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负金钱债务可以相互抵销吗?
债的抵销_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债的抵销是合同法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它是指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时,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之清偿,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对等额内相互消灭。
债的抵销制度旨在简化债权债务的清偿程序,提高交易效率,降低交易成本。
本文将从债的抵销的法律规定、适用条件、例外情况以及实务分析等方面进行探讨。
二、债的抵销的法律规定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抵销的除外。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可以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情形是轻微的;(二)对方已经采取补救措施;(三)对方明示或者可以推知其不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
”三、债的抵销的适用条件1. 当事人互负债务:债的抵销的前提是当事人之间互负债务,即存在债权债务关系。
2. 债务种类、品质相同:当事人互负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应当相同,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不得抵销的除外。
3. 经对方同意: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
4. 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抵销的,不得抵销。
四、债的抵销的例外情况1. 不可抵销的债务: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不得抵销的债务,如基于扶养、抚养、赡养等道德义务性质的债务。
2. 对抗性债务:一方当事人已经履行债务,而另一方当事人尚未履行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债务。
3. 不具有可抵销性的债务:一方当事人的债权已经消灭,而另一方当事人的债务尚未消灭的债务。
五、债的抵销的实务分析1. 抵销通知:当事人行使抵销权时,应当向对方发出抵销通知。
民法典合同编司法解释关于抵消的法律规定

民法典合同编司法解释关于抵消的法律规定好呀,今天我们来聊聊《民法典》合同编里的抵消问题。
听起来有点严肃,但咱们轻松点说。
抵消嘛,简单来说,就是你欠我钱,我欠你钱,我们可以互相抵一抵,算是两清。
这种事儿在生活中可不少见,比如小张跟小李,两人关系不错,结果小张借了小李五百块,而小李这边呢,正好欠小张一百块。
嘿,这下就可以抵消一下,直接只用还四百就行,省事儿又省力,真是一举两得。
不过,听起来简单,但抵消的事儿可不是随随便便就能来。
按照法律规定,抵消是有条件的。
你们得是互相有债务关系的,像小张和小李那样,必须得有正当的理由。
要不然,就算你想抵消,人家也未必同意。
再说了,这个债务得是到期的,不能拿个未来的承诺来做抵消,毕竟说好的事情可不能空口无凭。
就好比你跟朋友约定了下个月去吃饭,但现在说你要抵消他欠你的钱,别人可不会买账哦。
还有哦,抵消的对象得是债务人,换句话说,你不能替别人抵消。
小李欠小张的钱,张三过来想说要替小李抵消,这可就不行了。
法律上可是讲究这一套的,规矩得遵守。
就像打麻将,有时候心急出错,那就要接受别人的眼神和调侃。
谁让你不遵守规则呢?说到这里,咱们得注意到抵消的方式,有时候需要明确的意思表示。
要是小张心里默默想着要抵消,但没跟小李提,那可不行,毕竟法律讲究的是双方的同意。
你得主动表态,不然就像暗恋一样,别人根本不知道你的心意。
想抵消就得开口,别让对方费神猜。
抵消也有先后顺序的问题。
比如小张跟小李之间的债务,要是小张这边欠的多,那小李要先抵消掉小张欠的,接着再看看小李欠小张的。
这就像打折一样,先把大额的折扣用上,剩下的小头再慢慢处理,别急于一时。
抵消还有一项重要的规定,就是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债务不能超过对方的债务。
如果小李欠小张的只有一百,但小张却想抵消五百,那可就不行了。
这样就有点过分,法律可不支持这种霸王条款,毕竟公平交易是基础。
抵消的情况也得看债务的性质,有些债务是不能抵消的。
比如说,抚养费和赡养费这样的,法律上是不允许抵消的,因为这是基于道德和责任的东西。
民法典解读--合同编--债务的抵消、提存、混同、免除

抵销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
(568-1)主张抵销者对对方的负债可以未到期,但对方对抵销者的负债必须已到期。
