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案例
休假权利_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引言休假权利是劳动者的一项基本权利,它体现了劳动者在工作与生活之间的平衡。
随着我国劳动法律体系的不断完善,劳动者休假权利的保护日益受到重视。
本文将以一起真实的劳动争议案例为切入点,分析劳动者休假权利的法律规定,探讨在实践中如何维护劳动者的休假权利。
二、案例背景2018年,李某入职某科技公司担任软件工程师。
入职时,双方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约定李某每月工资为10000元,每周工作5天,每天8小时。
合同中未明确约定休假事宜。
入职后,李某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1. 公司规定员工每月只享有4天带薪年假,而国家法律规定员工累计工作满一年后,享有5天带薪年假;2. 公司规定员工请事假需提前一周向部门主管申请,但李某在突发情况下请事假,公司以未提前申请为由拒绝批准;3. 公司存在加班文化,经常要求员工加班,但未支付加班费。
2019年,李某因家庭原因需要请事假,但未提前一周向部门主管申请。
公司以李某未提前申请为由,拒绝批准其事假。
李某遂向公司提出辞职,并要求公司支付未休年假工资和加班费。
双方协商未果,李某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三、案例分析1. 带薪年假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劳动者连续工作满一年的,享有带薪年休假。
年休假天数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确定,一般不少于五天。
”在本案中,李某因工作满一年,应享有5天带薪年假。
而公司规定员工每月只享有4天带薪年假,违反了国家法律规定,侵犯了李某的休假权利。
2. 事假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请事假,应当提前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经用人单位批准。
”在本案中,李某因突发情况需要请事假,但未提前一周向部门主管申请。
虽然李某未按公司规定提前申请,但考虑到突发情况的特殊性,公司应当给予适当理解。
因此,公司以未提前申请为由拒绝批准李某的事假,缺乏合理性。
3. 加班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加班费:……非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法外狂徒张三著名案例文字版

法外狂徒张三著名案例文字版案例:鸡仔明1月7号入职公司,2月2号被张三告知提前转正,2月6号签署了劳务合同。
3月1号补充了转正后薪资并填上劳动期限3月1号到后年3月1号。
8月4号鸡仔明旷工,张三觉得鸡仔明表现不佳,特别视频监察鸡仔明的表现,发现其存在每天上班迟到早退摸鱼睡觉玩手机脱岗几个小时的情况,公司业务也不太需要这个岗位。
想以违反规章制度辞退他。
但是因为管理不当合同原件丢失,于是和鸡仔明补签了劳务合同且未给鸡仔明一份合同。
法外狂徒张三知道鸡仔明不会签规章制度来制衡他,不会认可,规章制度也没有经过工会民主认可张贴。
不会被仲裁庭认可,聪明的法外狂徒张三特意在劳务合同内补充了劳动纪律几个具体内容,但是未确定定义严重违反和”造成重大损失”。
9月1号张三以违反劳动合同约定劳动纪律辞退鸡仔明。
鸡仔明提起劳动仲裁申请主张:非法辞退要求赔偿1.2万2N赔偿,认为公司未给他培训规章制度,也没有签字没有工会投票认可的规章制度,违反劳动纪律也未约定具体界限的严重违反和造成童大损失。
所以公司属于无法律依据解除。
申请主张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5万,依据是公司8.4号才跟他补签有证人手机也拍照了。
(补签依然违法需要赔偿金)主张未购买社保赔偿1万元。
加班费法定加班费8000元。
总8万元。
法外狂徒张三答辩非常充足,答辩书十几页,证据链就有一百多页。
张三认为鸡仔明未提供合同是补签的主张提交证据。
只有一个手机拍照的照片不能证明就是补签的缺乏关联性,因为可能是pS,拍摄时间也可以修改。
缺乏合法性,也未提供所谓补签的合同原件缺乏客观事实性。
属于三性不符。
因为法外狂徒没有给他合同所以他也没有原件。
但是又无法举证张三没有给他。
就算张三认为就算是8月签的也无需补偿,因为劳务合同里有约定合同期限,这种情况属于倒签根据司法实践也是无需赔偿。
补签才能赔偿,需要在落款处签上补签的日期。
法外狂徒张三忽悠鸡仔明不需要写日期,签名生效。
但是鸡仔明无法举证是张三忽悠他不用签时间。
中电联科技开发中心违规案例处理

中电联科技开发中心违规案例处理一、违规案例背景介绍中电联科技开发中心是一家知名的科技公司,致力于新技术研发和产品创新。
然而,在其发展过程中,也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一些违规行为。
本文将列举并详细介绍中电联科技开发中心的十个违规案例,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方案。
二、违规案例及处理方案1. 项目延期问题某项目由中电联科技开发中心负责开发,但由于开发进度不合理安排,导致项目延期交付。
为解决此问题,开发中心应加强项目管理,合理制定时间表并加强团队协作。
