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word)A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制度(2017年11月修订)
2017年上市公司投资管理制度

2017年上市公司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投资决策运行机制 (2)
第三章投资计划 (5)
第四章投资项目立项制度 (5)
第五章投资决策程序 (7)
第六章投资的实施 (9)
第七章投资企业的管理 (10)
第一节对分公司的管理 (12)
第二节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 (13)
第三节对参股公司的管理 (16)
第八章投资企业商标管理 (17)
第九章附则 (1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及下属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分、子公司”)、参股公司的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效益,依照《公司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投资仅指权益性投资。
权益性投资包括各项股权投资、债权投资、产权交易、公司重组以及合资合作等;重大资本性支出如购置消费类资产(如车辆)、技术改造、基本建设、重大固定资产购置等不在本制度规范之内。
第三条投资管理遵循的基本原则为: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合理配置企业资源,促进要素优化组合,创造良好经济效益。
第四条公司从事境外投资应当遵从中国及当地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投资决策运行机制
第五条公司投资管理组织体系由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投资决策与战略发展委员会、具体执行部门组成。
具体执行部门包括投资发展与管理部和投资决策支持部门。
股东大会是公司对外投资的最终决策机构,根据监管规定和公司章程审议批准董事会提交的投资决策事项。
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的对外投资,并对。
证券公司_业务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证券公司业务安全,防范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证券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业务安全管理制度内容1. 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1)证券公司应建立健全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确保信息系统稳定、安全运行。
(2)信息系统应具备访问控制、身份认证、审计跟踪、数据加密等功能。
(3)证券公司应定期对信息系统进行安全评估,及时修复安全漏洞。
2. 证券自营业务内部控制制度(1)证券公司应建立防火墙制度,确保自营业务与经纪业务、资产管理业务等相互隔离。
(2)证券公司应建立独立的实时监控系统,全方位监控自营业务的风险。
(3)证券公司应建立完善的投资决策和投资操作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合规性。
3. 证券经纪业务内部控制制度(1)证券公司应加强自营账户的集中管理和访问权限控制,防止内幕交易。
(2)证券公司应建立客户交易资金管理制度,确保客户资金安全。
(3)证券公司应建立健全风险监控缺陷的纠正与处理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风险。
4. 证券投资银行业务内部控制制度(1)证券公司应建立投资银行业务项目管理制度,确保项目合规、高效。
(2)证券公司应建立健全投资银行业务信息披露制度,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3)证券公司应加强对投资银行业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诚信教育,强化风险控制意识。
5. 柜台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1)证券公司应遵守《证券公司柜台交易业务规范》,规范柜台交易行为。
(2)证券公司应建立柜台交易管理制度,明确交易产品和投资者的选择、交易决策与执行、登记结算、信息披露等事项。
(3)证券公司应加强对柜台交易业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诚信教育,强化风险控制意识。
6. 融资融券业务内部控制制度(1)证券公司应建立健全融资融券业务内部控制机制,防范风险。
(2)证券公司应健全业务隔离制度,确保融资融券业务与其他业务相互分离。
(3)证券公司应建立融资融券业务的决策与授权体系,确保决策科学、合规。
投资公司管理制度全套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投资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投资行为,加强内部控制,有效防范风险,提高投资效益,保护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分公司等分支机构。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长期利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币资金、股权、实物资产等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
第二章投资原则第四条公司投资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规性原则:投资活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导向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安全性原则:投资应确保资金安全,降低投资风险。
(三)效益性原则:投资应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兼顾社会效益。
(四)分散性原则:投资应合理分散,降低单一投资风险。
第三章投资管理组织架构第五条公司设立投资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投资管理制度、审批投资计划、监督投资执行等工作。
第六条投资管理委员会下设投资部,负责具体投资项目的筛选、评估、实施等工作。
第四章投资决策程序第七条投资决策程序如下:(一)投资部根据市场调研、行业分析等,提出投资建议。
