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高薪养廉的思考_蔡文丽
浅谈高薪如何养廉

浅谈高薪如何养廉唐国摘要:“礼义廉耻,国之四维;四维不张,国乃灭亡。
”这是两千七百年前振兴齐国,成就霸业的一代英才管仲的千古名言,在管仲看来廉耻是立人之大节,盖不廉,则无所不取;不耻,则无所不为。
人而如此,则祸乱败亡亦无所不至。
然而事实上廉洁这一品质的养成却远非那么容易,作为廉洁的对立面,腐败问题伴随着私有制和阶级社会而生,它是一个自古以来就困扰着各朝代政权的一大顽症。
目前,许多人反对“高薪养廉”,道理有许多,而且道理很充分,从而导致国家、企业或单位在处理“高薪养廉”问题上是举步维艰,最终导致不能较好地处理工资与廉政的关系。
为了处理好其关系,首先要端正我们的认识。
首先,我们要从历史地、辩证地和客观地认识“高薪养廉”;其次,我们要认识到“高薪”能否“养廉”最根本点在于能否通过“高薪”而强化监督,只要能强化监督,“高薪”就能“养廉”。
我们要历史地、辩证地和客观地认识“高薪养廉”。
关键字:制度;工资;;高薪;腐败一、高薪养廉的提出在为公务员增薪上,有两种态度,一种主张增薪,认为“养廉要靠高薪”,一种反对增薪,认为“高薪不能养廉”。
“养廉要靠高薪”论认为,当前对腐败现象虽严防猛打仍汹汹难遏的主要原因是“官儿们”的薪水太低,入不敷出,难以维持基本的“体面生活”,因而做出一些“贪”、“占”、“收”行为,是不可避免的。
北欧的芬兰之所以成为世界上最廉洁的国家,一个主要原因是实行的高薪制。
“高薪不能养廉”论认为腐败是一种历史现象,从本质上说是剥削制度、剥削阶级的产物,官员的薪水低、待遇差不是腐败的主要原因。
实行“高薪”解决不了腐败问题,不符合中国国情,会遭致群众的反对。
他们认为“高薪养廉”是一种“荒唐认识”,会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带来“干扰”和“误导”那么高薪到底能不能养廉,如何养廉?下面就从历史、理论、现实等角度对高薪养廉进行探讨二、“高薪”养廉是历史发展的必然,是廉政的前提条件。
(一)历史具有低薪催生贪污的规律。
关于高薪养廉的思考

作者: 李绥州
作者机构: 广东行政学院
出版物刊名: 行政论坛
页码: 32-33页
摘要:国家廉政建设的政策建议很多,有"刑罚说"、"制度说"、"市场说"、"道德教育说"等等,其中还有一种广泛存在于机关干部和部分知识分子中的说法是"高薪养廉说".主张"高薪养廉"的理由主要有两个,一是目前机关干部待遇偏低、生活清贫,导致心理失衡,为腐败的蔓延、扩散起了催化剂的作用.因此,要有效地遏制腐败现象,必须大幅度提高机关干部的待遇,养廉以"高薪";二是国外如新加坡搞"高薪养廉"非常成功,我们应"洋为中用",学习国外的经验,也实行"高薪养廉".。
浅谈高薪养廉可能带来的问题

2008.12决策探索西方一些国家实行公务员高薪制度已经很久了,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近些年,我国不少学者著书写文,建议在我国实行公务员高薪制度。
那么到底这种制度能取得哪些成效,它是否适合我国的客观情况,如果实行会产生哪些社会伦理问题,本文将针对上述问题作出进一步论述。
先看一下西方国家采取公务员高薪制度所带来的一些好处。
第一,它能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公务员腐败问题,其实,高薪制度的起因就是针对腐败问题,人们也常把这种制度叫做“高薪养廉”。
西方社会在发展到一定阶段后,腐败问题日益突出,有些国家就采取将公务员工资大幅提高的措施,让公务员对贪污的后果产生顾忌,因为一旦贪污被发现,就会丢掉一个收入丰厚的职业。
这个方法实行了以后,贪污腐败现象明显减少,于是这些国家继续实行高薪养廉,并不断完善,形成严密的制度。
说起高薪能反腐败的原因其实也很简单,就是让公务员对现今的工作产生满足感,对于在执行行政权力的时候所能得到的金钱和物品不屑一顾,就会有效地防止贪污的现象发生。
