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理指导原则
兽药繁殖毒性试验指导原则

兽药繁殖毒性试验指导原则一、概述(一)定义与目的繁殖毒性试验是研究药物对动物整个生殖过程影响的评价方法,如对性周期、性腺功能、交配、受孕、胚胎发育等的影响。
受试药物能引起生殖机能障碍,干扰配子的形成或使生殖细胞受损,其结果除可影响受精卵或孕卵的着床而导致不孕外,尚可影响胚胎的发生及胎儿的发育,如胚胎死亡导致自然流产、胎儿发育迟缓以及胎儿畸形。
如果对母体造成不良影响会出现妊娠、分娩和乳汁分泌的异常,亦可出现胎儿出生后发育异常。
为了确保大鼠繁殖毒性试验结果的真实性、可靠性和可追溯性,根据新兽药研究的规律,结合国内兽药毒理学评价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本指导原则。
(二)适用范围本指导原则适用于兽用化学药品、中兽药、消毒剂及饲料药物添加剂大鼠繁殖毒性作用的测定。
二、试验方法(一)材料与方法1.实验动物选用5~9周龄大鼠,试验开始时动物个体间体重差异不超过平均体重的20%。
购买后至少适应性饲养3天。
每组应有足够的雌鼠和雄鼠配对,产生约20只受孕雌鼠。
为此,一般在试验开始时两种性别每组各需要30只(F0);在继续的试验中用来交配的动物每种性别每组需要25只(至少每窝雌雄各取1只,最多每窝雌雄各取2只)。
选用的亲代雌鼠应为非经产、非孕鼠。
2.剂量及分组至少设3个剂量的受试药物组和一个对照组,即高剂量组、中剂量组、低剂量组和空白对照组。
高剂量设计可选最大耐受剂量或有胚胎毒性的剂量,但一般不应超过饲料的5%。
低剂量对亲代动物应不产生全身毒性或繁殖毒性(可按最大未观察到有害作用剂量的1/30或可能摄入量的100倍)。
对照组的饲养和处理方式与受试药物组相同,根据情况,对照组可以是未处理对照、假处理对照,如果给予受试药物时使用某种介质,则应设介质对照。
如果受试药物通过加入饲料的方式给予并引起食物摄入量和利用率的降低,需要考虑使用配对饲养的对照组。
(二)试验步骤1.受试药物配制一般用蒸留水作溶剂,如受试药物不溶于水,可用食用油、医用淀粉、羧甲基纤维素等配成乳浊液或悬浊液。
药物遗传毒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03
行比较,以评估其对人类的安全性。
研究不足和改进方向
当前药物遗传毒性研究存在实验设计、实验方 法、数据分析等方面的不足,需要进一步完善 和规范。
应加强实验数据的审核和监督,确保数据的真 实性和完整性。
应进一步开展人类遗传毒性研究,以更好地评 估药物对人类的安全性。
对未来研究的建议和展望
应加强药物遗传毒性研究的规范化,提高实验设计 、实验方法、数据分析等方面的水平。
应用
本指导原则适用于药品注册申请、药物安全性评估、新药研 发等过程中涉及到的遗传毒性研究。同时,也适用于对现有 药物的遗传毒性评估及风险管理。
02
药物遗传毒性研究技术概述
定义和分类
1
药物遗传毒性研究是指评估药物对人类或动物 遗传物质的潜在损害作用的研究。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2
遗传毒性药物可以分类为致癌物和非致癌物。
结论总结
根据实验结果和数据分 析结果,得出结论,并 撰写研究报告或论文。
03
药物遗传毒性研究的实验设计
实验目的和要求
明确研究目的
药物遗传毒性研究的目的是检测药物对人类或动物的遗传毒性,评估药物在 特定条件下的致突变和致畸作用,为药物安全性评价提供依据。
确定实验要求
根据研究目的,确定实验条件、受试物、实验动物、染毒方式、剂量选择、 采样时间等实验要求。
生物标志物
选择与药物代谢、细胞增殖、DNA修复等相关的 生物标志物进行检测。
生物标志物数据的分析和解读
数据分析
01
采用统计方法对生物标志物数据进行处理和分析,以获得有意
义的结果。
剂量-反应关系
02
分析不同药物剂量与生物标志物变化之间的关系,以评估药物
