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用电安全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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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用电安全管理制度1
公司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总则
为确保商场的供用电和人身安全,确保电气设备的可靠运行,依据国家规定的电气安全要求,结合商场的实际,制定本暂行制度。
一、电气运行安全:
1.电气作业人员必须经医生检查身体,证实确无妨碍电气并工作的疾病,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持有国家劳动或电监部门颁发的电工操作证,能担任电气作业和电气作业监护人工作。
2.一切电气作业人员都必须熟悉触电急救方法。
3.电气作业人员作业时,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如:工作手套、绝缘鞋、长袖工作服、电工所使用工具等。
4.当电气工作人员正在工作,尤其是在危险区域进行工作时,监护人员应随时提醒,注意安全,禁止大声怪叫,以免引起错觉而引发事故。
5.做好经常性的电气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消除。
6.现场要备有安全用具,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等,并定期检查。
7.电气设备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接零)装置,防雷设施和电工高低压用具必须完好,每年定期检测。
二、变配电室的安全管理制度:
变配电室必须做到“四防和一通”的要求,即防火、防潮湿、防汛、防小动物和保持通风良好;室内应备有合格绝缘棒,绝缘毡,绝缘靴子和手套,还应备有匹配的电气灭火消防器材,应急照明等安全用具;变配电室应制订定期检查,维修保养的规定以及当发现有哪些异常情况时应采取的应急抢救措施,停止运行的要求等详细规定.非公司人员未经部门负责人同意不得随便进入变配电室。
三、电气检查安全操作监护制度:
1.对于检修的监护制度,有明确的规定;如工作现场夜间值班电工必须配2人,发生故障1人检修,1人实行监护,平时如遇带电检修也应如此。
2.高压设备无论带电与否,当班人员不得单人移开或超过遮值拦进行工作,若必须移开遮拦时,必须有监护人员在场,并符合设备不停电的距离。
3.运行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操作票,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证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
4.在高压设备和大容量低压总盘上倒闸操作及带电设备附近工作时,必须由两人执行,并由技术熟练的人员担任监护。
5.凡电气设备和线路无电应作有电看,禁止以手随便触摸。
6.未经实验合格的一切电气安全用具禁止使用。
四、变电室运行及检修现场规定:
1.凡参加变电检修的一切人员,均应遵守本规定。
2.当接受检修任务时,检修人员应对工作内容,安全措施,施工要求了解清楚。
3.在检修工作进行前,应作好充分准备,查看现场,了解设备情况。
4.检修中严格执行有关安全规程,适当安排好检修人员,掌握好设备故障情况,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5.检修后应认真做好记录,向运行人员办理交付及验收工作。
6.工作结束后,参加检修人员应清查工具及清理施工现场。
7.检修负责人应对设备的检修质量和施工安全负全面的责任。
8.检修人员应对所做工作直接负责。
9.凡检修后的设备,不允许带缺陷情况投入运行。
五、临时用电管理:
需要架设临时电气线路,必须先填写“临时线申请单”。
1.临时线申请单由部门负责填写,安装人和使用人一定要
本人亲自签字。
2.临时线申请单由工程部门批准。使用临时线路一定要在"临时线申请单"规定的时间内使用,不得超时。
3.临时电气线路应由持证电工架设安装,电工凭“临时线申请单”操作,否则有权拒绝架设。
4.临时电气线路安装完后,发现问题请电工解决,他人不得乱动。安装电工在使用期内要经常检查。
5.临时电气线路到期后,由原安装人拆除,禁止使用人私自拆除。
六,移动电具安全管理规定:
1.移动电具包括:电风扇,排风扇,手电钻,手提砂轮机,移动水泵,电焊机等,以及其他类似的单相,三相流动使用的电器用具。
2.移动电具要求专人负责保管,维修及检查,检查内容有:电具本身有无损伤,绝缘电阻是否符合要求,电源引线有无破损,老化,绝缘不良现象,导线规格是否合适,插头,插座是否安全,有无破损,线和保护接地的接法是否统一,金属外壳或金属支架接地是否可靠。
3.移动电具的引线及插头都必须完整无损。220V和380 V 电压的移动电具引线分别使用三芯或四芯绝缘良好的橡套或塑套铜芯软导线,中间不得有接头,要保证电具金属外壳接地。
4.使用220V或380V电压的手电钻等手提式电动工具,须必配用漏电保护开关。
5.工作行灯的电压不允许超过36 V,在特别潮湿的地方所使用的行灯,应用12V电压。
6.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的移动电具必须采用防爆型。
7.搬运移动电具时,一定要先切断电源。
七、电器检修安全:
1.一般情况不准带电作业(无论高压与低压)验明无电后应装接地,在电源开关处上锁后,拆下熔断器,并挂标示牌。工作未结束或未得许可,不准任何人随意拿掉标示牌或送电。
2.必须带电检修时(500A以下设备),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 必须经工程部负责人批准。
(2) 利用绝缘物可靠地将临各相分离开,并穿戴好绝缘鞋,手套,帽子,不准穿汗背心及卷起袖子工作。
(3) 在监护下进行工作。工作点附近各相与地相连的金属物须隔开,避免触到。
(4) 应由一定经验的电工担任,并遵守有关安全规程,监护人认真监护,但监护与操作人要有一定的距离,最近不得小于2--3米。
(5)对有两个以上供电电源的线路检修时,采取切实可靠相应
的措施,防止误送电。
八、电工日巡回检查制度:
工作现场的临时用电情况是动态变化的,特别是第三级用电,经配电箱到开关箱的电源线不能乱拖乱拉,电源线不能无限接长(不超过30米以上)。现场用电要保证人员安全,正确使用电气设备和用具,不能损坏电气设备。配电房的检查要认真,保持清洁,观察开关、接线处、补偿器(电容)等是否有异常、有无过热现象,因此很有必要对电工的日常巡回检查,用制度形式固定下来。
九、安全教育制度:
电工是一种特殊工种,每个电工都要认真接受电气专业知识的培训,考核同时,工程部应加强对现场用电人员的安全用电基本知识教育,开展经常性的教育活动。
十、商铺、宿舍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应养成自觉节约用电,安全用电,爱护用电设施的良好习惯,做到室内白天不开灯,人走灯灭;杜绝长明灯,禁止浪费电能;商铺人走拉闸,以防损坏电器设备和发生火灾事故,落实到由专人负责。严禁使用电加热棒、电炉、电暖气、微波炉等;一表一户,严禁偷电,严禁私拉乱接电源,禁止在日光灯下接电线插座等,对于偷盗电线及电器设施的,除按价赔偿损失外,
还要视其情节和损失,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一、动力及照明检修作业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