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里的违约金咋算?
合同法试题

1、某房屋开发公司与某建筑材料公司订立买卖钢材合同,双方于3月2日达成一致,签订了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由建筑材料公司供应房屋开发公司6.5线钢材1000吨,单价每吨3350元,总价款335万元。
房屋开发公司自带货款到。
建筑材料公司指定单位提货,货发完后即结算货款,如果建筑材料公司无货或不发货,则承担20万元违约金。
合同订立后,房屋开发公司按建筑材料公司指定,把335万元款项汇入第三人某物资供应站的分理账户。
3月20日、4月5日,房屋开发公司先后两次从物资供应站提取6.5线钢材500吨,折合价款167.5万元。
此后,房屋开发公司向建筑材料公司要求继续供货,建筑材料公司没有继续供货,物资供应站也不予退款。
建筑材料公司称,房屋开发公司虽然与其签订了合同,但业务往来的对象是物资供应站,无货可供的责任不在其身上。
现问:(1)房屋开发公司与建筑材料公司所订买卖合同未约定履行期限,该合同是否成立生效?为什么?(2)房屋开发公司应向谁主张违约责任?为什么?(3)物资供应站处于何种法律地位?(4)房屋开发公司能否请求对方承担20万元违约金责任?为什么?(5)设房屋开发公司举证证明,因对方违约造成乙方损失7万元,则对方应否同时承担违约金责任并赔偿损失?为什么?(6)房屋开发公司能否请求对方继续履行?[答案](1)该合同成立并生效。
因为该合同虽然没有订立履行期限条款,但依法可推定出履行期限,并不影响合同的成立、生效。
(2)应向建筑材料公司主张违约责任。
建筑材料公司是合同当事人。
(3)物资供应站处于履行辅助人地位,不是合同当事人。
(4)房屋开发公司应请求建筑材料公司承担10万元的违约责任。
因为建筑材料公司已经履行了一半的义务,依法应按未履行部分的相应比例适用违约金责任。
(5)不能同时适用违约金责任与违约损害赔偿责任。
因为我国合同法上约定的违约金属于赔偿性违约金,违约金本身属于事先约定的违约损害补偿,与违约损害赔偿金功能、性质相同,二者不可并用。
快递赔偿规定应如何解读

遇到侵权赔偿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快递赔偿规定应如何解读一、关键词:野蛮分拣-----最高处3万元罚款“快递来的皮鞋收到了,但原本坚挺有形的鞋尖却塌了下去,后来才知道,皮鞋是快递企业在分拣的过程中野蛮用力造成的。
”沈阳市民孙女士曾投诉称,快递企业以人少活多为理由,经常野蛮分拣,本来得小心轻放的物品,在那里却根本没有被好好保护。
记者了解到,快递企业野蛮分拣一直饱受消费者诟病,但却没有法律法规对快递企业的这种行为进行约束和规范。
新《办法》明确规定,企业分拣作业时,应当按照快件(邮件)的种类、时限分别处理、分区作业、规范操作,并及时录入处理信息,上传网络,不得野蛮分拣,严禁抛扔、踩踏或者以其他方式造成快件(邮件)损毁。
否则将由邮政管理部门处一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解读:新《办法》首次对快递企业的野蛮分拣做出严厉的规定,一定会对规范快递企业的分拣形成较好的约束。
而对如何界定野蛮分拣,快递服务国家标准有详细规定离摆放快件的接触面之间的距离不应超过30厘米,易碎品不应超过10厘米。
二、关键词:丢失赔偿------不受“资费三倍”的限制“通过快递邮的价值1.5万元的鹿茸粉,最后被快递弄丢了,快递方却只赔偿邮费的5倍,即50元,这合理吗?”沈阳消费者杜女士对旧的赔偿标准提出质疑。
在近两年辽宁省消协接到的关于快递纠纷的投诉中,九成以上都是对丢失物品赔偿标准感到不满并产生质疑。
许多消费者认为,快递企业对丢失物品的赔偿标准有“霸王条款”之嫌,严重地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
新《办法》规定,在快递服务过程中,快件(邮件)发生延误、丢失、损毁和内件不符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与用户的约定,依法予以赔偿。
企业与用户之间未对赔偿事项进行约定的,对于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应当按照保价金额赔偿。
对于未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赔偿。
关于当事人逾期付款法律责任承担具体执行标准的分析