2. 数据安全泄露某员工在处理敏感数据时,未按规定操作,导致数据泄露。
针对此问题,开发中心应加强员工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并加强数据权限管理。
3. 违规采购某员工在采购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如收受供应商回扣等。
为解决此问题,开发中心应建立严格的采购管理制度,加强对采购流程的监督和审查。
4. 内部竞争某项目组内部存在激烈的竞争,导致团队合作不够,影响了项目进展。
为解决此问题,开发中心应加强团队建设,加强沟通和协作,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5. 违规使用他人知识产权某员工在项目开发过程中,未经授权使用他人的知识产权,侵犯了他人的权益。
为解决此问题,开发中心应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教育,规范知识产权的使用和管理。
6. 职务滥用某员工利用职务之便,违规操作、操控项目资源,谋取私利。
为解决此问题,开发中心应加强内部监督,建立健全的审批制度,并加强对员工职业道德的培养。
7. 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某员工在工作中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如迟到早退、私自离职等。
为解决此问题,开发中心应加强员工纪律教育,严格执行公司规章制度。
8. 违规竞争某项目组在开发过程中,利用不正当手段与竞争对手进行恶性竞争。
为解决此问题,开发中心应加强项目监督,确保竞争行为合法合规。
9. 财务违规某员工在财务操作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如虚报、挪用资金等。
为解决此问题,开发中心应加强财务内部控制,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
10. 人员招聘违规某员工在招聘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如收受招聘中介回扣等。
18429 十大习惯性违章典型案例

【原因分析】 违反规章制度,在禁火区域内吸烟。王某身为油漆工段长兼组长,明知在油漆工作场所禁止用火,却违反制度,在禁火区
抽烟随意将未灭的火柴梗扔在喷漆台上,导致重大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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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06
进入易燃易爆环境未按规定做 消除静电处理、携带火种或接 打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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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习 惯 性 违 章 之 六
经典案例 油 罐 采 样 闪 爆 事 故
【时间及地点】20XX年春末、某企业轻油罐顶 【工作内容】在轻油罐顶采样
【事故经过】
某企业采样人员携带1个样品瓶、1个铜质采样壶、1个采样筐(铁丝筐),在一轻油罐罐顶进行 采样作业。8时30分左右,当采集完罐下部和上部样品,将第二壶样品向样品瓶中倒完油时, 采样绳挂扯了采样筐并碰到了样品瓶,样品瓶内少量油品洒落到罐顶,为防止样品瓶翻倒。采 样人员下意识去扶样品瓶,几乎同时,洒出的样品瓶敞口及采样绳上吸附的油品发生着火,采 样人员立即将罐顶采样口盖盖上,把已着火的采样壶和采样绳移至梯口处,将采样绳及油口的 少量油品燃尽后熄灭。尽管这次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坏,但是说明了在采样作业过程中 存在着严重的事故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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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03
未执行监护监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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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习 惯 性 违 章 之 三
经 典 案 例 老电工架梯登高单人作业触电事故
【时间及地点】20XX年8月25日 变电所
【工作内容】变压器维护修理
【事故经过】
8月25日,某公司在生产过程中,安排电试班对变电所的变压器室进行定期维护修理。接受任务后,电试班班长刘某某独自一人前往。到了 变电室之后,麻痹大意,明知6032刀闸带电,刘某某却带电操作,独自架梯登高作业。由于木梯离6032刀闸过近(小于0.7m),突然遭到 电击,从1.2m的高处坠落下来,坠落时撞击变压器,造成开放性颅骨骨折、肋骨排列性骨折、双上肢电灼伤,经送医院抢救,终因伤势过重 抢救无效死亡。
违纪违规典型案例警示教育问题

违纪违规典型案例警示教育问题
违纪违规行为是一种不符合规章制度的行为,会给组织和个人带来严重的后果。