第二,公务员高薪制度能有效地提高政府部门的效率。
中国有句古话叫:“无利不起早。
”一个人的工作干劲大不大和他所得到的薪水有很大的关系,试想,一个公务员的工资不高,如果让他的工作热情很高,那需要把他的道德水平提高到多么高的水平。
相反,如果给公务员以较高的工资,他的生活质量得以很大的提高,就会极大地刺激他的工作热情,进而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这一点在实行公务员高薪制度的新加坡得以很好的体现,到过新加坡的人都不由得对他们公务员的工作效率和服务态度赞叹不已。
第三,公务员高薪制度能大幅提高公务员的素质,因为当具有高工资的公务员职位成为大众仰慕的职位后,就会有大量具有高学历和高才能的人员渴望成为公务员,他们就会参加到竞争公务员职位的队伍中来,这样,政府部门就可以优中选优,找到合适的人才。
同时,在众多优秀候选人的压力下,在职公务员不得不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如果他们一旦不适合政府部门的要求,就很可能被替换掉,这样公务员的整体素质就会不断提高。
关于“高薪养廉”的思考

作者: 白莲贞
作者机构: 湖南省株洲基础大学
出版物刊名: 学习与实践
页码: 19-21页
主题词: 高薪养廉;为政清廉;西方国家;政治家;公务员;吏治;枉法;贪污
摘要:为政清廉是当前人们十分关切的热门话题,其中就有人主张采用“高薪养廉”之策,
试图通过提高公务员的工资以达到使其为政清廉之目的。此法能否凑效?本文想在这方面谈谈
初浅认识,以供讨论。(一)“高薪养廉”是我国古代和西方国家实行吏治的重要经验之一。
中国政治家就有过这样的观点:“俸给者,养廉之资也。”“凡俸给卑吝,不足以维持百僚之
相当生活水准者,率多枉法以趋利,致形成政治上贪污之风,而吏治莫由澄清矣。”清朝京官
俸给较低,官吏便借其权势,勾结奸商,勒索百姓,致政府极端腐败。
高薪不能养廉(反方)(1)

反方二辩质询正方一辩:我想请问:以权谋色是不是腐败呢?江西太和县原县委书记因为贪恋女色收受巨额贿赂,他的目的不是为了钱而是为了色。
请问,高薪如何能让人戒色呢? 如果说“高薪养廉”是“万能药”,那么你的高薪能不能戒色呢?河北省某县原县长张新振只喜欢赌,却不喜欢钱,他腐败的原因是为了赌,请问你的高薪如何让他戒赌呢? 有受贿必然有行贿。
行贿当然也是一种腐败,对方给多高的薪能堵住行贿这张嘴呢?廉洁与腐败与薪酬的高与低并无因果关系,而是取决于个人修养、理想追求、道德情操。
现实中,成克杰、胡长青、李真等腐败分子,他们的薪酬不可谓不高,可为什么还是会“前腐后继”呢?正因为他们对“高薪”爱的深沉啊!为什么对于焦裕禄、孔繁森、任长霞等好公仆,任命的眼里总是常含着泪水?正是以为人民被他们的廉洁深深感动!他们的薪酬并不高,可他们鞠躬尽瘁,死而后已,请问对方辩友,这样的廉难道也是高薪“养”出来的吗?反方一辩申论:各位同学、对方辩友,大家好!非常高兴能与对方辩友讨论“高薪能不能养廉”这个问题,对方观点,我方不能苟同,我方观点是“高薪不能养廉”。
古代二十四孝中有“恣蚊饱血”一事,在晋朝,有个吴猛,他年幼时,每当在蚊子叮咬他便听之任之,以为这样蚊子就不会叮咬他的父母,诚然,吴猛的孝心可嘉,但是其行为如“高薪养廉”一般荒唐幼稚。
下面,首先让我就辩题来明确几个概念。
“高薪”简单地说就是超出普遍水准的报酬,深层次是指公务员所得报酬高于其拥有的权利、承担的责任和做出的贡献,它是一个可量化的数据。
“能”是在某一事件中其核心作用的方可称之为能。
“养廉”是促使人廉洁,培养廉洁的社会风气。
德行,君子之本,也是为政之本,更关系一个人的行为动机。
廉洁本应是公务员的基本职业道德,任何一级公务员都应是的德性高尚,廉洁奉公之人,又何须将他们的高尚德行商品化,用金钱来衡量?更没有道理用加薪、加薪、再加薪来维系公务员最基本的职业道德底线。
当然,我们并不偏颇地认为,公务员的工资不能提升,毕竟,公务员也是社会的人,也要先满足基本物质需求,再谈精神境界提升。
中国能否高薪养廉,你的态度是什么?

