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安检航班机组报警和公安警情处置规范要点
机场安检应急处置方案设计

机场安检应急处置方案设计1. 引言随着民航行业的快速发展,机场安检工作也显得越来越重要。
但是,在日常工作中,也难免会发生突发事件,例如恐怖袭击、虚假报警等。
为了应对这些突发事件,我们需要制定一份完善的机场安检应急处置方案来保障乘客、员工的安全。
2. 应急响应等级机场应急响应分为4级,它们分别是:•一级响应:表示严重安全事件或重大灾害发生。
•二级响应:表示较重安全事件或较大灾害发生。
•三级响应:表示一般安全事件或一般灾害发生。
•四级响应:表示轻微安全事件或轻微灾害发生。
当机场内发生紧急事件时,机场应急指挥中心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响应等级,并将响应等级信息通知值班人员、机场工作人员和民航主管部门。
3. 应急人员配备机场应急处置方案应包含应急团队成员名单,团队人员的职责及联系方式。
以下是应急人员的分类及职责:•指挥人员:召集应急小组成员,开展应急工作,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防范警卫人员:巡逻保卫,协助处置突发事件。
•现场指挥人员:负责现场指挥、协调、处理事故等。
•现场处置人员:掌握相应领域知识,参与现场处置工作。
•联络员:负责对外联络和信息传递。
4. 应急处置措施在机场安检应急处置方案中,需要包含一系列应急处置措施以保障乘客、员工的安全。
具体措施如下:4.1 安检能力措施机场应制定完善的安检能力措施,如有安检设备出现故障,应作出相应的处置,并确保其他设备正常工作,全面保障机场安全。
4.2 初次处置措施当突发事件发生时,现场处置人员要迅速赶到事发地点,了解事态发展情况后,立即采取初次处置措施,尽可能减少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
4.3 事故网格区划措施机场应根据不同的事故类型,将机场内区域划分为不同的网格,明确各网格内相关人员的职责和应急处置方案,以便快速、有效地处置突发事件。
4.4 应急救援措施机场应急救援措施设计包括应急救护、医疗卫生、紧急救援设施等,以便在发生紧急事故时,能够尽快地提供帮助,缓解紧张局势。
处置非法干扰民用航空安全行为程序

处置非法干扰民用航空安全行为程序非法干扰民用航空安全行为是一种严重威胁公众安全和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
为了保障航空安全和维护社会秩序,相关部门需要制定专门的处置程序来应对这类事件。
以下是一种可能的处置非法干扰民用航空安全行为的程序。
一、接警和立案1. 监控探测:通过各种现代化的监控设备,对民用航空领域进行全面监测,及时发现异常情况。
2. 报警接警:一旦发现非法干扰民用航空安全的行为,相关人员立即报警,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3. 调查核实:警方接警后,立即派遣专业人员前往现场进行调查核实,了解事件的详细情况。
二、现场处置1. 包围封控:警方在第一时间将事件现场进行封控,防止非法干扰行为的蔓延和扩大。
2. 人员疏散:确保现场人员的安全,进行有序的疏散,并将人员移离危险区域。
3. 协调联动:与航空公司、机场管理部门、防爆专家等各相关单位进行紧密协调和联动,共同制定处置方案。
4. 抓捕嫌疑人:警方派出特警小组,积极展开抓捕行动,将嫌疑人纳入控制,并防止其对民众和警方造成伤害。
三、应急处理1. 疏导航空交通:如有必要,相关部门会临时调整或关闭附近航线,确保空中交通安全。
2. 疏导旅客:安排专门人员协助被迫中断航班的旅客重新安排行程,并提供相应的帮助和服务。
3. 威胁性物品处置:对威胁性物品进行安全处置和爆破处理,以确保现场的安全和航空运营的正常进行。
4. 维护秩序:在事件处置的过程中,各相关部门需维护现场的秩序,避免引发恐慌和混乱。
四、法律追究1. 依法判罚:对非法干扰航空安全的行为,一经查证属实,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并依法进行相应的刑事和行政处罚。
2. 刑拘嫌疑人:对涉案的嫌疑人依法刑事拘留,加快案件进程,确保司法程序的公正和有效进行。
3. 审理案件:相关部门将立即启动案件审理程序,确保案件的顺利进行,给予被害人和社会一个公正的裁决。
五、加强预防和保障1. 优化机场设施:通过加强机场安保设施的建设和改进,提高对非法干扰航空安全行为的防范能力。
民航安保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一、总则为有效应对民航安保事件,保障航空安全,维护旅客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民航机场、航空器及其地面设施发生的各类安保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恐怖袭击、劫机、爆炸、纵火、暴力袭击、非法携带危险品等。