为了提醒和警示大家,以下是一些典型案例,以此作为教育的范例。
第一,贪污受贿。
王某是某公司的会计,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多次将公司的资金转移到个人账户,并骗取公司报销个人开支。
最终,这一行为被发现,王某被开除,并被公安机关立案调查,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
这一案例警示我们,不论是什么职位,都应该遵守道德和法律的底线,不能将个人利益置于公司和集体之上。
第二,泄露商业机密。
张某是一家科技公司的研发工程师,由于个人与竞争公司签有合作协议,在被公司辞退后,将公司的商业机密交给了竞争公司,严重损害了公司的利益。
张某最终被公司起诉,并被法院判决赔偿公司巨额损失。
这一案例警示我们,不论是什么原因,都不能违背职业操守,泄露和损害公司的商业机密。
第三,违法犯罪。
李某是某学校的一名教师,因为个人负债过多,为了减轻自己的经济负担,利用职务之便,贩卖学生的个人信息,导致学生和家长的隐私被泄露。
最终,李某被学校解雇,并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这一案例警示我们,教师作为社会的楷模,应该保护学生的利益和隐私,不能以牺牲他人利益为代价来寻求个人利益。
以上是三个违纪违规案例的警示教育问题,从中我们可以看出,
不论是什么职位,都应该遵守规章制度,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不能以个人利益为重。
违反规定不仅会受到组织的惩罚,还有可能会面临刑事责任的追究。
因此,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时刻引以为戒,不断提升自我修养,坚守操守底线,保持合法合规的行为。
只有这样,才能共同构建一个秩序良好、公平公正的社会。
人事行政部日常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背景人事行政部作为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负责员工的招聘、培训、薪酬福利、绩效考核、劳动争议处理等日常工作。
在日常工作中,人事行政部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问题,以下是一些常见的人事行政部日常法律案例。
二、案例一:员工入职手续不规范案例简介:某公司人事行政部在招聘过程中,未按照法律规定要求应聘者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明等证件,也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法律分析: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此外,用人单位未要求应聘者提供相关证件,违反了《就业促进法》的相关规定。
处理建议:公司应当立即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同时,加强对招聘流程的规范,确保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案例二:员工辞退纠纷案例简介:某公司员工小王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人事行政部在办理离职手续时,要求小王支付一个月的违约金,否则不予办理离职手续。
法律分析: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小王辞职属于依照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无权要求其支付违约金。
处理建议:公司应当尊重员工的辞职意愿,及时办理离职手续,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员工支付违约金。
同时,加强员工离职原因分析,完善公司管理制度,减少员工离职现象。
四、案例三:员工加班费纠纷案例简介:某公司员工小李每周加班10小时,累计加班费为1000元。
然而,公司仅支付了小李500元加班费,剩余500元未支付。
法律分析: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加班费:加班费不得低于工资的150%。
公司未按照规定支付小李加班费,违反了法律规定。
处理建议:公司应当立即补足小李的加班费,并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违反组织纪律的案例

违反组织纪律的案例违反组织纪律是指在组织内部违背组织规章制度、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
这类违纪行为不仅损害了组织的形象和利益,也有可能对个人造成严重的后果。
下面我们就来看一些违反组织纪律的案例。
案例一,某公司员工私自泄露公司机密信息。
某公司员工小张因个人利益动机,私自将公司的机密信息泄露给了竞争对手,导致公司遭受了重大损失。
小张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公司的保密规定,损害了公司的利益,也破坏了公司的内部秩序。
最终,小张被公司开除,并面临了法律的制裁。
案例二,某学校学生违反考试纪律。
某学校学生小王在期末考试中利用手机作弊,被老师发现后,严重影响了考试的公平性和严肃性。
