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浮顶罐二次密封技术条件
关于油库汽油储罐是否设置油气回收的探讨

关于油库汽油储罐是否设置油气回收的探讨发布时间:2021-12-03T08:09:33.431Z 来源:《科学与技术》2021年第29卷19期作者:陈辉[导读] 文章从国家标准、规范、环保要求陈辉(中国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华北分公司油工艺设计室)摘要:文章从国家标准、规范、环保要求,以及目前成品油库汽油储罐罐型、浮盘及密封形式的选择等方面入手,针对油库汽油储罐是否需要设置油气回收的问题展开讨论。
主题词:成品油库汽油储罐内浮顶罐油气回收1前言随着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实施,国家对环境的治理和保护工作越来越重视,要求苛刻、力度空前。
随着国家对VOCs治理的日益严格,作为油品在收发储运过程的关键设备,储罐已成为石油储库VOCs治理的重点对象。
对储罐油气挥发的治理,是VOCs综合治理的关键。
同时,油品在储运过程中,轻质组分的挥发不仅造成油品质量下降,而且使得油品损耗,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所以,储罐的VOCs治理不仅有安全及环保意义,同时也是增加经济效益的手段之一。
近来,一些油库管理者提出油库中汽油储罐是否需要设置油气回收的疑问。
本文以陕西某新建成品油库汽油储罐为例,从储罐选型、浮盘及密封形式方面是否满足国家标准、规范及环保要求来阐述并得出结论。
该油库汽油储罐采用钢制单盘式浮顶(全液面接触式浮顶、抗爆耐火浮顶),密封装置采用浸液式密封,储存介质汽油火灾危险性分类为甲B类。
2国家规范要求2.1 满足《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2014的要求。
1)《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2014第6.1.4条:储存甲B、乙A类原油和成品油,应采用外浮顶储罐、内浮顶储罐和卧式储罐。
2)《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2014(局部意见修订稿)第2.0.15A条:全液面接触式浮顶:浮顶密封盘板下表面全部与液体接触的浮顶。
第2.0.19A条:抗爆耐火浮顶:包括符合《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油罐设计规范》GB50341有关规定的钢制单盘式或双盘式浮顶,以及其他经抗爆和耐火试验合格的全液面接触式浮顶。
原油储罐一、二次密封使用现状分析及改进建议

关键 词 :大型 储罐 浮盘 一 次 密封 二 次 密封 原 油 储 罐
随着 我 国环 保 要 求 的 日益 提 高 ,浮 盘 边 缘 密 封 作 为原 油储 罐 控 制 VOCs排 放 最 重 要 的 附件 越 来越 受到 人们 的重 视 。浮 盘 密封 主要 分 机 械 密封 和软 式密 封 两 种 类 型 ,当前 我 国 原 油 罐 一 次 密 封 以泡 沫软 密封 为主 。 南于 泡 沫软 密 封 变 形补 偿 量 小 、密 封 内部 油 气空 间 大 等缺 点 ,在 使 用 过程 中给 油库带 来诸 多 问题 。
2 我 国 密 封 的 使 用 现 状 2.1 一 、二 次密 封结 构 2.1.1 泡 沫 一次软 密封
,.. ! - :2018-01.23
夸譬 ■ :张 玉平 ,工程 师 ,硕 士 ,2011年 毕 业 于 南京 工业 大 学化 工 过 程 机 械 专业 ,现 主要 从 事 大型储罐 安 全 专业 方 向的研 究工作 。 :=:薹 j :国 家 重 点 研 发 计 划课 题 (2016YFC0
2018年 第 18卷 第 3期
编 辑 俞 雪 兴
原油储 罐一 、二次密封使 用 现 状 分析 及 改进 建议 冰
张 玉 平 ,吴 昌 ,陶 彬 ,刘 全 桢 (1.中国 石 化 青 岛安 全 工程 研 究 院 化 学 品 安 全 控 制 国 家 重 点 实 验 室 ,山 东青 岛 266071
本文就 原油 储罐 浮 盘一 、二 次密 封 进 行 研 究 , 找 出存 在 的问题 ,提 出 了改进 建 }义。
密 封在 我 国的发展 和 使用
我 国原 油储罐 浮 盘 密封 起 初 的结 构 型 式 是 以
石油化工储运系统罐区设计规范

石油化工储运系统罐区设计规范SHT3007-2007石油化工储运系统罐区设计规范1 范围本规范规定了石油化工储运系统罐区储罐的选用、常压、低压和压力储罐区的设计原则和技术要求本规范适用于石油化工企业的液体物料(包括原料、成品及辅助生产物料)储运系统地上钢制储罐区的新建工程设计。
