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风险防范讲座
买卖合同法律风险防范讲座详解

买卖合同法律风险防范讲座详解在商业活动中,买卖合同是最为常见和重要的合同之一。
然而,由于合同条款的不清晰、法律规定的不熟悉等原因,买卖合同往往隐藏着各种法律风险。
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防范这些风险,本次讲座将对买卖合同法律风险防范进行详细的讲解。
一、买卖合同的基本概念和要素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其要素包括:买卖双方的主体信息、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方式、履行期限、违约责任等。
主体信息要确保真实、准确、完整。
如果一方主体不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或者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合同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或可撤销。
标的物的描述要清晰明确,避免产生歧义。
比如,对于货物的规格、型号、产地、材质等要有详细的约定。
价款的支付方式和时间也要明确,是一次性支付还是分期支付,支付的时间节点是什么,都需要在合同中清楚写明。
二、买卖合同常见的法律风险1、合同主体风险如果与不具备合法资质或者信誉不良的主体签订合同,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者对方违约后难以追究责任。
因此,在签订合同前,要对对方的主体资格、经营范围、信誉状况等进行充分的调查和了解。
2、质量条款风险质量条款是买卖合同中的关键条款之一。
如果质量标准不明确,或者对于质量问题的处理方式没有约定,一旦出现质量纠纷,将难以确定责任和解决争议。
3、交付风险交付的时间、地点、方式等约定不明确,可能导致货物延误交付、交付地点错误等问题,从而影响合同的履行和双方的利益。
4、价款支付风险如未约定清楚支付方式、支付时间、逾期支付的违约责任等,可能会出现买方拖延支付价款或者拒绝支付价款的情况。
5、违约责任风险违约责任约定不明确或者不合理,可能导致一方违约后,另一方无法获得有效的赔偿或者救济。
6、争议解决风险如果没有约定争议解决的方式(如仲裁或者诉讼)和管辖法院(或仲裁机构),一旦发生争议,可能会增加解决争议的成本和时间。
三、买卖合同法律风险的防范措施1、审查合同主体要求对方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文件,核实其主体资格和经营范围。
买卖合同风险防范讲座

买卖合同风险防范讲座篇一:合同风险防范讲座合同风险防范合同,是指作为平等民事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同时也是各方之间就交易行为进行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约定的证明。
只要有合同,就必有合同利益。
合同风险作为一种合同利益损失的可能性,在合同订立之前的协商阶段就已存在,并一直延续到合同履行完毕之后的后义务阶段。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企业并不重视合同的拟订与履行,导致了大量的合同债务纠纷的频频发生。
事实上,一份详细完备、合法合理的合同既是对当事人进行有效约束的需要,也是避免风险、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需要。
一、合同签订过程中的风险防范(一)、合同的主体【我方在签合同时一般应有公司的全称(保证公章和营业执照上面的名称相一致)及法定代表人的签名】对合作方则应特别注意:1、应让合作方提供其营业执照(一定要要求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因为副本上有企业的年检信息,从上面可以看出该企业是否连续合法的存在)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的复印件,应特别注意营业执照上的公司名称,保证合同上的乙方和企业营业执照上的名称保持一致,还应注意公司的样章的名称和营业执照上的一致。
2、一般而言,合同上会要求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在此应确认在此处签字的人的身份,如果不是法定代表人,则应特别注意该人员是否有公司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并且应把授权委托书、合同书及个人的身份证明放在一起保管,以保证签订合同的有效性。
【举例说明:签字并盖章有效;签字或盖章有效】3、应注意签约方的资信状况,以保证合同的有效履行。
4、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涉及到合作方人员签字的地方都要注意签字方的身份,是否具有合法的授权委托书,否则签字可能会变为个人的行为,最好在涉及到合作方签字的地方都加盖公司的印章加以确认。
5、如果签约方为个人,应特别注意落实个人身份,并留下身份证复印件,及资信状况,最好是以钱款两清的方式来交易,以避免风险。
(二)、合同主体的考察1、签约对方的主体资格既签约方精神正常且年满18周岁或者16至18周岁但以自己的收入为主要生活,在此情况下可以要求其提供身份证、详细的家庭地址、联系方法及个人的其他情况,方便于在必要时对其进行实地的考察和确认。
合同法律风险防范讲座

(一)合同内涵: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 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 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调整的 是动态财产关系。
(二)合同特点:合同当事人法律地位平 等,坚持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
(三)合同主要风险点: 合同主体 合同标的 合同权利义务 合同履行
第二部分 合同主体
(四)合同主体风险防范要点
1、审查主体 法人:审查营业执照、供货业绩、信誉状况、
资质等级等情况。 非法人单位:审查其是否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或其所从属的法人单位的资格及其授权。 外方当事人:是否合法存在;是否为法人;
名称、注册地等。 自然人:是否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保证人:主体资格的合法性。 代订立合同的代理人:代理身份和代理资格。 其他:特殊行业的当事人,需审查对方的生
(一)合同主体——你在和谁交易? (二)合同主体的法律风险点 (三)合同主体常见问题及案例分析 (四)合同主体风险防范要点
(一)合同主体——你在和谁交易?