小王的行为不仅违反了学校的考试纪律,也损害了其他同学的利益。
学校对小王进行了严肃的处理,同时也提醒全校学生要遵守考试纪律,维护考试的公平性。
案例三,某政府工作人员违反廉洁纪律。
某政府工作人员利用职权谋取私利,收受了他人的贿赂,严重违反了廉洁纪律,损害了公共利益。
政府对该工作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同时也加强了廉洁建设,提高了公务员廉洁自律意识,维护了政府机构的形象和权威。
案例四,某企业管理人员违反内部纪律。
某企业管理人员违反公司的内部规定,利用职务之便为亲友谋取私利,严重损害了公司的利益和声誉。
公司对该管理人员进行了严厉的处罚,同时也加强了内部管理,规范了企业的运作秩序,提高了员工的纪律意识。
以上案例充分说明了违反组织纪律所造成的严重后果,不仅损害了组织的利益和形象,也有可能对个人造成严重的影响。
因此,我们每个人都应该严格遵守组织的规章制度,自觉维护组织的利益和形象,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员工、好学生、好公民。
只有这样,才能共同营造一个和谐、稳定、有序的组织环境。
李生发警示教育案例简报(2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李生发,男,30岁,某公司项目经理。
2019年,李生发在负责公司一项重要项目期间,因工作疏忽,导致项目进度严重滞后,造成公司经济损失数十万元。
经公司调查,李生发存在以下问题:1. 工作责任心不强,对项目进度缺乏有效监控;2. 职场道德缺失,违反公司相关规定,与供应商进行不正当利益交换;3. 个人修养不足,与同事关系紧张,影响团队和谐。
二、案例分析1. 工作责任心不强:李生发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对项目进度缺乏有效监控,未能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导致项目进度严重滞后。
这反映出其工作责任心不强,对工作态度不够端正。
2. 职场道德缺失:李生发与供应商进行不正当利益交换,违反了公司相关规定。
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公司利益,也破坏了职场道德,损害了公司形象。
3. 个人修养不足:李生发与同事关系紧张,影响团队和谐。
这反映出其个人修养不足,缺乏团队协作精神。
三、警示教育1. 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公司应加强对员工的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水平,引导员工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2. 强化责任意识:公司应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失职、失责的员工进行严肃处理,提高员工的责任意识。
3. 加强团队建设:公司应注重团队建设,培养员工的团队协作精神,营造和谐的工作氛围。
4. 完善规章制度:公司应不断完善规章制度,加强对员工的管理,确保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具体措施1. 组织职业道德培训:定期组织职业道德培训,邀请专家进行授课,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水平。
2. 开展责任意识教育:通过案例分析、座谈会等形式,加强对员工的责任意识教育,使员工认识到责任的重要性。
3. 加强团队建设活动:组织团队建设活动,如户外拓展、团队游戏等,增强员工的团队协作精神。
4. 完善规章制度:修订和完善公司规章制度,明确员工的责任和义务,加强对员工的管理。
五、案例启示1. 责任心是做好工作的基石:员工应树立强烈的责任心,对工作认真负责,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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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案例
篇一:【成功案例】公司以违反规章制度辞退被打员工被认定违法解除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适用条件 ——公司以违反规章制度辞退被打员工被认定违法 作者: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张涛律师 【当事人】 申请人:王某 委托代理人:张涛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上海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案情】 申请人王某于20XX年2月10日与上海某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并被派遣至被申请人上海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处工作。20XX年5月15日,申请双方签订期限自20XX年5月15日至20XX年5月14日的