改扩建工程可参照执行。
本规范不适用于液化烃的低温常压储罐区设计。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面成为本规范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改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然而,鼓励根据本规范达成协议的歌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GB50074 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160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SH3022 石油化工设备和管道涂料防腐蚀技术规范SH3063 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监测报警设计规范 SH3074 石油化工钢制压力容器 SH/T3036 液化烃球形储罐安全设计规范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3 一般规定罐区的布置应遵守下列原则:原料罐区宜靠近相应的加工装置;成品罐区宜靠近装车台或装船码头;罐区的位置应结合液体物料的流向布置;宜利用地形使液体物料自留输送;性质相近的液体物料储罐宜布置在一起。
可燃液体的储存温度应按下列原则确定:应高于可燃液体的凝固点(或结晶点),低于初馏点;应保证可燃液体质量,减少损耗;应保证可燃液体的正常输送;应满足可燃液体沉降脱水的要求;加有添加剂的可燃液体,其储存温度尚应满足添加剂的特殊要求;应合理利用热能;需加热储存的可燃液体储存温度应杜宇其自然点;对一些性质特殊的液体化工品,确定的储存温度应能避免自聚物和氧化物的产生。
可燃液体的储存温度可选用表1推荐值。
储罐选用储罐容量石油化工液体物料的储存天数,应符合本规范下列六条的规定。
原油和原料的储存天数,应根据以下原则按表2确定;如有中转库时,其储罐容量最宜包括在总容量内,并应按中转库的物料进库方式计算储存天数;进口原料或特殊原料,其储存天数不宜少于30天;来自长输管道的原油或原料,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其储存天数;当装置在不同工种工况条件下对一些小宗华工原料有间断需求时,其储存量除要符合上述要求外还需要满足对该原料的一次最大用量的要求;对于船运进厂方式,储罐总容量应同时满足装置连续生产和一次卸船量的要求。
石油化工储运系统罐区设计要求规范SHT3007-2007

石油化工储运系统罐区设计规范1范围本规范规定了石油化工储运系统罐区储罐的选用、常压、低压和压力储罐区的设计原则和技术要求本规范适用于石油化工企业的液体物料(包括原料、成品及辅助生产物料)储运系统地上钢制储罐区的新建工程设计。
改扩建工程可参照执行。
本规范不适用于液化烃的低温常压储罐区设计。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面成为本规范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改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然而,鼓励根据本规范达成协议的歌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GB50074 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160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SH3022 石油化工设备和管道涂料防腐蚀技术规范SH3063 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监测报警设计规范SH3074 石油化工钢制压力容器SH/T3036 液化烃球形储罐安全设计规范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3一般规定3.1罐区的布置应遵守下列原则:3.1.1原料罐区宜靠近相应的加工装置;3.1.2成品罐区宜靠近装车台或装船码头;3.1.3罐区的位置应结合液体物料的流向布置;3.1.4宜利用地形使液体物料自留输送;3.1.5性质相近的液体物料储罐宜布置在一起。
