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合集下载

天津市工程建设标准DBT29-204-2010

天津市工程建设标准DBT29-204-2010
4.1.13住区室外日平均热岛强度不高于1.5℃
4.1.14住区风环境有利于冬季室外行走舒适及过渡季、夏季的自然通风。
4.1.15根据天津市的气候条件和植物自然分布特点,栽植多种类型植物,乔、灌、藤、草结合构成多层次的植物群落,每100m2绿地上不少于3株乔木。
4.1.16选址和住区出入口的设置方便居民充分利用公共交通网络。住区出入口到达公共交通站点的步行距离不超过500m。
4.6.8采用无公害的病虫害防治技术,具有严格规范农药、杀虫
剂、除草剂、化肥等化学物品的使用制度,有效避免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的损害。
4.6.9物业管理部门通过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4.6.10设备、管道的设置便于维修、改造和更新。
4.6.11栽种和移植的树木成活率大于90%,植物生长状态良好。
4.2.3采用集中采暖或集中空调系统的住宅,设置室温调节和热量计量设施。
一般项
4.2.4利用场地自然条件,合理设计建筑体形、建筑物体形系数、朝向、间距和窗墙面积比,使住宅获得良好的日照、通风和采光,并根据需要东西向外窗设置遮阳措施。
4.2.5住宅建筑公共场所和部位的照明采用高效光源、高效灯具和节能附件,并采用节能控制方式。在有自然采光的区域,应采取合理的人工照明布置及控制措施。
4.1.3人均居住用地指标:低层不高于43m2、多层不高于28m2、中高层不高于24m2、高层不高于15m2
4.1.4住区建筑布局应保证室内外的日照环境、采光和通风的要求,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中有关住宅建筑日照标准的要求。
4.1.5种植适宜天津市气候和土壤条件的乡土植物,选用少维
4.4.10在保证性能的前提下,使用以废弃物为原料生产的建筑材料,其用量占同类建筑材料的比例不低于30%。

建筑节能设计报告书

建筑节能设计报告书

建筑节能设计报告书1建筑概况2设计依据1. 《天津市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29-153-2010)2. 《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93)3. 《建筑外门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 7106-2008)4. 《天津市建筑节能门窗技术标准》(DB29-164-2013)3工程材料4体形系数5窗墙比5.1窗墙比5.2外窗表6可见光透射比7天窗无天窗7.1天窗屋顶比无天窗7.2天窗类型无天窗8屋顶构造8.1屋顶构造一9外墙构造9.1外墙相关构造9.1.1外墙构造一9.1.2热桥柱构造一9.2外墙平均热工特性10挑空楼板构造本工程无此项内容11采暖与非采暖隔墙本工程无此项内容12采暖与非采暖楼板本工程无此项内容13地下墙构造本工程无此项内容14外窗热工14.1外窗构造14.2外遮阳类型本工程无此内容14.3平均遮阳系数号积(m2)编号系数编号系数阳系数1 C3086 1 1 25.500 25.500 18 0.300 1.000 0.300 朝向总面积(m2) 25.500 朝向综合遮阳系数 1.000 0.300=0.300朝向面积权重系数b 遮阳系数南向29.750 1.00 0.300北向33.500 1.00 0.300东向66.000 1.00 0.300西向25.500 1.00 0.300整个建筑平均遮阳系数0.30014.4平均传热系数序号门窗编号楼层数量单个面积总面积(m2)构造编号传热系数1 C1525 1 5 3.750 18.750 18 2.0002 C2250 1 1 11.000 11.000 18 2.000 朝向总面积(m2) 29.750 朝向平均传热系数 2.000序号门窗编号楼层数量单个面积总面积(m2)构造编号传热系数1 C1525 1 6 3.750 22.500 18 2.0002 C2250 1 1 11.000 11.000 18 2.000 朝向总面积(m2) 33.500 朝向平均传热系数 2.000序号门窗编号楼层数量单个面积总面积(m2)构造编号传热系数1 C2250 1 6 11.000 66.000 18 2.000 朝向总面积(m2) 66.000 朝向平均传热系数 2.000序号门窗编号楼层数量单个面积总面积(m2)构造编号传热系数1 C3086 1 1 25.500 25.500 18 2.00014.5总体热工性能注:本表所统计的外窗包含凸窗。