三、应急处置原则1. 生命至上,安全第一;2.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3. 快速反应,协同处置;4. 科学决策,依法依规。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1. 应急指挥部成立民航安保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和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2. 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1)机场公安机关;(2)民航安检机构;(3)机场运营管理单位;(4)航空器运营单位;(5)医疗急救部门;(6)消防部门;(7)其他相关部门。
3. 成员单位职责(1)机场公安机关:负责现场指挥、现场勘查、嫌疑人控制、证据收集等工作;(2)民航安检机构:负责现场安检、嫌疑人隔离、证据收集等工作;(3)机场运营管理单位:负责现场交通管制、旅客疏散、物资保障等工作;(4)航空器运营单位:负责现场航空器安全、旅客安抚、应急撤离等工作;(5)医疗急救部门:负责伤员救治、现场救护等工作;(6)消防部门:负责现场火灾扑救、爆炸物处理等工作;(7)其他相关部门:根据应急处置需要,提供相关支持与协助。
五、应急处置流程1. 信息报告发现安保事件后,立即向机场公安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逐级上报。
2. 现场处置(1)现场指挥:机场公安机关负责现场指挥,确保应急处置工作有序进行;(2)嫌疑人控制:机场公安机关、民航安检机构共同对嫌疑人进行控制,确保现场安全;(3)旅客疏散:机场运营管理单位负责旅客疏散,确保旅客生命安全;(4)现场勘查:机场公安机关负责现场勘查,收集相关证据;(5)伤员救治:医疗急救部门负责伤员救治,确保伤员得到及时救治;(6)火灾扑救:消防部门负责现场火灾扑救,确保火灾得到及时控制;(7)爆炸物处理:消防部门负责爆炸物处理,确保现场安全。
民航安检应急处置预案

一、编制目的为确保民航安检工作安全、有序、高效进行,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3.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4. 《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5. 《民用航空安全检查手册》6. 《民用航空安全检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民航安检工作中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1. 发现违禁物品、危险品;2. 疑似爆炸物、枪支弹药、管制刀具等物品;3. 暴力恐怖袭击、恐怖活动;4. 民航安检设施设备故障;5. 其他可能影响民航安检安全的突发事件。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1. 民航安检应急处置指挥部(1)指挥长:民航安检机构负责人;(2)副指挥长:民航安检机构相关部门负责人;(3)成员:民航安检机构各部门负责人。
2. 应急处置小组(1)现场指挥组:负责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的指挥调度;(2)安全保障组:负责现场安全保障和人员疏散;(3)信息报送组:负责现场信息收集、报送和发布;(4)应急物资保障组:负责应急物资的调配和供应;(5)善后处理组:负责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五、应急处置流程1. 发现突发事件(1)安检人员发现突发事件后,应立即向现场指挥组报告;(2)现场指挥组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向指挥长报告。
2. 现场处置(1)现场指挥组根据现场情况,制定应急处置方案;(2)安全保障组负责现场安全保障和人员疏散;(3)信息报送组负责信息收集、报送和发布;(4)应急物资保障组负责应急物资的调配和供应;(5)善后处理组负责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3. 应急救援(1)根据现场情况,及时调用专业救援力量;(2)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3)对受困人员进行疏散。
4. 恢复正常秩序(1)现场处置结束后,现场指挥组组织力量恢复正常秩序;(2)信息报送组发布恢复正常秩序的消息。
民航机上安保时间现场处置指引

民航机上安保时间现场处置指引1. 简介民航机上的安保工作至关重要,确保乘客和机组人员的安全是民航业的首要任务之一。
