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重点知识归纳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考前重点总结(考点梳理)

模拟试题三
总结词
检验对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的掌握 程度和应变能力
VS
详细描述
通过模拟实际工作中可能遇到的复杂情境 ,考察考生对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的 理解和应对能力,包括对法律法规的准确 理解和灵活运用。
THANKS
感谢观看
结算法律制度的调整对象
结算法律制度的调整对象是商品交易和资金收付过程中的结算行为 和结算关系。
结算法律制度的内容
结算法律制度的内容包括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票据管理、汇兑、托 收承付等方面的规定。
税收法律制度
税收法律制度的定义
01
税收法律制度是指国家制定的有关税收分配活动的法律规范的
总称。
税收法律制度的调整对象
财政法律制度的内容
财政法律制度的内容包括预算、政府采购、国库管理等方面的规定。
02
会计职业道德重点
会计职业道德概述
会计职业道德的概念
会计职业道德是指在会计职业活动中 应遵循的、体现会计职业特征的、调 整会计职业关系的职业行为准则和规 范。
会计职业道德的作用
会计职业道德是规范会计行为的重要 手段,是实现会计目标的重要保证, 同时对加强会计人员自身修养也具有 重要意义。
强化服务
要求会计人员树立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努力维护和提升会计职业的良好 社会形象。
会计职业道德教育与修养
会计职业道德教育
通过学习培训和职业实践等方式,引导会计人员遵守会计职业道德,增强会计职 业道德观念。
会计职业道德修养
通过自我教育、自我锻炼、自我陶冶等方法和手段,培养良好的会计职业道德品 质,达到一定的境界。
02
税收法律制度的调整对象是税收分配活动中的税收关系。
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重点知识归纳(第一章)

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一、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会计法律制度包括三个层次: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会计规章、会计规范性文件)会计法律制度:(1)狭义的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2)广义的会计法:所有会计规范性文件的总称(法律、法规、规章)。
第二节会计工作管理体制一、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2011年注意单选)【注意2】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但不要求单位负责人事必躬亲办理具体会计事项。
备注:高级会计师——职称总会计师——行政级别——副厂长注册会计师——职业第三节会计核算一、总体要求1、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规定了8项会计核算的信息质量要求:(1)可靠性=真实性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如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实质重于形式;(3)相关性——会计提供的信息应满足使用者的相关需要。
(4)可比性——会计核算应按规定的方法进行,指标应当口径一致,相互可比;企业的会计核算方法前后各期应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
(5)及时性;(6)可理解性=明晰性; (7)谨慎性=稳健性; (8)重要性。
二、 会计核算的内容:1.款项和有价证劵的收付○1款项:指作为支付手段的货币资金,一般包括 库存现金、银行结算户存款、其他货币资金、备用金等。
○2有价证券:表示一定财产拥有权或支配权的证劵, 如国库券、股票、企业债券、其他债券等。
2.财务的收发、增减和使用 3.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 4.资本、基金的增减5.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6.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会计年度的规定:自每年公历1月1日起止12月31日止。
记账本位币的规定: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单位,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 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会计记录文字应当使用中文,民族自治地方和在我国境内的外国组织可以同时使用另外一种文字。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重点总汇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重点总汇
第一章:会计会计法律制度
1、会计法律、法规、制度的概念与区
别
2、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
3、会计工作的自律管理
4、单位会计工作管理
5、会计核算总体要求
6、会计凭证的规定
7、会计账簿的规定8、财务会计报告的规定
9、会计档案管理的规定10、会计监督
11、会计机构的设置12、会计从业资格与会计职业技术资格13、会计工作岗位设置14、会计人员的工作交接
15、会计法律责任之行政责任16、会计法律责任之刑事责任
17、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等会计违法
行为
18、会计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第二章:支付结算法规制度
1、支付结算的概念和特征、基本原则:
2、支付结算的主要支付工具
3、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的基本要求
4、现金管理基本要求
5、企业(会计主体)使用现金的范围
-
6、库存现金的限额
7、建立健全现金核算与内部控制8、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应当遵守的基本原则
9、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变更、撤销
-
10、基本存款账户
11、会计主体的一般账户12、专用存款账户13、临时存款账户14、个人银行结算账户15、异地银行结算账户。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知识重点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知识重点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知识是每个会计从业人员必须掌握的基本素养。
其中,财经法规方面的知识是指一个企业或组织应遵守的财经法规、政策法规和财务会计准则等方面的知识;而会计职业道德知识则是指会计从业人员应该具备的职业道德标准和职业操守等方面的知识。