公共管理学院行政管理专业中国能否高薪养廉,你的态度是什么?一、我国公务员工资水平总的来说,公务员与工作性质、学历和工作经验要求类似且处于相同地区的企业同类人员相比,工资水平确实不高,尤其是在大城市和经济发展相对较好的地区,公务员的工资总体是低于具有可比性的企业同类人员的工资的,而且有些差别极大。
一般来说,只有在一些落后地区,由于企业规模较小或经营不稳定,才存在公务员的工资水平高于企业同类人员的工资的情况。
在国际上,我国大陆公务员的工资水平一般。
欧盟国家的公务员相对来说待遇薪酬最好,被称为“世界上待遇最好的公务员”,另外,与英国、泰国等国家相比,我国公务员工资水平也不算高,更不用说与新加坡、香港等国家或地区相比。
二、对于我国高薪养廉的态度第一,目前我国做不到高薪养廉,现在的发在水平如果实行高薪养廉是不现实的,高薪养廉对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法制建设、公务员素质等息息相关,显然,我国的条件不够成熟。
第二,高薪对于养廉确实能起到不小的作用,但只是公务员廉洁的辅助手段,并不能保证杜绝官员的贪污腐败行为。
三、高薪养廉的作用(一)主观作用高薪会减少官员腐败动机。
高薪使官员不致因收入不能满足养家重任而演绎成需求性贪污。
使之不必贪。
其次。
高薪将增强官员对理性的把握。
正如马斯洛边际效应一般,高薪将使官员看清并抵制金钱的诱惑,在贪污的风险面前选择理性和廉洁。
使之不想冒险去贪。
再次,高薪将增强官员的责任心,使官员更加勤恳工作,廉政自律,为人民负责。
(二)客观作用首先高薪有利于挽留和吸引人才,提高官员的整体素质。
高薪可以更好的吸引和挽留德才兼备的人才,从而使官员的整体素质得到提高。
其次,高薪有利于推行更严格的吏治改革。
高薪可以更好地促进监督体制的完善,因为优厚的待遇不仅可以使人们加强对自我的约束,更会提高整个社会对这项职位的关注度,从而相应的提高监管力度,促进反腐养廉。
再次,高薪也利于隐性收入的显性化的执行。
当公务员告别了隐性收入,没有了三公消费和来无影去无踪的不明账目,以此达到廉政建设的目的。
高薪养廉论文

目录摘要及关键词 (1)引言 (2)一、高薪养廉的提出 (2)(一).高薪养廉的出现 (2)(二)高.薪养廉的成长 (4)二、“高薪养廉”既有利又有弊 (5)(一). “高薪养廉”有利之处 (5)(二)、“高薪养廉”有弊之处 (5)三.“高薪养廉”既有效又无效 (6)(一)、“高薪养廉”是有效的 (6)(二)、“高薪养廉”是无效的 (7)四.“高薪养廉”既重要又不重要 (7)(一)、“高薪养廉”是一个重要的反腐倡廉措施 (7)(二)、“高薪养廉”又不是一个重要的反腐倡廉措施 (7)五.客观地认识“高薪养廉” (8)(一)、客观地认识国外的“高薪养廉” (8)(二)、客观地认识国内的“高薪养廉” (8)(三)、客观地认识我国当前社会形势 (8)六.实行“高薪养廉”的作力点要强化监督 (8)(一)、要把“高薪”作为强化监督的一种工作思路 (9)(二)、要把“高薪”作为强化监督的一种交换条件 (9)(三)、要把“高薪”作为强化监督的一种有效手段 (9)参考文献 (10)致谢 (10)高薪能否养廉摘要“礼义廉耻,国之四维;四维不张,国乃灭亡。
”这是两千七百年前振兴齐国,成就霸业的一代英才管仲的千古名言,在管仲看来廉耻是立人之大节,盖不廉,则无所不取;不耻,则无所不为。
人而如此,则祸乱败亡亦无所不至。
然而事实上廉洁这一品质的养成却远非那么容易,作为廉洁的对立面,腐败问题伴随着私有制和阶级社会而生,它是一个自古以来就困扰着各朝代政权的一大顽疾。
王亚南先生说,中国古代官僚的生活就是腐败的生活。
又说,中国古代的一部二十四史,其实就是一部贪污史。
尽管各朝代灭亡的原因各不相同,但是都无法逃脱兴亡周期律的轮回:从王朝初期狠抓反腐败斗争,到王朝中叶后反腐败制度渐渐松弛,变得有名无实,再到王朝后期腐败盛行导致王朝灭亡,然后新王朝又从头开始一轮新的轮回。
而清廉自持的官吏之少也是屈指可数,“翻翻二十四史,人们就会明白,有名有姓并且货真价实的清官,不过几十位。
议高薪养廉

议高薪养廉一、综述高薪养廉关于“高薪养廉”的定义问题近年来,国内学者从各种角度出发对“高薪养廉”的定义问题进行了相应的探究,目前国内理论界对于“高薪养廉”的定义众说纷纭,但至今尚未有一个公认的概念。
张云、王洪强在《从“高薪养廉”的视角谈我国的廉政建设》一文中指出,“高薪养廉”这一概念最早来自于新加坡,其目的是通过给公务员较高的薪酬,满足其物质方面的欲望,从而减少腐败事件发生的可能。
