炸药库安全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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炸药库安全操作规程

1.本岗位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遵守本操作规程。

2.炸药库除业务主管与保卫、安全人员外,无保卫部证件不准进入,不论任何人出入库,都要认真填写登记表。

3.本岗位工作人员必须穿戴防静电工作服和防静电鞋。

4.进入药库人员严禁携带火柴、打火机等火种和易燃物品,不准穿有铁钉鞋从事库内工作。

5.拉运炸药汽车必须戴防火帽,并不准驶入护堤内。

6.炸药库管理认真执行两人管理、两把锁、两本帐、两人发药的制度。两个库管员各持一把钥匙,同时开库、同时进发药;每人一本帐,月底盘点查库,把全月的进库、出库、结存数量报给业务主管。

7.药库区域内不得有丛生杂草,特别是护提上与护提内,杂草要铲除干净。

8.库区内禁止使用铁制工具,并使用防爆照明。

9.收货进库要严格验收,遇有规格不符,单、物数量不符,质量不合格,包装破损等情况,拒绝收货、进库。

10.严格支领手续,无单位领导与爆破工程师签字不发、涂改领料单者不发、非爆破工或单人领药不发。

11.堆放要整齐、稳固,并符合下列规定:

(1).对着门的通道宽度不小于1.5米;

(2).堆垛与墙壁距离不小于0.3米;

(3).堆垛间的距离不小于0.6 米;

(4).炸药垛高不超过1.8米;

(5).雷管箱垛不准超过1.6 米;

12.不同品种的炸药不准混存一库,并按进货时间分别垛存。雷管必须按批号、进货时间分别垛存。要做到先进库先发,后进库后发。

13.领发雷管时,不准库内开箱。

14.库内要经常保持清洁,遇有破袋洒落在地板上散药,要及时清扫干净,分别装袋。

15.管库员要勤检查,要保持通风、防护铁纱网良好,消防器具齐全有效,水池储水充足,保证无变质、无损坏、无丢失,确保安全。在检查中发现问题,要立即报告主管领导与保卫部,及时解决处理。

16.炸药或雷管发现有变质或失效时,要及时报告领导和保卫部,进行销毁处理。

17.主管部门与保卫部、安全生产部对药库的设施与管理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发现有人不负责任,无故造成变质、失效、丢失或帐物不符等情况,对责任者进行严肃处理。

搬运装卸安全操作规程

一、装卸人员必须懂得民爆物品的安全常识,遵守操作规程,严禁抛掷,拖拽民爆物品或在包装箱上踩踏。

二、装卸人员在作业时,不准穿戴化纤衣物或穿带钉子的鞋,不准携带火具、火种;装卸电雷管时,现场不准有带电的设备。

三、遇暴风雨或雷雨时,禁止进行装卸作业。

四、汽车装卸时,车辆必须熄火、制动,驾驶员不准离开驾驶室。

五、民爆物品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厢边缘,雷管或硝化甘油类炸药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二层。

六、包装破损,数量不清的民爆物品不准发运和入库。

七、如包装损坏需要更换包装时,必须经技术人员鉴定后在指定地点操作,不准在仓库内或装卸过程中处理。

八、装卸作业结束后,作业场所必须清理干净;不能遇留民爆物品。

九、押运员和库管员必须对民爆物品搬运装卸实行全过程监督。

运输安全操作规程

一、外部运输爆炸物品,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矿区内运输爆炸物品,必须遵守矿区有关规定;

二、卸时,必须遵守搬运装卸制度;

三、同车不准运输性质相抵触的爆炸物品;

四、运输爆炸物品时押运员必须随车押运,车内不得乘坐闲杂人员,不得将载有爆炸物品的车辆停留在公共场所或人员较多的地方;

五、汽车行驶在能见度良好时不超过40km/h,能见度低时速度至少减半,在平坦路上行驶时,车距不小于50m,上下山时不小于300m,遇有雷雨时,车辆应停在远离建筑物的空旷地带,寒冷天气时,要采取防滑措施;

六、禁止在上、下班期间或人员集中时运输,车头和车尾分别安装特制的危险品标志;

七、运输民爆物品的车辆,必须办理公安部门签发的《民爆物品运输许可证》,必须在有效期内运输,不得提前或推后运输。

储存安全操作规程

一、收存和发放民爆器材应逐项检查并登记。

二、产品出入库应做到轻拿轻放,严禁冲击、振动和摩擦。

三、严禁在库房内开箱取包,由包装盒中取出雷管,应放入毛毡、胶皮板上或其他柔软的材料上,防止冲击和剧烈振动。

四、库房内应保持干燥和通风良好,应备有温度计和湿度计,经常检查,使室温不超过40℃。

五、炸药箱堆高不超过1.80米,袋堆不超过1.20米。雷管箱放在木架上时,木架每格只堆放一层,最上层距地面高度不超1.60米,若放在地面上时,高度不超过1.0米,地面应敷设软垫或木板,木架及地板上的钉子钉头应埋深5mm,并用灰浆抹平。

六、民爆器材与墙壁、堆垛间应留有检查通道。

七、为了通风,箱下面应垫方木或木板。箱上标记应露在外面便于查看。

八、爆炸危险品堆垛应整齐,做到先进先出,严禁性质相抵触的危险品同库贮存。

民爆库管员安全操作规程

一、熟悉掌握所保管的易爆物品的性质。

二、严格按照爆破物品的有关规定在划定的区域内按品种的要求堆放,库房的最大储存量不得超过设计容量。

三、严格按爆破物品的规定进行发放,认真执行规章制度,建立台帐,做到帐物相符。

四、保持库内清洁,严禁堆放杂物。

五、爆破器材轻拿轻放,分别发放,特别是雷管要作好防静电保护,要按出厂的先后顺序进行发放。

六、爆破器材的堆放不得超过规定高度。

七、新入库的爆破材料要逐箱逐件进行检查,按规定做好性能检查、变质和性能不详的爆破器材不能入库。

八、经常检查库内的通风、防潮、防火、防盗设施。室内温度不得超过35℃,相对湿度不得超过75%,硝铵炸药相对湿度不得超过65%。

九、对失效、过期有质量问题的爆炸物品,应另行堆放,做好记录,妥善保管。

十、库房严禁烟火,严禁明火照明,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区。

十一、严禁穿钉子鞋和易产生静电服装的人员进入库房和发放间。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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