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届江苏省优秀科技工作者候选人名额分配表
保研政策

华东理工大学文件校教…2010‟28号华东理工大学关于印发《免试硕士研究生候选人推荐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免试硕士研究生候选人推荐工作,确保免试推荐工作公平、公开、公正、有序进行,遴选出真正符合攻读研究生要求的候选人,特制订《免试硕士研究生候选人推荐工作实施细则》,现印发给大家,请认真遵照执行。
华东理工大学二○一○年十一月十一日主题词:教育免试研究生推荐细则通知内发:各学院、所,机关各部门,奉贤校区管委会,金山科技园管委会,后勤华东理工大学校长办公室2010年11月11日- 1 -免试硕士研究生候选人推荐工作实施细则根据教育部关于在应届本科毕业生中择优推荐优秀学生免试攻读硕士的文件精神,为确保免试推荐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进行,遴选出基础知识扎实、基本技能过硬、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德才兼备的优秀本科生作为免试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免试研究生)候选人,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免试研究生候选人名额的分配原则1. 根据教育部下达我校免试研究生总名额的1.1~1.3倍确定候选人名额。
2. 依据各学院四年级学生的总人数、国家及省部级重点学科、博士、硕士学位点分布及导师数量等情况,由研究生院分配招生计划数至各学院。
3. 学生无论以何种方式获得推荐资格,其名额均含在本学院免试研究生的总名额内。
二、免试研究生候选人的基本条件免试研究生候选人必须满足如下基本条件: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公益事业,关心集体,成绩优异。
在校期间未受过学校任何考试违纪处分或其他行政记过及以上的处分,无违反学术诚信道德的行为。
2. 按照本专业《本科教学培养方案》的规定,一至三年级所学必修课程成绩在专业范围位于前列(排名在40%以后者不得- 2 -推荐),成绩大表中无不及格的必修课程,且至少获得2个创新教育学分。
3. 体育成绩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三、激励创新的奖励加分范畴在满足第二条所述基本条件的前提下,各学院对申请者按照学业成绩依次排序,择优推荐,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获得附加分(加分细则见附件):1. 在省(直辖市)教育委员会(教育厅)、科学技术委员会(科技厅)或省级技术发明协会等主办的大学生各类学术竞赛中获奖。
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表彰第九届四川省青年科技奖获奖者的决定

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表彰第九届四川省青年科技奖获奖者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科学技术协会•【公布日期】2007.05.24•【字号】•【施行日期】2007.05.24•【效力等级】党内其他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奖励正文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表彰第九届四川省青年科技奖获奖者的决定各市州党委组织部、人事局、科协,各省级部门人事处,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大型科研院所、高校、大中型企业: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实施科教兴川战略和人才强省战略,表彰奖励在国家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科技创新中作出突出成就的青年科技人才,促进科技人才茁壮成长,大力推进自主创新,根据《四川省青年科技奖条例》的规定,经四川省青年科技奖评审委员会评审、面向社会公示,并经四川省青年科技奖工作领导小组审定,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科学技术协会决定,授予毛刚等50名同志第九届四川省青年科技奖。
获得第九届四川省青年科技奖的50名同志,是我省青年科技工作者的杰出代表。
他们热爱祖国,拼搏进取,自觉奉献,勇于创新,在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和社会公益研究,弘扬科学精神,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取得了突出成就。
本世纪头20年,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事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青年科技人才奋发进取、自主创新的重要战略机遇期。
获得四川省青年科技奖的同志,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努力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在实践中锻炼,在探索中前进,牢牢把握人生发展的黄金阶段,密切关注未来科学技术的发展趋势,促进科学技术与经济的紧密结合,大力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为我国经济建设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学技术支撑。
科技创新,关键在人才。
江苏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师评选与管理办法

附件1:江苏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师评选与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激发广大工程勘察设计人员的责任感与荣誉感,引导激励勘察设计人员勇于创新、积极探索的精神,为社会提供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俱佳的优秀勘察设计成果,参照建设部《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与管理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江苏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师是全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内工程技术人员的荣誉称号。
获得“荣誉称号”人员优先推荐参评“江苏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和“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
评选和管理工作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