合同主体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在合同关系中,首先就要先弄清楚,与你签订合同的相对 方是谁?不能张冠李戴,也不能未审查对方的资信能力就 随意签订合同。
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或相应的资质。 2、认清主体身份
第三部分 合同标的
(一)合同标的——交易指向对象? (二)合同标的的法律风险点 (三)合同标的常见问题及案例分析 (四)合同标的风险防范要点
(一)合同标的——交易指向对象?
明确合同交易内容
不同类型的合同,其标的也存在区别,比如 买卖合同的标的一般为物,而服务合同的标 的为服务。明确了合同标的便明确了合同的 交易内容。
2、找准交易对象(国际贸易中尤其重要)
买卖合同法律风险防范讲座详解

买卖合同法律风险防范讲座详解在商业活动中,买卖合同是最为常见和重要的合同之一。
然而,由于合同条款的复杂性、交易环境的多变性以及法律法规的专业性,买卖合同中往往隐藏着各种法律风险。
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防范这些风险,本次讲座将对买卖合同法律风险进行详细解读。
一、买卖合同的基本概念和重要性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它是市场经济中最基本、最常见的交易形式,涉及到生产、流通、消费等各个领域。
一个完善的买卖合同不仅能够保障交易的顺利进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还能够在发生纠纷时提供有效的解决依据。
因此,签订一份严谨、规范的买卖合同对于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
二、买卖合同中的常见法律风险1、合同主体风险在签订买卖合同前,首先要对合同主体的资格进行审查。
如果与不具备相应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主体签订合同,可能导致合同无效或效力待定。
例如,与未成年人签订的大额买卖合同,在未经其法定代理人追认的情况下,合同可能无效。
此外,还要注意审查合同主体的信誉和履约能力。
如果对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或经营状况不佳,可能会影响其履行合同的能力,给己方带来损失。
2、合同条款风险(1)标的条款标的是买卖合同的核心内容,如果标的的名称、数量、质量、规格等约定不明确,容易引发纠纷。
例如,对于商品的质量标准,如果只是笼统地约定“符合国家标准”,而没有具体指明适用的国家标准编号和具体条款,可能会在质量检验时产生争议。
(2)价格条款价格条款应明确约定价款的数额、支付方式、支付时间等。
如果价格约定不清晰,可能导致双方在结算时产生分歧。
同时,对于可能涉及到的价格调整机制,如原材料价格波动、汇率变化等,也应在合同中作出明确约定。
(3)交付条款交付条款包括交付的时间、地点、方式等。
如果交付时间约定不明确,可能会影响买方的生产经营计划;交付地点约定不明确,可能会增加运输成本和风险;交付方式约定不明确,可能会导致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损失责任难以界定。
合同法律风险防范讲座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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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三:合同约定是否明确而 导致的不同后果
• 案例一:成都建工与合力达房产签订工程合同,约定 由成都建工承包施工合力达房产某工程,工程竣工验收 后,成都建工向合力达房产送达工程结算报告,合力达 房产应当在30日审检完毕,否则视为认可。工程施工、 竣工验收后,成都建工依约送达了决算报告,合力达长 期未审检、异议。事隔半年后成都建工向锦江法院提起 诉讼,要求按送达给合力达的结算报告,由合力达支付 欠款并承担违约责任。
区体改委存放协议书没有虚拟量化性质陈述; 工商局登记协议书明确量化给职工股份为虚拟量化性质。 ②2002年,已离开企业的部分职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股 权。法院经一、二审,判决确认为虚拟量化股份。 ③经过登记和公示的合同、法律文书效力相对于未经登记公示的 合同、法律文书要高。这一原则在物权法中也得以充分体现,如 不动产抵押未经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
合同法律风险防范讲座
四川九益律师事务所
陈浩文 律师
本次讲座纲要
