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单位指标体系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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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新增学士学位授予单位评审指标体系

海南省新增学士学位授予单位评审指标体系

附件1海南省新增学士学位授予单位评审指标体系说明:1、本指标体系共有7个一级指标、24个二级指标,对每个二级指标按“合格”和“不合格”两级评定。

2、注有“△”号的为关键指标,本指标体系共有10个关键指标。

3、专家根据有关规定对受评学校按本指标体系逐一进行考察评审,做出“合格”或“不合格”评定。

凡指标合格率达到70%(含70%)以上,且关键指标合格率达到80%(含80%)以上,方可提交专家组表决。

4、专家组根据评定结果,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同意票达到或超过参评专家人数2/3或以上的,专家组可做出将受评学校增列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的决议,否则不予增列。

5、专家组评议结果报海南省学位委员会审批,并将审批结果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备案。

附件2海南省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评审指标体系2、每项二级指标评价结果分合格(P)、不合格(F)二个等级;3、21项二级指标中,F≤5(其中重点指标≤2),总体评价合格,否则为不合格;4、每项指标评价结果由专家组集中评议确定。

附件3海南省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予单位简况表单位名称:(公章)主管部门:国家批准建校文号:海南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年月日填填表说明一、表内各项目要求提供近四年(或从获得批准开展本科教育的当年至申报之日)的原始材料备查。

二、本科各专业的专业内涵参见1998年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介绍》。

三、师资结构中的师资指本学科专业在编的具有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专任教师是指具有教师资格、从事教学工作的人员。

符合岗位资格是指:主讲教师具有讲师及以上职务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通过岗前培训并取得合格证的教师。

四、多媒体授课是指利用多媒体技术授课。

多媒体技术是指利用计算机综合处理文字、声音、图像、图形、动画等信息的技术。

五、近4年生均四项经费包括本科业务费、教学差旅费、体育维持费、教学仪器设备维修费。

六、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行政办公用房面积)/全日制在校生数。

学位授予实施细则

学位授予实施细则

学位授予实施细则一、引言学位授予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环节,为保障学位授予的公平、公正和规范,制定本实施细则。

本细则旨在明确学位授予的程序、条件和要求,确保学位授予的质量和合法性。

二、学位授予的程序1. 学位授予程序包括申请、评审、答辩和授予四个环节。

2. 学位授予申请:学位申请人应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交学位申请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学术论文、推荐信等。

3. 学位评审:学位评审由学校学位评审委员会负责,根据学术论文的质量、学术水平和研究成果,进行评审,并出具评审意见。

4. 学位答辩:学位申请人需参加学位答辩,答辩委员会由学校相关专家组成,对学位申请人的学术论文进行评审和提问。

5. 学位授予:学位授予由学校学位授予委员会负责,根据学术论文的评审结果和答辩情况,决定是否授予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三、学位授予的条件1. 学位授予的条件包括学术要求和学业要求。

2. 学术要求:学位申请人需具备一定的学术水平和研究能力,学术论文应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学术价值。

3. 学业要求:学位申请人需完成学校规定的学业要求,包括修满学分、通过考试等。

四、学位授予的要求1. 学位申请人应按照学校规定的学位申请时间和要求,提交完整的学位申请材料。

2. 学位申请人的学术论文应具备一定的创新性和学术价值,符合学科发展的要求。

3. 学位申请人应积极参与学位答辩,并对答辩委员会的提问进行回答和辩论。

4. 学校学位评审委员会和学位授予委员会应按照程序和要求进行评审和决策,确保学位授予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五、学位授予的监督与管理1. 学位授予过程中,学校应建立健全的监督与管理机制,确保学位授予的程序和要求得到有效执行。

2. 学校应加强对学位申请人的指导和培养,提高学位申请人的学术水平和研究能力。

3. 学校应定期对学位授予的程序和要求进行评估和改进,提高学位授予的质量和效率。

六、结论学位授予实施细则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障学位授予的公平、公正和规范具有重要意义。

