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宪法学考试要求
法考证的报考条件

法考证的报考条件
法考资格证的报考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 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4.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 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
总的来说,法考资格证的报考条件比较严格,但具体的报考条件可能会根据不同的省份和考试机构而有所不同。
如果你想了解更多关于法考资格证的报考条件和报名方式,建议查阅当地考试机构或法律行业协会的官方网站,或者咨询相关机构的工作人员。
法硕历年国家分数线

(2009-05-10 09:29:13)标签:教育从国务院学位办获悉,北京师范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同济大学、中南大学等30所院校被批准为新增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培养单位。
至此,我国的法硕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增加至80所。
据了解,法律硕士专业学位主要为立法、司法、行政执法、法律服务以及社会政治、公共管理、经济管理等部门培养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法律人才。
该专业学位只招收非法律专业考生,其特点是宽口径、厚基础、复合型。
法律硕士的招生实行全国联考,参加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法律硕士联考”。
目前,法律硕士的招生分两种情况:第一种是参加每年1月全国高校联考的法律硕士,招生对象为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生(含同等学力者),考试科目政治、外语实行全国统考,专业基础课和综合课实行全国联考。
毕业时获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第二种是参加每年10月全国高校联考的在职法律硕士,招生对象为法律专业或非法律专业的在职法律工作者,考试科目除政治由各校自行命题外,外语和三门专业课实行全国联考。
录取后采取在职不脱产方式学习,毕业时只获硕士学位证书。
北京(11所):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北方工业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上海(6所):复旦大学华东政法学院上海交通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同济大学上海大学天津、河北(4所):南开大学(天津)天津师范大学(天津)河北大学(保定)河北经贸大学(石家庄)山东(4所):山东大学(济南)烟台大学(烟台)中国海洋大学(青岛)青岛大学(青岛)东北(7所):吉林大学(长春)黑龙江大学(哈尔滨)东北财经大学(大连) 大连海事大学(大连)辽宁大学(沈阳) 沈阳师范大学(沈阳)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沈阳)江苏(4所):南京大学(南京)苏州大学(苏州)南京师范大学(南京)东南大学(南京)浙江(3所):浙江大学(杭州)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宁波大学(宁波)山西、河南(3所):山西大学(太原)郑州大学(郑州)河南大学(开封)陕西(4所):西北政法大学(西安)、西安交通大学(西安)西北大学(西安)中国人民解放军西安政治学员(西安)安徽(2所):安徽大学(合肥)安徽财经大学(合肥)湖北(5所):武汉大学(武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武汉)华中师范大学(武汉)华中科技大学(武汉)中南民族大学(武汉)湖南(4所):湘潭大学(湘潭)湖南大学(长沙)湖南师范大学(长沙)中南大学(长沙)江西(3所):江西财经大学(南昌) 南昌大学(南昌)江西师范大学(南昌)云贵川、重庆(6所):西南政法大学(成都)四川大学(成都)西南财经大学(成都)贵州大学(贵阳)云南大学(昆明)重庆大学(重庆)广东、广西、海南(7所):广东商学院(广州)深圳大学(深圳)广西师范大学(桂林)中山大学(广州) 暨南大学(广州) 华南理工大学(广州)海南大学(海口)福建(3所):华侨大学(福建泉州)厦门大学(厦门)福州大学(福州)新疆、内蒙古(2所):新疆大学(乌鲁木齐)内蒙古大学(呼和浩特)甘肃、青海(2所):兰州大学(兰州)青海民族学院(西宁)注:上述各高校录取该专业考生时,只从参加“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中选拔。
2005年人大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真题