在民航机上发生安全事件时,现场处置的指引是保证事件得到妥善处理的关键。
本文将详细介绍民航机上安保时间现场处置的指引。
2. 前期准备在民航机上发生安全事件时,现场处置的成功与否与前期准备密切相关。
以下是一些前期准备工作的重要事项:2.1 紧急预案每一架民航飞机都应制定详细的紧急预案,包括针对各种安全事件的处置方案、联系方式和应急装备等。
这些预案需要定期审查和更新,以确保其有效性。
2.2 人员培训机组人员和安检人员需要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了解各类安全事件的识别和处理方法。
他们需要熟悉紧急设备的使用方法,并能够在紧急情况下保持冷静和应对。
2.3 通信设备在民航机上,应配备现代化的通信设备,以便与地面指挥中心和其他相关部门进行及时的沟通。
这些通信设备需要经常维护和检查,确保其正常运作。
3. 安保时间现场处置指引当民航机上发生安全事件时,现场处置的指引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以下是民航机上安保时间现场处置的指引步骤:3.1 识别安全事件机组人员和安检人员需要通过观察和报告来识别安全事件。
一旦发现可疑行为或异常情况,应立即向机长或地面指挥中心报告。
3.2 评估威胁程度在确认安全事件后,需要对威胁程度进行评估。
根据威胁的性质和程度,可以采取不同的处置措施。
对于高度威胁的事件,应立即启动紧急预案。
3.3 保持冷静在处理安全事件时,机组人员和安检人员需要保持冷静,并遵循预定的处置程序。
他们需要对乘客和其他机组人员保持适当的沟通,以确保安全事件得到妥善处理。
3.4 与地面指挥中心通信在处理安全事件的过程中,与地面指挥中心的及时沟通至关重要。
机组人员和安检人员需要向地面指挥中心提供详细的情况报告,并根据地面指挥中心的指示采取相应的行动。
3.5 配合执法部门在某些情况下,可能需要协助执法部门进行进一步的调查和处置。
安检应急处置预案

一、目的为确保旅客和机场安全,提高安检工作的应急处置能力,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带来的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机场安检工作中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恐怖袭击、爆炸物发现、违禁品查获、火灾、地震、公共卫生事件等。
三、应急处置原则1. 生命至上,安全第一;2. 及时响应,快速处置;3. 上下联动,协同作战;4. 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全面协调、指挥和监督应急处置工作;2. 设立应急指挥部,负责具体指挥、协调和实施应急处置工作;3. 设立应急保障组,负责物资、设备、车辆等保障工作;4. 设立现场处置组,负责现场应急处置工作;5. 设立信息报送组,负责信息收集、整理和报送工作。
五、应急处置流程1. 接报突发事件信息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报告应急处置领导小组;2. 应急指挥部根据现场情况,迅速制定应急处置方案;3. 现场处置组按照应急处置方案,开展现场处置工作;4. 应急保障组提供必要的物资、设备、车辆等保障;5. 信息报送组及时向上级领导和相关部门报送应急处置情况;6. 应急处置结束后,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应急预案。
六、具体应急处置措施1. 爆炸物发现:(1)立即封锁现场,设置警戒线;(2)迅速组织人员疏散,确保旅客安全;(3)配合公安、消防等部门进行现场处置;(4)查明爆炸物来源,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
2. 违禁品查获:(1)立即隔离涉事人员,控制现场;(2)对违禁品进行封存,配合公安、安检等部门进行调查;(3)对涉事人员进行调查询问,查明原因;(4)对违禁品进行无害化处理。
3. 火灾:(1)立即启动消防应急预案,组织人员疏散;(2)拨打119报警,请求消防支援;(3)使用灭火器、消防栓等设备进行初期灭火;(4)查明火灾原因,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蔓延。
4. 地震:(1)立即组织人员疏散,确保旅客安全;(2)关闭电源、水源等设施,防止次生灾害;(3)配合相关部门进行抗震救灾工作;(4)做好灾后重建工作。
机场安检应急预案
一、引言为确保机场安全、顺畅的运营,预防和应对机场安检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类突发事件,保障旅客、行李和航空器安全,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指挥、协调和监督机场安检应急工作。
