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测工作分包管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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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版第0次修订检测工作分包管理程序
生效日期:2014年1月10日1 目的
对检测工作分包的申报、审批过程和分包实验室资质的评审要求进行控制,保证分包项目检测结果的准确性与可靠性。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实验室所有分包工作管理的控制。
3 职责
3.1 业务室与检测室负责根据检验工作任务情况提出项目分包要求。
3.2 质量室负责对分包项目的审核和负责本程序的维护与控制。
3.3质量室负责承担本实验室分包项目实验室资料的收集,实施对其进行初次评审和定期评审,建立《合格分包实验室名录》。
3.4质量负责人负组织对分包实验室的考核评审。
3.5 技术负责人负责分包工作与《合格分包实验室名录》的审批。
4 工作程序
4.1 项目分包限制条件
a)仪器设备使用频次低、价格昂贵及特种监测项目允许固定分包;
b)样品检测量大或超出本实验室的检测能力,或仪器故障等特殊情况时;
c)由于不可预见的原因而需要临时分包的监测项目。
4.2 分包实验室的评价
4.2.1 质量室根据业务室、检测室提出的分包和潜在的分包需求,收集相关实验室资料,对拟承担本实验室分包项目检测的实验室资质进行初步评审,并将经初审符合要求的实验室材料提交质量负责人审核。
第2版第0次修订
检测工作分包管理程序
生效日期:2014年1月10日
4.2.2 技术负责人对质量负责人审核合格的实验室进行审批。
4.2.3 分包实验室应具备所分包项目的检测所需的检测仪器和设施,能够按照分包项目规定的技术规范进行检测,能保证结果的及时、准确、可靠,能对分包样品负有检验质量责任。
4.2.4 承担本实验室分包项目检测工作的实验室应具备相应项目的计量认证资质。一般优先选择以下实验室:a. 通过计量认证的实验室;b. 通过中国国家实验室认可实验室。
4.2.5 质量室建立《合格分包实验室名录》,录入经技术负责人批准的分包实验室相关信息。每年组织复审一次,
4.3 分包项目的提出、审核和批准
4.3.1分包工作由业务室或检测室主任提出,并填写《分包申请单》,说明分包项目与相关检测方法标准、检测时间、检测费用和其他要求等,提交质量室审核和技术负责人批准。
4.1.5业务室向委托方说明分包情况并征得委托方书面同意后,由技术负责人与分包实验室签定书面协议,实施分包。
4.1.6 样品管理员填写《检验交接单》,连同样品一并交分包实验室。
4.4 分包实验室检测结果的管理
4.4.1 收到分包实验室的检验结果后,质量室应对分包实验室提供的质控措施和检测结果进行认真的核对与审查,如发现监测检测结果有偏差,须要求分包实验室分析原因并立即纠正;如有重大偏差,可中止其分包资格。
4.4.2分包实验室提交的检测结果经质量室审核通过后,由出具检测报告的业务室引用,并加以注明,并将分包实验室出具的书面报告或检测结果数据附在本公司实验室原始记录之后。
4.5 分包中止
4.5.1 有下列情况之一,可停止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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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工作分包管理程序
生效日期:2014年1月10日
a. 分包期满;
b. 分包实验室的管理体系发生变化,无法满足本实验室要求或影响检测质量;
c. 分包实验室违反分包协议;
d. 在定期评审中发现分包实验室有严重不符合项,而且经限期整改无效;。
4.5.2 分包中止由业务室或质量室提出,由技术负责人批准后通知质量室修改《合格分包实验室名录》。
5 相关文件
样品采集程序 HKJC/CX-29
样品处置管理程序 HKJC/CX-30
结果报告管理程序 HKJC/CX-31
6 质量记录
分包申请单 HKJC/CX-04-01-01
合格分包实验室名录 HKJC/CX-04-02-01
分包实验室评审记录 HKJC/CX-04-03-01
检测分包协议书 HKJC/CX-04-0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