2005年人大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真题一、简答题1、简述柏拉图后期的法律思想2、试比较洛克与孟德斯鸠的分权学说的异同与影响3、哈耶克的法治思想二、论述题1、论法与利益的一般关系2、论当代社会主义法的专门法律原则3、论科学技术对立法的影响4、论法律的实施的基本形式法律史一、名词解释1、禹刑2、决事比3、审刑院4、钦定大清商律5、市民法6、异端裁判所7、衡平法8、马布里诉麦迪逊二、标点和解释东海有孝妇少寡亡子养姑甚谨姑欲嫁之终不肯我老久系丁北奈何其后姑自经死姑女告吏妇杀我母吏捕孝妇孝妇辞不杀姑吏验治孝妇自诬服具狱上府于公以为此妇养姑十余年以孝闻必不杀也太守不听于公争之弗能得乃抱其狱具哭于府上因辞疾去太守竟论杀孝妇郡中枯旱三年后太守至卜巫其故于公曰孝妇不当死前太守强断之咎当在是乎于是太守杀牛自祭孝妇冢因表其墓天立大雨岁熟郡中以此大敬重于公三、论述题1、评述西周“以德配天,明德慎刑”的法律思想及其影响2、论述唐朝的的主要立法成就3、评述1900年德国民法典的时代特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一、名词解释1、宪政2、司法审查3、生命权4、宪法关系5、行政补偿二、简答题1、宪法修正案对私有财产权的保护2、我国法院依法独立审判原则的基本内容3、行政相对人的权利和义务4、行政执法的基本程序三、论述题1、我国宪法修改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关系2、我国行政许可设定范围和意义刑法学一、名词解释1、罪刑相适应原则2、犯罪客体3、不能犯未遂4、附加刑5、合同诈骗罪6、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二、简答题1、预备犯的概念及成立条件2、连续犯的概念及成立条件3、刑法中适用数罪并罚的几种不同情况4、受贿罪的概念及构成5、抢夺罪的概念及特征三、论述题1、试论共同犯罪的形式2、试论故意伤害罪的认定民商法学一、名词解释1、隐名合伙2、债权让与3、转继承4、票据行为的无因性5、别除权二、简答题1、人格权法定性及其意义2、受害人过错对加害人侵权责任的影响3、商标权的许可使用三、论述题1、合同的附随义务2、论我国物权法用益物权体系的完善3、关联交易的性质与效力诉讼法学一、简答题1、民事诉讼法与仲裁法的关系2、公证文书的诉讼效力3、刑事拘留的概念和特征4、不起诉的类型与救济方法二、论述题1、民事诉讼的审前准备2、论集团诉讼3、律师在侦查阶段的地位和作用4、我国刑事诉讼中的证人保护制度及其完善经济法学一、简答题1、责权利效相结合原则2、学科经济法学说3、复式预算4、掠夺式定价5、反补贴法6、自然垄断二、简答题1、什么是流转税,我国有哪几种主要的流转税2、简述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价格听证会的规定3、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规定的公用事业单位滥用优势地位的行为4、一些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为什么把反垄断法作为经济法的龙头法?三、论述题1、经济法与商法的关系2、对外贸易法修订的必要性和修订主要内容环境法一、名词解释1、环境结合定义方式2、防止污染转移制度3、环境行政执法4、环境要素污染5、野生动物二、简答题1、可持续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2、排污收费的管理和使用3、建立自然保护区的条件4、法国环境法的体系模式三、论述题1、民法与环境法的关系2、主要国际环境问题国际法学一、名词解释1、CFR2、BOT3、物之所在地法4、冲突规范5、自卫权6、欧洲国际军事法庭审判二、简答题1、国际私法上的公共秩序保留制度2、MIGA的性质及其承保的风险范围3、WTO反倾销规则中规定的征收反倾销税的条件4、人权保护的国际实施机制三、论述题1、我国涉外经济合同的适用法律2、ICSID与WTO争议解决机制3、联合国在编撰与逐渐发展国际法中的地位和作用法学综合考试法学理论一、名词解释1、法的历史类型2、立法技术3、法规清理4、法律事实二、简答题法律调整的过程中国法制史一、名词解释1、五听2、录囚3、大清新刑律4、领事裁判权二、简答题“礼之所去,刑之所取,出礼则入刑”的含义宪法一、名词解释1、地方性法规2、宪法解释3、国家结构形式4、人大代表人身特别保护权二、简答题我国民族自治地方与特别行政区的主要区别刑法一、名词解释1、正当防卫2、时效中断3、假释5、职务侵占罪二、简答题共同犯罪的概念及其成立条件民法一、名词解释1、双方代理2、人格3、合同解除4、职务发明二、简答题我国物权法的基本原则诉讼法一、名词解释1、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2、刑事简易程序二、简答题1、民事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形2、补充侦查的概念及其种类2005年人大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真题相关内容:。
法律硕士综合课(中国宪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14

法律硕士综合课(中国宪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14(总分:66.00,做题时间:90分钟)一、单选题(总题数:21,分数:42.00)1.单项选择题第1-45小题。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2004年单选32)具有中国公民资格的法定条件是( )。
