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建设项目档案专项验收办法试行
12、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实施细则

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区重大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规范重大建设项目档案专项验收,确保重大建设项目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根据国家档案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建设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重大建设项目档案专项验收是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在项目竣工验收前,对项目档案进行的专项验收。
第三条项目档案验收是项目竣工验收的重要组成部分。
未经档案验收或档案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进行或通过项目的竣工验收。
第四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在我区行政区域内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以及须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每年审定公布的重点建设项目和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的新开工重大建设项目的竣工档案验收。
第二章验收组织第五条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工作,按建设项目的管理权限分级负责组织实施。
(一)在我区行政区域内的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的组织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受国家档案局委托的,由自治区档案局组织。
(二)自治区重大建设项目的档案验收,由自治区档案局组织,或委托市档案局组织。
(三)市、县(市、区)重大建设项目的档案验收,按项目管理权限,分别由市、县(市、区)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组织。
自治区档案局对各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档案验收进行监督、指导。
项目主管部门、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加强项目档案验收前的指导和咨询,必要时可组织预验收。
第六条项目档案验收组的组成:(一)自治区档案局组织的项目档案验收,验收组由自治区档案局、主管部门、项目所在地市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等单位组成。
(二)市、县(市、区)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项目档案验收,由档案行政管理部门、项目主管部门等单位组成。
(三)凡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建设的项目,项目档案验收组成员应包括项目所在地的城建档案接收单位。
(四)项目档案验收组人数一般为5人以上的单数,对于项目规模较小,竣工档案数量相对少的项目,亦可由3人组成,组长由验收组织单位人员担任。
重点建设项目档案验收有关事项

重点建设项目档案验收有关事项概述重点建设项目档案验收是指根据国家有关文件和规定,对建设项目的档案材料进行审查、鉴定和认可的过程。
档案验收是重点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重要环节之一,对项目结算、实现效益等具有重要作用。
档案验收的必要性档案是建设项目的重要信息载体,包括方案、设计、施工、竣工等各阶段的重要资料,是诸多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力证据。
档案鉴定和认可的结果,直接关系到项目结算和后续效益的实现。
重点建设项目档案验收的对象重点建设项目档案验收的对象是政府部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
政府部门负责监督和管理档案工作,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负责建立、整理、归档和交接档案材料。
档案验收的主要内容档案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 1. 档案材料搜集和整理,包括各阶段重要资料、设计文件、施工记录、质量信息、勘测数据等。
2. 档案材料真实性和完整性审核,进行档案鉴定和认可,确保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可靠。
3. 档案材料归档和保存要求,按照相关规定对档案材料进行分门别类、编号、归档、存储和保管。
4. 档案材料交接和验收,确认档案材料的数量、类型和保存状态,并签订档案移交证明。
验收标准和要求档案验收的标准和要求是档案鉴定和认可的重要依据,主要包括下列方面: 1.档案材料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齐备性和准确性。
2. 档案材料的编制和归档规范性和严密性。
3. 档案材料的完整性和耐久性,包括纸质和电子档案。
4. 档案材料的分类和存储的科学性和适宜性。
5. 档案材料的保密性和安全性。
档案验收的程序和流程档案验收的程序和流程应按照国家有关文件和规定执行,包括下列步骤: 1. 档案材料的搜集和整理,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负责完成。
2. 档案鉴定和认可,由政府部门对档案材料进行鉴定和确认。
3. 档案材料归档和保存,由政府部门对档案材料进行分门别类、编号、归档、存储和保管。
4. 档案材料交接和验收,由政府部门和建设单位共同完成,签订档案移交证明。
宫晓东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标准解读与实施

重点4:
归档文件的整理应按照相关标准进行。不 同专业的归档文件,其整理和立卷工作应 体现专业特点和规律。案卷要件应齐备、 合法。注重声像材料的归档。
重点5:
跨年度工程项目归档文件的移交,应按照 单元工程的竣工时间,分部分项进行移交。
重点6:
城市规划范围内容的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单 位应在竣工后6个月内,向当地城建档案馆 移交一套竣工档案。
工作联络单
数据清理工具的设计与使用
• 目前手工进行数据清理的工具主要有以下四种:1、数据状 况问卷;2、数据运动状况示意图;3、数据汇总表;4、数 字化转移工作流程示意图。
XX有限公司文件清理工作问卷
时间:
部门:
答卷人: 项目组成员:
(说明:非常感谢您在百忙之余接受我们的问卷调查!该问卷是针对企业各岗位形
• 档案专项验收是竣工验收的必备条件。
《档案验收办法》将档案验收作为专项验收 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了建设项目的竣工验 收程序,明确规定必须要经过档案验收,才 能进行或通过项目竣工验收。