2 16 劳动合同,该合同到期后,双方又续订了一份三年期的劳动合同。申请人的岗位为秩序维护员(保安)。 20XX年4月24日,申请人在公司食堂用餐期间,与同事周某发生争执。周某用玻璃杯将申请人的头砸破。领班随即赶到现场并向上级主管汇报此事。为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领班将两人分开,让周某到食堂外等候处理。在等候上级主管期间,申请人曾冲出食堂意图追打周末,后被现场人员及时拦下。上级主管到达现场后,要求申请人报警,申请人随即报警。随后,警察到达现场处理此事。经公安机关主持调解,申请人与周某达成治安和解协议,周某赔偿申请人1500元以了解此事。 20XX年5月8日,被申请人以申请人20XX年4月24日在食堂就餐时,与同事周某动手打架为由,依据公司《奖惩条例》第4条4款6项“侮辱、谩骂、威胁他人,工作时间喝酒、赌博或相互斗殴者,予以辞退”,通知申请人解除劳动合同。 申请人劳动合同解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为2301.67元。现申请人以要求被申请人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事宜为由,诉至劳动仲裁委员会。 被申请人辩称,申请人于午休时间在食堂就餐时与同事发生斗殴,严重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被申请人以申请人严重违纪解除双方劳动合同,故不同意申请人的
3 16 请求。 【裁判】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申请人的行为是否构成被申请人《奖惩条例》第4条4款6项中规定的“相互斗殴”。 仲裁委员会认为,从本案现有的证据来看,20XX年4月24曰,申请人与周某在食堂发生争执后,周某动手殴打了申请人,并将申请人打伤。后两人被劝开后,申请人曾意图追打王友华,但被在场人员及时拦下。申请人虽未充分克制自己的情绪,行为有欠理智,但其并未实际殴打周某。 另从公安机关对此事的处理结果来看,周某向申请人赔偿了1500元。可见,周某系此次事件的过错方。公安机关亦未认定申请人在此次事件中负有过错。 因此,被申请人认定申请人与周某相互斗殴,并据此解除劳动合同,依据显然不足,属违法解除,应向申请人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至于赔偿金的计算标准问题,仲裁委员会认为申请人虽于20XX年2月10日进入被申请人处工作,但20XX年5月15日前属于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申请双方系自20XX年5月15日起建立劳动关系,故申请人的工作年限应自20XX年5月15日起算。 经计算,被申请人应向申请人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18413.36元。
4 16 【评析】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严重违 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因此,用人单位确实可以依据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而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不需要支付任何补偿金或赔偿金。 但是,适用该条规定需要满足如下条件: 首先,《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也就是说用人单位主张其制订的《员工手册》《奖惩制度》等规章制度适用员工,必须能够证明已经履行了告知的义务。 其次,员工只有在违反规章制度的程度只有在达到“严重”的程度时才能依法予以直接辞退,否则要承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赔偿金的风险。
5 16 对此,上海高院认为:《劳动合同法》第48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或劳动合同已不可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按法律规定支付赔偿金。该条规定并未对劳动者存在过错可适用过失相抵原则作出明确规定。同时,从过错程度来看,如劳动者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用人单位完全可以依据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不存在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如个人仅存在一般过错,因其过错未达到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程度,用人单位一般只能依据规章制度等规定对劳动者进行处罚,而不能因此解除劳动合同。故认为,如审查认为用人单位系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且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或劳动合同已不可能继续履行的,即使个人存在一定过错,用人单位仍需依法全额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篇二: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一、在企业的员工奖惩条例中,明确规定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情形; 二、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情形很难按平时违纪罚款来界定; 三、所以应该按行政处分等级来确定; 四、不要使用“罚款”一词,改用“扣减工资; 五、处罚必须分两类,一类是单处“扣减工资”(一般