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
(569)(三)不得抵销的债务1.依性质不得抵销的债务如不作为的债务、抚恤金债务、抚养费债务2.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债务故意侵权损害赔偿债务不得与受害人之前的负债抵销(四)抵销的方法抵销可以通知、提出抗辩或提起反诉的方式行使。
抵销的意思表示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效力溯及自抵销条件成就时,双方互负的债务在同等数额内消灭。
该债务数额包括截至抵销条件成就时各自负有的主债务、利息、违约金、赔偿金等。
行使抵销权一方享有的债权不足以抵销全部债务的,当事人对抵销顺序又无特别约定,应根据实现债权的费用、利息、主债务的顺序进行抵销。
(九民43)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
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
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568-2)提存(一)提存的条件和程序1.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 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债权人下落不明; 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570-1)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费用过高,可提存价款。
(570-2,571)2.标的物(价款)提存后,债务人应当及时通知债权人或者债权人的继承人、遗产管理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
(572)(二)提存后损益均归债权人(573)(三)债权人未领取提存物时,提存物的归属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
但是,债权人未履行对债务人的到期债务,或者债权人向提存部门书面表示放弃领取提存物权利的,债务人负担提存费用后有权取回提存物。
债务抵消的法律依据

债务抵消的法律依据如果我们⽋别⼈的钱,别⼈也⽋我们钱的话,这个时候是可以进⾏债务抵销的,债务抵销需要我们三⽅进⾏协商,那么关于债务抵销的法律依据是怎样的?下⾯,为了帮助⼤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店铺⼩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债务抵销的法律依据债权债务抵消是由民法典进⾏规范的。
《民法典》第五百六⼗⼋条【债务法定抵销】当事⼈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可以将⾃⼰的债务与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
当事⼈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
通知⾃到达对⽅时⽣效。
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第五百六⼗九条【债务约定抵销】当事⼈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协商⼀致,也可以抵销。
第五百七⼗条【标的物提存的条件】有下列情形之⼀,难以履⾏债务的,债务⼈可以将标的物提存:(⼀)债权⼈⽆正当理由拒绝受领;(⼆)债权⼈下落不明;(三)债权⼈死亡未确定继承⼈、遗产管理⼈,或者丧失民事⾏为能⼒未确定监护⼈;(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过⾼的,债务⼈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
债权债务抵消的要件1、抵消⼈与被抵消⼈之间互负债务、互相债权。
双⽅互享债权、互负债务为双⽅⾏使抵消的前提条件。
另外,当事⼈双⽅存在的两个债权债务关系,须均为合法存在。
其中任何⼀个债为不法,均不得主张抵消。
2、抵消的债务必须是同种类的给付。
如果双⽅互负债务的标的物种类不同,如允许抵消,则不免使⼀⽅或双⽅当事⼈的⽬的难以实现。
⽤以抵销的通常是同种类的货币或者⼗五。
如果种类相同⽽品质不同,⽤品质较⾼者与品质较差者抵消时,对于被抵消⼈并⽆不利,应当允许。
如果⼀⽅或者双⽅的债权标的物为特定物,原则上不允许抵消,尤其是以种类物债权抵销特定物债权时,更不允许。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我们国家是规定了债务抵销的法律规定的当事⼈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标的物如果相同的话那么任意⼀⽅可以将⾃⼰的债务与对⽅的债务进⾏抵销。
债务抵消需要具备的条件