2. 应急指挥部:在应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具体指挥、协调和实施机场安检应急工作。
3. 应急救援组:负责应急处置、救援和保障工作。
4. 信息联络组:负责收集、汇总和发布应急信息。
5. 宣传报道组:负责应急事件的宣传报道工作。
三、应急处置原则1. 生命至上,安全第一。
2. 快速反应,协同作战。
3.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4. 科学决策,高效处置。
四、应急处置流程1. 事件报告:发现突发事件后,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同时启动应急预案。
2. 现场处置:应急指挥部根据事件情况,迅速组织救援组、信息联络组和宣传报道组进行处置。
3. 人员疏散:根据应急指挥部指令,组织旅客和工作人员有序疏散。
4. 救援保障:应急救援组对受伤人员实施救治,确保生命安全。
5. 情况报告: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事件处置情况。
6. 应急结束:经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宣布应急结束。
五、具体应急处置措施1. 行李传送系统故障及安检故障:(1)单个副传送带故障:柜台值机员通知机电部动力科维修,并通知值机班长调整柜台。
(2)主传送带或安检机故障:值机班长通知动力科、安检值班室和值班科长,确认修复时间,若能在15分钟内修复,值机员在原柜台办理手续,将行李用推车送至无故障的值机岛传送;若长时间无法修复,调整值机岛和柜台,修改航显,通知相关岗位。
2. 暴恐袭击:(1)安检人员迅速通知机场公安,启动应急处置预案。
(2)机场公安到达现场,果断处置,制服暴恐分子。
3. 发现违禁物品:(1)保持镇定,观察周围环境。
(2)根据违禁品类别,按处置预案操作。
(3)协助执勤民警将人、物分离并进行控制。
4. 发现疑似爆炸物:(1)值机人员停机确认,通知人工手检人员和执勤民警。
航空事件现场处置方案
航空事件现场处置方案航空事件在飞行过程中发生,对乘客和机组人员的安全构成威胁。
在面对紧急事件时,机组人员需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稳定现场,并与地面指挥部协调,展开救援和处理工作。
下面将介绍航空事件现场处置方案。
一、机组人员应急处置流程1. 告警一旦发生紧急情况,机组人员需要及时向地面指挥部报告,告知所发生的事件,包括事件类型、机型、航班号、所在位置、乘客人数等信息。
2. 评估机组人员需要快速对事件进行评估,确定飞机的飞行状态,以及对乘客和机组人员的影响程度。
如果必要,可以启动紧急程序,并通知地面指挥部。
3. 处置根据事件的性质和程度,机组人员需要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保护乘客和机组人员的安全。
例如,对于冒烟或火灾等紧急情况,机组人员需要关闭相关设备,以避免引起更严重的后果。
4. 通知乘客在事件处理过程中,机组人员需要保持与乘客之间的沟通,通知他们所发生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对于可能对乘客造成影响的事件,机组人员也需要向乘客提供对应的安全提示,让他们了解应对方法。
5. 与地面指挥部协调机组人员需要与地面指挥部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报告事件处理情况,并听从地面指挥部的指令,协调行动。
二、地面指挥部应急处置流程1. 收集信息地面指挥部在接到机组人员的报告后,需要快速收集相关信息,包括事件类型、航班信息、机型、起降机场以及乘客人数等。
2. 掌握情况地面指挥部需要掌握事件的最新情况及其影响范围,以便制定适当的应对措施。
3. 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地面指挥部需要根据事件的性质和程度,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置方案,明确每个部门的责任,并模拟应急处置演练,以达到快速响应的效果。
4. 安排救援和处理根据事件的类型和程度,地面指挥部需要安排相应的救援和处理工作,协调相关部门的行动。
5. 与机组人员协调地面指挥部需要与机组人员协调,了解事件处理情况,及时调整应急措施,并向乘客提供安全保障。
三、应急处置流程总结航空事件处置的成功与否,取决于机组人员和地面指挥部的协作配合。
机场航空安保应急处置预案
一、总则1.1 指导思想为保障机场航空安全,有效预防和应对各类航空安保突发事件,确保旅客、机组人员及机场设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民用机场安全保卫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预案。