3.2可燃液体的储存温度应按下列原则确定:3.2.1应高于可燃液体的凝固点(或结晶点),低于初馏点;3.2.2应保证可燃液体质量,减少损耗;3.2.3应保证可燃液体的正常输送;3.2.4应满足可燃液体沉降脱水的要求;3.2.5加有添加剂的可燃液体,其储存温度尚应满足添加剂的特殊要求;3.2.6应合理利用热能;3.2.7需加热储存的可燃液体储存温度应杜宇其自然点;3.2.8对一些性质特殊的液体化工品,确定的储存温度应能避免自聚物和氧化物的产生。
3.3可燃液体的储存温度可选用表1推荐值。
表1 可燃液体的储存温度推荐值可燃液体名称储存温度,℃原油高于凝固点10~15苯7~40对二甲苯15~40液化烃、汽油、其他芳烃、溶剂油、煤油、喷气燃料等≤40轻柴油≤50轻质润滑油、电器用油、液压油、重柴油40~60重质润滑油60~80润滑油装置原料油55~80重油(渣油)≤95或120~200沥青130~180石油蜡高于熔点15~20环氧乙烷-6~0环氧丙烷≤25丁二烯≤27苯乙烯5~204储罐选用4.1储罐容量4.1.1石油化工液体物料的储存天数,应符合本规范下列六条的规定。
中石化石油库和罐区安全规定

石油库和罐区安全规定1 基本要求1.1本规定所称石油库指油田、销售企业收发和储存原油、成品油、半成品油、溶剂油、润滑油、沥青和重油等储运设施。
1.2 本规定所称罐区指炼化企业收发和储存原油、成品油、半成品油、溶剂油、润滑油、沥青和重油等储运设施。
1.3新建、改建、扩建石油库和罐区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其中油田企业石油库应符合《石油和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50183规定;炼化企业罐区应符合《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 50160规定;销售企业石油库应符合《石油库设计规范》GB 50074规定。
2职责2.1 石油库应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设置安全工程师或专职安全员,班组设置兼职安全员。
2.2 石油库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主要职责2.2.1 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加强班组建设,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2.2 制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措施、考核标准和奖惩办法等,定期检查、考核。
2.2.3 对重点防火部位要做到定人、定位、定措施管理;制定应急预案,每季度组织1次演练。
2.2.4 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每月组织1次安全检查。
2.2.5建立安全管理台账、记录、档案,做好基础管理工作。
2.2.6 负责与毗邻单位组成治安、消防联防组织,制定联防公约,加强联系,定期活动。
2.3罐区安全管理作为炼化企业安全管理的组成部分,执行本企业相关管理规定。
3安全管理3.1 石油库及远离炼化企业的独立罐区应设置包围整个区域的围墙,实施封闭化管理,24小时有人值班。
3.2 石油库及远离炼化企业的独立罐区入口处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严禁将香烟、打火机、火柴和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库区和罐区。
3.3进入石油库、罐区车辆管理3.3.1 进入石油库、罐区机动车辆应佩戴有效的防火罩和小型灭火器材。
3.3.2各种外来机动车辆装卸油后,不准在石油库内停放和修理。
除本企业消防车外,机动车辆未经批准不准进入石油库和罐区。
外浮顶储罐泡沫导流罩设计应用对比分析

2017年03月外浮顶储罐泡沫导流罩设计应用对比分析张守森1骆杰2张明3张明星3(1.西部管道公司,新疆乌鲁木齐830011;2.西部管道乌鲁木齐输油气分公司,新疆乌鲁木齐830068;3.西部管道新疆输油气分公司,新疆乌鲁木齐830011)摘要:本文通过某大型油库外浮顶储罐二次密封泡沫导流罩形式研究和测试,论证了实际应用中,扩散式导流罩比直流式导流罩在扑灭火灾、控制火势方面更有优势,更便于推广应用。
关键词:外浮顶储罐;泡沫导流罩;喷射形式目前,随着石油战略物资储备提升和油气管道行业大发展,国内油库、尤其是大型石油储备库越来越多。
而油库最大风险就是泄露引发的着火、爆炸,因此,消防管理在油库管理中越来越受重视。
作者所在单位为国有某大型石油库,库区有外浮顶油罐若干,由于建设时期不同,外浮顶储罐二次密封处泡沫导流罩设计也不相同,主要有2种类型,一种是扩散式导流罩,另一种为直流式导流罩。