第三条组织成立江苏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师评选领导小组,负责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
第四条组织成立江苏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师评选委员会,负责具体评选工作。
江苏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师评选委员会由省住建厅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省勘察设计行业协会行业专家及历届省优秀勘察设计师代表等组成,人数为不少于15人的奇数,按专业分四组类型:勘察、建筑、工业、交通水利市政(园林),评选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2名。
江苏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师评选委员会人员组成由江苏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师领导小组决定。
第五条江苏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师每两年评选一次。
每次评选名额一般不超过40名,具体评选名额和分配根据各行业完成的勘察设计产值、技术人员数量、科技进步水平和申报情况由江苏省工程勘察设计师领导小组确定。
第二章申报第六条江苏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师申报人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申报人所在单位必须是在江苏省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勘察设计企业且具有江苏省勘察设计行业协会会员单位的资格;(二)具有高尚职业道德和强烈社会责任感、良好的职业道德、正确的政治观、遵纪守法的设计师;(三)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工程勘察设计领域取得卓著成绩,为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相关专业领域的技术带头人,在我省行业内享有一定声誉;(四)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工程勘察或工程设计工作(含相关专业研究生就读期间)15年以上(满足本办法第七条者可适当放宽),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国家已实施执业注册制度的专业还须具有相应的执业注册资格;(五)年龄不超过60周岁(以评选当年12月31日为计算截止日期)(六)主持(指担任专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过本行业至少3项大型或2项大型3中型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或设计,项目技术水平达到同期、同类型项目的国内先进水平,效益良好,个人贡献突出;工程项目获得过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铜质奖及以上奖项,或省级科学技术进步三等奖或省级以上奖项、省级(部行业)优秀工程勘察设计二等奖及以上奖项;(七)在本专业领域出版过学术专著,在国家级或省级期刊(学术会议)上发表过学术(技术)论文两篇或在核心刊物发表过1篇论文,或主编过1项省级工程建设标准或(行业)标准设计;第七条有下列情况者,在申报评选中可优先考虑:(一)在本专业领域拥有专利、专有技术或其他科技成果,并在工程项目中得到应用,创造了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第八条有以下情况者,申报不予受理:(一)作为项目技术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的项目因勘察设计原因发生过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本人受到行政处罚;(二)因勘察设计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第九条申报人应提交以下材料:申报人提交以下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相关材料需申请人所在单位负责审核其真实性,单位法人代表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评选表彰安阳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评选表彰安阳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3.22•【字号】安政[2007]22号•【施行日期】2007.03.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法其他规定正文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评选表彰安阳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的通知(安政〔2007〕2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2003年以来,全市广大干部职工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团结奋斗,努力工作,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
为表彰先进,进一步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构建和谐安阳,建设豫北区域性中心强市,圆满完成我市“十一五”奋斗目标,市政府决定对2003年以来我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进行评选表彰。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2003年以来在我市工业、农业、交通、财贸、城建、科研、教育、文化、卫生、政法、新闻、体育等各行业做出显著成绩的工人、农民、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国家公务员及其他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
2003年以来,获得国家(含各部、委)、省、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称号的人员原则上不参加本次劳模评选。
本着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市劳动模范由市人民政府授予“安阳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颁发奖章、荣誉证书和奖金。