药物免疫毒性非临床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2024年1月目录一、概述 (1)二、一般原则 (1)三、基本内容 (2)(一)证据权重分析评价策略 (2)(二)免疫毒性非临床评价关注点 (3)1、免疫抑制 (3)2、免疫增强 (5)3、免疫系统发育毒性 (7)(三)免疫毒性研究方法的选择 (8)(四)免疫毒性非临床研究的时间安排 (9)四、参考文献 (10)五、附录 (11)免疫毒性评价方法 (11)一、概述免疫系统由免疫器官/组织、免疫细胞以及免疫活性物质组成,包括固有免疫(非特异性免疫)和适应性免疫(特异性免疫)。
药物可能影响固有免疫和适应性免疫的一个或多个方面,从而影响免疫系统的平衡,如诱导免疫抑制或免疫增强。
免疫系统平衡的失调可引起全身或局部的异常免疫反应,影响机体的免疫应答。
因此,评估药物对免疫系统的不良影响是药物安全性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指导原则中,药物免疫毒性是指非期望的免疫抑制或增强,包括免疫调节药物放大的药理作用所导致的不良反应。
药物免疫毒性非临床研究应充分表征药物对免疫系统的影响,为药物的风险-获益评估提供支持。
本指导原则适用于药物的免疫毒性非临床评价,不包括细胞和基因治疗产品、佐剂疫苗、血液制品。
本指导原则旨在为药物免疫毒性非临床研究评价策略和所涉及的试验方法提供一般性的技术指导和参考。
二、一般原则药物免疫毒性非临床研究应采用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原则,充分考虑药物本身的特点和临床应用情况等,基于证据权重分析(WoE)的评价策略分阶段逐步开展,并对风险-获益进行综合评估。
药物免疫毒性非临床安全性研究一般应当在经过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GLP)认证的机构开展,并遵守GLP。
对于某些采用特殊的病原体、特殊的试验设施(如宿主抵抗力试验等)、特殊指标检测等难以满足GLP要求的特殊情况,应尽可能地最大限度遵循GLP,保证数据的真实、完整、可溯源。
三、基本内容(一)证据权重分析评价策略在药物研究和开发的过程中,需要对其免疫毒性风险进行评估,通常包括:对药物的结构、作用机制、同类药物数据等一般信息进行全面调研;在人和/或动物细胞、组织器官中进行体外或离体试验获得靶向和非靶向免疫效应信息;在相关动物种属中进行体内毒性研究等。
毒理学——4

24
3.经皮肤染毒 脱毛:化学法脱毛或机械法脱毛 (体表面积的10%)。 染毒:局部涂敷受试物或大鼠、 小鼠浸尾法染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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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经注射途径染毒
静脉注射或滴注;
腹腔注射; 肌肉注射; 皮下注射; 皮内注射; 椎管内注射
究和将研究结果外推到人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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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慢性毒性试验方法的要点
1. 实验动物的选择
(1) 物种和品系 实验动物对受试物的生物转化、生理生 化、毒性反应与人类相当或相似。
两种实验动物,啮齿类和非啮齿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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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性别、年龄和动物数 两种性别,每组雌雄各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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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宜容积染毒