攀枝花学院“十二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

攀枝花学院“十二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

攀枝花学院“十二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目录一、规划背景 (1)(一)“十一五”时期的主要成就 (1)(二)“十一五”发展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5)(三)“十二五”发展面临的形势 (5)二、总体战略 (7)(一)指导思想 (7)(二)奋斗目标 (8)(三)发展战略 (11)三、主要任务 (13)(一)以人才培养为根本,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 (13)(二)瞄准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抓好学科专业建设 (17)(三)走产学研结合之路,开创校地发展双赢新局面 (18)(四)立足学校长远发展,加强高素质人才队伍建设 (20)(五)立足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升科技和产业发展水平 (21)(六)加快现代大学制度建设,提升科学发展水平 (23)(七)加强大学文化建设,营造良好育人氛围 (24)(八)加强教学保障条件建设,服务学校发展大局 (24)(九)加强附属医院建设,服务地方医卫事业发展 (25)(十)强化办学特色,努力创建地方高水平特色大学 (26)四、保障措施 (27)(一)深化学校改革,促进科学发展 (27)(二)加强经费筹管,保障学校发展 (28)(三)发挥体制优势,优化发展环境 (29)(四)保持校园稳定,维护发展大局 (29)(五)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目标实现 (30)名词解释 (31)攀枝花学院“十二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十二五”期间是我国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时期,也是我校全面启动地方高水平特色大学建设,着力提升综合实力与核心竞争力的关键时期。

面对新形势和新任务,根据国家、四川省和攀枝花市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基本精神,特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一)“十一五”时期的主要成就“十一五”时期,在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学校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十七大精神,紧紧抓住高等教育发展的大好机遇,以迎接本科评估,强化本科建设为主线,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加快发展,主要目标和任务全面完成,为“十二五”发展奠定了较好基础。

成都理工学士学位授予细则

成都理工学士学位授予细则

成都理工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征求意见稿)第一条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是《成都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的附注规定,规定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的标准、审批程序等事宜。

第三条学士学位按照学生修读专业的学科门类授予。

第四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1.在成都理工大学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专业修学期满,成绩合格,获得毕业证书;2.专业核心课程平均学分绩≥75分或所有修读课程的平均学分绩≥70分;3.毕业论文(设计)成绩≥75或良好及以上;4.重修学分不高于所修专业毕业最低学分的25%;5.外国语言能力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成绩达到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要求;6.修学期间未曾因学术违规问题受过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

第五条凡申请提前毕业者,如满足本细则第四条各款规定,授予其学士学位。

第六条因不满足第四条第2至第5款之一的规定而不能授位者,如在某方面确有突出的学术成就,或毕业后参军,或去边疆、边远或国家确认的贫困地区或艰苦行业工作者,持相关证明材料可以申请破格性质的特殊授位。

特殊授位的申请条件与程序由校学士学位工作办公室确定,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备案后执行。

第七条学士学位授予审批程序:1.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设立学士学位工作办公室,由学校教务处代行。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闭会期间,学士学位审核授予工作由教务处根据本细则的规定或特别授权执行。

2.符合本细则第四条规定的学士学位授予由学院学位委员会预审,校学士学位工作办公室按专业集中审核,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任或其授权的副主任批准。

3.本细则第六条涉及的特殊授位由校学士学位工作办公室逐一审核,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任或其授权的副主任逐一批准。

第八条成都理工大学独立学院本科毕业生的学士学位授予细则参照本细则执行,授予资格由校学士学位工作办公室负责审核,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任或其授权的副主任批准。

学位授予条例

学位授予条例

陕西理工大学文件陕理工校发〔2017〕17号关于印发《陕西理工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条例》的通知校属各单位:现将《陕西理工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条例》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陕西理工大学2017年4月6日陕西理工大学党政办公室2017年4月6日印发陕西理工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条例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士学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依照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学科分类,按专业培养计划,对我校本科各专业毕业生分别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第三条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基本程序是:学院初审、学士学位办公室复审、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第四条各学院成立学士学位评审工作小组,由5-7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1.审查本学院本科毕业生的政治思想、学习成绩,提出并申报授予学士学位的名单;2.向学校学位评审委员会工作小组反映有关授予学位问题的各种争议,并提出处理意见;3.处理学校学位评审委员会授权办理的有关学位事宜。

第五条凡我校本科学生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各项内容要求,经审核准予毕业,并符合下列条件者,方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愿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服务;2.遵纪守法,道德品行、思想作风端正;3.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学分,成绩优良;4.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第六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授予学士学位:1.结业生;2.以结业证换发毕业证书者;3.在校学习期间,受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者;4.在校学习期间,受过行政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者;5.在校学习期间课程平均绩点低于1.5者;6.在校学习期间重修学分达到下列学分及以上者:四年制本科30学分,五年制本科36学分,两年制专升本5学分;7.因特殊原因,学校学士学位评审委员会决定不授予学士学位者。