A.出生在中国B.具有中国国籍√C.年满18周岁D.没有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宪法》第33条第1款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据此,取得中国公民资格的法定条件是必须具有中国国籍。
可见,选B项。
3.(2005年单选31)某甲出生在美国,父亲是中国人,母亲是美国人,父母定居在美国。
根据中国国籍法的规定,关于某甲国籍的正确表述是( )。
A.具有中国国籍B.具有双重国籍C.无国籍D.不具有中国国籍√我国《国籍法》第3、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
本题表述中,某甲出生时取得美国国籍,因此不能取得中国国籍。
可见,选D项。
4.(2007年单选20)关于公民出生国籍的确定,我国采用的原则是( )。
A.血统主义原则B.出生地主义原则C.以血统主义为主、出生地主义为辅的原则√D.以出生地主义为主、血统主义为辅的原则对于公民国籍的确认,世界各国有血统主义、出生地主义和血统主义与出生地主义相结合三项原则。
《国籍法》第4、5条规定,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
武汉大学2003年刑法专业综合(法理学、民事诉讼法、宪法学、行政诉讼法)试题

武汉大学2003年刑法专业综合(法理学、民事诉讼法、宪法学、行政诉讼法)试题法理学部分一、名词解释(每小题4分,共16分)1.法律责任2.司法权3.法的统治4.行政解释二、简答题(每小题6分,共12分)1.法律原则对司法的意义有哪些?2.法律调节利益的方式是什么?三、分析题(12分)某中级人民法院对一刑事案件如何认定事实无法形成统一意见,便向所在省的高级人民法院刑二庭请示,省高级法院刑二庭通过开会研究并报院审判委员会讨论,以公函形式作出明确答复。
该中级人民法院依此答复顺利地对案件进行了及时地判决。
请运用法理学的有关原理对此进行评析。
行政诉讼法学部分一、填空题(每空2分,共20分)1.甲地公民刘某不服乙地铁路公安局的处罚决定,分别向甲地基层人民法院和乙地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诉讼,结果乙地铁路运输法院最先收到起诉状,该法院应当()。
2.陈某系美国驻北京一公司职员,长住北京海淀区。
某日,陈某从美国经深圳口岸回国,被深圳罗湖海关以走私嫌疑扣留。
陈决定提起行政诉讼,有权管辖此案的人民法院是()。
3.某县公安局对甲村村民李某作出罚款决定,后李某遇车祸身亡。
李某只有远在外地的弟弟李山和妹妹李文,甲村村委会欲替李某起诉。
本案中()有权提起行政诉讼。
4.联营企业、中外合资或者合作企业的联营、合资、合作各方,认为联营、合资、合作企业权益受具体行政行为侵害的,均可以()的名义提起诉讼。
5.规章授权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内设机构、派出机构或者其他组织,超出法定授权范围实施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为被告。
6.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实施具体行政行为时,对有关的事项当场所作的记录,叫做()。
7.对原告起诉是否超过起诉期限有争议的,由()负举证责任。
8.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内提交答辨状,并提供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的证据、依据;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的,人民法院应当()。
9.我国国家赔偿法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标准按()计算。
2015宿州国考报考指导: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2005年中央、国家机关报考条件

中公教育•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2015国考报考指导: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2005年中央、国
家机关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4、基础理论扎实,有一定的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5、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6、身体健康,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68年10月16日以后出生);
7、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
8、录用主管机关规定的其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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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法硕联考综合课试题2
