报个人资料信息。

9月28日-10月25日,推免生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

(三)“推免服务系统”中推荐办法、推免生名单、复试录取办法及录取推免生名单等备案公开的推免招生信息,均由各推荐高校、招生单位提供,并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在推荐高校和招生单位网站进行了公开公示。

考生如有疑问,可直接与相关推荐高校、招生单位联系咨询或向推荐高校、招生单位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申诉。

(四)当年推免生可在规定时限内查看本人报考并参加复试的招生单位相关专业的同层次同类别推免生录取名单及相关录取信息。

报名系统开放时间:第一阶段,9月22日起,推免生可进行注册、查询本人推免生资格及相关政策,填报个人资料信息,网上支付;第二阶段,9月28日-10月25日,推免生可填报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第三阶段,推免生可按规定查看相关录取名单及录取信息,开放时间另行通知。

2016推免生网上支付报名费注意事项一、网上支付要求推免生需网上支付报名费。

关于开展2016年新导师遴选通知

关于开展2016年新导师遴选通知

西安工程大学关于开展2016年度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校属各单位:根据我校《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规定》及《关于聘请外单位人员为我校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有关规定》等文件规定,为适应我校研究生教育的发展需要,本着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进一步提高我校研究生教育水平的目的,现将本年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遴选工作安排如下:一、遴选条件2016年度新增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职称、学历及科研要求依据《西安工程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规定》(工程大研字[2008]6号)、《关于聘请外单位人员为我校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有关规定》(工程大研字[2008] 5号)进行审核。

二、遴选程序和时间安排1.5月15日-5月25日:申请人填写资格申请表,学院分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并签署意见(情况属实,符合条件,同意申报),并编制汇总表(同时报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须加盖学院公章)报研究生部审核;2.5月26-6月7日:学校各部门(人事处、图书馆、科技处)资格审查;3.6月8-12日:整理各部门反馈资格审查结果;4.6月13-18日:公示拟推荐研究生导师结果;5.6月20日:提交校学位委员会审议。

新导师遴选是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重要工作,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和相关部门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相关工作,按要求和时间节点报送材料。

相关文件及各类表格在研究生部网页相关下载的学位办下载处下载。

下载路径:研究生部>相关下载>学位办附件一:西安工程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规定附件二:关于聘请外单位人员为我校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有关规定附件三:西安工程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校内)附件四:西安工程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校外)附件五:2016年新遴选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汇总表研究生部二0一六年五月六日。

南京大学2016关于修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通知

南京大学2016关于修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通知

南京大学2016关于修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通知有关院系:请参加学校“二三三”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改革项目试点且通过专家评审的院系,根据本院系“二三三”改革方案,参照《南京大学关于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若干意见》(南研院【2001】2号)及研究生院公布的我校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目录,修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并及时安排相应的教学活动。

修订后的培养方案将从2016级硕士研究生开始执行。

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专业学位类别(领域)的培养方案和课程学分原则上按照各类别全国教学指导委员会的相关要求,体现南京大学该类别(领域)的人才培养特色,有利于拓展研究生的培养宽度和深度。

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课程类别分为A、B、C、D四类。

A类:全校公共外语、政治理论等公共基础课程、B类:以知识基础构建为重点的专业基础课程、C类:以实践能力培养为重点的专业实践课程、D类:各类选修课程。

其中A、B、C三类为必修课程。

三、根据学校《“二三三”硕士研究生教育改革意见(试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课程重点建设三类专业学位特色课程:转型期基础课程、案例课程、实践课程(含工作坊课程、行业嵌入课程等)。

在课程编排上,以上三类课程要根据其内容属性落实分类到B类、C类或D类课程中,培养方案中实践类课程(含案例课程)的学分比重得低于30%。

培养方案中课程设置部分填写要求请见附件1,申报的专业学位特色课程要求提交课程教学大纲(见附件2)。

四、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明确实践环节的培养要求、实践模式和考核要求,注重实践过程管理,学生实践环节时间不得少于半年。