1.2 工作原则(1)预防为主,安全第一;(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3)快速反应,协同处置;(4)以人为本,减少损失。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机场范围内发生的各类航空安保突发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恐怖袭击、劫机、爆炸、纵火、枪支弹药事件等。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3.1 机场航空安保应急指挥部成立机场航空安保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和协调应急处置工作。
3.2 机场航空安保应急指挥部下设机构(1)指挥中心:负责接收报警信息,调度应急资源,发布应急指令;(2)现场处置组:负责现场指挥、处置和救援;(3)医疗救护组:负责伤员救治和转运;(4)交通管制组:负责现场交通管制和疏导;(5)信息发布组:负责信息收集、整理和发布;(6)后勤保障组:负责应急物资、设备、人员保障。
四、应急处置程序4.1 紧急报警发现航空安保突发事件时,立即向机场航空安保应急指挥部报告,启动应急预案。
4.2 现场处置(1)现场处置组立即赶赴现场,进行现场指挥、处置和救援;(2)医疗救护组对伤员进行救治和转运;(3)交通管制组对现场交通进行管制和疏导;(4)信息发布组及时收集、整理和发布信息。
4.3 应急救援(1)根据现场情况,组织力量进行救援;(2)对被劫持或遇险人员,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解救;(3)对爆炸、纵火等事件,采取灭火、隔离等措施;(4)对枪支弹药事件,采取控制、隔离等措施。
4.4 应急结束应急处置结束后,机场航空安保应急指挥部组织评估和总结,报告上级部门。
五、应急保障5.1 人员保障机场航空安保应急指挥部成员及下设机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熟练掌握应急处置程序。
5.2 物资保障机场应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设备,如防暴器材、灭火器材、医疗救护设备等。
安检处置突发事件预案
一、总则1. 为确保安检工作顺利进行,提高安检人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保障旅客、工作人员及公共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2. 本预案适用于机场、火车站、地铁站、码头、汽车站等场所的安检工作。
3. 本预案遵循以下原则:(1)预防为主,防治结合;(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3)快速反应,高效处置;(4)安全第一,保护生命。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成立安检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和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2.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下设以下工作小组:(1)现场处置组:负责现场应急响应、指挥调度、人员疏散等工作;(2)信息报告组:负责向上级部门和相关部门报告突发事件情况;(3)医疗救护组:负责现场伤员的救治和转运;(4)物资保障组:负责应急物资的筹备和调配;(5)宣传教育组:负责现场和媒体的信息发布,稳定旅客情绪。
三、突发事件类型及处置措施1. 旅客携带违禁品:(1)发现旅客携带违禁品时,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2)现场处置组对旅客进行劝阻,要求其将违禁品上交;(3)如旅客拒绝上交,现场处置组可采取强制措施,将其带入安检室;(4)信息报告组将情况报告上级部门和相关部门;(5)医疗救护组对受伤旅客进行救治。
2. 旅客突发疾病:(1)发现旅客突发疾病时,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2)现场处置组协助旅客躺下,保持呼吸道畅通;(3)医疗救护组对旅客进行初步救治,必要时将其送往医院;(4)信息报告组将情况报告上级部门和相关部门;(5)宣传教育组对其他旅客进行安抚,避免恐慌。
3. 旅客斗殴:(1)发现旅客斗殴时,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2)现场处置组迅速制止斗殴行为,将斗殴者分开;(3)对斗殴者进行劝阻,要求其离开现场;(4)如斗殴者拒绝离开,现场处置组可采取强制措施,将其带离;(5)信息报告组将情况报告上级部门和相关部门;(6)宣传教育组对其他旅客进行安抚,避免恐慌。