① 经口:20ml/kg(空腹动物); ② 经皮:2ml/kg; ③ 静脉:1ml/kg(5min以上); ④ 肌肉注射:0.5ml/kg(一个部位); ⑤ 眼睛:0.01ml/每眼; ⑥ 直肠:0.5ml/kg; ⑦ 阴道:大鼠0.2ml,兔lml; ⑧ 吸入:2mg/L; ⑨ 鼻:猴或犬每鼻孔0.1ml。
吞咽胶囊:将受试物装入胶囊中,放至舌 后部,迫使动物咽下。 喂饲:将受试物掺入动物饲料或饮水中供 实验动物自行摄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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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经呼吸道染毒 吸入染毒 静式吸入染毒;
动式吸入染毒。
气管内注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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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式吸入染毒 方法:将实验动物置于有一定体积的密 闭容器中,加入液态或气态受试物,形成 一定浓度的受试物空气环境进行染毒。 优点:简单、方便、受试物消耗少,适 合于小鼠。 缺点:氧气减少;浓度不稳定;经皮吸 收;不适合稍大动物;挥发性。
免疫毒性试验技术指导原则

《免疫毒性试验技术指导原则》起草说明为规范开展化妆品原料的安全评价工作,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以下简称中检院)组织起草了《免疫毒性试验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
现将起草的有关情况说明如下:一、起草的必要性2021年5月1日,《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和相关配套法规已正式施行。
《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中规定“国内外首次使用的具有较高生物活性的寡肽、多肽、蛋白质类新原料,应当提供上述第1~12项毒理学试验资料,还应当同时提交皮肤吸收/透皮试验和免疫毒性试验资料”。
另外,由于部分原料与已知免疫毒性化合物的结构相似性、发挥功能的作用机制等因素,可能存在引发机体产生免疫毒性反应的风险。
因此,有必要对免疫毒性试验的相关技术问题开展系统性研究,制定相应的技术指导原则,以规范和指导化妆品原料免疫毒性的研究和评价。
二、制定原则(一)依法依规原则。
《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遵循依法依规原则,贯彻落实《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及配套法规文件中关于化妆品和新原料的法规要求,研究免疫毒性试验的具体要求,切实为化妆品和新原料的安全评价提供技术指导,也为技术审评以及监管提供依据。
(二)公开透明原则。
《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起草过程中,坚持“公开透明、广泛参与”原则,充分参考国内外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积极征求监管部门、专家、行业协会意见,同时根据意见反馈情况科学合理地进行修改完善。
三、主要内容本指导原则对免疫毒性评价应考虑的因素、分析策略、试验设计及方法选择等方面进行了详述;从免疫抑制、免疫刺激、超敏反应、自身免疫反应、炎症反应等方面对化妆品原料免疫毒性评价的关注点进行了阐述。