(二)投资管理委员会对投资建议进行审议,提出投资决策意见。
(三)公司董事会审批投资决策,并报股东大会审议。
(四)投资决策通过后,投资部组织实施。
第五章投资项目管理第八条投资项目管理包括以下内容:(一)项目筛选: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投资原则,筛选符合投资要求的项目。
(二)项目评估:对筛选出的项目进行财务、市场、技术等方面的评估。
(三)投资协议签订:与项目方签订投资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四)项目跟踪:对投资项目进行定期跟踪,了解项目进展情况。
(五)项目退出:根据项目情况,制定合理的退出策略。
第六章投资风险控制第九条公司应建立健全投资风险控制体系,包括以下措施:(一)建立健全投资风险评估制度,对投资项目进行全面评估。
(二)设立风险准备金,应对投资风险。
2017年上市公司投资管理制度

2017年上市公司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机构与职权 (3)
第一节股东大会 (3)
第二节董事会 (3)
第三节经营层 (4)
第三章投资决策程序 (5)
第一节投资机会研究 (5)
第二节投资建议书 (6)
第三节可行性研究报告 (7)
第四章投资项目实施 (7)
第五章跟踪与考核 (8)
第六章投资的处置 (9)
第七章子公司及托管公司 (10)
第八章附则 (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及控股企业的投资活动,明确投资权限、程序和管理职能,防范投资风险,实现投资决策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投资分为对外投资和对内投资。
(一)对内投资,是指将公司的各种资源投入生产经营性项目的投资活动。
包括购建设备、厂房等固定资产投资;购买原材料等流动资产投资,以及购买土地、新技术等无形资产投资。
(二)对外投资,是指运用公司拥有的各种资源进行的金融投资和股权投资。
第三条公司投资应符合投资决策程序和相关管理制度,应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计划。
公司投资规模应与公司资产经营规模、资产负债水平和实际筹资能力相适应。
第四条投资项目涉及关联交易的,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章程和有关关联交易规定执行。
第五条投资项目涉及募集资金的,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章程和有关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执行。
第六条投资项目涉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按照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执行。
XX股份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XX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依法规范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证券投资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加强对证券投资的管理,防范投资风险,健全和完善公司证券投资管理机制,确保公司资产安全,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公司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证券投资,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含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基金或资管产品)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以下情形不适用本制度:(一)作为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的证券投资行为;(二)固定收益类或者承诺保本的投资行为;(三)参与其他上市公司的配股或者行使优先认购权利;(四)购买其他上市公司股份超过总股本的10%,且拟持有三年以上的证券投资;(五)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进行的投资。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指全资或控股等并表范围内子公司,下同)的证券投资,下属子公司进行证券投资视同公司证券投资,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证券投资原则第四条公司从事证券投资,应当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建立健全内控制度,控制投资风险,注重投资效益。
第五条公司从事证券投资,应当分析投资的可行性与必要性,严格按照审议批准的证券投资额度,根据公司的风险承受能力控制投资规模及期限,不能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的发展。
第六条如开展的证券投资需开立证券账户,应当以公司或子公司名义设立专用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进行证券投资,不得使用他人账户或向他人提供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不得出借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
公司或子公司应当规范开展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的开户、年审和销户等管理工作,及时与开户券商、银行签订三方存管协议,确保资金安全。
【财务制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固定收益证券业务管理制度(WORD10页)

有限责任公司固定收益证券业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规范******有限责任公司(下简称“公司”)固定收益证券业务的管理,有效控制经营风险,明确职权,提高固定收益证券业务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固定收益证券业务是指经国家有权部门批准,证券公司开展的固定收益证券发行、自营等项业务。
固定收益证券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可转换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债券、基金凭证等。