大学学分制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

大学学分制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

大学学分制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我校实行学分制的全日制本科专业。

第二章学士学位的授予
第三条凡具备下列条件,可授予学士学位: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二)在修业年限内,完成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学分要求,经审核准予毕业,其课程学习和毕业设计(论文)(或其他实践教学环节)的成绩表明确已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并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任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第四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授予学士学位:
(一)修业期满时,未获得毕业证书者;
(二)受过留校察看处分者;
(三)平均学分绩点低于1.7者。

第三章学士学位办理程序
第五条学士学位授予程序:
(一)学生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授予学士学位申请;
(二)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查;
(三)院学位办汇总、复核;
(四)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通过,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六条学士学位申请时间为每年的六月。

对留学生和对外合作专业的学生学位申请,因对方学制差异,也可在十二月受理。

每位学生只可申请学士学位一次。

第七条学生对授予学士学位的决定有异议的,可提出书面申诉,由院学位办作出复查结论,提交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处理。

第八条对学士学位授予工作中的特殊情况,由院学位评定委员会研究决定。

第九条本细则从2011级实施学分制专业的本科生开始执行。

由院学位评定委员会授权学位办公室解释。

攀枝花学院对于教学团队建设若干意见

攀枝花学院对于教学团队建设若干意见

攀枝花学院对于教学团队建设若干意见攀枝花学院对于教学团队建设若干意见攀学院xx122 号攀枝花学院关于教学团队建设的若干意见为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xx1 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xx2 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动我校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教学能力与创新能力,决定启动教学团队建设工作。

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教学团队作为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的重要建构,以大力探索新建本科院校人才培养的新思路.新方法,培养可持续发展的教师队伍为目标。

教学团队以多学科团队成员之间的融合与协作为纽带,以深化教学改革与教育创新为举措,全面提高本科教学质量,并通过建立竞争.激励机制和完善管理制度,创造宽松而严谨的学术环境,建设创新意识强.教学水平较高.协作精神好的高水平教师队伍。

促进教学研讨和教学经验交流,开发教学资源,推进教学工作的老中青相结合,发扬传.帮.带作用,加强青年教师培养,切实提高我校的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增强我校在同类本科院校中的竞争力。

二.构建原则教学团队是指以课程.课程群组的建设为任务,整合教师力量,形成教学实施.研究与改革的教学业务组合。

教学团队可以打破原有的教学行政组织(如教学单位.教学研究与管理室),跨专业或跨教学单位的组合。

三.建设要求(一)加强师资培训根据本团队的年龄结构.学历结构.学缘结构.职称结构,在三年内对团队成员进行有计划的培训和提高。

(二)改革教学内容紧密结合社会经济发展趋势,深入研究我校办学定位,研究和改革教学内容,促进教学研讨和经验交流,以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对人才质量.规格的需要。

(三)创新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加强与其它高校相关专业.学科教学的经验交流,探索适合我校人才培养目标的启发式教学.探索式教学.案例教学等教学方法,充分利用现代技术教育手段进行教学。

(四)提高教学质量提高团队整体教学水平,起示范带头作用。

成都医学院临床医学专业申请学士学位授予专业-指标体系自评报告目录

成都医学院临床医学专业申请学士学位授予专业-指标体系自评报告目录

成都医学院临床医学专业申请学士学位授予专业指标体系自评报告目录专业建设1.1专业建设师资队伍2。

1 队伍结构2.2 主讲教师教学建设与改革3。

1 教学计划3。

2 课程建设3.3 教材建设3。

4 教师配备3。

5 实践教学3。

6 教学方法与手段3.7 教学改革教学条件4.1 教学基本设施教学管理5。

1 管理队伍5。

2 质量控制教学效果6。

1 基本理论与技能6。

2 思想道德修养6.3 体育科研工作7。

1 科研规划7。

2 教师科研成都医学院临床医学专业申请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自评等级汇总四川省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申报材料成都医学院临床医学专业分指标自评说明一级指标:专业建设二级指标:1。

