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财经法规考点必备知识精华总结(word版)
财经法规知识点 一定要看哦 后面还有口诀

浓缩的是精华,因为是机考,最稳妥的是先看一遍书做题,最后一周盯这个。
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重点考点)一、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会计法律制度包括(1)会计法律(2)会计行政法规(3)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1)会计法律:《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①制定主体: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
②现行会计法:1999年10月31修订通过,2000年7月1日实施③法律地位:《会计法》是我国会计法律制度中层次最高的法律规范。
(是会计的基本法,是会计制度、会计准则的制定依据。
④会计法的适用范围: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
个体工商户没有明确列入适用范围。
(2)会计行政法规。
①制定主体:国务院制定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拟订并经国务院批准发布的,调整某些方面。
②代表法规:《。
条例》(3)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①制定主体:国务院财政部门②构成:A、会计规章、B、会计规范性文件A.会计规章:由财政部制定,并由部门首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的制度办法如:《。
办法》(《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例外)、《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B.规范性文件:(排除上述就是)注意点:会计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都属于国家统一制度,同时应各自作为多选把握。
二、会计工作管理体制(一)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会计工作管理体制:“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统一领导: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分级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
(二)财政部门履行的会计行政管理职能主要有:(选择)1.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规范的制定和组织实施——最基本的职能。
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由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并公布。
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具体办法或者补充规定,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审核批准。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制定军队具体办法,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备案。
2.会计市场管理(培训、准入、运行、退出)3.会计专业人才评价(表彰奖励)4.会计监督检查(三)会计工作的自律管理——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会计学——学术性、专业性、非营利性。
财经法规知识点总结

财经法规知识点总结财经法规是一种法律体系,它为经济和金融领域的活动提供了监管和指导。
了解财经法规对于投资者、企业家、会计师和律师来说都非常重要。
在本文中,我们将总结一些财经法规的基本知识点。
公司法公司法规定了一个公司应当如何组织、管理和经营。
公司法要求公司必须有股东、董事会、监事会或者法定代表人,以便实现公司内部的权力制衡。
此外,公司法还规定了公司的注册、股本、非公开发行股票、分红、股东权利、股东责任、权益变动等事项。
证券法证券法是管理证券市场的法律体系。
证券法规定了公司如何在公开市场上发行证券、交易证券以及如何公开披露有关公司财务状况的信息等一系列事项。
证券法目的是保护投资者,确保证券市场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税法税法是规定国家征税的法律体系。
税法要求个人和企业必须缴纳一定的税款,以为政府提供经费。
税法管辖的领域包括个人所得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等。
税法经常改变和更新,因此,了解税法更新的规定都是非常重要的。
劳动法规定了劳动者和雇主之间的基本关系,包括绩效考核、薪酬、工时、健康与安全、培训、解雇和退休等。
劳动者和雇主必须遵守劳动法,否则可能会受到法律制裁。
知识产权法知识产权法是保护创意与创新成果的法律体系,包括专利、商标、版权等内容。
知识产权法管制的内容特别重要,因为知识产权是公司和经济发展的核心。
了解知识产权法可以使企业保护自己的权益和知识资产。
市场竞争法市场竞争法是为保护公司和消费者而制定的法律体系。
市场竞争法规定了公司应当如何在市场上进行竞争并如何满足消费者的需求。
市场竞争法还规定了如何预防和打击垄断行为、禁止价格操纵等内容。
环境法环境法是为保护环境而制定的法律体系。
环境法规定了如何使用、开发和保护资源以及如何降低污染。
企业需要考虑自己的环境责任,遵守环境法规,以保护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以上介绍的财经法规知识点是企业和投资者所必须掌握的知识。
了解每个法律领域的基础知识可以帮助您在经济和商业领域中取得成功,并帮助您在不违法地经营企业。
财经法规知识点总结

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会计法律制度是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会计规范性文件的总称,是调整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