《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包括:概述;基本原则;基本内容;免疫毒性评价要点;结果分析及评价;参考文献;术语与释义;附录。
化学药品杂质的药理毒理要求与问题

化学药物杂质研究的技术指导原则
1、创新药
可通过药理毒理、临床研究考察 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制定杂质的限度 充分的文献数据证明该杂质的安全性 必要的安全试验证明杂质与毒性的关系
新药中杂质安全性与质量研究的方法:
性的阈值仍非常困难。
应考虑遗传毒性试验的杂质
潜在的杂质可引起遗传毒性的结构单元: 有充分的与阈值相关证据的遗传毒性化合物,如
与细胞分化过程中纺锤体相互作用;拓扑异构酶 抑制;DNA合成抑制;过度的防御机制;代谢过度 和生理性干扰(如诱导红血球生成、高体温和低 体温)。 无充分与阈值相关证据的遗传毒性化合物。
质量控制的核心内容之一 安全有效的重要实验之一 临床安全包装的要素之一 研发风险控制的环节之一
杂质产生的因素
1、制备时引入
药品制备中的有机化学反应,多不能定量完 成,常使产品含有副产物或为反应的原料,原料 有多为工业品,要带进一些杂质,因此要有可靠 的精制方法,以除去可能的杂质,并严格质量检 验,以保证药品的质量。
-对于含量较大的未知杂质,如果能通过 一系列的药学研究确定其化学结构,则可 利用已有的结构-毒性数据库,初步预测 该杂质的毒性,从而为该杂质限度的制订 提供依据。
确定杂质限度的主要依据
-药典 -文献 -药学 -药理毒理
原则:临床实验样品杂质不得超过临床前安全有 效研究的样品。
致癌试验:
1.构效关系分析—同系物
找出该系物质化学结构中与致癌性关系最密切 的构份,以及其他构份改变时所产生的影响。
如对数百种多环芳烃类化合物的小鼠皮肤癌诱发 试验结果做的构效关系分析表明,不仅化学结构的 微小变化都关系着致癌性的强弱,而且与其立体结 构性的变化也有密切关系。
毒理学基础实验指导

毒理学基础实验指导
以下是一份关于毒理学基础实验的指导:
实验目的:了解常见的毒物对生物体的毒性影响。
实验材料:
1. 实验动物(例如小鼠、大鼠或离体组织)
2. 各种毒物(例如重金属盐、农药、有机溶剂等)
3. 实验室常用设备和试剂(例如试管、移液器、显微镜)
实验步骤:
1. 实验前应先准备好实验动物,确保动物健康且体重相近。
2. 将动物随机分组,每组注射不同浓度的毒物。
3. 观察实验动物的行为和生理状况,记录脱毛、体重下降、活动能力减退等现象。
4. 按照实验动物的生理时间表,定期进行采血样本和组织标本收集。
5. 使用合适的实验方法和仪器,对采集的样本进行毒性指标的分析,例如血液生化指标、组织病理学检查等。
6. 对实验结果进行统计学分析,以评估不同浓度毒物对动物的毒性影响。
7. 根据实验结果,给出毒物的毒性分类,并评估不同剂量的毒物引起的毒性反应。
注意事项:
1. 所使用的毒物应具备相应的安全证书,并按照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2. 在实验过程中,需格外注意动物的福利和保护,遵守实验伦理规范。
3. 实验结束后,对实验动物和实验室环境进行适当的处理,确保没有潜在的危害。
以上是一份毒理学基础实验的指导,具体实验操作和流程应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规范。
化学药物急性毒性试验技术指导原则

指导原则编号:【H】G P T 1-1化学药物急性毒性试验技术指导原则二○○五年三月目 录一、概述 (1)二、基本原则 (1)三、研究内容 (2)四、数据分析及评价 (4)五、名词解释 (5)六、参考文献 (6)七、附录 (7)八、著者 (16)化学药物急性毒性试验技术指导原则一、概述动物急性毒性试验(Acute toxicity test,Single dose toxicity test),研究动物一次或24小时内多次给予受试物后,一定时间内所产生的毒性反应。
拟用于人体的药物通常需要进行动物急性毒性试验[1]。