1专业建设卷内目录【1-1-1】一、规划1、成都医学院建设发展规划(2006-2010)2、临床医学专业建设规划(2006-2010)3、成都医学院临床教学基地建设规划(2006—2010)4、临床医学专业课程建设规划(2006—2010)5、临床医学系师资队伍建设规划(2006—2010)6、临床医学系实验室建设规划(2006-2010)7、临床医学系教材建设规划(2006-2010)8、临床医学系科研发展规划(2006-2010)9、成都医学院附属医院综合建设规划二、人才培养方案1、临床医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五年制本科,学年制)2、临床医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五年制本科,学分制)三、教育部关于移交地方的四所军队院校专业备案析通知四、转发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五、普通高等学校增设本科专业申请表六、临床医学系2000年以来专业建设投入统计表七、临床技能培训中心基本情况八、英语、计算机等级考试通过率1、2000-2005年本科学生英语、计算机等级考试累计通过情况2、2000—2005年本科学生英语通过率情况一览表3、19-23次本科学生计算机二级通过情况一览表九、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军医大学授予成都医学院二OO五届将培都等228名毕业学员学士学位的决定十、成都医学院2005届本科毕业生就业情况统计四川省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申报材料成都医学院临床医学专业分指标自评说明一级指标:师资队伍二级指标:2.1队伍结构卷内目录【2-1—1】一、规划、总结1、成都医学院临床医学系师资队伍建设规划(2006-2010)2、成都医学院临床医学专业科技干部队伍建设“十五”规划3、成都医学院临床医学系师资队伍“十五”建设总结二、师资队伍建设及措施1、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2、成都医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规范3、成都医学院教师守则三、临床医学系教师名册1、2004—2005临床医学系教师名册2、2003-2004临床医学系教师名册四、临床医学系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教师名册1、2004—2005临床医学系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教师名册2、2003-2004临床医学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教师名册五、临床医学医学系45岁以下中青年教师名册1、2004-2005年临床医学医学系45岁以下中青年教师名册2、2003-2004年临床医学医学系45岁以下中青年教师名册六、教师进修、在职培训、青年教师指导的办法与管理1、关于印发《新教师在职培训方案》的通知2、成都医学院导师制实施方案3、临床医学系青年教师指导办法4、临床医学系教师进修选派及管理办法七、2004—2005年临床医学系再培训教师名册八、临床医学系专业课教师学历、学位、职称、教师资格证书等复印件四川省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申报材料成都医学院临床医学专业分指标自评说明一级指标:师资队伍二级指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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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单位指标体系分解一级指标二级指标评价内涵自评目标责任部门学校职能部门任务各教学单位任务办学指导思想办学思路具有先进的教育思想观念,办学思路明确,质量意识强。