• 三个典型的有关合同法律风险的案例; • 合同法概要 • 合同常见法律风险及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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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 某乡镇企业股权纠纷案件:两份不同的股东出 资协议书(章程),存放在区体改委的章程和 工商局登记注册章程的效力
• 成都建工集团与合力达房产合同纠纷案件 • 某省属施工企业工程合同纠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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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对方签约当事人审查不严的风 险
• 1、对对方签约当事人审查不严的风险 ①对方没有履约能力,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对方收
取货物后付款不能,最终造成损失; ②防范:对对方进行尽职调查,如对方不具备能力,
合同风险防范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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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风险产生的原因
01
02
03
信息不对称
由于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对 信息的掌握程度不同,可 能导致合同条款存在漏洞 或误解。
利益冲突
合同双方在利益上存在差 异,可能为了自身利益而 忽视对方的权益。
法律环境变化
法律法规的变化可能导致 合同条款的有效性发生变 化,从而产生风险。
合同风险对企业的影响
权益受损
总结词
合同对方违约时,应当采取合理措施维护自 身权益,包括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解除 合同等。
详细描述
某软件开发合同履行过程中,客户未能按照 约定支付款项,导致项目进度受阻。软件开 发商多次催促客户支付款项未果后,采取了 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最终客户被法院判
决支付款项并承担违约责任。
案例四:跨国合同的法律适用问题及风险防范
变更内容的审查
对合同变更的内容进行严格审查 ,确保变更合法、合理且符合各
方利益。
协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一致
确保合同变更经过各方协商一致, 避免单方面强行变更导致纠纷。
书面确认
对合同变更进行书面确认,确保变 更内容明确、具体且具有法律效力 。
合同纠纷的处理
协商解决
在合同纠纷发生后,首先应通过 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争议。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规定了担保的方式、担保的范围、担保的设立和效力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规定了物权的种类、物权的设立和变动、物权的保护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规定了仲裁的申请和受理、仲裁庭的组成、仲裁的程序和效力等。
国际合同法律法规的适用问题
国际商事合同的法律适用
企业合同管理及风险防范讲座

企业合同管理及风险防范讲座一、背景介绍合同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关系到企业的经济利益和声誉,同时也伴随着种种风险与挑战。
为了使企业在合同管理和风险防范方面做到更加规范和有序,本讲座将从合同管理的基本要点、常见风险及预防对策等方面展开详细讲解。
二、合同管理的基本要点1. 合同的签订: 在签订合同之前,企业首先要认真评估合同的内容,确保合同条款合理、明确,保障企业权益。
2. 合同履行的监督: 企业需要建立健全的合同履行监督机制,确保各方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3. 合同变更和解释: 掌握合同变更和解释的法律规定,避免因解释不一致或争议而导致损失。
4. 合同存档和备份: 对签订的合同进行严格存档和备份,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档案系统。