一、重点内容在所有财经法规中,税法是会计人员最需要掌握的一项内容。
它包含了很多与记账、结算和审计等相关的法律条款,因此会计人员必须精通税法规定,以确保公司的财务运作合法合规。
在会计职业道德知识方面,账务准确性、隐私保护和礼貌待客等方面是最为关键的。
而在实际工作中,会计人员需要严格遵守公司的保密规定,尤其是对于客户和公司内部员工之间的机密性信息,更需要做到妥善保护。
二、财经法规的应用1.税法税法是企业在财务运作过程中最为重要的法律规定,因此会计人员需要掌握税法中与记账、结算及审计等相关的条款。
税法影响会计人员如何处理所得、成本、利润和税务回报等方面的问题,因此,熟练掌握税法对于会计人员来说非常重要。
2.财务会计准则财务会计准则是企业应遵循的会计规则。
它规范了企业的会计核算内容和会计制度,明确了财务报表的表述要求和审计人员对财务报表的审核要求。
熟练掌握财务会计准则可以帮助会计人员在财务报表编制、监听页面和审计等环节中,准确地运用相关的法规和标准。
3.政策法规政策法规是企业在生产经营、管理决策和财务运作中应遵守的一系列法律条款和政策。
它不仅包括法律法规,也包括行政部门制定并颁布的政策和规定。
会计人员需要时刻关注政策法规的更新,确保财务运作的合法性。
三、会计职业道德的应用1.账务准确性在财务处理过程中,会计人员需要确保账务准确、无误差,以保障企业的财务运作顺利进行。
在记录会计凭证的过程中,会计人员需要遵守记账规则,切勿随意修改账目记录,并应确保账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隐私保护在处理联络对象和员工的信息时,会计人员应该时刻保持隐私性,并确保相关信息不泄露。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知识重点整理

第三章税收法律制度第一节税收概述一、税收的概念与种类概念税收是指以国家为主体,为实现国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按照法定标准,无偿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特定分配形式。
(判断)注意:不是凭借所有权作用(1)税收是国家组织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2)税收是国家调控经济运行的重要手段;(3)税收具有维护国家政权的作用;(4)税收是国际经济交往中维护国家利益的可靠保证。
特征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多选)分类(重点)按征税对象流转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
所得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财产税房产税、车船税。
资源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行为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
车辆购置税按征收管理的分工体系分工商税类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关税类进出口关税、对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征收的进口税,不包括海关代征的进口环节的增值税、消费税和船舶吨税。
按税收征收权限和收入支配权限分中央税关税、消费税。
地方税房产税、车船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中央地方共享税增值税、印花税、资源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按计税标准不同分从价税大多数从量税资源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
消费税中的啤酒、黄酒复合税消费税中的白酒、卷烟。
二、税法及其构成要素(一)税法的分类(重点,单选、多选)概念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税法的分类按税法的功能作用不同分税收实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税收程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按主权国家行使税收管辖权的不同分国内税法国际税法外国税法按税法法律级次分税收法律制定部门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代表性文件XX法税收行政法规制定部门国务院代表性文件XX条例税收部制定部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部门、机构规章门规章代表性文件XX办法,XX规则地方规章制定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经税收法律、行政法规明确授权法律地位低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部门县以上(含本级)税务机关法律地位在本辖区内使用效力排序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二)税法的构成要素(重点)税法构成要素具体内容征税人主要包括税务机关和海关。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重点知识点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要点汇总自制讲义1.会计法是调整经济关系中各种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
广义的会计法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各种会计规范性文件的总称,包括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会计地方性法规、会计规章等。
2.我国会计法律制度的基本构成有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3.会计法律:《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4.会计行政法规是指由国家最高行政管理机关-国务院制定并发布;5.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6.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核算,是会计核算客观性原则的要求,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的重要前提;7.会计凭证分为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记账凭证是登记会计账簿的直接依据;8.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
9.除结账和更正错误的记账凭证外,记账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并注明原始凭证张数等。