一贯重视本科教学,能正确处理教学与学校其它工作的关系A牵头部门:办公室一、学校注重先进教育思想观念的学习和研究有关活动与材料(办公室、宣传部)1、收集学校党委中心组及其扩大会议对先进教育思想观念的学习和研究有关活动与材料(宣传部)2、收集历年会议文件、领导讲话、论文专辑及其它有关学习和研究先进教育思想观念资料汇编(办公室、宣传部)二、关于办学理念和办学思路(办公室)1、关于办学理念和办学思路进行系统科学研究、论述的论文2、收集学校明确办学理念和办学思路的有关文件、工作会议记录、制度等材料(办公室、教务处综合科)三、强化质量意识(教务处)1、收集学校树立素质教育意识的文件、制度(综合科)2、学校强化质量意识、明确教学质量第一责任人责任的有关文件、工作会议记录、制度及落实情况等材料(综合科)3、结合学校的定位,制定本科教育质量标准并切实实行有关文件、规章制度、措施及其落实情况(质量科)四、重视本科教学(教务处)1、收集关于加强本科建设教学工作的有关文件、制度和措施(教务处综合科)2、制定学校党、政领导深入教学第一线调查的文件、制度、及其调研记录材料(办公室)3、收集党委会、校务会、教代会专题研究教学工作的会议记录(办公室)、校领导的听课记录(教务质量科)4、收集学校月教学工作例会有关材料、教学通讯(教务处综合科)5、收集各级领导干部听课、巡考的有关文件、制度和记录(办公室)6、收集学校体现对教学重视的各项政策和规定的有关材料(办公室)7、收集教师考核实行教学质量考核一票否决制的制度文件(人事处)五、教学与学校其他工作的关系(教务处)1、制定学校正确处理人才培养、教学工作与其他工作的关系、关于突出教学中心地位的有关文件政策、规定和制度(办公室)2、制定学校保证教学工作投入优先地位、具有稳定来源的文件、措施及具体材料(办公室)3、各职能部门制定围绕育人工作、为教学服务的有关文件、执行情况的综述材料(附原件)(职能部门)4、制定育人工作成为学校的舆论中心的有关文件、措施及其材料(宣传部)六、综述材料(办公室)一、注重对先进教育思想观念的学习和研究的有关活动与材料二、专题研究教学工作的会议的有关材料三、参加第一、第二、第三届教学研讨会有关材料四、落实素质教育的具体措施及其成效五、根据学校文件,制定强化质量意识、明确教学质量的第一责任人责任的有关文件、工作会议记录、制度及其落实情况等材料六、结合本单位学科专业的实际制定相应的本科教育质量标准、措施及其落实的情况七、关于转变教育思想观念的具体措施的总结材料八、党、政领导研究教学工作的文件制度和会议记录九、领导的听课、巡考的文件制度、措施及其落实的情况记录十、执行学校教学质量考核一票否决制的落实措施和执行情况材料十一、突出教学中心地位的总结材料1一级指标二级指标评价内涵自评目标责任部门学校职能部门任务各教学单位任务办学指导思发展规划发展规划、整体规划、近期实施情况A牵头部门:办公室一、学校发展规划(办公室)1、学校的发展规划(办公室)2、学校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法规处)3、学校学科专业建设规划(教务处)综合科4、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规划(人事处)5、学校校园建设规划(建设规划处)6、学校科研规划(科研处)二、各职能部门落实学校发展规划制定的计划、相应措施及取得的成效(教务处综合科、人事处、建设规划处、计财处)三、学校教学机构设置情况,院(部)机构设置一览表,各教学单位教研室、研究所一览表(人事处)四、综述材料(办公室)一、结合学校发展规划制定的本部门的学科专业建设规划、师资队伍建设规划二、落实规划的相应措施、年度计划完成情况三、年度、学期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材料2想校领导素质校领导的政治思想素质、事业心、政策水平、组织决策能力、科学管理能力A牵头部门:办公室一、学校领导的结构(办公室)1、基本情况一览表:姓名、性别、年龄、政治面貌、学历、学位、职称、学缘、专业、分管工作、社会兼职二、思想政治及专业素质(办公室)1、校领导的科研成果统计2、获奖情况统计3、校领导年度考核述职及群众测评材料三、组织决策和科学管理能力(办公室)四、综述材料(办公室)一级指标二级指标评价内涵自评目标责任部门学校职能部门任务各教学单位任务3办学指导思想教学投入教学建设经费投入情况B牵头部门:计财处一、2001—2004各年度(以下同)四项教学经费统计表二、教育事业费预算、决算及四项教学经费明细表三、四项教学经费支出明细表四、四项教学经费的来源及占学费收入的比例(与目标的符合度)五、各年度统计(以下同),生均四项教学经费增加情况统计表六、生均四项教学经费增长率七、总经费统计表八、总经费增长率统计表九、总经费支出明细表十、生均四项教学经费增长率与总经费增长率对照表十一、综述材料(计财处)师资队伍建设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师资队伍的建设规划、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的措施,实施情况及效果B牵