2015-7:《天津市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2015-7:《天津市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天津市工程建设标准DBDBXX-XXX-XXXX备案号XXXXX-XXXX天津市绿色建筑评价标准Assessment standard of green building for TianjinXXXX—XX—XX发布XXXX—XX—XX实施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天津市工程建设标准天津市绿色建筑评价标准Assessment standard of green building for TianjinDB—XXX—XXXXXXXXXX-XXXX主编单位:天津城建大学天津市建筑设计院批准部门: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实施日期:XXXX年X月X日2015天津目次1 总则 (1)2 术语 (3)3 基本规定 (4)3.1一般规定 (4)3.2评价与等级划分 (5)4 节地与室外环境 (10)4.1 控制项 (10)4.2 评分项 (12)5 节能与能源利用 (23)5.1 控制项 (23)5.2 评分项 (24)6 节水与水资源利用 (33)6.1 控制项 (33)6.2评分项 (36)7 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 (46)7.1 控制项 (46)7.2评分项 (47)8 室内环境质量 (57)8.1 控制项 (57)8.2 评分项 (60)9 施工管理 (69)9.1 控制项 (69)9.2 评分项 (70)10 运营管理 (78)10.1控制项 (78)10.2评分项 (80)11 提高与创新 (88)11.1一般规定 (88)11.2加分项 (88)本标准用词说明 (95)引用标准名录 (96)Contents1 总则 (1)2 术语 (3)3 基本规定 (4)3.1一般规定 (4)3.2评价与等级划分 (5)4 节地与室外环境 (10)4.1 控制项 (10)4.2 评分项 (12)5节能与能源利用 (23)5.1 控制项 (23)5.2 评分项 (24)6节水与水资源利用 (33)6.1 控制项 (33)6.2评分项 (36)7 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 (46)7.1 控制项 (46)7.2评分项 (47)8 室内环境质量 (57)8.1 控制项 (57)8.2 评分项 (60)9 施工管理 (69)9.1 控制项 (69)9.2 评分项 (70)10运营管理 (78)10.1控制项 (78)10.2评分项 (80)11 提高与创新 (88)11.1一般规定 (88)11.2加分项 (88)本标准用词说明 (95)引用标准名录 (96)1 总则1.0.1为贯彻国家技术经济政策,节约资源,保护环境,规范对天津市绿色建筑的评价,推进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标准。

围护结构选用保温材料和墙体材料热工性能指标

围护结构选用保温材料和墙体材料热工性能指标
1.25
1.20
使用部位
屋面保温
外墙
燃烧性能等级
不低于A级
执行标准
参《天津市岩棉外墙外保温系统应用技术规程》DB/T29-217-2013
《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
1.4
密度
Kg/m3
100
导热系数标准值λ
W/(m•K)
0.048
蓄热系数标准值S
W/(m•K)
0.75
导热系数修正系数α
1.20
使用部位
参《天津市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29-153-2014
1.6
密度
Kg/m3
18
导热系数标准值λ
W/(m•K)
0.033
蓄热系数标准值S
W/(m•K)
0.36
导热系数修正系数α
1.05
使用部位
外墙
燃烧性能等级
难燃B1
执行标准
参《天津市泡沫塑料板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应用技术规范》DB/T29-227-2014
1.7
密度
Kg/m3
100
导热系数标准值λ
W/(m•K)
0.044
蓄热系数标准值S
W/(m•K)
5.28
导热系数修正系数α
1.15
使用部位
地下室顶板
燃烧性能等级
不低于A级
执行标准
参《天津市矿物棉喷涂保温应用技术规程》DB/T29-234-2015
外墙
燃烧性能等级
不低于A级
执行标准
参《天津市岩棉外墙外保温系统应用技术规程》DB/T29-217-2013
《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
1.5
密度
Kg/m3