第三条固定收益总部全面负责公司的固定收益证券业务,建立集中领导、科学决策、分级管理、及时反馈、风险约束的决策体制以及有序、高效、规范的运作体制。
第四条公司建立风险监控体系,通过公司风险控制委员会、稽核监督总部的监督,对固定收益证券业务的决策与操作过程进行及时的风险监控与预警。
第二章组织架构与岗位职责第五条固定收益证券发行和投资业务的管理体系由固定收益业务投资决策委员会、分管领导、固定收益总部组成。
(一)固定收益业务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公司固定收益证券业务的决策机构,对固定收益证券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
其主要职能是:1、拟定固定收益业务的自营资金规模、盈利目标;2、审定固定收益业务投资策略、阶段性投资计划和重大投资计划;3、审核固定收益业务的主承销项目和实质性承销项目。
(二)分管领导在公司授权范围内,负责对公司批准的固定收益证券的重大投资和发行项目进行执行与落实。
(三)固定收益总部在分管领导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具体实施公司的固定收益证券投资及发行业务,完成公司下达的固定收益证券投资经营任务。
第六条固定收益总部内部业务管理体系固定收益总部内部业务管理组织框架图(一)固定收益总部业务决策小组总经理、副总经理、投资部、发行销售部和同业合作部的部门经理组成固定收益总部业务决策小组。
固定收益证券承销与投资项目的总体规模、策略、计划、赢利目标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对策,由固定收益总部业务决策小组提出并按授权决策或报批。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及发展趋势1.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的背景及意义1.1 证券市场的蓬勃发展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加剧和金融市场的深化改革,证券市场在全球范围内迅速发展。
证券投资已成为投资者的首选之一,亦成为企业融资的重要方式之一。
在这种背景下,证券投资管理制度变得尤为重要。
1.2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的作用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的实施能够有效地规范证券市场的运作,保护投资者的利益,维护市场的秩序和稳定。
其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2.1 维护市场秩序证券投资管理制度通过规定证券交易的限制条件和操作规则,限制了投资者的行为,保障了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1.2.2 保护投资者利益证券投资管理制度规范了证券交易的方式和程序,要求公司必须向投资者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保障投资者的权益。
1.2.3 提升风险管理水平证券投资管理制度强调了风险管理的重要性,要求投资者进行充分的风险评估和控制,从而提高了投资效益。
2.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2.1 透明公开原则透明公开是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之一。
透明公开要求公司及相关人员必须向公众公开自身的财务状况、经营管理等信息,使投资者能够全面了解公司的运作情况。
2.2 平等自愿原则平等自愿是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的另一基本原则。
平等自愿要求公司和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平等地行使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确保交易双方基于自愿达成交易合同。
2.3 风险分散原则风险分散是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的重要原则之一。
风险分散要求投资者在进行证券投资时应合理分散风险,通过投资多个不同行业、不同地区和不同类型的证券来降低风险。
3.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的发展趋势3.1 投资者保护机制的不断完善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投资者保护机制得到日益完善。
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出台了相关法律和制度,保护投资者的利益,防范操纵市场等不法行为。
3.2 网上证券交易的兴起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技术的进步,网上证券交易成为投资者的一种重要交易方式。
公司管理制度-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作者提示:本制度比较适合上市公司,也适合非上市大中集团企业参考,使用时需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修改。
非上市公司,删除与上市要求相关条款内容即可。
XXXXXX有限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XXXXXX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证券投资行为,防范证券投资风险,保证证券投资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实现证券投资决策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及下属公司的证券投资行为。
未经公司总部同意,公司下属子公司、分公司不得进行证券投资。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的证券投资是指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委托理财(含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以及深交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未经董事会批准,不得扩大投资范围。
第四条公司证券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资金。
公司不得将募集资金通过直接或者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债券等的交易,以及委托理财,但符合证监会相关规定,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不得利用银行信贷资金直接或间接进入股市。