2005年法硕联考综合课试题2A.具有中国国籍B.具有双重国籍C.无国籍D.不具有中国国籍32.在公民享有的宪法基本权利体系中,最基础的权利是()。
A.经济社会权利B.人身自由C.选举权和被选举权D.言论自由3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时,会议的主持者是()。
A.大会执行主席B.大会主席团C.国家主席D.委员长34.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初具体例的封建成文法典的编纂者是()。
A.商鞅B.子产C.邓析D.李悝35.历史上称为“张杜律”的法典是()。
A.北齐律B.晋律C.开皇律D.九章律36.按照唐律规定的化外人相犯原则,阿拉伯人与日本人在长安相犯,应适用的法律是()。
A.唐律B.阿拉伯法律C.日本法律D.阿拉伯法律或日本法律37.开创在法典中附载“五服图”先例的是()。
A.唐律疏议B.元典章C.大明律D.大清律例38.“公室告”与“非公室告”的诉讼类别出现于()。
A.秦朝B.汉朝C.三国两晋南北朝D.唐朝39.清朝入关后编制的第一部《大清会典》是()。
A.顺治会典B.雍正会典C.康熙会典D.乾隆会典40.唐朝法定的徒刑分为()。
A.三等B.四等C.五等D.六等41.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近代意义上的专门刑法典是()。
A.《大清现行刑律》B.《大清新刑律》C.《中华民国刑法》D.《暂行新刑律》42.外国在华领事裁判权正式确立于()。
A.1841年B.1842年C.1843年D.1845年43.《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规定的基本政治体制主要仿效()。
A.日本B.德国C.法国D.美国44.北洋政府的最高审判机关是()。
A.大理寺B.大理院C.最高法院D.临时最高裁判所45.按照南京国民政府的宪政体制,负责解释宪法和法律的机构是()。
A.立法院B.行政院C.最高法院D.司法院大法官会议46.“天坛宪草”的立法精神秉承于()。
A.《中华民国约法》B.《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C.《宪法重大信条十九条》D.《中华民国临时约法》47.抗日战争初期,各根据地诉讼案件的第三审级形式上是()。
宪法案例
宪法事例2:超龄公务员被拒案引发的宪法学思考【事件概要】2005年9月28日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报考公务员被拒”案件。
原告刘家海因超过人事部门设定的报考年龄一年,未获得报考资格。
他认为,被告设定强制性限制条件违反了职权法定、依法行政的原则,要求法院确认被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事厅与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
法院经过审理,驳回了刘家海的诉讼请求。
被告自治区人事厅与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于2004年7月23日联合发布《关于印发〈2004年下半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者考试录用简章〉的通知》,该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的第五项为:身体健康,年龄为35岁以下(1969年7月1日以后出生)。
报名办法和方式为:自治区直属机关全部实行在广西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等。
原告刘家海按要求在网上报了名,所报考的部门及职位分别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机关处室、法学会的职位,填写的出生年月为:1968年4月。
因原告的年龄已超过35周岁,被告根据招考单位的反馈意见,分别于2004年8月2日、8月9日在其设定的网站报名系统上对原告做出“此次招考录用,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你已超龄”和“对不起,你已经超龄了——35岁以下”的信息反馈意见,不同意原告参加本次公务员录用考试。
原告因不服被告做出的上述行政行为,于2004年10月向自治区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在复议过程中,自治区政府将司法厅追加为第三人参加复议,并于2005年1月19日做出决定,维持被告做出的不同意原告参加公务员考试的具体行政行为。
刘家海不服,遂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认为被告设定35岁强制性限制条件,并据此不同意原告报考公务员的行为违反了职权法定、依法行政的原则,侵犯了公民的权利,而且被告没有以任何方式告知原告补救的权利,不符合法定程序,要求法院确认被告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