(1)高薪与养廉的关系首先,高薪养廉是由我们的老祖宗发明的,当时清政府因为官奉太低,低到维持不了官员的基本生活,所以就采纳了养廉银制度。
高薪养廉的理论依据,在理论上主要是通过成本—收益分析,认为公务员的高薪会加大其腐败的成本,从而遏制其腐败动机,即担心因腐败而失去高薪的工作而不敢或者不愿意去腐败。
为什么说高薪可以养廉,这是建立在自从物物交换以来的经济社会根本法则——等价交换之上的,也就是说,当一个社会可以遵循等价交换原则的时候,高薪就可以养廉。
作为社会的公务员,手握一国治理大权,维护国民经济运作,责莫大焉。
承担巨大的责任,没有高额的回报是不公平的,权、益无法合一的不公长此下去,必将造成失职(损益)或滥权两个恶果。
从这个意义上说,完善权利制约机制、强化权利监督、加大对腐败行为的查处力度,是更为根本性的方法。
(2)高薪养廉的目的高薪养廉从古代就有这种思路了观我国封建社会,历代皇朝都将惩治贪赃,褒奖清廉作为吏治的重要内容,历史上高薪养廉的措施及条件鉴于单纯地依靠法律的惩处难以杜绝官吏的贪婪,为了奖励廉洁,我国历史上提倡过高薪养廉的制度。
俸禄制度在我国历史上曾经被多个朝代作为防治官吏贪污腐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来看待。
由国家发给官员较为丰厚的俸禄,使其不致因有生活之忧而走上腐败之路,这就是古人常说的“禄以养廉”。
到了清朝,则干脆在额定的俸禄之外另行增加大大高于俸禄数额的钱财,直接了当地称之为“养廉银”。
宋神宗曾与王安石谈到,在重禄重法初步实施后,被断罪的相关官吏从每年七百减到每年二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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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条件降低了对公务员的道德要求,长此以往会对全社会道德 水平的提升起负面作用。这种观点忽视了人们在需求层次上的 先后顺序。现实生活中,绝大多数普通人 # 包括公务员在内 & 都 只有在生理、生存需要得到满足之后才可能追求更高境界的需 求。长期以来,社会上存在着一种舆论导向,他们漠视人的基本 需求,鄙视物欲,其实质是不敢正视人的合理需求。这造成了一 方面各种英雄不断被树立,另一方面,腐化堕落、贪赃枉法者层 出不穷。这种巨大的反差只会造成正面宣传不断的式微,公众 对其信任度日益下降。殊不知,只有承认人们的各种欲望存在 的合理性与客观现实性,并对其加以合理的规范与引导才是现 实可行的。由此可见,实行高薪养廉是符合人性特点的。
教育和自我教育的作用也绝不容忽视。邓小平同志指出, 对贪污腐化和滥用权力的现象,“我们主要通过两个方面来解 决,一个是教育,一个是法律。”教育在这里主要指对党员干部 进行人生观、世界观的教育。其核心问题是坚定共产主义理想、 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信念,真正过好“名位关、权力关、金 钱关、色情关和人情关”,拒腐防变。努力使领导干部保持谦虚、 谨慎、不骄、不躁和艰苦奋斗的作风。对于教育和自我教育,我 认为自我教育作用尤为重要,这正如同外因和内因这两个要素, 内因是起决定作用的。党员干部的自我教育是自省自律的重要 手段,党员干部应依据党和国家的有关规定不断地进行对比检 查,与先进找差距,深入持久地学习马列主义,增强爱国主义热 情,在内心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并力争自己成为先进典 型。由此,教育与自我教育的作用才能真正地发挥出来。因此也 可以看出,中纪委所提出的“要不失时机地通过我们的卓有成效 的宣传教育工作,促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 立,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持久、有效地开展”的 要求,是具有战略意义的。
完善与高薪养廉相配套的法律与制度,以保证廉政目标的实现。