二、评选条件安阳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必须是热爱祖国,拥护共产党的领导,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勇于开拓创新,为构建和谐安阳,建设豫北区域性中心强市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绩,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一)在深化企业改革、加强企业管理、推动技术自主创新、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促进企业发展、实现工业强市进程中贡献突出的;(二)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为发展现代农业、建设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带动农民致富工作中贡献突出的;(三)在构建和谐安阳,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精神文明,推进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和计划生育事业以及社会公益事业方面贡献突出的;(四)在建设平安安阳、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增进民族团结、防止重大事故、抗击重大灾情疫情、保卫国家安全和保护人民生命财产等方面贡献突出的;(五)在三产富市进程中,促进就业,发展商贸、旅游、金融等服务业贡献突出的;(六)在本职岗位上勤奋学习、努力工作、开拓进取、敬业奉献、取得优异成绩、贡献突出的;(七)在其他方面贡献突出的。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气象局关于评选全国气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气象局关于评选全国气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气象局•【公布日期】2013.06•【文号】•【施行日期】2013.0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气象综合规定正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气象局关于评选全国气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2013年6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气象局,中国气象局各直属单位: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全国气象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中国气象局党组确定的重点任务,坚持公共气象发展方向,全面推进气象现代化,全力做好防灾减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气象服务,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个人。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倡导“准确、及时、创新、奉献”的气象精神,激励广大气象干部职工开拓创新、不断进取,为加快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实现气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气象局决定,评选表彰一批全国气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一)评选范围全国气象工作先进集体:各省(区、市)气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气象局、中国气象局各直属单位的处级及以下单位。
全国气象工作先进工作者:各省(区、市)气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气象局、中国气象局各直属单位的在职干部职工。
曾获得省部级以上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的人员,近五年内作出新的突出贡献,可以参加此次评选。
(二)表彰名额1.表彰名额:全国气象工作先进集体34个,全国气象工作先进工作者34名。
2.推荐名额:全国气象工作先进集体79个,全国气象工作先进工作者79名(推荐名额分配表见附件2)。
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气象局报送时请作出推荐排序。
五四评优文件

校团字…2010‟17 号共青团河北科技大学委员会关于“五四”评比表彰工作的通知各学院(系)团委、团总支、团支部:为弘扬“五四”精神,树立模范典型,营造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经校团委研究,决定在“五四”期间,命名表彰09~10年度河北科技大学“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志愿服务先进集体”、“优秀团务工作者”、“模范团干部”、“优秀团员”、“志愿服务先进个人”、“团学活动先进个人”。
请各学院(系)团委、各基层团支部接到通知后,按照共青团河北科技大学委员会“五四”评比表彰实施细则组织评选工作。
附件:1.共青团河北科技大学委员会“五四”评比表彰实施细则2.审批表二○一○年五月二十五日附件1:共青团河北科技大学委员会“五四”评比表彰实施细则一、评选表彰时间2010年“五四”青年节前后二、评选表彰内容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团务工作者;模范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志愿服务先进集体;志愿服务先进个人;团学活动先进个人。
三、评选内容标准1.五四红旗团委依据《河北科技大学院级团组织工作考核评估条例》进行评选。
2.五四红旗团支部(1)支部班子健全,成员分工明确,团结协作,开拓进取,有较强凝聚力和战斗力;(2)团内各项制度比较健全,团组织生活、五四评选、推优入党坚持标准,严格规范,使各项工作能对广大团员青年积极上进起到良好的激励影响;(3)学风浓厚,班风端正,本支部无任何人受过学校行政处分,团内处分的,能认真完成上级团组织交办的各项工作;(4)有较好的校内外活动阵地,主题活动好,能经常性地开展活动,利用各种形式对团员青年进行思想教育,积极开展学雷锋志愿活动、社会实践活动、课外科技活动及其它适合青年特点的丰富多彩的文艺、体育活动。
3.优秀团务工作者(1)热爱共青团的工作,把团的工作放在工作的首要位置上,从事团的工作一年以上并在团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突出成绩的专职团干部(教师);(2)能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政治、经济和科学文化知识及团的业务知识,有一定的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3)作风正派,团结同志,能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4)能够积极主动地围绕党政中心工作,创造性地开展各种形式的活动,能调动学生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的极大发挥,对学生工作的指导有效,成绩突出。