债务抵消需要具备的条件当事⼈互负债务,当事⼈之间存在两个债权债务关系,双⽅都为对⽅的债权⼈,债权债务关系必须是合法的,违法债权债务不能主张抵销;互负债务都已到期,⼀⽅当事⼈如果主张⽤⾃⼰的债务与对⽅的债务相抵销,必须在对⽅当事⼈债务到期后才能提出,关于债务抵消需要具备的条件的问题,下⾯由店铺⼩编为您详细解答。
⼀、债务抵消需要具备的条件1、当事⼈互负债务,当事⼈之间存在两个债权债务关系,双⽅都为对⽅的债权⼈,债权债务关系必须是合法的,违法债权债务不能主张抵销;互负债务都已到期,⼀⽅当事⼈如果主张⽤⾃⼰的债务与对⽅的债务相抵销,必须在对⽅当事⼈债务到期后才能提出,2、法律依据:《中华⼈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条,当事⼈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可以将⾃⼰的债务与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
当事⼈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
通知⾃到达对⽅时⽣效。
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哪些⼀般不得进⾏抵消1、不作为债务;2、因侵权⾏为所负的债务;3、法律禁⽌扣押的债权以及应向第三⼈为给付的债务;4、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案件,如申请⼈⽆独⽴⽣活能⼒且⽆其他收⼊来源,则即使其对被执⾏⼈负有到其债务,被执⾏⼈也不得⾏使抵销权,否则将造成申请⼈⽆法⽣存;5、申请⼈因财产不⾜清偿全部债务⽽进⼊分配程序(不指破产程序),被执⾏⼈在此后获得对申请⼈债权的(如申请⼈的债权⼈将债权转移给被执⾏⼈),则被执⾏⼈不得⾏使抵销权,否则就社会损害其他债权⼈的利益。
进⾏抵消,⾸先要满⾜规定的要件,否则的话不能进⾏债的抵消。
但也要注意,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能抵消的情况。
⽐如,不作为债务、因为侵权⾏为所负的债务、法律禁⽌扣押的债权以及应向第三⼈为给付的债务等等。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按钮咨询,或者到店铺咨询专业律师。
债务冲扺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债务冲抵,又称债务抵销,是指债务人在相互间负有债务时,根据双方约定或法律规定,互相抵消债务的行为。
债务冲抵是民事法律关系中的一种常见现象,对于维护交易秩序、促进经济流转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债务冲抵的概念、法律规定、适用条件、法律效力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二、债务冲抵的概念债务冲抵,是指债务人在相互间负有债务时,根据双方约定或法律规定,互相抵消债务的行为。
债务冲抵包括以下两种形式:1. 直接债务冲抵:是指债务人之间直接相互抵消债务,无需通过第三方。
2. 间接债务冲抵:是指债务人通过第三方来实现债务的抵消。
三、债务冲抵的法律规定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规定:“债权人可以放弃自己的债权,也可以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
债务人可以放弃自己的债权,也可以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
债权人、债务人可以将债权与债务相互抵销。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合同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债务的抵销。
当事人一方放弃自己的债权,对方应当抵销相应的债务。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担保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担保人可以放弃自己的债权,也可以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
债务人可以放弃自己的债权,也可以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
债权人、债务人可以将债权与债务相互抵销。
”四、债务冲抵的适用条件1. 双方存在互负债务的事实债务冲抵的前提是双方存在互负债务的事实,即债务人和债权人之间各自负有债务。
2. 债务种类相同或可以相互抵消债务冲抵的债务种类应当相同或可以相互抵消。
例如,金钱债务可以相互抵消,但金钱债务与物品债务不能直接抵消。
3. 债务履行期限已届满债务冲抵的债务履行期限已届满,即债务人和债权人之间的债务已经到期。
4. 债务内容明确债务冲抵的债务内容应当明确,包括债务的种类、金额、履行期限等。
5. 法律允许债务冲抵应当符合法律规定,不得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
五、债务冲抵的法律效力1. 债务消灭债务冲抵后,原债务消灭,双方不再承担债务。
浅谈抵销的条件及效力.