天津市建筑节约能源条例

天津市建筑节约能源条例

天津市建筑节约能源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12.05.09•【字号】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0号•【施行日期】2012.07.0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已被修订•【主题分类】建筑节能与科技正文天津市建筑节约能源条例(2012年5月9日天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2012年5月9日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0号公布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筑节约能源管理,降低建筑能耗,提高能源和资源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国务院《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建筑节约能源(以下简称建筑节能)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工作,可以委托市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节能管理机构负责建筑节能日常管理工作。

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分工负责本辖区内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和区、县发展改革、市容、规划、国土房管、财政、统计等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第四条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建筑节能工作的领导,将建筑节能纳入全市节能目标考核,培育建筑节能市场,健全建筑节能服务体系,加强建筑节能的宣传教育,推动建筑节能技术的开发应用,发展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保的绿色建筑,推广可再生能源利用,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和建筑节能示范工程。

第五条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设立建筑节能专项资金,并纳入本级政府年度财政预算,专项用于支持建筑节能的科学技术研究和标准制定、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发展绿色建筑和可再生能源的应用,以及建筑节能示范工程、节能项目的推广等。

第六条本市鼓励建筑节能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推广建筑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促进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鼓励农村村民个人建房采用建筑节能措施。

天津市现行地方标准0

天津市现行地方标准0
DB/T29-163-2006
J10860-2006
58
天津市钢筋混凝土桥梁耐久性设计规程
DB/T29-165-2006
J10862-2006
59
天津市再生水设计规范
DB29-167-2007
J10926-2007
60
天津市建设事业IC卡应用标准
DB/T29-64-2007
J10950-2007
61
DB29-78-2004
J10414-2004
24
桥用轻骨料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
DB29-79-2004
J10415-2004
25
天津市城市道路工程管网检查井综合设置技术规程
DB29-83-2004
J10418-2004
26
混凝土多孔砖建筑技术规程
DB29-85-2004
J10420-2004
27
天津城市排水泵站建设标准
DB/T29-139-2005
J10565-2005
47
天津市市政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标准
DB/T29-142-2005
J10567-2005
48
天津市城市桥梁养护操作技术规程
DB29-147-2005
J10593-2005
49
结构混凝土实体检测技术规程
DB/T29-148-2005
J10594-2005
天津市现行地方标准、规范目录
序号
地方标准名称
地方标准编号
建设部备案号
1
天津市岩土工程技术规范
DB29-20-2000
2
天津市住宅建设智能化技术规程
DB29-23-2000
J10038-2000

天津市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天津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提高我市民用建筑节能工程防火技术要求的通知

天津市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天津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提高我市民用建筑节能工程防火技术要求的通知

天津市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天津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提高我市民用建筑节能工程防火技术要求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天津市公安局•【公布日期】2015.12.11•【字号】津建科〔2015〕522号•【施行日期】2015.12.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节能与科技,消防管理正文市建委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提高我市民用建筑节能工程防火技术要求的通知津建科〔2015〕522号各有关单位:为加强建筑节能工程的防火管理,提高我市建筑保温防火技术要求,按照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具体情况,制定本技术要求如下:一、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民用建筑节能保温工程的防火设计、施工、监理和验收等活动适用本技术要求。

二、本市行政区域内民用建筑节能保温工程,除应执行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的规定外,还应符合以下规定:1.除应采用燃烧性能为A级保温材料做法的系统外,民用建筑的其它各类保温系统所采用的保温材料不应低于B1级。

采用B1级泡沫塑料类保温材料用于墙面保温时,其氧指数值应符合《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GB 8624-2012)的要求(即OI≥30%)。

2.与基层墙体、装饰层之间无空腔的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其保温材料应符合下列要求:(1)建筑高度不大于100m的住宅建筑,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1级。

(2)除住宅建筑和设置人员密集场所建筑外的其他建筑,其建筑高度大于50m 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建筑高度不大于50m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1级。

3.当建筑采用燃烧性能为B1级外墙保温材料时,应符合下列要求:(1)建筑物首层外墙应采用燃烧性能为A级的保温材料,且采用不燃材料将保温材料表面完全包覆形成防护层,防护层的厚度不应小于7mm。