急性毒性试验处在药物毒理研究的早期阶段,对阐明药物的毒性作用和了解其毒性靶器官具有重要意义。
急性毒性试验所获得的信息对长期毒性试验剂量的设计和某些药物Ⅰ期临床试验起始剂量的选择具有重要参考价值,并能提供一些与人类药物过量急性中毒相关的信息[1,2]。
本技术指导原则适用于化学药物的动物急性毒性试验。
本指导原则重点阐述急性毒性试验中动物、剂量、给药途径选择的基本原则;对所获得数据的分析及评价要求;以及其中所涉及的科学原理与制定本指导原则的背景。
二、基本原则(一)实验管理药物的急性毒性试验属于安全性评价研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必须执行《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
(二)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急性毒性试验的设计,应该在对受试物认知的基础上,遵循“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原则。
应根据化合物的结构特点、理化性质、适应症特点和试验目的等选择合理的试验方法,设计适宜的试验方案,并结合其它药理毒理研究信息对试验结果进行全面的评价。
(三)随机、对照、重复急性毒性试验应符合一般动物试验的基本原则,即随机、对照和重复。
三、研究内容(一)受试物急性毒性试验的受试物应采用制备工艺稳定、符合临床试验用质量标准规定的样品,并注明受试物的名称、来源、批号、含量(或规格)、保存条件及配制方法等,并附有研制单位的自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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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肤长期毒性试验(讨论稿)一、试验目的观察动物皮肤长期接触受试物后,经皮肤渗透对局部和全身是否产生毒性反应及其严重程度,并提供毒性反应的靶器官及其损害的可逆性,确定无毒性反应剂量。
二、试验材料(一)受试物:膏剂、液体可直接试验,固体粉末需用适量的水或适宜的赋形剂(如羊毛脂、凡士林和橄榄油等)混匀,以保证受试物与皮肤有良好的接触。
(二)动物1. 种属与品系:选用成年健康合格的白色家兔、白化豚鼠或大鼠,雌雄各半。
体重以家兔2.0~3.0kg,豚鼠250~350g,大鼠150~200g为宜。
2. 饲养管理:单笼饲养,所有动物试验前至少观察5天。
对于啮齿类,动物室的温度为22+3O C,对于家兔,应为20+3O C,相对湿度50~70%。
人工照明时,12/12小时明暗交替。
一般情况下,用常规颗粒饲料和饮用水。
3. 给受试物前处理:给受试物前24小时将动物背部脊柱两侧毛去除(以剪毛法或剃毛法为宜),一般间隔1周,需再剪剃1次。
去毛范围相当于体表面积的10~15%(家兔约150cm2,豚鼠、大鼠约40cm2)。
去毛后24小时,检查确认去毛区皮肤无损伤时,方可应用于皮肤长期毒性试验。
三、试验方法1. 剂量选择:一般选用3个剂量组和1个空白对照组。
必要时,应设1 个赋形剂对照组。
各剂量组的要求与大鼠口服长期毒性试验相同。
若用受试物剂量超过1000mg/kg或达有效浓度20倍以上,仍未见动物呈现毒性反应及死亡时,可仅设一个高剂量组,如果敷用受试物后,产生了严重的皮肤刺激,造成皮肤损伤,则应考虑降低药物浓度,重新进行一次新的试验。
2.给受试物方法:给受试物前将动物称重,计算给受试物剂量,按每cm20.05~0.1ml(g)涂敷给药。
试验时,将受试物均匀地涂敷于已处理好的动物去毛区,先用略大于涂布面积的无刺激性纱布紧贴动物试验部位,上盖一层油布或油纸,再用绑带和橡皮膏加以固定。
每天一次,每次接触受试物至少6小时后,用温水或无刺激性溶剂除去残留的受试物或赋形剂。
按临床用药疗程的3倍以上时间连续给药。
最好是每周7天连续给药,每天给药时间应相同。
部分动物应于停药后继续观察2~4周,以便确定受试物毒性可逆反应程度。