浅谈抵销的条件及效力抵销一般须具备以下要件:1.须双方互负有债务,互享有债权。
抵销是通过冲抵债务,使双方的债权在等数额内消灭,因此,抵销必以当事人双方相互享有对立的债权、负有对立的债务为前提。
若当事人一方对另一方仅有债权而不负债务,或者人双方负债务而不享有债权,当然也不不可能抵销。
抵销人供抵销的债权应为自己享有的具有完全效力的债权。
抵销人债权为诉讼时效完成后的债权的,不得以之供销,但对方以其债权与这抵销的,可发生抵销的效力。
抵销人只能以自己的债权供抵销。
对于他人的债权,即使他债权人同意,也不得以之供抵销。
2.须双方债务的给付为同一种类。
抵销的债务以是同一种类的给付为必要。
因为只有给付手中类的相同时,当事人以方的经济目的才一致,通过抵销才可满足当事人双方的利益需要。
两项债务为不同各类的给付,若当事人以的抵销而不必为给付,则会难以满足当事人的经济需要。
因此,抵销的债务一般为金钱债务和种类之债。
3.须双方的债务均届鸿雁有。
因为抵销具有清偿的效力,因此只有债务已届清偿期时才可抵销。
债务未到清偿期,债权人不能请求履行,若债权人得以其债权与对文质债权抵销,也就等于请求债务人提前清偿。
两项债务,一项已届期偿期,而另一项未届清偿期时,若未到期的债务人主张抵销的,可以抵销;已届清偿期的一方主张抵销,未到期的一方同意抵销的,则也可以抵销。
因为于此情形下,债务人自愿放弃自己的期限利益,法律自无必要。
如果两基债务都没有规定清偿期,则因为债权人都可地要求债务人履行,则可以抵销。
4.须双方的债务均为可的多泊债务。
的多泊债务须为可以的多泊债务。
对于依法律规定或者债务的性质不得抵销的债务,不得抵销。
双方约定不得抵销的债务也不得抵销。
法律规定不能抵销的债务主要有:禁止人不得转因故意侵权行为而产生的人不得转约定应向第三人为给付的人不得转违约金债务、赔偿金债务等。
抵销的效力抵销因可使双方的债务消灭,因而抵销权为形成权。
抵销权的行使由抵销权人将其抵销的意思表示通知对方即可发生效力《合同法》第99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
互付债务相顶法律规定(3篇)

第1篇引言在市场经济中,债务关系是经济活动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互付债务相抵,即双方债务相互抵消,是一种常见的债务清偿方式。
互付债务相抵不仅能简化债务清偿程序,还能提高交易效率,降低交易成本。
然而,互付债务相抵并非无限制,我国法律规定了其适用范围、条件和程序。
本文将从互付债务相抵的定义、法律规定、适用条件、程序及法律风险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互付债务相抵的定义互付债务相抵,又称债务抵销,是指债务人在同一债务关系中,对同一债权人负有债务,且债务种类、数额相同或可以折算为相同数额时,双方可以相互抵消债务,达到债务清偿的目的。
二、互付债务相抵的法律规定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
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法典》第五百五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债务种类、数额相同的,可以相互抵销。
但是,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债务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
”三、互付债务相抵的适用条件1. 当事人互负债务互付债务相抵的前提是当事人之间存在债务关系。
债务种类、数额相同或可以折算为相同数额是互付债务相抵的基本条件。
2. 债务种类相同或可以折算为相同数额债务种类相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债务的标的、性质相同。
可以折算为相同数额,是指债务种类不同,但经过折算后,债务数额相同。
3. 债务到期互付债务相抵的债务必须到期。
未到期的债务,债权人无权请求债务人履行。
4. 无法律规定或按照债务性质不得抵销的情形根据法律规定或按照债务性质,有些债务不得抵销。
如:因欺诈、胁迫等原因订立的合同债务,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债务等。
四、互付债务相抵的程序1. 当事人协商一致当事人应当就互付债务相抵事宜协商一致,明确抵销的债务种类、数额、时间等。
2. 债权人提出抵销债权人应当向债务人提出抵销请求,并说明抵销的债务种类、数额、时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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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负金钱债务可以相互抵销吗?
假如大刚欠小李5000元借款,可是后来小李又拖欠大刚5000元
的粮食款没有还,此时双方还必须严格按照两个协议履行吗?现实生
活中如果发生了这种情况,通常是一方通知另一方互不要钱,然后各
自的账款就直接了结了,其实这就是《民法典》中的法定抵销制度。
《民法典》第568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
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
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
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
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由此我们可以知道,在互负债务且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时,任
何一方均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从而消灭合同权
利义务。当然,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情形就另当别论了。主张抵销的,
应当通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生效,并且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所谓抵销,是指二人互负债务,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之履行,而
使其债务与对方到期债务在对等额度内相互消灭。抵销分为法定抵销
和约定抵销。约定抵销,是指双方以合同形式约定抵销各自权利义务,
只要双方达成一致就可以。法定抵销,是指二人互负债务,且该债务
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均可以以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
到期债务抵销。法定抵销就是在符合上面的法律规定的条件下,才能
予以抵销的制度。因此上面案例中的5000元的借款和5000元的粮食
款可以互相抵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