具体构成如下图:摘要内容构成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地方性会计法规制定部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国务院发布或国务院批准发布国务院财政部门、财政部、国务院有关部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标志文件《会计法》《总会计师条例》、《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规章:《****办法》,规范性文件:《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联合制定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黑龙江省会计管理条例》内容七章五十二条调整经济生活某些方面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法律责任具体制度1.行政人员职责权限;2.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适用问题;3.保证会计资料真实性、完整性具体措施;4.适用合法会计账簿特点最高层次的法律规范、制定其他法规的依据、指导会计工作的最高准则制定依据、制定主体、实施范围、规范内容一致适用范围国家机关: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农村村民委员会、外国在我国的常驻机构全国全国地方区域其他1.属于个人独资企业的个体工商户使用《会计法》,不属于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不使用《会计法》2.《会计法》没有规定各单位设置总会计师,各单位依实际情况确定是否设置总会计师;会计法规定:总会计师任职资格、任免程序、职责权限由国务院规定1.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有特殊要求行业实施会计制度具体办法,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审核批准;2.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指定军队实施会计制度具体办法,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备案1.年终决算前工作2.单位内部会计管理制度:财务收支审批、内部审计3.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机构出具报告程序内容违反规定由省级财政部门处理第二节会计工作管理体制我国会计工作管理体制包括四方面内容:一、会计工作主管部门:财、审、税、银、证、险;其中:财政部门包括:国务院财政部门管全国,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本行政区域。
会计财经法规知识点总结

会计财经法规知识点总结1. 会计准则会计准则是规范企业会计处理的原则和方法,其主要目的是确保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和清晰。
会计准则通常由国家会计准则制定机构制定,并根据经济发展和国家实际情况不断进行修订。
不同国家和地区的会计准则可能存在差异,但其核心原则一般都包括如下几点:a. 实质重于形式:会计处理应当注重交易的实质经济事项,而不仅仅看重其形式。
b. 公允原则:会计处理应当根据公允价值进行,而不是根据成本或合同价值。
c. 真实性原则:财务报表应当真实、客观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d. 连贯性和可比性原则:财务报表应当连贯地编制,并具有可比性,便于不同时期的财务信息比较。
2. 财务会计法规财务会计法规是指对企业在财务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的行为进行法律规范的法规。
财务会计法规通常包括有关会计报告、审计、披露和审计监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根据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实际情况,财务会计法规可能会有所不同,但其核心内容一般包括:a. 《公司法》:该法规定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要求,以及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披露和监管等方面的规定。
b. 《证券法》:该法规定了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编制、审计、披露以及信息披露义务等方面的规定。
c. 《审计法》:该法规定了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从事审计活动的条件和程序,以及对审计报告的披露要求等。
d. 《会计法》:该法规定了会计处理和财务报告的基本原则和方法,以及会计从业人员的资格要求等。
3. 税收法规税收法规是对企业缴纳各种税款和纳税申报行为进行法律规范的法规。
税收法规通常包括有关企业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根据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实际情况,税收法规可能会有所不同,但其核心内容一般包括:a. 《企业所得税法》:该法规定了企业在取得所得时需要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的计算和申报程序等。
b. 《增值税法》:该法规定了企业在从事商品销售和服务提供时需要缴纳的增值税的计算和申报程序等。
财经法规必背知识重点

财经法规必背知识重点在今天的社会中,财经法规是每一位想要成为优秀财经从业者必备的知识。
了解和掌握财经法规的重点,不仅能够让你更好地掌握相关法律制度,还能够更好地规避风险,促进企业的发展,实现自身的职业发展目标。
下面,我将为大家详细介绍财经法规必背知识的重点。
一、公司法1、公司法的定义公司法是用来规范公司的组织、运作和管理的法律涉及范畴。
它是指由公司组成的法人,即由法律认可并合法设立的经济组织,公司可以单独行使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责任。
2、公司法的特点公司法有以下特点:独立性、法人地位、两级管理制度、管理人员的责任和义务、异议制度等。
二、证券法1、证券市场的定义证券市场是指设立证券交易所,经过证券交易所进行证券交易的市场。
证券市场是由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信托机构等多个部分组成的。
2、证券法的特点证券法有以下特点:证券转让的自由可行性、证券投资咨询和管理的制度、证券公司法律地位的确定、证券交易的规则制定、内部控制和监管制度的确立。
三、金融法律1、金融法律范畴金融法律主要涉及范畴:金融机构的组织、监管、经营等各方面的制度,保险、证券及股票交易、债务融资和银行授信等资本运作等。
2、金融法律的特点金融法律有以下特点:监管严格、政策性强、交易安全、规则严谨、金融领域专门性强。
四、税法1、税法的定义税法是由国家对个人和企业进行税收征收、使用和管理,规定税种、税收基础、税务行政管理、税制政策等事项的法律。
2、税法的特点税法有以下特点:作用多元化、依法纳税、税制完善、归属清晰、管理严格。
五、财会法规1、财会法规范畴财会法规主要涉及会计、财务、审计等领域,涉及到会计基础、凭证、会计核算、企业财务、审计、财务管理等方面。
2、财会法规的特点财会法规有以下特点:精细化、严谨性强、规则明确定义清晰、监管力度严等。