二、对《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的解读
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
总
验
则
收
组
织
验
验
附
收
收
则
申
要
请
求
重点1 (1)项目档案是项目建设、管理过程中形成
重点2:电子档案 electronic records 具有保存价值的归档电子文件及相应元数据、背 景信息和支持软件。
• 重点3:档案信息化 archival informationization
• 运用信息技术对归档文件、数据信息资源及档案 进行采集、整合、维护、处置和提供利用服务的 管理过程和工作方式。
重点建设项目档案验收有关事项(20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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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验收对象
由各级人民政府确定的 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有重大影响的基础设施、 社会事业、产业发展、 生态保护等建设项目。
即:省、市、县(市、区) 级重点建设项目。
请注意: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也是验收对象
没有列入当地重点建设项目名单的项目,原则上无需档案局组 织档案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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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档案验收会议的主要议程包括:
验收组织单位主持验收会议,宣布项目档案验收 组成员名单;
参建单位汇报项目档案工作情况:
○ 1.项目建设单位(法人)汇报项目建设概况及项目档案工作情 况;
○ 2.项目监理单位汇报监理文件收集、整理、归档及对项目档案 质量的审核情况;
○ 3.项目施工单位汇报施工文件收集、整理及归档情况。
竣工验收备案到哪一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即由哪一级档案局组织验收;
高速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到省交通运输厅, 投资3亿以上的国省道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到省 公路管理局,即由省档案局组织档案验收;
省立项审批的三级航道和总投资 5 亿元以上 (含)的四级航道新(改)建工程竣工验收 备案到省港航局,即由省档案局组织档案验 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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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电力项目
能源(发电、天然气等)项目、500千伏输变 电项目一般由省发改委组织竣工验收,即由 省档案局组织档案验收;
220千伏及以下输变电项目一般由设区市档案 局组织档案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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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项目:
根据项目竣工验收的备案权限来确定档案验 收的组织单位。
省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档案机构,各市、县 (市、区)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加强行业 和辖区内重点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前的指导 和检查,必要时可组织预检。
厦门市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暂行办法

厦门市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确保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福建省档案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厦门市人民政府公布的新建、在建、改扩建和技术改造的市重点建设项目。
第三条重点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档案是指项目建设、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文件,包括基本建设项目的提出、立项、可行性研究、审批、勘察设计、招投标、施工、监理、竣工验收、试生产(使用)等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文字、图表、图纸、声像、电子等形式与载体的文件材料。
第四条项目档案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
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对项目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要将项目档案管理及验收工作列入项目督查工作范围,协调解决项目档案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厦门市档案局统筹规划、协调全市项目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对项目档案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组织开展项目档案专项验收和培训工作。
各区档案局协助监督、指导本行政区域范围内的项目档案管理工作,并参与项目档案的专项验收。
厦门市重点建设办公室要加强对项目建设过程中项目档案的管理和督查,要将项目档案管理与专项验收纳入对项目建设单位的检查考核范围。
项目建设主管(责任)部门要依法加强对项目档案工作的管理,在下达项目建设计划、检查项目建设情况时,要同时部署、检查项目档案工作建立和开展情况,使项目档案工作与项目建设同步进行;要加强与市档案局沟通协调,互相配合,共同做好项目档案工作的检查指导和专项验收工作。
项目建设单位(法人)应明确一名领导分管项目档案工作,成立项目档案管理部门,配备档案管理人员,对项目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
项目各参建单位,均应明确一名领导分管项目档案工作,配备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档案工作。
第二章项目档案管理职责第五条项目建设单位(法人)要确保项目档案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
