炸药库安全操作规程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炸药库安全操作规程
1.本岗位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遵守本操作规程。
2.炸药库除业务主管与保卫、安全人员外,无保卫部证件不准进入,不论任何人出入库,都要认真填写登记表。
3.本岗位工作人员必须穿戴防静电工作服和防静电鞋。
4.进入药库人员严禁携带火柴、打火机等火种和易燃物品,不准穿有铁钉鞋从事库内工作。
5.拉运炸药汽车必须戴防火帽,并不准驶入护堤内。
6.炸药库管理认真执行两人管理、两把锁、两本帐、两人发药的制度。两个库管员各持一把钥匙,同时开库、同时进发药;每人一本帐,月底盘点查库,把全月的进库、出库、结存数量报给业务主管。
7.药库区域内不得有丛生杂草,特别是护提上与护提内,杂草要铲除干净。
8.库区内禁止使用铁制工具,并使用防爆照明。
9.收货进库要严格验收,遇有规格不符,单、物数量不符,质量不合格,包装破损等情况,拒绝收货、进库。
10.严格支领手续,无单位领导与爆破工程师签字不发、涂改领料单者不发、非爆破工或单人领药不发。
11.堆放要整齐、稳固,并符合下列规定:
(1).对着门的通道宽度不小于1.5米;
(2).堆垛与墙壁距离不小于0.3米;
(3).堆垛间的距离不小于0.6 米;
(4).炸药垛高不超过1.8米;
(5).雷管箱垛不准超过1.6 米;
12.不同品种的炸药不准混存一库,并按进货时间分别垛存。雷管必须按批号、进货时间分别垛存。要做到先进库先发,后进库后发。
13.领发雷管时,不准库内开箱。
14.库内要经常保持清洁,遇有破袋洒落在地板上散药,要及时清扫干净,分别装袋。
15.管库员要勤检查,要保持通风、防护铁纱网良好,消防器具齐全有效,水池储水充足,保证无变质、无损坏、无丢失,确保安全。在检查中发现问题,要立即报告主管领导与保卫部,及时解决处理。
16.炸药或雷管发现有变质或失效时,要及时报告领导和保卫部,进行销毁处理。
17.主管部门与保卫部、安全生产部对药库的设施与管理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发现有人不负责任,无故造成变质、失效、丢失或帐物不符等情况,对责任者进行严肃处理。
搬运装卸安全操作规程
一、装卸人员必须懂得民爆物品的安全常识,遵守操作规程,严禁抛掷,拖拽民爆物品或在包装箱上踩踏。
二、装卸人员在作业时,不准穿戴化纤衣物或穿带钉子的鞋,不准携带火具、火种;装卸电雷管时,现场不准有带电的设备。
三、遇暴风雨或雷雨时,禁止进行装卸作业。
四、汽车装卸时,车辆必须熄火、制动,驾驶员不准离开驾驶室。
五、民爆物品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厢边缘,雷管或硝化甘油类炸药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二层。
六、包装破损,数量不清的民爆物品不准发运和入库。
七、如包装损坏需要更换包装时,必须经技术人员鉴定后在指定地点操作,不准在仓库内或装卸过程中处理。
八、装卸作业结束后,作业场所必须清理干净;不能遇留民爆物品。
九、押运员和库管员必须对民爆物品搬运装卸实行全过程监督。
运输安全操作规程
一、外部运输爆炸物品,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矿区内运输爆炸物品,必须遵守矿区有关规定;
二、卸时,必须遵守搬运装卸制度;
三、同车不准运输性质相抵触的爆炸物品;
四、运输爆炸物品时押运员必须随车押运,车内不得乘坐闲杂人员,不得将载有爆炸物品的车辆停留在公共场所或人员较多的地方;
五、汽车行驶在能见度良好时不超过40km/h,能见度低时速度至少减半,在平坦路上行驶时,车距不小于50m,上下山时不小于300m,遇有雷雨时,车辆应停在远离建筑物的空旷地带,寒冷天气时,要采取防滑措施;
六、禁止在上、下班期间或人员集中时运输,车头和车尾分别安装特制的危险品标志;
七、运输民爆物品的车辆,必须办理公安部门签发的《民爆物品运输许可证》,必须在有效期内运输,不得提前或推后运输。
储存安全操作规程
一、收存和发放民爆器材应逐项检查并登记。
二、产品出入库应做到轻拿轻放,严禁冲击、振动和摩擦。
三、严禁在库房内开箱取包,由包装盒中取出雷管,应放入毛毡、胶皮板上或其他柔软的材料上,防止冲击和剧烈振动。
四、库房内应保持干燥和通风良好,应备有温度计和湿度计,经常检查,使室温不超过40℃。
五、炸药箱堆高不超过1.80米,袋堆不超过1.20米。雷管箱放在木架上时,木架每格只堆放一层,最上层距地面高度不超1.60米,若放在地面上时,高度不超过1.0米,地面应敷设软垫或木板,木架及地板上的钉子钉头应埋深5mm,并用灰浆抹平。
六、民爆器材与墙壁、堆垛间应留有检查通道。
七、为了通风,箱下面应垫方木或木板。箱上标记应露在外面便于查看。
八、爆炸危险品堆垛应整齐,做到先进先出,严禁性质相抵触的危险品同库贮存。
民爆库管员安全操作规程
一、熟悉掌握所保管的易爆物品的性质。
二、严格按照爆破物品的有关规定在划定的区域内按品种的要求堆放,库房的最大储存量不得超过设计容量。
三、严格按爆破物品的规定进行发放,认真执行规章制度,建立台帐,做到帐物相符。
四、保持库内清洁,严禁堆放杂物。
五、爆破器材轻拿轻放,分别发放,特别是雷管要作好防静电保护,要按出厂的先后顺序进行发放。
六、爆破器材的堆放不得超过规定高度。
七、新入库的爆破材料要逐箱逐件进行检查,按规定做好性能检查、变质和性能不详的爆破器材不能入库。
八、经常检查库内的通风、防潮、防火、防盗设施。室内温度不得超过35℃,相对湿度不得超过75%,硝铵炸药相对湿度不得超过65%。
九、对失效、过期有质量问题的爆炸物品,应另行堆放,做好记录,妥善保管。
十、库房严禁烟火,严禁明火照明,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区。
十一、严禁穿钉子鞋和易产生静电服装的人员进入库房和发放间。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