头部门:人事处一、师资队伍的建设规划(人事处)1、师资队伍建设10年和5年规划的有关内容2、为完成目标而制定的年度计划、任务分解和完成情况二、师资队伍建设的措施(人事处、教务处质量科)三、师资队伍建设的实施情况及效果(教务处质量科、人事处)四、全校学生名册及数量(教务处教务科)2001-2005年度普教本专科在校生学生名册及数量,[按教学单位、专业、层次、学制、入学年份,提供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等]五、2001-2005年度的教职工名册(人事处)六、历年教师晋升职称情况统计、历年送培、互访情况统计、历年引进教师情况统计、历年外聘教师情况统计(人事处)七、综述材料(注:教师脱产攻读学位、进修或出国,应在名单中具体注明,并予以分析说明)(人事处)一、师资队伍的建设规划1、师资队伍的建设的10年和5年规划2、为完成目标而制定的年度计划、任务分解和完成情况二、2001-2005年在职职工名册三、全体教师名册2001-2005全体教师名册[分年度,教研室,姓名、性别、年龄、职称、学历、学位、毕业时间、学缘、参加工作时间、学科(专业)、任课名称等等,专、兼职、外聘分开](注:院部提供的名单需与人事处提供的名单完全相符)外聘教师应同时提供聘书复印件(正式评估时交原件)一二评价自责任部门4级指标级指标内涵评目标学校职能部门任务各教学单位任务师资队伍建设队伍结构师资队伍的职称、学历、年龄结构,工作态度;45岁以下青年教师中有硕士以上学位的比例C牵头部门:人事处一、2001-2005年度的教师名册总表(姓名、性别、年龄、学历、学位、职称、学缘、专业、所在单位及从事何种工作)相关数据统计(如总数、分职称、学历、年龄的比例、分院、系的人数等)(人事处)二、2001-2005年度的教师名册(专、兼职、外聘分开)(人事处)三、2001-2005年度教授、副教授名录(专、兼职、外聘分开)(人事处)四、2001-2005年度研究生教师名录(专、兼职、外聘分开)(人事处)五、45岁以下青年教师中有硕士以上学位的教师名录(人事处)六、专任教师在职攻读博士、硕士学位名册(人事处)七、综述材料(人事处)一、2001-2005年度的教师名册(专、兼职、外聘分开)二、2001-2005年度教授、副教授名录(专、兼职、外聘分开)三、2001-2005年度研究生教师名录(专、兼职、外聘分开)四、45岁以下青年教师中有硕士以上学位的教师名录五、专任教师在职攻读博士、硕士学位名册主讲教师符合岗位资格的教师情况C牵头部门:教务处一、确定对目标按年度和教学单位分解的任务及完成情况的统计(教务处质量科、人事处)二、各学年担任主讲的任课教师名册(教务处质量科)三、各学年主讲教师任课情况汇总(教务处质量科)1、主讲教师名册及其占担任主讲的任课教师的比例2、主讲教师任课情况一览表(序号、单位、姓名、学历、职称、任职时间、各学年授课情况、备注)(教务处)四、有关主讲教师岗位资格的文件或规定(教务处质量科)1、新教师岗前培训的有关材料、新教师培训合格证复印件2、主讲教师岗位资格认定的文件3、建立主讲教师的进入和退出机制五、综述材料(教务处质量科)一、为完成目标而采取的政策、措施、计划和完成情况统计二、分年度、教研室列出担任主讲的任课教师名册三、分年度、教研室列出主讲教师名册及其占担任主讲的任课教师的比例四、各学年主讲教师任课情况汇总1、主讲教师名册2、主讲教师任课情况一览表(序号、单位、姓名、学历、职称、任职时间、各学年授课情况、备注)五、落实学校有关主讲教师岗位资格的文件或规定的措施及其执行情况一级二级评价内涵自评责任部门5指标指标目标学校职能部门任务各教学单位任务教学工作专业设置专业结构和专业建设的规划、措施、投入、建设效果B牵头部门:教务处一、专业总体布局与结构(教务处综合科)1、学科专业建设规划及其合理性的论证材料2、本科专业设置一览表3、2001-2005年各年度本科专业发展情况4、2001-2005年本科专业总体布局和结构情况5、本科专业总体布局与学校定位的符合情况二、优势专业(教务处综合科)1、完善加强重点学科和优势专业建设的文件、措施及其落实情况2、全校各类重点学科及与重点学科相匹配的专业一览表三、新办专业(教务处)1、新办专业目录及简介、申报材料、论证材料、批复文件2、新办专业近几年招生情况(招就处)3、新办专业的学科基础、教学条件、教学质量状况(学生英语、计算机考试情况(教务科),省内专升本情况(质量科)、毕业班学生学习成绩(教务科)、考研情况(学位办))4、学生对新办专业的评价材料5、新办专业建设与投入情况四、综述材料(教务处综合科)一、学科专业建设规划二、各类重点学科及本院与重点学科相匹配的专业一览表三、新办专业招生情况及简介四、新办专业办学的师资条件五、与新办专业相近的专业(或方向)和重点学科的办学情况六、新办专业建设与投入情况,已毕业学生的考研及就业情况,学生对专业的评价材料七、新办专业的建设措施及办学情况的总结材料教学计划教学计划是否符合教育部关于本科教学计划的原则规定,执行情况A牵头部门:教务处一、学校关于制定和执行本科专业培养方案(教学计划)的文件规定和制度保证(教务处综合科)二、编制、修订本科专业培养方案的论证审定材料(教务处综合科)三、2001级—2