第五条公司相关部门在进行证券投资前,应知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证券投资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六条证券投资的原则(一)公司的证券投资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二)公司的证券投资必须注重风险防范、保证资金运行安全;(三)公司的证券投资应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四)公司的证券投资必须与资产结构相适应,规模适度,量力而行,不能影响自身主营业务的发展。
第七条凡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本制度及公司其他规定,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应视具体情况,给予相关责任人以处分,相关责任人应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章证券投资决策、执行和控制第八条证券投资决策、执行和控制:(一)公司董事会在公司章程规定的权限内审批证券投资事项(董事会单项证券投资运用资金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十五),超过规定权限的额度报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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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word)A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制度(2017年11月修订) 1 A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制度 (2017年11月修订)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组织架构与决策体系 第三章 项目管理 第四章 人员管理、培训与考核 第五章 信息披露 第六章 内部控制 第七章 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投资银行业务的运行、有效防范和控制业务风险、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以及投资银行业务相关政策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投资银行业务主要是指公司接受客户的委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客户签订合同,根据合同约定的方式、条件、要求及限制,为客户提供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作为保荐机构或联席保荐机构)、上市公司再融资(含公开发行股票、配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作为保荐机构或联席保荐机构)、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作为上市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和收购方财务顾问)、公司债券(作(完整word)A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制度(2017年11月修订) 2 为主承销商或联席主承销商)、企业债券(作为主承销商或联席主承销商)
以及投资银行部从事的其他投资银行业务。 投资银行部从事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推荐业务以及其他涉及非上市公众公司的相关业务应遵循新三板业务部的相关管理规定。投资银行部从事资产证券化相关业务应遵循资产管理分公司的相关管理规定. 第三条 公司投资银行部开展投资银行业务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原则;诚实守信,审慎尽责;坚持公平交易,避免利益冲突,禁止利益输送,保护客户合法权益。 第二章 组织架构与决策体系 第四条 公司投资银行业务实行集中决策、授权管理、分级负责的组织架构,建立“董事会—公司经营管理层-投资银行业务决策委员会—投资银行部”的四级决策体系。 第五条 董事会是公司股东会授权的投资银行业务最高决策机构,公司经营管理层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决定投资银行业务的经营计划和业务发展方案。 投资银行业务内核小组(以下简称“内核小组”)是公司投资银行业务内部核查的最高机构,内核小组对申报项目的风险控制及项目质量承担相应责任,内核小组成员由公司内部的专业人士和聘请的公司以外的有关专家组成。投资银行部负责人、合规部负责人及风险管理部负责人是内核小组的固定成员,其他成员由公司内、外部资深专业人士担任。 内核小组主要职责: (一)对保荐承销、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债券承销等投资银行项目是否满足相关条件、符合相关规定做出专业判断; (完整word)A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制度(2017年11月修订) 3 (二)对保荐承销、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债券承销等投资银行项目申报
文件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披露文件的内容与格式是否符合要求做出专业判断; (三)围绕保荐承销、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债券承销等投资银行项目尽职调查工作和内核会议讨论中发现的风险和问题对项目组负责人和其他项目人员进行问询;对保荐类项目的保荐代表人进行问核; (四)对保荐承销、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债券承销等投资银行项目的质量和风险进行评估,做出是否保荐或承销的决定; (五)监管机构认为必要的其他职责。 第六条 投资银行业务决策委员会(以下简称“投行决策委")在公司经营管理层的领导下负责审批公司投资银行业务开展过程中的重大决策事项。投行决策委委员必须为单数,公司投资银行业务分管领导和投资银行部负责人为固定人员,其他人员在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以上级别人员、投资银行部质量控制室负责人及资本市场室负责人等人员中选取。 投行决策委负责的重大决策事项包括: (一) 拟定公司投资银行业务相关管理制度; (二) 审定投资银行业务部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三) 拟定投资银行业务发展规划; (四) 根据公司投资银行业务发展规划,制定投资银行业务发展实施办法; (五) 拟定投资银行业务突发事件的应对和控制措施; (六) 审批投资银行业务部门工作报告; (七) 其他与投资银行业务相关的重大事项。 (完整word)A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制度(2017年11月修订) 4 第七条 投资银行部是公司从事投资银行业务的执行机构,负责公