6 16 应用在情节轻微),另一类是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和辞退或解雇);行政处分同时按等级附带经济处罚(注意:不要使用“开除”); 六、所以,在确定“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时,就可以以行政处分等级为标准来划分了; 七、“严重违反企业的规章制度”是“劳动合同法”的精髓,这也是法律赋予企业的宝贵的“唯一”的权利; 八、本公司实例:(本公司员工奖惩条例节选) 5、以下情况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1)对员工采取暴力、威胁、恐吓、纠缠等手段,严重妨碍、影响或破坏生产/工作、生活秩序; (2)蓄意损坏、损毁公司及员工个人资产、财产或各种设备、设施(同时按价值全额赔偿); (4)故意泄露公司机密,侵占公司财产,利用工作之便或公司名誉谋取私利,徇私舞弊; (5)故意损坏、撕毁公司公开、张贴及发送的各种通告、通知及其他文件; (6)煽动、鼓动员工罢工、怠工,挑拨是非、闹事; (7)被司法机关处理; (8)不服从管理,态度、行为恶劣;打骂、纠缠领导及有关工作人员,影响、扰乱公司正常生产/工作、生活秩序; (9)发生责任事故或重大过失导致公司利益受到严重损
7 16 失(包括名誉损失或经济损失;经济损失达1000元以上的); (10)不服从部门及公司的工作班次安排及工作任务安排,经劝阻无效; (11)自本条例实施起连续旷工3天或年度内累计旷工达5天以上、迟到早退月度累计达5次或年度累计达10次以上; (12)采用弄虚作假等手段蓄意获取不当利益的; (13)符合本条例处罚标准、条款中所列的辞退/解雇条件的或受到相同标准违纪处理的; (14)其他严重违反本条例有关条款规定及公司其他有关规章制度的行为。 按照国家《劳动合同法》规定,凡属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公司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关系,并按公司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并赔偿全部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的可送交司法机关处理。篇二: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条款 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条款 一.涉嫌违反治安处罚法及构成犯罪的行为 1.盗窃同仁或单位财物(包括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者 2.对同仁施以暴力敲诈勒索或有重大威胁侮辱行为者 3.聚众闹事妨害正常工作秩序者 5.故意毁坏公物,金额较大者(500元及以上) 6.在单位内部有伤风败俗之行为者 7.利用职权受贿或以不正当手段谋取私利者
8 16 8.严重违反各种安全制度,造成重大人身或设备事故者 9.利用公司名誉招摇撞骗,使公司蒙受名誉或经济损失者 10. 11.伪造公司公文或公章者经公检法部门给予行政拘留、劳教、判刑处理者 二.违反单位考勤制度的行为 1.一个月内迟到、早退达6次(含)以上者 2.连续旷工3天或不足3天,但月累计次数达3次者 3.一年内请事假超过30天者 4.经查实发现请虚假病假者 5.在工作时间睡觉或擅离职守,导致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6.无故旷工未向领导汇报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者(大于或等于5000元)者 7.违反公司考勤制度年度内累计记大过3次或记小过累计10次者 三.违反公司员工日常行为规范及工作纪律的行为 1.多次违反公司员工日常行为规范因此被记大过年度内累计3次以上者 2.故意违反公司员工行为规范,给公司形象或利益造成重大损害者
9 16 3.违反公司员工日常行为规范因此被记小过年度内累计10次以上者 4.上班时间长时间从事非工作范围内活动,被发现经批评仍不悔改达3次者 四.违反单位保密诚信制度行为 1.虚报工作成绩骗取公司奖励或规避公司处罚的行为 2.遗失重要公文未及时汇报者 3.故意撕毁公文者 4.故意泄露重要商业机密者 5.隐瞒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公司提拔者 五.影响生产秩序及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1.在外从事第二职业,在本公司以外单位取得报酬或非法经营活动者 2.借用公司名义承揽业务谋取私利者 3.非法收受商业贿赂或回扣者 4.非法煽动罢工、怠工,影响工作秩序者 5.非法携带危险品或违禁品进入公司者 6.工作严重失误导致公司大量产品不合格或者导致公司其他重大利益损失者 7.故意严重损害公司利益者 六.违反员工管理制度的行为 1.员工拒不服从单位正常工作调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