4. 突发火灾:(1)发现火灾时,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2)现场处置组迅速组织旅客疏散,确保生命安全;(3)信息报告组将情况报告上级部门和相关部门;(4)医疗救护组对受伤旅客进行救治;(5)宣传教育组对其他旅客进行安抚,避免恐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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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安检、航班机组报警和公安警情处置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规范目的】为深化民航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完善民航案(事)件空地一体化联动机制,促进民航安检机构、航班机组与民航(机场)公安机关处置民航案(事)件工作的有效衔接,保障民航安全与有序运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等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民航案(事)件中各航空公司、机场的安检机构或航班机组报警,与民航(机场)公安机关接警、处警、材料移交之间的工作衔接及相关工作。
第三条【民航(机场)公安机关职责】各民航(机场)公安机关应当按照本规范建立具体的工作制度,并纳入其民航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机制。
各民航(机场)公安机关法制部门负责本单位民航案(事)处置情况的监督与审核,保障执法质量。
第四条【机场职责】机场应当按照本规范建立具体工作制度,并纳入其航空安保方案。
机场应当为其设立的安检机构配备音视频便携设备,并建立相关使用工作程序。
机场设立的安检机构应当制作本规范要求的安检移交时所需的规范性文书,并将其纳入安检人员岗位手册。
第五条【航空公司职责】航空公司应当按照本规范建立具体工作制度,并纳入其航空安保方案。
航空公司应当为其设立的安检机构、航班机组配备音视频便携设备,并建立相关使用工作程序。
航空公司设立的安检机构应当制作本规范要求的安检移交时所需的规范性文书,并将其纳入安检人员岗位手册。
1航空公司应当制作本规定要求的航班机组移交时所需的规范性文书,并将其纳入空中安全保卫人员工作手册。
第六条【协调原则】民航(机场)公安机关与所辖区域各机场、航空公司相关部门定期组织协调工作会议,对近期案(事)件移交情况进行沟通,协商解决双方在案(事)件移交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
第七条【效率原则】为提高处置效率,机场和航空公司安检机构、机组等相关部门应当提前按照本规定要求作好案(事)件移交前的准备。
民航(机场)公安机关对于事实清楚、情节轻微的案(事)件应采用简易程序,保障航班的正常运营。
民航(机场)公安机关对于移交的案(事)件的处置结果是当场放行的,应将该结果立即反馈。
第八条【培训要求】机场、航空公司应当加强本规范相关工作的培训,并将其纳入本单位的航空安保培训计划。
第二章安检报警与移交程序第九条【安检前期工作】安检机构在安检过程中,发现涉嫌违反民航有关规定、危害民航安全的行为,应当及时报案,并作好以下工作:(一)按照本单位工作处置预案,依法采取必要措施;(二)及时采集、固定证据,在采集当事人情况及相关证人证言时,应使用音视频设备;(三)规范填写《安全检查报警单(旅检)》或《安全检查报警单(货检)》;(四)妥善保护相关涉案材料及物品。
2第十条【接警】民航(机场)公安机关接到安检机构报警后,应当及时安排警力到达现场,开展处置工作。
第十一条【移交时公安的工作要求】处警民警在现场处置及接受案(事)件移交时,应当做好以下工作:(一)现场确认安检移交材料、物品的完整性、有效性;(二)使用执法记录仪进行全程录音录像,真实记录整个过程;(三)使用执法记录仪、拍照等手段进行相关证据固定。
第十二条【安检移交材料】安检机构移交案(事)件时,应随案移交以下材料:(一)填写完整的《安全检查报警单(旅检)》或《安全检查报警单(货检)》;(二)涉案物品;(三)从事航空货运的货物报检人相关资质证明;(四)航空货运单、货物安检申报材料等证据材料;(货检)(五)相关当事人身份证件与登机牌;(旅检)(六)与案件有关的其它物证、书证等证据;第十三条【移交结束】在确认安检部门所移交物品、材料完整后,处警民警在《安全检查报警单(旅检)》或《安全检查报警单(货检)》等移交材料上签字,完成交接程序,并传唤当事人进行调查。
第三章机组报警与移交程序第十四条【机组事先准备】航班机组在执行航班任务时,发现违法犯罪行为的,应当及时报案,并作好以下工作:3(一)按照本单位机上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及时控制事态发展,防止矛盾激化,依法采取必要的约束措施;(二)及时采集、固定证据,在采集当事人情况及相关证人证言时,应使用音视频设备;(三)规范填写《航班机组报警单》;(四)妥善保护相关涉案材料及物品,并填写《证据清单》。