五、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明确创业就业培养路径的实践能力考核(例如研究报告、规划设计、产品开发、案例分析、管理方案、发明专利、文学艺术作品等形式)的标准和要求,引导学生基于毕业作品(或毕业实践项目)撰写专业学位论文,可将研究报告、规划设计、产品开发、案例分析、管理方案、发明专利、文学艺术作品等作为主要内容。

南京大学关于开展2016年度“专业学位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南京大学关于开展2016年度“专业学位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南京大学关于开展2016年度“专业学位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各院系: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江苏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研[2016]1号),现就我校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全日制专业硕士一年级在读研究生,全日制一、二年级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已承担江苏省高校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者除外。

基本完成课程学习,并取得合格成绩者。

二、申报条件等:详见《2016年度江苏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项目实施与管理办法》(附件1)三、项目管理:1、专业学位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详见《2016年度江苏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项目实施与管理办法》(附件1)进行管理。

2、专业学位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原则上按申报者所在院系进行项目申报和立项后管理。

3、省立校资助项目由院系自筹或联合培养单位或导师给予相应的经费资助。

四、申报流程:1、申报人确定项目选题、联系指导教师并填写《江苏省普通高校专业学位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2),本人及导师签字后提交至院系专业学位工作负责人。

2、各院系审核材料后,自定标准遴选排序,由专业学位工作负责人填写《江苏省普通高校专业学位研究生创新计划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3),《江苏省普通高校专业学位研究生创新计划申报项目信息表》(附件4)。

汇总表请分管研究生的副院长(副主任)签字盖章后和学生申报书一起报送至研究生院,同时将本院系申请项目的汇总表、信息表和学生申报书电子文档形式发:njugrapro@。

3、院系逾期未报将视为放弃申报项目。

研究生院将于6月上旬公示推荐名单,公示期结束后上报至省教育厅。

五、截止时间:纸质材料请务必于2016年5月31日前报至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公室。

联系人:杨茜,联系电话:83686492(鼓楼)、89686492(仙林文章来源:文彦考研旗下南京大学考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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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理工大学2016年录取硕士生选定导师事项
序号姓名性别所在单位
1曹雏清男机械工程学院
2何非男机械工程学院
3刘梁男机械工程学院
4刘庭煜男机械工程学院
5殷增斌男机械工程学院
6王宇男机械工程学院
7刘宁男机械工程学院
8王传婷男机械工程学院
9李晶男环境与生物工程学院
10陆锐男环境与生物工程学院
11袁群男电子工程与光电技术学院
12叶芝慧女电子工程与光电技术学院
13韩志刚男先进发射武器系统协同创新中心14李敏女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15刘华军男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16林大燕女经济管理学院
17石绣天女经济管理学院
18陈必坤男经济管理学院
19赵宇翔男经济管理学院
20吴烨男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21薛晓春女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22张睿男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23朱时军男理学院
24李晓斐男公共事务学院
25姜军男知识产权学院
26张焕好女重点实验室
27卞雷祥男机械工程学院
28高光发男机械工程学院
29金明杰男环境与生物工程学院
30龙旭伟男环境与生物工程学院
31韩静女电子工程与光电技术学院
32李猛猛男电子工程与光电技术学院
33陈胜垚男电子工程与光电技术学院
34李骏男电子工程与光电技术学院35缪晨男电子工程与光电技术学院36李翔宇男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37钱建军男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38吕续舰男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39程诚男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40董怡女自动化学院
41金成男理学院
42黎亮男理学院
43韩琦珺女外国语学院
44陈军女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45汪尧进男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46薛鹏男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47兰司男格莱特纳米科技研究所48刘吉梓男格莱特纳米科技研究所49彭国男格莱特纳米科技研究所50朱晨光男化工学院
51刘冬梅女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52徐雷男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53林小爱女知识产权学院
文章来源:文彦考研旗下南京理工大学考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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