3. 动物观察:每天至少一次,记录所观察到的中毒现象,包括皮肤、毛、眼睛、粘膜、呼吸、循环、中枢神经系统、四肢活动和行为方式等的变化及其出现时间、程度、持续时间。
发现濒死或死亡动物时,应及时称重并进行病理组织学检查。
每周测量进食量和体重。
4. 检测项目:血液学、血液生化、尿液分析和病理学检查项目及要求均与大鼠长期毒性试验要求相同。
病理学检查应包括给药部位皮肤。
四、结果判断与评价报告逐日的皮肤状况、全身症状,详细记录中毒表现、中毒恢复程度、死亡动物数及病理学检查结果,写明安全剂量或中毒剂量、中毒靶器官及中毒的可逆程度等。
皮肤刺激试验(讨论稿)一、试验目的观察动物完整皮肤及破损皮肤接触受试物后所产生的局部刺激反应。
二、试验材料(一)受试物:膏剂、液体可直接试验,粉末需用适量的水或适宜的赋形剂(如羊毛脂、凡士林和橄榄油等)混匀,以保证受试物与皮肤有良好的接触。
(二)动物1. 种属与品系:选用成年健康合格的白色家兔、白化豚鼠,雌雄各半。
体重以家兔2.0~3.0kg,豚鼠350~450g为宜。
2. 饲养管理:单笼饲养,所有动物试验前至少观察5天。
对于豚鼠,动物室的温度为22+3O C,对于家兔,应为20+3O C,相对湿度50~70%。
人工照明时,12/12小时明暗交替。
一般情况下,用常规颗粒饲料和饮用水。
3. 给受试物前处理:给受试物前24小时将动物背部脊柱两侧毛去除(以剪毛法或剃毛法为宜),去毛范围相当于体表面积的5~10%(家兔每侧约50cm2,豚鼠每侧约20cm2)。
去毛后24小时,检查确认去毛区皮肤无损伤时,方可应用于完整皮肤刺激试验。
破损皮肤的制作采用适宜方法将去毛消毒后的皮肤划破,以渗血为度。
三、试验方法:采用同体左右侧自身对比,分完整皮肤组和破损皮肤组,每组家兔3~4只或豚鼠5~6只,在左侧去毛区约15cm2皮肤上一次或多次涂敷适宜浓度(原液和/或临床浓度)的受试物1ml (g),右侧去毛区涂赋形剂作为对照,用略大于涂布面积的无刺激性纱布紧贴动物试验部位,上盖一层油布或油纸,再用绑带和橡皮膏加以固定。
接触受试物4~24小时内的适当时间后,用温水或无刺激性溶剂除去残留的受试物或赋形剂。
观察期以能充分估计反应的可逆性或不可逆性为准,一般在去除受试物后1、24、48和72小时肉眼观察并记录涂敷部位有无红斑和水肿等情况,以及上述变化的恢复情况和时间。
观察期结束时进行病理组织学检查。
观察期一般不超过14天。
多次给受试物试验则一般每天涂敷一次,每次给药时间相同,连续7天,停药后再观察7~14天。
除观察并记录每天的红斑及水肿情况进行评分外,还应观察涂敷部位是否有色素沉着、出血点、皮肤粗糙或皮肤菲薄等情况,记录其发生时间及消退时间。
四、结果判断与评价:详细说明是试验方法,逐日记录并列表表达各组受试物及赋形剂的平均分值。
每只动物试验结果按表1进行刺激反应评分,计算出平均分值按表2进行刺激强度评价。
刺激阴性反应大多可确定为无刺激,阳性反应要排除假阳性。
可通过测定受试物在人皮肤(用乳猪皮代替)内与实验动物皮肤内的浓度比或用体外经皮试验比较受试物对不同种系皮肤透皮比率来判断。
表1.皮肤刺激反应评分标准刺激反应分值红斑:无红斑 0轻度红斑(勉强可见) 1中度红斑(明显可见) 2重度红斑 3紫红色红斑到轻度焦痂形成 4水肿:无水肿 0轻度水肿(勉强可见) 1中度水肿(明显隆起) 2重度水肿(皮肤隆起1mm、轮廓清楚) 3严重水肿(皮肤隆起1mm以上并有扩大) 4最高总分值 8表2. 皮肤刺激强度评价标准分值评价0~0.49 无刺激性0.5~2.99 轻度刺激性3.0~5.99 中度刺激性皮肤过敏试验(讨论稿)一、试验目的通过动物皮肤重复接触受试物后,观察机体产生免疫反应在动物皮肤上的表现,预测受试物对人类的危险发生率。
二、试验材料(一)受试物:膏剂、液体可直接试验,粉末需用适量的水或适宜的赋形剂(如羊毛脂、凡士林和橄榄油等)混匀,以保证受试物与皮肤有良好的接触。
(二)阳性对照物:1-氯-2、4-二硝基苯,用70%乙醇配制成1%的致敏浓度和0.1%的激发浓度。
也可用其它的阳性物质。
(三)动物1. 种属与品系:选用健康合格的白化或无毛豚鼠(3~5月)至少50只,雌雄各半,体重300~500g。