004级各年级各专业培养方案教学计划汇编和执行情况的总结材料(教务处综合科)四、学校关于开设人文素质及其他素质选修课的文件、制度、激励措施和开设情况(素质教育中心)五、攀枝花学院大学生课外科技活动管理办法(教务处实践科)六、建立学生创新活动中心,组织学生开展的创新活动,收集创新成果(学生处)七、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方面的教改项目、论文及获奖情况(教务处综合科)八、建立对专业培养方案执行效果的评价体系(教务处综合科)九、教学大纲、各学期教师教学工作计划、各学期课程总表、校历(教务处综合科、教务科)十、综述材料(教务处综合科)一、2001-2004级各专业培养方案二、各专业执行培养方案的分析报告三、各专业培养方案中体现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措施四、学生参加的创新活动及其创新成果五、2001~2004级培养方案编制、修订工作组织及修订过程中的论证、总结材料六、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方面的教研项目、论文及获奖情况七、素质选修课的开设情况一二评价自责任部门6级指标级指标内涵评目标学校职能部门任务各教学单位任务教学工作课程设置课程设置合理,教学计划完备,教学内容达到大纲要求情况;任基础课和主干课的高职称教师比例B牵头部门:教务处一、落实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规定的主要课程情况(教务处综合科)二、制定学校本科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教务处综合科)1、改革的总体思路、具体计划2、课程设置的情况三、配套措施和执行情况(教务处)1、有关“两课”改革的文件、措施等材料(教务处综合科、素质教育中心、人文社科学院)2、加强英语、计算机教学工作的有关文件、措施等材料(教务处质量科、外语学院、计算机学院)3、加强大学物理、高等数学教学工作的有关文件、措施等材料(教务处、数理部)4、本科课程评估方案(政策法规处)5、教育部二十一世纪中国高校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体系创新与实践课题的立项名单、批文、课题的研究成果及其验收的材料(教务处综合科)6、完善实施精品课程建设的文件(攀学院教[2003]19号)、措施,校级精品课程评估方案;校级精品课程建设材料汇编(教务处综合科)7、本科课程教学大纲汇编制定本科专业课程教学大纲的文件和材料(教务处综合科)四、改革成果(教务处)1、重点建设精品课程一览表综合科2、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教改项目、论文及获奖情况综合科3、搜集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改革的具体成果综合科五、任基础课和主干课的高职称教师情况(教务处质量科、教学单位)六、综述材料(教务处综合科)一、落实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规定的主要课程情况二、各单位推进课程改革的具体方案材料三、各单位重点建设精品课程的申报书、建设计划书及年度总结材料四、本单位开设的本科课程教学大纲(汇编)五、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教改项目、论文和获奖情况六、二十一世纪中国高校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体系创新与实践课题的立项、完成情况七、传统专业改造及用信息技术和生物技术提升专业的经验总结材料八、搜集本院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改革的“物化”成果九、任基础课和主干课的高职称教师情况7一级指标二级指标评价内涵自评目标责任部门学校职能部门任务各教学单位任务教学工作3-4教材建设教材建设的规划、措施;近四年来使用国家统编教材情况B牵头部门:教务处一、制定教材选用、评估制度(教务处教材科)1、制定科学的教材选用、评估制度2、收集教材选用、评估制度落实情况3、教材管理办法(收集院教[2003]03号、19号、20号文件,并进行修订汇总)4、制定学校教材建设规划二、收集教材选用、评估情况(教务处教材科)1、各学年教材配备、到位情况2、教材样书库建设情况(含所占的比例)3、教材选用、评估情况及教材的使用效果4、近四年来使用国家统编教材情况(优秀、推荐、重点、原版及新教材)三、教材建设及其成果(教务处教材科)1、学校针对优势学科重点支持特色教材编写的规划和措施,以及落实情况2、近年来我校教师主编、副主编、参编出版的教材样书(以前的还仍在使用的也统计)3、教材获奖情况(市级、省级评奖的书已经作为教材用的)综合科4、2003-2007年自编出版教材目录、样书5、教材建设及管理研究项目、论文及获奖情况四、综述材料(