10.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11.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单位,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是编报的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13.一个单位是否设置会计机构:1.单位规模的大小;2.经济业务和财务收支的繁简;3.经营管理的要求;14.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15.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
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17.会计专业职务是区别会计人员业务技能的技术等级。
会计专业职务分为教授级高级会计师、高级会计师、会计师、助理会计师和会计员;18.根据规定,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重点综合归纳

1、我国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章、规范性文件)、地方会计性法规2、会计工作管理体制内容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会计制度的制定权限、会计人员的管理、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
3、会计监督可以分为单位内部监督、国家(政府)监督、社会监督32、会计核算的内容(款项收付、财务收发):(1)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2)财务的收发、增减和试用;(3)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4)资本、基金的增减;(5)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6)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7)其他事项33、年度、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主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表,现金流量表;附表:利润分配表以及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其他附表)、财务情况说明书。
34 、会计档案的管理:1)会计档案应当妥善保管。
会计档案由单位会计机构负责整理立卷归档,并保管1年,期满后移交单位的会计档案管理机构;单位会计档案不得外借,遇有特殊情况,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原件。
2)会计档案应当分期保管。
会计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和定期两类。
永久: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财政总预算;年度财务报告。
定期:分为3年、5年、10年、15年和25年五类,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第一天算起。
保管3年:月,季度财务报告;财务总预算会计旬报。
保管5年:银行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财务总预算会计月,季度报表,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保管保管15年:一般的会计凭证、账簿、保管期限为15年,月度、季度会计报告(表)报告25年: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保管3)对于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解决为止;正在项目建设期间的建设单位,其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不得销毁。
银行账户,每月至少核对一次35、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范围:出具审计报告 2)出具验资报告 3)出具有关报告 4)其他审计业务36、代理记账是指代理记账机构接受委托办理会计业务。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知识重点

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第二节会计工作打点体制一、会计工作的行政打点〔2021年注意单项选择〕二、会计工作的自律打点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会计学会)三、单元会计工作打点〔2021注意单项选择题〕【注意1】单元负责人并不是指具体经营打点事务的负责人,如:公司制企业的总经理。
【注意2】单元负责人是本单元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但不要求单元负责人事必躬亲打点具体事项。
第三节会计核算一、总体要求二、会计凭证三、会计账簿四、财政会计陈述〔2021注意选择题〕五、会计档案打点的底子要求〔重点,各种题型〕六、其他相关规定〔2021单项选择、判断〕第四节会计监督一、三类会计监督的主体和对象〔单项选择、多项选择〕二、三类会计监督的其他考点第五节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一、会计机构的设置二、代办署理记账〔2021注意多项选择题〕三、会计从业资格〔2021注意单项选择和多项选择〕四、会计专业职务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有资格不必然有职务〔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单项选择〕五、会计工作岗位设置〔重点,单项选择、多项选择〕六、会计人员的工作交接〔重点〕——总原那么,谁的责任谁承担第六节法律责任一、法律责任形式〔多项选择,单项选择〕二、十项违反会计法规行为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重点,多项选择〕三、其他违反会计法行为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多项选择、简答〕第二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第一节支付结算概述第二节现金打点第三节银行结算账户一、银行结算账户的概念、分类、打点原那么二、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撤销三、各类银行账户四、银行结算账户的打点及罚那么〔一〕银行结算账户的打点〔单项选择,分清央行和商行〕〔二〕违反账户打点制度的处分〔单项选择〕第四节单据结算方式一、单据的概述二、支票三、商业汇票四、信用卡〔多项选择、判断〕五、汇兑〔多项选择、判断〕第三章税收法律制度第一节税收概述一、税收的概念与种类二、税法及其构成要素〔一〕税法的分类〔重点,单项选择、多项选择〕〔二〕税法的构成要素〔重点〕第二节主要税种 1.增值税二、消费税〔一〕消费税的底子规定三、营业税四、企业所得税五、个人所得税。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
一、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
会计法律制度包括三个层次: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会计规章、会计规范性文件)会计法律制度