关键词:高薪养廉;反腐败;社会条件;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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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标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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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这一概念自从国家产生以来就一直是各个政府所追 求 “政治昌明”目标实现的基础,也是千百年来困扰各国政府的 难题。在人类历史跨入新世纪的今天,对这一问题的探讨仍具 有其现实意义。
从以上分析,我们不难看出,在客观上,当今中国已经完全 具备了实行高薪养廉的社会条件。它不应成为我们摸索建立一 套符合中国实际的高薪养廉制度的障碍。
当然,这里并不是说实行了高薪就必然会达到廉政的目 标。笔者并不否认即使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备的高薪养廉的相关 制度也不会根除腐败,因为人的欲望是无限的,面对百万乃至千 万元的诱惑,再高的薪金都显得微不足道,铤而走险者仍会大有 人在。但我们不能因此否定高薪养廉的合理性与可行性,如果 能结合严格的监督约束机制、制衡机制、刑事、民事、行政惩戒机 制,发挥多种手段的协同作用,就有希望根治腐败。
最后,加大对腐败分子的惩治力度。目前,国家已经制定出 台了许多政策、法令来约束惩治腐败分子,但腐败现象似乎仍在 蔓延。可以看出,惩治腐败的力度仍要加大,强度更要增强。当 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法律面前不能人人平等的事件时有发 生,使法律失去威慑的本色,应有的强制作用没有得到发挥。因 此,对于腐败分子,绝不能姑息迁就,而应毫不留情,从严惩处。 诚然,反腐败不是一项短期内完成的任务,它的艰巨性、长期性、 复杂性是众所周知的,但我们坚信,在党中央的正确领导下,在 人民群众的密切配合下,一定会铸就一座反腐倡廉的丰碑。
(* 社会经济条件 对高薪养廉持否定态度者,往往认为我国不具备实施高薪 养廉的社会经济基础,国力难以承担。实际上,早在中国古代的 宋朝就有实行高薪养廉的举措,民国时期,孙中山先生也提出过 学习西方公务员制度,通过“厚其养廉,永其俸禄”,使公务员“专 一其心”的主张。如果说近百年前,中国还不具备高薪养廉的基 础,那么,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经过改革开放 (% 多年的社会 主义建设,中国的国力已经有了质的飞跃,人民生活水平大幅度 提升,已经完全具备了实行高薪的物质基础。而且高薪养廉中 的 “高薪”应该是相对于全社会的平均收入水平而言,是对目前 国家公务员工薪水平的提高,是以国家财力水平为限度,以全社 会平均收入水平为标准的相对提高而不应是脱离实际的照搬西 方国家公务员的薪金水平。诚然,我国仍存在着各地区发展的 不平衡现象,沿海地区与内陆边远地区的收入水平有一定差距, 但这不应成为推行高薪养廉的障碍。我们完全可以区分不同地 区,结合当地的收入水平和地方财力制定本地公务员的薪金水 平。对于条件完全具备的发达沿海地区,可以作为试点率先推 行高薪养廉的措施,建立健全各项相关制度,在条件成熟后再逐 步向全国推广。 )* 社会心理条件 对高薪养廉持否定态度者主张当前我国不宜实行高薪养廉 的的理由之一是唯恐会造成公众心理失衡,增加社会不稳定因
二、与高薪养廉相配套的廉政建设对策 实现公务员队伍的廉洁高效是一个全球性的问题,其解决 非朝夕之功,更不是采取了高薪就必然会达到廉政的目标。但 我们不能因此否定高薪养廉的合理性与可行性,而应正确认识 实现廉政目标需要多种手段的协同作用,“高薪”只是诸多手段 之一。 廉政目标的实现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多管齐下。第一,通 过立法创设相应的物质、精神保障制度杜绝贪念,使其 “不想 贪”。第二,建立严格的监督约束机制,使其“不能贪”。第三,通 过刑事、民事、行政立法强化惩戒机制,使其“不敢贪”。 综上所述,高薪养廉决非万能,但实行“高薪”将为国家公务 员行为的廉洁、高效提供可靠的物质保障。我们既不应视之为 阻碍人类道德水平提高的洪水猛兽,也不应把它当作反腐倡廉 的灵丹妙药,只有多种手段并行,才可能收到成效。 首先,要把住用人关口。