关于当事人逾期付款法律责任承担具体执行标准的分析作者:张先伟来源:《法制博览》2012年第09期【摘要】本文主要探讨当事人延履行金钱给付义务的法律责任承担。
主要涉及四个方面的问题:(一)约定违约金;(二)法定赔偿金;(三)迟延履行债务期间的债务利息;(四)非法借贷关系中借方逾期还款。
【关键词】违约金;赔偿损失;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非法借贷利息一、约定违约金在合同纠纷中,缔约双方约定如果负有付款义务的一方逾期付款,应支付违约金,但又未约定违约金计付标准的,在出现逾期付款情形时,应如何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在诉讼和仲裁实务中如何避免逾期付款违约金适用标准上的错误?(一)逾期付款违约金的性质逾期付款违约金在性质上属于当事人在缔约时约定的违约方向对方承担的民事责任。
《民法通则》第112条第2款,以及《合同法》第114条第1款是逾期付款违约金的法律渊源。
《民法通则》第112条第2款:“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方违反合同时,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对于违反合同而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合同法》第114条第1款:“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二)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标准沿革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司法解释或复函的形式,确定了在当事人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计算标准时应如何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
最高人民法院对逾期付款违约金计算标准的历次调整,都是根据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变动而变动。
下表简要列示了最高人民法院逾期付款违约金计算标准的历次变动情况:1.1994.3.12-1996.5.16,逾期付款金额的日万分之三,依据:最高人民法院1994年3月12日《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依据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复函》法函【1994】10号复函;2.1996.5.16—1999.2.11,逾期付款金额的日万分之五,依据:《的批复》法复【1996】7号;3.1999.2.12-2000.11.15,逾期付款金额的日万分之四,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法释【1999】8号;4.2000.11.16-2003.12.31,逾期付款金额的日万分之二点一,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的批复》法释【2000】34号;5.2004.1.1-目前,“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息水平上加收30%-50%”,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的批复》法释【2000】34号、《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贷款利率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3〕251号。
合同法第114条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合同法第114条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说明:本合同资料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义务,同时阐述确定的时间内达成约定的承诺结果。
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篇一:《合同法》第114 条、《合同法解释二》第29 条如何理解上周五到中院学习时,曾有人提出违约金过高应如何调整,现就《合同法》第114 条、《合同法解释二》第29 条如何理解的问题,笔者不揣浅薄,谈一下自己的管窥之见。
1999 年10 月施行的《合同法》第114 条第 2 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司法实践中,对“过高” 、“过低”的标准,各地法院乃至同一法院的不同法官掌握尺度都不尽一致。
经过十年审判实践的探索和调研,最高法院于XX年4月出台了《合同法解释二》,该解释第29 条第 2 款规定:“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
据此,有观点认为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人民法院降低后的违约金不得超过实际损失的倍。
笔者认为,上述观点值得商榷。
《合同法》第114条第 2 款表述的“适当减少”所对应的参照系是当事人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或根据约定的办法计算出来的违约金,只不过对“过高”没有一个明确的标准而已。
《合同法解释二》第29 条第 2 款针对此问题,对何为“过高”作了一个明确的解释,即把当事人所受损失的倍作为一个红线,低于此红线,不属于“过高”;高于此红线,则属于“过高” 。
租赁合同培训ppt课件

