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掘工作面顶板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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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掘工作面顶板管理制度

1.总则

1.1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抓好采掘工作面顶板管理,防止顶板事故的发生,使采掘顶板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根据煤炭行业顶板管理的有关法规、规定,结合矿区顶板管理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2.组织领导

2.1抓好顶板管理,严防顶板事故的发生,是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的关键之一,各级领导干部要把加强顶板管理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矿每年要召开一次顶板管理专业会议,矿每季要召开一次顶板管理分析会,总结交流顶板管理的经验教训,研究改进有关顶板管理的技术问题。

2.2 建立健全各级领导干部的顶板管理岗位责任制。

1、矿长对顶板管理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负责配备生产和采掘区队的干部,落实岗位责任制,审查年度顶板管理计划,每年召开一次顶板管理专业会议,对重大顶板事故组织追查和处理。

2、分管副矿长对顶板管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负责组织成立回采工作面的初次放顶和收尾领导小组。及时解决初次放顶和收尾期间存在的顶板管理问题。组织每月采掘工作面的工程质量检查验收。

3、矿总工程师对顶板管理负技术领导责任,负责配备生产技术和采掘区队的技术人员,分管副总工程师直接负责顶板技术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年度顶板管理工作计划,负责主持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及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的会审,领导矿压监测工作,每季度召开一次顶板管理分析会,检查顶板管理计划和有关规定的执行贯彻落实情况,做出改善顶板管理的决定。

4、业务科室要做好本职工作,搞好业务保安。地质测量部门要加强采掘工作面的地质工作,摸清构造变化,及时进行地质预报,防止地质构造变化引起顶板事故。生产技术部门负责顶板管理的日常技术管理工作,认真审核《作业规程》和补充安全技术措施。设计部门要把顶板管理作为重要的科研课题。采煤工作面和巷道布置要有利于顶板管理。安监站负责对采掘工作面顶板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工作面有无规程措施和是否落实兑现,安监或生产技术部门及时组织顶板事故的追查和处理。

3.作业规程的编制、审批与贯彻

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是采掘工作面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技术文件,是施工依据,具有法规性质,是指导安全生产和科学管理的依据,是贯彻落实顶板管理工作的具体保证。

1、每一采掘工作面都必须依据公司制定的《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编制作业规程,要求作业规程、补充措施要具有针对性、严密性。现场条件变化时,要及时修改、补充有关技术安全措施。

2、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要严格遵照公司及矿《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管理规定》的审批权限进行审批。

3、对已批准即将实施的作业规程和措施,区队领导要负责组织全队干部职工学习、考试。对缺勤和考试不合格人员要进行补课、补考。中途调进人员首先要进行规程和补充措施的学习和考核,做到人人掌握,未经贯彻和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从事井下工作。采掘作业规程每月必须重复学习、贯彻一次。

4、作业规程和补充措施的贯彻考核情况(贯彻时间、人员、组织负责人、考试结果)必须有详细记录,以备检查。

5、严禁无规程作业和沿用套用老规程。

6、工作面遇地质条件变化、过老峒或顶板悬顶面积过大等特殊情况要补充加强顶板管理的安全技术措施。

7、区队长必须严格按规程和补充措施组织指挥生产。工程技术人员和安监人员负责监督检查。

4.特殊顶板管理

4.1 加强矿压观测工作。通过矿压观测,制定相应的顶板管理措施,防止重大顶板事故的发生。加强采煤工作面两口(即上、下出口)、两线(煤壁线、放顶线)等部位的顶板管理,加强矿压观测及冒顶、片帮事故的分析和防治工作。

4.2对破碎顶板,要加强煤帮管理和梁前顶板的维护,采取及时支护、带压移架、减少空顶时间。单体工作面对顶板空顶处要采取提前挂梁、背严背实等有效措施,防止冒顶事故的发生。

5.初次放顶

1、加强初次放顶工作,在初次放顶期间,应严格执行以下规定:

2、回采工作面初放要成立以分管副矿长为组长,总工程师、采掘副总任副组长的初放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矿生产、调度、安监和区队干部组成。

3、每个初采工作面,都要与作业规程同时编制有针对性的初次放顶措施,经矿总工程师组织会审,并将规程、措施内容传达到工作面作业的每一位职工和初放领导小组。

4、初次放顶前,初次放顶领导小组组长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会审,在确认现场条件符合放顶要求时方可按措施要求进行初次放顶。初放期间要求初次放顶小组成员现场把关,并有初放记录。

5、初次放顶期间,初次放顶领导小组成员必须在现场跟班指挥,具体落实措施,检查工程质量,对不执行规程、措施、保证不了工程质量的都要停产处理。

6、初次放顶期间与正常生产过程中都要加强支护质量,不准在回柱放顶前提前摘除支柱,防止支柱卸载,导致顶板事故。

7、综采放顶煤工作面初放期间的放煤次序、放煤量及对支架工作阻力的要求要在初次放顶措施中明确规定。

8、工作面初次来压、周期来压期间,应加强支护,提高支架初撑力,加快工作面推进度。上下隅角要增设木垛、戗棚等提高支架稳定性措施。

6.工作面支护及两口维护

6.1 加强矿压观测工作。通过矿压观测,制定相应的顶板管理措施,防止重大顶板事故的发生。加强采煤工作面两口(即上、下出口)、两线(煤壁线、放顶线)等部位的顶板管理,加强矿压观测及冒顶、片帮事故的分析和防治工作。

6.2 对破碎顶板,要加强煤帮管理和梁前顶板的维护,采取及时支护、带压移架、减少空顶时间。单体工作面对顶板空顶处要采取提前挂梁、背严背实等有效措施,防止冒顶事故的发生。

6.3 采煤工作面液压支架、单体液压支柱初撑力必须达到规定要求。及时检查监测支架(支柱)受力状况,凡初撑力达不到要求的要及时补液,确保初撑力符合规定要求。

6.4 采煤工作面上、下出口管理规定:

1、上下出口往外二十米范围内的巷道高度不得低于1.8米,超前支护必须用铰接顶梁、双楔梁或“一梁不少于三柱”的π梁加强支护,其数量、规格以及顶梁距上下帮的距离要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两道超前排数、超前距离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但不得违反《煤矿安全规程》。超前单体液压支柱的初撑力不低于50KN。

2、工作面两端头应采用双楔梁或“一梁不少于三柱”的π梁架设出口抬棚,并在作业规程中明确抬棚数量、规格、棚间距、抬棚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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