2. 饲养管理:单笼饲养,所有动物试验前至少观察5天。
动物室的温度为22+3O C,相对湿度50~70%。
人工照明时,12/12小时明暗交替。
一般情况下,用常规颗粒饲料和饮用水。
3. 给受试物前处理:给受试物前24小时将动物背部脊柱两侧毛去除(以剪毛法或剃毛法为宜),去毛范围每侧约3×6cm2。
三、试验方法1. 实验分组:将豚鼠按体重性别随机分为5组,每组至少10只,雌雄各半。
第1~3组为受试物组,采用3种浓度(包括实用浓度和极限浓度),第4组为空白对照组(给赋形剂),第5组为阳性对照组。
2. 给药剂量或浓度:根据受试物的溶解性、试验所需浓度、理化特性和动物局部、全身的耐受性等确定给药剂量或浓度,并说明理由。
3. 致敏接触(1)BT法:取受试物0.1~0.2ml(g)涂在动物左侧去毛区3×3cm2的范围内,用略大于涂布面积的无刺激性纱布紧贴动物试验部位,上盖一层油布或油纸,再用绑带和橡皮膏加以固定。
涂敷受试物6小时后,用温水或无刺激性溶剂除去残留的受试物或赋形剂。
之后第7天和第14天,以同样方法各重复一次,共计三次。
空白对照组与阳性对照组方法同上。
(2)GPMT法:从头部向尾部左右成对地做三次皮内注射。
分别为A.注射0.1ml福氏完全佐剂(FCA);B.注射0.1ml受试物;C.注射0.1ml受试物与FCA的等量混合物。
如图所示,各点间距1.5cm。
注射后第7天,在2×4cm2的去毛区内,涂敷0.1~0.2ml(g)的受试物,用略大于涂布面积的无刺激性纱布紧贴动物试验部位,上盖一层油布或油纸,再用绑带和橡皮膏加以固定,持续48小时,作为第二次致敏。
为加强致敏作用,对无皮肤刺激作用的受试物,可在第二次致敏前24小时,在注射部位涂敷10%十二烷基硫酸钠(SLS)。
对照组仅用溶剂或赋形剂注射或涂敷。
3. 激发接触(1)BT法:于末次给受试物致敏后14天,将受试物0.1~0.2ml (g),涂于豚鼠背部右侧3×3cm2的去毛区内,阳性对照用0.1%的1-氯-2、4-二硝基苯乙醇溶液,受试物激发浓度一般也应底于致敏浓度。
固定方法与致敏接触相同。
接触6小时后,用温水或无刺激性溶剂除去残留的受试物或对照物。
(2)GPMT法:在末次致敏后14天,分别在背部两侧去毛区的各2×2cm2的范围内,涂敷0.1~0.2ml(g)的受试物或对照物,封闭固定24小时。
激发浓度一般应底于致敏浓度。
4.检查项目:至少在试验开始前及结束时称量体重,皮肤反应应即刻观察、然后于24,48,72小时再次观察皮肤过敏反应情况。
按表1记录各时间过敏反应分值。
四、结果判断与评价:详细叙述试验方法,列表记录各组各时间皮肤反应的平均分值,同时注意观察动物是否有哮喘、站立不稳或休克等严重的全身性过敏反应。
为了评价受试物的致敏性,可按表2的标准,按致敏发生率推断致敏性。
致敏发生率的计算是:将出现皮肤红斑、水肿或全身性过敏反应的动物例数(不论程度轻重),除以受试动物总数,即致敏发生率。
表1.皮肤反应程度的评分标准皮肤反应情况红斑:无红斑 0轻度红斑(勉强可见) 1中度红斑(明显可见) 2重度红斑 3紫红色红斑到轻度焦痂形成 4水肿:无水肿 0轻度水肿(勉强可见) 1中度水肿(明显可见) 2重度水肿(皮肤隆起1mm,轮廓清楚) 3严重水肿(皮肤隆起大于1mm并超出敷用面积) 4最高总分值 8表2.皮肤致敏性评价标准致敏发生率(%)皮肤致敏性评价0~ 无致敏性11~ 轻度致敏性31~ 中度致敏性61~ 高度致敏性81~100 极度致敏性皮肤光毒性试验(讨论稿)一、试验目的通过观察动物皮肤接触受试物,同时受到光照射后产生的光毒性反应,预测受试物对人产生光毒性的危险性。
二、试验材料(一)受试物:膏剂、液体可直接试验,固体粉末需用适量的水或适宜的赋形剂(如羊毛脂、凡士林和橄榄油等)混匀,以保证受试物与皮肤有良好的接触。
(二)阳性致敏物:可用溴化水杨酰苯胺或8-甲氧基补骨脂膏(8-MOP)。
(三)动物1.种属与品系:选用健康合格白化或无毛豚鼠(3-5月)至少14只,雌雄各半,体重300~500g。
2. 饲养管理:单笼饲养,所有动物试验前至少观察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