目前,国标、行标都未对泡沫导流罩设计及喷射形式进行规定[1]。
因此两种都是合规的,为了验证扩散式和直流式哪种更优越便于推广,作者进行了如下测试和分析。
1测试经过2016年7月某日,为检测储罐泡沫灭火系统实际工作性能,作者决定启动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进行实地喷射测试。
选取两个相同储罐5万方原油储罐进行喷射测试。
其中一个罐为扩散式导流罩,另一为直流式导流罩,进行对比测试。
测试发现,储罐泡沫导流罩由于设计形式不同,导致喷射泡沫效果截然不同(图1储罐泡沫导流罩喷射泡沫呈扩散式,图2储罐泡沫导流罩喷射泡沫呈直流式)。
图1扩散式导流罩喷射情况图2直流式导流罩喷射情况2对比分析通过对两座储罐泡沫导流罩结构、工作原理、设计安装方面进行对比研究。
发现扩散式泡沫导流罩比直流式更适用于外浮顶储罐二次密封初期火灾扑救应用。
扩散式导流罩相比直流式导流罩的优点如下。
一是冷却保护覆盖更全面。
资料显示,如果油罐发生火灾不及时进行冷却,5-8min 内罐壁温度可达到500℃,导致钢板强度下降50%;10min 后,钢材结构温度可达700℃,钢材强度降低约90%以上,基本失去承载能力[2]。
石油化工储运系统罐区设计规范

石油化工储运系统罐区设计规范1范围本规范规定了石油化工储运系统罐区储罐的选用、常压、低压和压力储罐区的设计原则和技术要求本规范适用于石油化工企业的液体物料(包括原料、成品及辅助生产物料)储运系统地上钢制储罐区的新建工程设计。
改扩建工程可参照执行。
本规范不适用于液化烃的低温常压储罐区设计。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面成为本规范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改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然而,鼓励根据本规范达成协议的歌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GB50074 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160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SH3022 石油化工设备和管道涂料防腐蚀技术规范SH3063 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监测报警设计规范SH3074 石油化工钢制压力容器SH/T3036 液化烃球形储罐安全设计规范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3一般规定3.1罐区的布置应遵守下列原则:3.1.1原料罐区宜靠近相应的加工装置;3.1.2成品罐区宜靠近装车台或装船码头;3.1.3罐区的位置应结合液体物料的流向布置;3.1.4宜利用地形使液体物料自留输送;3.1.5性质相近的液体物料储罐宜布置在一起。
3.2可燃液体的储存温度应按下列原则确定:3.2.1应高于可燃液体的凝固点(或结晶点),低于初馏点;3.2.2应保证可燃液体质量,减少损耗;3.2.3应保证可燃液体的正常输送;3.2.4应满足可燃液体沉降脱水的要求;3.2.5加有添加剂的可燃液体,其储存温度尚应满足添加剂的特殊要求;3.2.6应合理利用热能;3.2.7需加热储存的可燃液体储存温度应杜宇其自然点;3.2.8对一些性质特殊的液体化工品,确定的储存温度应能避免自聚物和氧化物的产生。
3.3可燃液体的储存温度可选用表1推荐值。
表1 可燃液体的储存温度推荐值可燃液体名称储存温度,℃原油高于凝固点10~15苯7~40对二甲苯15~40液化烃、汽油、其他芳烃、溶剂油、煤油、喷气燃料等≤40轻柴油≤50轻质润滑油、电器用油、液压油、重柴油40~60重质润滑油60~80润滑油装置原料油55~80重油(渣油)≤95或120~200沥青130~180石油蜡高于熔点15~20环氧乙烷-6~0环氧丙烷≤25丁二烯≤27苯乙烯5~204储罐选用4.1储罐容量4.1.1石油化工液体物料的储存天数,应符合本规范下列六条的规定。
危险化学品常压储罐安全管理规范(DB11T-1400-2017)

ICS 71-010G 09备案号:54179-2017 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DB11/T 1400—2017危险化学品常压储罐安全管理规范Safety management specifications for non-pressure vessel of hazardouschemicals2017 -03 - 22发布2017 - 10 - 01实施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发布DB11/T 1400—2017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化学工业协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方文林、马玉国、付林、王琛、何虎啸。