江苏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实施办法
附件4江苏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实施办法江苏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由省科协、江苏省教育厅、省知识产权局、省青少年科技基金会主办。
这项活动每年进行一次全省性比赛。
江苏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组织委员会由主办单位组成,负责大赛的领导工作,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江苏省青少年科技中心。
一、目的组织开展江苏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根本宗旨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创建新型省份构建和谐社会。
推动青少年科技活动的蓬勃开展,培养青少年科技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青少年的科技素质,鼓励和发现优秀人才,迎接未来世界的挑战。
二、基层竞赛创新大赛是一项全省性的青少年科技竞赛活动,基层竞赛是全省比赛的组成部分,基层竞赛由各级科协牵头组织,按照竞赛规则举办相应的竞赛活动,择优推荐作品参加上一级比赛。
各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是全省比赛的基础,市级比赛应参照全省比赛的竞赛规则举行,推荐参加全省比赛的作品必须符合全省比赛的要求。
市级比赛组委会在推荐上报参加全省比赛的项目时,应上报当年市级比赛的获奖名单及市级比赛的组织情况。
各市应统一组织申报、参赛,申报作品必须是在市级大赛基础上,按照分配名额推荐的优秀作品。
各市在报送参赛作品前,必须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并在申报表内出具审查意见及项目查新报告(网上下载)。
如发现资格不符合规定、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者,将取消其获奖资格,收回其所获名次和奖励。
1、申报分配名额创新大赛主办单位每年通知公布各市参加全省比赛的分配名额,各市必须按分配名额及有关比例申报,超过分配数量的不予受理。
各市申报的科技创新成果竞赛项目中,小学生、初中生的项目数量分别不少于总数的20%。
集体项目含在小学、初中、高中项目数量之内,不超过总数的20%。
2、申报全省大赛主办单位将在“江苏省科技活动网站(网址:)上发布下年度全省比赛竞赛规则和申报表格,供基层竞赛参考和下载使用。
三、评选条件1、科技创新大赛组织奖条件依据各市组织科技创新大赛的规模、人数及组织实施的情况,包括项目申报材料、活动总结、申报材料汇总表以及是否按规定时间上报等情况确定。
重庆市人事局、重庆市妇女联合会关于评选推荐妇联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
重庆市人事局、重庆市妇女联合会关于评选推荐妇联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事局,重庆市妇女联合会•【公布日期】2007.04.13•【字号】渝人发[2007]62号•【施行日期】2007.04.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妇女权益保护正文重庆市人事局、重庆市妇女联合会关于评选推荐妇联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渝人发〔2007〕62号)各区县(自治县)人事局、妇联,市级机关妇委会:近年来,全市各级妇联带领广大妇女紧紧围绕全面构建和谐重庆这一主题,以联系妇女、服务妇女、教育妇女、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根本任务,在提高妇女素质,推进妇女全面发展,促进男女平等和谐,加快和谐重庆建设等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
为进一步加强妇联系统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市人事局、市妇联决定,评选表彰一批2004-2006年度重庆市妇联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并根据人事部、全国妇联《关于评选全国妇联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40号)精神,联合评选推荐上报3个全国妇联系统先进集体、2名全国妇联系统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和名额(一)评选范围1.先进集体评选范围是:各级妇联组织及其所属企、事业单位。
2.先进个人评选范围是:各级妇联组织及其所属企、事业单位的在职工作人员。
(二)评选名额1.人事部和全国妇联联合表彰妇联系统先进集体3个,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2名。
2.全国妇联表彰先进妇联组织5个,优秀妇联干部5名。
3.市人事局和市妇联联合表彰妇联系统先进集体50个(其中区县妇联不超过10个),先进个人100名(其中在区县妇联工作的人员不超过10名)。
各区县(自治县),市级机关妇委会(含民主党派妇委会、工商联妇委会)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2。
二、评选条件(一)先进集体评选条件1.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服务大局,认真履行职能,积极动员广大妇女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贡献。
江苏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实施办法
附件4江苏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实施办法江苏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由省科协、省教育厅、省知识产权局、省青少年科技基金会主办。
这项活动每年进行一次全省性比赛,江苏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组织委员会由主办单位组成,负责大赛的领导工作,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江苏省青少年科技中心。
一、目的组织开展江苏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根本宗旨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推动青少年科技活动的蓬勃开展,培养青少年科技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青少年的科技素质,鼓励和发现优秀人才。
二、基层竞赛创新大赛分为青少年和科技辅导员两个活动板块,基层竞赛是全省比赛的组成部分,基层竞赛由各级科协牵头组织,按照竞赛规则举办相应的竞赛活动,择优推荐作品参加上一级比赛。
各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是全省比赛的基础,市级比赛应参照全省比赛的竞赛规则举行,推荐参加全省比赛的作品必须符合全省比赛的要求。