司投资银行业务的日常运作,具体负责投资银行项目的开发和执行工作。其他任何部门和分支机构不得擅自从事或变相从事投资银行业务,但其他部门和分支机构可以向投资银行部推荐潜在的投资银行项目,具体职责如下: (一)在投行决策委的授权下,制订投资银行业务的各项具体管理制度及操作流程,并有效实施; (二)组织开展各项投资银行业务,完成公司下达的经营目标和业务发展目标; (三)综合开发与有效配置公司投资银行业务资源; (四)防范投资银行业务风险,监督、控制业务质量; (五)开展投资银行专业人员的业务培训、业绩考评及奖惩; (六)协调投资银行业务开展过程中公司与监管部门、中介机构的关系,以及协调公司内部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投资银行部下设投资银行业务室、资本市场室、质量控制室、综合管理室。其中,投资银行业务室为公司投资银行业务承揽和承做的前台部室;资本市场室为公司投资银行业务证券销售和业务创新的前台配合部室;质量控制室为公司投资银行业务中负责内部初步审核工作的中后台支持部室;综合管理室为公司投资银行业务综合管理的后台部室。 第八条 风险管理部是公司风险管理主要职能部门,对投资银行业务进行风险识别、评估、审核,拟定风险管理标准,在项目开展过程中进行日常风险管理,并为业务决策提供风险管理建议。 第九条 合规部是公司合规管理主要职能部门,对公司投资银行业务(完整word)A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制度(2017年11月修订) 5 管理制度、新业务方案报送监管文件等进行合规审查,检查和监督投资银
行业务情况,进行信息隔离墙管理等,防范和控制合规风险. 第十条 公司研发部、财务部、信息技术部等是公司投资银行业务的运营支持部门,配合完成投资银行业务的相关工作。 第十一条 公司投资银行部可根据公司已取得的业务资格及业务发展需要,按照相关监管规定,在专业化经营与管理的原则下,增设二级部室。 第三章 项目管理 第十二条 投资银行部对项目流程的管理主要分为立项阶段、实施阶段和完成阶段。 (一)立项阶段是指与企业进行初步接触并对企业基本情况进行初步判断的阶段,其主要工作内容包括:项目信息收集、客户市场调查、初步尽职调查、项目争取、制定初步项目方案、提出和完成项目立项等; (二)实施阶段是指项目立项后项目的具体实施过程,其主要工作内容包括:项目组成立、项目运作管理、尽职调查、方案设计、工作底稿建立与完善、项目材料制作、项目问题反馈沟通与解决、项目协议条款落实、项目风险控制、项目申报及审核、项目发行组织、项目持续督导工作等; (三)完成阶段是指项目协议条款已履行完毕或项目协议终止后的阶段,主要工作内容包括:项目终止程序、项目后续服务、客户持续维护等。 第十三条 投资银行部对项目实施分级管理。 项目分级管理主要包括项目综合管理、项目组管理和项目负责人管理。 (一)项目综合管理由质量控制室牵头,联合资本市场室、综合管理室对项目实行全面质量管理,适时监控项目的法律风险、市场风险和财务(完整word)A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制度(2017年11月修订) 6 风险等;
(二)项目实行项目组管理制度:项目承揽立项后,应正式组建项目组,由投资银行业务室负责人提议、投资银行部总经理确定项目保荐代表人(如需)、财务顾问主办人(如需)和项目负责人,由投资银行业务室负责人确定项目组其他成员,项目组名单报综合管理室备案; (三)项目负责人制度: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度,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进程中各项具体工作的组织、安排、协调和实施,项目整体风险的把握与控制以及投资银行部内部的相关协调工作,落实和实现项目协议具体条款,保证项目的完成质量。 第十四条 质量控制室对项目过程负有监督和审核责任,在立项、签订协议、辅导、申报、项目总结等重要节点进行严格审查,对项目进行事前、事中、事后持续管理,防范和减少可控风险发生,监督、审核项目的完成质量. 第十五条 资本市场室负责项目开展过程中证券发行与承销阶段的产品销售工作,具体包括定价方案拟定、产品设计、流动性管理等工作,同时与项目组保持密切沟通,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防范和降低证券承销风险. 第十六条 项目负责人和保荐代表人、财务顾问主办人具体负责项目发行后的质量跟踪与持续督导;质量控制室对质量跟踪与持续督导工作进行日常动态监督管理。 第十七条 项目组成员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以及公司的规定,负有诚信和勤勉尽责的责任,保证项目的工作质量,降低项目风险,并向客户提供优质服务。 第十八条 项目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报告制度,项目负责人应及时将(完整word)A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制度(2017年11月修订) 7 项目中出现的重要问题及发生的重大事件向投资银行业务室负责人、投资
银行部负责人报告,同时通知质量控制室向公司合规部和风险管理部报备,以保证投资银行部及公司相关部门对项目进程的了解和把握. 第十九条 在项目管理过程中的工作底稿、文件、资料、合同、对外报出材料等应规范统一,涉及文件报批、归档等工作时,投资银行部员工须严格遵守公司和投资银行部的相关规定。 第二十条 项目完成后,投资银行部相关人员应为客户提供后续服务,保持和发展长期合作关系。 第四章 人员管理、培训与考核 第二十一条 投资银行业务人员必须具有正直诚信、勤勉尽职、保密守法、团队合作精神等职业操守,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 投资银行部根据不同的工作岗位及其性质,赋予其相应的职责和权限,各个岗位都具有明确的岗位职责说明和清晰的管理架构。投资银行业务人员的补充,由投资银行部提出需求,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招聘。 第二十三条 投资银行部制定年度及专项投资银行业务培训计划,定期了解员工培训需求,采用多种培训方式使员工与公司实现同步发展。 第二十四条 投资银行部建立并完善部门员工人力资源库,对现有部门员工的详细资料(包括年龄、学历、专业、从业经验、从业资格情况、绩效考核成绩、目前工作状况等)进行汇总管理,按照人力资源部的相关规定进行定期考评。 第二十五条 公司建立重大信息的内部保密制度,与投资银行部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