法院认为,被告作为省级人事主管部门,负有对本行政区域内国家公务员录用管理的行政管理职责,并享有制定本行政辖区内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的有关规定的法定职权,因此被告制定的《2004年下半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者考试录用简章》是依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的,是合法有效的。
2005年同等学力申硕法学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真题
这篇关于2005年同等学⼒申硕法学学科综合⽔平考试真题,是特地为⼤家整理的,希望对⼤家有所帮助!⼀、判断题(判断下列各命题是否正确,正确的⽤“A”表⽰,错误的⽤“B”表⽰,⽤其它字母表⽰⽆效。
将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
每题 1 分,共 10 分)1.汉⽂帝时凡官吏私⾃到诸侯国任官的,依《左官律》给予刑事处罚。
2. “准五服以制罪”原则⾸见于《晋律》。
3.唐代⽤来⽐照判案的成例叫“廷⾏事”。
4.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全国⼈⼤有权改变或者撤消国务院制定的与宪法相抵触的⾏政法规。
5.省、⾃治区、直辖市的⼈民代表⼤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性法规,应当报全国⼈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6.决定和影响⼀个⼈刑事责任能⼒的因素并不限于其精神状况。
7. “对于累犯,不适⽤缓刑”的规定,不适⽤于战时缓刑。
8.犯罪的实质概念并不涉及犯罪的法律特征。
9.某公司销售经理被撤职后仍以公司的名义与⽼客户签订了⼀些合同,与之订合同的客户均不知其已被撤职,因此公司对这些合同依法承担义务义务和责任。
10.我国的⼟地属于国家所有。
⼆、不定项选择题(多选或者少选均不得分。
每题 2 分,共 24 分)1.西周时令吕侯作“吕刑”的周王是。
A.⽂王 B.武王 C.穆王 D.厉王2.“名例律”⾸次规定于。
A.《晋律》 B.《北齐律》 C.《魏律》 D.《唐律》3.宋代中央司法机关包括。
A.刑部 B.审刑院 C.三司 D.⼤理寺4.清代地⽅司法机关分为。
A.州、县 B.府 C.省按察司 D.总督(巡抚)5.根据宪法解释主体的不同,下列选项中具有法律效⼒的宪法解释有。
A.⽴法机关解释 B.普通司法机关解释 C.特设机关解释 D.学者解释6.根据宪法规定,全国⼈⼤可以召开临时会议的情况有。
A.国家进⼊紧急状态 B.全国⼈⼤常委会认为必要的 C.五分之⼀以上的全国⼈⼤代表提议 D.国家元⾸认为必要的7.法律的时间效⼒包括:A.法律何时⽣效 B.法律何时公布C.法律何时终⽌⽣效 D.法律的溯及⼒8.根据法律规则调整的关系是否发⽣于该规则产⽣之前,可以把法律规则分为:A.确定性原则 B.确认性规则C.授权性规则 D.构成性规则9.有关公民守法的道德义务的理论,在西⽅⽐较有影响和代表性的有:A.强制论 B.公平论C.论 D.功利论10.在刑法分则条⽂中,关于罚⾦刑数额的规定⼤致有以下类型:A.有限额罚⾦制 B.⽆限额罚⾦制C.倍⽐制 D.普通罚⾦11.A 替 B 在住宅⼩区内溜⽝,不期⽝⼀时兴起,竟挣脱牵索,咬伤了⼀个正在玩耍的幼童。
法律硕士综合课(中国宪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16(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法律硕士综合课(中国宪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16(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单选题 2. 多选题单项选择题第1-45小题,每小题1分,共45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
1.(2009年单选30)根据我国现行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我国的兵役制度是( )。
A.志愿兵役制B.义务兵役制C.义务兵役制与志愿兵役制相结合,以义务兵役制为主D.义务兵役制与志愿兵役制相结合,以志愿兵役制为主正确答案:C解析:《宪法》第55条第2款规定,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
《兵役法》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
另据《兵役法》第19条第1款规定,义务兵服现役期满,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经团级以上单位批准,可以改为志愿兵。
很显然,志愿兵主要从义务兵中产生,故我国以义务兵役制为主。
可见,选C项。
知识模块:中国宪法学2.(2006年单选30)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闭会后,我国当时设置的国家元首是( )。
A.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主席B.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C.政务院D.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正确答案:B解析:根据建国初期《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是中央人民政府的领导机构,也是建国初期的集体国家元首。