北京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北京市重点建设项⽬管理办法(试⾏)北京市重点建设项⽬管理办法(试⾏)第⼀章总则第⼀条为了加强北京市重点建设项⽬的管理,确保重点建设项⽬按计划推进实施,保证⼯程质量,提⾼投资效益,促进全市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条本办法所称重点建设项⽬,是指从下列投资规模较⼤的基本建设项⽬中确定的、对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影响的项⽬:(⼀)基础设施、三次产业、社会事业中的⼤型项⽬以及公共服务⼤型建设项⽬;(⼆)带动⾏业技术进步、促进产业升级的⾼新技术项⽬;(三)对全市经济发展或者区域经济发展有重⼤影响的跨区县项⽬;(四)本市区域内或者跨省、市、⾃治区的国家重点建设项⽬;(五)具有⼴泛社会影响⼒、市政府和⼴⼤市民重点关注的其他项⽬。
其中,第(⼀)、(⼆)、(三)部分涉及的项⽬总投资原则上应在⼈民币⼀亿元以上。
第三条按照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市重点建设项⽬分为重点推进前期⼯作项⽬和年度重点建设项⽬。
(⼀)年度重点建设项⽬是指当年列⼊年度计划的新开⼯和结转的重点建设项⽬。
(⼆)重点推进前期⼯作项⽬是指拟列⼊重点建设项⽬,尚不具备开⼯条件,但拟于未来两⾄三年内开⼯的项⽬。
第四条市发展改⾰委应对照本办法第⼆条,根据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并结合国家宏观政策,编制年度重点建设项⽬计划和重点推进前期⼯作项⽬计划,在突出重点的前提下,进⾏统筹安排,确保投资落实和项⽬推进。
第⼆章相关机构及其职责第五条重点建设项⽬的相关机构包括市政府管理部门、项⽬所在区县的⼈民政府和法⼈单位。
第六条市政府管理部门包括重点建设项⽬的计划编制机构、施⼯监督机构和⾏业主管部门。
(⼀)市发展改⾰委是重点建设项⽬的计划编制机构,主要负责:1. 贯彻执⾏国家有关重点建设项⽬的⽅针、政策;2. 拟订重点建设项⽬年度计划,并会同市建委上报市政府确定后下达重点建设项⽬计划通知;3. 组织重点建设项⽬的调研论证及可⾏性报告的编写与申报⼯作;4. 组织对项⽬建设内容、⼯程进度、筹资⽅式的评估⼯作;5. 协调重点建设项⽬与市、区有关部门或单位的业务关系,协助解决项⽬⼿续办理过程中遇到的有关问题;6. 负责每季度向市政府汇报年度重点建设项⽬的投资计划完成情况,并对阶段性投资形势做出分析和预测。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
附件: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建设项目档案的管理工作,确保建设项目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更好地为公司的改革和发展服务,根据国家档案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系统独资、控股的新建、扩建和改建的电力工程项目。
第三条项目档案是项目建设、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利用和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四条项目档案验收是项目竣工验收的重要组成部分。
未经档案验收或档案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进行或通过项目的竣工验收。
不进行项目竣工验收的建设工程,也要进行项目档案的专项验收。
第五条建设项目档案工作是建设项目的基础工作之一,各项目建设单位(法人)要将项目档案工作纳人项目建设管理程序,与项目建设实行同步管理,建立项目档案工作领导责任制和相关人员岗位责任制。
第二章验收组织第六条项目档案验收的组织:1、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验收的公司系统内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由国家档案局组织项目档案的验收。
2、公司系统内国家重点建设项目,除国家档案局组织的项目档案验收外,其余的由集团公司负责组织并会同省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共同进行项目档案的验收,验收结果报国家档案局备案。
3、公司系统内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非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由集团公司负责组织并会同省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共同进行项目档案的验收。
(1)各省(市、自治区)内第一次进行档案验收的建设项目;(2)装机容量100万千瓦以上的火电项目,装机容量60万千瓦以上的燃气项目,装机容量30万千瓦以上的水电项目,新能源项目;(3)集团公司直属单位的建设项目。
4、公司系统其他建设项目由地方(含省级、市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组织项目档案验收。
项目法人单位要在验收结束后1个月内,将验收结果报集团公司总经理工作部备案。
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
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
佚名
【期刊名称】《科技档案》
【年(卷),期】2008(000)004
【摘要】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重大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确保重大建设项目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总页数】2页(P36-37)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281
【相关文献】
1.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
2.陕西省档案局召开《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宣传贯彻会议
3.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
4.贯彻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档案管理与验收办法的思考与对策
5.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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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档案局建设项目档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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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项目招标和合同签订工作应提出的要求:
施工合同:明确档案的内容、套数、违约责
任等 设计合同:明确留作竣工图用的施工图套 数及主管机关要求套数 监理合同:明确监理单位负责监督、检查 建设项目文件的收集、积累和完整、准确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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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要建立健全项目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
