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厂乡关于乡镇机构改革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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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厂乡关于乡镇机构改革调研报告

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根据《关于开展乡镇机构改革调研工作的通知》精神(麻机编办发〔2011〕11号),乡党委高度重视,及时安排专人负责抓好此项工作。现将铁厂乡对乡镇机构改革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2006年乡镇机构改革后的基本情况

(一)铁厂乡2006年后的经济、社会等综合情况

铁厂乡位于麻栗坡县东北部,距县城92公里,东接董干镇,西与杨万、六河二乡毗邻,西北与马街乡和西畴县董马乡相连,南与越南安明县接壤,国境线长12公里,国土面积207.57平方公里,辖10个村委会301个村民小组28322人,其中农业户6504户27392人,占总人数97.6%,居住着汉、壮、苗、瑶、蒙古、彝、仡佬等7种民族,少数民族人口3156人,占全乡总人口的11.1%。全乡土地面积207.57平方公里,人均耕地1.26亩。最高海拨1809米,最低海拔800米。主要经济作物有核桃、草果等,全乡有董渡村委会的7个村民小组与越南接壤,是一个集“老、少、边、穷”为一体的边境贫困乡。全乡机关、各站所干部职工、教师、离退休干部、遗嘱人员共人,财政供养率极高。

(二)铁厂乡2006年后机构设臵及人员编制情况

在2006年机构改革中,铁厂乡设乡党委、人大、政府、纪委、司法所、国土资源管理所、计生服务所、财政所、农业技术推广站、畜牧兽医站、林业站、水务站、文化广播电

视站、卫生院、中心学校。

2006年乡镇机构改革时,铁厂乡党委、政府、人大、纪委人员编制共26名,其中:领导职数8名,一般职工18名(麻机编办发〔2006〕8号);铁厂农业技术推广站人员编制10人;铁厂林业站人员编制7人;铁厂畜牧兽医站人员编制8人;铁厂水务站人员编制3人;铁厂计生服务所人员编制5人;铁厂文化广播电视站人员编制7人;铁厂卫生院人员编制28人;铁厂乡中心学校人员编制262人;铁厂国土资源管理所人员编制2人;铁厂财政所人员编制5人;铁厂司法所人员编制4人。

按照2006年乡镇机构改革“三定”方案,各岗位工作人员在履行岗位职责中,仍存在很多困难和问题:一是党委、政府机关实际人员超过核定岗位编制人数。在乡镇党委、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中,超编制人员主要是退伍军人居多,其身份主要是工人身份,而非公务员。在2006年机构改革中,确定的岗位明确要求必须由公务员身份人员来担任,这就是导致人员超编制的主要原因。二是党委、政府机关内,部分重要岗位人员编制不够。在2006年机构改革中,像综合办公室秘书这一岗位,是乡镇党委、政府工作能够正常运转的重要岗位,不应由秘书兼任统计员。在乡镇实际工作中,兼任统计员的秘书,工作主要放在了统计工作上,而不是秘书工作。像民政、人口和计划生育这两个重要岗位,按照2004年以来的工作任务,按岗位编制只配备一个人,导致工作进度缓慢,不符合岗位职责要求,更不切合乡镇工作实际。特别是像民政、人口和计划生育这2个重要岗位,在实际工作中,都涉及到资金的使用和收取,如果一个人来做,就会违反资金的使用管理规定,也不利于工作的正常开展。三是站

所人员配备不够,部门职责得不到充分发挥。按照2006年乡镇机构改革事业站所的编制,如果能够足额配备人员,部门职责将会得到充分发挥,群众对部门的工作满意度将会更高,干群关系将会更加密切。但多年来,各站所、部门均未按编制配足人员,仅能维持工作基本开展,这就导致了部门职责得不到充分发挥,工作效率低下,满足不了群众的要求。就铁厂乡各站所来说,铁厂农业技术推广站人员编制10人,2006年至2009年,实际人员才4人;铁厂林业站人员编制7人,2006年至2009年,实际人员才5人;铁厂畜牧兽医站人员编制8人,2006年至2009年,实际人员才4人;铁厂水务站人员编制3人,2006年至2009年,实际人员才1人;铁厂文化广播电视站人员编制7人,2006年至2010年,实际人员才3人;铁厂卫生院人员编制28人,2006年至2011年,人员最多时,才有医务人员22人;铁厂国土资源管理所人员编制3人,2006年至2011年,人员最多时,才有工作人员2人;铁厂财政所人员编制5人,2006年至2011年,只有干部职工3人;铁厂司法所人员编制3人,2006年至2011年,只有司法干警2人。四是乡镇人员被县级部门借调的现象突出。原本乡镇工作人员就非常紧缺,有的部门仅能维持基本运转,要做到高效运转和群众非常满意就比较困难。但乡镇部分职工被县级部门长期借用,这类人员占着乡镇人员岗位和编制,导致乡镇缺人又不能进人。

(三)2006年农村税费改革后新增加的职能职责

在2006年取消农牧业税之前,乡政府日常工作主要有有:1、税费征缴;2、扶贫三项工程大会战;3、指导农业生产;4、迎接各项达标检查验收;5、培植税源。

2006年取消农牧业税后,政府的主要精力不再是税费征

缴、强迫种养和经济处罚,乱收费、乱集资、乱罚款、乱摊派不存在了,财政、计生等部门的职能弱化尤为突出。乡级干部职工的精力全部转移到建设和发展上来,主要工作职能职责从2006年以前的行政指导转变为行政服务。

二、目前乡镇职能职责定位问题

(一)当前乡党委、政府职能职责转变情况

2006年农村税费改革后,乡党委、政府的职能职责已从具有强制性的行政指导转变为行政服务,积极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和环境。

(二)乡党委、政府履行应具有的权责

乡党委、政府是贯彻落实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的实践者,也是一个乡镇经济社会发展的组织者和实施者,除应具有决定这一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权,还应该有全乡人事权。近年来,很多乡级站所在人事管理上,不断上划到县级主管部门直接管理,名义上这些站所接受乡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双重领导,但在实际工作中,这些站所有个别站所根本不接受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从乡党委、政府安排的各项中心工作中就能体现出来。乡党委、政府要求全乡机关站所遵守工作纪律,严格上下班制度、请销假制度和工作报告制度,但部分直管站所在上班期间,办公室里找不到人,外出辖区也不向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报告,工作进展情况也不报告,在乡党委、政府安排的一些中心工作时也是找各种理由。特别是个别站所,长期见不到办公室里有人办公,群众有急事需要办理了,通过电话联系了才能找到工作人员;甚至有的站所个别人员认为是上级主管部门直管了,加上自己是本地人,乡党委政府管不了他,就在群众中做一些反面宣传,严重影响了党委、政府各项工作的顺利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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