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虽设有主席,但与现在的国家主席不同。
可见,选B 项。
知识模块:中国宪法学3.(2008年单选.22)国家机构与普通社会团体最本质的区别是( )。
A.历史性B.严密的组织性C.阶级性D.特殊的强制力正确答案:D解析:国家机构与普通社会团体在存在的基础、社会职能、实现组织目的的手段以及命运上都是不同的,但国家机构和普通的社会团体最根本的区别在于实现组织目的的手段不同。
国家机构行使权力时,以国家强制力做后盾,对不服管理的公民或组织可以采取强制措施,普通社会团体则不能对其成员实施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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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2006学年度第一学期《宪法学》期末考试复习提要
一、总体要求:应当通读宪法学教材和宪法学讲义,领会教材和讲义所提示的基本概念、
重要原理和基础知识;通读1982年宪法文本,把握1982年宪法、四次宪法修正案的基本规
范和制度内容。
二、题型及分值比例:1、判断题10%;2、单项选择题10%;3、多项选择题10%;4、不
定项选择题10%;5、名词解释16%;6、简答题18%;7、论述题18%;8、案例分析题8%。
三、重点掌握下列知识点:
第一章——1、宪法的概念;2、宪法的特征;3、宪法最本质的特性(规定性)、4、成文宪
法与不成文宪法的含义、特点;5、刚性宪法与柔性宪法的含义、特点;6、钦定宪法的含义;
第二章——1、宪法的渊源;2、中国宪法的渊源
第三章——1、近代宪法的产生条件;2、英国宪法是近代宪法的先驱(发源地);3、美国宪
法、独立宣言;3、法国宪法、人权宣言;4、现代宪法产生的标志;5、中国资产阶级民主共
和国的宪法文件——《中华民国临时约法》;5、北洋军阀和国民党时期的宪法文件;6、革
命根据地的宪法性文件《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7、《共同纲领》、《1954年宪法》
及现行宪法;8、2004年宪法修正案的内容。
第四章——宪法基本原则的概念。
第五章——宪法调整的宪法关系的特点。
第六章——1、宪政的概念;2、判断宪政的标准;3、我国宪政建设的指导思想和路径选择。
第七章——1、宪法制定权和修改权的区别;2、新中国制宪权的行使。
第八章——1、宪法修改的特点;2、我国宪法修改的程序。
第九章——我国的宪法解释机关。
第十章——1、宪法变迁的含义;2、宪法变迁的途径。
第十一章——1、宪法监督的概念;2、宪法监督的方式;3、美宪法监督的模式;4、中国宪
法监督的机关;5、中国宪法监督制度的特点;6、如何完善中国宪法监督制度。
第十二章——1、我国的国家性质;2、新时期爱国统一战线的性质;3、宪法关于非公有制经
济的政策规定。4、宪法关于国家发展教育的政策规定。
第十三章——1、政权组织形式的概念;2、资本主义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3、为什么说人民
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4、如何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5、基层群众
性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的性质与特点。
第十四章——1、国家结构形式的概念;2、现代国家结构形式的主要形式及其特点;3、行政
区划变更的法律程序;4、民族自治地方的含义与包括范围;5、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6、
中央对特别行政区行使的职权;7、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权的内容;8、特别行政区地方国家
机关的特点。
第十五章——1、公民概念;2、基本权利概念;3、宪法规定的我国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重
点是平等权、选举权、政治自由权、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受教育的权利与义务、劳动的权
利与义务、人身自由权等)
第十六章——1、选举制度的概念;2、我国选举法关于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的范围;3、直接
选举确定当选的程序规定。
第十七章——1、国家机构的组织和活动原则;2、全国人大的职权;3、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组
成、职权;4、全国人大代表执行代表职务的保障措施;5、国务院的职权;6、国家主席的性
质和地位;7、国家主席的补缺程序;8、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原则;9、人民检察院的性质。
第十八章——政党制度的概念。
第十九章——中国的违宪审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