项目档案工作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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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档案网的下载专区可下载 网址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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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天津市档案局企业档案管理处
地址:南开区复康路11号增1号, 邮政编码: 300191 联系电话: 23678923、23678934 23678980(传真) 电子邮箱:tjdajqyc@
11三纳入,三参加,四同步21三纳入,三参加,四同步
“三纳入”:即档案工作纳入项目建设管 理计划,纳入项目工作程序,纳入项目岗 位责任制 “三参加”:即档案人员参加项目建设协 调会会议,参加重要设备的开箱工作,参 加项目的竣工验收 “四同步”:即档案工作与项目管理计划、 建设、工作检查、验收同步
建设项目档案是随着项目的建设逐渐 形成的 档案的积累是档案管理的基础
4
一、做好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的意义
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的性质
1 、 建设项目档案工作是整个项目建设工作的
重要组成部分和不可缺少的环节; 2、建设项目档案工作是一项以项目管理为中心 内容的专业性和服务性工作 ; 3、建设项目档案工作是实现建设项目科学管理 的基础性和技术保障性工作 ;
5
一、做好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的意义
建设项目档案工作外在和内在方面要求
外在要求: 是贯彻国家、天津市有关项目 档案工作法律、法规规定的 内在要求:建设项目自身的需求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工程档案专项验收办法》的通知-渝建发[2012]140号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工程档案专项验收办法》的通知正文:----------------------------------------------------------------------------------------------------------------------------------------------------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工程档案专项验收办法》的通知(渝建发〔2012〕140号)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北部新区、高新区、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根据《重庆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40号)和《重庆市建设工程档案编制验收标准》(DBJ50-129-2011)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特制定《重庆市建设工程档案专项验收办法》,从2012年10月1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重庆市建设工程档案专项验收办法2、重庆市建设工程档案专项验收意见书二○一二年九月二十四日附件1:重庆市建设工程档案专项验收办法为了加强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建设工程档案专项验收,根据《重庆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办法》(DBJ50-129-2011)(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40号,以下简称240号令)和《重庆市建设工程档案编制验收标准》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一、验收范围在本市行政辖区范围内的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
二、验收条件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前,施工单位已按合同约定完成施工内容,建设工程档案按相关规定要求收集齐全、完整,已装订成册两套。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对建设工程档案内容的齐全性和真实性已进行审查认定。
建设单位会同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建设工程档案专项验收。
三、验收组织建设工程档案专项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或现场代表、城建档案员,监理单位总监、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城建档案员参加建设工程档案专项验收会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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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建设项目档案专项验收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规范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的行政
许可程序,确保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更好地为我县经
济社会发展服务,根据国家档案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重大建设项目
档案验收办法》、《河南省档案管理条例》及其它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试行)。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县投资综合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县发改局)组织或委托组
织进行综合竣工验收的对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建设项目。
第三条 项目档案是项目建设、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的
历史记录。
第四条 项目档案验收是项目综合竣工验收的重要组成部分。未经档案验收或档
案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进行或通过项目的综合竣工验收。
第五条 项目建设单位(法人)应将项目档案工作纳入项目建设管理程序,与项
目建设实行同步管理,建立项目档案工作领导责任制和档案人员岗位责任制。