反腐的关键在 “用人”上,以 “任人 唯亲”为用人原则,非但腐败不能除,还有丧民心、殃政权的可 能。从严治党首先还是要搞好干部选调。在干部的推荐选拔任 用过程中真正贯彻中央提出的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以及 “四化”的方针,干部队伍纯洁了,腐败之风也就会渐小渐消。 其次,划定权力界限。腐败与权力是密切相关的,腐败多表 现为滥用职权、权钱交易,因此对于领导干部的权力进行一定的 规范限制是很有必要的。尉建行同志曾尖锐地分析道:“从陈希 同、王宝森问题来看,一是对领导班子成员授权不能太大,更不 能形成一个人大权独揽,……二是个人行使权力,要严格按民主 集中制原则办事,不得越权,不得擅权,更不能侵权。”在日常政 务活动中,要十分注意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这三者之间的关 系,只有将权力界限划分清楚,才能保证干部执行职权时的合法 合理。
作为一个拥有五千年文明的古国,中国正面临着前所未有 的发展机遇和挑战,面临着如何使一个十三亿人口的大国实现 现代化的艰巨任务。在前进道路上的诸多障碍当中,政府官员 的腐化堕落是一个不容回避的问题。腐败的本质是对人民赋予 的权力、对公共权力的滥用。腐败和权力是依存关系。权力过分 集中,权力行使不当都容易产生腐败。而腐败就其表象来看,又 表现为多种形式,表现在政治上,经济上和生活方式上。若细分 起来,政治上腐败又可以分为用人的腐败、用权的腐败。腐败者 信奉任人唯亲的选拔干部原则,滥用职权,欺上压下,放弃共产 主义信念,抛弃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最终蜕化变质。经济上的腐 败形式多样,常见的有贪污受贿、权钱交易,新兴的有利用 “合 法”形式掩盖其非法目的,如在奖券、信用卡上大做文章,也有 麻将桌上送礼等等。经济犯罪目前猛烈之势在于团伙犯罪,许 多大案要案所涉及的并非三、五人,一网就是一帮、一伙,这种 形势更令人心惊胆寒。生活方式上的腐败表现在挥霍公款、吃 喝玩乐、买别墅、养情妇,完全丧失起码的生活道德。不难看出, 这三方面的腐败是互相联系的,政治信念丧失不可避免地转向 经济上的腐化,生活方式也会随之变得奢侈靡烂。
再次,发挥合力作用。许多学者在提出反腐败对策上都强 调监督机制及教育的重要作用,但笔者认为应充分发挥 “合力” 作用,亦即监督与自我监督相结合,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
监督与自我监督是监督机制中两个重要方面。监督主要指 民主监督,主要指人民群众监督党的组织和党员是否正确地贯 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否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毛泽 东同志在同黄炎培先生谈话时指出:“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 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可见, 民主监督意义深远。如何更好地发挥民主监督的作用呢% 一是 要建立健全监督机制,要赋予人民群众监督的权力,要调动群众 的积极性,要动员群众勇敢检举揭发腐败分子,要同腐败分子作 坚决斗争。这同时也要健全保障体系,使人民群众的民主监督 作用得到极大地发挥。二是领导干部也要为民主监督开道,要 真诚主动地接受群众监督,广开言路,听民声,察民意,知民情, 要建立健全以 “公开化”为主要特征的公共权力运行程序,公开 办事制度,公开办事过程,公开办事结果,以此来更好地接受来 自各方面的监督。谈及自我监督,当然是指领导干部依靠其内 在的、主观自身的力量对其道德品质和行为的监督。自我监督 的标准只能有一条,即是否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只有坚持以 此标准作为自我监督的衡量尺度,才能使自我监督实现其真正 意义。对于广大干部来说,坚持自我监督,不断地自省自律,是 能够起到拒腐防变的作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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