市级比赛组委会在推荐上报参加全省比赛的项目时,应上报当年市级比赛的获奖名单及市级比赛的组织情况。
上报时间为每年1月18日前,各市应统一组织申报、参赛,申报作品必须是在市级大赛基础上,按照分配名额推荐的优秀作品。
各市在报送参赛作品前,必须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并在申报表内出具审查意见。
如发现资格不符合规定、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者,将取消其获奖资格,收回其所获名次和奖励。
1、申报分配名额创新大赛主办单位每年通知公布各市参加全省比赛的分配名额,各市必须按分配名额及有关比例申报,超过分配数量的不予受理。
各市申报的科技创新成果竞赛项目中,小学生、初中生的项目数量分别不少于总数的20%。
集体项目含在小学、初中、高中项目数量之内,不超过总数的20%。
2、申报全省大赛主办单位将在“江苏省科技活动网站()上发布下年度全省比赛竞赛规则和申报表格,供基层竞赛参考和下载使用。
三、评选条件1、科技创新大赛组织奖条件依据各市组织科技创新大赛的竞赛内容和规模、人数及组织实施的情况,包括项目申报材料、活动总结、申报材料汇总表以及是否按规定时间上报等情况确定。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总工会关于评选表彰云南省第二十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意见的通知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总工会关于评选表彰云南省第二十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12.10•【字号】云政办发[2010]23号•【施行日期】2010.12.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法其他规定正文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总工会关于评选表彰云南省第二十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意见的通知(云政办发[2010]23号)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云南省总工会关于评选表彰云南省第二十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原则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做好省第二十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评选推荐工作。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O-O年十二月十日云南省总工会关于评选表彰云南省第二十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意见2008年云南省第十九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召开以来,全省各族人民和广大职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全面实施“十一五”规划、加快全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中,坚持解放思想,推进改革开放,落实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为云南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模范人物。
为表彰先进,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批转省总工会关于云南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政发[1997] 203号)第八条:“云南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活动,原则上每三年一次”的规定,建议于2011年“五一”国际劳动节前夕召开云南省第二十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评选表彰一批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
现就评选表彰有关事项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第八次党代会,八届八次、九次全委会精神,注重选树在推进全省中心工作中涌现出来的模范人物,引领职工群众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注重培养潜心钻研业务、不断提升技能素质的技术标兵,引领职工群众积极建设创新型云南;注重挖掘在平凡岗位上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实干典型,引领职工群众共建美好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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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性别
民族
党派
学历
学位
籍贯
最后毕业院校、专业及时间
参加工作时间
工作单位及行政职务
技术职称
所在团体及职务
其他社会兼职
从事科技工作简历
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单位任何职
奖励情况
政治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情况
(不超过500字)
优秀事迹
(不超过2500字)
所在单位意见
(盖章)年月日
上级主管部门意见
(盖章)年月日
推荐单位意见
(盖章)年月日
评审委员会意见
(盖章)年月日
省科协常委会审批意见
(盖章)年月日
附件4:
第九届江苏省优秀科技工作者候选人事迹摘要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党派
学历
学位
技术职务
工作单位及职务
通讯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主要事迹摘要(重点反映近5年来的主要业绩和精神风貌情况,不超过600字)
附件5:
第九届江苏省优秀科技工作者候选人基本情况汇总表
附件2:
第九届江苏省优秀科技工作者候选人名额分配表
名称
名额分配数
南京市科协
9
无锡市科协
7
徐州市科协
7
常州市科协
7
苏州市科协
8
南通市科协
7
连云港市科协
5
淮安市科协
5
盐城市科协
6
扬州市科协
6
镇江市科协
6
泰州市科协
5
宿迁市科协
4
省级学会(含高校科协)
22
省委省级机关工委
8
省教育厅
8
合计
120
附件3:
第九届江苏省优秀科技工作者Fra bibliotek荐表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籍贯
民族
政治
面貌
学历
工作单位
职称
行政职务
现从事专业
推荐单位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