以上就是关于财经法规必背知识重点的一些介绍,掌握这些知识点将帮助你更好地理解和运用相关法律制度。
财经法规重点整理超详细

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第二节会计工作管理体制一、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注意单项选择〕二、会计工作的自律管理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会计学会)三、单位会计工作管理〔注意单项选择题〕【注意1】单位负责人并不是指具体经营管理事务的负责人,如:公司制企业的总经理。
【注意2】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但不要求单位负责人事必躬亲办理具体事项。
第三节会计核算一、总体要求二、会计凭证三、会计账簿四、财务会计报告〔2021注意选择题〕五、会计档案管理的根本要求〔重点,各种题型〕六、其他相关规定〔2021单项选择、判断〕第四节会计监督一、三类会计监督的主体和对象〔单项选择、多项选择〕二、三类会计监督的其他考点第五节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一、会计机构的设置二、代理记账〔2021注意多项选择题〕三、会计从业资格〔2021注意单项选择和多项选择〕四、会计专业职务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有资格不一定有职务〔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单项选择〕五、会计工作岗位设置〔重点,单项选择、多项选择〕六、会计人员的工作交接〔重点〕——总原那么,谁的责任谁承当第六节法律责任一、法律责任形式〔多项选择,单项选择〕二、十项违反会计法规行为及应承当的法律责任〔重点,多项选择〕三、其他违反会计法行为及应承当的法律责任〔多项选择、简答〕第二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第一节支付结算概述第二节现金管理第三节银行结算账户一、银行结算账户的概念、分类、管理原那么二、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撤销三、各类银行账户四、银行结算账户的管理及罚那么〔一〕银行结算账户的管理〔单项选择,分清央行和商行〕〔二〕违反账户管理制度的处分〔单项选择〕第四节票据结算方式一、票据的概述二、支票三、商业汇票四、信用卡〔多项选择、判断〕五、汇兑〔多项选择、判断〕第三章税收法律制度第一节税收概述一、税收的概念与种类二、税法及其构成要素〔一〕税法的分类〔重点,单项选择、多项选择〕〔二〕税法的构成要素〔重点〕第二节主要税种 1.增值税二、消费税〔一〕消费税的根本规定三、营业税四、企业所得税五、个人所得税第四章财政法规制度第一节预算法律制度一、预算法律制度的构成?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二、国家预算三、预算管理的职权〔重要〕四、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多项选择〕五、预算组织程序六、决算七、预决算的监督。
财经法规期末考点总结
财经法规期末考点总结第一章中国财经法规体系的基本概念和特点1. 财经法规体系的定义和构成财经法规体系是指国家财经法规的总体形成和发展。
它由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等组成。
2. 中国财经法规体系的特点中国财经法规体系的特点有多样性、系统性、实施性和保障性四个方面。
第二章中国财经法规制定和修订的基本程序1. 财经法规的制定制定财经法规的程序包括研究立法事项、起草法规、审议和批准法规、公布法规和实施法规五个步骤。
2. 财经法规的修订修订财经法规的基本程序包括修订计划制定、修订方案起草、修订方案审议和批准、修订方案公布和实施等步骤。
第三章中国财经法规的内容和特点1. 财经法规的内容财经法规的内容包括财经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等。
2. 财经法规的特点财经法规的特点包括垂直性、综合性和稳定性等。
第四章中国财经法规在经济建设中的作用和保障1. 财经法规在经济建设中的作用财经法规在经济建设中的作用主要体现为推动经济发展、规范市场秩序、保障公平竞争、促进资本市场发展等方面。
2. 财经法规的保障财经法规的保障主要包括法律责任的追究、法律程序的保障、法律权利的保护和法律义务的执行等。
第五章中国财经法规的解释和适用1. 财经法规的解释财经法规的解释包括法定解释和行政解释两种形式。
2. 财经法规的适用财经法规的适用主要是指适用对象、适用范围和适用程序等方面的问题。
第六章中国财经法规实施的监督和评估机制1. 财经法规实施的监督机制财经法规实施的监督机制包括立法监督、执行监督、检察监督和社会监督等。
2. 财经法规实施的评估机制财经法规实施的评估机制包括定期评估、问题评估和效果评估等。
第七章中国财经法规的发展趋势和新特点1. 财经法规的发展趋势财经法规的发展趋势主要集中在法律体系完善、法律制度创新和法律意识提高等方面。
2. 财经法规的新特点财经法规的新特点主要集中在权力与规则的关系、市场与法律的关系和全球化与国际化的关系等方面。
重要财经法规考试考点Word版
第一章罚款(行政责任)对单位的有两种:一种是3000元到5万元(一般违法行为),一种是5000元到10万元(严重违法行为)。
对于个人有三种:一种是2000元到2万元(一般违法行为),一种是3000元到5万元(严重违法行为),另外一种是5000元到5万元(单位负责人授意指使强令造假)。
①前面的十种违法行为比较轻的,如不依法设账、私设账簿、凭证不合规等共十条。
对单位是3000元到5万元,对个人是2000元到2万元。
②对于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等资料的,对单位是5000元到10万元,对个人是3000元到5万元。
③授意、指使、强令会计造假。
对个人是5000元到5万元④罚金:提供虚假报告罪,对直接负责人员处2万~20万元罚金⑤有期徒刑:一般为3年,严重的3~7年,(正常情况下都是这个)★特殊:中介机构提供虚假证明罪,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中介人员非法接受他人财物,处5~10年有期徒刑另外:09年教材中涉及到财政部门及有关行政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泄露国家秘密,同样一般为3年,严重,处3~7年但徇私舞弊,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严重的,处5~10年有期徒刑⑥其余,对国家工作人员→→给予行政处分对会计人员→→县以上财政部门吊销会计证当然,责令限期改正,通报,罚款,吊销会计证等行政处罚的执法机关,均为县以上财政部门第二章违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制度的罚则存款人违反账户管理的的处罚:主要看经营性存款人:开立,撤销,开户登记证有关的→→警告,并处1万~3万罚款使用→→警告,并处5000~3万罚款其它:非经营性存款人(开立,撤销,开户登记证,使用)均为警告,并处1000元罚款(经营性存款人/非经营性存款人)变更未在期限内通知银行及有关人员违反账户管理的处罚:时违反→→警告,并5万~30万罚款另外①人员,纪律处分使用时违反→→警告,并1万~30万罚款②严重,停业,吊销许可证第三章1、未按期办(税务登记/纳税申报):责令限期改正,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处2000~1万元罚款。