(1)狭义的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2)广义的会计法:所有会计规范性文件的总称(法律、法规、规章)。
第二节会计工作管理体制
、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2011年注意单选)
【注意1】单位负责人并不是指具体经营管理事务的负责人,如:公司制企业的总经理
【注意2】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但不要求单位负责人事必躬亲办理具体会计事项。
备注:高级会计师一一职称
总会计师一一行政级别一一副厂长
注册会计师一一职业
第三节会计核算
一、总体要求
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规定了8项会计核算的信息质量要求:
1、可靠性=真实性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如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实质重于形式;
3、相关性一一会计提供的信息应满足使用者的相关需要。
4、可比性一一会计核算应按规定的方法进行,指标应当口径一致,相互可比;企业的会计核算方法前后各期应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
5、及时性;
6、可理解性=明晰性;
7、谨慎性=稳健性;
8、重要性。
1、会计记录文字应当使用中文,民族自治地方和在我国境内的外国组织可以同时使用另外一种文字。
会计核算的内容:
一、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
O、款项:指作为支付手段的货币资金,一般包括库存现金、银行结算户存款、其他货币资金、备用金等。
、有价证券:表示一定财产拥有权或支配权的证券,如国库券、股票、企业债券、其他债券等。
二、财务的收发、增减和使用
三、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
四、资本、基金的增减
五、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
六、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
会计年度的规定:自每年公历 1月1日起止12月31日止。
记账本位币的规定: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单位,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
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三、会计账簿
四、财务会计报告
财产清查:
各单位应当定期将会计账簿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相互核对,保证会计帐簿记录与实物及款项的实有数额相符。
会
表
第四节会计监督
三位一体的监督体系:单位内部会计监督、政府(国家)监督、社会监督三类。
第五节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会计机构的设置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自2005年3月1日起施行。
四、会计专业职务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一一有资格不一定有职务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管理:
通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者,由省级人事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和财政部用印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对于伪造学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资历证明,或者在考试期间有相关违纪行为的,吊销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并收回证书。
2年内不得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总会计师:
配备要求:国有大、中型企业必须设置总会计师。
凡是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不应当再设置与总会计师职责重叠的行政副职。
六、会计人员的工作交接(重点)一一总原则,谁的责任谁承担
第六节法律责任
、十项违反会计法规行为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法律责任形式有:1.行政责任
2. 刑事责任
第二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1、支付结算的概念:
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票据、信用卡和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等结算方式进行货币给
付及其资金清算的行为。
2、办理支付结算的具体要求
a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和其他记载事项应当真实,不得伪造、变造。
签章的变造属于伪造。
变造的手段:剪接、挖补、覆盖、涂改。
C 票据的出票日期必须使用中文大写。
「填月:壹月、贰月、壹拾月前要加零。
填日:壹一一玖前加零
壹拾、贰拾、叁拾前加零-拾壹拾玖前加零
第二节银行结算账户
特点:1.办理人民币业务2.办理资金收付结算业务3.是活期存款账户
种类:按用途:1.基本存款账户2. 一般存款帐户3.专用存款账户4•临时存款账户
按存款人:1.单位银行结算账户2.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二、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撤销
1.开立:需要中国人民银行核准的账户包括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和(QFII 专用存款帐户)
符合开立一般存款账户、其他专用存款帐户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条件的,于开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中
国银行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备案。
应自开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人民银行应于2个工作日内审核。
存款人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自正式开立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方可使用办理付款业务。
但注册验资的
临时存款帐户转为基本存款帐户和因借款转存开立的一般存款账户除外。
2.银行结算账户的变更
是指存款人的账户信息资料发生的变化或改变。
厂存款人的名称
2.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3.地址、邮编、电话等其他开户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