三、常见合同风险及预防对策1. 合同纠纷风险: 企业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应严格审查各项条款,避免产生漏洞,并采取必要的法律手段规避风险。
2. 履约风险: 企业要建立健全的履约管理机制,包括履约监督、风险评估等,确保合同能够稳妥履行。
3. 法律风险: 企业应及时了解有关法律法规的更新和变化,确保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4. 不可抗力风险: 针对不可抗力事件,企业应事先做好充分的风险评估和预案制定,以应对可能发生的合同履行障碍。
四、合同管理与风险防范的案例分析本讲座将通过实际案例分析,探讨企业在合同管理和风险防范中所面临的实际问题,以及应对措施和经验教训,使参与者能够更加直观地理解合同管理与风险防范的关键点和方法。
五、合同管理与风险防范的培训指导通过合同管理与风险防范的培训指导,向参与者传授相关的法律知识和实用技巧,使他们能够更好地理解和运用合同管理与风险防范的理念和方法。
六、结语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中非常重要的一环,良好的合同管理和风险防范能够有效减少企业的法律风险,并保障企业经济利益的最大化。
通过本讲座,希望能够使参与者对合同管理与风险防范有更深入的了解,为企业的合同管理和风险防范工作提供更多有益的思路和实用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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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条款
合同条款的解释方法——合同法第125条 《合同法》第125条第二款: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
合同的订立
承诺:是指由受要约人在要约约定期间内作出的对要约的同意。承诺的形式应当以通知的方式(口头、 书面等方式)作出,也可以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通过行为(以交货、付款等方式)作出承诺。 承诺的内容应与要约一致,不能作出实质性的变更。
关于“要约”及“承诺”的各个节点
要约撤回 要约发出
要约到达 要约撤销
典型的恶意磋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合同的订立
举例阐述“缔约过失责任”:
2.假设甲欲购买乙的汽车。经协商,甲同意3天后 签订正式的买卖合同,并先交1000元给乙,乙出 具的收条上写明:“收到甲订金1000元”。3天后, 甲了解乙故意隐瞒了该车证照不齐的情况,故拒 绝签订合同。
3.假设甲公司在与乙公司协商购买某种零件时提出, 由于该零件的工艺要求高,只有乙公司先行制造 出符合要求的样品后,才能考虑批量购买。乙公 司完成样品后,甲公司因经营战略发生重大调整, 遂通知乙公司:本公司已不需要此种零件,终止 谈判,乙公司不同意,遂起纠纷。
典型的订约欺诈,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甲有权要求乙返还1000元并赔偿在 买车过程中受到的损失。
不构成缔约过失责任。 甲不需要赔偿乙公司任何损失。
PART 03
合同的条款
Prevention of contract legal ris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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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合同,是指作为平等民事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 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同时也是各方之间就交易 行为进行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约定的证明。 只要有合同,就必有合同利 益。
在现实生活中,不少企业并不重视合同的拟订与履行,导致了大 量的合同债务纠纷的频频发生。事实上,一份详细完备、合法合理的 合同既是对当事人进行有效约束的需要,也是避免风险、 保护自身合 法权益的需要。
(一)、合同的主体 【 我方在签合同时普通应有公司的全称(保证公章和营业执照上 面的名称相一致)及法定代表人的签名】 对合作方则应特殊注意:
1、应让合作方提供其营业执照(一定要要求其提供营业执照副 本,因为副本上有企业的年检信息,从上面可以看出该企业是否连续 合法的存在)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的复印件,应特殊注意营业执 照上的公司名称,保证合同上的乙方和企业营业执照上的名称保持一 2