教务处教材科)一、教材建设的规划及管理的文件与措施二、所有课程使用教材目录统计表(含编者、出版社、出版年、是否国家统编教材、优秀教材、新教材、面向21世纪教材)三、自编、出版教材目录及样书四、近年来我校教师主编、副主编、参编出版的教材样书五、教材获奖情况(含参加过市级、省级评奖的书已经作为教材用的)六、教材建设及管理研究项目、论文及获奖情况七、几年来教材建设工作的成效总结报告8一级指标二级指标评价内涵自评目标责任部门学校职能部门任务各教学单位任务教学工作3-5实践教学实验课教学及实验开出率情况,考核制度B牵头部门:教务处一、实践教学的时间安排(教务处实践科)1、各专业实践教学体系改革方案汇编(教务处)2、各专业实践教学大纲,每学年教学实习、生产实习计划(教务处、教学单位)3、各院(系、部)实践教学任务和课表(—学年分学年度)(教学单位)4、实验课教师情况一览表(教务处)二、加强实践教学的措施(教务处实践科)1、管理文件汇编(实验、社会调查、毕业实习、课程实习、毕业论文)(教务处)2、实践教学的经费保障措施(计财处)3、加强实践教学教师队伍建设的规划、措施及其效果(教务处)4、学生参加第二课堂及创新活动材料(学生处)5、有关“两课”课程改革的文件、规章制度、基地建设、内容等(教务处、素质教育中心、人文社科学院)6、各院(系、部)实验室利用和开出率统计表(教学单位)7、各院(系、部)实验人员工作守则(教学单位)8、根据目标制定综合性、设计性实验课程建设的规划和措施(教务处)9、根据目标制定全校教学实验室开放规划、计划,开放的一览表(教务处)10、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及开放情况(包括开放的范围、时间、内容和对学生的覆盖面)统计表(教务处)三、实践教学的效果(教务处实践科)1、实践教学内容与体系改革研究的项目、论文及获奖情况2、学生参加计算机技能、电子设计竞赛的获奖情况3、各专业学生获得的各种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情况统计表4、有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课程统计及其所占比例(该类课程以教学大纲中注明的为准)5、学生参加各种创新型、设计型比赛的获奖情况及其获奖作品6、实验室开放的效果表现及总结四、综述材料(教务处实践科)一、提高实践教学质量的措施及组织工作材料二、关于专业实践教学内容、体系满足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的说明材料三、各专业实践教学大纲,每年教学实习、生产实习计划四、加强本单位实践教学指导教师队伍建设的规划、措施及其效果五、实践教学任务及和课表六、实践教学内容与体系改革研究的项目、论文及获奖情况七、实践教学(实验、实习、社会实践、课程设计、毕业论文)的工作总结及典型经验总结材料八、有关“两课”课程实践教学的文件、规章制度、基地建设、理论研究及其实践教学的内容、研究成果(含学生的实践优秀论文集)等相关材料(人文学院)一、落实学校综合性、设计性实验课程建设规划的措施及其完成情况九、含实验学时的课程统计十、有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课程统计十一、有综合性或设计性实验课程实验大纲、实验指导书十二、实验教学改革教研立项项目及获奖、发表论文情况十三、学生参加各种创新型、设计型比赛的获奖情况及其获奖作品十四、学生获得各种技能等级证书的统计十五、开展综合性、设计性实验工作的总结材料各实验室开放的管理规章制度十六、各实验室开放的情况及记录(开放情况包括开放的范围、时间、内容和对学生的覆盖面)十七、实验室开放效果一二评价自责任部门9级指标级指标内涵评目标学校职能部门任务各教学单位任务教学工作3-6教学效果教师课程教学效果,学生基本理论与技能,实践能力、文化素质水平、思想道德素养、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情况B牵头部门:教务处1、管理文件汇编(实验、社会调查、毕业实习、课程实习、毕业论文)(教务处学位办)2、加强教学教师队伍建设的规划、措施及其效果(教务处质量科)3、实践教学内容与体系改革研究的项目、论文及获奖情况(教务处实践科)4、有关“两课”课程改革的文件、规章制度、基地建设、内容等(教务处综合科)5、加强大学生基本理论与基本技能培养的有关规定(教务处综合科)6、各专业的培养计划(教务处综合科)7、收集本科生选修课开设情况及学生选课情况统计及其总结(教务处教务科)8、本科学生的学籍卡(教务处教务科)9、学生参加各类专业资格、技术资格证书考试及通过情况与分析(教务处实践科)10、05届毕业生外语、计算机学业成绩及等级考试统计(教务处教务科)11、参加专升本统考课程成绩分析(教务处质量科)12、学生参加全国英语竞赛、其他竞赛及获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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