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MP-纯化水制备工艺规程

GMP-纯化水制备工艺规程
GMP-纯化水制备工艺规程

1目的

建立纯化水制备工艺规程,确保生产的纯化水符合工艺要求。

2范围

纯化水制备的工艺操作、水质监控等。

3定义

本品为离子交换法制供药用的水或作为注射用水的原水。

4职责

技术科、质监科、制水岗位操作工及有关人员。

5内容

本厂纯化水为离子交换法制得供药用的水或作为注射用水的原水,不含任何附加剂。

一、纯化水制备的工艺流程图:

二、操作过程流程及工艺条件:

㈠操作过程流程

1.过滤水的制备:

原水→原水贮箱→蜂房滤芯机械过滤器→白球过滤器→活性炭过滤器→过滤水→贮水箱

原水采用饮用水。打开原水阀并保持原水箱水面于1/3液面,启动原水泵将原水以不大于3000L/h流量输送至蜂房过滤器,经蜂房过滤器侧面入水口流入过滤器的棉纱芯粗滤,经粗滤后的水从蜂房过滤器上方出口排出,输送至白球过滤器上进水口,经白球过滤后,从下方排出,再经管道中的微粒捕捉器过滤后直

接流入过滤水箱。

2.初纯水的制备:

过滤水→阳离子交换→阴离子交换→初纯水→贮水箱

过滤水经过滤水泵输送至阳离子交换树脂床上进口,经床内732#苯乙烯强酸性阳离子交换树脂的交换作用后由下方排出,流量控制在3000L/h以内,并保证床内压力不大于0.15MPa,经阳离子交换树脂床交换后排出的水输送至阴离子交换树脂床上方入口,经床内717#苯乙烯强碱性阴离子交换树脂的交换作用后由下出口排出,经检测达到初纯水标准后再输送到初纯水箱。

3.纯化水的制备:

环管道。

开启初纯水泵,并同时打开混合床的上方进水阀,当初纯水从上排水口流出后,关闭上排水阀,并同时打开下排水阀,以确保混合床内有气泡产生,由混合床上方进水经床内阴阳两种混合树脂交换后的水经取样检测合格后,关闭下排水阀,打开输送至纯水箱的阀门,合格后的纯化水输送至纯化水箱,纯化水由循环管道输送至各使用点。纯化水制备后在室温下循环保存,保存时间不超过12小时。

4 树脂再生

使用一定周期后的树脂,在制备的初纯水或纯化水不合格时,需进行再生。

a 732#苯乙烯强酸性阳离子交换树脂的再生:用3%盐酸溶液再生。

b 717#苯乙烯强碱性阴离子交换树脂的再生:用4%氢氧化钠溶液再生。

c 混合树脂床的再生:先进行反冲混合床,使柱内阴、阳离子树脂分层,将上层阴离子交换树脂转移至再生柱,然后分别按阴、阳离子交换树脂再生方法进行

再生,再将再生好的阴离子交换树脂移回混合床,混均。(二)工艺条件:

1.白球过滤的上排水阀出水流量应≤3000L/ h。

2.树脂柱内压力应≤0.15MPa。

3.树脂再生酸浓度:3%HCL溶液,碱浓度4%NaOH溶液。4.树脂柱反冲流量控制在3000L/h。

5.阴阳离子分层后进水流量应控制在1500L/h。

6.白球过滤器与活性炭过滤器再生反冲流量应≤2000L/h。

三、主要设备一览表及主要设备生产能力。

四、技术安全、工艺卫生及劳动保护

㈠技术安全

1.开启原水水泵前先经检查贮水箱存水。

2.观察水泵运转时声音是否正常。

3.正常运转时,注意过滤器的流量与压力之间的相对应关系及压力应小于0.15MPa。

4.防止水泵空转。

5.流量计内发现有异物应及时拆下清理。

6.树脂柱内压力>0.20Mpa时,应及时打开上排阀。

7.发现柱管漏水现象应及时维修。

8.避免上进水有空气进入混合树脂柱内。

9.正常生产时,不能用下进水反冲。

10.树脂再生时,分层界面应清楚。

11.注意再生周期,控制好再生终点。

㈡工艺卫生:

工艺卫生与防护措施:

a.工艺用水管网不得和非生活用水管网直接相连并避免穿过垃圾堆或毒物污区。

b.给水管道与污水管道交叉时,给水管道应铺设在污水管道上面,管外壁的污距离不得少于0.4m,且不允许有接口重迭。与其他管道交叉时,其污距离不得少于0.15m。

c.室内给水管配水出口不得被任何液体或杂质淹没。

d.室内给水管应设在排水管上方,不得铺在排水沟、烟道、风管内、不得穿过卫

生设施。

e.供制备的原水水塔必须保证水的流动,避免死角,便于清洗和透气,防止污染。

f.纯化水的制备、储存和分配应能防止微生物的滋生和污染,管道的设计和安装应避免死角和盲管,支管的高度或长度不能高于或长于管径的六倍。

g.纯化水的储罐和输送管道所用材料应无毒耐腐蚀。

2.纯化水的管理:

a.应制定“企业水系统网络图”发至制水及用水部门,其内容包括:管线、阀门、通气点、排水点、用水点、取样点、清洁点、检验仪表与仪器管斜度、流动率、水流速度,循环方式等。

b.应制定有纯化水制备SOP,设备使用、维护保养检修SOP等。

c.纯化水制备系统应制定清洁管理规程及清洁SOP,内容包括:放水、排污、消毒、清洁等操作方法,工具、清洁剂、消毒剂、频次、时间、地点等。

d.应根据验证结果,规定纯化水的储存周期,规定每一个用水点在休假日后首次上班时第一次用水先弃掉的水量。

3.纯代水系统的监控:

a.检验部门应定期对纯化水进行全项测定,发放检验报告书。

b.制水部门定期通知水质理化检测人员,按规定频次测定纯化水的电阻率(要求≥0.5Mcm )或电导率(要求≤2μΩcm),氯离子等。

c.发现异常情况或出现不符合规定的情况,应增加取样检验的频次。

d.一般正常生产情况下,应根据验证结果,确定检验周期:纯化水每2小时,在制水点取样检验必要的理化项目,制水点及用水点每周全检一次,用水点可轮流取样,但需保证每个用水点每月不少于一次。

e.水质检验报告书应附于批生产记录内,并保存三年。

4.纯化水系统的验证

⑴纯化水系统的安装确认;

⑵水系统的运行确认。

五、劳动组织:

制水站岗位定员:2人(纯化水制备操作1人,注射用水制备操作1人),公用系统班长1名。

六、纯化水质量标准:

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版二部本品项下之有关各项规定。

七、检查方法及控制

㈠检查方法:见“纯化水检验操作规程”。

㈡控制:见“工艺用水水质监护管理规定”。

八、厂水系统网络图

见附图1:厂水系统网络图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