致,还应注意公司的样章的名称和营业执照上的一致。 2、普通而言,合同上会要求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在此应 确认在此处签字的人的身份,如果不是法定代表人,则应特殊注意该 人员是否有公司或者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并且应把授权委托书、 合同书及个人的身份证明放在一起保管,以保证签订合同的有效性。 【举例说明:签字并盖章有效;签字或者盖章有效】 3、应注意签约方的资信状况,以保证合同的有效履行。
4、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涉及到合作方人员签字的地方都要注意 签字方的身份,是否具有合法的授权委托书,否则签字可能会变为个 人的行为,最好在涉及到合作方签字的地方都加盖公司的印章加以确 认。 5、如果签约方为个人,应特殊注意落实个人身份,并留下身份 证复印件,及资信状况,最好是以钱款两清的方式来交易,以避免风 险。 (二)、合同主体的考察 1、签约对方的主体资格 ( 1 )签约对方为个人时,法律要求必须是彻底民事行为能力人, 既签约方精神正常且年满18周岁或者16至18周岁但以自己的收入为 主要生活来源,在此情况下可以要求其提供身份证、详细的家庭地址、 联系方法及个人的其他情况,方便于在必要时对其进行实地的考察和 确认。 ( 2 )签约对方为企业时,则应注意企业下属部门,如企业各部/ 科/处/室等是不具备主体资格,不能签约的,如果签订了这样的合同可 能会因为主体不适格而被认定无效;而企业的分支机构,如分厂、分 公司、办事处等,则应看其是否具有对外开展业务资格(是否有授 权) ?是否有非法人营业执照?如果有授权或者非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才 有签订合同的资格,对分公司、分厂、办事处的审查,除审查分支机 3 构的履约能力外,还应审查公司的履约能力的情况,因为在分支机构
无力承担责任的情况下,公司还应承担补充责任。 对企业主体格的审 查,普通是对企业营业执照进行审查,主要应查看的内容是企业名称, 看该名称与拟签合同当事人的名称是否一致,不一致则风险较大; 如差别较大,则可能风险也 较大,应加以注意;看企业经营范围,看拟签合同业务是否在经营范 围内,不是,风险也较大;看企业的工商年检是否通过了工商部门年 度检验,如果没有,则签定合同时风险也会较大。 除以上的方式以外, 还应依据营业执照中记载的情况,对公司的办公地点、人员、固定资 产等进行实地考察和确认。
例如,合同 的内容是一项房地产投资开辟项目,如果合同一方是一个公益性事业 单位作为投资人,就会由于主体无权投资经营房地产项目,而导致合 同无效。 2、要核实对方资信情况
在审核了对方的主体资格,没有问题后,则应核实签约对方的资 信。核实资信的方式与签约对象是新客户还是老客户,有很大的区别, 如果是老客户,则可以考虑与其签合同,但要核对其之前的履约的情 况,如履约情况差,普通不能再与其签合同,既使签,也只能同时履 行合同,即交货的同时付款的合同。如果交货期较长,则应要求对方 先支付一定的履约保证金,并要求在交货的同时付清全部货款;核对 履约记录情况后,如履约情况普通或者履行情况良好,则应考察其资信 证明文件,除了交货的同时付款以外的合同,普通应要求对方提供资 信证明文件,资信证明文件普通包括企业简介,营业执照,效益情况, 税务证明,银行信用等级证明以及单位的基本情况等资信证明资料; 同时可以通过了解对方客户的评价,调取工商资料等其它手段核实对 方所提供的资信证明情况,同时还可以对公司的注册资本情况、 会计 资料、 股东等进行核实,最后依据对方的资信情况确定是否应签合同 或者签什么样的合同。 对于新客户除了交货的同时付清款的合同外,普通应要求对方提 如本方的履约能力能达到拟签合同约定的要求,则可以签约,否 则应谨慎考虑订立合同,以免本方届时无法履行合同而承担违约责 任。 2、合同谈判成果的确认
销售人员在和客户以要约、承诺的形式反复接触并基本达成一致 后,应学会以明确,有效的方式对谈判成果进行确认,作为双方签订 正式合同的依据。 普通而言,在谈到结束以后,应以缔约谈判备忘录, 缔约意向书等形式确认谈判成果,以备正式签订合同时参照。 对于制 作的谈判文书被确认以后,应对内容进行确认并写上时间、地点、当 事人、谈判成果,然后由双方签字、盖章,在法律效力上,缔约意向 书、会谈记要等主要具有以下的特点:( 1 )按照《合同法》 ,如果一 方最终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正式合同,则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赔偿 对方因缔约而受到的损失;( 2 )这些文书有时可以起到补充正式合同 的重要作用,正式合同对有关事项约定不明或者没有约定,而该事项 又对合同的履行或者争议处理不可或者缺,那末依据《合同法》的规定, 可以按照这些文书记载的内容处理合同中的有关问题;( 3 )这些文书 有时可解释合同条款。 由于在缔约意向书中普通包括已决条款和未决 条款两部份,对于已决条款会直接成为合同中的条款,故在乎向书中