其他各层的防护层厚度不应小于5mm。

天津市施工图设计常见问题

天津市施工图设计常见问题

一 生活给水1 城市给水管道与自备水源的错误连接【相关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规范》第3.2.3条:城市给水管道严禁与自备水源的供水管道直接连接。

【提示】城市给水管道如果设置不慎,容易造成饮用水污染。

自备水源(如自有水井等)的供水管道严禁与城市给水管网直接连接(不论自备水源的水质是否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这有可能造成自备水源的水进入市政供水管道,这是不允许的。

2 城市给水管道向压力容器补水问题【相关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规范》第3.2.5条:从给水管道上直接接出下列用水管道时,应在这些用水管道上设置倒流防止器或其它有效的防止倒流污染的装置:4 由城市给水管直接向锅炉、热水机组、水加热器、气压水罐等有压容器或密闭容器注水的注水管上;【提示】市政给水管向锅炉、热水机组、热交换器等压力容器补水的管道上,必须设置倒流防止器,以防市政管网压力低时,室内压力管网的水倒流入市政管网,污染水源。

3 生活水箱间上方设置条件【相关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规范》第3.2.11条:建筑物内的生活饮用水水池(箱)宜设在专用房间内,其上方的房间不应有厕所、浴室、盥洗室、厨房、污水处理间等。

【提示】生活饮用水水箱间的上方,应是洁净且干燥的用房,不应设置厕所、浴室、盥洗室、厨房、污水处理间等需经常冲洗地面的房间,以免楼板产生渗漏时污染水质,设计有必要提醒建筑专业,在房间功能布置时,一定避免此类房间布置在水箱间顶板上。

4 生活水箱进水管设置位置不当【相关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规范》第3.2.12条:生活饮用水水池(箱)的构造和配管,应符合下列规定:2 进水管应在水池(箱)的溢流水位以上接入,当溢流水位确定有困难时,进水管口的最低点高出溢流边缘的高度等于进水管管径,但最小不应小于25mm,最大可不大于150mm。

当进水管为淹没出流时,管顶应钻孔,孔径不宜小于管径的1/5。

孔上宜装设同径的吸气阀或其它能破坏管内产生真空的装置。

【提示】有的工程生活水箱进水管设置不当,如在溢流水位之下进水或者进水位同溢水位。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天津市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第一条为促进节能减排,落实节能减排主体责任,保证新建、改建公共建筑建筑节能效果,维护和提高居民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天津市建筑节能节能减排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节能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主要适用于天津市新建、改建的公共建筑。

第三条公共建筑节能设计包括建筑物体系节能设计、采暖空调节能设计、室内照明节能设计、电气及其他节能技术设计。

建筑物体系节能设计得以实现有关目标,应当综合考虑建筑物的结构、墙体、门窗、外墙装饰、屋面、室内外保温、遮阳、出风口、新风系统等。

第四条公共建筑节能设计应当遵守下列要求:
(一)建筑体系节能设计
1、建筑物外墙体抗冻水渗漏指标应当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2、建筑物新风系统设置应当充分考虑室内污染防治,对有害气体或其他空气污染物的环境友好性;
3、墙体、门窗等构件的热性能降低日照及热量的损失。

(二)采暖空调节能设计
1、采暖和空调系统应当采用热能利用效率高的节能技术;
2、网格型采暖空调节能设计应舒适、安全、节能;
3、采暖空调设备用电能效率应当不低于国家节能环保产品标准要求。

(三)室内照明节能设计
1、普通建筑的室内照明功率指标应不低于0.7w/m2(不含特殊场合);
2、照明系统应当使用节能环保的节能灯具和节能调光器等节能照明设备;
3、安装对明节能设备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室内节能照明配置应当满足室内功能需求以及节能减排要求。

(四)电气及其他节能技术设计
1、配备省电器件,如电量记录器、节能灯具等应当选择节能效率高的电器;
2、建筑应采用节能的空调、冷暖设备,注重外界星火节能技术的应用;
3、采用太阳能、地热能等新能源及节能技术,达到节能减排的效果。

第五条建筑节能建筑项目的施工标书中应含有本标准的设计要求,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本标准执行,通过建筑节能设计验收标准。

第六条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财政局、建设工程监督总站合作负责,并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实施管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