DB11/T 1400—2017 危险化学品常压储罐安全管理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危险化学品常压储罐(以下简称储罐)的一般规定、设备设施、管理、检查和检验、清洗、检修、停用、报废与拆除的安全管理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储存危险化学品的钢制常压储罐,其他单位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5258 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GB/T 16483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内容和项目顺序GB/T 29639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 30077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急救援物资配备要求GB/T 30578 常压储罐基于风险的检验及评价GB 30871 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程GB 50128 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储罐施工规范GB 50156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 50493 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AQ 3009 危险场所电气安全防爆规范AQ 3018 危险化学品储罐区作业安全通则AQ 3035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通用技术规范AQ 3036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罐区现场安全监控装备设置规范DB11/T 754 石油储罐机械化清洗施工安全规范DB11/T 1320 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检测技术规范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本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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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家口港-潍坊-鲁中、鲁北输油管道工程
配套潍坊罐区工程
100000m 3
原油罐 50000m 3
原油罐
二次密封技术条件
编 制 姜惠娟 校 对 王 斌 审 核
李林江
4 3 2 1
修改
编 制
校 对
审 核
审 定
日 期
目录
1总则 (3)
2现场自然条件 (3)
3储罐主要规格尺寸及设计参数 (3)
4主要技术要求 (4)
5报价与供货范围. (5)
6现场安装与验收 (5)
7技术资料交付 (6)
8售后服务 (6)
1总则
本技术条件适用董家口港-潍坊-鲁中、鲁北输油管道工程配套潍坊罐区工程外浮顶油罐的二次密封装置。
供货商应根据本技术条件的要求进行技术与商务报价响应。
2现场自然条件
年平均气温 12.2 ℃
历年平均最高气温 19.2 ℃
历年平均最低气温 7.7 ℃
极端最高气温 40.7 ℃
极端最低气温 -21.4℃
基本风压: 450 Pa
地震烈度: 7 度(0.15g,第一组)
地面粗糙度类别: A 类
场地土类型: III 类
雪压值 250 Pa
历年年平均降雨量 646~667mm
年最大降雨量 1215.7mm
年最小降雨量 372.3mm
日最大降水量 292mm
3储罐主要规格尺寸及设计参数
3.1油罐尺寸规格
3.1油罐尺寸规格
3.1.1 100000m3储罐(14座)
直径φ=80m;罐壁高度H=21.8m。
双盘浮顶;浮盘边缘板高度850mm。
3.1.2 50000m3储罐(8座)