第二章 验收组织
第六条 县发改局组织验收或委托组织进行验收的项目,由县档案局组织项目档
案验收。
第七条 项目档案验收组的组成:
(一)县重点建设项目的项目档案验收,由县档案局、项目主管部门等单位组成。
(二)凡在县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建设的重点建设项目,项目档案验收组成员应包
括县城建局档案工作负责人员。
(三)项目档案验收组人数为不少于5人单数,组长由验收组织单位人员担任。
必要时可邀请有关专业人员参加。
第三章 验收申请
第八条 项目建设单位(法人)应向项目档案验收组织单位报送档案验收申请报
告,并填报《卢氏县重点建设项目档案验收申请表》(附件1),项目档案验收组
织单位应在收到档案验收申请报告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第九条 申请项目档案验收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项目主体工程和辅助设施已按照设计建成,能满足生产或使用的需要;
(二)项目试运行指标考核合格或达到设计能力;
(三)完成了项目建设全过程材料的收集、整理与归档工作;
(四)基本完成了项目档案的分类、组卷、编目等整理工作。
第十条 项目档案验收前,项目建设单位(法人)应组织项目设计、施工、监理
等方面负责人以及有关人员,根据档案工作相关要求,依照《卢氏县重点建设项
目档案验收内容和要求》(附件2)进行全面自检。
第十一条 项目档案验收申请报告主要内容包括:
(一)项目建设及项目档案管理概况;
(二)保证项目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所采取的控制措施;
(三)项目文件材料的形成、收集、整理与归档情况,竣工图的编制情况及质量
情况;
(四)档案在项目建设、管理、试运行中的作用;
(五)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第四章 验收要求
第十二条 项目档案验收应在项目竣工验收3个月之前完成。
第十三条 项目档案验收以验收组织单位召集验收会议的形式进行。
第十四条 档案项目验收组全体人员参加项目档案验收会议,项目的建设单位(法
人)、设计、施工、监理和生产运行管理或使用单位的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第十五条 项目档案验收会议主要议程包括:
(一)项目建设单位(法人)汇报项目建设概况、项目档案工作情况;
(二)监理单位汇报项目档案质量的审核情况;
(三)项目档案验收组对项目档案质量进行综合评价;
(四)项目档案验收组形成并宣布项目档案验收意见。
第十六条 检查项目档案,采用质询、现场查检、抽查案卷的方式。抽查重点为
项目前期管理性文件、隐蔽工程文件、竣工文件、质检文件、重要合同、协议等。
抽查数量按规定进行。
第十七条 项目档案验收应根据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对项目档
案完整性、准确性、系统性进行评价。
第十八条 项目档案验收意见主要内容包括:
(一)项目建设概况;
(二)项目档案管理情况,包括:项目档案管理的基础管理工作,项目文件材料
的形成、收集、整理和归档情况,竣工图的编制情况及质量,档案的种类、数量,
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系统性及安全性评价,档案验收的结论性意见;
(三)存在问题、整改要求与建议。
第十九条 项目档案验收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项目档案验收组半数以上成员
同意通过验收的为合格。
第二十条 项目档案验收合格的项目,由项目档案验收组出具项目档案验收意见。
第二十一条 项目档案验收不合格的项目,由项目档案验收组提出整改意见,要
求项目建设单位(法人)于项目竣工验收前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并进行复查。
复查后仍不合格的,不得进行竣工验收,并由项目档案验收组提请有关部门对项
目建设单位(法人)通报批评。造成档案损失的,应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及个人责
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县档案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镇重点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工作,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重点建设项目档案验收申请表》
2、《重点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内容及要求》
附件1
重点建设项目档案验收申请表
重点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档案的基础管理工作
1、项目建设单位(法人)认真执行国家档案工作法律法规,建立健全项目档案工
作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切合实际的项目档案工作的管理体制和工作程序。
2、项目建设单位(法人)对项目档案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对本单位各部门和设计、
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进行有效的监督、指导,确保项目档案工作与项目建设同
步进行。
3、项目档案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确定了负责项目档案工作的领导和部门,实行
了各部门和有关人员档案工作责任制,并采取有效的考核措施。
4、项目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纳入合同管理,要求明确,控制措施得力。
5、配备适应工作需要的档案管理人员,档案管理人员经过档案管理专业培训。
6、采用先进信息技术,实现项目档案管理的信息化。
7、保证档案工作必要的经费,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满足工作需要。
二、项目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情况
1、按照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档案专项验收标准》,结合项目产生文件材料的实际
情况,检查项目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系统性。
2、项目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项目档案的整理与移交符合DA/T28-2002
《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及GB/T11822-2000《科学技
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
三、项目档案的安全
1、档案库房符合"八防"要求并采取温湿度控制措施,档案库房和档案阅览室、办
公用房分开。
2、档案柜架、卷盒、卷皮等符合档案管理的标准和要求。
3、归档文件材料的制成材料符合耐久性要求。
4、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档案实体和信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