财经法规知识点总结
第三章内容补充与总结一、税收的分类【举例】在我国现行的下列税种中,不属于财产税类的是()。
A.房产税B.车船税C.船舶吨税D.车辆购置税二、税法的构成要素税收实体法的构成要素(11项)——征税人、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税目、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减免税和法律责任。
其中: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税率是构成税法的三个最基本要素。
(多选)要点解析:(一)税率税率是计算税额的尺度,也是衡量税负轻重与否的重要标志,是税收法律制度中的核心要素。
我国现行的税率主要有:比例税率、定额税率、累进税率。
累进税率又包括全额累进税率、超额累进税率、超率累进税率,掌握超额累进税率。
【举例】某纳税人本月工资所得10000元,其适用下表中所列的超额累进税率:(二)计税依据(计税标准)——计算应纳税额的根据(1)从价计--化妆品销售化妆品1000元,税率为30%(比例),应纳税额为( )元(2)从量计征--啤酒销售啤酒5吨,税率220/吨(定额),应纳税额为( )元(3)复合计征--白酒销售白酒100斤,价款为10000元,税率为0.5元/斤(定额),税率为20%(比例)应纳税额为( )元PS:一定要区分征税对象、税目、计税依据的区别。
3.减免税---减税和免税、起征点与免征额【举例】某类税种起征点为1000,超过起征点税率为10%ABCD四人的征税对象数额分别为A999元,B1000元,C1001元,D2000元假设:起征点为1000元(达到或超过起征点的全额纳税);假设:上例中的1000为免征额,则(只对超过免征额部分纳税);三、增值税(价外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照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
所称的会计核算不健全是指不能正确核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
对于符合条件的小规模纳税人,由税务机关依照税法规定的标准认定。
财经法规考点精编梳理讲义(复习必备)
财经法规讲义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概述一、会计法律制度的概念会计法律制度,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各种会计规范性文件的总称,包括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三个层次,它们是调整各种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
会计法律制度是调整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
会计关系,是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过程巾,以及国家在管理会计工作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
在一个单位,会计关系的主体为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客体为与会计工作相关的具体事务。
为了保证会计工作的有序进行,国家通过制定一系列会计法律制度,来调整和规范各种会计关系,包括针对会计工作、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人员、会计档案管理等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二、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我国会计法律制度包括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三个层次。
考点1:(一)会计法律会计法律,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经过一定立法程序制定的有关会计工作的法律。
它们是调整我国经济生活中会计关系的法律总规范。
我国目前有两部会计法律,分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以下简称《注册会计师法》)。
我国第一部《会计法》于1985年5月1日开始实施,1993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一次修订。
现行的《会计法》是1999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通过的,2000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
《会计法》是我国会计法律制度中最高层次的法律规范,是制定其他会计法规的依据,也是指导会计工作的最高原则。
《注册会计师法》于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1994年1月1日起施行。
会计法律,相对于其他会计法规而言,具有以下特点:1.会计法律只能由具有国家立法权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其他机关无权制定或修改。
2.会计法律所规定的是会计工作中重要的、带有根本性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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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一章 会计法律制度 第一节 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
考点1:会计法与会计行政法规概念的区别 会计法是调整经济关系中各种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会计行政法规是调整经济关系中某些方面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 考点2:我国会计法律制度的基本构成 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会计部门规章、会计规范性文件)。 考点3:三个层次会计法律制度的制定部门、代表性法律法规及其法律地位 层次 制定部门 代表性法律法规 法 律 地 位
会计法律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简称《会计法》) 《注册会计师法》 《会计法》层次最高,是制定其他会计法规的依据,是指导会计工作的最高准则 会计 行政法规 国务院 《总会计师条例》 《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 法律地位低于法律