第十五条【接警】民航(机场)公安机关接到航班机组报警后,应及时安排警力到达现场。
第十六条【机组移交要求】机组移交案(事)件时,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向民航(机场)公安机关处警民警全面详细介绍案(事)件情况;(二)向民航(机场)公安机关处警民警移交所有涉案材料及物品;(三)积极配合民航(机场)公安机关的调查工作。
第十七条【机组移交时公安工作要求】民航(机场)公安机关处警民警到达现场后,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应迅速与机组人员对接,及时控制事态,维护好航空器上秩序,稳定乘客情绪,将案(事)件当事人及时带出机舱予以初步询问,必要时采取强制措施;(二)处警民警应对处警过程、证人问询等用执法记录仪进行记录,尽量以视听资料代替文书采集工作;(三)完整接收机组人员报警材料,初步检查报警材料的完整、详细程度,逐项登记,对于遗漏的关键证据运用执法记录仪或证人证言等手段予以当场采集补充固定;4(四)对于出发航班的违法当事人,民警带离时应做好相对应航班的减员通知及行李提取工作;(五)在事发航班处于续航状态时,处置民警如需对机组调查询问的,应尽量在机上进行,提高效率;(六)对适合简易处罚的警情,应尽可能实施当场处罚。
第十八条【机组移交材料】机组移交案(事)件时,应随案移交以下材料:(一)填写完整的《航班机组报警单》;(二)与案件有关的物证、书证、其他旅客证人证言等证据材料;(三)机组采集信息等相关视听资料;(四)填写的《证据清单》。
第十九条【移交结束】在确认机组所移交物品、材料完整后,处警民警在《航班机组报警单》等移交材料上签字,完成交接程序,并传唤当事人进行调查。
第四章信息反馈与报送第二十条【反馈沟通机制】民航(机场)公安机关应与航空公司机组管理部门、安检机构管理部门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及时沟通信息,反馈结果。
第二十一条【向移交单位信息反馈】民航(机场)公安机关在移交案(事)件办理完毕后,应当及时反馈给航空公司或机场相关部门。
刑事案件一案一反馈,于本单位办理完毕后五日之内反馈相关移交单位。
安检机构报警的,一月一反馈,民航(机场)公安机关应完整填写《公安机关处置安检移交案(事)件月份统计表》,于每月中旬反 5馈相关移交单位。
航班机组报警的,一案(事)件一反馈,民航(机场)公安机关应完整填写《公安机关处置航班机组移交案(事)件信息反馈单》,于本单位办理完毕后五日之内反馈给《航班机组报警单》填写的“处置结果反馈信息接收单位”。
第二十二条【基层信息报送】民航(机场)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汇总安检机构、航班机组移交民航案(事)件处置情况的信息,填写《公安机关处置安检机构、航班机组移交案(事)件月份统计表》,报送省(自治区、直辖市)民航(机场)公安机关。
第二十三条【省级信息报送】省(自治区、直辖市)民航(机场)公安机关负责本省范围内民航公安执法案(事)件处理情况的信息汇总工作,上报所属地区管理局公安局。
地区管理局公安局负责所辖区民航公安执法案(事)件处理情况的信息汇总工作,上报民航局公安局。
第二十四条【报送程序】刑事案件一案一报送。
公安机关侦查完毕后三日内,省(自治区、直辖市)民航(机场)公安机关应当上报地区管理局公安局。
民航公安执法案(事)件一月一报送。
每月十五号之前,省(自治区、直辖市)民航(机场)公安机关应当上报地区管理局公安局。
第二十五条【航空公司、机场上报信息】机场设立的安检机构、航空公司保卫部门及时汇总安检机构、航班机组移交民航案(事)件处置情况的信息,填写《安检移交公安机关处置案(事)件月份统计表》、《航班机组移交公安机关处置案(事)件月份统计表》,于每月十五号之前,汇总上报所属地区管理局公安局,地区管理局公安局汇总后再上报民航局公安局。
6第五章监督与保障第二十六条【行业监督】民航局公安局、民航地区管理局公安局按照本规范规定,应对航空公司与机场对本规范的落实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民航局公安局对民航地区管理局公安局的监督检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十七条【业务监督】民航局公安局、民航地区管理局公安局、省(自治区、直辖市)民航(机场)公安机关按照本规范规定,应对各所辖区域的民航(机场)公安机关对本规范的落实情况及其民航公安执法办案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并将其结果作为各民航(机场)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评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八条【航空公司与机场责任】机场、航空公司违反本规范第四条、第五条与第八条规定的,民航地区管理局责令其限期整改,并视情节轻重,按照民航局有关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信息反馈与报送责任】各民航(机场)公安机关违反本规范规定,不反馈、不报送相关信息或者未经允许逾期反馈或报送相关信息的,由民航局公安局、地区管理局公安局责令其改正,并视情节作为其执法质量考评结果的衡量因素。