专题三 租赁房屋的装饰装修
原文: 《房屋租赁合同》(大厦、写字间)5.1条、 5.2条
条款解析与注意事项: 1、 装修前的备案和审批 政府批准手续、设计方案、装修方案、施工资质、营业执照 2、 装修前出具书面同意公函 3、 装修前收取装修租赁保证金 4、 装修中的监督与指导(物业记录) 5、 擅自装修时,停止施工及恢复原状公函 6、《装修手册》列为合同附件
18
专题四、违约金
原文:9.2
条款解析:
1、适用情形:
拖欠租金、租赁保证金或物业管理费或其他费用的
2、适用条件:
书面通知后拒不履行
3、违约金确定规则:两种计算结果以金额较高计算标准为准
4、附加对抗措施: 解除合同、扣除保证金、赔偿损失、处置财产
注意事项: 1、违约金设置过高,有可能得不到法院支持。 2、注意乙方违约严重程度、持续长度等因素与附加对抗措施的匹配度
租赁合同培训
1
一、《房屋租赁合同》条款分析
2
合同条款的分类
合同条款
商务条款
法律条款
一般性权义条款 特殊性权义条款
其它
3
4
5
6
专题一 免租期
原文:2.3 双方理解,本合同免租期以本合同不得以任何原因提前解除或终止为 前提。乙方同意,无论何种原因导致本合同提前终止或解除的,则乙 方均不享有上述之免租期,在此情形下,乙方应于本合同提前终止或 解除之日起3日内,按合同约定的起租日当年的租金标准向甲方全额补交已发 生的全部免租期的租金。
12
专题四 违约金
一、合同中约定违约金的法律基础
《民法通则》第112条 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方违反合同时,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 的违约金;也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对于违反合同而产生的损失赔偿额 的计算方法;
惩罚性赔偿的计算方式是怎样的?

Not every effort will yield results, but every harvest must be worked hard. This is an unfair and irreversibleproposition.同学互助一起进步(页眉可删)惩罚性赔偿的计算方式是怎样的?惩罚性赔偿一般都是按天进行计算的,任何人在违反了法律的规定之后,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此时只要受害者起诉,或者是通过其他的合法方式维权,此时都是可能会导致商家需要支付惩罚性的赔偿的,此类罚金在支付周是不能要求退还的。
一、惩罚性赔偿的计算方式是怎样的?惩罚性赔偿一般都是按天进行计算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惩罚性赔偿金适用的前提是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欺诈行为。
欺诈是指经营者采用捏造虚假情况、歪曲事实,掩盖真实情况等手段实施欺骗,使消费者产生错误认识面购买商品、接受服务的行为。
在现实生活中这种欺诈行为主要是(一)在商品或服务的广告中,制作、发布虚假的、引人误解的广告;(二)对商品的价格作虚假表示;(三)冒用他人的注册商标、冒用质量认证标志、名优标志、伪造商品的产地,冒用他人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四)商品存在瑕疵面不予告知;(五)采取雇用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销售诱导的;(六)骗取消费者预付款的;(七)利用邮购销售骗取价款面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约定条件提供商品的;(八)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的。
二、如何限制惩罚性违约金惩罚性违约金属私的制裁,我国合同法虽然没有明确规定其最高限制,但在司法上应当有一定的限制,这是毫无疑问的。
(一)违约金条款的效力规制。
建材购销合同明细清单多场景应用综合版

建材购销合同明细清单本范文包含合同主体+特殊应用场景说明+多方为主导下的附加条款合同编号:_______合同双方:甲方(卖方):_______乙方(买方):_______根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建材购销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产品及数量1.1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如下建材产品:(1)产品名称:_______(2)产品规格:_______(3)产品数量:_______(4)产品单价:_______(5)产品总价:_______1.2甲方应保证所提供的建材产品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并对产品的质量承担责任。
二、交付及运输2.1甲方应按照乙方的要求,将建材产品运输至乙方指定的地点。
2.2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将建材产品交付给乙方。
三、验收及异议3.1乙方应在收到建材产品后及时进行验收,并在验收合格后签署验收证明。
3.2如乙方对建材产品有异议,应在验收期内向甲方提出,并提供相关证据。
甲方应在接到异议后及时核实处理。
四、付款方式4.1乙方应在验收合格后,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向甲方支付货款。
4.2甲方在收到货款后,应向乙方开具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五、售后服务5.1甲方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惯例,为乙方提供售后服务。
5.2甲方应在售后服务范围内,对建材产品提供维修、更换等服务。
六、违约责任6.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建材产品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为:_______。
6.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为:_______。
七、争议解决7.1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合同附件8.1本合同附件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
九、其他约定9.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年。
合同和协议有什么区别合同跟协议有什么区别