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会计部门规章 国务院财政部门 (即财政部) 《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2006年2月15日发布,2007年1月1日起实施) 《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管理办法》《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一准则、五办法) 法律地位低于《会计法》和会计行政法规 会计规范性文件
国务院财政部门(即财政部) 《会计准则—— 38项具体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两准则、七制度、两规范、两管理办法)
考点4: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概念和包含的内容 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指国务院财政部门(即财政部)根据《会计法》制定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包括会计部门规章和会计规范性文件。 考点5:会计部门规章的概念根据《立法法》规定的程序,由财政部制定,并由部门首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的制度办法。 第二节 会计工作管理体制
考点1: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部门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部门为财政部门(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统一领导;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分级管理。 考点2:财政部门履行的会计行政管理职能四方面内容 2
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标准规范的制定和组织实施、会计市场管理、会计专业人才评价、会计监督检查。 考点3: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标准规范的制定部门(多选) 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由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并公布。国务院有关部门对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有特殊要求的行业,依照《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具体办法或者补充规定,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审核批准。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可以依照《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军队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具体办法,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备案。 考点4:会计市场管理内容对会计市场的管理包括:会计市场准入管理、过程监督、会计市场的退出管理。其中会计市场准入包括:会计从业资格、会计师事务所的设立、代理机构的设立。 考点5:会计专业人才评价内容及规定: 我国会计专业人才评价机制包括三方面: (1)初中高级会计人才机制(主要通过会计专业技术考试来进行); (2)会计行业领军人才的培养评价; (3)对会计人员的表彰奖惩(会计法规定,对认真执行会计法律制度、忠于职守、坚持原则、成绩显著的会计人员,给予精神或物质奖励)。 考点6:会计监督检查主体和内容 (1)主体:财政部门(包括国务院财政部门、国务院财政部门的派出机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是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实施主体。 (2)内容:财政部门实施的会计监督检查主要是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 考点7:单位负责人概念 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法人组织的法定代表人(如国有企业的厂长、公司制企业的董事长 单位负责人—— 国家机关的最高行政官员等) 非法人组织里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如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等)
考点8:单位负责人职责 (1)负责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 (2)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 (3)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三节 会计核算 考点1:会计核算依据(判断)会计核算必须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资料进行会计核算是违法行为。但是并非所有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都需要进行会计核算,只有当一项经济业务的发生引起资金变动时,才需要对该经济业务进行会计核算。 考点2:对会计资料的基本要求会计资料的生成和提供必须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提供虚假的会计资料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 考点3:会计资料内容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 考点4: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是会计资料最基本的质量要求,是会计工作的生命线(注意真实性和完整性概念的区别,真实性主要是指会计资料所反映的内容和结果,应当同单位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的内容及其结果相一致。完整性,主要是指构成会计资料的各项要素都必须齐全,以使会计资料如实、全面地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发生情况,便于会计资料使用者全面、准确地了解经济活动情况。)