供资信证明材料,并实地进行考查,在确认有良好资信及履约能力后 再与之签定合同,如果在此过程中能让对方提供履约担保则会极大的 减少风险。 (三)、合同的订立 1、应考虑本方的履约能力 确定已决条款时应特殊的谨慎,千万不要以为不是正式合同就随意的 承诺,避免在签定正式合同时给自己造成不利;而对于未决条款由于 是双方的分歧所在,可能会影响正式合同的签定,故在乎向书中应对 因未决条款达不成一致造成正式合同不能签定的情况,约定有相应的 处理方式,以免有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3、合同成立并生效的风险
在正式向对方履行时,一定要先注意合同是否成立并生效,在没 有肯定之前,千万不要想固然就开始履行合同,以免给自己造成损 失。 4、合同的形式风险
合同的形式有有书面形式、 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除了交货的同 时付款的合同外,普通应以书面的形式签定合同,在以信件和数据电 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形式签定 合同时一定要要求以书面的形式做最后的确认,以避免双方在履行过 程中发生分歧。 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 立合同的,一定要先要以书面的形式订立合同,千万不要因为人熟就 无视这样的约定,因为这里面隐藏了许多的法律风险。 固然如果当事 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是 成立并有效的,但这样的行为会给企业带来许多不必要的风险和麻 烦,应当尽量的避免。 (四)、合同条款 签约时合同所涉及的数量、 质量、 货款支付以及履行期限、 地点、 方式等,都必须严密、清晰,否则都会引起不必要的纠纷,造成不可 估计的经济损失。例如我国北方某企业向南方某公司购买了一批奔腾 机芯的电脑,注明原机主要部件须为进口产品,而南方电脑公司提供 的机器除机芯为进口产品外,其它部件均系国内组装产品。 因为原合 同用语“主要部件”表意含糊不切当,导致了本想购买一批进口主机 的北方企业买了一批国内组装产品。 1、数量条款
合同标的数量条款中应明确计量单位、 计量方式、 数量以及其它 可能影响数量的内容;特殊是要对产品的具体规格做出说明,不使用 不规范的数量词,如:一车、一件等,否则会因约定不明确导致供需 之间浮现差错而产生纠纷。 例如,广东某单位和港商签订了一份出售 废矿渣的合同。矿渣是广东这家工厂的生产废料,在院中堆积如山, 苦于无法处理,港商来购自是欣喜无比,所以未经细酌即在合同上面 签字,合同上写明港方每天来拉一车,共拉十天,最后交付货款。广 东方面没想到港方第一天来的是小翻斗车,第二天是小卡车,第三天 是大卡车,至此广东方面才发现吃了亏,赶去交涉,港方强调并未违 背合同,广东方面惟独哑吧吃黄莲有苦难言了。 2、质量条款
在合同里约定质量条款时一定要注意质量保证的能力,不要为拿 下合同签一些超出自己能力的合同;一旦最终的质量无法保证,可能 会带来各种形式的索赔。在质量条款中( 1 )要约定质量的达标标准 的;( 2 )约定质量检验期限。 在实践中应学会在检验期及时检查产品 的质量,是否符合标准,以防给自己造成损失。 3、包装条款。对于购货方提出的特殊包装方法应当引起足够的 重视,同时应约定因按购货方提出特殊的包装方式而增加的费用由哪 一方承担。 4、交付方式条款(送货条款)
如果货物送往本地,应当明确约定送货地点,这关系到纠纷处理 时法院的管辖;如果货物送往外地,则尽量不要写明,而应争取约定 由本地法院管辖。此外,合同中应列明收货方的经办人的姓名。这样 做的目的是防止经办人离开后,对方不承认收货的事实,给诉讼中的 举证带来艰难。 施工企业人员的变动较为频繁,当对方更换新的经办 人时,应当要求对方提供授权委托书。此外,交接货日期不清,也容 易造成纠纷。 例如:某染化厂从一家化工厂调购了全年所需的十二吨 染料,由于在谈判中染化厂已经说明他们每月需要一吨染料,所以在 合同中,关于交货日期这一款写的是:年初开始交货,谁知化工厂在 年初就将十二吨染料全部运抵染化厂,这种染料性似海绵,比重轻体 积大,染化厂的仓库只能装下三吨货物。染化厂拒收提前的交货,但 合同条款规定“年初开始交货”,没定明交多少。染化厂不得已只好 让化工厂运回染料,但运输费用由自己负责。 合同中关于交接货日期 的错误语言不少,诸如 “尽快发货”、“分期发货”等等都是,因为 “分 期分批发货”没有说明分几期、分几批,及每一期每一批具体的起始 时间及数量,此外,订合同切忌使用“尽快”“即将”“即将”等含糊 性时间概念的词语。