合同和协议有什么区别合同跟协议有什么区别合同和协议有什么区别?合同和协议没有什么区别。
《合同法》第二条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从这一概念中可以看出,合同就是协议。
但根据逻辑学的原理,协议是合同的种概念,即所有的合同都是协议,但并非所有的协议都是合同,所以说合同是具有特定内容的协议。
协议的定义: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个人,相互之间为了某个经济问题,或者合作办理某项事情,经过共同协商后,订立的共同遵守和执行的条文。
与合同的区别是:1、合同有违约责任的规定,协议书没有。
2、经济合同有“合用法”作为依据,协议书暂时没有具体法规规定。
3、协议书比合同应用范围广,项目往往比合同项目要大,内容不如合同具体。
因此,协议书签订以后,往往还要分项签订一些专门合同。
合同和协议有什么异同?两者的法律效力是一样的吗?协议与合同有什么区别?答:合同与协议是同一概念,协议是人们一种习惯上的叫法,类似的提法还有契约,如房契、地契。
合同法第2条对合同所作的定义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由此可见,合同就是具有特定内容的协议,用来约定当事人相互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同样具备上述特征的协议就是合同。
实践中,合同可以以不同的名称出现,如合同,合同书,协议,协议书,备忘录,名字并不重要,关键是看其内容。
协议和协定有什么区别?》协议就是合同,用于一般民事主体之间.协定一般用于政党\国家之间.合同和协议书的法律效果是否相同,有什么主要区别吗?协议是合同的同义词,但在法律规范上多用合同一词。
我国合同法上所说的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由此可见,合同就是具有特定内容的协议,同样具备上述特征的协议就是合同。
“合同”和“协议”有什么区别?合同和协议在实践中没有什么区别.都是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而达成的一种契约.简单地说,就是你情我愿,然后我们把大家都同意的事情固定下来,说明白,说清楚,那么我们达成一致的这个事项就是协议,在法律上就叫合同.一般来说,生效的合同和协议法律效力就是相同的.除非没有生效或因为一些条件而失效.比如,合同或协议的一方是个7岁的小孩,这样的合同就没有效力.需要公证的合同或协议只是把合同或协议的效力固定并强化,如果法律没有要求,合同,协议的当事人也没有约定,是不需要特别的公证的.合同或协议一般两份就够了.合同当事人各持一份.至于您说的第三份,很可能是给见证人或第三人,这个作用也是为了强化合同或协议的效力,由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合同或协议一般只是名称,叫法的不同.只要不违反法律和道德风俗,当事人可以任意约定合同或协议的名称,内容福形式,都是有效的.约定书协议合同有什么区别1、协议书与合同书没有实质区别。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I can make it through the rain. I can stand up once again on my own.通用参考模板(页眉可删)
合同法里的违约金咋算?
一般情况下违约金会由双方协商确定的在预测违约金时也是会
根据违约所造成的实际损失大小来确定的,合同违约金的上限是
不会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违约金过高或者过低时也是
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具体根据实际损失来
确定赔偿的金额的。
一、合同法里的违约金咋算?
《合同法》第11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
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
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
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
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
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
《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
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
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适当减少。但是违约金是当事人
双方在订约时对一方违约后可能造成的损失的一种预先估算,与
违约后守约方的实际损失不可能完全相符;故此可交由法官自由
裁量。法律规定预定违约金,除了给当事人施加心理压力外,也
避免了违约后损失计算的麻烦和当事人证明损失大小的麻烦,使
当事人能迅速确定自己应当承担的具体责任。因此,当事人如需
要法院增加违约金额、或者当违约金过分高于损失时,则需承担
证明损失大小的责任。
二、违约金的性质
我国《合同法》中违约金的性质主要是补偿性的,有限度地
体现惩罚性。
我国《合同法》对违约金的规定强调违约金补偿性的理念,
同时有限地承认违约金的惩罚性。一方面,违约金的支付数额是
“根据违约情况”确定的,即违约金的约定应当估计到一方违约
而可能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而不得约定与原来的损失不相称的
违约金数额。另一方面,如果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的数额低于违
约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
增加,以使违约金与实际损失大体相当。这明显体现了违约金的
补偿性,将违约金作为一种违约救济措施,既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又激励当事人积极大胆从事交易活动和经济流转。
在签订了合同后也是可以通过规定违约金的方式来约束当
事人双方的具体行为,同时也是可以保障当事人的权益,当发生
一方违约后守约方是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的,当违约金
的金额与实际损失相差较多时也是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请求增
加或者减少违约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