。 考点5:伪造会计资料与变造会计资料的区别 伪造会计资料,是指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为前提编造不真实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即无中生有。 变造会计资料,是指用涂改、挖补等手段来改变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的真实内容,即篡改事实,手段是涂改、挖补。 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是指通过编造虚假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或篡改财务会计报告上的真实数据,使财务会计报告不真实、不完整地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借以误导、欺骗会计资料使用者的行为。 考点6:原始凭证处理的基本要求: (1)先审核再做账: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经审核无误、合法的原始凭证才能作为记账依据。 3
(2)对不真实、不合法原始凭证的处理和对不准确、不完整原始凭证处理的区别: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经办人员进行更正、补充。 考点7:编制记账凭证的基本要求 (1)先审核后记账:记账凭证以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为编制依据,审核无误的记账凭证也是登记账簿的直接依据。 (2)除结账和更正错误记账凭证外,记账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并注明原始凭证张数。(重点掌握,其他编制要求主要在会计基础中考,也应掌握) 考点8:设置会计账簿适用范围所有实行独立核算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都必须依法设置、登记账簿。 考点9:各单位应当依法设置的账簿种类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其他辅助账簿(或备查账)。任何单位不得在法定会计账簿之外私设会计账簿。 考点10:会计账簿登记规则 会计账簿应当按照连续的页码顺序登记。登记错误或隔页、缺号、跳行的,应按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方法更正,并由会计人员和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在更正处盖章。 考点11:财务会计报告的构成 由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 考点12:财务会计报告种类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月度财务会计报告。 考点13: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要求和对外提供 (1)应按规定的结账日进行结账(每年、每半年、每季度、每月的最后一天),不得提前或延后。 (2)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其编制依据必须一致。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应由单位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企业,还应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 (3)单位负责人是单位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的责任主体,必须保证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完整。 (4)财务会计报告须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审计报告随同财务会计报告一并对外提供。 考点14: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适用范围《会计档案管理办法》适用于我国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按规定应当建账的个体工商户(按规定不需建账的个体工商户不适用该办法)、其他组织。 考点15:会计档案管理部门 财政部门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共同管理。 考点16: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会计档案管理要求有关电子数据、会计软件资料应当作为会计档案进行保管,并保存打印出的纸质会计档案。 考点17:会计年度的基本规定 我国以公历年度为会计年度,自每年1月1起至12月31日。 考点18:记账本位币的基本规定 我国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单位,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为记账本位币,但编报的财务会计报告必须以人民币反映。 考点19:会计处理方法的基本规定 会计处理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第四节 会计监督 考点1:区分三类会计监督的主体和对象 监督种类 主体 对象 单位内部会计监督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单位经济活动 外 部 监 督
政府监督 (国家监督) 财政部门(主要监督人) 会计行为
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保险监管等部门 会计资料
社会监督 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会计师事务所(主要监督人) 委托单位经济活动 单位和个人检举 违法行为 考点2: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基本要求 (1)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或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内部牵制制度)。 (2)重大对外投资、资产处置、资金调度和其他重要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的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程序应当明确。 (3)财产清查的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应当明确。 (4)对会计资料定期内部审计的办法和程序应当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