第六章附则第三十条【术语解释】本规范下列用语定义:(一)“民航案(事)件”,是指危害民航安全、扰乱民航正常运营秩序,或者在民用航空器上实施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二)“省(自治区、直辖市)民航(机场)公安机关”,是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航公安机关,或者直接隶属于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的机场公安机关。
7第三十一条【生效时间】本规范自×年×月×日起施行。
本规范所涉各种移交材料的单据由民航局公安局统一制定。
民航其他运输服务部门,可以参照本规范,配备相应设备、制作规范性文书及相关工作机制。
附件:附件1:安全检查报警单(旅检)附件2:安全检查报警单(货检)附件3:航班机组报警单附件4:证人亲笔证词接受证据清单:移交/附件5附件6:公安机关处置安检移交案(事)件月份统计表附件7:公安机关处置安检机构、航班机组移交案(事)件月份统计表附件8:安检移交公安机关处置案(事)件月份统计表附件9:航班机组移交公安机关处置案(事)件月份统计表附件10:公安机关处置航班机组移交案(事)件信息反馈单8安全检查报警单(旅检):附件1编号:20 报警日期时)其他)随身行李)托运行李验证)人身查出时20 : 姓:联系电发现人信::姓:国性被移交人信:座位::证件种类及号航班经安全检查,被移交人存在下列第)种疑似违法行为、使用疑似冒用证件、使用疑似伪造、变造证件、在托运行李中夹带危险物品、随身携带危险物品、在人身或行李中藏匿携带危险物品或限带物品的、不配合安全检查、堵塞安检口或冲闯安检现场,扰乱安检正常工移交简要情秩序、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安全检查工作秩序、在安检通道内盗窃其他旅客财物、其他报告人 20 简要描值班领按规定移交公安机关调查处理签移交公安机关时到达现处置民警20 年(签名)月日时分9附件2:安全检查报警单(货检)编号:20 报警日期时查出时货号检查通岗:联系电姓发现人信:在检查(托运人公司,经办运单的货物中,发现有可疑物品,经开包确认简要情存的违法嫌疑,现将报警单航空货运(复印件及查获的上述相关物品等提供公安机关调查处理报告人20值班领按规定移交公安机关调查处理签移交公安机关时到达现场处警民警20 年月日(签名)时分10附件3:航班机组报警单航空公司:编号:时航班飞机航其他(详细区案(事)发生地)种疑似违法行为被移交人存在下列第、在航空器上扣、毁坏使用中的航空器、非法劫持航空器、为犯罪目的而将武器或危险装置或材人质、强行闯入航空器、利用使用中的航空器造成死亡、严重人身伤害,或对财产带入航空器、散播危害飞行中或地面上的航空器、机场或民航设施环境的严重破坏移交简要所内的旅客、机组、地面人员或大众安全的虚假信息、强占座位、行李的、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的 1、猥亵妇女儿童和性骚扰的 1、传播淫秽物品及其他非法印制物的 1、使用明火或者吸烟的 1违规使用手机或其他禁止使用的电子设备的 1、盗窃、故意损坏、擅自移航空器设施设备的 1、机上盗窃公私财物的 1、危及民用航空安和扰乱客舱秩序的其他行为20 分简要描(包括间,地点事件,当现将有关人,起因经过据材料提供公安机关调查处理报告人:20 年月日11联系电证件号姓1证陈□愿意向执法机关或法院提供证□证件号姓联系电2证陈□□愿意向执法机关或法院提供证姓性年当事1座位证件座位年2当事证件姓性座位证件姓性年当事3座位年4当事证件姓性座位年姓5当事证件性12签名机长意按规定移交公安机关调查处理航班机组报警联系电到达现移交公安机关时处警民 20 (签名处置结果反馈信息接收单(本单位总部保卫2小时传真电话)13Testimony证人亲笔证词:4附件分时h y 月m 日d 年时间Time::证人姓名Name联系方式Contact information:工作单位/住址Organization or ADD.证件种类及号码Passport No.or ID No.航班号Flight No. 座位号Seat No.请您如实写下您的所见所闻,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要负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