直径φ=60m;罐壁高度H=19.44m。
双盘浮顶;浮盘边缘板高度850mm。
3.2操作条件和设计参数:
3.2.1 100000m3储罐
储存介质:原油
介质密度: 950 kg/m3
操作温度:65℃
设计温度:75℃
密封间隙:250mm
3.2.2 50000m3储罐
储存介质:原油
介质密度:950 kg/m3
操作温度:65℃
设计温度:75℃
密封间隙:250mm
4主要技术要求
4.1储罐用二次密封装置采用边缘安装式密封,主要由油气隔膜、承压板、橡胶刮板、导静电片组成。
供货商应按国家、行业有关安全标准的规定进行产品设计。
在本条件中所规定的自然条件下和设计条件下,产品使用寿命不低于15年。
4.2 二次密封装置应符合SY/T0511.5-2010《石油储罐附件第5部分:二次密封装置》的要求。
4.3二次密封装置所用的橡胶制品(或其它合成材料)其物理性能、机械性能、耐油、耐老化、耐热、耐磨等性能应符合相应的国家、行业、协会标准或企业标准。
橡胶制品(或其它合成材料)表面应光滑、平整、无缺胶及杂质等缺陷。
橡胶制品(或其它合成材料)不得污染油品。
4.4二次密封装置的压板采用奥氏体不锈钢材质制造,其厚度不应小于1.5mm。
不锈钢钢板应符合GB/T3280《不锈钢热轧钢板》的要求。
4.5 二次密封装置所用的所有的紧固件材质均应为不锈钢,二次密封的油气隔膜和压板与一次密封的橡胶带共用同一套紧固件安装固定在浮盘外边缘板上。
4.6二次密封装置的所有金属构件均应与浮顶进行等电位连接。
4.7二次密封的油气隔膜应具有高强度、耐老化、耐油气、抗撕裂等性能,并具有抵抗和抑制菌类生长的性能。
其主要性能指标应符合HG/T2809-2009《浮顶油罐软密封装置橡胶密封带》的相关要求。
4.8油气阻隔膜为一整条,连续覆盖在浮顶与罐壁环形空间上,接头采用专用粘接剂粘接,搭接宽度不得少于300mm。
不允许压板搭接缝处出现任何泄漏。
4.9 在浮顶外边缘板与罐壁之间的环形空间间距偏差为±100mm条件下,二次密封装置应仍能保持良好的密封效果。
环形空间最大间隙达到±150mm时,二次密封装置不应出现翻转。
4.10 安装后的储罐二次密封装置应与罐壁贴合紧密。
橡胶密封刮板与罐壁应保持良好的密封效果,橡胶密封刮板应具有足够的调节能力以适应罐壁周长上的偏差要求,橡胶密封刮板与罐壁的接触高度不应小于60mm。
4.11橡胶密封刮板的材料应具有高耐老化性能,且应保证耐臭氧侵蚀和恶劣天气条件。
4.12 当浮顶由于意外原因超出最高位置致使二次密封装置上部伸出罐外,在浮顶回落时,二次密封装置应能圆滑地回到罐内而不会钩挂在罐壁口,且保持原有的结构形状不被破坏。
5报价与供货范围.
5.1 供货商应在投标文件中对本技术条件逐条按顺序响应。
5.2 供货商应逐条解释投标产品为满足技术条件所采取的措施。
5.3 供货商应提供近5年的业绩表。
业绩表所列出的产品应与本工程情况类似,并提供国内外业主的名称、联系方式、供货年份及业主使用情况的反馈。
5.4 供货商应对产品质量、可靠性、使用寿命、技术服务及相关责任进行承诺,该承诺认为是合同需执行的内容。
5.5 二次密封装置的供货范围为整个二次密封组件,供货商应在报价中提供零部件名称、材质、数量、规格型号、执行标准、产地,有分承包商时,应列出分承包商的名称。
6现场安装与验收
6.1储罐本体施工单位负责二次密封的现场安装施工。
供货商在二次密封安装期间,派技术人员对现场安装进行技术指导。
6.2现场安装完毕,应随浮顶一起进行充水升降试验,无卡滞不影响浮盘升降,密封变形均匀与罐壁之间无间隙且保持适当的压紧力为合格。
6.3必要时供货商应对建设单位的技术、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
7技术资料交付
7.1供货商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的五个工作日之内,向储罐设计单位提供安装技术资料。
7.2供货商应在交付产品时提供产品质量证明书,产品质量证明书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产品的安装图及结构简图
2)主要零部件的材质质量证明书
3)产品的制造及检验验收证书
4)产品的维护、操作使用说明
除另有规定外,所有图纸、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应采用中文书写,计量单位采用国际单位(SI)。
8售后服务
8.1 当业主需要供货商提供服务时,供货商应在24小时内作出答复,(必要时)在48小时内派服务工程师到现场。
8.2 在质保期内,供货商负责对业主提出的质量异疑做出书面明确答复。
确属质量问题时,供货商应及时采取保护措施且负责更换,并延长其质保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